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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由 三部分组成【合集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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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施工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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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施工合同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cm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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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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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共35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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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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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共7页,当前第4页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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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挡土墙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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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tj12标段的挡土墙施工劳务费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本着平等、信任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一、工程概况

1、 挡土墙施工处于公路水沟边,土质为新填起来较松软。应注意雨水及山沟流水,护面墙、挡土墙采取浆砌片(卵)石(含沟缝灌浆或抹面)。预埋排水管,低值易耗材料。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甲方只提供模板、架杆、斗车、振动棒、搅拌机和生产产品的材料,其余材料均包含在单价内,由乙方负责)。

2、 各挡墙断面设置不一样,具体方量以实际方量为准。

合同内容

二、甲方以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工程承包价以护面墙、挡土墙砌筑,勾缝或抹面,预埋排水管直至交工验收等一切人工费,每立方米 元/m3大写: 计算,总方量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每月路基队支付甲方工程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指完成的合格工程),其余工程款待整体挡土墙或护面墙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15%,余下的作为保证金待整个工程(指乐雅高速公路tj12标段所有结构物、护面墙、水沟等)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指派工程施工监督人员对乙方进行质量监督及相关指导。

2、 当施工时遇到地界纠纷不清时由甲方负责协商。

3、 监督人员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施工停止或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因工程为清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施工中所需要的小型机具,工具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要保证挡土墙的砌筑牢固性、安全性,若在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 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乙方负责看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六、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有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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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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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应具体到工程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三)工程内容:土石的爆破,挖、装、运、排水、洒水、填筑碾压、边坡修整、便道的修建、养护、清表、弃方清运等相关项目。(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工程数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决定)

本数量是合同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依据技术计量规范测量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对于工程总量不确定时按照业主要求,依据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总价值暂定(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二)承包方式:

(三)分项单价如下:(或另附工程量清单)

路基挖土方: 元/m3

路基挖石方: 元/m3

路基填土方: 元/m3

路基填石方: 元/m3

本合同单价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综合报价,包括工、料、机及现场管理等完成工程本体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包括地质类别、运距、道路,施工条件的变化等)。此单价是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价格,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税金的交纳方式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并建议采用第二种,进入合同文本时要将序号删掉)

①本合同单价包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②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

本工程税金仅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除此而外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我单位向业主的承诺填写)。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以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纳)。

(一)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路基施工前,乙方要对线路控制桩、水准点、高程进行全面的测量并适当加密,绘制横断面图并将横断面图和土石方调配表及时报送甲方。

(四)路基坚曲线、平曲线线型要流畅,路基、路面基层、面层标高及中线误差要符合验收规范。

(五)路基挖方要保证路堑的边坡稳定,坡比符合设计要求。挖土方根据设计图纸自上而下进行,并将挖出的利用方与弃方严格分开。

(六)路堤填筑前,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基底处理,铲除草皮、树根、拆除地界内的构筑物。

(七)路堤填筑时,填料材质、分层厚度、有效宽度、配合比、密实度要符合规范要求,确保路堤稳定和坡比符合设计要求。

(八)保证路基横向、纵向的坡度,做好路基临时排水工作,防止路基因排水不畅受雨水浸泡。

(九)在路基施工期间,为防止工程或附近农田、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冲刷、淤泥,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十)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施工场地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或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应引起淤积、阻塞和冲刷。

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根据业主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由项目部提出)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一)甲供材料:

1.甲方按照业主供应材料情况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或指定供应商。 本工程甲供料为:(填写名称和规格,包括水电费,如无甲供料应在此条款注明)乙方负责卸车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及保管费用。

(除业主规定甲供材料外,合同中请尽量不要发生甲供材料)

2.甲方按照业主供应价或材料市场价加运杂费,并收取 %的材料采购及管理费后的材料价格向乙方结算,且在每次工程结算时及时扣回。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

(三)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五)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工作。

(七)乙方要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审核。

(八)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九)自行承担甲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2.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线进行复测。

3.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向工地派驻施工技术监督人员,负责现场技术、安全、质量监督,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2.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3.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4.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5.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6.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管线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7.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8.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工程承包人(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9.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

10. 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11.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

12.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3.甲方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1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执法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5.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16.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时代其支付。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本工程实行按 月 结算(结算方式分月/季/次,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乙方在每次结算前应填报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按照结算程序计量支付。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三)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文明工地宣传费2‰、劳动竞赛奖1%、安全风险金 %(按大合同要求,但不得低于1%),同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其他费用。

文明工地宣传费由经理部统一使用,不再返还。劳动竞赛奖按照每 (同结算周期)评比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奖励,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安全风险金代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若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它用或出现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等其他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办理委托付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

单,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 %(不得低于大合同要求)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 月(保修期要与大合同保持一致),保修时间从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验收日期算起。

甲方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将对结算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修正或处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本条款中罚款标准可参照大合同,但不得低于大合同,违约金总额不得高于法律、法规允许的最高限额)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将处以 元罚款。

2.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出现一次罚 元,若乙方承担的总体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将罚以合同总价的 %.

3.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 元。

4.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元。

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所有纠纷均由陕西省咸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路基的基底处理、弃土场、取土场、土石方调配、临时用地、复耕、电力线、变压器、拆除旧结构物、便道、便桥等问题的责任和费用)

第十二条 奖罚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管理制度,明确奖罚条款)

第十三条 附则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合同签订前乙方须缴纳合同总价 %(不得低于3%,绝对值不小于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5.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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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邀请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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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19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

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19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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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it工程安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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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it工程安装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采购设备及总价如下:

1。合同总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人工费用、运输费用、保管费用、人员培训、税金、售后服务、质保、保险费(如有)等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费用。

2。采购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三、产品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须按附件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原厂原装正品设备,并向甲方提交设备的品质保证书、合格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有第三方起诉侵权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施工期间,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无废弃垃圾等。

