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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地坪施工报价单(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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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维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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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学院零星工程维修承揽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各项零星工程。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3、使用材料: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选定,但必须保证质量。

二、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施工。

2、保证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

3、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乙方

1、开工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

2、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

3、乙方负责人要保证好施工人员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

故等安全保障工作,发生相关损害的,由乙方自主承担责任。

三、工程验收施工完毕后,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予配合。

四、工程价格及结算方法

1、总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签证工程量计算。

2、工程定价:_________________以签证协商价为准。

3、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总施工数目(最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五、保修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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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田园风格房屋装修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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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友好洽谈和协商,现甲方决定将居室装潢权委托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

二、工程价款清包工费: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元,

2、水电工完工,付元

3、木工完成,付元,

4、泥工完成,付元,

5、工程竣工,付元,

6、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甲乙双方协商后,待增减项目完工时一并结清。

7、工程质量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8、若工程竣工时所有验收项目均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且验收满意,甲方将多支付乙方额外的工程奖励基金元。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凡由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建筑材料,经由乙方验收后并给予保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应按材料的实际价格的2倍补偿给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若需乙方代购部分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5、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6、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7、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及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①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③《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封石膏板涂料前),门窗工程、细木工程、墙漆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七、材料搬运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长沙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施工机具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

施工内容项目及造价明细。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说明和要求:

1、须隐蔽的管线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甲方提供室内水电管线的竣工图。

2、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双方另行协商,施工费不得高于同类平均水平。

3、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4、乙方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5、乙方应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7、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8、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9、附则

①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③工程竣工完结后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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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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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水利标准化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合同各方就以下内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要求

1、甲方指水利部或其授权机构;主管机构为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持机构为水利部有关业务司、局。

2、乙方指由各标准主持机构指定并符合国家基建前期费和财政专项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

3、标准编制工作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遵照《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标准的技术内容应符合审定的编制工作大纲要求,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批文件为合同标的。

4、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应按合同约定的计划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宣贯培训工作总结报告为合同标的。

5、标准专题项目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专题项目成果为合同标的。

6、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将标准编制工作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提交甲方,并通过水利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书面报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含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

8、合同各方应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乙方严格遵守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经费使用要求和国家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9、其它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列出项目实施工作条件和要求、方式、协作事项等其它内容)。

二、合同各方的义务和权利

1、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补助经费。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按阶段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提供项目成果。

3、编制标准的进度拖延一年以上时,若主持机构无正当理由,主管机构可采取更换主持机构等处理措施。

4、当项目涉及保密问题时,合同各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6、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返还剩余经费。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各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大写):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五、其它

1、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十份,主管机构六份,主持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各两份。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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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地施工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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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

乙方:____,(性别)____,(民族)____,身份证号码:____,系的(亲属关系)。

李*浩,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工作时发生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妻子:姓名____年龄____出生日期:____家庭住址: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妥善处理李*浩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补助金,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愿一次性补偿乙方____元人民币作为补助金;

三、乙方在提出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支助李*浩长女完成学业。

四、乙方保证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对李*浩遗体进行火葬。

五、甲方履行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浩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六、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盖章)乙方:____(捺印)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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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装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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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施工负责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施工图、预算表)。

3、 承包方式:

4、 工程造价(人民币)

5、工期:工期天。

第二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要规程》、《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不影响工期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施工现场,由于甲方原因材料不能及时到达而影响工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准备下一工序所需的材料清单)

3、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材料以双方约定和预算表上为准)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甲方,另定验收日期。(需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至)

7、 工程保修期壹年,从尾款结清之日起算。

第三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环境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会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

2、 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如乙方因此而

3、 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4、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品的保护工作。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甲方)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2、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以到账及银行小票为准。

3、 工程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直接费的千分之三违

2、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

第八条 附则:

1、 工程开工前,甲方会将工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 在针对协议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易燃易爆品附近吸烟,

2、 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

3、 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或确认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进

4、 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在甲方款项到位情况下,乙方每拖延工期一天扣工

5、 工程验收后,如因乙方施工质量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

6、 若部份工序由甲方另行实施、或设备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

7、 所有的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10、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1年的保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及时到达现场。

1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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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混凝土供货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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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供货合同范文三篇

混凝土供货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

交货起止期:20__年5月—20__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部分;数量:暂估40000m3总货款:暂定约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二、商品混泥土单价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

