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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模板(热门20篇)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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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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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 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13美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所属的所有装饰工程以及涉及到文明施工的建筑楼层清理、卫生包干区。

1、(1)粉刷装饰部分:屋面工程(防水量除外)、内外墙粉刷(外墙贴面、干挂大理石在外)、外墙内保湿、楼地面找平层及面层(木地板除外)、一层地面土方打夯、碎石垫层、砼托平层、面层,楼梯间除地面贴面层、其它饰面均包括在合同内(含电梯前室)、烟道贴网粉刷和脚手架连墙杆洞及挑架槽钢洞用细石砼填堵、螺杆洞打发泡剂等所有图纸内装修工作量。

(2)文明施工中属分包范围内工作:

(3)地坪清理机等小型机械、翻斗等工具由劳务分包人自理,三级电箱及夜间照明用碘钨灯、雨衣等由劳务分包人自理,费用已含在承包价内。

1、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前,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杜绝酗酒、打架、赌博现象发生。

4、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5、项目经理

5.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123,职务:项目副经理,职称:工程师。

5.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 ,职务: 瓦工班长 ,职称:

6、工程承包义务

6.1组织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宛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自身的手续除外):暂住证、计划生育证、作业工人职业技能上岗证书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工程承包人协助。劳务分包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办理劳务登记备案手续,费用由劳务分包方承担(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2)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及保护责任为:

7、劳务分包义务

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7.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调协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7.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久宣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1、劳务分包人与所聘用人员签定劳务用工合同,负责其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劳务用工的手续,工程承包人予以配合,凡因劳务分包人用工手续不齐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劳务分包人必须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分包队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协助工程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劳务分包人每天上班前必须坚持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每月底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工程承包人举行的安全分析会,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安全防护

10.1、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0.2、劳务分包人在使用外墙脚手架时,严禁拆除脚手架连墙杆和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需要拆除,需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同意后拆除,工序完成立即恢复。否按项目管理条例执行。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双方共同原因造成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则甲乙双方各付50%。

12、保险

12.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发生事故后从保险机构所获赔偿也由工程承包人所有。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工程承包人应提共塔吊、人货梯、350搅拌机。其它有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提供。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括在单价内。

1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劳务报酬

14.1、采用建筑面积为单价计算标准。

单价为54.8元/m2;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计算。

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单价按双方签证价执行。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内的一律不予签证。

劳务分包人在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的点工,单价为技工100元/天,普工为70元/天。

所有签证工程量和点工必须在当天办完手续并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5日前交财务汇总,逾期一律不予计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如发生有冒签等行为的,除以前所签的工程量一律不予计算外,还将处以20__元/次的罚款。

1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每月25日前由劳务分包人将月完成施工工程量上报甲方,由甲方将劳务分包人所投报工程量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作为劳务分包人发放人工费的依据。

15.2、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工程决算,以前每月所报并经甲方审核的工程量只作参考,最终决算以主体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的工程决算为准。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在发生时的当月所发的人工费中扣除。

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6.1、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付70%。

16.2、装修工程结束后付到9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工人结算工资由劳务分包人根据每个工人的实际出勤编制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字后上交至工程承包人财务,并经工程承包人审核后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发到每个工人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同每个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16.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7、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7.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大型机具、设备,性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根据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程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

17.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

17.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生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20__元/日计算,在工程承包款中扣除。

18.3、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施工验收

19.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9.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但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施工配合

20.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和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1、争议

21.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宣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2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2.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工程承包人同时有权取消劳务分包人的施工权力,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赔偿给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其工程承包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23、合同终止

23.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4、合同份数

24.1、本合同壹式叁份,工程承包人执贰份,劳务分包人执壹份。

25、补充条款

25.1、如果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管理工作没能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追场,并有权另外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干涉。同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在接到工程承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的三天内退场,其结算工作在工人退场后双方进行,费用按已完工程量的70%计算,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同时扣除劳务分包人交纳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的损失赔偿。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70%予以结算,另外30%作为乙方赔偿给甲方的损失费用。

