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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施工承包工程合同书通用3篇 施工合同【精彩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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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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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0.4kV~ 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1、工程名称:__________社区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2、工程内容:__________kV~ __________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3、工程地点:__________村

4、设计单位:__________

5、工 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6、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7、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

2、乙方项目负责人:

3、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4、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3、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4、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5、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__________kV~ __________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施工任务。

2.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3.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5.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7.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8.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9.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10.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玉树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竣工决算

1.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2.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__________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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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潢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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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一套位于 ____________样板房 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 泥水 部份进行装修。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泥水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泥水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材料和人工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以工程现场实量数量结算。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或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十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如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对质量问题部份进行整改的,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属甲方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除外)。

七、责任:(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和甲方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附施工指引和验收标准及甲方和施工现场管理理制度)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乙方人员工伤意外,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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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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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四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按第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七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九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一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二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先例职权,发包方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先例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6、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7、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9、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方派驻施工工场地。

第十四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条款内写明。

3、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5、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六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九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四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八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三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三十一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二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三条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四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1项、第2项规定的责任。

1、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五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七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四十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四十二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三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四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四十五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六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七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八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九条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五十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方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三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四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五条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八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九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六十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十一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六十二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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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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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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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楼内地坪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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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为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并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书》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楼内地坪施工工作量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开工日期:

4、竣工日期:

5、承包范围:

6、承包方式:

7、质量与施工要求:

1)地面必须平整,阴阳角垂直,不允许有裂缝、空鼓等现象出现。

2)当天的灰必须当天用完,做到工完场清、地面打扫干净,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

3)工程完成后,所用工具,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放到指定的地点。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对操作人员做好必需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如因乙方操作人员不当而造成的工伤事故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8、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

2)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

3)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可进入吊篮内工作。

4)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6)开卷扬机人员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以上情况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

9、合同价款:以施工图纸为基础,结合实际施工的工作量以每平方米单价为___元。本合同工程量估计合同总价款暂估元。本合同总价款仅作为工程进度拨付款之用,不作为工程结算之依据。结算依据以现场实际施工经双方确认签证工程量为准。

二、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原则上乙方自备生活费,但甲方工长可以视工程量完成情况酌情借给饭菜票,其费用在乙方人工费结算中扣出。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4、甲方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5、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生效。

6、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元,迟到每次50元处罚乙方。

7、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8、乙方负责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否则甲方以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9、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10、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11、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的工长、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200元处罚乙方。

12、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班组退场,不结算所有工程量。

13、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4、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

15、乙方必须按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规定,为乙方现场所有人员购买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16、本工程原则不发生计时工。如确有发生,应由分管工长、主管工长、项目部内业签署下达派工单后执行,对班组实行签证。

17、班组在合同签定后,应作好以下工作:

召集全体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作好书面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签字。

召集全部技术骨干,由分管工长、内业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书面记录。

在每天上班前必须召开工作准备会,强调当天的任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同时对上一天的完成情况须知总结。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乙方才可正式进场进行施工,否则,分管工长有权不安排其工作,损失乙方自负。

18、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并有义务对甲方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中不完善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应在甲方审定修改方案后严格执行,对其意见或建议确有重大价值,并给甲方带来实际效益的班组或个人,甲方视情况予以重奖。

三、安全生产: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并有权对乙方因管理不善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之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四、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做到每天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废料垃圾及时清扫干净。如乙方忽视管理造成现场零乱污染,甲方有权派人员进行帮助整理清扫,按整理清扫的实际人工以每工日人工费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则进行施工。

五、工程结算及予付款

1、结算方式:按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施工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证的工程量和本合同承包单价办的理工程结算。

2、工程开工,甲方按照乙方人员支付生活费用,然后每月按工程进度25日上报工程量,次月3-8日支付工程进度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保质期一年无维修扣款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本工程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处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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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挡土墙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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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标段的挡土墙施工劳务费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本着平等、信任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一、工程概况

1、 挡土墙施工处于公路水沟边,土质为新填起来较松软。应注意雨水及山沟流水,护面墙、挡土墙采取浆砌片(卵)石(含沟缝灌浆或抹面)。预埋排水管,低值易耗材料。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甲方只提供模板、架杆、斗车、振动棒、搅拌机和生产产品的材料,其余材料均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负责)。

2、 各挡墙断面设置不一样,具体方量以实际方量为准。

合同内容

二、甲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工程承包价以护面墙、挡土墙砌筑,勾缝或抹面,预埋排水管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每立方米_______元/m3大写: 计算,总方量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每月路基队支付甲方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__%支付给乙方(指完成的合格工程),其余工程款待整体挡土墙或护面墙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_%,余下的作为保证金待整个工程(指乐雅高速公路_______标段所有结构物、护面墙、水沟等)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指派工程施工监督人员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及相关指导。

