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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状况怎么简单描述(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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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经营经理事迹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经理,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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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经营经理事迹

﹡同志于XX年9月被聘任为﹡﹡公司副经理,主管经营工作。任职以来,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刻苦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大胆进行改革,带领经营工作人员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勇于拼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好评。

一、狠抓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

上任伊始,﹡﹡﹡同志首先想到是如何加强经营管理,充分调动经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经营工作人员的责任性。为此,他做了大量的调查了解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掌握了本单位过去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的两大弊端,即业务联系介绍信管理混乱,工作失误追究不力。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他大胆地改变了传统经营管理方法。一是对介绍信的开具,严加管理,造册登记,并协助联系人到建设方了解其意向,杜绝了介绍信重复现象,同时对联系人跟踪不力而其他跟踪较好的人员有信誉的及时予以调换,保证市场竞争力;二是对经营预算实行承包责任管理,并根据经营过程上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承包范围和内容,不断完善,制订了经营管理责任追究及奖励办法,极大地调动了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了责任性。全年参加投标20项,没有一个项目因工作失误而废标。

二、开拓经营,抢占市场

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同志大胆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实施自营为主,联营、中介为辅的经营策略,为抢占市场,扩大版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一是建立信息网,及时掌握经营信息,使承揽任务有明确目标。二是发动职工全员经营,并积极主动协助联系人做好项目跟踪工作,为中标打好基础。三是根据﹡﹡经济不发达,基建任务少的特点,跳出﹡﹡小圈子,把目标放在全国各地,在经济发达地区占领了部份市场。一年来,他带领经营人员及项目经理,跟踪项目38个,总造价达1.8亿,辐射省内各市、州和新疆、青海、福建、厦门、四川、贵州、山东、北京等省(市、区)。参加投标20项,中标13项,中标率达65%,中标工程总造价13000万元,占﹡﹡公司年度计划10000万元的130%,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经营指标。

三、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是﹡﹡﹡同志一大特点。﹡﹡﹡同志任现职之前是一位素质较高的项目经理,每年都有工程任务在手,经济收入是可想而知的。聘任为﹡﹡公司经营经理后,由于﹡﹡公司人员多,底子薄,包袱重,起点低,又加之处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更谈不上奖金、福利,就他个人经济利益来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但是,他不计较个人得失,他想到的是﹡﹡公司1728名职工,想到的是怎样多承揽施工任务使单位效益提高,让职工过上小康生活。为些,他拼命工作,走南上北,东奔西忙,只要有业务,不管气候,环境多恶劣,路途有多远,他都亲自去联系。他患有严重的胃病,这是从事经营工作者一大忌,但他一边吃药一边工作,扭转了许多尴尬的局面,赢得了建设方的信任。为了承揽施工任务,他不分白天晚上,节假日基本不体,充分利用晚上和节假日等有利时机,联络感情,建立业务往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职工都说,﹡﹡﹡同志为了大家,忘了小家。

由于﹡﹡﹡同志的勤奋工作,﹡﹡公司取得了自成立以来最好的经营业绩,为﹡﹡公司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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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公司年会致辞发言稿简单霸气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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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们:

大家好!

很荣幸能作为老员工的代表在这儿发言,我是__部门的___,回顾刚过去不久的这一年,我们公司也是有很多的成绩,而能作为参与到这些工作中的一员,我也是感到特别的荣幸,这些成绩都是我们在领导的带领下做出来的,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值得去骄傲的,同时也是在这些工作之中我也是收获很多,取的了自身的进步。

用心做事是我这一年来对待工作的状态,我既然来到公司,而且还是那么优秀的一个公司,如果都不去用心做事,真的很对不起领导当初的看中,把我们招进来,而今虽然是老员工的,但是更是应该把心思花在工作之中,在这一年的工作上面,无论是大事也好,小事也罢,或者需要和同事去相互配合的工作,我都是按照要求,认真的去做,以达到更好的质量为一个目标,追求工作之中的效率,不去偷懒,也不松懈,对于工作上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是及时的去处理,处理不了的也是会找领导,尽快的上报,而且对于同事给予的一些意见,我也是会认真的考虑,而不是自己做自己的,别人的话语就听不进,在工作上,能力是更加的重要,虽然我是老员工,但有时候一些方面我也是会向新同事去请教的。