4.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检测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一次的工程款中扣除,并不追加工期。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设备、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综合布线符合《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xx(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1、合同签定后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天。2、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甲方验收合格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产品规定说明办理。无相关质保规定的自设备安装完毕,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内,乙方负责对因设备本身质量所出现的故障免费保修或更换。前述质保期限双方理解有异议的,按照质保最长期限为准。

在质保期内,若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并收取一定的工时费。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备用设备给甲方使用。如乙方未能及时响应,甲方有权自行联系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培训累计时间不低于天。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

2、款项支付:

1)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且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款需以支票或银行汇款的形式支付至乙方所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上:乙方开户银行帐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税号:

2)支付条件: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先行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局要求的发票,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因乙方延迟开具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乙方驻场代表为:,联系方式为:。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附件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4)乙方对以上设备及施工项目质保个月。质保期起始时间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返还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的,以甲方所受损失为准。

2。在乙方无瑕疵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该合同有关条款不能实施或守约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的,每迟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视为乙方违约,取消乙方承包资格,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当日无条件清场,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费用,并退还所有甲方已付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的,以甲方所受损失为准。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审理。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后,合同效力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篇二】

甲方:_________公司(系统使用企业)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系统开发公司)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生产现场实施“_________监控系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双方责任的约定

为改善甲方生产管理手段,甲、乙双方合作实施_________监控系统_________,并分别承担下列相应条款规定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指定配合乙方工作的人员,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软件系统所需的生产工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参与_________系统的连接工作。

(2)甲方须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尽量详尽的_________格式文件,以便于进行_________系统_________的数据交换工作。

(3)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将该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负责上述软件系统在本单位使用过程中的版权保密工作。

2.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监控系统_________”软件一套,其中包括服务器版调度排产子系统_________个;工艺准备子系统_________个;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_________个。远程数据采集器在本系统定为计算机,并负责在乙方指定工作现场的安装与实施。

(2)乙方按甲方提出的“_________”完成系统的安装与实施。

(3)以乙方为主,与甲方共同完成指定信息与_________之间的传输。a.实现从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文件中提取材料清单,产品名称明细、零件明细表、定单号(合同号)等对_________系统的输入信息。b.实现由_________系统输出给甲方成本核算系统的零件制造成本信息的表格文件或数据库(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

(4)乙方负责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名使用人员的培训。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生产工艺等信息从资料保密,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进度与工作程序的约定

整个项目分为两大部分进行:

1.基本系统的安装及调试(费用分配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附表所列出的有关资料。

(2)乙方与甲方指定人员共同完成软件基本使用系统的建立(各种工艺数据库的建立);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基本系统运行测试,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_________系统与上层模块的数据连接(费用分配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车间上层管理系统面向_________系统传输的文件数据格式(BOM、物料描述)。

(2)乙方负责完成_________系统向_________有关模块传输零件制造成本(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的程序模块;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集成系统测试。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验收标准的约定

1.基本系统的验收,按指定的产品(_________-_________个)可通过系统正常运作为测试验收标准,其中包括工艺路线生成、作业计划生成及产生相应的工作文件。

2.远程控制端的验收,按系统能够正常发送与接受信号为测试验收标准。

3.与_________的相应数据文件的信息传输,按信息传输正常、数据准确无误为验收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软件系统服务费共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定为四期:

1.双方合同签订之日支付_________元;

2.基本系统调试正常,可投人生产使用,验收收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3.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与主系统的配置与调试,经验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4.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_________系统与_________系统实现数据传输,系统调试验收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五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乙方在系统实施后的_________年内,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并提供_________次免费版本升级服务。_________年以后对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均按人民币_________元/人,工作日收取费用(如属于本系统自身问题,乙方将免费提供技术维护;同时本条款的生效不包括双方继续的项目开发合作行为)。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在系统取得本企业第一个车间实施成功后,乙方将本着宣传推广与友好合作的精神,赠送甲方一个基本系统(一个作业计划模块和一个工艺模块),由乙方自行实施于企业的另一个模具车间。

2.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在可能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在前段工作基础上的项目开发合作。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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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承诺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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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

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 工程计划周期:

日 至

三、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建设方的责任:

(一) 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 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 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 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 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 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 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 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 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 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 当承诺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承诺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承诺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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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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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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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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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0.1 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对施工过程或维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进行检查。除非根据合同,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否则上述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如上所述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上述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本合同第49条的规定,自费对其进行修理、修正和补救。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 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1)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2)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3)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4)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5)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 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_____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_____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 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 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1)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

(2)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 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_____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

(1)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

(2)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 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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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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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景观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_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设。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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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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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部分)

七、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综合费用中。

1.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为:

(a)潜污泵(含控制箱)、人防水泵、变频给水设备(含变频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底座以及相关的成套部件等)、卫生洁具(含龙头、五金配件)、水表;

(b)各系列配电箱(柜)、电表箱、控制箱(柜)、多媒体智能箱;

(c)通排风机(含控制箱、柜)、人防风机;

(d)屋面陶土砖、瓦;

(e) 不锈钢水箱。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书面通知发包方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并认真仔细核算后上报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采购超量或规格有误,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定乙供材料为:

土建部分:

(a)钢材;(仅确定材料合格供方:1、二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中天、西城、长达,萍钢,冷水江;2、三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西城、长达,萍钢;3、线材:永钢、中天、萍钢;4、圆钢:山雁、富钢。(二级、三级螺纹钢均要求采用一线品牌,如一线品牌规格不齐时经甲方同意并确认品牌后可采用二线品牌;如乙方增加钢材供应方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确认后方可采购。)

(b)商品砼;(金腾、岚盾可直接使用,其余商品砼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后确认。外加剂采用安徽“振华”、或江西“武冠”)

(c)保温材料;

(e)公共部位乳胶漆;

(f)地下室防霉涂料;

(g)内墙新型砌体材料;

(h)公共部位内墙腻子;

(j)人防门;

(k)烟道、烟帽;

(l)汽车库进口排水沟盖板。

安装部分:

(a)排水管及配件(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预算定额结算,不作补差)、涂塑钢管 (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定额结算,不作补差)、镀锌钢管、柔性铸铁排水管及其余各种给水排水管及管件、各类给排水阀门、保温材料、支管减压阀、紫铜管及相应铜管配件、不锈钢管及相应配件。

(b)阻火圈、防火套管、防火封堵材料等。

(c)桥架、普通照明灯具、消防灯具、电线电缆、应急电源、开关插座、电线管、等电位端子箱、ups电源、人防阀门等。

(d)各类风口、消声器、保温材料、静压箱及风管的各种阀门及部件等。

(e)无价材料。

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1)条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通用条款第27.4.(3)条执行。

共13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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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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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用地方案图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0%定金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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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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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 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

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

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

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 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 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

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 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 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 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

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 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

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

监理规范》(jtjo77_9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

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 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 即历法日。

1.1.10 月 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

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l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

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l.2.l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

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

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

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

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

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

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

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

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

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2 根据职责范围,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

权力;

2.3.2.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

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 监理人员

2.4.1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

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

认可。

2.4.2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

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

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

派驻人员。

2.4.5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

认可。

2.4.6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

须常驻现场。

2.5 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

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

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

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 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

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 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

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 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

关的资料。

3.3 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

出书面决定。

3.4 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

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 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

知第三方。

3.6 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

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

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

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 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

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

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

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 责任和保障

4.1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庄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

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

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

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 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

专用条件中规定。

4.3 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

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

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

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 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

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

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

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s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

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

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 保险

4.6.1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

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

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 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

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

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 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脊柱与中止

5.l 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

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 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

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 监理合同的变更

i.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 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

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

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 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

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

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

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

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 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

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 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 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

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监理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

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5.1.2 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

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

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

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 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

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

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

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 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

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

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

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 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

条件和5.5.i.i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

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

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

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

担保金。

5.3.5 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

和利益。

5.6 转让和分包

5.6.1 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

以转让。

5.6.2 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

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 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 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

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

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 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 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

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

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 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

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

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 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

中规定。

7 其它

7.1 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

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 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 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

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 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

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 版权

7.5.1 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

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

或服务之中。

7.5.2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另外规定,则监理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监理

服务有关的资料。但未经业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业主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

济情报

7.6 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

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 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

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

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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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成都市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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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

设、开发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白蚁防治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办发[1994]86号及成办发[1996]9号文件精神,甲方现将白蚁预防工程委托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就白蚁预防工程商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巷)_________号建造的_________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白蚁预防处理。二、本工程系多层_________幢,设计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m2;高层_________幢,设计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m2,木地板及装饰面积为_________m2(详见下表)。本工程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开工,预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竣工。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的地基(及地下室)和壹至叁层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建筑物名称│ 层 数│幢│结│建筑面积│木地板及装饰│ 备 注 ││ ├──┬──┤ │ │ │ │ ││及使用性质│地上│地下│数│构│(m2) │(m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白蚁预防工程费根据成价费[1994]270号、成价发[1995]213号及成府发[]10号文件的规定,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木地板及装饰部分按实际装饰面积3.20元/平方米计算,白蚁预防工程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甲方应在本工程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将该款一次性结清。如本工程竣工时建筑面积与报建建筑面积不同,则依竣工时建筑面积核算。四、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本工程的总体平面布置图、底层平面图及地下室平面图各一份交乙方施工和存档。五、为确保白蚁预防工程施工质量,甲方须在本工程实际建筑施工进度达到下列情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进场施工:1.有地下室的:a、在地下室开挖完成验坑前五天;b、地下室墙体外围建筑模板拆除前五天。2.无地下室的:须在基础回填夯实到+0:000(或搁置架空板)前五天。3.壹至叁层木制门、窗框(或室内装饰)及木制预埋件安装前五天。4.无木制门、窗框的:须在壹至叁层门、窗洞墙体抹灰前五天。甲方如不按以上规定时间通知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六、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上述通知后,及时同甲方代表共同协商,确定本工程有关白蚁预防的具体施工时间及需双方配合的有关事项,以确保白蚁预防工程的施工质量:1.在商定时间内:对本工程的地下室(或基础)及外围进行预防施工。2.在商定时间内:对本工程壹至叁层木制门、窗框(或门、窗洞墙体)及木制预埋件(或室内装饰)进行预防施工。3.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完毕后,将竣工通知书交甲方壹份存档。乙方如不在商定时间内完成白蚁预防施工任务,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其它在关事项:_________。八、本合同有效期十五年(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十五年内如乙方负责预防处理的范围内(如室内木地板及装饰未经乙方预防处理,乙方概不负责)发生蚁害,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无偿灭治。九、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在执行中如需协调或补充,须经双方协调一致后,作出书面补充。十、本合同执行中如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必须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工程白蚁预防款的百分之十五计算。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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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施工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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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协议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3.质量等级:

4.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

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预付时间和比例:

3.扣回时间和比例: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结算方式: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

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违约的处理:

2.违约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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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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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通讯处:____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勘察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通讯处:____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__年__月__日订立附:1.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2.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附表1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 │ │ │ 设计单位 │ │ ├────────┼────────┴────────┼───────┤ │ 工作内容 │ 工作量和技术要求 │ 备 注 │ ├────────┼─────────────────┼───────┤ │ │ │ │ ├────────┼─────────────────┼───────┤ │ │ │ │ └────────┴─────────────────┴───────┘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附表2 ┌──────────────────────────────────┐ │工程地点: │ ├──────────────────────────────────┤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 ├──────────────────────────────────┤ │勘察阶段: │ ├─────┬──┬───┬─────┬──┬───┬───┬────┤ │建筑物名称│结构│层数及│基础砌置深│基础│总荷重│单位面│ │ │(或代号) │类型│总高度│度及标高 │类型│ │积荷重│ │ ├─────┼──┼───┼─────┼──┼───┼───┼────┤ │ │ │ │ │ │ │ │另提交:│ ├─────┼──┼───┼─────┼──┼───┼───┤ 一、场│ │ │ │ │ │ │ │ │地的地形│ ├─────┼──┼───┼─────┼──┼───┼───┤图(附有│ │ │ │ │ │ │ │ │旧址座标│ ├─────┼──┼───┼─────┼──┼───┼───┤)。 │ │ │ │ │ │ │ │ │ 二、总│ ├─────┼──┼───┼─────┼──┼───┼───┤平面布置│ │ │ │ │ │ │ │ │图。 │ ├─────┼──┼───┼─────┼──┼───┼───┤ 三、详│ │ │ │ │ │ │ │ │细的勘察│ ├─────┼──┼───┼─────┼──┼───┼───┤技术要求│ │ │ │ │ │ │ │ │(另附)│ ├─────┼──┼───┼─────┼──┼───┼───┤。 │ │ │ │ │ │ │ │ │ 四、场│ ├─────┼──┼───┼─────┼──┼───┼───┤地附近已│ │ │ │ │ │ │ │ │有勘察资│ ├─────┼──┼───┼─────┼──┼───┼───┤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示范文本) gf-20xx-0203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计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勘察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鉴证意见:(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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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3卷:附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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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3卷:附件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运用于_____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

