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公文函的格式模板汇集20篇

浏览

5493

范文

287

公文命令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267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对县交通运输局进行通令嘉奖的

决 定

(二○XX年九月十日)

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大交通意识,开拓进取,务实重干,出色完成了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水毁道路修复任务。特别是去年特大洪灾之后,不等不靠,克难攻坚,自筹资金700余万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迅速恢复了农村道路通行,为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交通运输局予以通令嘉奖,并奖励现金10万元。

希望县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再接再厉,求实创新,全力加快交通建设步伐,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最新公文命令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247 字

+ 加入清单

西部区经理部、第三产业部、各项目部:

根据20xx年08月30日在总部召开的项目经理例会精神,现做出如下人事调整调动和任命通知。

杨,辞去西部区经理部财务总监一职,从20xx年09月06日起调入总部财务部,岗位是财务部副财务总监。

唐,辞去西部区经理部出纳一职,从20xx年09月06日起担任西部区财务一职,全面负责西部区经理部的所有财务工作。

上述人事任命从20xx年09月01日起生效。请上述2位同志做好工作交接工作。调岗后,在新的岗位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努力进取,再接再励,为公司创造更大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公司民事上诉状范例_公文写作范文_网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853 字

+ 加入清单

公司民事诉状范例

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民事上诉状范例,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司民事上诉状范例1

上诉人:深圳市A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社区工业区*号厂房—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

代理人: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张友学律师,联系电话137xx2551

被上诉人:周某某,男,汉族,1x 年 月 日生,住址深圳市 区 路花园 栋 号,身份证号码

原审被告:王某,男,汉族,1x 年 月 日生,住址湖南省 县 镇平 村一村民组 号,身份证号码

上诉人因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2)深宝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 请求依法撤销(x2)深宝法民二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 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依法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

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有二个,其一是要求返还投资款,其二是要求偿还借款。既然原审判决一方面认定被上诉人所投资的对象是上诉人之外一家新公司,与上诉人无关;另一方面又认定被上诉人借款给上诉人的行为是与其投资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关联性,从而将被上诉人的两个诉讼请求合案受理。原审判决在认定案件事实时明显存在自相矛盾的错误。合理的做法应该是要么认定被上诉人投资的对象是上诉人,要么将两个诉讼请求分案受理。

另一方面,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时,完全凭借协议的某些文字的可能的表面意思进行认定,并完全忽视协议的整体内容所体现出真实的意思表示,更没有结合缔约当事人事后的履约行为去认定各方之间的真实合意内容,必然导致其认定事实不清。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判决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其适用该法律规定所依据的事实却是原审被告一拿上诉人的资产作为自己的出资的行为导致了上诉人的公司资本被抽逃,违反了公司资本维持原则;

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禁止以某家公司的资产作为出资去组建新的公司,只要行为人支付相应对价给该公司,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那么以公司的资产作为组建新公司的出资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即使假设本案中双方的真实意思是要成立一家新公司,也假设原审被告一暂时没有以相应对价获得上诉人的资产所有权,那也只是原审被告一与上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原审被告一和被上诉人之间签订何种协议无关。而实际上双方的真实合意并非去成立一家新公司,而是由于双方不懂法律却又在协议中自以为是地使用词汇造成的,所谓的 “股份合作公司”或“合作股份公司”对于双方来说,其真实意思实际上是指因为周某某受让公王永祥出让的公司股份后,该公司与先前的股东不再相同,导致双方误以为原来的深圳市A公司不复存在,在起草公司章程和补充协议时就想当然的时而命名为“股份合作公司”,时而命名为“合作股份公司”,其实质是对公司股权转让法律行为的误解,不清楚即使公司变更了名称或者变更了股东,公司依然是原先的公司,不是什么新公司,双方也并不是为了设立股份合作公司。

因此,原审判决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判决,缺乏事实依据,属于错误适用法律,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三、补充协议已经明确了被上诉人受让案外人股东王永祥的股权的份额和价款,足以证明被上诉人与原审被告及其他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关系

从补充协议可以看出,被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一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原告以x0万元作为投资款受让原股东王永祥的百分之三十的股权,上诉人直接收取该x0万元投资款作为向王永祥的借款进行周转,王永祥应收的股权转让款由上诉人作为借款偿还。原审被告一与被上诉人之间又因为被上诉人以管理资源作为出资,将原审被告一的百分之十的股权调整给被上诉人,最后形成被上诉人占百分之四十股份、原审被告一占百分之六十股份的股权结构。

四、上诉人的公司资本实际上不存在被抽逃的事实,并未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的x0万元投资款和40万元借款由上诉人收取,上诉人也按照款项的性质分别开具了投资款的收据和借款的收据给被上诉人,也充分证明了被上诉人投资上诉人的事实。在被上诉人实际全面掌控上诉人公司的几个月的时间里,原审被告一也从未将上诉人的资产转入任何其他公司。无任何抽逃公司资本及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事实发生。

五、被上诉人是上诉人公司股东的身份及全盘掌控公司经营的总经理身份足以证明:原审被告一与被上诉人之间签署的公司章程和补充协议并没有完全准确明了地反映出双方之间的真实合意,从其整体内容和双方履行协议的行为来看,其真实合意应推断为对上诉人公司的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被上诉人实际投资对象为上诉人。

被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一之间签署的公司章程虽然有“合作股份公司”的字眼、补充协议中又有另外的概念“股份合作公司”的字眼,但是并不能因此认定其真实意思是成立这样的公司。第一,我国公司法既无“合作股份公司”的公司类型,也无“股份合作公司”的公司类型;第二,被上诉人的投资款是由上诉人开具收据收取,并非其他公司开具收据;第三,被上诉人在签署公司章程和补充协议之后实际成为了上诉人的股东并实际全面负责上诉人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投资款经由出让股权的原股东王永祥同意后借给上诉人作为周转资金使用,且该款项系由被上诉人本人亲自决定或审批实际开支于上诉人的公司业务上,并非使用于其他公司的业务上,也并非由其他人来决定如何使用。

虽然并没有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但是这种登记行为的未完成,只是缺乏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并不丧失其实际股东身份在真实股东内部之间的法律效力。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作出错误判决,请求予以纠正,撤销其判决第一项。

此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深圳市A公司

二0xx年二月 日

公司民事上诉状范例2

上诉人:德众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x号楼2033B(园区)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胡江雷,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彤海,北京刘彤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x03x321x7 13x117x4203

上诉人:,男,1x62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德众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河北省涿州市南关大街136号104号楼3单元402号

电话:1xx100x06x5

上诉人:刘,男,1x72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德众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住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445弄1x号104室

电话:1x2

原审被告:王海涛,男,1x73年12月x日出生,汉族,德众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住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3楼1门101号

被上诉人:浙江中金铝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慈东滨海区方淞线40x号

法定代表人:丁戎江,职务:浙江中金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不服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x4年作出的(x2)甬慈商初字第1574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决对相关证据的认定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A4中的绝大部分认定错误。庭审中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x0份证据与本案无关的进行了分类质证 ,而判决书只是排除了其中11份证据(见判决书42页),而对另外7x份证据则称:“被告方持有异议,但均示举证证明其异议成立,本院对其余的报表予以认定。”该认定将被上诉人的虚假证据当合法有效证据认定,并称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异议成立,籍以支持其不合理的诉求,该认定不尊重事实,故意偏袒被上诉人。在庭审中我们向法庭提交的质证意见,白纸黑字俱在,该判决却视而不见,对上诉人的证据、质证意见要么回避,要么否定。而对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除第一部分被法院排除外,其余一律认定,有违司法公正。判决书对下述证据认定均不成立。