25.2、如属劳务分包人范围内工作或由于劳务分包人人员不够而无法满足工程承包人要求的,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施工,工资报酬按技工120元/天,普工按80元/天计算。费用在当月的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25.3、劳务分包人不得发生工人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按500元/人、次给予处罚。

25.4、劳务分包人如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不管是否有理按20__元/次给予处罚。罚款后再进行处理,其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或予以清退,其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5.5、劳务分包人所属的工人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施和液化汽灶,一经发现没收设施外另加罚200元/次的罚款,其费用在支付人工费时扣除。

2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工地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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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管道迁改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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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开、峻工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峪耳崖金矿住宅楼外墙保温工程承包给乙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主要工作范围、内容

1、工作范围为峪耳崖金矿住宅楼所有外墙保温工程。包括:水刷石外墙面清洗、瓷砖墙面粉刷建筑胶、首层瓷砖墙面清理、粘贴聚苯乙烯泡沫板、标准网格布(金属网)安装、抗裂砂浆等全部工序(参考05J1外墙26)。

2、外架的搭拆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行铺设跳板。

3、所有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上下车、自拆除包装按项目部施工员规定回收,堆码。

二、分包方式:清包工

三、分包单价:

承包单价为 12 元/㎡(大写人民币: )(以扣除洞口外墙展开面积计算)。

四、价款的结算

1、如工程质量未合格的,只按基价的 %结算;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按基价的100%结算。

3、必须按项目要求总工期按时完成工程施工。

五、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工程开工时付1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进行结算,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支付95%的工程款,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壹年)内没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按期完工,如果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从总工程款中扣除200元。

六、施工工序及质量要求

施工程序概述:冲洗外墙面、粉刷专用粘合剂、粘贴防火聚苯板,(南面、东、西立面为500mm聚苯板、北立面面为700mm聚苯板、阳台及窗台立面、侧面为200mm聚苯板),粘贴网格布,抗裂砂浆。详细施工流程如下:

(1)基层墙体的处理:

基层处理分2部分:

一部分为外墙水刷石处理:采用高压清水冲洗,清楚表面灰尘泥沙,用检验锤全面进行敲打检验,对空鼓部分进行铲除补抹水泥砂浆墙面。

一部分为外墙瓷砖处理:采用高压清水冲洗,用钢刷进行泥沙清理、空鼓瓷砖铲除补抹水泥砂浆

(2)墙面弹线、挂线:

施工前首先确认基层结构墙体的伸缩缝、结构沉降缝、防震缝墙体体型突变的具体部位,并做出标记。此外还应弹出首层散水标高线和伸缩缝具体位臵。

(3)粘贴发泡聚苯板:

①配制粘结专用砂浆:瓷砖墙面增加粉刷建筑胶一道。将粘结专用胶粘剂:保温干混料=1:4.0~4.4重量配合比用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静臵3分钟后即可使用。严禁加水使用。每次配好的胶粘砂浆应在60分钟内用完,超过此时间的胶粘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②用铁抹子首先沿发泡聚苯板周边(注意:非侧面)涂抹配制好的胶粘砂浆,宽度50mm左右,厚度10mm左右,侧面留50*50mm宽排气口,而后在板的中间部位均匀布臵6个粘接点,每点直径100mm,浆厚10mm,中心距离200mm。使用非标准板时长宽每200mm设一个粘接点。必须保证发泡板与基层粘接面积不小于40%。

③发泡聚苯板抹完胶粘砂浆后应立即平贴在基层墙体上轻轻滑动就位,并随时用靠尺检查平整度和垂直度。粘贴发泡聚苯板时板与板之间要相互挤紧,每贴完一块板后及时清理挤出的胶粘砂浆。

④配臵抹面聚合物保温砂浆:将抹面专用胶粘剂:保温干混料=1:4.0~4.4重量配合比用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静臵3分钟后即可使用。每次配好的胶粘砂浆应在60分钟内用完。严禁加水使用。在发泡聚苯板表面抹底层聚合物砂浆1—2mm,木抹子搓平。将大面网格布沿水平方向或垂直

(4)、施工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相关规定

6、成品保护

(1)外墙作业,铝合金、涂料、地坪不能污染。

(2)所有的门窗洞口,必须保证设计尺寸、大小一致。

(3)凡是阴阳角应做成90度直角。

(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七、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的每天工作任务必须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5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八、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安全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所购产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50元罚款。