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适、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

认。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清见工程现状等)

2.2 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时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 水源

2.2.3储灰场

2.2.4 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 厂/场区地质

3.2.3 厂/场区地震

3.2.4 燃煤

3.2.5 灰渣特性

3.1.6 燃油

3.1.7 水质

3.3 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 参数、容量/能力

4.2 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l&c)

4.6 标准

4.7 性能保证值

4.8 安装调试要求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附件2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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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3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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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3部分)

证书与支付

60.1月报表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格式报表,每份均由监理工程师按第15.1款规定的承包人代表签字,报表包括承包人认为到月底自己有权得到的以下有关各项的款额:

(a)已实施的永久工程的价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项目,包括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计日及类似项目;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待安装设备发票价值的百分比,如投标书中附录中所注明的;

(d)按第70款的调整;

(e)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额。

如适应,月报表应包括如下项目并按其顺序考虑:

(l)截止到本月末已实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币计价的估计合同值,该值应据56款规定为工程量清单中书明的场本单价乘以由监理工程师测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当地货币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减掉(2)。

(4)据表1所表明的外币百分比计算出(3项中当地货币和外币的数额根据52款规定,它是受变更影响的。

(5)据52款规定,以反映以当地货币和外币表示的费用的变化数额。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获批准的计日工数额,减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证书所批准的数额,并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表确定的内容书明当地货币和外汇的数额。

(7)据70款规定,如有的话,由于后继法规所导致的费用数额,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

(8)按60.3款规定,对于本月已到达工地的材料和即将用于工程,还没有安装的工程设备,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额。

(9)据60.4款规定,将本款(4)(5)(6)(7)所述的数额之和乘以60.4款所书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数额。

(10)据本款动员预付款之规定所致的增加或扣减的数额。

(11)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一种或多种货币表示的任何其它数额。

60.2月支付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表后28天内证实或修改该报表,向业主证明他认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付款金额,但应:

(a)第一、保留按投标书附录注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乘以承包人根据第60.1款(a)、(b)、(c)和(e)有权得到的款额而计算出的保留金额直至该保留金的款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规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应付给业生的任何金额。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与扣除金额之后的净额少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中期付款证书的最小限额时,监理工程师不必按本款开具任何付款证书。尽管有本条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条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并经业主批准之前,监理工程师将不对任何支付开具证书。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承包人只能与合格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协议,已签协议付应送交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有权得到这些款额,只要监理工程师确立对于用于但未进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适应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规范要求;

(2)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储存并有防止损失或损害或变质的措施,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3)承包人有关要求、订单、收据的记录,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式进行且此记录应完好让监理工程师检查;

(4)承包人应随月报表提交现场材料和设备的估价价值,连同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有关方面文件(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所有权的证据和(3)有关付款;

(5)这些材料的所有权应归属业主;

(6)给承包人的款额不应超过下述的75%:

(a)进口材料的CIF价,或(b)当地制造材料的出厂或货柜价,或(c)当地生产材料的堆场价,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这一款额在材料与工程设备到达现场的当月计付,在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入工程的当月扣回;和(8)这种支付不应视为对此材料的批准。

60.4保留金

据第6O.1款规定,数额为月度中期付款证书中书明的10%的保留金应由监理工程师在首项或以下各项证书中予以扣减(以下称为保留金)直到扣减数额累计达到投标书附录中列出的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例的数额为止。

60.5保留金的支付

在签发全部工程的移交证书之时,监理工程师将把一半保留金付给承包人;或在签发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将把由他确定的同该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相应的金额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满后,另一半保留金将由监理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并规定如果根据第48教的规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经适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区段或部分时,“保修期满”

一词在本款中应视为是指最后的那一个保修期的期满。

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此时,据49款和50款规定仍有应由承包人实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监理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开具证明,直至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余额部分。

60.6动员预付款

业主将向承包人提供一笔无息预付款,用于工程的动员费用(下称“动员预付款”),其数额为在投标书附录中列明的合同价的百分比,并以表I一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开列的外币和当地货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错或谋划滥用动员预付款,业主有权立即收回。

60.7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担以下工作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将向业主发出证书(一份复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a)已签署了合同协议书;以及(b)据10.1款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以及(C)提供业主同意的格式和银行出具的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无条件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保持有效直到动员预付款据60.8款规定全部回收为止。但其数额应随回收额增加而持续递减,正如据本条规定而发出的中期支付证书所述。业主将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28天内支付动员预付款。

60.8动员预付款的扣回

动员预付款将从业主给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从工程正式开工后第四个月开始,在中期付款证书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还形式,直到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期前3个月回收完毕。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证书的数额小于根据本款规定的扣还量,其差额部分应视为债务并转入下一中期付款证书中。

60.9对支付证书的改正

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更正或修改以前发出的证书,如果进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满意,他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程的价值。

6O.10竣工报表

在发出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84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的提交一份最终报表及辅助文件,并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详细说明:

(a)到本移交证书载明的日期为止,按合同规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终价值;

(b)任何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款额;

(c)任何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给他的估计值。

估计值应在最终报表中分别表明,监理工程师将银60.2款规定开具证明。

60.11最终报表

据62.1款规定在发出保修证书56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终证书草案(下称草案)及其它辅助文件供监理工程师参考。草案应详细说明:

(a)据合同规定进行的全部工程的价值,和(b)承包人认为按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追加款项。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能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监理工程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缩写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告(在本条件中称为“最终报表”)。

60.12结清

在提交最终报表时,承包人应给业主一份书面结清单,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中的总额相当于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全部和最后确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所有金额,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监理工程师。但该结清单只是在根据60.13款颁发的最终证书规定的应支付的款项支付之后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之后才能生效。

60.13最终证书

在收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单后21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发出最终支付证书复印件送承包人监理,表明;

(a)监理工程师认为按合同最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b)在对业主以前支付过的所有款额和根据合同(除第47款外)业主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加以确认后,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人,或者承包人还应支付给业主的余额(如有的话)。

60.14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应为投标书附录中所规定。为支付方便,计价货币与其它币别的折算应按第72款规定进行。

60.15对承包人的支付

业生向承包人的支付应以承包人在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币别和比例进行,但规定上述币别和比例应据任一方的请求根据合同条款第51款和52款的规定随时变化调整。

60.16支付时间I

在监理工程师按本条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条款颁发的任何中期证书中规定的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在该中期证书被送交业主后28天之内,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终证书送交业主后56天内,由业主支付给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约束。若业主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则业主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从应付之日起计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额的利息。

本款之规定不损害承包人根据第69款享有的权力。

60.17支付地点I

业主向承包人的交付应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6O.18对业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业主的支付,包括以扣减方式或抵消方式,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a)在以前由业主花费的任何数额偿还的情况下,支付应以相同币别相同比例的形式D进行a(b)对于根据第47款的违约赔偿费(如有),支付应以表1—当地货币与外币需求表1中列明的币别和外币比例进行。

(c)在其它情况下,支付应以双方同意的币别和数额进行,或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应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和公平的确定为准。

(d)对于动员预付款扣回还应按60.3款规定进行。

60.19业主责任的终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终报表中(除非这些情况发生在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发出之后〕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报表中已经包括了索赔要求,业主将不承担任何有关执行合同,施工工程或执行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或事物的任何责他。

61.1仅凭保修证书批准

只有据62款规定的保修证书才能被视为构成工程的批准。

62.1保修证书

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保修证书并呈交给业主,将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尽其义务施工并竣工,且对缺陷的修补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前,不应认为合同已经结束。保修证书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满后的28天内发给;或如果适用于永久工程各区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则在一个保修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规定任何被指令进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之后签发保修证书,但保修证书的颁发不应是将第60.5款规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的先决条件。

62.2未尽义务

尽管保修证书已经颁发,承包人和业主仍应对在保修证书颁发前按合同规定的履行保修证书颁发时尚未完成的义务承担责任。为了确定任何该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合同仍视为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措施l 63.1承包人的违约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闭、清理或解散(但为合并或改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产或与债权人协议,或与债权人为受益人的转让,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果财产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或如果根据有关对债务的重新组织、安排或调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对承包人的诉讼开始,或有关解散和清理的决定通过时,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的财产的主要部分的证券所有权,或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动或发生有关此类事件对涉及承包人及财产或与3.1款规定相违背;或对其货物征税;

或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给业主证书证明并抄送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

(a)已放弃合同,或(b)无正当的理由;

(1)未按41.1款规定开工,或(2)在接到46.1款规定的通知后28天内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来继续进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规定的通知或39.1款规定的指令后28天内,未遵照执行,或(d)尽管在此之前在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警告,仍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e)与4.1款相违背,则业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庄或不影响合同给予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权力的前提下,进驻工地和终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认为合适的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业主可随时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用机具和材料;并将所得视为据合同承包人转给业主的款项。

63.2终止日的估价

在业主进驻并终止承包人后,在实际上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单方面地或通过与各方协商或在协商后,或在他进行了他认为适宜进行或实施的调查或查询后,确定、决定并证明:

(a)在进驻工地并终止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已由其实际完成的工程,已经合理地得到或理应得到的任何款额(如有时)。

(b)已经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63.3终止后的付款

如果业主按本款规定终止雇用承包人,则在保修期满以前,以及其后监理工程师查清施工、完工与维修缺陷费用、完工拖延损失赔偿费(如有时)以及业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项并开具证明以前,业主不应负责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包括损失费)。

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权得到由监理工程师证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支付给他并扣除上述款额之后的款额(如有时)。如果此项款额超过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付给他的款额,则根据要求,承包人应将比超出部分付给业主。此项款额应视为承包人欠业主的债务因而应于偿还。

63.4协议利益的转让

除法律禁止外,如监理工程师在按63.1款提及的进驻和终止后14天内指示,承包人应将其签署的为任何货物或材料或服务的提供和/功为履行合同实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协议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64.1紧急修复工作

无论是在工程施工期间还是在保修期内,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发生或发生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任何修补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愿立即进行这项工作时,则业主可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雇用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并支付有关费用。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业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应属承包人负责按合同自费进行者,则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由此产生或随之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业主从付给或应付给承包人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发生任何上述紧急情况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理可行的条件下,尽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冈队65.1对特异风阵不承担责任

承包人对任何由65.2教特殊风险引起的有关下列后果,均不负赔偿或其它责任:

(a)除了对按39款规定在特殊风险发生前被宣布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对工程的破坏或损害,或(b)对业主或第三者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C)对人身的伤亡。

65.2特殊风险

特殊风险为20.4款(a)段至(5)所定义的风险。

65.3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风险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运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或承包的设备遭到破坏或损害时,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坏或受损害的已实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设备的款机并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或完成这项工程确属必要时,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项:

(a)对受破坏或受损害的工程进行修复的费用;

(b)替换或修复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的费用。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合同价的增加额(考虑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替换承包人设备的合理价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4炮弹、导弹