砼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砼立方量。

四、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2、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余款在工程砼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__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及有关规范进行生产。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砼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砼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8、每批次商品砼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9、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0、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3、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砼的试压报告。

14、砼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砼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砼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砼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砼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乙方供应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安全,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则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货合同范文篇二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混凝土单价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由于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给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按现场过磅计量为准折算成方量。

2)每月底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办理结算手续。

3)以甲方需货通知的标号、防冻、抗渗要求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

按当月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次月10日前再按上月结算量的80%付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2月内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施工地点如需通行证出入时,甲方应负责给乙方砼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施工地点如果需要临时占道,甲方还应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占道证等证明。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3、给乙方借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一套,以便办理结算,并提供查看建筑施工图的便利;安排专人及时配合乙方预算员办理结算。

4、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商品砼款必须自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清完。

(二)乙方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4、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5、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6、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7、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章)供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合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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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室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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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执行“X室内设计及装修”项目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室内设计及装修 建设地点:

2、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3、本工程范围: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纸、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4、本工程工期:20xx0xx年00月00日——20xx年00月00日

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标准验收。

三、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含税预算总造价:(大写) 本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如有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2、付款方式:本次工程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活动的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全部结束并拆除完毕,现场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活动成果照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下款项(据实减少或新增后的实际发生金额)。

四、甲方职责

1、提供设计意向以协助乙方设计。

2、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邻居关系,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3、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4、负责审核图纸并签字认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施工,工期顺延。工程项目如变更或增加,双方协商调整施工图纸、工程费用及工期,否则乙方有权不进行修改或变更、增加。

5、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6、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7、及时按本合同第三项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五、乙方职责

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设计方案,并作出装修效果图及施工图纸。

2、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3、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4、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厂区有关管理制度。

5、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6、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7、如期进场施工,按期完工。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必须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签字认可,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拔付工程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按付款额的0.1%支付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保修条例

1、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易耗品(如拉手、门锁、灯泡、灯管、水龙头等)除外。若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乙方可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过程中,甲方人员(除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人身安全或其他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非甲方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安全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则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安全或在建工程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原则上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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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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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官方范本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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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 。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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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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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约 960 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集资建户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地皮面积270㎡)的土建、主体工程、外墙普通涂料装饰、内墙粉刷粗到、室内排污排水系统、化粪池、出檐、公共过道、楼梯间白灰、底层地面砼层垫层。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保证房顶不渗水。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壹佰肆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1420800元),按 1480 元/㎡计算。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即不再支付任何补助费用。

六、合同付款方式:乙方第贰层封顶后(含基础),甲方按造价70%支付前两层工程款,以后每现浇一层按造价80%付款。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九、相关合同条款(未用条款):

(一)甲方将水、电在开工前接入施工现场,包括路道,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提代承担人搭建施工人员办公、临时住房的场地,积极配合内助分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甲方负责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以及邻近建筑物、建筑物的保护工作,乙方不承担一切税费。

(四)乙方承担所有施工使用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所需缴纳的建筑营业税及其他各种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其他的所有报建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保卫、安全工作责任,并对其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各种工伤情况负全部责任,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七)工程如中途因甲方报建等原因停工,甲方应按完成进度进行结算,并承担与工程直接相关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施工要求及计算方法、违约责任:

l、出檐、走廊、阳台折半计算面积,屋顶如有斜屋面折半计算。

2、工程所需的所有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如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全责,甲方还可要求返工。

3、排污排水系统必须布局合理,总管、水沟、化粪池要完全能够满足总栋房屋排污、散水要求。

4、甲方必须按期按要求竣工,若延期按每天伍佰元处罚。

十、1、如果甲方按进度无法支付工程款,按3%月息计算。

2、钢材品牌鸿泰或白露锰钢,水泥标号325#。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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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施工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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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甲方现将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为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文明施工,按期完成该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概况

(一)、工程名称: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

(二)、工程地点:惠州仲恺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立克科技工业园。

(三)、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结构;层数:2#、3#、4#公寓及5#、6#宿舍全部为6层。