5、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6、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8、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

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非责任事故壹万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负,超过壹万元以上的,视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10、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可变动。

九、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500元/次处罚乙方。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

4、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十、甲乙双方职责

1、因施工场地有限,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

2、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同时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3、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5、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6、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乙方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7、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8、乙方必须为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十一、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持壹份。

十三、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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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正规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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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徐应国砼班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黄河阳光小区6#住宅楼工程

二、 工程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43号

三、 承包范围和内容:主体工程的砼浇筑、现场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等

四、 承包方式:包清工。

五、 承包价格:15元/m3。

六、 工程期限:

1.工期要求:以项目经理部签发的施工任务单的施工工期为准。

2.由于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任务,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则工程承包价下浮10%,且每延误一天则给予500元/天的罚款。

七、 付款方式:

主体分部完成后付给合同价款的 80 %,余款待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

八、 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交验合格,确保江河源杯优质工程 。

2. 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单位、甲方的质量要求。

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如不服从甲方质检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及时按照甲方质检人员出

具的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的或经监理旁站不合格,并造成工序延误的,则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4. 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应提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根据乙方通知的时间及时验收,未经验收或未达到本工程的质量要求或经监理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整改达到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发生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后续施工工序不能正常进行的,乙方应承担质量违约的责任,如乙方不按时整改,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的,则给予乙方所干工作量不予计量的处罚,多次整改不合格的或中途自动提出退场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限期退场,并且给予工程量不予计量的处罚。

5. 其余参见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质量、安全奖罚条例的规定。

九、 文明施工管理: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加强对本班组的工人文明施工的素质和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若违反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则按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建设部、青海省西宁市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精心组织施工。

3. 乙方必须保持工人宿舍、食堂及卫生区、作业区的卫生和清洁,保证施工场地的卫生、整齐、文明,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料尽场地清。如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的,则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4.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机具要成垛、成线(摆)堆放整齐;做到 “落手清”及时清理;并爱护相邻班组的产品。

5.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佩戴胸卡(上岗证)、安全帽和服装,维护企业和甲方的形象。

十、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管理规定。

2.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消防保证措施组织施工,并检查、督促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如不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则每次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 施工用电要严格执行甲方施工用电管理规定,如须接火或变换配电箱的功能,必须经甲方电气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接火。

5. 乙方要爱护甲方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负责对其维护和管理工作。

6. 施工中如乙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进场人员要严格挑选身体健康的职工上岗。因乙方在工程施工期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坏、丢失,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十一、双方职责:

1. 甲方责任:

⑴.甲方负责对该项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筑主管部门的的业务联系工作。

⑵.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行安全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甲方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交底。

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的供应工作,并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负责。

⑷.负责施工全过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负责安排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和用膳问题,并对职工的生活卫生和健康进行监督和管理。

⑸.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

2.乙方职责:

⑴. 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自觉接受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如不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限期退场,并且工程量不予计量。

⑵.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对承包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

⑶.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及时归库、堆放整齐,保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⑷.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爱护上道已完产品和其它专业的成品的保护工作,如发现破坏已完成品的,则按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二、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承包的工程验收完毕,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2. 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有法律和规定执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如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 责 人:(签章) 负 责 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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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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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 金港星城一期 工程具体情况,现将该工程的 瓦工 分项工程以 清包工 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予以共同遵守。

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

2. 与上述1条相关的辅助工作,包括搅拌车砼放料及散落砼的收集;砼的养护;施工

3. 无偿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四、 承包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一) 承包单价 1. 元/㎡,此单价为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中不包括基

2. 上述各项工程量中,涉及二次结构部分,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完工,甲

(二) 结算及付款方式

1. 主体工程完成三层时付完成量工程款的70%;主体封顶时付完成量工程款的75%;

2. 每阶段完成前乙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先自行结算,提前五天向甲方项目部提出

3. 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前,所在班组民工考勤表及民工工资表发放清单(必须有真

