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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犯罪主体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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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出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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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下称“该宅基地”)赠与乙方,该宅基地地长____米,宽____米,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宅基地四至情况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甲、乙方应相互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销的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一份报备村民委员会,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员会: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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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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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购买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鉴证机关: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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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药制品出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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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制品出售合同书

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农药供货一事,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送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农药质量标准,随产品附送同批产品的生产批号、开据正规发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期。

三、送(取)货方式及运费: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地方,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方式:产品包装要完好,生产批号与产品批号须一致,如有破损,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乘以破损产品的数量扣除货款。

五、结算方式:预付总货款的%,待乙方收货并验收后付%,农药使用后十五天内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产品,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甲方供给的农药质量问题(或延期供货)造成乙方损失的,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甲方产品必需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如乙方不严格按甲方产品说明用药产生药害或其它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款给甲方,如延期支付货款,则乙方按产品总价的1%/天的违约金付给甲方(延期不能超过15天)。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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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市区精装修楼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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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偿还到期贷款原因自愿将其于 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以人民币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_佰 _____拾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

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

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

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_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

解除合同时本房屋市场评估价,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搬迁等损失。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未过户前本房屋甲方以抵押形式抵押给乙方,并办理抵押手续。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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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福建省房产买卖出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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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3.2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协议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3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4.4协议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5.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协议附件

6.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房屋产权证

6.3土地使用证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协议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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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网站转让出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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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独立且合法拥有网站(域名或名称为____)之事实,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的上述网站达成如下协议:

1、被收购网站的基本情况为:___网站,日访问ip为___左右,属于___网站;

2、本协议被收购的标的物包括域名为______和这___个域名所指向的空间的所有内容以及与此域名和网址上的内容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3、收购费用和付款方式:全部收购费用为_________元,分___期给付。

第一期:费用___元;给付时间为乙方取得与本网站相关域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注册证书等以及合法并实际获得域名管理权限之日(依照法律和法规,变更必须登记的以登记之日)起3日之内;

第二期:费用______元;给付时间为乙方合法并实际获得网站空间管理权限之日起7日之内;

本协议所称合法获得管理权限是指双方自愿协议转让并依法变更了本协议所指标的物权属(依法应当登记的以登记为准);

本协议所称实际获得管理权限是指乙方取得甲方的管理密码并单独享有;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本网站被收购时其所有权是独立拥有且合法的;

(2)、甲方自愿将本网站以及以本网站为载体的知识产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依约足额给付收购费用后,甲方即不再享有与本网站相关的任何权利,包括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

(3)、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当移交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证明文件和注册证书等;若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网站所有权人变更手续,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予以办理;

(4)、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收购费用;

5、因本网站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本网站在被收购前的所有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6、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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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安碑林博物馆文物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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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

中国有四大碑林,它们分别在陕西、山东、四川和中国台湾,而陕西省的西安碑林博物馆,以碑石之多、价值之高,名列四大碑林之首。倘若您是一位历史、文学、绘画、雕刻、书法艺术爱好者,来西安而没去参观西安碑林博物馆,将会十分遗憾。

西安碑林博物馆位于西安市三学街15号,是在原西安府文庙和西安碑林旧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座以西安碑林和古代石刻陈列为主,并进行综合陈列的历史文化宝库。西安碑林,以碑石丛立如林而得名。它始建于北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历经9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收藏碑石最早最多的艺术宝库。该馆藏石3000余方,现展出的仅是藏石的三分之一,分别陈列在6个碑廊、7座碑室、8个碑亭中。1961年西安碑林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下面,请大家尽情地欣赏一番碑林的艺术精华吧。

【文庙的历史沿革】

各位游客,前面已经说过,西安碑林是在原西安府文庙和西安碑林;日址上建立起来的,今天我们的游览也就主要分成两部分。现在我们来到的是第一部分碑林博物馆前院,也就是文庙,参观这里就像是观看主戏前的序幕。

文庙就是孔庙,因唐代封孔子为文宣王而得名,现在仍保持着孔庙建筑的格调。游客们还在车上时就能发现这里是一片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式的古建筑群,不亲历这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环境,谁能相信在繁华的闹市区竞有如此幽静的场所?

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建有孔庙,规模最大的要算山东曲阜的那座了。我们面前这座西安孔庙始建于宋徽宗赵信崇宁年间(公元1102—1120xx年),由唐长安国子监旧址,也就是今天的西安市西大街社会路一带,移建于此,历经元、明、清各代,屡屡修葺,依然保留着其巍巍雄姿。大家已经看到博物馆门外南墙上,有两个苍劲有力的描金大字“孔庙”,是由清末陕西著名书画家刘晖所书。墙根下那几棵古槐有人说是唐朝末年所植,距今已有1100多年历史,被称为太庙古槐,而今也按重要文化遗产加以保护。