态度端正,按照规矩做事情,对于工作,我都是很有责任心的去做,出了问题也是敢于担当,有时候遇到一些很麻烦的事情,我也是不会推卸,既然是我要做的事情,那么就要做好,不能说麻烦,那么就不做,那样的话,就偷懒了,而且也是在工作的态度上出了问题,一年的时间,我也是解决了一些麻烦的工作,处理了一些事情,给公司带去了效益,我对于工作,从来不马虎,也是认真的对待,有时候和同事由于要求而冲突,我也是会去坚持自己的一个原则,不怕得罪人,只要事情是做好了就行。

学习进步然后完善自身也是这一年我在工作之中有的收获,我虽然是老员工,不过也不能忘记学习,工作的熟悉让我明白,这只是保证了工作能完成,但是想要完成的更好,做的更优秀,那么就必须自身多学,提升能力,这样在工作上面也是能做得更加的好。一年时间我也是改进了很多自身的缺点,提高了业务水平,我想一年过去了,我们依旧要努力,在未来继续的奋斗,公司未来一定会更加的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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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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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总则

(2)资本

(3)贷款和租赁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工厂筹建工作

(13)外汇管理及平衡

(14)利润

(15)财务和审计

(16)税收优惠

(17)保险

(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20)双方的责任

(21)审批及注册

(22)合营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争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则

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1合同双方

本合同以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签订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

法定代表:

乙 方:_____

姓 名:_____

职 称:_____

国 籍:_____

地 址:_____

甲 方:_____

姓 名:_____

职 称:_____

国 籍:_____

地 址:_____

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

中文名称:_____

英文名称:_____

(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

地 址:_____

1.4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公司将不从事致使_____方违反_____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

1.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

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_____生产面向_____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_____方_____计算机,公司将采用_____方在_____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_____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_____系列等其他_____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

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_____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_____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

第二章 资本

2.1资本及投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美元,贷款可达_____美元,投资总额为_____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_____方_____%,_____方_____%,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

2.2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

_____方现汇_____元。

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_____元,合作_____元。

_____方:现汇_____元

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

2.3出资证明书

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贷款和租赁

3.1贷款

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_____银行申请贷款。_____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_____元。

3.2租赁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_____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

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_____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

第四章 资本转让

4.1资本转让

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_____方转让于_____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

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_____元立即转给转让方。

4.2资本变更注册

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 董事会

5.1董事会的组成

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5.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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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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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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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邮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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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_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 _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_财政局、_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分行组成的 _____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_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_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_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本文导航 1、首页2、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_______劳字_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___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3‰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3%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_________,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__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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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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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出资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需要确定转让出资的属性,转让额度,以及转让费。

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对转让过程中的权责明晰负责。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注:目标公司的另一股东)在_____年合资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

经协商一致,双方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额(以下称为本次出资额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资额转让

1.1转让方和受让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式由转让方一次性向受让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资额(以下简称“转让出资额”)。

此项转让已经获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资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1.2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出资额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公司合资合同(出资协议)以及章程规定的附属于出资额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2.1本次出资额转让的依据(如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______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确认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资额价值为_________元。

2.2本次出资额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下简称“受让价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以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受让价款。

3.2在受让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以后,由双方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该报告出具以后,转让出资额立即交割。

3.3转让出资额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积利润中与转让出资额相对应的股东应享有红利的分配权归转让方所有。

四、声明与保证

4.1双方对各自的主体资格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4.1.1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4.1.2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订明的义务;

4.1.3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4.1.4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订明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在本次出资额转让过程中,应互相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积极支持。

4.2转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本次转让之出资额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状态、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它第三者权益。

4.3受让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受让出资额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五、转让方义务

转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5.1转让方有完全的权力、权利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将其对公司拥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依据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5.2转让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出资额;