(四)、建筑面积:2#、3#、4#公寓约15000 m2,5#、6#宿舍约24000 m2。

二、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

1、乙方以包工(不包主料)、包铁钉、扎线、小型机械(电钻、圆盘锯、手提式电锯)、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模板制安工程施工任务。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模板制安工程包括:混凝土墙、框架柱、框架梁板(包含高支模方案内容工作)、楼梯、构造柱(后浇带镀锌收口网封堵)、窗头板、窗台板、门窗洞过梁、雨蓬、挑檐、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女儿墙、天面所有构筑物、小型砼预制件、零星工程(配合水电及其他工种预埋件、施工缝分隔、水电和消防及空调等洞口预留及加强等工序施工及后补预留洞口)等模板制安。

3、承包项目范围:2#、3#、4#公寓及5#、6#宿舍模板制安拆。

三、承包综合单价

按如下方式计算,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制安、垂直水平运输及梁、板与柱、混凝土墙的节点加钢丝网分格等模板所有工序在内);

1、按所安装的模板砼对触面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伍元正(人民币25.00元)。此综合单价包括工资、劳保、保险、加班津贴(含夜餐)、工伤医疗费用。其中工伤医疗费用20xx0元以下为乙方负责,超过20xx0元部分由甲方支付。

四、施工质量等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质量等级:合格。

2、文明施工要求:场地整洁,不乱堆乱放,材料堆放整齐。

五、工期

1、本合同工期从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1月15日全部完工共计 日历天。

2、±0.000以上每层柱(含混凝土墙)模板制安 一 天完成;每层梁板模板制安 三 天完成。每月每栋需完成5层结构工程量,确保4个月内完成主体结构。

3、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定的施工计划,进行工作安排。

六、付款方式

1、工人工资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由乙方负责人提供给甲方主管施工员、总施工员、经理审核签名,视审核后的工资发放70%(包括借支、伙食费),发放日期为月底,如因特殊情况经乙方同意可以延期发放,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人支取,余下部分工资待乙方全部完成手尾工程后十天内付清。

2、工人进场按出勤人数甲方预付乙方每人每天生活费20元整。进场工人

3、如该工程需时工配合时,乙方无条件配合,其发生费用必须经过甲方有关人员签名认可,每工时按150元计算,否则无效。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2套,施工现场水平标高,免费给乙方使用塔吊、人货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及用水、用电,并配合乙方进行协调管理施工。

2、甲方提供台式山字卡、PVC管穿墙螺丝只能1层的螺丝(以后增加螺丝,由甲方提供钢筋,乙方负责制作加工)、斗车2台(以后所有设备维修、配件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高支模钢管架搭设(4.5m以上)。

4、甲方提供的模板为18厚胶合板,80×80木枋(或50×100木枋),Φ48钢管钢管,门式脚手架。

5、拆模后,必须将材料堆放整齐,并且在2天内清理楼层场地。

6、外棚架升搭前,乙方必须将周边模板清理。

八、乙方责任

1、 乙方按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如因此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特别外梁、外柱的垂直度必须达到规范,否则如影响外墙的施工,由此返工发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进行质量、安全的自检和互检;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配合甲方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整改。

3、 乙方施工的模板制安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员甲方质量进度要求或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冻结所有工资。

4、 乙方自带铁线、铁钉、机械、配件、安装模板用的工具、线等;

5、 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施工人员一切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承担(费用可先由甲方垫付)。

6、 模板工程制安工序为:模板制作安装、施工缝的模板或收口易安装、梁板与柱混凝土等级不同交接处收口易安装、模板刷油、拆模、起钉、焊接模板支撑点钢筋、预留钢筋的模板孔洞开孔、模板堆放整齐及清理等工序(模板由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范围在现场100米内)。

7、 墙柱梁板模板一次性组装成形,模板支架加至牢固自检合格,通知专业施工员、质量安全员核验符合要求后,由专业施工员通知砼工班浇灌墙柱混凝土。

8、 拆模、清理楼层时间必须在外棚架提升之前清理干净楼层,否则甲方派人清费用乙方承担。

9、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预埋件与孔洞责任由乙承担发生费用先甲方垫付以后在乙方工资扣除。

10、 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之前,乙方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注意摆放布料机部位加固由乙方负责,确保砼浇筑不变形。本工程结构如发生爆模、胀模,一切凿砼及精打、细磨的修复费用和造成混凝超量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有一处以上情况罚款1000元。

11、 模板材料不能堆放在外棚架上,外爬架提升之前乙方必须清理干净所有外周临边材料。

12、 每次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派2个专业技术人员跟班对模板及支架进行监护;乙方使用的木枋、模板、支架、机具不准放置外棚架上,违此例每次罚款300元。