1、被上诉人伪造的22份维修记录签名,负责人均非本人所写。这部分伪造他人签名主要是许社祥、方振、周敏的签字均非本人所签。用被上诉人提交的相同的当事人签字对照一目了然(详见质证意见)。对这些非本人签字的维修记录,被上诉人代理人当庭已承认代签的事实,不可思议的是判决书42页上数x行称:“本院对其与日报予以认定”,如果负责人在现场,由他人代签名字是不可思议的。请问,作为法院采信的证据,没有当事人签名,由他人伪造签名的证据能是合法有效证据吗?我们的异议难道不能成立吗?第三部分属于正常的维修保养内容,共13份。如对测厚仪进行维护校正,窗口膜清洗,压力传感器接线松动,更换传感器,油冷机泵的泵连接器损耗件等。这些均属于正常的维修保养范围,且有的小故障却是经上诉人技术人员电话指导,及时予以排除(详见质证意见)。对于这些正常的维修保养的记录,怎么能作为质量问题的证据予以确认呢?对稍懂机械常识的人,一看便知,请问异议又怎么不能成立呢?被上诉人出示的第四部分属于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这部分证据有22份。且这部分证据中的有些故障是上诉人已安排技术人员及时予以排除了。另外,判决书为给被上诉人维修日报表的非周敏本人签字提供依据,确认被上诉人A5工资清单,证明周敏在x2年12月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维修日报表周敏签字的时间是x2年2月份,用x2年12月份的劳动关系确认2月份的签名实属荒唐。

综上,原审判决无视客观事实,颠倒是非,将被上诉人出示的伪证或不构成设备质量问题的证据当做合法证据予以采信,对上诉人的正确的无懈可击的质证意见以不成立为由,一否了之。

二、原审判决对鉴定组组成人员及资格能力、鉴定报告的结论认定错误。

(一)对鉴定人员资质和能力认定错误。

1、对浙江出入境检疫检验鉴定所从业期限认定错误。该所法人证书有效期自x1年6月x日至x2年3月31日,在法人证书已超期无效的情况下所从事的司法鉴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作结论不能作为证据采信。然而该判决却称“延至x3年3月31日有效、后再次延至x4年3月31日有效。”但是在庭审中上诉人并未看见相关延期的法人证书。其所为延至之说不知从何而来。

2、对邱玉森玉森的资格认定错误。对邱玉森的职称资格问题,该判决称:本案鉴定组成员邱玉森玉森具有工程师资格;并且没有提出以和回避申请。这更让人匪夷所思。在开始鉴定协调会上我方代理律师就对鉴定人员的资格提出过质询,本案庭审人员无一人在场,如何得出未提异议的认定。在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上诉人先后书面两次提出质疑。在庭审质证过程中,我方代理人询问邱玉森玉森为何只有一个企业内部颁发的工程师职称证书,而不是具有公信力的国家人事部门或者国家职称评定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邱玉森玉森承认是企业评定的职称,没有司法鉴定执业证。我方要求对资格的合法性作出解释,邱玉森只说在本单位承认,并称在书面答复意见中一并答复,但此次书面说明无一字答复。邱玉森玉森不仅不是国家认可的工程师,也无软件系统的知识和能力,更无《司法鉴定执业证书》。邱玉森作为鉴定组成员,在出庭接受质证时一问三不知。一个企业内部评定的工程师如何能参司法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该次鉴定报告,邱玉森不仅作为组织者而且作为专家签署鉴定报告的,鉴定报告包含这个外行人的意见是不可思议的。而该判决却称没有提出回避申请,作为法院按照诉讼程序规定,人民法院亦应当对鉴定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鉴定意见能有效吗?即使当事人不提异议和回避,鉴定报告经质证和质询发现错误,还能作为证据采信吗?邱玉森玉森作为该次鉴定组成员参与鉴定的行为违反了司法部《司法鉴定人员管理办法》(x5第x6号令)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同时也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关于聘请鉴定资格鉴定人之规定,邱玉森玉森根本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该判决已经不顾法律常识了。

3鉴定组成员均不具有本案软件系统鉴定能力。除邱玉森外两名成员不是合格的电子软件系统方面的专家,一位是搞机械的,一位是机电工程师,既然是系统鉴定,那么鉴定组成人员为什么没有系统鉴定专家,其鉴定结论明显不具有证明力。 在鉴定人员接受法庭质证时,邱玉森某代表鉴定组对被鉴定软、硬件系统的一般概念、原理、都不能做出回答,连系统硬件哪些属于机械方面属于电子、软件等都不能回答,一问三不知,另一位鉴定人员亓凌也未能就相关鉴定报告的科学性、客观性做出合理的解释,第三位鉴定人员朱开济未到庭接受质询。然而该判决却认为具有鉴定能力能力,真是匪夷所思。

(二)判决对鉴定结论分析与认定错误

1、判决对鉴定方法存在重大缺陷,缺少必要的检材视而不见。本案争议的不是硬件系统,而是软件系统,但是在做鉴定时没有对系统数据进行解剖并作未鉴定的内容,在上诉人再三强调下,只是拷贝了该系统,但原告以商业秘密为由不同意纳入鉴定范围,专家组也不同意上诉人的请求。鉴定组没有将拷贝的系统数据报表纳入鉴定范围,是违反电子行业鉴定规范的行为,其鉴定报告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在庭审过程中,经上诉人再三要求对软件系统的恢复,该系统记载的生产数据证明上诉人提供的系统不存在质量问题,系统数据报表是系统对于轧制数据的真实记录,也是技术合同中规定的在判定系统性能指标的依据。原告对于轧制卷数据记录存疑,法院以此理由否认被告提供的计算机存储的记录报告的数据统计记录报告,这已证明轧机一直在正常生产的关键证据,并认为数据记录和鉴定结论不一致以鉴定为准;对于存疑问题应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验证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但是判决却对系统恢复的数据不予认可,称一切以鉴定结论为准。

2、原审判决对鉴定报告的分析结论是错误的。

(1)关于“铝箔精轧机测厚仪温度补偿缺陷,漂移问题”:

这里涉及BS值,也是本问题的焦点,就该问题作如下释义:A:线性化(厚度)初始化值的值乘以这个参数(BS)得出实际测量值。测厚仪系统维护说明书第x页:规定BS值上下限为0.5—1.5,设定的BS值直接导致线性化(厚度)初始化值(标准值)与实际测量值(称重仪)之间出现偏差。鉴定报告仅有称重仪、测厚仪和标准值,未标明BS值,直接导致鉴定报告出现以上数据错误。在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中也显示BS值的作用(设备维修日报表000126x,0001275可佐证BS值的作用),通过修改标准值或BS值消除偏差,达到所需产品厚度。在庭审现场上诉人请司法鉴定人对此作出解释,而鉴定人对此BS值根本不知道,对鉴定设备的如何正常使用不了解,从而得出错误结论。