2、 当施工时遇到地界纠纷不清时由甲方负责协商。

3、 监督人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停止或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因工程为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施工中所需要的小型机具,工具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要保证挡土墙的砌筑牢固性、安全性,若在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 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乙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六、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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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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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单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看看承包合同,需要大家来收藏哦

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

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

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

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

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

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

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

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

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

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

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

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

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

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我国>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网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工程项目计划批准单位:

5.工程造价大(写):

(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和价格见附件)

二.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网络工程许可证。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出网络工程的布线方案,双方签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4.本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源线路、设备操作台等。

5.甲方发现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规格、型号),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6.甲方负责对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如耗材更换、清洁设备卫生、硬件和软件设置等)。

7.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创造条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如________等等,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承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乙方按设备清单采购全部硬件设备。

2.乙方负责网络布线,所需时间为____天。

3.乙方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所需时间为____天。

4.乙方不得安装与本合同不相符的设备,否则应负责更换,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5.乙方对安装的电脑设备实行年免费保修,其它设备年免费保修,具体内容参照设备的随机资料说明书和保修卡;免费保修期满后的设备维护只收取成本费用。

6.乙方应对明显硬件故障负责并立即上门解决;对非明显的硬件故障,由乙方会同硬、软件的供货商共同解决。

7.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时,应迅速、及时地解答。

三.工程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应达到的要求是

五.工程验收:由甲、乙双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与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以本合同和设备清单的有效附件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给乙方;

2.乙方采购全部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____天内付清剩余款项;

3.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个人支付财务手续不齐全的款项和费用开支。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与设备变更:甲方需要设备或者改变施工线路,如果设备已经采购或者线路已经布置完毕,则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如果前述行为尚未发生或者部分发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退货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四条约定,则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并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按工程款项%-%计算)。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 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元。

(指购买设备积压损失、运输费用、 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以及收到乙方送达的验收通知书____天后不进行验收的,则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赔偿金(按每日万分之 计算)。

4.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未验收的工程,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约定:甲方后期新增设备及其工程施工,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附件 网络设备清单;

网络布线方案;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样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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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外墙涂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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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外墙涂料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施工滚刷外墙涂料。

第三条:施工流程

本工程在水泥原墙面施工,一底,中涂拉花,二遍面漆。如墙面不平,乙方用腻修补。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______天,如遇天气情况,或其它原因,如甲方工程款不及时支付,及外墙面未清除障碍物,等原因工期顺延。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刷完底漆,拉花付工程款的______%.

2、乙方滚涂完第一遍面漆付工程款的______%.

3、乙方滚涂完最后一遍面漆付工程款的______%.

第六条:合同条款

1、合同单价为______元/㎡,面积约______㎡,总工程款______元。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进行现交底,清除外墙面钢管架及其它能影响外墙施工的障碍物,甲方为乙方提供临时用水、电、工人住宿。

2、甲方指派代表履行合同条款,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应指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

4、乙方完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如乙方提出验收甲方如五天之内没有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指派代表履行合同条款,乙方应对甲方在施工过程指出的涂刷不均匀,乙方应及时修补。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统一合理管理,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及安排,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

第九条:安全责任

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及费用。

第十条:结算方式

1、按合同单价,按本工程外墙涂刷实际面积结算为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协议未尽事宜和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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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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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县下达本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承建内容及工程造价

村安全饮水工程,水源池 口( 立方),主池 口

( 立方),分池 口( 立方),工程总价: 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饮水工程占地协调,得人为阻挠乙方施工,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组织各受益农户进行主管道沟等开挖工程;

3、农户室内管件材料及安装费用由各饮水受益农户负责;

4、协助乙方搞好填报工程验收所需的相关数据和报表;

5、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县水务局达到合格标准;

2、垫资工程建设30%资金,作为甲方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进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2个月后,有权要求甲方返回质量保证金。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3、负责基础开挖材料的质量选择、运输及转运工作,所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并安全行驶;

4、负责主管道安装并保证质量;

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建设工期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在20xx年9 月 30 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工程结算

乙方以县水务局安全饮水办编制的工程量及验收结算全工程价款;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工程结算。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监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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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劳务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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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项目模板工程

2)、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人工包辅材(不含对拉螺杆)包模板、包木枋、包小型机具(电锯、台锯、电锤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质检站验收资料为准。

3、合同单价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混凝土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模板制安人工及材料费《含模板工程所需的电锯、电钻,含模板(16000㎡)木枋(400m3),含所需辅材(如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密封胶、pvc管等)含运输费如(模板木坊汽车装卸运输以及材料场内二次运输等)》为 26 元/㎡.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pvc管、胶纸、嵌缝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50元/工日,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

4、工作内容:

(1)测量放线(甲方施工员放出每层测量基准线及控制标高点,其余轴线及标高引测由乙方完成)配模、模板安装、清理木屑补模板缝、拆除并将模板上的旧钉拔除、粘接物清除、整理堆放整齐及堆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2)场内运输:木枋、模板、钢管支架及其它周转材料乙方所用材料在场内运输费及上、下车均已包括在本综合单价内。

3)、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限额用量的文字交底。

3、甲方负责提供塔吊、提升机,大型机械操作和电工由甲方机操人员操作。

4、甲方应监督、检查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及时组织钢管和扣件材料进场,负责搭设安全设施,指挥安全、质量、进度、施工技术,协调各种正常施工,指挥机械运转。

6、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甲方收取乙方每人每月10元食堂搭伙费,甲方按6度电/人,3吨水/人限制用电用水量,超额部分按市场价直接在工程款内扣除。

7、甲方提供施工用电至现场二级配电箱。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500元/天)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四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安全资质证、税务登记证、外出施工证书、法人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由责任方承担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提供施工人员使用的木枋、模板等周转材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电动工具、锯床、手电锯、锯刀、创子、钉锤、卷尺、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用电线及碘钨灯等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7、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8、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

9、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4)、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按甲方现场合理编制的工期组织计划施工,按甲方计划材料进出场,每次周转材料进场须甲方人员签字确认数量,最后甲方统计总量。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按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10000元/天罚款。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 武汉市优质工程 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合同单价结算按优质工程标准定价,按市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结构优质标准;工程质量以资料或主体结构工程最终验收标准而定。本工程如因属模板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人工费的合同单价按10%下浮。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2~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______元的罚款。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5)、工程结算与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人工费支付:

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按节点付款,基础平±0.000付款一次,每六层结构付款一次,主体封顶付款一次,乙方在每个节点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进度并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工程相关人员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70%,主体封顶支付总价款的85%,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二个月付至90%,三个月付至100%.

若因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甲方付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

3、乙方必须办好进入当地施工的各种手续,以上合同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6)、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除已完工程量不再结算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力。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罚款10000元或退场,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项目工长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4、结构内的收尾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模板新旧比例为8:2,即10000㎡的新模板,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0~10000元(从履约金内扣除),且单价下浮10%.

6、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及每次拆模卸下的钢管、扣件、模板、木坊等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否则视具体情况罚款100元~______元。

7、每次砼浇筑前或每层周转料转运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00~1000的罚款,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模板封模前应将其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浇筑砼前模板内无杂物。否则每次罚款100~1000元。

9、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0、因乙方原因出现爆模,乙方除及时按技术规范处理外,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罚款100~5000元。

1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7)、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人工费和材料费后失效。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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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土建承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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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工程承包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主体工程概况:,第一期为九栋11层,18层的小高层等。

四、建筑面积:第一期约5.5万平米

五、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土建、安装(水、电、弱电、通讯、消防、室外附属总体、绿化、小区道路、空调安装、电梯设备安装等)室内外装饰装修。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份为湖南省吉首市中铁集团·世纪山水建设工程合作项目,转让股份为总工程项目15%的股份(即甲方50%的股份),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转让股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第三条:自合作协议签字生效起,甲方有义务及时告知乙方工程项目的一切进展情况,并对乙方的股金及收益负责,乙方收益和甲方同步获取,如出现意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项目出现亏损等负债情况,甲、乙双方按本项目股份50%的风险承担。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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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承包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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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市东四环南XX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市东四环南

二、工作范围:

二、工作内容 施工前的各项工作准备(施工人员及施工各项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桥台承台、桥墩承台、桥台肋板及台身、桥墩墩身、临时支承柱,支座安装、防震设施、预埋件、现浇连续箱梁、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桥面排水设施等桥梁施工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为单包工形式,各工程承包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费、小型耗材费、小型机械费等。

二、承包价明细详见附件1《桥梁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数量:以甲方、监理、设计及业主共同确认的.有效计量支付数量为准。

第三条:工程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 乙方进场后需向甲方现金或转帐形式交付15万工程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 待工程完工后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五条:工程期限 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结算办理完成止。 合同工期:自甲方通知开工起12个月内,且必须满足业主和甲方规定的节点工期目标要求。

第六条;工程进度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积极组织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计划安排,服从统一调度。

二、乙方在没有受到外界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甲方及监理、业主下达的月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当月施工任务,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及监理、业主下达的月进度计划完成当月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按工程滞后程度扣除乙方费用外,还应承担由此原因造成的监理、业主对甲方进行的罚(扣)款。

三、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在限期内无力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月均衡生产能力,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如是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分割合同工程量或终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勒令限期退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因设计变更、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地方百姓阻工、无可抗拒的天气等原因导致的停工,工期可适当顺延。 停工期间乙方机械设备、人员误工等损失费用经双方协商给乙方适当补偿。