4. 乙方应按甲方公示时间及时向施工人员发放工资并将已发放工资清单上报甲方

5. 工程款的支付应在工程质量合格或出现的质量问题已按要求实施整改处理完成,并且实

五、 工期及施工进度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完工工期按承建单位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

2. 在工程进入特殊时期需要加班操作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施工,否则视同

3. 严格执行项目部编制的工期计划并按建设单位、监理要求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超过工

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编制的总施工进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否则,甲方对乙方给予总工程款10%的罚款。若乙方整改不力,或通过整改仍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或将工程量另行发包给第三方,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给予乙方结算,其余30%工程量的结算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如乙方中途退场,其所做的工程量不於结算。

六、 质量要求

1.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联系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精心组织好班组内作业人

2. 各类建筑体砌筑、混凝土浇筑、养护、成型及清理应满足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及当地

七、安全及文明管理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

2. 乙方负责办理本班组的施工人员保险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职工在正常操作中不慎造成安

3.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

4. 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现场住宿施工人员的宿舍清洁、卫生整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

5. 严格执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及《济宁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办法》、《山

6. 乙方应安排一名专职且称职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安全人员做好现

7. 该工程必须取得“济宁市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

八、人员管理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对本班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所用人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及甲方要求组织各班组人员按时进场,并提供进场的所有施

3. 乙方所配备的设备、人员及技术力量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如违反相关规定或达不到

4. 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对不服从管

九、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并给予指导和监督。每周由项目部编制详细的

2. 甲方对乙方的工人进行进场后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检查督促,乙

4. 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二级配电箱以内的用电,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用电(包括照明、各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工程实际进度,提前一周申报材料使用计划,材料计划应实事求是,不得虚

2. 乙方负责对所使用的材料按品种、规格整齐有序堆放,不得随意放置,并做好防水、

3. 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如

4. 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闹事等现象,

5. 乙方应做好落手清工作,对作业中出现的废料每日下班前应清理干净,堆放到项目

6. 乙方班组负责人必须进驻工地,每月到位率保证在80%以上,乙方承包人必须参加

7. 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全,提供的机具、机械必须有合

8.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

9. 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

10. 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搅拌车混凝土放料及混凝土收捡工作。

十、违约责任

1.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甲方应按已完工工程量全部结算于乙方。

3. 如一方无故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一、解除合同的条件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 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4. 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十二、其它约定

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市级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委托代理人:

乙 方: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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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劳务分包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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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乙方单位全称

为加快(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全称、隧道工程全称、排水工程、防护工程…)

2 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 承包内容

3.1(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全部主体及附属(若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注:路基工程应标明取弃土场的平整、复耕、绿化和防护工作)

3.2(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所需的“三通一平”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3(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所需的生产性及生活性临时工程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4(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的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

3.5(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现场临时用地的复耕工作;

3.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根据工程性质对承包内容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7甲方有权因业主调整工期及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要求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也可已进场机械进行抵押,但抵押必须要公证)。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以自然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除履约保证金外,应让其用固定资产做抵押(或有信誉度的企业做担保),抵押额度为工程造价的10%)

5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5.1根据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合同暂定总价*元。乙方以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在施工图范围内由乙方一次性包干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或费用已含在单价中,合同一旦签订单价不作调整。

5.2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工程数量及合同总价为名义数量和名义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质量约定等级的工程数量,经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5.3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已含有试验、检验费。(本条根据项目情况订立)

5.4综合单价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因地方规定必须由甲方缴纳的其他税费,应在本条中明确具体费率,并约定该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且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6 计量及支付

6.1计量规则(注:各项目根据承包内容按照法定计量办法,详细说明和约定计量规则,数量计算方法有争议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约定计算方式。如,虚桩、土石方的虚实、沟槽基坑的放坡比例等)。

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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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分包配合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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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8.1.1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__)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 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8.2.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1.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选择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 ◆