原审法院仅以被上诉人技术人员的操作全程在上诉人的监督下进行,就不予采信上述意见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是上述人提出了设定要求而未被鉴定组采纳。同时按照计划在鉴定过程中是全程摄像的,而摄像的影像数据在鉴定结束后封存交由鉴定组而后转交给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该份证据却意外消失,原审法院对此证据在判决书中只字未提。通过修改标准值或BS值消除偏差,就能达到所需产品厚度,因鉴定时操作人员没有修改BS值,鉴定人员也不懂这方面的操作原理,将操作人员不正确输入参数问题当成质量问题,出现有违常识性的严重错误,上诉人技术人员在场,但操作人员不听修改参数建议。严格讲,这是鉴定人员的责任,但该判决却将未修改参数责任推给上诉人,请问鉴定人员是干什么的?更为核心的是如果通过调整参数能解决产品厚度问题,那就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操作问题,此判决错误显而易见。

(2)、关于“板型自动调节功能、喷淋效果及弯辊自动控制问题”

a.鉴定报告所述控制系统波动幅度在系统设定的±10I范围以内,符合技术规格书(Px5)表格±12I的范围标准。完全属于正常生产。鉴定机构应依据鉴定材料(技术规格书)做出结论,而非凭空臆造。不知司法鉴定人为何作出分析“板型变化较大,板型自动调节功能以及喷淋效果相对迟缓滞后”。在庭审现场鉴定人接受上诉人询问时,却答复并未作出正确答复,与鉴定书分析自相矛盾。

原审法院仅以“这两个现象可以同时存在”就认定此部分鉴定报告内容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板型变化较大,板型自动调节功能以及喷淋效果相对迟缓滞后”明确表明是鉴定组的分析而非对现象的客观描述。原审法院连现象与分析说明都未能明确,如何作出正确公正的认定。

b、“弯辊自动控制在普通规格生产中可以自动投入,但是在生产双零6.5的产品时,弯辊不能正常投入自动,容易造成断带”的描述与鉴定书Px第11行至14行的现场操作描述不符,现场操作并没有投入弯辊自动功能,鉴定人如何得出造成断带的结论。另升速时操作不当、来料、轧辊磨削工艺不规范、冷却剂轧制油配方不正确、轧制工艺参数超过设备规定的正常运行范围,均是引起断带原因。鉴定人现场描述与鉴定分析自相矛盾。

原审法院仅以“弯辊不能正常投入自动,容易造成断带”是鉴定机构的一种判断,就不予采信上诉人的上述质证意见显然是错误的。鉴定组为专业技术人员,所谓的判断应建立在客观、真实的现象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没有事实基础的主观臆断之上。原审法院采信如此主观臆断鉴定报告,怎能作出公正、客观的判决?

(3) 关于鉴定标的物的系统功能问题

a、“在鉴定标的物调试过程中,上诉人方对AGC速度辅助回路功能、压力辅助回路功能和产品优化功能均进行了调试,系统功能页面显示有该类按键,但是该类功能均需要在手动操作开机正常运行后进入完全轧制状态下才能投入使用,”开机当然需要手动,其中AGC速度辅助回路功能、压力辅助回路功能与规格书第16、17、1x页描述的定义,并无歧义,从而证明司法鉴定人做出的分析是错误的。

原审法院仅以结合鉴定记录就不采信上诉人上述质证意见错误的,因为鉴定记录根本就未显示该部分内容的记录。

b、司法鉴定人认为该类功能“只能通过产品检验确认”,而司法鉴定人在随后的鉴定书中内容没有显示任何有关该类功能的“产品检验确认”。

原审法院未就此项质证意见作出任何回应。

c、关于所谓张力优化功能、速度优化功能、目标优化功能,上诉人在鉴定过程中就对鉴定书第7页第6点括号内的内容不认同,在技术规格书中根本没有关于上述功能的任何描述。“类似于”的表述从未提起过,而是鉴定组的主观臆断,因此此项鉴定分析是错误的。

原审法院仅以鉴定组根据鉴定实际灵活作出判断,未损害上诉人利益为由就不予采信上诉人质证意见是错误的。因鉴定报告应为严谨的、科学的且鉴定依据为为技术规格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不可能出现如此随意的结论,足见鉴定组组成人员的非专业性。

d、关于“铝箔冷轧机”部分:①偏心补偿功能 ;描述为有功能键,但是未安装,无法测试;不应得出该系统没有此功能的结论。②自动升速及停车功能,③辊缝辅助回路功能,该两项功能均不在上诉人的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内。

技术规格书为鉴定依据之一,原审法院脱离鉴定依据就不予采信上述质证意见是错误的。

(4)关于“鉴定标的物运行速度、稳定性以及自动化程度的描述。”

a、自动厚度控制功能在手动启动加速,满足大于穿带速度,厚度偏差小于±10%之内,系统自行投入厚度自动控制;大于穿带速度系统自动投入喷淋及倾斜自动功能,弯辊自动功能由用户手动投入,这与鉴定书第x页最后一行所描述鉴定现场记录喷淋自动、倾斜自动、AGC自动陆续投入是一致的。但与司法鉴定人的分析不符,证明鉴定分析是错误的。

b、鉴定报告认为标的物必须要手动状态下运行稳定才能投入自动的分析与第x页最后一行的鉴定现场操作记录描述不符。

原审法院以“这个结论是依据鉴定的整个过程对标的物的表现作整体判断”为由,而事实上喷淋及倾斜自动功能,弯辊自动功能的描述只有在第x页最后一行涉及,原审法院明显是在偷换概念。

c、鉴定报告认为鉴定标的物不具备自动调速功能,根据技术规格书P16的描述(速度厚度控制通过调节速度控制厚度,已经具备自动调速功能;速度回路通过自动调节速度帮助AGC达到稳定的厚度控制,同时尽量提升速度以提高产量)应为在投入自动的情况下有自动调速功能。因此此项鉴定分析是错误的。

作为鉴定依据技术规格书,鉴定组根本未予以阅读且未将技术规格书作为鉴定依据,而是将自己的非专业理解作为鉴定依据,可见鉴定组成员的非专业性,原审法院将此部分非专业鉴定内容予以采信,明显有偏袒之嫌。

d.原审法院关于鉴定书的鉴定意见的认定是错误的。

技术规格书明确设备性能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应达到规格书第55、56、57、76、77、7x、x6、x7、页中要求的过程、厚度、版型测量、入口材料、轧辊、驱动系统、操作手等标准,存在多因一果的关系,鉴定前该设备达到上述要求方能进行鉴定。鉴定现场上诉人多次提出异议,而鉴定组置之不理,该鉴定报告没有就上述要求做任何记录,脱离实际,违背科学,所得结论是错误的。

3、一审法院脱离鉴定依据,以鉴定组的鉴定计划取代鉴定依据的认定显然是错误的。

a、在鉴定书第10页倒数第x行的分析说明中,鉴定报告认为测厚系统设计存在缺陷或测厚仪存在质量问题,而在鉴定意见中则变成测厚系统存在质量问题,将两种可能性分析变为一种确定性结论。分析与结论存在矛盾。