5.3提供的有关资产与业务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六、受让方义务

受让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6.1本协议签署时向转让方提交根据其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部作出和出具的与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有效决议和授权书(下划线部分为受让方为法人时需提交的文件)。

6.2保证按照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出资额转让款项。

七、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出资额转让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8.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种自然灾害、市场风险、政治事件等。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10.1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第八条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现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10.2如果受让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支付转让款项,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出资额转让总金额的4%的违约金。

一、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1.2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十二、补充、修改和转让

12.1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12.2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应由其缴纳和支付的税收和费用。

十四、附则

14.1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14.2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

14.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同样有效,其余供审批之用。

转让方(盖章):

_________受让方(盖章):

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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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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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司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姓 名: 身份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公司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经营的项目位于甲方内,并使用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等证件。

第二条:合作本项目内容

1、甲方提供生产的场地、生产设施及公用设施。

2、生产经营权全部由乙方全权管理。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三条: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出资完毕。

双方所有出资额须汇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合作经营的年利润按照双方出资的比例进行计算。

合作经营的亏损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权全部有乙方全权管理。

第六条: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长、财务总监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负责在岗员工按国家政策及时发放工资。

第八条:项目具体经营模式、生产管理及业务、规章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九条: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项目经营的活动,不得非法经营,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若有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对方同意,转让时,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条: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的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经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结束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七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甲方须积极做好安全、环保、税务等工作,及时办理相关公司证件,确保项目经营的合法。

第十九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也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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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版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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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利润基数包干)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基数

_________年实现利润_________元,上缴利润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实现利润_________元,上缴利润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实现利润_________元,上缴利润_________元。

四、超收部分分成比例

乙方超额完成上缴利润指标时,根据超额部分的数额,以下列比例进行分配:

(一)_________年,超收数额在_____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超收数额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二)_________年,超收数额在_____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超收部分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三)_________年,超收数额在_____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超收部分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五、乙方利润分成的使用

乙方对利润分成部分,根据下述比例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一)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

(二)奖励基金:_________ 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

(三)福利基金: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为_________%。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元。

(二)产品质量:_________

(三)新技术开发:_________

(四)企业升级:_________

(五)_________

七、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_________。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甲方在下列违约情况下,应负的责任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下列违约情况下,应负的责任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对企业经营者的奖励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企业经营者的处罚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的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交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 同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其他有关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自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1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副本和正本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者(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承包方即乙方如是个人时,应在合同最后署个人姓名并盖章,企业经营者(签章)一栏不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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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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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_________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_________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_________年_________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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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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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一)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9)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10)董事会

11)经营管理机构

12)劳动管理

13)财务和利润分配

14)保险

15)特别约定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国政府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立合资经营企业(英文名称简称),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章 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第一条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职务:

国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职务:国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第二条 合资经营公司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是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的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地区的计算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和教育服务,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提供咨询服务,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合营公司还应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合营公司自成立日起合营期限××年。成立日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 的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合营期满之日前六个月达成延长合营期限的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美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占注册资的%

占注册资的%

出资方式:

折合美元的人民币现金。人民币一美元的比价按交付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售出牌价计算。

乙方:

,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现金美元,其中包括合营公司经营所必需用的部分设备等。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二期缴付。第一期共缴付美元,双方各缴付万美元。并应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付清。第二期出资的缴付时间由合营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甲、乙方投资中的外汇和合营公司的外汇收入均应以外汇存入开户银行。只有当董事会决定将外汇(全部或部分)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开支时,才能将外汇存款兑换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全部或部分出资,则出资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向合营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计算,每月缴付一次。人民币一美元比价按滞交期间的最高比价计算。

第十三条 投资双方缴付出资额之后,应由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双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并向中国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无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转让。

第四章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地区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务:

(1)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拆除和软件的安装

(2)改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性能

(3)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维修、保修

(4)计算机及处部设备的翻新、改装

(5)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技术性能鉴定

(6)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的技术咨询服务

(7)计算机系统的现场规划

(8)供应计算机备件、备机

(9)大专水平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职业技术教育

(10)国际市场计算机价格的咨询服务

(11)代理××公司在中国和××地区的销售服务

(12)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13)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发展:

第一阶段:主要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用户和未来用户提供服务

第二阶段:建立大专水平的计算机技术职业教育机构

第三阶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国阶段:为中国境外××地区提供服务

第五章 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立在中国,所需的生产、经营、教育、办公等场所由甲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合营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上述场所也可以由合营公司自建,甲方以能争取的优惠条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电等设施。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所使用的场所发生土地使用费,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六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的责任

1.办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合营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场所,水、电以及其他为实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资。

3.选派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参加合营公司的工作。

4.协助办理乙方派遣来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协助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中国进行的培训工作,培训费用由合营公司支付,甲方提供优惠条件。

6.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施、材料、办公用品、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燃料及运输设施等。

7.向合营公司提供中国国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开辟中国国内市场的代理销售渠道。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取得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外汇的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可能的减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续。

10.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的责任:

1.根据合营公司的委托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寻找计算机用户。在转售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归合营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乙方在中国和××地区的全部在合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应通过合营公司进行。

2.以优惠价格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和备机;测试仪器和工具;以及软件等合营公司经营所需要的其他产品。

3.根据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应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合营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国或××地区参加计算机硬件的安装、维修和开发软件等技术工作或进行技术指导。合营公司向乙方付费并承担上述人员的日常开支。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人员赴×时的入境签证等手续,并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设施的方便。

5.根据合营公司要求的培训计划接受合营公司选派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乙方的设备上和学校内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之后应能够按所学内容独立工作。培训费按乙方的标准价格减半。合营公司支付培训费及受训人员的旅费和生活费。

6.为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或进行服务的×国政府许可证。向合营公司提供计算机及其系统的安装、管理、维修、翻新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7.定期向合营公司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并协助合营公司进行来料加工性质的技术劳务和高级技术劳务出口。

8.尽最大努力帮助合营公司的代理销售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服务,并向合营公司缴付代销佣金。

9.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与保密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先进技术、专利和专有技术(Know-how),甲方或乙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发明或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属合营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合营公司独立保存。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所取得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转让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非经合营公司批准,合营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营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合营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营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合营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合营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五条 合营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合营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技术知识的保密职责。

第八章 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由合营公司的雇员、转包者、代理人在为合营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展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营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

第九章 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备件,备机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采购争取与中国其他单位享有同等价格,并且以人民币支付。如果在中国市场采购的物品不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质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营公司将以优惠价格从乙方采购。但若乙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合营公司可以自行在国际市场采购。若准备在国际市场采购,合营公司将通知乙方价格和条件。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备件库中的备件和任何计算机设备、软件、专用工具以及其他产品的销售和计算机服务、培训可以由合营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或国家进行,也可以委托合营的双方或第三方代理。这种活动除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外,还应参照×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有竞争力的条件下,应保证合营公司的经营获利。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不是由合营公司分支机构生产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的销售,合营公司将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有关协议应当在乙方和客户之间签署。但合营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营公司将获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销售佣金。只有当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用户付款之后,才付给合营公司这种佣金,佣金将以乙方收到的同样的付款形式付给合营公司。

第十章 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登记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的任期×年,董事会的成员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开董事会时作为他(她)的全权代理人行使其权利。出现此情况时应将全权代理委托书交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以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的多数票通过,但重大事宜必须经全体董事或其全权代理人同意方能通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条款的修订