【三学街—孔庙大门—木牌坊】

横在大家面前的这条路,叫三学街。三学街不长,却能引发怀古之幽思,常令游客流连忘返。在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年间,西安府辖的长安和咸宁二县的学府,相继迁移至文庙两侧,遂有一庙(孔庙)三学(咸宁学、府学、长安学)之称。三学街的称谓也就一直延续下未了。今天,这里已成为西安古文化艺术的集中地之一,文房四宝、文物古玩应有尽有。

各位游客,游完三学街后步入博物馆大门,向东南方向望去,木牌坊、伴池、魁星楼等遥相呼应,构成一幅别具风格的动人画面。只要稍加注意,大家就会发现西安碑林博物馆有个不引人注目的特点,即东西开门。其实天下孔庙无正门。无论大小,孔庙的整体建筑格局都是坐北朝南,但不开南门,而开义路(东门)和礼门(西门)。全国所有孔庙都把塞门、泮门及棂星门、戟门、大成殿对称地排在一条中轴线上,因为孔子的地位被各朝代抬得很高,可以说是至高无尚。若开南门,便是不敬。

孔庙里建有一座奇特的木牌坊,远看就像高高的彩楼。它用12根红木柱支撑,三层棋形斗檐式木质结构,拔地而起,上面彩绘花纹图案和二龙戏珠,是明代建筑,也叫太和元气坊。按当时规格建造法,本来应该把牌坊设在孔庙门外。这座牌坊是由西岳庙迁建过来的,由于门外是城墙,选不出合适的地方,便只好 “屈就”在这里了。

【泮池—棂星门—华表—戟门—两庑】

各位游客,现在我们已进入到碑林前院了。大家已经看到中间有座不大不小的水池。这不是一般的水池,“天下孔庙有泮池”指的就是它。所谓泮池,就是半圆形的池子。古代称学校为泮宫;到清代,中举称人泮,泮池以此而得名。在封建社会,只有考上秀才方可进人孔庙朝拜,并在泮池洗笔。各位游客不妨也以秀才的身份,沿祭孔的路线,感受一下秀才祭拜的仪俗。

好了,我们已进入棂星门,这也是孔庙的第二道门。棂星门始建于元代。东门额刻有“德配天地”,西门额刻有“道冠古今”。棂与灵通用。灵星为星宿之名,是神话传说中取士之神。清代把棂星门由二门改为三门,中门书“文庙”二字,东西门不变。

过棂星门后,人们便会发现孔庙里也有控马桩,只不过此处的拴马桩比平时见到的要大得多。其实,这是石柱型的华表,起仪卫和祥瑞作用。北京天安门前和山东曲阜庙的盘龙华表,代表了最高等级的华表,而西安碑林里的这对华表均为八棱形石柱,通高445厘米,周长163厘米,也是较引人注目的一景。

戴门位于棂星门以北,属于明代后多次翻建的古建筑物。这是古代孔庙陈列兵器用的,两侧室则为祭孔人员熟悉仪规和整理衣冠而设。

孔庙的两点,也叫东西庑,指正房对面和两侧的小屋子,是孔庙里不可缺少的建筑之一,为祭把孔子七十二弟子而设。

【大成殿的得名来历—建筑历史—魁星楼的兴衰】

各位游客,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大成殿,这说明我们已经游到了孔庙正殿。“大成”取自《孟子·万章章句下》“孔子之谓大成,集大成者也”。其意思是孔子之知无不尽,而德无不全也。“犹作乐者,集众乐之小成,而为一大成也!”其意思为,孔夫子好比乐队指挥,能把演奏的内容融为一体,变成大型演奏,故称大成殿。

据有关史料记载,大成殿始于宋代。这里的大成殿为底式建筑,修建于明代。当时殿前有一大型露台,周围有栏杆,东、南、西面有石级可踏步而上,南下中有云龙纹图案石雕,可和北京故宫太和殿前的石雕相媲美。可惜,这样一座宏伟的建筑,在1959年9月13日下午4时,毁于一场无情的雷电之火。

魁星,是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二十八宿之一,主宰文章兴衰,俗称魁星。一般应试得第一名者为“魁首”或称“魁甲”,即指状元。旧时孔庙或学府中都要修建魁星楼,以祭扫魁星,祈求功名顺利。

这里的魁星楼,建于明神宗朱栩钓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20xx年)。原楼于清末民初因失修塌毁。公元1986年,党和政府据历史资料,依原楼大小、高度及形体重建了魁星楼。此楼建在城墙上,显得更加高大雄伟。

【景云钟—七座碑亭】

我们穿过戟门,在东侧可以找到被称为天下奇物的景云钟。

景云钟,铸于唐睿宗李旦景云二年(公元720xx年),故称景云钟,也叫景龙观钟。此钟高2.47米,重约6吨,用铜5000多公斤,是我国古代最大的铜钟之一。它由25块铜模铸成,游客走近仍能看出铜铸弥合的痕迹。钟身分上中下3段,每段分3格,除下段中格为铭文外,其余均饰以各种不同的动物和飞天,造形生动而形象。32枚钟乳像一颗颗明亮的星星,均匀地布于钟身各处。据说它们具有装饰钟表面和调节音韵的作用。