2 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 ◆

3 水泥 ★ ◆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

5 防水涂料 ★

6 商品粉煤灰 ★ ◆

7 砂石料 ★ ◆

8 烧结砖 ★ ◆

9 内外墙涂料 ★

10 门窗 ★ ◆

11 防水卷材 ★

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

13 粒化高炉矿渣粉 ★

14 商品砂浆 ★

15 混凝土外加剂 ★

16 混凝土泵送剂 ★

17 预制混凝土构件 ☆

18 墙面板 ☆

19 夹层玻璃 ☆

20 钢化玻璃 ☆

21 建筑饰面石材 ★

22 复合地板 ★

23 人造板(饰面人造板) ★

24 胶粘剂 ☆

25 门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

26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7 建筑幕墙 ★

28 沥青混凝土 ★

29 三渣混合料 ★

★ 表示已发证产品 ☆ 表示已列入计划目前尚未发证产品 ◆ 表示应进场进行交易的产品

查询已办理《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网站。

11.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均须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

乙方在正式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

11.3 一旦材料、设备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

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

11.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

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质量标准,并必须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产品防伪标志、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等有关准用文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11.5 甲方有权于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甲方、业主和监理可拒绝验收,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未通过甲方、业主、监理单位的验收,以后发现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6 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有理由怀疑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并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单位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且重新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7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制品也应符合设计要求,并负责提供符合验收要求的有关资料。

11.8乙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具以及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1.9凡材料的采购、复试、交易和办理合格证等,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原因不能签约委托甲方签约的,乙方承诺向甲方出具该内容的履行担保书,该担保书中涉及的担保金额暂抵押于甲方,直至乙方向甲方出具该履行担保书中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后返还乙方。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6.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6.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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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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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甘南工贸大厦水暖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甘南工贸大厦

二、工程地点:合作市盘旋路

三、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乙方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变更文件规范要求验收标准,玻璃幕墙的制作、安装、保证正常使用。

2、施工所需各种材料、加工机械设备、各种工具均由乙方自理。

四、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20__年10月5日;竣工日期:20__年11月5日

工程总日历天数:30天

2、施工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及材料要求:

1、各种材料下料、制作安装,接头位置、焊接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如不按要求发现一点罚款50元。

2、对现场监理提出的问题应立即安排人员处理,严禁拖延或不整改。

3、如某部位存在严重问题,须返工的罚款3000元。

4、若返工造成延误工期的除按上述第4条罚款外,如对下道工序的工种造成停工,停工的工人人工费由乙方赔偿。

六、工程价款:伍佰伍拾元/平方米;(¥:550元/m2)(按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七、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1)、乙方施工人员及型材全部进场后由业主付三万元工程款2)、全部工程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由业主付至全款的95%,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外乙方不得再产生其他任何费用;如因工程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增减。分项分部工程人工费小于1000元的不予增加工程款,人工费大于1000元的由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后按预算定额直接费进行结算,不计取任何其他费用。

八、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以下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决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否则不得使用。

5、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九、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的运行计划指挥。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如乙方需要,生活用品及炊事用具由乙方自理。

3、材料进场时,由乙方卸料,配合甲方项目部收料人员共同验收,核对材料的合格证、标牌、规格、数量,并按材料的规格不同,有序、合理的堆放整齐,做好防锈保护工作。

5、乙方必须将废料堆放入池,做好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

6、本工程所需的机械及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班组在其相关工序开始前和结束后,与其工序相关的班组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检手续

8、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乙方必须按月将工人工资发放,如乙方迟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给工人。

9、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0、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十一、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息;

(2)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超过十日的,应向乙方支付怠工费,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材料损失费、工具、机械租赁费以及因工期延误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如给甲方还造成其他损失也应予以赔偿。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三、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工程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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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劳务分包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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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书

甲方: 公司

乙方: 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按期竣工,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和 公司双方本着在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分包范围: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1天按工程总造价1‰执行罚款,提前一天按工程总造价1‰奖励。

三、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若达不到合格,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 万

五、甲方负责事项:

1、向乙方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2、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3、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认真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全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5、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7、按照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前列出书面计划甲方协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三大材)的供给工作。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若乙方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拨付,待达到要求后拨付。

9、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工程周期性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工程验收及质量、安全大检查。

10、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五、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5、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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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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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请写清楚)

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为 。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项目暂定于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计 日历天。

2、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工期相应调整。

3、在施工期间,由于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顺延工期的申请,经甲方核实认可后向乙方发出同意延期的书面通知,工期方可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款中扣除;如属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进度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技术资料供应:由 负责向乙方提供水施 工图等技术资料。