13、 乙方施工中做到工完场地清,机械设备及时保养、维修、清理,否则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14、 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支架拆除必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规定要求才能拆除。

16、 在混凝土浇筑模板支架出现塌模,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特别注意:施工不能任意开剖整块夹板、整条木枋,如有违反每块夹板或每条木枋罚款200元,当日在借支中扣减,班组工人不得异议,工程需要碎料时需报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17、 乙方代表必须在现场领班指挥工作,否则此合同作废,带来的工人自动退场,不再结算(工人所有工资冻结),代表离开现场且不请假的每次罚款500元。

18、 乙方代表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每周或每月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的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9、 若属于本班组承担的工作内容而不做者,由项目部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按每小时200元计扣。

20、 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工地的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派 负责整个模板工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每个工人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九、安全生产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用电十大禁令》,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有关规定。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效的证件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赤脚,高空作业要带好安全带。

4.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安全员,乙方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要严肃制止并罚款。

5.施工时必须做到小心谨慎,高空作业要细心操作,上架必须先检查牢靠才能施工。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能盲目蛮干、违反操作规程。否则,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6.搬运模板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损坏其它物品。

7.起吊模板、平水枋,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就位支撑才能摘钩。

8.起吊木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

9.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者责任由乙方自负。

10.乙方施工人员如违反甲方的安全制度,甲方将有权按规定对班组或个人进行处罚。

十、遵守纪律

1.严格遵守本合同,不得转包,私下提成或无故停工拖延工期影响进度等。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退场,不给予结算剩余30%工资,并另请其他施工班组继续施工。

2.班组如果在施工现场发生纠纷、争执、影响工作进展,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处理,不得违抗,否则后果自负。凡属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如乙方没有能力组织人员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组织安排人力施工,然后以双倍工价扣款。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退场,甲方则不付剩余的20%工资。

十一、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工地的一切管理制度。不准聚 赌、吵骂、打架、破坏、损坏公共财物,违反者按有关制度处罚,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个别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工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其清退出场,否则,甲方可以认为乙方不履行职责而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要注意公共卫生、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毒、防盗、出入接受检查。

3.节约用水、用电、违反者按规定罚款。

4.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控、杜绝行贿舞弊等,如乙方利用钱、物行贿甲方人员,一经发现,每次罚一万元。若甲方人员利用职权、或其它手段勒索乙方或有意舞弊,甲方有责任将处理结果知会乙方负责人。

十四、其它

1、现场不准带妇女和小孩进入工地,未经甲方同意带妇女和小孩留宿者罚款300元。

2、工人进场必须带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胸卡、教育卡;工地内不准赌博、不准打架,发现乙方人员在工地赌博、打架,每人罚款壹仟元治疗费由乙方负责,由班组长支付给甲方。发现班与班之间工人打架,每班罚款50000元,治疗费由班内负责,若甲方代支后扣回。

3、乙方租用甲方工具、小型机具应由乙方代表到材料管理处办理租用手续。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制度执行,所罚的款必须在当天或当月中办理。

5、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结清余款之日后自然失效。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不限。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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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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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地基基础工程 施工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生产车间地基与基础 工程

1.2工程地点:河南省鹤壁市东杨国家级开发区

1.3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基础、车间内地坪、车间周边矮墙及散水、车间大门坡道等一切非钢结构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车间室内地坪标高要求高出加工厂外工业园区市政道路标高600mm,基础施工完后需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回填夯实,多余的土方量运至厂区内低洼处(甲方已与乙方现场确认地点),若土方量达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数量要求,乙方负责从其它地方运土并承担此部分费用。

1.4 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

1.5 质量目标:合格

1.6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达到鹤壁市文明安全工地样板标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天

2.1 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20xx年 6月 17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时间)20xx年6月 21 日

2.3 该工程工期不予调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现场条件以外甲

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有甲方项目经理签证和盖章。

2.4 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

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2.5 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将在总价中扣除

工期违约罚金;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总价的10%。

第三条 工程施工造价

3.1 工程承包总价为 (¥ 元)。

3.2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再调整。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和义务

5.1 甲方的工作义务

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负责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

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 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负责提供临电一级箱。

5.2 乙方的工作义务

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适宜。 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 人员。

 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服从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执行甲方各 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