五、如乙方中途退场或严重违约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未结算工程或已结算未支付的任何工程项目及款项不再进行结算或支付。 对于乙方遗留工程,甲方另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工程质量

一、满足总承包合同要求。

二、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和甲方负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

三、由业主、甲方、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对乙方有效。 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做好现场施工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初验资料,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返工、停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对甲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00万元罚款,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F801-)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设计、甲方规定的技术条款为依据。 分项工程合格率为95%;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优良品率90%以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案次)0次。

五、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的工程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具备隐蔽条件的隐蔽工程,乙方应进行自检,在隐蔽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通知甲方进行现场工程数量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结算该部分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结算程序和方式

1、本工程结算办法按本项目按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执行。

2、每月____日之前乙方应及时将本月实际完成的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量以及当月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汇总表一并上报甲方合约部。 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必须为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认的工程量。

3、甲方财务部根据签认完整的结算单,在业主支付甲方当期工程款后____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4、甲方合约部每月对乙方上报的结算数量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查解决, 若发现乙方存在漏报、超报、重报现象,甲方除口头警告外另处以300-500元次罚款。

4、完工结算:乙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完工后,并完成以下作业:

(1)该工程经甲方及业主验收达到质量要求;

(2)办理退场手续。 甲方给予办理完工结算并报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履约保证金。

7、最终结算: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若无工程质量问题,退还乙方工程质保金。 完成后________年内付清全部款项。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图纸一套,技术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 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环保交底。

2、甲方委派现场工程师,根据项目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督查,并负责与监理工程师、业主联系,进行工程中间验收,负责有关签证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根据甲方的总体工期要求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增加实际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增加的人员及设备应于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则按100元人天、100元台天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工程量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拒绝。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发放的工资情况进行核查,乙方拒绝。 若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

5、根据合同规定,在郑州路桥给甲方计价的情况下甲方按一定比例给乙方计价并拨付工程款。 在资金不到位时应相互理解和支持,乙方更不得随意罢工或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按照

第十一条的约定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除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外,还应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责任和义务。 (附表)

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查明: a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 b水文和气象条件; c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监理程序; d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 e安全和环境不利因素(包含施工区域内油、气、电、管线以及居民对本工程的影响);还应认为,乙方已将上述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已在单价中予以考虑。

3、乙方作为甲方的分包人,在施工中应承担分包人责任,即:承担甲方按合同规定对业主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并应保护甲方在上述责任和义务方面不受伤害,免受损失;

4、乙方必须依法用工,并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报甲方备案,如乙方人员调整必须及时报甲方备案。 同时乙方必须每月上报全体人员考勤表、工资表复印件,至甲方财务部备案。 上报日期不得超出次月____日。

5、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填写进场设备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确保按名单上的人员和设备进场,直到本合同工程完工,甲方将不定期检查。 乙方承诺的施工负责人 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施工,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请假,未经同意离开工地,罚款元天人。 乙方进场设备不得中途擅自撤走,否则罚款100元台天。 乙方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环保教育,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勒令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并丧失再度合作的机会。

7、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

8、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规定的工序报验制,每道工序完工后在取得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必须服从驻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图纸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现场工程师,待征得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批复的变更设计图纸(或指令)施工;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现场工程师,及时提出措施,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组织人员进行返工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配合甲方完成与合同相关的所有试验、测量以及资料填写等技术工作。 1

1、乙方必须处理好和地方的关系,在出现问题无力处理的情况下必须及时上报甲方,以便及时协调。 若在未上报的情况下采取粗暴方法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1

2、本合同实施中甲方下发的一切指令、文件皆对乙方有效并妥善保管,不得外泄。 1

3、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拆除临时驻地设施等工作,乙方人员工资由甲方按100元日支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履行。

2、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的一切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地政府及其他执法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3、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购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需求。

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材料、机械设备摆设整齐。

5、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财产的安全负责。 在施工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 损害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并购买本工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6、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要按甲方规定佩带统一标志,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并自始至终以甲方的名义组织施工。 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按甲方要求统一标识。

7、凡因乙方管理不善而给项目部造成行政干扰的(如雇工到项目部闹-事等)则每次罚款1万元,若对甲方管理人员造成人身和精神伤害,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材料、水电供应及管理

1、甲方提供下列材料工程结构材料皆有甲方提供。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保管、使用、装卸及场内转运。

3、除甲方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用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提供电力主线的接口至本桥二十米内,其余线路及电力设施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甲方按 元度收取电费,实际用电量为电表读数与电损合计。

4、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除挖机外均有乙方租赁并承担费用。

5、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小型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相关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必要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费用变更