十、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联系、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标准。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乙方应将工程验收所需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后经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协议。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进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结算:

1、本工程计价按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乙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和税费等费用,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无息退还。

2、施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向甲方要工钱和不听指挥的一旦发现作清场处理。

3、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方可结算工资。

4、质量保证其为一年、义务修补。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本协议规定已有处罚措施以外,将根据违约情况承担 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通信费、律师费等);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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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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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 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 筋 工_____元/工日;

砼 工_____元/工日;油 工_______元/工日;抹 灰 工_____元/工日;架 子 工_____元/工日;

水 暖 工_____元/工日;电 工______元/工日;壮 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 地上结构:_____元/M2;地下结构:_____元/M2;初 装 修:_____元/M2;水 电:______元/M2;________; 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M2;屋面防水:_______元/M2;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M2;水泥砂浆:_______元/M2;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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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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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上总承包合同 (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 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J序、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设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322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e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歇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 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7天内,将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以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 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陪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撮失虚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条款、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3其他提保事项约定: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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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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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木结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内容、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1、根据甲方指定的工程内容,按照下列单价执行。(或详见附件清单明细)

2、水电费:甲方承担。

四、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时间按照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五、合同暂定总价: 元(大写: ),清单见附件。

六、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于每月25日前上报进度报表,甲方审核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审定金额的80%。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款项不予支付。

2)甲方支付的进度款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0%,如果现场工程量增加导致合同总价的增加,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办理进度款支付。

3)如乙方不能按时上报进度报表或不报进度报表,甲方不办理借款。

3、结算款: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结算,待甲方对各项工作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办理支付乙方结算款项总额的 95 % (扣除已付款和借支款),余下 5 %作质保金。(待甲方与业主方结算办理完成后,如甲方与业主方结算数量低于乙方结算数量,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够部分从乙方与甲方其他项目工程款中扣除)。

2)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五年后付清质保金。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维修,如通知后24小时内乙方未来维修,甲方另找人维修,维修费将在乙方质保金中按110%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结算方式:

1、甲方对各项工作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结算。

2、结算总价=合同清单单价×按实收方工程量-其他扣款+奖励。

3、乙方提供结算资料包含合同原件、收方单、核价单、奖励及罚款依据、结算书、分包质量检查记录、工程款支付承诺书等。

4、结算要求:

1)收方需施工员、成控员、资料员、乙方相关人员参与,共同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项目部上报到经营部复核。

2)新增核价需施工前报甲方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3)施工范围增加时,需签订补充合同。

八、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如果施工过程中,因交叉施工造成的返工,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再办理签证。

3、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解决,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来现场维修,保证一次性修理达到合格并满足使用要求(维修部位的质保期与约定的质保期相同,从维修工作完成之次日起计算),维修整改后进行书面回复,并且经过建设方现场总代表和建设方物业公司(商管公司)相关人员确认后才能确定本次维修工作结束,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除是否发生维修之内容外,乙方不得对甲方造表记载的费用提出异议。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水体的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质保期满,根据建设方或建设方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签字确认单支付质保金。

九、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提供施工必备使用的较大型机具,并协调落实好乙方的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作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乙方不明之处应及时请示甲方工长给予解决,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3、甲方负责监督质量,对不合格工程实行否决权和处罚权,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安全管理,甲方可对乙方实行安全监督权和违章处罚权。

十、乙方责任和权利

1、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现场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每天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严禁违章操作。若因乙方原因违章作业、违章施工,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工伤、火灾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须立即书面报告甲方。

(3)乙方禁止酒后和穿拖鞋上班。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5)若场地紧邻水边及悬崖,乙方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质量责任

(1)乙方负责按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质量的监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验收不合格,而出现返工,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的返工费和材料损失费,甲方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工程施工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乙方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全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甲方项目部组织验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报送隐蔽、质量检查记录,以便甲方随时检查乙方工程质量。

3、进度责任

乙方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施工,配备足够的班组人员,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进度(甲方造成原因除外),若乙方组织不力、人员配备不够、技术力量不够而达不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追究违约造成工程的损失赔偿并终止合同;工期(不可抗力除外)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如因为甲方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从而影响施工进度,不视为乙方拖延进度.