钟上铭文共18行292个字,是唐睿宗李旦所撰写的,主要描述道教的神秘玄妙和对景云钟的赞语,还谈到此钟的铸造经过。

唐睿宗李旦铸钟,是为了纪念他的哥哥中宗李显。李显和李旦是唐高宗李治和武则天的三、四子,这两人都做过短时间的皇帝。唐代兴建的钟楼,毁于战火之中。明太祖朱元漳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在迎样观原址上又新建一座3层高的钟楼,悬钟子上层中央,早晚敲钟报时。这座钟移到陕西省博物馆后, 1964年参加了在日本举办的世界名钟展,被选入世界名钟之列。每年除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第一声钟响,即是景云钟钟声的录音;西安电报大楼的方形大钟报时的钟声也是景云钟的录音。

各位游客,我们基本游完了碑林的第一部分即碑林前院孔庙。最后大家数一数,从载门到大成殿的路两侧总共建有七座碑亭,亭亭形状相同。这些碑亭建于清朝历代,因为康熙、乾隆等朝都曾出动大军,与西北地区的分裂割据势力作战,每平定一处,皇帝就亲书庆功碑一座,竖立在这里。由于是皇帝的御碑,所以,按等级规定,每个碑都加盖碑亭。这些亭子在两侧是对称的,惟前院有一单列,原因是建到这里时,清王朝衰败了,再也没有竖碑和建亭的机会了。

【碑林的形成】

各位游客,我们现在开始参观博物馆的第二部分,即闻名还逐的西安碑林。西安碑林为何如此出名?主要原因在于它是在保存唐代石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谓唐代石经,包括唐玄宗李隆基亲自书写的《石台孝经》和唐文宗李昂开成二年(公元837年)艾居晦等人书写的《开成石经》等。这些石经原来都立在长安城务本坊国于监大学内(今西安城南文艺路一带)。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有众多的志士仁人,为西安碑林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碑林的创始人是北宋龙图阁学士吕大忠,是他亲自主持设计,基本形成了以《石台孝经》、《开成石经》为主的碑林陈列格局。

碑林的奠基人,首先当推唐代的韩建,是他把弃于郊野的唐石经第一次迁移到尚书省之隅(今西安市西大街社会路)。还有五代的尹玉明多次把石经迁入城内。两人为碑林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金元时期的任佐,捐钱筹划碑林整修工程;明代金石学家费甲铸为防止碑林拓印受损,摹刻充实碑林。还有大家熟悉的民国政府监察院院长于右任,捐给碑林《汉熹平石经残石》,使碑林第一次有了汉代碑石,而这碑石,是目前发现的最大。字数最多的珍品。土堆成山,水积成川,碑林就是经过历代中国人的辛勤努力,才成为今天的文化艺术宝库,当大家欣赏到这一块块来之不易的碑石,会产生怎样的感想呢?

【碑亭及《石台孝经碑》—第一室《唐开成石经》—第二室《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

各位游客,现在我们来到西安碑林广场。大家已经看到一座红柱绿栏双飞檐的碑亭。

亭子上中央“碑林”两字传说是林则徐写的。亭内竖立着唐玄宗的《石台孝经碑》。它是由唐玄宗李隆基亲自作序、注释并书写,由宰相李林甫、国子祭酒李齐古主持,于唐玄宗李隆基天宝四年(公元745年)镌刻而成的御碑。整座碑是由高590厘米,宽120厘米的4石结体而成。碑冠、碑身、碑座,共用 35块巨石组合。碑文用隶书书写,字体雍容爽朗,端庄大方,很值得游客们观赏、临摹和研究。碑冠上雕刻神龙,碑座上线刻双狮和卷草纹饰的三层石台垒起,显得庄重魁伟,气象不凡。据说当年碑刻好后,李齐古把拓本呈给唐玄宗过目,唐玄宗又写上了“孝者,德之本”鞠批文。

当我们来到西安碑林第一室时,会有一种进入巨大的石质书库的感觉,因为这里陈列着中国目前仅存的一套最完整的十三经刻石。

在印刷技术还不发达的唐代,为避免士子们在学习时传抄的错误,并能永久保存,特刻石经为范本,立于长安城务本坊国子监大学内。由于这套石刻经书刻于唐文宗李昂开成二年(公元837年),所以又称《开成石经》其内容包括我国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必读的《周易》、《尚书》、《诗经》、《周礼》、《礼仪》、《礼记》、《左传》、《公羊传》、《毂梁传》、《孝经》、《论语》、《尔雅》、《孟子》13部经书。前12经共114石、228面。每石高216厘米,宽83厘米至99厘米不等,共65.0252万字。如215石至222石的《论语》,是孔子的弟子们记载孔子言行的一部专集,共分20篇,包括孔子关于政治、教育、文学等方面的言论,由孔子的再传弟子编辑于战国时期,是研究孔子和初期儒家学说的珍贵资料。说它是世界上最重、最大的一部石书是一点也不过分的。不知道游客们是否赞同这个观点?