原审法院未对此项质证意见作出任何提及。

b、测厚仪与测厚系统从专业角度来说是是同一概念,通常叫测厚仪。合同及技术规格书上描述的是测厚仪,从未出现测厚系统之概念,而鉴定报告却将其区别对待,由此可证明司法鉴定人对此项事务并不专业。

原审法院却以不会引起歧义为由不采信上述意见显然是偷换概念,上诉人认为的是鉴定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鉴定报告不严谨科学。

c、所谓“导致产品厚度偏差超标的依据为鉴定书第x页,倒数第7行开始的测试结果,而事实上根据技术规格书第x4页及维护说明书第x页关于测厚仪的使用描述,设定标准值需按照测厚仪使用要求准确输入标准值及BS值,该部分见前面论述。

原审法院认定与事实不符。事实上上诉人在鉴定过程中根本没有得到允许进行调试。

d、鉴定报告认为“鉴定标的物不具备偏心补偿功能”,而事实上该功能的开关没有安装,在三方确认该设备电器机械部分的技术要求中已明确没有该功能(铝箔轧机),同时通过验收,已在前面陈述。偏心补偿功能不应为鉴定内容。原审法院抛开三方确认的内容而将该功能纳入鉴定显然与事实不符。

E、所谓鉴定标的物的自动化程度不高,运行速度与轧机设计速度(铝箔中精轧机1m/min,冷轧机1000m/min)相比,产能受到较大限制,导致生产效率相对于同行系统偏低。这里涉及专业知识,即轧制的运行速度是由轧制工艺决定的,不是轧机的机械设计最高速度。鉴定报告中所描述的速度是轧制工艺允许的在这一厚度值所达到的最高速度,是正常的。而鉴定报告将轧机设计速度和实际轧制工艺速度混为一谈是错误的,表明鉴定人员缺乏基本专业知识。事实上,技术规格书中(Px4)只规定了最低速度即300m/min,鉴定报告所描述的速度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鉴定报告描述的铝箔中精轧机1m/min,冷轧机1000m/min非依据鉴定材料得出,与委托内容不符,只是将被上诉人所述作为鉴定依据,有失公正立场,无任何依据。

原审法院认定鉴定标的物最高运行速度与轧机运行速度差距过大,产能受到较大限制是对鉴定标的物缺乏了解,不具备专业知识所做的主观认定,是违反科学原理的。

f、鉴定意见所述鉴定标的物铝箔冷轧机系统改造后无法满足最终目标100um产品的要求,使设备实际使用功能受限。在庭审现场,鉴定人接受上诉人询问时答复鉴定人只是做一个客观描述,并未作出是由于被上诉人系统导致的分析和结论。这与鉴定书的鉴定意见自相矛盾。

原审法院对此部分鉴定内容的认定,未能充分认识到鉴定标的物产品的要求是多因一果,无法满足最总目标100um产品的要求,并不是诉争系统单方面确定的。

g、鉴定意见不具备偏心补偿功能,部分辅助功能和技术规格书描述存在歧义,与规格书不符。在前述中已做相关质证,因此鉴定意见是错误的。

该部分质证意见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未有任何提及。

鉴定报告中提及的“铝箔冷轧机”在合同书中和技术规格书中根本就不存在。

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对此质证意见不以为然,显然反映出原审法院对此鉴定报告没有存在着科学、谨慎、客观的态度。

4、原审法院关于鉴定内容及鉴定材料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司法鉴定委托人为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而非本案的原告,因此委托鉴定的内容根据委托人的《委托鉴定内容》而非原告的现场递交的《质量鉴定详细说明》,此份报告书已完全脱离了委托人的鉴定内容,且该说明仅为原告单方提供,不能作为鉴定依据。被告在鉴定现场就该说明多次提出异议,鉴定报告仍然出现该说明,有失公允。请司法鉴定人对此作出解释。司法鉴定人当庭答复是接到申请人即原告提交的质量鉴定详细说明而自行将该说明作为鉴定内容及鉴定材料,充分证明了此份鉴定书超出了委托人委托的鉴定内容。

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声称是其将《质量鉴定详细说明》作为附件交由鉴定机构,而事实上上诉人在收到的《鉴定委托书》中根本未看到此份说明,在鉴定过程的首日,是被上诉人将该说明才首次交由鉴定组,鉴定组临时才将该说明复印交由上诉人。在庭审过程中,鉴定组曾明确表示在鉴定过程首日前未收到该份说明。不知原审法院此行为是何意图?

综上所述,即使鉴定结论成立,也不能成为解除合同依据。自动化程度不高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条件,不是解除条件。双方签订的合同6.1E约定:如卖方系统导致其所控制的买方的某一设备无法正常生产,并且卖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进行补救,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而上诉人对提供的原件系统不但能正常生产,而且是可以补救的,判决解除合同的理由根本就不能成立。但是原审法院对上诉人的正确意见拒不采纳,明显的公平正义的司法审判原则。

二、原审判决解除合同存在严重错误。

该判决称:“讼争系统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产能受限,生产效率低下。多次维修后,系统依旧存在质量问题……讼争系统的故障实际已不能通过原被告双方自行解决,故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原告有权解除冷轧机、中轧机的系统的买卖合同,被告应当返回相应的货款(判决书65页)”该认定存在如下错误:

1、原告诉请解除合同没有通知被告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法》第x3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x6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x3条第二款、第x4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结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除第24条:“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前置程序是预先通知,而原告没有预先通知被告,就直接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遗憾的是该判决书竟称“本院认为原告起诉至法院,法院将起诉状、证据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被告方,视为通知解除合同”(判决书65—66页),这岂止是无视上述法律规定,将诉讼行为视为通知,简直是在造法。如果将起诉行为等同通知行为,那么最高院的 “……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司法解释的就无法理解了。

2、解除合同的条件不成就

判决对质保期的认定错误。判决称即便被告提交的验收时间真实,根据该4份验收报告推算也晚于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的时间(判决66页)。原被告双方签订的3套轧机的测厚仪、板形议AGC/AFC软硬件系统经被告验收合格,三套软件系统按合同规定在x0年x月23日开始计到x2年2月23日质保期结束,原告也支付了相应的货款。在合同主要条款已履行完毕。该判决认定未超过质保期认定显系错误。从司法实践看,对买卖设备正常使用长达一年之久再解除合同实属罕见,是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

3、该判决认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

(1)、原告使用被告的设备生产铝板带材、箔材产品月生产量达1500吨,已有照片和原告在法院鉴定时的录音、视频录像和和现场鉴定时的两部录像都可证实不仅仅能生产1500吨,而是原告生产副总明确说是因订货关系不能满负荷生产。原告在司法鉴定后向法庭提交了一组生产的电子数据,清楚的显示月产量达到1500吨,合格率高达%。这次经过对系统软件的恢复,按法院的要求抽检证明1650mm铝箔精轧机月产量达1577吨,合格率为x5%以上。1x50铝带材冷轧机月产量高达2531吨,合格率均在x5%以上(见附件)。完全达到了设计要求,也达到了原告法人代表在法庭上所称的月生产计划。没有出现软件系统不能控制某以设备正常生产的情况。解除合同的理由没有证据支持。