1、本工程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2、对于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调整,在业主认可并批复的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

a、纯属工程量的增减,执行原单价,调整总价;

b、新增项目,若原清单中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可套用或参照该单价确定新单价;原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初步确定,但最终必须经甲方上级公司审核确定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c、任何变更均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乙方不得拒绝施工。

第十四条 争议 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地方法院判决。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1、乙方在本合同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与任何

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协议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工作。

3、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责任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针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最终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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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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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

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

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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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钢结构厂房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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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内容

乙方须依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屋面、墙面瓦板安装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下料、制作、焊接、运输、油漆(所有钢结构表面,一底漆一面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制作、运输及安装的人工、辅料、机具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计量

一、合同价格

1、 钢结构(含钢门架、吊车梁、檩条、系杆、隅撑、支撑、拉杆、

2、 屋面瓦安装: 20元/m2(不含税)

3、 墙面瓦安装: 10元/m2(不含税)

4、 屋面及墙面收边:10元/m(不含税)

二、计量

1、钢结构按实际制作重量计算吨位;

2、屋面瓦、墙瓦按实际安装面积计量;

3、收边按实际安装米数计量;

4、料损按所有钢结构重量的3%计量;

5、边角余料按钢材重量的6%计量,不计费。

三、其他

1、本合同不包括检测费、消防工程费、建设工程管理费及报价清单以外的其它一切附加费,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支付。

2、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单,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第四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开工日期为预定截止工期日期 。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甲方材料进入乙方制作现场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2、制作完工量达工程制作量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制作费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

3、拾万元整)。

4、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付清。逾期1天按未付款总额的0.5%支付滞纳金。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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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2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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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承包方:

(乙方)发包方:

兹有甲方将厦门力隆氨纶公司三期厂房模板(木作)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进行包工包料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定,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项目内容:按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按甲方的模板方案和技术交底规定以及相关现行规定施工完好,要求用80%以上的新模板,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提供甲方验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报甲方、监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二、承包方式:内架钢管支撑及模板包工包料,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模板支撑安拆,以及所有木工机械设备及铁钉、铁线等木工辅助材料。内架钢管支撑按厦门市规范制作安装。乙方应保证不少于1.5套的全新模板周转使用;

楼梯上料平台、安全防护以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配合所使用模板材料由乙方提供。

三、计算方法与单价:按实际完成量以模板与砼实际接触面积按每平方米人民币49元计算(乙方必须提供劳务人员工资表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提供塔吊卸料、夜间施工照明及楼层配电箱等配合,其余施工所需锯台、手电锯、手电钻、插座、电源线、照明灯管等相关安全防护配套的绝缘胶鞋、安全帽(需按甲方指定标识)由乙方提供(其它工种不得随意使用乙方材料)。

四、付款方式:参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付款时间,主体结构封顶前各施工节点完成时,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天内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主体结构封顶后,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天内付至乙方已完工程量的90%;余款待零星构件二次浇筑收尾完成及外架拆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精心施工,落实赶工措施,在各施工段制作安装前乙方应提交符合进度要求的材料及人员供应计划,甲方依据该计划进行现场抽检考核,若施工人数少于计划数每人次罚款100元,材料到位率小于95%每次罚款1000元,导致工期延误的每日罚款20__元,罚款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扣除。若遇停电、台风、大雨等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及时向甲方签证顺延,尤其要求保证春节前至少完成动力厂房二层以上,主厂房一层以上、二层局部,否则罚款二万元(非乙方原因另论)。

六、安全文明施工:

甲方提供工地安全设施,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宣传教育,遵守职工安全守则,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器械应专人操作,操作员应持证上岗,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凡班组工作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自身不当、疏忽引起事故者,由乙方负责;凡防护安全设施不足,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七、乙方职责

1、班组长不得在主体施工期间随意离开现场,应配合工地施工员放样,并负责内架所搭设支撑架体的标高、轴线位置准确。对本班组进场的工人进行登记、安全教育、上报甲方方能上岗,同时必须做好每天的劳力分配、分工及现场交底工作。

2、乙方工人进场时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相片及其他相关证件供甲方统一办证。办理有关证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人参加甲方组织各项交底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长应及时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变底。

4、乙方应与现场的其他班组通力合作,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5、己方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如果梁、柱、扳出现爆模,乙方应负责打凿修整达到质量要求。

6、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后,乙方应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如甲方付款到位而发现工人因欠薪诉至劳动等相关部门或聚众上访等,每发现一起罚款10000元,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应做到工完料清。

八、甲方职责

1、提供给乙方整套的工程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2、提供固定于塔吊的照明投光灯及用水、用电等设施

3、负责代办工人的有关证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4、对乙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加以管理、督促