参观第二室时,大家一定会奇怪:怎么在这体现中国古文化的西安碑林中也会出现刻有外国文字的碑石?其实在西安碑林中,刻着外国文字的碑石有好几块,最为著名的就是眼前这块《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它高279厘米,宽99厘米,共32行,每行62字。“大秦”是中国古代对罗马帝国的泛称。景教是基督教中斯脱里派的中国称呼。景教在唐太宗李世民贞观九年(公元635年)传到长安。此碑立于唐德宗李适建中二年(公元781年),是由景教僧景净述事,吕秀岩书写。看到这里,大家是否能体会到中外文化交流的悠久历史渊源呢?

【盛唐书法名家颜真卿】

各位游客,不知道在你们之中是否有书法爱好者?大家应该知道,中国初唐有四位大书法家,他们分别是欧阳询、虞世南、诸遂良、薛稷,他们是二王(王台之、王献之)书体的继承人,然而唐朝新书体的创造者应该是盛唐时期的颜真卿。

如果说西安碑林是中国古代书法艺术的百花园,那么颜真卿的书法则是一朵争奇斗艳的奇葩。颜真卿是怎样一个人?他是盛唐时期的著名书法家,官至平原太守、太子太师等职,为唐朝名垂千古的忠烈大臣,人称“颜平原”。他一生为人刚毅正直,屡遭权奸陷害与排斥,最后为维护唐朝统一,以身殉国,被人尊称为 “颜鲁公”。颜真卿善楷书和行草,他博采众家之长、独创自己风格的书法艺术,把民间酝酿已久的书法革新推向了高潮。他一生留下来的书法作品有70多种,在西安碑林这座书法艺术的殿堂里,陈列的颜真卿真迹有6处。如第二室中的《多宝塔感应碑》,是颜真卿为千福寺和尚楚金一书写的墓碑,44岁时书写。其特点是字体端正,苍劲有力,结构严密,更多地保留了晋和初唐楷书的风格。还有挥洒自如的《颜氏家庙碑》、劲挺豁达的《争座位稿帖刻石》均在第二室,浑厚雄健的《臧怀恪碑》、气势磅磅的《郭家庙碑》、丰润饱满的《颜勤礼碑》均在第三室。游客们可以根据颜体发展的不同阶段去体会、去感受。

【诸遂良、王羲之与《大唐三藏圣教序碑》】

在西安碑林博物馆的第二室,各位游客已经看到有两通位后三藏圣教序碑》。一通是王羲之的墨迹;一通是唐代大书法家请遂良的手笔。来过西安旅游的人还知道在离此不远的大雁塔上还有两通碑,一通是《雁塔圣教序碑》;另一通力《雁塔圣教序记碑》。游客们会问,古人为什么要坚那么多的《大唐三藏圣教序碑》呢?晋代书法家王羲之又怎么能为唐人书写碑文呢?

首先我们要搞清碑文内容。中国古典神话小说《西游记》里的唐三藏可谓家喻户晓,其实这小说的主人公还真有其人,是隋末唐初的玄奘大法师。玄奘法师曾于贞观三年(公元620xx年)一人离开长安去印度,沿丝绸之路长途跋涉,克服种种艰难险阻,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先后共在外20xx年。当他满载657部梵文佛经回到长安城时,唐太宗非常激动,为表彰他的印度之行,亲自撰写“三藏圣教”的序文和记,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大唐三藏圣教序碑》的碑文内容。

现在我们先看褚遂良的《大唐三藏圣教序碑》。褚遂良是杭州人,唐太宗时曾任中书令、诗书等职,为官清正,深受皇恩。太宗晚年,托身后大事于他,可见这位唐初四大书法家之一的话遂良不同于一般大书法家。只是他后来反对唐高宗立武则天为后,被贬为爱州刺史。请遂良写的位唐三藏圣教序碑》共有两处3 通,一处是镶在大雁塔台上的《大唐三藏圣教序》和《大唐三藏圣教序记》。另一处就是眼前这通《同州三藏圣教序碑》了。那么游客看到这里会问:褚遂良为何要写3通圣教序碑呢?传说,唐太宗时期,李世民令褚遂良当场书写《大唐三藏圣教序碑》和《大唐三藏圣教序记碑》。事后,请遂良自己感到在皇帝面前书写碑文过于拘谨,现场发挥得不够理想,便又重写了一通《大唐三藏圣教序碑》,世称《同州三藏圣教序碑》。

王羲之的大名恐怕没有人不知道了。他也是浙江人,居会稽山阴,初任秘书郎,后任征西参军、江州刺史等职,官到有将军、会稽内史,世称“王右军”。他的《兰亭集序》是胜炙人口的名篇,千古流传。据说唐太宗酷爱王羲之书法,曾下令由国库出重金购买王羲之真迹,经他珍藏的王羲之墨宝有2200余件。所以,历史上曾有唐太宗骗取《兰亭集序》陪葬昭陵的故事。至于王羲之为唐人写碑与唐太宗崇佛和爱王羲之书法有关。唐弘福寺沙门和尚怀仁,是唐初的一位知名书法家。为了使皇帝写的碑文和王台之的书法珠联壁合,经久传世,怀仁决。小集字勒石成碑。这时王素之已去世200多年,惟一条件是有大量王体真迹。为此,怀仁和尚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花费巨大代价,历经20xx年才完成这通特殊的丰碑。