保证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

负责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工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现场临建设施进行看管和保护,如发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工费、材料采购费、机械费

等有关本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牵连责任。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指导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安全指标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责任。

6.2乙方必须按照鹤壁市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工地达到鹤壁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

第六条 工程质量

7.1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鹤壁市质检站。

7.2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

7.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乙方需进场的机械、人员、材料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基础主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款

第八条 其他

8.1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队伍素质或管理素质差,给工程进度或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乙方又在规定的时间内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影响质量、工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结算中扣除。乙方承诺在一周内撤场完毕。

8.2甲方对乙方所下罚款单由乙方签字确认,如乙方不确认也视为罚款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8.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双方上级有关部门协调。不愿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鹤壁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向鹤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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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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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承包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1.1、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日开工;于年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0000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项目经理姓名: 。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效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 1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2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1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 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人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支付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2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内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费用于中期工程款同时支付。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的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海滨区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二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2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即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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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大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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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宰能村扣香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设路线为宰勇大寨至扣香自然寨。

2、工期要求是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 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4.5米,弯道地段为6.1米;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6.1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不得大于10%,长度不得大于80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米。

3、土质边坡按1:0.5-1:0.75,坚石边坡按1:0.2,软石边坡按1:0.3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2.75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500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乙方无论任何时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路建设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未完成整条线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绝支付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搞好公路经过的山林田土、房屋、坟墓等的协调和搬迁工作,如因未搞好协调和搬迁造成乙方工程误工的,从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计支付乙方的误工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机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

4、甲方必须派员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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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铺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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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 乙方:(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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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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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________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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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路面混凝土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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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三原大庆建材有限公司商品商品混凝土商砼站建设项目工程劳务用工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 平方米(包括厂区围墙,厂房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商砼站基础建筑,水泥墙、水泥地面等)。

四、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 元人民币(包括厂区围墙20xx米,430元/米;厂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生活区100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办公区100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水泥墙、水泥地面等10000平方米,150元/平方米;商砼站基础建筑计300万元)。另附:陕西三原大庆建材有限公司商品商品混凝土商砼站流动资金及实用设备统计表。

五、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三)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四)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于办法结算;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竣工验收、结算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五、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六、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据以拨款。

第六条 工伤事故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代表人:(盖章)地址:_电话:联系人:银行账号:

施工单位(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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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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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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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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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3篇

对于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的进行明确的约定,最好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一

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班 组,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省建委有关文件精神,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 程 名 称 :

第二条:工 程 地 点 :

第三条:承包工程范围:所有外墙饰面砖粘贴,(包括打灰底、挂网、扫毛)外墙飘板底面批荡。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四条:承 包 方 式 :

此工程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单价:

1、①外墙饰面砖粘贴每平方米28.00元②飘板底面批荡每平方米12.00元。(按图纸几何尺寸计算面积)

2、本工程单价包括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在内,所以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病痛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3、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承包工程条件及付款办法:

1、乙方进场后保证每天开工人数不得少于20人以上,以确保在35天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外墙砖全部完成开始计算工期)

2、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违章施工。

3、乙方班组人员名单必须报甲方工地管理人员,接受施工安全教育并办理签证手续,领取工地作业证,才能进入工地施工作业。

4、乙方班组长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工地管理人员请假,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5、每一项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计划工期完成,乙方班组长应会同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签好工期计算起始日期,核实该项工程施工时间。

6、付款形式:经甲乙方双方协定,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在每月进度结算70%工程款及伙食费,其余部分在该项工程全部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后结算100%,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月)内结算付款。

第七条:工程责任:

一、甲方的主要责任:

1、自合同签订后五天内,甲方要向乙方提供该分项工程的有关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材料、工艺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3、乙方若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严重违反施工质安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工、料费的结算和赶出施工现场。

二、乙方主要责任:

⑴、工程责任:

①、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安装施工操作的安全规范、规程,熟悉图纸,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以及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人力按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招聘社会上未经安全培训、技术培训的闲散、无业人员作为班组成员进场作业,更不得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劳动合约。

②、乙方代表必须每日在施工现场负责协助工地的施工管理人员对所属班组成员的生产安全、技术的指挥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到其它的工地再承接施工任务,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误工,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乙方的一切生产任务和终止合同。

③、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工地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带班班长每天必须参加由施工员召集的班前活动,按照分项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精心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④、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章守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令,严禁在工地聚赌、吸毒、卖淫、盗窃、