4.该判决回避原告诉请的赖以解除合同的几个理由,判非所诉。

按照审判常识,法院审理案件,应围绕当事人的诉由去审理案件。鉴定范围也要围绕诉由去鉴定,超出此范围属于判非所诉。如,

(1)通讯故障;(2)关于lechler(莱克勒)喷射阀故障问题;(3) 所谓“测厚仪厚功能缺陷问题实施严重不符。(4)关于轧机生产过程中突然出现卸荷问题。判决都采取了回避了的态度,大谈特谈鉴定书所谓的鉴定结论,完全游离了被上诉人的诉请理由做出了错误的裁判。

三、判决被上诉人在诉讼中超期变更诉讼请求违反法定程序

原审法院在庭审已经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时被上诉人变更诉讼请求予以准许是错误的。被上诉人在第三次开庭已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向法庭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法院也做了送达,但是该变更诉讼请求超过了举证期间,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第34条第3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为此,上诉人已提出了书面意见。不可思议的是,判决书却称“重新指定价格期限内变更诉请,未超过法定期限”,重新指定价格举证是单项举证,不能取代证据规则的30天的举证期限,该判决将价格举证期限嫁接到变更诉求上,是张冠李戴,故意偏袒被上诉人。更为重要的是,此次开庭法院也未就变更诉讼请求部分进行审理,就经行做出了全部解除合同的判决,实属胡判乱断!

四、原审判决存在判决漏判、错判等问题

1、判决书主文第三项判令原告返还给德众通公司设备,那么请问设备已经不是新设备,是否应该恢复原状。按合同法x7条2款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我们的法庭辩论、代理意见中都明确指出,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双向的,要求恢复原状。然而判决书,判令返还的是已使用一年的旧设备,而设备款却是全额返还,这不显失公平吗?

2、原审判决称:被告未就使用费问题提出反诉,双方也就使用费的问题提供任何证据,本案中对使用费问题不予处理,被告可另行主张。这是不能成立的。(1)上诉人当庭提出解除合同要赔偿已使用一年多的设备经济损失,庭审有记录、有代理词为证。(2)最高法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第三十一条规定: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此规定,这不属于反诉内容,应当一并审理作出判决。(3)按照最高法的审判精神,已使用的设备可以按同类设备租赁费计算,并冲抵设备款。然而,原审法院对上诉人的请求不予理睬,并要求另案起诉,真是岂有此理。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解除合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明显侵犯上诉人合法权益。希望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错误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 致

宁波市人民法院

上诉人:德众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签字)

刘(签字 )

x4年x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最新公布令大全_公文命令_网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2478 字

+ 加入清单

2019年最新公布令大全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xx年最新公布令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公布令范文一

吉林省政府日前发布森林防火命令,明确今年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6月15日,其中4月20日-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防火命令指出,全省各级政府要全面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及单位领导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等方式逐级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区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防火命令明确,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和当地气象部门建立联合火险会商和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预警。森林防火基层组织要采取悬挂防火预警旗、设置警示标识方式确保预警信号发布到位。林区各单位、住户及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县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对在森林防火区内上坟烧纸和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防火命令要求,全省各地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开展扑救。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林区毗邻单位要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各级林业公安、检察、法院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高效查处、审理森林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违法必究。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

20xx年公布令范文二

第26届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发布

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5月15日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

该主题由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

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指出,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但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郭利群指出,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相信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将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更为丰富多彩,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

发布会上,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朱兵,康复部副主任冯力,教就部副主任李东梅分别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20xx年公布令范文三

20xx年央视春晚主持阵容发布

猪年岁末,随着除夕夜日益临近,中央电视台20xx年春节联欢晚会正在紧锣密鼓的排练和准备当中。从整体的春晚现场设计来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央视春晚设立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与北京主会场形成五地联动,齐贺新春。而与之相对应地,今年的春晚主持阵容也将采用“6+4+4”新型模式。日前,大家期待已久的春晚主持人已尘埃落定。

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主会场的共有六位主持人,分别是周涛、朱军、董卿、撒贝宁、李思思和尼格买提。

周涛的主持端庄大气、收放自如,其主持风格一直深受观众喜爱。

朱军主持春晚已经是第二十个年头了,是观众非常喜欢的老面孔。

从《直通春晚》到《春节联欢晚会》,董卿一直坚守在春晚最前线,是春晚的主持人也是见证人,今年她将在猪年春晚继续陪观众一起过大年。

“小撒”撒贝宁自20xx年首登春晚舞台后,凭借风趣幽默、颇具喜感的主持风格使观众认识到了不一样的他。

李思思作为央视新生代主持人,在独自担纲《回声嘹亮》等节目主持后,清新活泼又不失稳重的台风,极具观众亲和力。

而同为新生代主持人的尼格买提在近些年来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今年还参加央视大型综艺节目《了不起的挑战》,让更多观众认识了这个率真活泼、阳光帅气的小伙子。

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方面,央视将派出四位同样优秀的主持人前去与当地观众共度除夕。

其中,主持人李佳明将在福建泉州分会场,与泉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赵琳硕合作主持;

朱迅将赶赴陕西西安分会场,与陕西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徐杰组成默契搭档;

任鲁豫将出现在广东广州分会场,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邓璐共同担纲主持;

而马跃则会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欧仁图雅一起,陪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分会场的观众们共同守岁。

丙申将至,金猴送福。新的一年,春晚的14位主持人将联袂为您呈上一顿丰富的文化年夜饭,邀您一起东西南北中、全民大联欢!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行政公文命令:国务院对民航机组的嘉奖令_公文命令_网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32 字

+ 加入清单

行政公文命令国务院民航机组嘉奖令

国务院对民航王仪轩机组的嘉奖令

1983年5月18日国发[1983]90号

中国民航沈阳管理局第十飞行大队王仪轩机组,1983年5月5日驾驶三*戟296号机,行沈阳至上海航班任务,在飞临渤海上空遭到六名武装暴徒劫持后,表现得很勇敢、很机智,确保了旅客安全,捍卫了祖国的尊严。当出现严重危害旅客和飞机安全的险情时,机组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多次化险为夷。在暴徒以武力相威胁而又与地面失去联系等十分危急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机毁人亡,机组沉着冷静,以高超的技术,使飞机安全降落在不适宜降落大型飞机的南朝鲜春川机场。飞机落地后,机组人员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立场坚定,组织旅客团结战斗,争取返回祖国。在这次事件中,机组人员表观出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高尚品质和革命气节,表现出一心确保旅客安全的崇高职业道德,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立了功。

为了表彰王仪轩机组的英雄事迹,国务院决定:授予王仪轩机组“中国民航英雄机组”称号;授予机长王仪轩“中国民航英雄机长”称号;给机长王仪轩和长林、领航员王培富、空勤通信员王永昌各记特等功一次,各晋升两级;给领航员冯云武、空勤机械员林国荣、乘务员程梅、姜民英、李霞各记大功一次,各晋升一级,并对王仪轩机组九名同志分别给予奖金奖励。

国务院号召全体空勤人员和广大职工向英雄的王仪轩机组学习,加强防止劫机的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切实保证空中飞行安全,为社会主义民航事业的建设,为祖国四化建设做出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行政公文批复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批复,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736 字