2.异常情况的处置,包括异常情况的建立、撤销和延期

3.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

4.双方其余各期出资额投入日期

5.经营范围的任何改变

6.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7.利润分配方案

8.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独立审计师的聘请或解聘

9.预算的决定或决算的批准

10.价格和销售条件的决定

11.超过美元的合同的签订

12.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13.每季度借款超过美元或每年借款超过美元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在合营公司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内召开。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在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举行,若经董事会决定,也可以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方推荐。经营管理机构应包括总会计师一人。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四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以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营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合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招聘职工,须经合营公司考试合格后录用。在合同的头×年,人员的选择、考试和录用应由合营公司和甲、乙双方联合进行。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财务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外汇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办理。但是为使合营公司的经营有足够的外汇,应当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均同时使用中、英两种文字。合营公司的人民币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别记帐以人民币为统一记帐核算单位。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之后为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分配。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合营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其中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应超过毛利润的×%,且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法令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根据各方投资比例分配,×方优先取得外汇。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合营公司将在×方协助下采用来料加工加工费的方式解决×方所分得利润中的人民币部分。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有关的税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办理。合营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即: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在获利经营的头×年免缴所得税,并且在此后×年减免所得税×%。合营公司还将申请在允许的最长时期享受各种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他有权进行这种审查,而且合营公司将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保险费由合营公司缴付。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保险如在任何中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之外时,可以由双方同意的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险值、保险期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特别约定

第五十条 如果由于中国或×国政府有关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变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

第五十一条 上述第五十条情况发生时,双方应迅速通过谈判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投资双方不致因此而受损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变动,另一方有权根据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止本合同,但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十二条 由于受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响,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难或不可能时,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对方,并应于可能的最短的时间向对方提供事故详情以及对合营公司经营的影响或损毁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根据事故对合营公司损毁或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散合营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暂缓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或者停止合营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 由于发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者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营公司。

第五十四条 合营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均视为违约,合营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还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终止本合同。若合营双方仍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经营期满而又没有延长其经营期,或提前终止解散时,应由董事会组成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程序。合营公司的财产将按清算时的帐面余额进行清算。现舍应以现金分配,其它财产,包括应收的帐目,应按当时在中国或国际市场可得到的最高价格兑换成现金。在清偿债务之后,清算财产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给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营公司立即汇至各方的开户银行。

第五十六条 当本合同终止,如果合营公司尚有资产或者在销售区域内有产品,双方可以按合营公司同意的,但不超过购入价格购买这些资产或产品。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应记入这些金额。

第五十七条 当本合同终止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处理,任何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方的清算时分得的财产。

第五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合同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天内解决争议,应交由仲裁院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仲裁院选定的仲裁员进行。他的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整个仲裁过程,包括辩论和摘要都用×语进行。由仲裁院做出的决定被认为是最后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有关仲裁的花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花费。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文件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条 一旦本合同结束,字头和字词不经×方的书面允许,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五条 甲、乙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可以采取电传或电报。但若通知涉及双方权利或义务时,应同时以书面文件通知。邮件应是邮资已付的航空挂号邮寄。

双方的法定地址为邮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中、英文两种文本在中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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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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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老诚一锅羊蝎子围场加盟店,地址:围场县围场镇南吉星底商18号。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羊蝎子火锅。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5月24日起,至20xx年5月24日止,共5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韩冰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合伙人肖刚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20xx年8月5日以前交齐。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请求分割。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利润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1:1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1:1的比例分担。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韩冰和肖刚共同商议所有合伙事务,委托一名能够为加盟店实现经济效益的事务执行人,合伙人随时有权更换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饭店日常管理由事务执行人代为执行,遇到疑难问题必须请示后再做决定;

2、购进常用原料、饭店所需作料由事务执行人监督购买或直接购买,所购物品必须是饭店专用、总店提供的原料必须正规渠道从总店购进;其他日常使用作料一律从正规超市购进并开具购货单或者发票;其他饭店销售的商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合伙人根据原料、作料购进票据核算财务收支情况。

3、财务管理由事务执行人第一经手人,事务执行人必须建立专用账单账户,账目清晰准确,票据明细清楚准确;事务执行人每日向合伙人上报收支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运营资金。饭店所需数额超过一千元以上必须有合伙人共同签字。如当时来不及签字事后及时补签。

4、人事管理:人员招聘由事务执行人负责挑选,进入饭店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监督和管理,外出培训的人员必须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工资待遇仿照周围饭店的同等待遇进行定价,其他管理、奖励措施仿照总店规章制度执行。特殊情况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5、事务执行人负责饭店所有事务管理,新的提议和建议必须有书面记载,由合伙人签字后实施。合伙人提出的建议和改进事务执行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有现实问题开会研究决定。