各位游客,西安碑林的参观到此结束。有兴趣的话,您还可自由游览其他碑刻,但愿今天的参观能给您带来艺术的启迪、知识的收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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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手房出售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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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售协议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甲、乙双方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沈阳市 区 街(路) 巷 号楼 单元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的 产权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朝向 、竣工于 年、 水 气。

二、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售价 元,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三、甲、乙双方商定,定金(人民币大写: )于合同签订之时由乙方付给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购房款全部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

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

四、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支付方为 方。本合同签订之日,由

方将中介费一次性付给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由 方负责办理交易手续。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并结清房屋交接前采暖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等费用。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悔约,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等同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如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或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 ‰的滞纳金。

八、中介方违法中介或违约,甲方或乙方均可向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调解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沈阳市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项,三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三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三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房屋转让之日起,如该房屋在XX年12月31日前出现动迁,则甲方负责退还当年己收房租。(即动迁之日至本年年底,该房如在XX年12月31日以后发生动迁等事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中介机构名称:

经纪人: 经纪人证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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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转让房购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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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卖方和买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楼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楼房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将下列楼房卖给乙方所有:座落地址: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25000元,三十二万五千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现金形式支付人民币205000元整,二十万五千元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剩余房款120___0元整,十二万元整。此楼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余款付清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此事宜。

三、甲方保证该楼房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支付违约费用。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

五、甲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楼房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楼房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楼房腾出,室内冰箱、空调、沙发、茶几给乙方,清结该楼房已发生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身

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签

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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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旧机动车委托出售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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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出售机动车壹辆,达成本合同。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1)单位名称:_________,证照号_________,最近一次通过年检的时间_________年月;单位代码 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常住地址_________。

(3)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编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 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车辆类型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登记时间_________,颜色 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委托出售价拟人民币大写乙_________元,价格浮动率 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3.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旧机动车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签订成交后,乙方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后,甲方应当按旧机动车成交额的 _________%支付乙方佣金。

5.甲方因债权、债务等原因致使成交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应当接收乙方退回的车辆,全数退还车款,并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6.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委托出售的旧机动车应存放指定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并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由责任方 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 乙方可以转委托。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应按约定或依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款项并开具收款凭证。

5.乙方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6.乙方不得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和凭证。

三 甲乙双方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

四 变更和解除。甲方变更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按实赔偿。乙方需要变更甲方委托要求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 同,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五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七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 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产生争议时,自行和解不成的,提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向 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其一,将不选择的划除)。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姓名:_________

经纪执业证书编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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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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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编码: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全称为青岛仲裁委员会。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所在省市:____________

个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法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_______________》栋单元层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据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 。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

第十三条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由向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的________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三条约定计算。

三、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八

补充条款(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

甲方经青岛市规划局批准,对本市________________地段进行拆迁改造,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准予对该地段房屋实施拆迁。为拆迁承办人。乙方在该拆迁范围内住用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户(公/私)有房屋一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另在本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户有住房一处,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现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按房屋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第二条 甲方按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为乙方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与货币补偿价款总额(存在差价,差额款为(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角________分,由______方支付给_______方后,乙方对补偿的房屋享有完全产权。

第三条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现住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腾空交甲方拆除。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已专户存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差价款的提领按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乙方搬家腾房的同时,通知上述银行就差额部分为乙方开具银行存单,乙方在搬家腾房后,可持本协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上述银行领取。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前将差价款交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在乙方搬家腾房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发给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补助费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或拒不履行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承办人一份,经办银行一份,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承办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九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房出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本合同第一条调整为: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通知书,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四条约定计算。

四、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十

补充条款(限价商品住房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普通商品住房。本合同是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享受控制土地出让价格,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销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

二、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        乙方本人签署: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签人员:____________      销售员证书号:_____________

甲方确认人员:____________      销售员证书号:_____________

网上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______分_____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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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28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年__月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止。

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名】为:____,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_______。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_【幢】【座】第____层____单元____号。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层高】【净高】为: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米,最高为: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有___个阳台,其中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____。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____。

1、出卖人未将该商品房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佰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__佰_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币)__佰__拾__亿__仟__佰__拾___万_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4、按照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

1、提供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完成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4、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20_年1月1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适用)。

第十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

(1)项中的时限),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九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代交下列第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第十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_______;

(3)供暖: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

(4)燃气: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

(5)电话通信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

(2)小区非市政道路: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___年_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

(4)幼儿园: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

(5)学校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

(6)会所: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

(7)购物中心: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

(8)体育设施: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_日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_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四条 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隔声情况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隔声门》(HCRJ019-9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八。