打架以及无理取闹,破坏工地的施工设备等。如乙方人员有意破坏或操作使用不正确而导致安全事故、机械设备损坏、原材料浪费的,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责任。 ⑵、施工质量责任:

①、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会审意见要求以及施工操作工艺、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②、在墙体抹灰前,必须要派专人将墙面充分湿透、通线打“鸡”“拦”,砂浆的配合比要符合设计要求。内墙抹灰的阳角处要用1:2.5水泥砂浆批,高度不少于2米。阴阳角必须要方正、垂直,梁、板底要先弹线,后批挡。墙面必须要采用打浆的工艺来进行光面,严禁抹灰膏光面。墙面的垂直度、平整度、光滑度要符合验收要求。

③、外墙面打底,窗台面要做成向外斜出,保证完成贴块后不得高于窗框底。无窗飘板的窗顶必须要做成鹰嘴,即向下斜约2cm。滴水线的深浅要保持一致,马赛克的块缝要顺直,墙面平整、光洁,外墙阴角缝大于5mm的不得只用水泥膏填缝,必须要用介机、介条或调宽等工艺来保证外墙面的颜色一致。锦砖的明角接缝必须要介成45度碰缝,每块砖的砖缝要保持顺直、均匀一致,墙面平整、光洁,不得出现空鼓现象。

④、在施工过程中,切割下来的边角料、要随手放好,严禁乱掉乱扔,在合适的位置必须要用上,每日所领用的材料必须要妥善保管,遗失的要按价赔偿。包装箱要按所领出的数量全数归还工地。擦墙面的威士不能只使用一次就扔掉,当班擦完的要清洗干净,凉干留待下一班再用,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每例罚款300元以上。

⑶、施工安全责任:

消灭死亡和重伤事故,月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内,年工伤频率控制在于24‰以内,

①、乙方进场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并接受工地的三级教育签证,以及办理好居住证等一切有关证件,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因无证上岗等被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作业。乙方负责施工的施工作业层,必须认真做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有违反规定而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③、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工地施工员、质安员的管理,不能擅自开动运输吊笼及乱接电源等,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严禁随处生火煮饭,如因生火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立即上报,并停止作业,严禁继续冒险作业,违者后果自负。

⑶、文明施工要求:

①、乙方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做到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十要十不要的精神。

②、甲方单位所发给乙方的工地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卡,在工地内必须要佩戴在身上显眼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好,损坏要作价赔偿。如在工地内施工不戴作业卡,甲方会因情况进行处罚。

③、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闹事,乙方人员不得收留社会上的其它无业人员在工地内住宿走动,严禁在工地内带养小孩、孕妇,一经发现,每例罚款1000元,并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④、乙方自己使用的一切机具自己要妥善保管好,借甲方的机具要按时完好归还,如有损坏或不归还的按价赔偿。

⑤、保持施工作业层的卫生清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班组、工地、施工队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面议解决,望双方共同遵守。经双 方签名生效。

补充意见: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20xx年 月 日

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经双方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条 工程内容、涂料品牌、色号:

1、工程内容:

2、涂料品牌:

3、使用颜色号: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平涂面积约为 M2 ,单价为: 元/ M2(此单价不含税金、配合费)

2、工程总造价约为: 以现金结算,乙方包工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结合签证按实结算。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将工程造价结算书送交甲方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第五条 合同工期

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 天内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进场施工,有效工期为 日历天。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纸、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在保质期内不脱皮,基本不褪色。

2、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达到本款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乙方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备材料,乙方完成腻子施工甲方支付乙方75%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99%,预留1%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十五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第八条 竣工验收

双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电和工人住宿的位置,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按第七条款支付乙方进度款。

3、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4、甲方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乙方送达的关于工程进度、现场签证工作。

5、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乙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负责提供外墙涂料验收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5、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合同生效后如有色号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定货损失的,则要求更改方应按更改色彩油漆内墙工程量造价的50%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 壹 式 叁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 法人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三

甲方:浙江省二设集团有目部

乙方:

因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内装饰工程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宁波市交通指挥中心大楼施工合同,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宁波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址:宁波江东兴宁路48号

1.3、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分标段报告。

1.4、工程工期:90个日历天(11月1日竣工)。

1.5、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内装饰达到“甬江杯”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6、合同价款:暂估贰佰万。