+ 加入清单

胥口镇政府:

你镇等关于要求批复上练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组织有关部门认证,认为胥口镇镇委托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城建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富阳区胥口镇上练村村庄规划》、《富阳区胥口镇平畈村村庄规划》、《富阳区胥口镇查岭村村庄规划》等3个村庄规划符合村情实际,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技术规范。根据法律规定程序由胥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公示,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予以批复,同意按此规划实施。

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及建筑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本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其用途有所改变或者建筑进行重建为止。

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本规划和实施村庄规划的村规民约。

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修改的,如果只是涉及局部农房位置调整,不影响村庄总体布局的,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规划局备案。修编年限未到的村庄规划,涉及道路、停车场、给排水、强弱电等基础设施,村委大楼、医疗、学校、邮政、电信、公厕等公共设施,古树名木、水源保护、公共墓地、村庄色彩、高度、村庄风貌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以及范围比较广的重大修改,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对国土部门认定有地质灾害地区,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文本和图集的解释。规划批准生效后,原有同级别类型规划同时废止。并要求结合规划的实施,因地制宜、创新办法制订相应的计划和配套政策。

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局

二○XX年五月二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公文命令格式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1158 字

+ 加入清单

野生动物的通令

xx年x月x日 国发[1983]62号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占世界种类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其中大熊猫、金丝猴、中国台湾猴、羚牛、白唇鹿、黑麂、白鳍豚、扬子鳄、中华鲟、白鲟、褐马鸡、雉鹑、黑颈鹤等一百多种是闻名世界的我国特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此外,还有丹顶鹤、白鹤、朱鹮、黑鹳、天鹅、黄腹角雉、绿尾红雉、白冠长尾雉、多种长臂猿、叶猴、毛冠鹿、雪豹、野骆驼等珍稀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是我国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这项自然资源面临枯竭的危险。保护及合理利用这项资源,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等事业有着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不少地区仍发生猎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严重破坏这些动物的栖息环境事件,亦及违章出口这些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为了坚决制止上述违法行为,加强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特通令如下:

一、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加强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求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爱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和美德。为了把这项工作搞好,各地应结合“爱鸟周”及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坚决制止乱捕滥猎珍贵稀有野生动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关于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规定,对违反这些规定,私自猎捕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买卖、走私出口这些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彻底追查,依法惩办。要抓住典型案件,从严从速处理,并在报刊上公布,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与此同时,对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各地要进—步加强对狩猎生产和猎枪、猎具的管理。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准擅自生产、销售猎枪和汽枪。国家关于禁猎的地区和时间以及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和方法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依法惩处。

四、禁止珍贵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如有特殊需要出口时,必须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准,发给允许出口证明书。

五、加强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这些动物的资源考察和人工驯养繁殖等工作,为了驯养目的需要捕捉国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六、注意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对珍贵现有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应按国家规定划为保护区或禁猎区,加强管理和建设。对于濒危野生动物的主要繁殖地应禁止一切影响其繁殖生存的生产活动。

以上通令,应公告全体公民周知,切实遵照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公文发布令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763 字

+ 加入清单

猪年岁末,随着除夕夜日益临近,中央电视台20xx年春节联欢晚会正在紧锣密鼓的排练和准备当中。从整体的春晚现场设计来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央视春晚设立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与北京主会场形成五地联动,齐贺新春。而与之相对应地,今年的春晚主持阵容也将采用“6+4+4”新型模式。日前,大家期待已久的春晚主持人已尘埃落定。

在中央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主会场的共有六位主持人,分别是周涛、朱军、董卿、撒贝宁、李思思和尼格买提。

周涛的主持端庄大气、收放自如,其主持风格一直深受观众喜爱。

朱军主持春晚已经是第二十个年头了,是观众非常喜欢的老面孔。

从《直通春晚》到《春节联欢晚会》,董卿一直坚守在春晚最前线,是春晚的主持人也是见证人,今年她将在猪年春晚继续陪观众一起过大年。

“小撒”撒贝宁自20xx年首登春晚舞台后,凭借风趣幽默、颇具喜感的主持风格使观众认识到了不一样的他。

李思思作为央视新生代主持人,在独自担纲《回声嘹亮》等节目主持后,清新活泼又不失稳重的台风,极具观众亲和力。

而同为新生代主持人的尼格买提在近些年来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今年还参加央视大型综艺节目《了不起的挑战》,让更多观众认识了这个率真活泼、阳光帅气的小伙子。

东、西、南、北四个分会场方面,央视将派出四位同样优秀的主持人前去与当地观众共度除夕。

其中,主持人李佳明将在福建泉州分会场,与泉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赵琳硕合作主持;

朱迅将赶赴陕西西安分会场,与陕西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徐杰组成默契搭档;

任鲁豫将出现在广东广州分会场,联合广东广播电视台主持人邓璐共同担纲主持;

而马跃则会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欧仁图雅一起,陪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分会场的观众们共同守岁。

丙申将至,金猴送福。新的一年,春晚的14位主持人将联袂为您呈上一顿丰富的文化年夜饭,邀您一起东西南北中、全民大联欢!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08 字

+ 加入清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 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科室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办公室应根据党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支部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第十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社区通知公文格式

范文类型:通知,公文,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965 字

+ 加入清单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六型社区”建设和志愿北京之社区家园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践行“北京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在增强居民环保意识、打造环境整洁优美的干净社区、促进社区和谐共融中的积极作用,决定于201x年3月,在全市组织各级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广泛开展“干净社区 人人动手—我为社区做清洁”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干净社区 人人动手—我为社区做清洁

二、活动目标:

围绕“绿色北京”和“干净社区”主题,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市城乡社区普遍开展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活动,整治社区环境卫生、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引导社区居民关注社区志愿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形成人人遵守社会公德,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的新风尚。

三、活动时间:X月X日---X月X日

四、活动内容:

广泛动员党团员、社区志愿者和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立足社区、面向社会,营造浓厚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带动社区居民走出家门,清理整顿楼道、亭台、围栏、围墙、绿地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净化、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一)“3.5”集中清洁日。集中人力,规模化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在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做到“清杂物、清垃圾、清卫生死角”,坚决清除小广告和乱涂乱画,分类收纳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勘查物业保洁较少涉及的公共区域,组织人力集中清扫。

(二)“亮丽阳台、美丽社区”。吸纳具有设计、创意专业知识的社区志愿者,面向社区居民开展“阳台美化与陈设”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鼓励居民养护绿植,美化居室阳台。

(三)“生活垃圾分装”。组织环保专业或热心环保的志愿者,在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倡导家庭倾倒垃圾时自觉做到“三分”:按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分开整理、分袋放置,分桶丢弃;组织开展旧电池、过期药品的集中回收和处理,杜绝过期药品落入非法人员手中。