5、协调各班组的关系,总结各班组的质量、安全生产情况,并进行奖优罚劣、通报

6、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

7、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待工程完工,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

8、甲方负责当地社会治安,提供材料、机具临时堆场及仓库

十、其他条款

1、班组长在施工期间应跟班作业,不得无故离开现场,应配合工地施工员的协调工作,并对本班组做好当天的劳力分配、分工协作及现场交底和质量、安全自检工作。如发现班组长无故离开现场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2、乙方应及时向组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对工人进行督促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旌工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如有发现违章作业,视情节轻重加以处罚。

3、工人不得酗酒、打架斗殴,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者,将送至公安部门处理。如果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处罚金额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一旦发生工伤事故,5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5000元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引起等原因引起,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其它情况乙方应先行垫付每人次10000元以内医药费用,待保险赔偿后,超过赔偿标准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经鉴定部门确定的责任比例分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代表签名:

承包方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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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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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甲方现将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为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文明施工,按期完成该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概况

(一)、工程名称: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

(二)、工程地点:惠州仲恺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立克科技工业园。

(三)、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结构;层数:2#、3#、4#公寓及5#、6#宿舍全部为6层。

(四)、建筑面积:2#、3#、4#公寓约15000 m2,5#、6#宿舍约24000 m2。

二、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

1、乙方以包工(不包主料)、包铁钉、扎线、小型机械(电钻、圆盘锯、手提式电锯)、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模板制安工程施工任务。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模板制安工程包括:混凝土墙、框架柱、框架梁板(包含高支模方案内容工作)、楼梯、构造柱(后浇带镀锌收口网封堵)、窗头板、窗台板、门窗洞过梁、雨蓬、挑檐、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女儿墙、天面所有构筑物、小型砼预制件、零星工程(配合水电及其他工种预埋件、施工缝分隔、水电和消防及空调等洞口预留及加强等工序施工及后补预留洞口)等模板制安。

3、承包项目范围:2#、3#、4#公寓及5#、6#宿舍模板制安拆。

三、承包综合单价

按如下方式计算,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制安、垂直水平运输及梁、板与柱、混凝土墙的节点加钢丝网分格等模板所有工序在内);

1、按所安装的模板砼对触面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伍元正(人民币25.00元)。此综合单价包括工资、劳保、保险、加班津贴(含夜餐)、工伤医疗费用。其中工伤医疗费用20xx0元以下为乙方负责,超过20xx0元部分由甲方支付。

四、施工质量等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质量等级:合格。

2、文明施工要求:场地整洁,不乱堆乱放,材料堆放整齐。

五、工期

1、本合同工期从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1月15日全部完工共计 日历天。

2、±0.000以上每层柱(含混凝土墙)模板制安 一 天完成;每层梁板模板制安 三 天完成。每月每栋需完成5层结构工程量,确保4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

3、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定的施工计划,进行工作安排。

六、付款方式

1、工人工资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由乙方负责人提供给甲方主管施工员、总施工员、经理审核签名,视审核后的工资发放70%(包括借支、伙食费),发放日期为月底,如因特殊情况经乙方同意可以延期发放,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人支取,余下部分工资待乙方全部完成手尾工程后十天内付清。

2、工人进场按出勤人数甲方预付乙方每人每天生活费20元整。进场工人

3、如该工程需时工配合时,乙方无条件配合,其发生费用必须经过甲方有关人员签名认可,每工时按150元计算,否则无效。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2套,施工现场水平标高,免费给乙方使用塔吊、人货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及用水、用电,并配合乙方进行协调管理施工。

2、甲方提供台式山字卡、PVC管穿墙螺丝只能1层的螺丝(以后增加螺丝,由甲方提供钢筋,乙方负责制作加工)、斗车2台(以后所有设备维修、配件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高支模钢管架搭设(4.5m以上)。

4、甲方提供的模板为18厚胶合板,80×80木枋(或50×100木枋),Φ48钢管钢管,门式脚手架。

5、拆模后,必须将材料堆放整齐,并且在2天内清理楼层场地。

6、外棚架升搭前,乙方必须将周边模板清理。

八、乙方责任

1、 乙方按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如因此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特别外梁、外柱的垂直度必须达到规范,否则如影响外墙的施工,由此返工发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进行质量、安全的自检和互检;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配合甲方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整改。

3、 乙方施工的模板制安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员甲方质量进度要求或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冻结所有工资。

4、 乙方自带铁线、铁钉、机械、配件、安装模板用的工具、线等;

5、 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施工人员一切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承担(费用可先由甲方垫付)。

6、 模板工程制安工序为:模板制作安装、施工缝的模板或收口易安装、梁板与柱混凝土等级不同交接处收口易安装、模板刷油、拆模、起钉、焊接模板支撑点钢筋、预留钢筋的模板孔洞开孔、模板堆放整齐及清理等工序(模板由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范围在现场100米内)。