1.7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交清保证金20万(贰拾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12万(拾贰万元),进度保证金8万(捌万元),相应标准达到要求,相应部分的保证金一周内退还。

二、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90总日历天,满足甲方总进度计划。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a、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b、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c、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d、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e、业主原因造成的并经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

非上述原因由乙方造成的延误,按每延迟一天3000元人民币扣罚。最高限额8万元。

三、工程质量

3.1大楼内装饰分部必须达到宁波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确定的“甬江杯”的需要。如若达不到要求,质量保证金12万将被罚没,并加罚工程造价10%的罚金。

3.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内装饰相关标准规范施工。

3.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三证,并按照规范要求在现场业主、甲方、监理的监督下抽样进行试验,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才能用于工程上。如若乙方私自将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4、乙方作好施工记录,竣工时及时提供甲方四套完整、齐全、正确的施工资料,并经相关部门签证盖章齐全。

四、合同价款

4.1、本工程遵同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结算方式。

4.2甲方向乙方收取乙方完成工程量决算款(以业主单位结算给甲方的竣工决算款为准)3%的总包管理费,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4.3、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以乙方自接的水电表为基准)扣除水电费用。

4.4、甲方不再向乙方分摊中标费、垂直运输费、标化工地及当地政府的各项管理费。

五、工程款支付

5.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业主支付甲方相应工作量的工程进度款的90%甲方应保证工程专款专用,在收到业主单位专项款项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5.2、其余款项待业主单位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除了3%(以最终决算款为基数)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甲方公司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到安全生产。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6.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及当地管理部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创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杜绝野蛮施工,按章作业,作好施工现场的落手清工作,做到完工场清,材料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如有发现乙方未将材料及时回收,按项目部要求处罚。

6.3、乙方施工期间所招用的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并及时办理好各种证件,费用由乙方自已负担,因证件不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4、乙方施工期间要遵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政策法令,发现打架、偷窃、赌博从严处理,每发生一次罚款20xx元。

6.5、乙方必须严格遵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按项目部要求处罚,同时甲方有权清逐乙方。

七、双方责任

甲方:1、配合协调乙方做好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的协调工作。

2、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责检查监督。

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便利。

4、提供乙方施工操作环境的便利。

5、提供乙方相关轴线、标高、尺寸的控制基准。

乙方:1、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施工规范要求规范施工,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严格执行甲方项目部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材料的管理制度和进度计划网,服从甲方的指挥管理。

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及月施工计划表。

4、工程结束后,在甲方的配合下,及时同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

5、乙方负责人90%时间必须在施工现场。

6、乙方在施工中注意成品保护,如发生损坏,修理费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其他

8.1、材料采购: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根据设计和规范及甲方定的品牌、色样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三证齐全。

8.2、隐蔽验收:乙方每道工序具备隐蔽或中验条件,通知甲方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3、竣工验收:工程完毕,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相关方进行验收,甲方收到通知7天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好竣工验收记录。

8.4、质量保修:乙方向甲方承诺从单位工程竣工之日(甲方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算起,二年的保修期,同时扣押3%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完毕一次性支付乙方。

8.5、违约及争议:双方均必须按双方订立的协议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由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判决。

8.6、综合管理体系:乙方必须遵从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QESH)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见附单)

8.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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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化粪池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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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化粪池修建五座,包括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砼垫层,池底板,池壁、池顶板及成套盖板,钢筋制作安装,图集中要求的抹灰,预留管洞、完工后垃圾清运等全部工作内容(不含下水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工程,实际发生时可现场办理书面签证)。具体挖深甲方现场确定及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做法详见合同附件及国标02S701)

二、承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五、承包工程质量相关要求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所有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

六、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总工期为天,自20年月日开工,于20__年12月22日竣工。

七、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包括税金)

八、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同有关方面协调,保证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水、电、路畅通。并做好施工期间的质量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质量验收工作。

2、乙方保证按照合同工期完工,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指挥和要求,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对每一道工序进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必须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如因停水、停电原因影响施工,则工期顺延。

九、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2、在质保期内如所建化粪池工程未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0天甲方将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是、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项付清时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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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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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 吨吊车,数量:________________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 。

三、租赁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 元整。

五、税后计收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元/月,没有满月按_________元/天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时,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甲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施工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_________方负责。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负责。

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返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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