五、组织领导

1.本次活动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住建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各区县民政局要成立“干净社区 人人动手——我为社区做清洁”活动工作小组,统筹部署、统一宣传,确保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主动协调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充分发挥各系统志愿者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3.社区居委会是本次活动的主要组织实施者,在活动期间要对组织居民开展活动的内容、组织形式等做好充分准备,预先勘察、划定区域、提供工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发挥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带动社区居民和社区群体走出家门参加活动。要在活动现场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招募、登记注册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有爱心的社区居民和社区群体加入到社区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在活动期间,各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街巷、居民区等要悬挂横幅和口号,使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六、时间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活动总体部署,各区县随后分别进行动员部署。特别要注重结合区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动员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按照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特别要注重开展活动与壮大队伍的结合,既通过清洁活动的开展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又通过吸纳新生社区志愿者力量促进清洁活动的有序进行。

(三)总结表彰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区县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选取活动亮点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据此于区县季度工作会中做总体点评和经验交流,并将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县年终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国两会和党的xx大召开前夕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当作服务两会和xx大召开的大事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抓手,切实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次活动内容丰富,任务繁重,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开展活动。

(三)充分发动,扩大参与。要发挥96156热线和首都社区志愿服务网的作用,整合各类资源,上下联动。积极争取驻区单位、社会组织支持,最大限度地动员爱心人士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活动参与率,让更多爱心人士享受到奉献爱心的快乐,让更多社区居民感受到社区亲情。

(四)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做好活动的宣传策划,有效利用各类公开媒体和社区宣传阵地、宣传设施,通过新闻发布、集中行动、典型推广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65X26 65X30(传真)

二○XX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公文批示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

浦发银行昨天发布公告证实了行长变动一事。公告指出,现任行长朱玉辰已请辞,上海国盛集团总裁、曾在浦发银行工作20余年的刘信义将被提名为新任行长。

公告指出,公司副董事长、行长朱玉辰提出申请,因身体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行长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告强调朱玉辰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意见分歧。

此外,公告指出,浦发银行原副行长刘信义已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拟提名为行长人选,并将在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聘任,刘信义的行长任职资格须获得中国银监会核准。刘信义1965年出生,曾在浦发银行先后分管公司金融、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战略发展等关键板块,具备丰富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经验。

近期浦发已有多位高管出现人事变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表彰决定公文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公文,全文共 987 字

+ 加入清单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表彰20xx年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新财会〔20xx〕5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

近年来,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入,我区广大会计工作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依法理财、勇于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会计工作者,有的积极参与单位经济事项分析、决策和控制,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重要贡献;有的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了显著效果;有的长期工作在会计岗位一线,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坚持原则、善于理财,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有的在保护国家和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事迹突出;有的在会计理论、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发展会计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有的在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谨慎、勤勉尽责,为行业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有的在会计管理工作中勤勉尽责、甘于奉献、积极创新,为提升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会计人才建设和服务会计行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的规定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xx〕43号),经各地区、各部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自治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并面向社会公示,自治区财政厅决定授予任文玲等40位同志“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全疆财会战线上的广大会计工作者,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事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崇尚诚信、坚持原则的职业风尚,严谨细致、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的奋斗精神。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在财会战线掀起学先进、讲诚信、比贡献、创新业的热潮,弘扬正能量,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四强”、“三力”会计工作者,为自治区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自治区会计事业再立新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xx年12月14日

附件:

20xx年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行政公文命令范例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02 字

+ 加入清单

近期以来,全局民警紧密围绕公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奋勇拼搏,在侦查破案、服务群众、规范执法,稳妥快速处理突发性事件以及细致做好警卫安保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社会治安的稳定,推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称赞,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工作中,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予在公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7名个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给予在执法工作中列本序列季度排名第一的3名案件主办人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此令。

局长:

政委:

x3年9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公文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公文,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

1、 用餐员工应做到文明就餐。不得赤膊进入餐厅,餐厅內严禁吸烟、大声吵 闹、说粗话、敲打餐具;餐厅内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

2、 用餐时一律使用刷卡,无饭卡的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用餐。

3、 所有用餐员工应自觉排队打饭,每人一卡,不得插队。

4、 用餐员工应爱护公物不准随意挪动餐桌、餐椅及餐厅的一切公共设施。

5、 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用餐人员一律不准动用餐厅专用设备。

6、 严禁在餐厅的墙壁、餐桌上乱写乱画。

7、 用餐员工应保持餐厅的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剩菜剩饭等物倒 入专用桶内,不可留在餐桌上。

8、 用餐后冲洗餐具应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

9、 用餐后及时离开,无事不得在餐厅逗留。

看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公文批示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

新任“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林业局赵学敏副局长于20xx年12月4-16日分别4次听取了国家林业局GEF湿地项目办公室就该项目进展以及项目调整情况的汇报,并就项目调整和下一步项目实施做出了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

赵副局长指示并要求:

1)要认真抓好项目,进一步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性。一定要把项目区建成全国湿地保护与管理的示范区,在湿地管理、监测、科研、执法、宣教五大方面起到真正的示范作用;

2)要做好项目设计,明确项目活动,严格按规定用好项目剩余资金,使项目出成效、出实效,实现项目的产出与目标;

3)加强配套资金的投入与管理力度。要按项目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严格落实各地的配套资金。项目办要加大对各地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4)要通过该项目,有效地促进各级湿地保护机构与管理队伍的建设。赵副局长还就项目调整过程中的资金分配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20xx年12月16日,项目办向各项目省项目主要负责人就赵副局长的指示和要求做了认真传达,并要求所有项目人员学习领会赵副局长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把该项目实施好,在赵副局长要求的五大方面做出示范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行政公文批复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批复,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7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对分行开办保理业务的批复

分行:

你行《 分行关于申请开办保理业务的请示》([] x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办理O/A项下出口保理融资业务。

二、办理出口保理项下的融资业务,必须严格按照总行贸易融资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客户授信额度内办理。

三、要严格按照《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和《 xx银行出口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办理保理业务,加强对所办业务的管理,如出口保理融资后发生争议或风险,你行应立即采取适当的资产保全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总行。

四、在办理具体业务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国际业务部反映。

特此批复

xx银行(盖章) x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最新行政公文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518 字

+ 加入清单

各分支机构、专题研究中心、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行动计划加盟学校(幼儿园)、个人会员;有关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的精神,积极探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的科学机制,研究探索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为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供专业支持,中国教育学会决定于xx月23-24日在青岛举办第二十六次全国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提高质量──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

二、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教育学会

三、会议时间及日程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23-24日,22日全天报到。

23日上午:开幕式、大会(主旨报告、现场嘉宾访谈)

23日下午:分会议、分论坛、对话教育专家、校长(平行会议)

23日晚上:音乐、舞蹈教学成果展示晚会

24日上午:分会议、微论坛(平行会议)

24日下午:大会总结及闭幕式

四、会议内容

(一)开幕式

(二)大会

1.主旨报告,拟请专家:

陶西平 国家总督学顾问、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亚太地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联合会名誉主席、中国教育学会顾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

张民生 国家督学、中国教育学会原副会长、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

2.现场嘉宾访谈,拟请:

专家级主持人:

尹后庆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教委巡视员

访谈专家:

戴家干 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

张志勇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烈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孙先亮 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校长

(三)分会议

1.教学模式创新与教育质量提升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

2.中国教育改革:历史·经验·反思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

3.推进教改实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研究分会

4.素质教育与舞蹈课程教学研讨会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

5.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会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事业发展部