4、安全、文明施工和材料使用

(1)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及重庆市政府部门所颁发的文件、条例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应遵守市政府和有关只能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防尘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罚款由乙方负责。

(3)作好施工现场管线、邻近建筑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安全保护,若乙方防护不利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乙方在使用完材料后,要按规定集中堆码。若乙方使用材料到处乱仍,甲方安排人帮助清理,清理人工费和乱仍材料费从乙方所获工程进度款中双倍扣除。屡教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若业主方给甲方办理签证,甲方才能给乙方办理对应签证,否则乙方不能因任何原因办理任何签证。

十、其他约定

1、凡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场内转运、堆放到指定地点。

2、按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出现意外事故后,乙方应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意外伤亡事故的任何赔偿责任。

3、若发生自然灾害,应根据本工程业主对甲方赔偿结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在建工程项目乙方不得转包给其他劳务方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务合同,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扣除应付乙方的全部工程款。

5、合同签定甲乙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证件正本,并复印原件存档记录(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违约责任: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条款进行办理。

十二、合同份数及效力

1、如出现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合同无法执行,该合同自然失效。

2、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工程开工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共同友好商议下解决。(注:乙方可签字、按手印生效)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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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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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得荣县中学迁建项目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纯人工承包方式。

2、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本工程内容、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意见及澄清文件(如有时)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工程工程量约为 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该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并交付使用,未按施工图施工而减少的费用在结算时按相应价格扣除。

3、各种施工变更和签证资料必须经甲方派驻的现场工程师、项目经理、造价工程师签字。如未按上述约定办理结算依据及相关手续的,视为该施工变更及签证资料不涉及投资变动,结算时将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甲方项目部人员应配合施工方办理结算相关手续。

4、乙方未得到工程负责人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擅自变更工程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a、要求乙方停工、恢复到擅自施工前的状态,赔偿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拒绝停工继续擅自施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b、甲方接受乙方擅自施工的工程,但乙方擅自施工的工程不计算工程量,不进入结算工程量,甲方不支付价款,该价款视为对乙方的让利。

5、若有变更增减某工程项目,则增减工程量经甲、乙双方核定后确认,最终以甲方的审核结果为准,其计价方式如下:

(1)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按合同价进行计价,经甲方确认后纳入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第五条 工程付款:

本工程工程进度款分楼栋根据工程完成形象进度计算支付,具体付款阶段如下:

1、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不存在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15日由乙方提交上月15日至本月15日的月形象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每月30日前支付本月完成工程产值的 %。

3、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4、单项工程通过验收并完善存档资料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办理完毕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

5、余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自单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1个月内退还乙方结算金额5%的保修金(保修金不计息)。

第六条 合同工期:

1、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为 日历天。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予以顺延。

2、工程竣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时保质地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配合完成合格的、完整的、满足城建档案要求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全套。

(3)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检查符合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并且无条件地交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全部交付甲方后,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4、重大设计变更(如结构体系变更)等影响工程进度,发生上述情况的5天内,乙方就需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乙方逾期不提出报告,则视为乙方同意此项设计变更并且认为此项变更不影响合同工期;甲方对报告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处理意见,则视甲方同意顺延工期。延误的工期由甲方现场签认,现场的书面签认只作为延长工期的依据,不能作为要求其他任何经济补偿依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自行购买生产时的工具和劳保用品。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保证通过验收。

2、乙方进场施工的各类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甲方认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保持随时在现场蹲守,如请假必须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3、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标准及规范,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负责配合总包单位的验收通过。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调提供施工场地,使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协调场地供乙方搭建生活、办公、库房等临时设施。协调土建单位提供施工临时水、电接口,保证施工需要。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确认乙方各阶段施工进度,审核乙方月形象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5、 配合乙方对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发放、签证收方办理。

6、 配合现场协调管理,监督并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验收隐蔽工程,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7、在乙方不按本合同要求或甲方工程指令进行施工时,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并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