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三)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如因买受人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 _____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商品房附属的 _____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服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

地上停车管理费_______,地下停车管理费______。

(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____月_____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___月__日前、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四)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份,___份,___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

附件二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附件四 计价方式与价款的其他约定

附件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附件六 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

附件七 物业服务

附件八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含声环境状况的应在商品房预售时通过实测取得)。

小产权房屋出售合同范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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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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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 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单孔孔深

二、钻孔直径:钻孔Φ75mm,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

三、单价: (不含税)。

四、总工程量 m。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电、水、路)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按实际标准计算),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

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元 )。 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单孔结算),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发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

九、其它: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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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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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是《保护环境,珍惜地球》。

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因为她是我们唯一能生存的地方。我们离不开阳光,离不开植物,离不开氧气,也离不开水。

可是同学们知道吗?地球这位母亲的身上的绿,正一点一点地变黄,科学家们测算,在不久的将来,母亲的绿色会消失,我也曾作过一个真实的梦,梦见全球已被沙漠化,一眼望去,只能看见无边的沙子和黑色的天空,而我向一架飞船走去……

可是同学们知道吗?母亲将面临一场灾难----全球气候变暖,南北极冰雪融化,海平面升高,大地淹没,南极上空出现臭氧空洞,空气一点点的流逝,动物大量灭绝……

可是同学们知道吗?我们可以直接利用的水只占世界总水量的十万分之七,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可是这些水害不断地被污染着,大地上水的颜色,正不停的变换着……

我前几天看电视得知,在长江里,中国独有的中华鲟已经绝种,令几十代中国人自豪的活化石已从我们眼前消失。

我有一个愿望,我要一个三色地球,水是蓝色的、大地是绿色的、云是白色的,森林覆盖率是百分之百,蓝天和白云和谐的搭配着,只有诱人的绿色的大地。

让我们保护环境,珍惜地球,不让最后一滴水是人们的泪水,最后一口气是人们呼出的二氧化碳。为三色地球而努力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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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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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将壹辆品牌为 ,车牌号码为 ,颜色 ,汽车转让于乙方,该车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该车于 年 月登记,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已确认。

二、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百 拾元整(小写:¥ ),甲方已收到人民币 (小写:¥ )。签名: (不另开收据)待乙方付清全额车款,手续全部办妥后,该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保证转让该车来源合法,随车证件手续齐全(包括正规行驶证、正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规购置证),真实、有效,并在有关交通车管部门中备有档案。

四、该车是否要求过户 ,如要求过户,由甲方出具所有手续协助过户,过户费由 方负责,双方商定 日内到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五、该车于 年 月 日 点时交车前,该车相关的一切责任(如债权、债务、抵押、交通违法、交通责任、交通事故等)均由甲方负责,同样交车后,该车相关的一切责任(如债权、债务、抵押、交通违法、交通责任、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交车随车证件有:行驶证口车辆使用手册口购置证口保险单口购车发票口车钥匙口随车工具口。

合同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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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精装修房屋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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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已经进行了企业改制,原国有投资全部退出,为盘活有效资产,甲方决定将拥有产权的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路号大楼0-5层房屋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为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产权的上述房屋丙方为甲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就甲乙双方前述房屋买卖行为,愿意作为甲方的保证人,向买受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20__年12月日于中国天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路号的大楼0-5层房屋,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6320.5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详见本协议附件1。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河东字第号。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东单国用自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49平方米。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及施工图等资料。

5.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不包括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交易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该房屋转让过户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但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其他厂房分户手续的办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递交相关部门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据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之约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完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买卖房屋的定金人民币420万元,同时,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购房款420万元,即总房款的20%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及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房屋产权手续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840万元,即总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产权手续并在双方实际办理完毕全部房屋交接手续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万元,即总房款的15%

4、剩余总房款的5%为乙方暂扣的甲方保证金,在乙方进住本协议项下的房屋年月后,如果房屋无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及房屋权属瑕疵等问题,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0日内,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应同时将本协议附件2记载的该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并没

有任何出租,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权人,同时,对于该房屋的出售,没有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之上没有设定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否则,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前的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使用费、卫生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应该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乙方办理前述费用的确认及相关缴费权证的交接手续,并根据前述承诺承担交接之日前的费用。

3、甲方承诺:由于土地红线距离本协议项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该房屋周边划出约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给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如遇国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权属甲方对划出归乙方使用的该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围墙、架设栏杠、栅栏等方式对该部分土地与甲方的其他土地进行分割,并对该土地享有相对独立的使用权。甲方如果以后处置其他房屋及土地,应该与受让人讲清楚关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受让人也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对于前述范围的土地,甲乙双方将对现场进行丈量后做出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及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没有一并转移或者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有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屋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完毕的,甲方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恶意违约,不再履行本协议,或者明示毁约,甲方应双方返还乙方定金,并承担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该房款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此外,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违约时该房屋之市场价与双方约定的协议价之差价部分。