7、 墙柱梁板模板一次性组装成形,模板支架加至牢固自检合格,通知专业施工员、质量安全员核验符合要求后,由专业施工员通知砼工班浇灌墙柱混凝土。

8、 拆模、清理楼层时间必须在外棚架提升之前清理干净楼层,否则甲方派人清费用乙方承担。

9、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预埋件与孔洞责任由乙承担发生费用先甲方垫付以后在乙方工资扣除。

10、 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之前,乙方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注意摆放布料机部位加固由乙方负责,确保砼浇筑不变形。本工程结构如发生爆模、胀模,一切凿砼及精打、细磨的修复费用和造成混凝超量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有一处以上情况罚款1000元。

11、 模板材料不能堆放在外棚架上,外爬架提升之前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所有外周临边材料。

12、 每次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派2个专业技术人员跟班对模板及支架进行监护;乙方使用的木枋、模板、支架、机具不准放置外棚架上,违此例每次罚款300元。

13、 乙方施工中做到工完场地清,机械设备及时保养、维修、清理,否则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14、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支架拆除必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规定要求才能拆除。

16、 在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架出现塌模,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特别注意:施工不能任意开剖整块夹板、整条木枋,如有违反每块夹板或每条木枋罚款200元,当日在借支中扣减,班组工人不得异议,工程需要碎料时需报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17、 乙方代表必须在现场领班指挥工作,否则此合同作废,带来的工人自动退场,不再结算(工人所有工资冻结),代表离开现场且不请假的每次罚款500元。

18、 乙方代表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每周或每月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的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9、 若属于本班组承担的工作内容而不做者,由项目部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按每小时200元计扣。

20、 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地的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派 负责整个模板工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每个工人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九、安全生产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有关规定。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效的证件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赤脚,高空作业要带好安全带。

4.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安全员,乙方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肃制止并罚款。

5.施工时必须做到小心谨慎,高空作业要细心操作,上架必须先检查牢靠才能施工。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能盲目蛮干、违反操作规程。否则,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6.搬运模板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损坏其它物品。

7.起吊模板、平水枋,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就位支撑才能摘钩。

8.起吊木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9.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者责任由乙方自负。

10.乙方施工人员如违反甲方的安全制度,甲方将有权按规定对班组或个人进行处罚。

十、遵守纪律

1.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转包,私下提成或无故停工拖延工期影响进度等。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退场,不给予结算剩余30%工资,并另请其他施工班组继续施工。

2.班组如果在施工现场发生纠纷、争执、影响工作进展,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处理,不得违抗,否则后果自负。凡属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如乙方没有能力组织人员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组织安排人力施工,然后以双倍工价扣款。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退场,甲方则不付剩余的20%工资。

十一、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工地的一切管理制度。不准聚 赌、吵骂、打架、破坏、损坏公共财物,违反者按有关制度处罚,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个别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其清退出场,否则,甲方可以认为乙方不履行职责而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要注意公共卫生、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毒、防盗、出入接受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违反者按规定罚款。

4.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控、杜绝行贿舞弊等,如乙方利用钱、物行贿甲方人员,一经发现,每次罚一万元。若甲方人员利用职权、或其它手段勒索乙方或有意舞弊,甲方有责任将处理结果知会乙方负责人。

十四、其它

1、现场不准带妇女和小孩进入工地,未经甲方同意带妇女和小孩留宿者罚款300元。

2、工人进场必须带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胸卡、教育卡;工地内不准赌博、不准打架,发现乙方人员在工地赌博、打架,每人罚款壹仟元治疗费由乙方负责,由班组长支付给甲方。发现班与班之间工人打架,每班罚款50000元,治疗费由班内负责,若甲方代支后扣回。

3、乙方租用甲方工具、小型机具应由乙方代表到材料管理处办理租用手续。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制度执行,所罚的款必须在当天或当月中办理。

5、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结清余款之日后自然失效。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不限。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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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石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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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单位(甲方):

建筑施工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惠互利,搞好配合,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意向协议书。

一、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高科走廊

二、 工程地点:东五路以东,汾河路以北

三、 施工承包方式:

① 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甩项项目见总承包合同)

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供应商砼)

四、 工程造价:本意向协议书全部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5000平方米,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约:4900万元。

五、 工程款结算以施工图纸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六、 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东营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执行20xx年价目表及东营市汇编,人工费执行50元/工日,材料费按现行市场价目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调整,机械费不予调整,结算时根据正式施工图及变更洽商,现场签证计算的工程量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费率据实确定结算总价,该工程为III类取费。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预算作为计价基础,据实结算每一单体楼正负零完工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完工付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结算报告付至总造价额的95%,(两个月内审计必须完成)余款保修期满7日内一次性付清。(再调整)