无论何时何地由于地雷、炸弹、子弹、手榴弹或其他炮弹、导弹、弹药或战争用爆炸物发生配炸或冲击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人身伤亡,均应视为上述特殊风险的后果。

65.5由特殊风险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据合同任何其他条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款项外,业主应偿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风险引起或导致或以任何方式与其有关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规定的在特殊风险出现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费用,但以本款下文中关于战争爆发条款中的各项规定为条件。承包人应在获悉任何此类费用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决定上述承包商的费用数额并加合同价中,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6战争爆发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也不论其对工程施工在经济上或物质上有无影响,则除非按本款规定合同已经终止,否则承包人应继续尽最大努力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终止。在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业主均有权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经发出此项通知,除本款和执行第67款规定的各方权利外,此合同应告终止,但不损害双方任何一方对在此以前的任何违约所应有的权利。

65.7合同结止时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如果根据65.5款规定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尽快从工地撤离一切承包人设备,并为其各分包人的撤离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终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条件终止,业主应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终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包括帐上尚未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与项目,并另外支付下述费用:

(a)有关任何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及的预备性项目的应付款项,只要这些项目中的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项目中其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费用。

(b)为该工程所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和货物的费用,如其已经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对之依法有责征收货时,而业主一经支付此项费用后,该项材料、设备和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C)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合理开支的任何费用的总额,但上述费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费用中。

(d)按65.3及65.5款规定应支付的任何追加费用。

(e)按65.7款规定考虑到已经或即将支付已实施工作的费用,承包人设备撤离的合理开支以及如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将承包人的设备运回其注册国内的主要设备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费用,但不得多索费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及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终止时的合理遣运费。

业主除按本款规定支付任何应付费用外,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任何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预付款的未结算余额以及在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偿还业主的任何其他款额。任何据本条支付的款额,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解除履约

66.1解除履约时的付款

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任何情况,以致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或根据管理该合同的法律,双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继续履约,则合同如已按第65款规定终止时,应由业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额应与第65款规定的应付款额相同。

67.1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了争端,这些争端无论是与合同或工程施工有关的或由其产生的无论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工程后,无论是在放弃合同、终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对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指令、决定、证书或估价有争议的问题,首先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抄送另一方。通知应说明是根据本款规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及承包人,其决定也应注明是据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弃或被终止外,承包人应在各种情况下以全力进行工程施工。除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按下文规定通过友好解决或仲裁裁决修改外,承包人及业主应对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付诸实施。

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任何决定不满意,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内未作出决定,业主或承包人在收到决定后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对方及抄送监理工程师供其参考,要求根据下过规定对争端开始仲裁的意向。这一通知担下述规定使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要求述有关的争端开始促裁。按67.4款规定,无此通知,仲裁不能开始。

如果监理工程师已对争端事项向业主及承包人发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内,承包人和业主均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则所说的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应是最终对业主及承包人双方有约束的决定。

67.2友好解决

在按67.1款规定发出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双方就争端不能首先友好解决,仲裁方可开始。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无论争端是否友好解决,仲裁应在通知书发出后的第56天以后方可开始。

67.3仲裁

有关下面的任何争端:

(a)如果监理工程师所做的任何决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规定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规定的期间内达成友好解决,则应递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国的工程所在地,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或在香港进行。

上面所说的仲裁人有全权公开、复查和修改监理工程师有关对争端所做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判决、证明或估价。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诉的证据或论据均不应限于与争端有关的任何事项。监理工程师按上述规定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应取消他作为证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与争端有关的任何问题作证的资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进行。但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正在进行中的仲裁而改变。

67.4未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在67.1款规定的期限内,业主或承包人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与此有关的决定已作为最终决定并有约束力,则如果一方按上述决定执行,另一方在不影响任何其权利的条件下,可据67.3款规定将该违约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任何这类提交。

退知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据合同条款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明、通知或指示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或派人送达承包人的主要营业机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它该类地址。

68.2致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送至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或派人送达本合同条件第1.6款中规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变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后,将其指定地址改变工程施工所在国家内的另一地址,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事先通知合同双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业主的违约69.1业主的违约

如果业主发生下述情况:

(a)在第60 .16款中规定的付款时间期满后的28天内,未能接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证书向承包人支付其应得的款项(此款项已扣除据合同业主有权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项);或(b)干涉、阻挠或拒绝任何这类证书颁发所终要的批准;或(C)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时,因整顿或合并计划进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由于经济混乱,使他不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有权通知业主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并将一副本送监理工程师。合同的终止应于此通知发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承包人在第69.1款规定的通知14天期限结束后,将不受本文第54.1款规定的约束,尽快从工地撤离所有其带至工地的设备。

69.3合同结止时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终止的情况下,业主在对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与合同第65款规定终止时所应承担的付款义务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规定的各项付款外,业主还应支付承包人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发生的金额。

69.4承包人暂停工作的权力

不损害60.16款规定承包人对利息的权力及据69.1款终止合同的权力,如果业主未能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在60.16款规定的期满后的28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应得的款项(除去合同规定业主有权扣回款项的金额),承包人在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后28天内,可以暂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据此条,暂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响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按合同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的合同价,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69.3复工

如果在根据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暂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业生随即支付了包括第65.8款规定的利息在内的应支付的款项,如尚未发出终止通知,那么承包人据69.1款的权利不再有效。承包人应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70.1费用调回原则

因劳务、材料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的费用升降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此种调整应分外币和当地货币两部分进行。

价格调整将按下述条款中的公式和价格调整文件,对60.1款和60.2款规定的月支付报表以及60.ll款规定的最终支付报表分别进行:

(a)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系数(ADJF)应由70.2款所提供的价格调整公式得出,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b)当地货币部分的价格调整应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和原则进行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c)如果合同中的本条款或其他条款并不包括因费用升降而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补偿,则合同中的单价和费用应认为已包括了一笔应付这种费用升降的意外费用。

(d)月支付报表中的外币和当地货币部分的可调整金额应是下列两项之差,即:

(1)根据第60.1款的规定,监理工程师认为应支付承包人的金额际扣除保留金),包括以基本价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计日工(若计日工已调整则不包括计日工),但扣除已进场的材料款;

(2)减去在上一次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根据上述(d)(l)算出的金额。

该可调整金额应排除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款项以及以实际成本或现行阶格为基础的其他款项。

(e)每月支付证书中的外币或当地货币部分调整的金额应通过把价格调整系数乘以可调整金额或按价格调整文件调整而得到,并且根据第60款的规定,这些已调整的金额将支付给承包人,但业主可从中扣除承包人届时应付业主的保留金、违约赔偿金、应返还的动员预付款以及其他金额。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规定的竣工期限内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以后至完工这段时间以内的价格调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价格或指数,也可采用调价时的现行指数或价格,业主可择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种工期延长符合上述第44款的规定则本款规则仅适用于该延期期满后进行的调整。

70.2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a)如果由来源国法定组织编制发布的下列指数有任何改变,那么因劳务费用、材料费用和影响施工其它费用的涨落而对合同价进行的调整应按本款规定进行计算,并在据60.1款所作的每月报表中,在据60.10款所作的竣工报表中和60.11款所作的最终报表中反映出来;

(1)劳力来源国的劳务费用指数;

(2)材料的费用指数;

(3)影响施工其它费用的费用指数;

(b)对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数”系指递交投标书截止日以前28天当日的适用指数;

(2)“现行指数”系指与某一具体报表有关的阶段最后一天的适用指数。

但对于其价值已包括在任何这类每月报表(或竣工报表,或最终报表)中的任何工作,如果是在第43条规定的全部工程应竣工之日(或延期日)之后进行的,那么,“现行指数”

即应为上述全部工程应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适用的指数。

(3)“有效值”系指下述(A)(B)两项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得款额(在扣除保留金以前并且不包括预付款的偿还)减去用于下列各项的任何款额:

——指定的分包人实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现场的材料及工程设备;

——计日工、变更或任何其它基于实际费用或现行价格的项目,以及奖金(如有的话);

——根据第7O款所做的各类调整。

(B)根据本款(b)(3)之(A)计算的,并包括在前一次报表中的款额。

(c)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以有效价值乘以一个价格调整系数计算得出。该系数应为本款(d)段给出的每一比率与下列分数的乘积之利。该分数为:

现行指数-基本指数——————————基本指数采用有关指数进行计算。

(d)为计算价格调整系数,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虑实际工作的构成因素)

应为:

(1)有关须调整的劳务(以及监理)费用参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数;

(2)有关要调整的材料费用参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数;

(3)有关要调整的其它费用参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数;

(4)不须调整的所有其它有关费用;

各项比率总计1.0O.(e)如果在进行计算的当时还不知道某一指数值则采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数值,并在随后的每月报表中予以日们必要的调整。

70.3当地住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合同价当地货币部分的调整应根据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费用的涨落予以调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系指指定材料表中规定的现场施工并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当地材料。

“基本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当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现行价格系指投标书递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现行价格。

(2)根据本款规定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应通过把‘基本价格与现行价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现行价格有效期间内发送到现场的指定材料的数量计算得出a上述调整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增加,也许是对合同价格的减少。

(3)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确保不发生指定材料过于浪费的现象。任何运出现场的指定材料都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予以清楚地登记。

(4)本款各项规定适用于为施工目的在现因使用的承包人设备所用的燃料,上述设备包括承包人拥有的用于运送职员、工人、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或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或是他长期租用,负责供应燃料的车辆)。上述燃料应在本款(c)段要求的记录中清楚地登记。本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卖给或供给承包人的雇员或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个人用车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应自始至终注意适合的市场。购买材料时每当材料的布用变动可能引起本款规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时,承包人应尽其勤勉之职以与恰当地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相一致的态度,以最便宜的价格去购进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时候出现承包人一方不够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的情况,无论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时,还是其它情况下,在调整合同价格时,对因上述不勤勉、违约及玩忽职守所造成的费用的增加将不予考虑,对本来可以降低的费用但由于不勤勉、违约或玩忽职守而未能降低时,此笔金额应从合同价格中扣除。

(6)合同价格不应因材料费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动而作调整。

(b)不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在根据本款确定合同价格调整顿时,不考虑任何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c)通知和记录当发生可以或可能导致本款所说的合同价格调整之任何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就此发出通知,承包人还应保存为使合同价格得以按本款规定进行调整所必需的帐薄、帐单及其它文件和记录,并在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提供任何所保存的发票、帐单、文件和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可能要求的其它资料。

(d)竣工日以后的调整在根据第43款确定全部工程应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据第48款证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后,合同价格应按应竣工日或移交证书中规定之日的现行费率和现行价格(如果合适的话)进行调整,两个日期中取较早者。

(e)合同价格调整的确定根据本款对任何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之款,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上述各项规则确定。

70.4权数

承包人应与其投标书一并提交上列每一价格指数的权数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量如果由于第51款规定的变化或增加而导致上述价格系数已经出现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适用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则有权对每一价格系数的权数进行调整。

70.5后继法规

如果在工程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工程所在省/市内,国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规、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定发生了变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规、政府公告、法律、规章或规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费用发生70.1款规定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予以决定,合同价格应按此相应增加或减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货币及兑换率

71.1货币限制

在工程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进行施工或预定施工的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支付合同价格所用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或)货币汇兑进行限制,则业主应对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亏损或损失进行补偿,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该类事件中所应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受到损害。

71.2货源国及货币的变化

如果承包人改变了工程所需的任何进口的货源国,他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则应据此修正价格调整条款。以能反映货物实际来源国的相关的价格指数。如果合同价格中标明的货币不同相关指数来源国的货币,则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种用于价格调整计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价格调整额的扭曲。此种修正值应能适用不同输入货物的基本成本价格和上浮情况,同时也能与基本价格指数日和第70.2款规定的现行价格指数日之间的对换率的比率相适应。