4、如果出现本条第1款、第2款的情况,乙方可以给予甲方

一定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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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手房代理出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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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代理出售协议(底价包销方式)

第【  】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坐落于的房屋,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坐落于的房屋(以下简称此房屋)委托给乙方装修,并委托乙方独家代为出售此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 甲方承诺委托此房屋已征得房屋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相关费用及支付

1、房屋基(底)价: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该房屋的基础价格为             ,即乙方保证甲方最后实际所得的售房款为                。

2、乙方的佣金:乙方的代理佣金为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装修成本、中介费用的所有款项。

3、甲方领款当天需返还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当天所支付的定金及代理佣金给乙方。

4、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5、在本协议项下,双方共同确认:

甲方的唯一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

乙方的唯一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整作为定金,在装修期结束后           日内乙方负责找到买家并协助甲方收取定金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遇买家签订完买卖合同后未能办理手续客户违约时,客户违约的定金归甲方所有,待合同解除当日甲方再给乙方       日时间销售此房屋。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找到买家则按下列第       种情况处理:(1)乙方将装修费用(包含家具)全部赠送给甲方,甲方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2)乙方以甲方底价购买该房屋,甲方配合过户。(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未找到买家,甲方给乙方延期2个月,每月支付租金       元整,如延期后还未找到买家则乙方以甲方底价购买该房屋,甲方配合过户。

3、装修完成后(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竣工时间为准),乙方全权负责销售此房屋,与买方客户签约,乙方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并全程陪同甲方直至交易流程办理完成。

4、乙方在找到实际房屋买受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配个乙方及实际买受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若因乙方故意拖延或者消极配合,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乙方可单方解除该协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主张违约损失。

5、签订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物业费发票原件及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非因对方违约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解除本协议。否则守约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主张违约损失。

2、如应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私自以其他渠道成交此房屋,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装修费用(含家具家电)及退还定金,并且承担此房屋委托底价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主张违约金。

3、如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此房屋税收增加,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如因洪水,地震,雨灾,冰雹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或政府银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需退还乙方全额定金,装修费用(含家具家电)甲方返还给乙方一半,合同解除。

第五条: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等在内的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违约方支付。

2、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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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页2]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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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第三十三条 非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特别许可,任何外国人或者外国团体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第三十四条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结果,应当报告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考古发掘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收藏文物的单位收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

考古发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五条 根据保证文物安全、进行科学研究和充分发挥文物作用的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土文物;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用全国的重要出土文物。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三十六条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和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档案。

第三十七条 文物收藏单位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文物:

(一)购买;

(二)接受捐赠;

(三)依法交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page]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还可以通过文物行政部门指定保管或者调拨方式取得文物。

第三十八条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根据馆藏文物的保护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调取馆藏文物。

文物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馆藏文物的安全负责。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应当按照馆藏文物档案办理馆藏文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全国的国有馆藏文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调拨本行政区域内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调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可以申请调拨国有馆藏文物。

第四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四十一条 已经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其馆藏文物可以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交换馆藏一级文物的,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二条 未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置其馆藏文物。

第四十三条 依法调拨、交换、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取得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对提供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给予合理补偿,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的补偿费用,必须用于改善文物的收藏条件和收集新的文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调拨、交换、借用的文物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损毁。

第四十四条 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第四十五条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文物的处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 修复馆藏文物,不得改变馆藏文物的原状;复制、拍摄、拓印馆藏文物,不得对馆藏文物造成损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体文物的修复、复制、拍摄、拓印,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七条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

第四十八条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其他馆藏文物损毁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核查处理结果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馆藏文物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文物行政部门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借用国有文物,不得非法侵占国有文物。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

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第五十三条 文物商店应当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

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第五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

第五十五条 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在销售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对允许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标识。

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文物商店购买、销售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记录,并报原审核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拍卖文物时,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为其保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 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五十九条 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应当与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拣选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拣选文物除供银行研究所必需的历史货币可以由人民银行留用外,应当移交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移交拣选文物,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六十条 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但是依照本法规定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第六十二条 文物出境展览,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一级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出境展览的文物出境,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海关凭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放行。出境展览的文物复进境,由原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查验。

第六十三条 文物临时进境,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

临时进境的文物复出境,必须经原审核、登记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查验;经审核查验无误的,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

(三)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

(四)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

(五)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

(六)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

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第六十七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的,或者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

(二)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

第六十九条 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国务院撤销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历史文化城镇、街道、村庄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称号;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

(三)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

(五)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

第七十一条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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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及预防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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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分析预防对策