八、 该工程特点:该工程为三楼框架,一次性投资很大。

九、 如果甲方到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未能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如十日内还未能付款,甲方承担乙方所有费用。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执行总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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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机关单位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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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钢筋单项工程,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______以下所有的钢筋加工制作和安装项目,包括各种予埋件、砼垫块、马凳筋的制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现场不产生计时工,工完场清。其中:________________徐承包钢筋加工制作分项工程;朱承包钢筋安装绑扎分项工程。

二、承包造价

以总钢筋设计含量计算,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吨(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其中:________________钢筋加工制作_________________元/吨;钢筋安装绑扎_________________元/吨。

三、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材料运至现场______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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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7)负责钢筋化验取样、钢筋焊接工作(竖向电渣焊除外),焊接要符合规范要求。

(8)钢筋制安质量要求,应以市质检站、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师签证达优良等级为准,绝对不能出现返工现象。每次挠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调整钢筋,必须保证砼浇灌后的钢筋质量。

(9)钢筋工种必需的工具、护具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备。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厂。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期

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______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

1.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支付给100_______%的工款,基础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结算程序:________________每月底结算当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据主管工长签证的分项工程验收单、现场质检证质量等级、下道工序工长签字接收,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预算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在下______月十五______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

1.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五万___________元封顶。

2.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伤者费用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内,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______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

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钢筋工程承包班组

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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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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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造价:总造价中包括各种材料费、运费、试验费、加工安装费、税金等。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4、工程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及预算书(不含刷油、防腐、隔热保温及管道支架、顶管)。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合同工期工期:安装工期为天,开工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施工,阴雨天顺延。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设备、材料的存放地点;

(2)协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单位的交叉作业的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乙方负责本工程与市政、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在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

(2)乙方按图纸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甲方书面签证,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的工程验收资料;

第三条工期约定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合同工期开展施工;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除工期按竣工的天数向后顺延外,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可经双方协调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工期予以顺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保修约定

1、本工程施工工艺、原材料及施工质量,乙方保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验收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和义务。

3、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工程款总价,工程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付总价款一次性。

第六条合同履约保证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须本着诚信的态度如实履行本合同。如因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2、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须在一年内施工完成。如未全部完工,对剩余工程量,依据当时市场价格重新计划,价格上浮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按实调整计价。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委托为项目责任人,电话:双方项目责任人对本工程现场问题的处理,具有法律效应;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其他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5、双方确认的《工程预(决)算表》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严格执行。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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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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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LED亮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地点:

3. 工程内容:

二、乙方所购产品要求:

1、按照甲方亮化工程的要求乙方所购产品为LED数码管 。价格、数量、型号详见附表:

2、LED数码管应满足国家现行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

3、乙方应将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运输到现场卸货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管理及相关人员,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抽检验收,若产品质量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的产品,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电源接入口(配电室电源接口)。

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 。

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

1.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四、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______小写:_______ 元(此价格不含税票)。

2. 签定合同后三日之内甲方预付乙方 %的工程总价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_ 元;发货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 _____元;全部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元;余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为工程及产品质量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指派 _____电话 _______ 作为其工程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负责。

2.对施工质量形式检验权,监督权。

3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权。

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指派 ____电话_________作为项目负责人。

2.乙方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现场工作井然有序。

3.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两年。

4.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范围,项目的承包人即乙方应派人予以保修。

八、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化和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约定或双方工程负责人统一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现场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按付款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预期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约定施工日期完工,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再行签定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功效。

甲方: 乙方:

(盖公章处) (盖公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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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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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LED亮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天禧大酒店LED亮化工程

2. 地点:鄂尔多斯沙圪堵天禧大酒店

3. 工程内容:天禧大酒店LED亮化工程(楼体亮化;数码屏;发光字)

二、乙方所购产品要求:

1、按照甲方亮化工程的要求乙方所购产品为LED数码管 。价格、数量、型号详见附表:

2、LED数码管应满足国家现行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

3、乙方应将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运输到现场卸货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管理及相关人员,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抽检验收,若产品质量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的产品,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电源接入口(配电室电源接口)。 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

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

1.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四、工程款支付

1. 不含税票)。

2. 签定合同后三日之内甲方预付乙方 %的工程总价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发货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全部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为工程及产品质量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指派作为其工程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负责。

2. 对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监督权。

3. 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权。

4.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指派电话.

2. 乙方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现场工作井然有序.

3. 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两年.

4. 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范围,项目的承包人即乙方应及时派人予以保修.

八、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化和工程量增加

(2). 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 不可抗力

(4). 约定或双方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现场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按付款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约定施工日期完工,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书面合同。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内蒙古蒙胜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盖公章处): (盖公章处):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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