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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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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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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____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

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

2.

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

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

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

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

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

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2.2乙方工作

2.

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

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

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

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

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2.7 依据《____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

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

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

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X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

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

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4)《____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拨付工程式款时间(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金 额(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X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

1、保修1

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1

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1

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1

2、争议

1

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1

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1

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市(区)人民法院起诉。1

3、合同解除和终止1

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1

4、附则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4. 2 附件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1

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4)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序 号 材料或设备名 称 规 格型 号 单 位 数 量数量 单 价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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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文版权转让协议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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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双方就---公司的标志设计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力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将设计的公司LOGO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力转让给甲方,转让后该LOGO的所有知识产权及展览权、版权、使用权、著作权、转让权等所有权力归甲方所有。

双方就此LOGO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等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尽快安排该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以乙方设计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计)。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该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类似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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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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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_____》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应填写工程全称

工程地点:?应填写详细地点

承包范围:?应填写单位工程的装饰装修内容

承包方式:?应填写固定价格或按实结算

1.2?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天(不应写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

1.3?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汉语。

3.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套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甲方工作

7.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7.4?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8.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按双方约定填写

8.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_________日提供

9.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后_________日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第13条?工期提前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6条?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者合格)

16.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16.3?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填写质检站)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填写按实结算或固定价格(应约定风险系数)

19.2?调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调整外(可调与否事先双方商定)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大写:元(人民币)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开工前_________日

按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工程量完成50%时,分_________次扣回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_________份,并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现金)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经三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_________日前付至95%止。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7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8天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品种

第25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26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28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确定变更价款:乙方在变更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价款书面报告,经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30条?竣工验收

30.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资料

30.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验收前_________天提交_________份

第31条?竣工结算

31.1?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31.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_________天内

31.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结算报告送达后_________天内

31.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_________天内

第32条?保修

32.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32.2?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或双方约定,但约定不得低于规定)

32.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4?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33条?争议

3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违约

34.1?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2?违约金的数额:?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34.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生核算

34.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与本工程同期)及滞纳金,工期顺延

第35条?索赔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_____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_____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1.1?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41.2?合同终止日期:?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42.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各自

42.3?合同制订费用:?乙方负责

第43条?合同备案、鉴证

43.1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第44条?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委备案意见

备案机关(章)

年?月日

经办人:

鉴?证?机?关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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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津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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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 ______ ______ _____ 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 ______ _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拟装修房屋概况:

1、甲方拟装修的房屋系自有产权的房屋,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已经取得房屋业主方的同意。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卫,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工程内容:详见装修设计效果图

5、双方选择以包工包辅料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6、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经双方认可,若双方变更施工内容,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据实结算。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装饰装修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时,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附件所列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不得用于本工程。若乙方已经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被认定为存在产品质量瑕疵时,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若无法更换时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xx】和本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并承担相应设计费用。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变更具体情况商定。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___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上述情况发生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开工预付款给乙方;

(2)待基层工程量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0%的中期进度款给乙方;

(3)整个装修工程要完成时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装修尾款给乙方;

(4)工程竣工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支付。

2、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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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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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签订了《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下称"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合同未尽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

1、由于签订原合同时,双方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导致合同存在瑕疵。现双方确认:__________

第二条第七款,施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第三款,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

第八条,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原合同签订时间为:__________

(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原合同施工期限已经逾期,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竣工时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因乙方原因再次逾期,乙方应按照每天 _____元支付违约金。

2、补充下列事项:_____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_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_____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_______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3、工程变更:__________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__________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________%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4、 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__________

4.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__________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4.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______日内组织工程验收,______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4.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4.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 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______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4.7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5、违约责任

5.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5.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5.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_____的违约金。

5.5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无偿返修致合格标准,若乙方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甲方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_________元,若甲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六、 终止合同

6.1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6.2施工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6.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6.4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5)附上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__

补充施工负责人信息: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原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现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4、本补充协议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5、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6、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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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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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

1.4、施工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合同编号:),约定具体事宜。

3.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约定具体事宜。

3.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约定具体事宜。

3.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约定具体事宜。

3.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

3.8、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本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账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账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

6.3、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日内组织工程验收,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8.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3、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4、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账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方支付。

第十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0.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1.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12.5、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结余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12.6、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丙方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14.1、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施工期间,若甲方或丙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14.4、工程竣工经丙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其它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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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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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7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负责承担周围建筑物及装修结构或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的保护费用。

2.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进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销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阴雨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19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199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主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占总金额(%)

第一次开工后7日 10

第二次工程过半 40

第三次验收合格 45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两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总是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_______%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施工设计及施工工艺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负责部分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缩写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经办理任何手续,乙主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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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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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一)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施工负责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施工图、预算表)。

3、 承包方式:(半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4、 工程造价(人民币)金额大写:

5、工期:工期天。

自至

第二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要规程》、《装饰装修验收标准》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不影响工期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施工现场,由于甲方原因材料不能及时到达而影响工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准备下一工序所需的材料清单)

3、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材料以双方约定和预算表上为准)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甲方,另定验收日期。(需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至)

7、 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从尾款结清之日起算。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环境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会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是电气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住房的安全,防止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如乙方因此而造成相关后果,由乙方担当。

3、 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4、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品的保护工作。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甲方)任何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2、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以到账及银行小票为准。

3、 工程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直接费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附则:

1、 工程开工前,甲方会将工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 在针对协议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易附近吸烟,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其他设施、设备。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等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2、 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3、 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或确认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进行协调更换、补救等措施,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 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在甲方款项到位情况下,乙方每拖延工期一天扣工程全款的千分之三。

5、 工程验收后,如因乙方施工质量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6、 若部份工序由甲方另行实施、或设备供应厂家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 所有的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10、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________年的保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及时到达现场。

1

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二)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完成上述工程地点的房屋装饰施工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双方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____市政府《____市家庭居室装饰管理现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市家庭装饰协会施工规范》和国家有关建筑装修规定的合格标准。

2、主材、辅材由甲方购买(如木材、砖、防水材料、地板等),部分辅材如水泥、河沙、陶粒可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购。

3、乙方施工前7天,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及作法说明,明确施工的物体、位置和数量,施工期间提供水、电等设备。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并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二、合同总金额

本工程暂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数量变更,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数量为准。本工程结算以附件一:家庭装饰预算报价表为准,如工程的实际数量与附件一所列数量存在差异,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单价按照附件一所列标准执行。

三、付款条件

本工程实行分期付款,具体约定如下:

1、合同签订完毕,办理好装修现场手续,确定双方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基础设施如打墙、应砌墙及防水工程施工完毕,且水电改造施工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3、木工基本完工,贴面工程施工一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油漆工程完工,五金配件、洁具、灯具等安装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的合同总金额的97%扣除已支付金额的差额。

5、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4个月,如甲方对房屋装饰质量无异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的合同总金额的3%,款项全部付清。

四、工程保修

本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及义务为甲方提供本工程的保修(但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天气、人为损坏等原因所造成的房屋装饰维修,甲方应承担维修相应的材料费用),并负有一定的经济补偿责任。

五、合同生效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____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和《____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 装饰建筑面积:

5、 承包方式:

6、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总日期:

第三条 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保修金额: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 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监理部门后、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1、 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 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 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 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组织工和竣工条件。

6、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 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申报手续。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送行业主管有关部门。

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

5、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 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管理费用。

7、 负责支付项目施工的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费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

1、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监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施工已经批准。

2、 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部的检查和监督。

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情,将负责办理的有关手续交甲方备案。

第十二条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三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4、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部门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局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书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

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 套。

1、 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 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 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 工程竣工图;

5、 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 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且以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未经室内装饰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第二十条 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提出来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标准和消防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监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修金,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引起的损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为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要求,自行采购。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1、 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时间(另附清单)。

2、 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应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条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后方可使用,试验费由采购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有合格证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试验。经试验合格,由提出重新试验方承担试验费用,经试验不合格,由采购供应一方承担试验费用。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结算依据该工程招投标时中标的标底和竣工决

算审计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

之时应作调整。

1、 经室内装饰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

2、 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3、 设计变更;

4、 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第二十八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后,应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办理工程决算手续。乙方在办理完工程尾款结算手结后,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由甲、乙双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后,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是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提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根据室内装饰管理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从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失误,均由乙方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工程决算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会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款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四)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①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①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装修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

3、户型: _____室____厅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a;adc;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

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水电材料到场验收后,甲方支付10%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木工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二、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五)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____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50%,计(元整);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45%,计(元整);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5%,计(元整);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________年的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工程预算书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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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装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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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总合同工期日历天数____日历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形式日期以发包方代表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以此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署并经合同办签证后生效。

七、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本合同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和规范:国家现行《建筑法》《民法典》等。

3、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范。

八、发包人工作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六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带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

2、指派________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6、协调处理与居民的日常纠纷,并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九、参加发包方组织施工图纸或作说明的同志,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1、指派____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书决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及各种护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中未经发包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得随意拆改帮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商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成品进行保护。

十、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应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 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 不可抗力;

2、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十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自行考虑、已包括在合同造价内。

3、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设计变改部分、发包方派驻现场人员签证的内容。

十二、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已计入合同价内)。包干风险不包括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可调价格:按照温州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达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28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4天内,结清尾款。

十三、违约

1、发包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不全面履行合同中发包方工作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支付停工损失。

十四、争议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台风、洪水、地震、大暴雨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六、工程质量保修