6.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会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改实验区管理办公室

7.如何打造国内安全校服

组织单位:成都市蓝鸟服装有限公司

(四)分论坛

1.教育质量的标准及评价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

2.农村教育质量分析与提高路径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

3.脑科学研究与教育质量提升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脑科学与教育研究分会

(五)对话知名教育专家、知名校长

1.对话一:拟请知名教育专家朱永新(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

2.对话二:拟请知名校长李希贵(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十一学校校长)

(六)微论坛(备选议题,排名不分先后)

1.中小学个性化教育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

组织单位: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创建属于自己的教学模式

组织单位:辽宁省实验中学专家工作室

3.以多元化课程为依托,以多维度评价为抓手,提高教育质量的实践与研究

组织单位: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中学

4.构建成就学堂,提高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效能

组织单位:成都市金牛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5.再谈教育的独立价值

组织单位: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学院

6.行动学习在教师培训中的应用

组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教师进修学校

7.研修一体课程建设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组织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教育研修学院

8.如何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

组织单位:河北省三河市教育局

20xx年7月学会发布微论坛征集通知后,收到申报书30项,经学会学术委员会筛选,确定以上8项议题为本次年会微论坛备选议题,请与会人员填写回执时选择,根据参选情况确定该微论坛开设与否。

(七)现场展示活动(展示活动贯穿全会期)

1.书法、美术作品展

2.音乐、舞蹈教学成果展示晚会

3.现场展台展示区

4.集中展板展示区

5.参会代表交流联络专区

(八)大会总结及闭幕式

五、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海饭店(地址:青岛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

电话:0532-8287

六、参会人员

教育部有关领导、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副会长、学术委员;各分支机构、专题研究中心、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行动计划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各支持单位、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特邀教育理论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

七、参会费用

与会人员需交纳会务费1000元/人(含资料费、会议期间餐费、场地服务费等),个人会员和高校研究生凭《中国教育学会会员证》或学生证,会务费优惠至600元/人;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住宿标准:标准间380-440元/天/间(房型选择以报到当时酒店所剩房源为准)。

八、参会须知

1.请相关分支机构做好分会议和分论坛及相关展示活动的筹备工作。

2.请微论坛(备选)的承办者做好相关策划、组织工作。

3.请于xx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一)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教育学会。

4.因青岛市黄海饭店住房数量有限,未按时回执参会者,会议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5.学会的官方微博(腾讯、新浪)和微信将实时发布本次年会的最新动态,敬请关注收听,收听用户(微博粉丝)可在会前、会中及会后就会议主题和内容发表意见、建议,会议期间还可通过微博参与现场互动。

6.有关会议赞助、广告和有意参与各类展示活动等相关事宜请联系010-62290377,联系人:侯老师。

九、交通安排

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十、下届年会申办

“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年会”作为中国教育学会三大学术品牌活动之一,是具有基础教育博览性质的综合性学术盛会,旨在为基础教育先进教育思想和其实践经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验以及学术成果展示、转化等提供高端交流平台。为进一步拓宽学术交流渠道,推进学会与地方政府以及其他教育组织之间的深度合作,现经中国教育学会商定,将通过公开申报的方式确定下一届年会的承办单位。有意承办的单位可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年会申办办法》(附件二)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年会申办表》(附件三)于10月30日前上报学会秘书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公文命令格式范例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1244 字

+ 加入清单

—、概说

命令(令)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其负责人颁布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领导性、指挥性的下行公文。从词义上看,是“使人为事”的意思。“命”还有“严肃”的含义,“令”有“告诫”的含义。命令是我国最古老的公文文种之一。三国时候曹操为了完成其统一中国的大业,千方百计广招人才,先后颁布了《求贤令》、《举士令》和《求逸才令》等。在我国古代,命令有称作“誓”、“诰”、“制”、“政”、“策”等的。

(一)含义。

命令(令)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

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特点。

命令(令)与别的公文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内容重要。

命令(令)所涉及的事项,有的是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的是宣布施行重

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这些都是重要的内容。运用命令来奖惩有关人员,往往也是在全国或某一地区影响较大的。如果是一般性的表彰先进或批评错误,就不用命令而用通报等别的公文文种。

2.权威性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命令。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都很少使用命令这一文种,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人才较多使用。因此,命令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命令一旦发布,别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修改或歪曲,如果别的公文的内容与命令的有关精神相抵触的,也一律以命令的为准。

3.强制性大。

命令具有明显的强制性,上级机关发布了命令,下级机关不管是否同意,不管有什么困难或问题,都必须坚决地无条件地执行。令出必行,违反命令或抗拒执行命令,就要受到惩罚,在所有国家机关行政公文中,命令是最具有强制性的。

二、分类和写法

命令的主要种类有:发布令、行政令、嘉奖令、撤销令、惩戒令等。

(一)发布令。

发布令就是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件。由令文及附件组成。附件即应公布的法规或制度、规章。

发布令的写作:

1.标题。

发布令的标题有两种:一是由发令机关领导人职务加上文种(令);二是发令机关加上文种(令)。常见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发文字号。

发布令的发文字号往往采用流水号,即该届政府的主席或在任期间所发的命令(令)的顺序号。也有用一般文号的。

3.正文。

发布令的正文一般包括几个内容:一是发布的对象,即发布的是哪一个行政法规或规章;二是发布的依据,即由哪一级组织或哪一次会议在什么时候通过了本法规或规章;三是执行要求,即由什么时候起施行本法规或规章。

(二)行政令。

行政令就是用于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

行政令的写作:

1.标题。

行政令的标题由发文机关加上事由(如“关于„„”)和文种(命令)组成。

2.正文。

行政令的正文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发令原由,即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原因、目的或依据。

二是命令事项,即施行的行政措施的具体内容。

三是施行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行政公文批复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批复,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43 字

+ 加入清单

批复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首部。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授权发布施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下级机关。

2、正文。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其中除授权性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

(2)主体。主要说明批复事项。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

(3)结语。一般用“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用语。

3、尾部。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署名写上批复机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公文命令优秀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204 字

+ 加入清单

为顺应新情势下公司运营展开需求,经公司治理层会议决议,决议对以下同道中止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发布: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事业部总经理,掌管事业部的日常权利;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事业部副总经理,负债辅佐总经理完好权利。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人事部总经理,掌管人事部的日常权利;

任命_______同道为人力资源部经理,掌管该部分的日常权利;

以上任命决议盲目布之日起即开始施行。

总经理: (印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公文命令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907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下文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发布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4月29日,中国残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5月15日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为“关爱孤残儿童 让爱洒满人间”。

该主题由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政治工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残联10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

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郭利群指出,近年来,残疾人事业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残疾人扶贫解困和兜底补短、残疾人工作基础管理、残疾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进展、新成效。但残疾人在基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仍十分突出。特别是孤残儿童群体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目前,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其中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郭利群指出,近年来,“全国助残日”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每年5月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各地正逐步发展成为“助残周”或“助残月”。助残日期间,各地举行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有关扶残助残惠残措施相继出台,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相信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将今年的助残日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更为丰富多彩,切实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广大残疾人分享更多福祉。

发布会上,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朱兵,康复部副主任冯力,教就部副主任李东梅分别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