72.1兑换率

若合同规定款额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种或多种外币向承包人支付,则此项支付不应受上述指定的一种或多种外币与工程施工所在国货币之间的兑换率的变化的影响。

72.2货币比例

如业主已要求投标书以一种单一货币表示,但以一种以上的货币支付,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种货币或多种货币的比例或款额,则适用于计算该比例或款额的一种或多种兑换率应为在合同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当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通行汇率,并由业主在按标书递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标书附录中予以规定。

72.3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74.1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75.1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76.1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77.1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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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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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

承包合同(Contract)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xx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20xx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一)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项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 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 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 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6.1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

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

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6.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质量管理

6.8.1根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贯彻到相应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

6.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

6.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6.8.5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各项工作。

6.9文物古迹

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

(二)施工阶段

6.10施工准备

6.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设计单位。

6.10.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考察施工单位实力。

6.10.3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10.4审查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

6.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报建手续。

6.10.6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

6.10.7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

6.10.8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6.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

6.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

6.11施工实施

6.11.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6.11.2审查设计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

6.11.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开展工作。

6.11.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

6.1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意见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8根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

6.1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6.1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6.1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

6.1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6.1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1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1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

6.11.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6.1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验收

6.1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

6.12.2督促监理审核竣工图及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6.1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

6.1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动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竣工、报验备用手续。

6.12.5协助业主进行竣工决算。

6.12.6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6.12.7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

6.12.8资料归档。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 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

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设计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设计中标方案,并对扩大初步设计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

3. 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4. 主要设备材料确定

5. 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6. 工程验收

7.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

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

8.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八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第九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报建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止,时间自 至

第十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建安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工程建安投资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的 %,此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额的 %,余额在 结清。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实产生经济效益,甲方给予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作为奖励。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额为该分享损失费×项目管理费率-税金。

3、除非甲乙双方协议将合同中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即使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由甲方在与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确)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别承担。(乙方承担相应比例的项目管理费)

第十三条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满,且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20xx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以劳务方式包设备、油料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装、零至公里内路基路面工程,运输、大约 万方。

2、合同单价:固定单价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 元。

3、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签证为准。

4、结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万元产值工程量结80%,滚动支付,以此类推。工程竣工后,双方在30天内完善竣工结算。

三、甲、乙双方的开工、竣工时间

1、开工的时间为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书面“进场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周围的庄稼、树林和已征红线区以外的土地,不得伤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双方签订的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办法:

1、劳务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劳务保证金、劳务生产保证金、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共计该劳务安全保证金在第二次付款时返还。

2、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乙方生产资金元在进场三天内转入甲方项目帐户,专款专用。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实际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购,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等),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因宏观管理不当,督促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管理部分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进场开工前五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行政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将现场行政与技术、质检、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以便双方在施工管理中联系解决问题。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将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接至距施工地点50米。现场内乙方负责水、电的所有费用。

2、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遇当地居民刁难阻挡施工,或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电、停水、阻路时,均由甲方及时出面解决。

3、乙方每月25日保证准时将施工进度报表给建设单位。

4、甲方保证自己的人员在乙方施工期间坚定在现场工作,以便随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责任导致乙方停工超时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负责按实际天数给乙方现场实有工人的综合点工工资和实际的机械设备停置台班费,按实际发生天数给乙方顺延工期。补偿标准为:挖机每台每天元,钻机每天元,人员每人每天 元。

6、如遇建设单位(业主方)有工程内容变更时,甲方应在15天内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调剂施工内容给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责任

1、准时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完善临时办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储水池、洗澡室、配电房、厨房、公厕及库房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配备完善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调整。

4、严格搞好施工现场的保证值班工作。积极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工作,严禁发生任何不良行为。

5、乙方做好施工记录并完善有关资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进度统计报表(超过25日归到下月再提交),当月不予结算。

6、严格按国家胶在的施工法规验收标准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7、不得隐瞒、谎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伤亡人数。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通知停工并按违章事实处罚5000元。

9、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任何一项转包和分包项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发包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手机号:身份证号:日期:

劳务承包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手机号: 身份证号: 日期:

20xx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三)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四)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 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公路K0+000-K3+600段路面工程,路线长度

3.6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第一范文网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 工程期限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xx年6月10日开工,至20xx年8月10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第四章 双方义务

1、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关系。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施工图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第五章 工程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 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 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 元/平方米,培路肩 元/米。工程结算价款以检验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预付款,以后根据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可逐步预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价的10%作为乙方生活费和工程款费用。待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监理人员验收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第六章 纠纷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按合同条款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七章 附 则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签章)

法人 或 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人 或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20xx年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范本(五)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建方: (下称乙方)

甲方为了完成村通镇砼硬底化道路及搞好生态文明村建设,把该村砼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依现有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规模及质量要求:

1. 工程全长约2.3公里,混凝土路面宽度4米,厚度为0.18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 该路按现状必须用机械及人工平整,才能进行砼路面施工砼强度为C30。

三、资金来源:移民年度专项资金。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

1. 工程造价:该工程按20xx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结合当地造价部门公布的主要材料市场单价及材料实际动距交由县财政局审核中心结算价。

2. 付款方式:乙方工人进场,甲方先付备料款27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带资施工,待项目专项资金到位,甲方要及时把资金转给乙方。

五、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开工将道路全部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乙方承建工程中所需的人员、机械、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材料购置:

水泥用有出厂合格的32.5R普硅“建霸”牌水泥,碎石2-4cm,砂用海南中粗砂。

七、工程开、竣工时间:

合同签订后10天动工4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量,如属甲方原因影响,完工时间可相应顺延。

八、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两天内,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及有关人员进行丈量验收。

九、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①必须提供搭设临时设施及材料堆放场地。

②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③负责路面铺草,以便乙方淋水养护,保证工程质量。 ④负责接通水、电到工地,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⑤负责规划拆除道路障碍物。

2. 乙方职责:

①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②要安全施工,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③负责工程中的水电费用。

十、其它:

1.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实施中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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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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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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