1、外墙涂料保修期壹年。

2、双方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_______________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一次性退还给承包方。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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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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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内容: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施工材料:

品名型号规格

品名型号规格

品名型号规格

五、工程造价:

1、施工每平方米元,(包含辅料及人工费)竣工后按实际面积结算。

2、施工面积为m2,总工程款为元整。大写:

六、工程期限:

开工年月日

竣工年月日(遇雨顺延)

七、结算方式:

1、材料及人员入场经甲方确认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2、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总工程款的%。

3、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过后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八、甲、乙双方责权: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的书面材料,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

2、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对前道影响防水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3、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创造条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4、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的有关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序、质量及时验收。

5、工程保修期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渗漏,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甲方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防水层破坏,乙方不负其责。

九、其他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等异形防水工程,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双方协商价格。

2、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从而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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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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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_____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第19条 其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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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江苏省住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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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⑵ 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____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整。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____________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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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委托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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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__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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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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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工程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监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域室内外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3 、工程户型: 。

4 、工程项目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工程施工图纸)。

5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部分双方商定,甲供材料乙方施工。

6 、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共同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7 、合同价款:

①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

② 本合同工程项目报价单是以《山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③ 本合同《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说明》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甲方工程监理制。甲方应与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资质的部门,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前的工作,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物业手续,为乙方提供可施工环境。

2 、甲方应向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交纳其要求的(其中包括物业管理部门要求乙方交纳的)押金、质保金及垃圾清运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

3 、开工之前甲方应将工地内的电话机等电器以及家具等物品移走或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否则发生任何费用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4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

5 、甲方应负责及帮助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工程交底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房屋结构质量验收,如房屋结构等存在质量间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工期相应顺延。

7 、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 、甲方不得有下列违反国家现行规定的行为,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① 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② 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③ 禁止在室内大面积铺贴厚度在1 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④ 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⑤ 禁止私自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9 、凡涉及改变房屋原布局及建筑结构,拆改墙体或增加楼(地)面载荷,燃气、采暖、上下水等设备管线的,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通知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或增减项目,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暂缓此项目的施工。待乙方提交注明工艺做法和报价的工程项目变更,并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施工。如果该项目已开始施工,甲方此时再提出修改要求,则造成的工料及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11 、工程发生增加项目及款项时,如未开工,甲方须在开工前按工程首期款的额度补交,如已开工的,增项款按全额与二期工程款一并交纳。

12 、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到场时,应协同乙方相关人员共同查收。

13 、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须是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间题、规格差异或未按时进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14 、甲方要求乙方代购主材时,应与乙方签订《主材代购协议》,并将所需款项交至乙方财务部。

1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的时间,会同乙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确认实际工程量。由于甲方未能及时验收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16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工程进度时,到乙方财务部交纳中期款及项目变更款。否则乙方将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17 、合同因甲方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取消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折扣、赠送及优惠项目。

18 、工程竣工后,甲方须自行更换入户门门锁或密码。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施工项目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2 、乙方将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六个工作日内,开始进场施工。

3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4 、乙方应严格执行以下的规定:

① 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②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③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④ 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⑤ 乙方应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⑥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 、乙方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6 、乙方应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变更单。按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及时交纳中期款及增项款。

7 、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按有关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人身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项目约定:

1 、工程项目及造价以有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为准。此附件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预收项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结算时多退少补,或预算内项目量,一次定价的,以定价为准。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①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② 不可抗力。(如非典疫情或重大自然灾情)

③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一周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4 、 如甲方无法按时结算工程款时,甲方应成担乙方同时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利息,以约定付款量为计算方式。

第九条、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 、因不属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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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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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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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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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样本

-02-2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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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装饰装修也越来越复杂,那么对于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1)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 工程设计

3.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3.2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3 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 材料供应

4.1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4.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 %,计 (大写);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

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 %,计 (大写)。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 (大写)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6.2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6.3 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6.4 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5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按一天顺延工期。

6.6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7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8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9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 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3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8.1 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2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开工前 天,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此费用不计入合同价款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9.2 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9.3 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9.4 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9.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9.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条:维修约定

10.1 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工作日。

10.2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尝维修

10.3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尝服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

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1

2.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3.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

3.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

4.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

4.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4.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附件

1

5.1 施工图纸共 张。

1

5.2 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 页

1

5.3 其他: 共 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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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装饰工程变更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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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 买方取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卖方安装 / 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 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卫浴苦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

炕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卫浴苦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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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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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9.5 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除非承包人:

(1)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 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 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 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 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1 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 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 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 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 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遗失,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1)已经撤销合同,或(2)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_______天,或(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_____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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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江苏省住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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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

4、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装修内容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0%,即人民币____元。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20%,即人民币____元。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工程变更单(增减项单)”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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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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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 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____元/日,电费____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二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五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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