6、事务执行人擅自做主处理重要事务,如合伙人监督不到由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如合伙人发现问题事务执行人未及时改正,出现问题由事务执行人承担责任。

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八条、合伙人共同决定,以于秋红的名义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税务、食品安全等各项登记事宜,合伙人共同协调、处理合伙企业对外事务。

合伙企业登记在于秋红名下,以于秋红名义与北京老城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协议,以合伙财产支付加盟费用共计六万元,加盟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年20xx年6月1日,共计5年。

登记在于秋红名下的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有竞争的业务。

饭店出现各种问题由合伙人共同承担,与法人于秋红无关。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加盟权利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期间不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不允许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否则,以退本协议第九条2、(2)③的约定对待转让人。

第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润前,应当提取利润的20%作为合伙企业运营资金,其余按本协议第六条1的约定进行分配;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第十四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满三十天;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1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2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两个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作为退伙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除名。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加盟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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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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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 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 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 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 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___ 电 挂: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 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 Model)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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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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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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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单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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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合同在履行合作期间,双方的书面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使所有的商务合作者,都能规范的承诺和履行合作的过程,从而使合作的结果完美化,和合法化,对和谐社会和谐治安,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方式方法。下面是简单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简单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将位于路号栋室的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经双方查看,房屋结构完好。现为保障双方利益,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愿租用甲方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等设施。甲方现有的厨具、电器和家具乙方可使用并妥善爱护,但不能拆迁搬离该屋。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告知甲方,若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双方协商赔偿。

2、租赁期商定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此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月初日前交纳。

4、水电费用、网络费用、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目前甲方单位没有收取,以后如甲方单位征收物业管理费用,乙方面应按规定的数额交纳。

5、乙方承租期间不得改动室内结构,如想改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损坏部分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租赁期满乙方面不得拆除所改变的室内结构。

6、签定协议时,乙方交纳元人民币作为租房押金、再交纳元人民币作为家具、水电费用等的.押金。

7、甲方交房时,水表数为_____吨,电表数为_____度。

8、如甲方单位强制使用甲方房屋,甲方应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并免收半个月租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和卫生管理,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做文明住户。在合同期满退房时要与进住时的卫生条件一样,不得留有垃圾等。

10、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租金要____市场行情来商定。 1

1、违约责任。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间提高房租或将此房再租给他人。则应双倍返还乙方的租房押金。乙方若出现逾期一个月不交纳房租和水电费等现象 ,则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应无条件搬离该房屋,恢复承租初时进房时的原貌,并不得索要所交各项押金。凡遇到自然灾害、国家特殊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约,不追究双方责任。 1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内主要家具备品清单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得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地:乙方自愿租赁甲方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房屋租金每年为______________人民币,第_______年租金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清第_______年的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房屋租赁期间所形成的债务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房屋的水电等齐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六、在履约期间,乙方务必管理好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七、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卫生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八、如遇政府征购房屋,此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支付甲方的剩余租金如数退还,甲方不予其它赔偿。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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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邮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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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 司 印 章:________________

申 请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人郑重承诺:

在本公司申请机构开业登记中,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所提交的下列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董事长(或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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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简单的公司资产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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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nxyc第二毛纺织厂破产清算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经与德海(nx)土蓄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平等协商,就乙方收购原nxyc第二毛纺织厂破产资产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1、 本合同所称转让资产是指甲方破产中全部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部分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有形资产。

2、 本合同所涉及转让资产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状况、数量及资产状况详见nx瑞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nxyc第二毛纺织厂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资产清单》(一式四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

二、 收购价格

乙方收购甲方以上资产价格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

三、 付款方式与期限

1、 乙方应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向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户汇入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该项资金到户后双方即可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 余款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正式移交资产后一个月内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帐户。

四、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本合同附件一《资产清单》所称述的资产数量及资产状况均属实,且《资产清单》所列资产均为甲方合法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置。

2、 本合同履行后的破产企业(原nxyc第二毛纺织厂)债务等事项,与乙方权益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联系。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成立后承担合同附件一所列资产的保管义务以便其在交付时与本合同附件一《资产清单》所称述的资产数量及资产状况保持一致。