多年来,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因劳动就业制度和人口流动的增强,安置帮教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将导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日趋发生,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从XX年起,我县连续三年参与组织了对-XX年刑释解教的人员,在刑释解教后三年内的社会表现及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在调查中所获得的大量 素材、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对木兰县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现状与对策作了粗浅的研究与探讨。 一、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近几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往往手段更加隐蔽,更加残忍,社会危害性更大。许多恶性案件,包括一些大案、要案,有相当一部分是刑释解教人员所为。从XX年到XX年三年内,我县共有140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其中,刑满释放82人,解除~58人,有6人查无下落或因地址迁移不详去向不明,死亡3人,占调查人数的7.2%,在82名刑满释放人员中,刑满释放后三年内因违法被劳动教养的有2人,因犯罪又被判刑的有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12.2%,在58名劳动教养人员中,解除劳动教养后三年内违法被教养的有2人,因犯罪被判刑的有3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8.6%。平均改好率为89.1%。平均衔接掌握率为95.2%。另4.7%的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出所后不知去向。但这些人员中从事杀人抢劫、伤害、盗窃等重大恶性刑事犯罪的占很大比重。从调查中发现,刑释解教人员是极易重新犯罪的特殊群体,由于他们在服刑或~过程中走过一段特殊的人生历程。回归社会后,因社会环境、家庭情况、生存条件的变化,如得不到严格的管理、耐心的教育、真诚的帮助,会产生对社会的仇视报复心理,破罐子破摔,无情地报复社会,制造杀人、抢劫等重大恶性案件,其重新犯罪特别是团伙犯罪危害性更大。 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 通过调查,我们感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别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落实不到位。按照社会治安    的要求,对刑释解教人员必须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但是在实践中,此项工作落实得并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帮教组织的人员不到位。这个问题集中反映在农村的安置帮教工作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一些农村的基层组织不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得不到安置帮教。二是就业形势严峻。随着城市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下岗职工增加,就业压力大,一些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无着落,经济无来源,要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难度很大。三是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缺少家庭的关爱。一些刑释解教人员由于他们过去的过错,给家庭人员心理上不同程度的造成了伤害,部分家庭对刑释解教人员缺少思想和生活上的关爱,个别的甚至将其拒之门外,这些刑释解教人员在生活上,精神上得不到关心,使他们对社会失去信心,产生逆反心理,抵触情绪,破罐破摔,重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部分人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弱化。他们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思想严重,为了追求个人享乐不择手段、铤而走险,重新违法犯罪。 3、有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出监出所后不到原住地派出所报到落户,就是回到当地落户后,由于各种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造成人户分离,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帮教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4、有些刑释解教人员在改造期间犯罪的意识并没有得到根治,扭曲的心态也没有得到矫正,违法犯罪思想根深蒂固。因此,这些人一旦有条件,不满情绪很容易深化为强烈的~意识,~贪婪的本性就会再度显露,无法自控地又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重新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1、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市场化,帮教社区化的新思路。各级负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工作机构及其工作者,要统一思想、统一知识,建立互相协调、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在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市场化,帮教社区化的进程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区的相应组织或机构,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实现专业部门与街道社区工作的紧密结合,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和思想教育问题真正落到实处。 2、拓宽安置渠道,为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找出路。通过调查发现,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有没有人关心他们,能不能顺利地实现就业,这是预防重新犯罪的关键环节。有人关心,能够关心、能够就业的,重新犯罪率就低,没有人关心,未落实就业的,重新犯罪率就高。当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应重点才采用以下形式:一要引导扶持释解人员自某职业,这是当前安置工作的重要渠道。对于申请个体经商办厂的,要协调工商、财税、银行等部门,积极办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对项目审批、执照早领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自谋职业确有困难的释解人员,在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低息借款、减免税等方面给予优惠。二要做好 对刑释解教人员生产技术职业 教育培训,为他们 就业创造条件。三要积极争取原单位安置,与原单位协调、沟通,明确责任义务,争取原单位对释解人员的安置。四要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划分责任田,安置务农,解决生产资料和暂时的生活困难。五要积极创办过渡经济实体、基地,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 3、各综治委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4、建立法律保障制度,把刑释解教 人员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护纳入法制轨道。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予以确认,对于各级安置帮教组织的编制、人员配备、职责权限、经费、人员待遇、安置帮教的管理范围、帮教形式、管理方法、解除帮教标准等都应有

明确的规范和配套政策,各级帮教组织还应建立和完善检查、考察、奖惩等制度。同时尽快制定比较完备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法律保障制度,使安置帮教工作从单纯依靠政策和行政管理手段,逐渐向法律、行政、经济、文化等各种手段相结合的运行方式转变,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护纳入法制轨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展开社会讨论,提高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参与意识,形成一个全社会都关心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尽可能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5、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使刑释解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创建“平安木兰”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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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洋房合法出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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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年度:______年

企业凭照号: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备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数量合计

金额合计:

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规、规定执行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十、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发货单位:

买受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发货单位:

民爆器材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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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村宅基地出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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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村民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将调换给甲方作宅基地,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该处平方米的荒坡地调换给甲方作宅基地使用,四址为:______________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甲方将该处平方米的地方调换给乙方永久使用,四址为:______________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违约,一切责任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三、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土地纠纷,乙方应负责调处。

四、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土地纠纷,甲方应负责调处。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在场人:______________

小组长意见:______________村委会意见:______________(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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