3、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各类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过户手续。

4、 本次资产收购行为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

5、 乙方完成本次收购后应筹资对所收购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并且继续生产毛、绒、棉等纺织产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 乙方对收购企业的用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原有职工700人左右,其中技术骨干、劳模、先进工作者、复转军人、双职工优先安排。乙方应按国家爱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 资产的移交和责任

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所转让的破产(包括房产 、土地使用权书等)移交日为本合同开始生效后甲方首批付款后的第三日,甲方应按附件一《资产清单》向乙方逐项移交,移交完成后,甲乙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资产交付后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资产移交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二。

2、 甲方向乙方移交的土地、房产、应包括有关界图、产权证书。

3、 乙方在甲方双方完成后,有权使用收购的资产(但全部收购付清前乙方对收购的资产无处分权,不得抵押、质押)。资产移交签字之前,水、电、通讯等费用由甲方负担,移交签字后由乙方负担。

4、 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资产,实物与移交清单有缺少的,缺少部分按评估值从收购款中扣除。

5、 经双方同意,可聘请第三方即中介机构监证移交。

六、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未能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时,一个月内应按逾期部分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破产财产。

2、 乙方如未能按期如数移交所转让资产,应按乙方已付款的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所有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部分价款的25%的违约金。

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结局,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权利义务转让

甲方被依法撤销后,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nx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原二毛主管上级行使和承受。

八、 其他

1、鉴于本合同收购资金数额巨大,乙方要承担很大风险,因此乙方收购行为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收购所需优惠政策》,该项为本合同附件三,需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审批,在区政府未获批前,本合同暂不生效。

2、二毛厂生活区暖气供应。甲方同意将正在建设中的采暖锅炉和管网建成后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乙方,乙方必须保证每年按yc市规定价格按时向原二毛厂生活区供暖,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生活区的收费、物业管理等实物均由二毛生活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由乙方和二毛厂生活区物业管理部门另定协议。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nx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书和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报送nx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备案。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资产清单》

附件二:《资产移交清单》

附件三:《收购所需优惠政策》

附件四:yc第二毛纺织厂资产权属证明

1.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含相关界图及说明)

2. 房产证复印件(含相关界图及说明)

3. 水、电、气管道、线路等原设计图纸。

附件五:

附件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方: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地点:

签字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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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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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一)

目 录

1)总则 8)技术训练

2)资本 9)确立银行设施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10)利润

4)董事会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5)经营管理机构 12)税务

6)业务 13)保险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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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如何制定年度经营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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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9月中旬,“国培计划(201x)——xx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初中英语培训班”在荆州市长江大学东校区开班了。这次我有幸被选中参加国培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这次国培计划是走进高等院校的学习,能够有机会参加高水平的研修和学习,特别是能够到荆州长江大学,这所高等学府聆听专家的教诲,颇感荣幸。每次外出学习,我都能够在短期内享受一次精神的盛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每次都让我欣喜不已,因为每一次学习都能开阔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境界。为了能够在这次培训中有更大的收获,在教育理论、教学研究等各方面都得到提高,特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一、自我分析:

作为一名教学生涯已达十多年的一线教师,自身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能适应新课改要求,能主动转变自身角色。所带班级不管是什么层面的学生都能取得理想成绩,曾多次荣获“中考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但自身也还有许多问题,课堂实践较多,缺乏教学理论提升和指导;对自身学习有所放松,以工作代替学习;对先进的教学理念难以运用到实际教学之中;没有明确的个人发展方向。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能按照制定的研修计划,认真研修,达到更新教育理念,进一步提高自己对素质教育的认识。提高自己对新课程标准的认识,打造高效课堂。促进专业化发展,提高自己课题研究能力的目的。

二、我的困惑:

通过多年的教育和学习,我发觉自己的发展很难再进步,理论学习没有具体的目标,教学水平也停滞不前,对个人发展方向一片迷茫,只知道善待学生,努力工作。我应该确定怎样的理论学习方向?怎样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教学中去?怎样让自己的教学水平更上一层楼?怎样确定自己的个人发展方向?这都是我急需解决的问题。在研修过程中,就我的这些困惑我会找机会向专家请教。并努力向培训的教授提出心中的疑问和困惑,寻求专家帮助解决。积极参与研修班的各项研讨活动,努力向各位学员学习,各位学员都是各个地区的一线教师,他们都具有丰富的教学理论和教学经验,拿出自己的问题请教各位学员,或与各位学员共同探讨。

三、研修期望:

通过此次研修,我期望能得到专家或有经验教师的指导,有更多与名师交流学习的机会。能观摩一些反映新的教学理念的培训和讲座,从而有利于我开拓视野,更新观念。能在培训中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水平。能在培训中确定个人专业发展方向。能加强自身的教学教研能力,确定研究项目,申请研究课题。

四、研修措施:

1、努力学习新知识,认真做好笔记,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2、学习专家们的先进理念,积极动脑思考问题,并形成自己的心得。

3、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方式,努力探求以学定教的教学方法,提高自身的素养。

4、积极参与各种研讨活动,积极发言,博采众长,在交流中碰撞思想。

5、加强和学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小组合作学习。

6、多写些教育研修日志,在反思中完善。

五、研修内容:

1、初中英语教学理论知识。

2、初中英语教学新课程新理念。

3、全新的初中英语的教学方法。

4、研究问题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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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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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三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经营宗旨:

经营范围: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出资评估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所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股份转让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丙方委派____名,监事会_____/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名,副总经理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_____三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____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_____三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______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______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经营期限

1、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______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_____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合法方式。

2、甲方通讯方式:

乙方通讯方式:

丙方的通讯方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鉴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丙双方各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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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服务,全文共 3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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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合 同(上)

合同编号:

第一章总则

中国               公司和         国(或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国籍           。

国(或地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在           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合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交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规模:年营业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此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现金和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现金出资       万元人民币

(系以美元出资后折算),占注册资本的    %。双方应在合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缴清出资额。

第十条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合营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第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并分担风险和亏损。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营公司的批准证书签发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为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如下:

1.制订公司发展计划,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会重要报告:

2.决定公司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的提取比列,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更改合营公司章程和通过合营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和转让;

5.讨论决定合营公司中止、解散或与另一经济组织合并;

6.决定聘用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

7.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8.负责合营公司解散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合营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两名副董事长分别由乙和甲方各委派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四年,董事长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如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应由董事会会议罢免。

董事如有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由委派方撤换。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由委派方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就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5天发出召集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通知各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又未托代理人出席,则视为对待表决事项的弃权。

第二十二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已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以下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其他事宜,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决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四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总经理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代理行使总经理职责。合营公司根据需要设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七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离职。如发现有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对合营公司造成损害的,依法予以赔。

第八章税务、外汇、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同时用英文书写。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记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合营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各方有权查阅合营公司的账目,所需费用由查阅方自行负担,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三十六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一条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的利润额。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以前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注:文本来源于《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指引》 乔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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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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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姓名:身份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公司名称: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受托人

姓名:身份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经营__公司项目,订立本协议,谨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己原经营的__公司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包括公司名称、各种证件,所有公用及辅助设施,甲方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年_月_日。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年开始计回报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一年亏损_万元人民币。

2、乙方第二年零利润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开始按年利润的25%上交给甲方。

4、乙方负责确保在岗工人工资按国家政策发放。

第五条: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有产生的政策性费用及会议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由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大修、改造、改扩建等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乙方所有,解除协议时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购买此项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原有的财账、债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收取定额回报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

见三个月个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生产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负责办理公司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许可证手续,发生影响委托经营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保证乙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水、电、汽、路等。

6、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人事权。

7、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和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出让本协议约定之外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乙方有权获取定额回报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权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对厂区或设备进行改造和改扩建。

5、乙方有义务选派有较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造更大利润效益。

6、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杜绝非法经营。

7、乙方有义务对委托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等生产问题负责。

8、乙方有义务对生产设备,厂区进行日常维护与养护。

9、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约定的回报金。

10、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属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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