8、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若乙方拒绝完成或不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因乙方施工质量及工期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10、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施工,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作好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交纳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的保证,甲方在乙方完全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如未能按时保质(非抗力除外)的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则不退还保证金。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容和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4、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按施工总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5、乙方须负责为乙方人员办理保险。并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施工现场必须按四川省标化工地管理标准执行。

7、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害,并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8、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9、乙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10、乙方应在竣工时及时完成工地清理、人员撤退。

11、乙方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质量问题的维修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大型维修修复完毕并恢复正常的时间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乙方在48小时内未维修或未明确

第十二条 工程资料:

按省、市建委工程档案要求建立工程档案。工程资料应本着“随工检验、测试、随工完善资料”的原则,各种质检资料、各种测试、试验资料、各种验收资料、各种隐蔽资料、各种通知、核定单、签证、记录等应表示正规、填写准确、详尽、签字齐全。竣工资料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各种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材质证书、试验试配资料等,并提交完整档案资料贰套给甲方(其中:竣工图两套、各种设施、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书竣工资料两套)。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以上资料。

第十三条 施工协调、配合:

1、 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如协调会、现场检查纠错、施工界面划分、施工顺序、环境保护等。

2、乙方应配合总包管理,对分包的工程承担全部责任,配合各专业分包的施工、及时解决因乙方及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之间引发的问题,确保整体工程按期竣工,并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

第十四条 施工安全:

1、 乙方须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经常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做到无事故施工。从制度上、条件上、措施上、管理上杜绝一切大小事故的发生。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经济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其他责任由责任方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有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作业机械都必须执有有效合格作业许可证书,严禁无证或执失效证的人员或机械上岗作业。如由此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的责任。

3、乙方应办理完善各项保险事务,增强预防和抵御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否则,乙方须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质量违约:因乙方原因致本工程质量未能一次验收合格,或工程质量、材料、产品、配件等质量或效果等未达到规范要求、设计要求、本合同约定要求等,乙方除按国家规定无条件返工或整改至达到约定及法定要求,并且验收合格外,另按本合同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工期不顺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开业或延期交房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乙方还须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3、工期违约: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延误超10天,按20xx元/天支付违约金;延误超20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带来的实际损失超过该金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超过10天以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停工期间的设备使用费及守护人员工资。

4、乙方须按规范要求、工期要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以及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影响到工程下道工序的按时进行或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按本合同合同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执行,若乙方未按约定进场计划进场施工,或无法按期完成,或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无力返修,或对承包工程消极滞工,有拖延,或不能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协作配合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并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时间(10日)内仍不履行、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费用按市场价格执行,由此产生的各种款项和费用及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

6、如乙方在实际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品质等低于本合同要求,或单位用量小于或少于国家规范要求,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若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可拒付工程保修金,并追究乙方本合同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队伍修复工程质量问题和缺陷,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组织修复工程质量问题和缺陷的费用及管理费(管理费为修复费的50%),以上违约金、维修费、管理费等,甲方可采用合法手段向乙方追讨。

8、因材料产品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安全、火灾等事故,或经济纠纷、损失等,乙方终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9、凡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外。还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扣除质量合格、满足甲方设计要求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部分)。

10、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违约金的扣除方式:乙方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出现违约行为,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后,再将差额部分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剩余工程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则甲方可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并且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的10日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六条 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形成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邀标文件、投标文件在内)均作废。

2、如因政策、市场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能一致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6、甲、乙双方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须互相书面通知。

7、乙方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自行安装,并承担水、电费。

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能一致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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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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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1.4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合同工期

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质量

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4.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的罚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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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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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平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商贸城 # ## #商住楼。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砌砖、打砼。

以项目部图纸面积为准65元/m2,(包括小型工具)甲方提供搅拌机,吊栏,其余自备(包括水池、支搅拌机、吊栏机、散水进户门踏步)

2、付款方式

每栋主体封顶,预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余款粉刷完毕付97% 注:验收合格后付清。

3、工伤一万元一下自负,一万元以上协商

4、工程质量:以项目部要求为准,如果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返工材料费,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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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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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及相的管理班子进入标段项目并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盐江西兰太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工程。

2、 工程地点:新干县太洋汌

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

4、 结构类型及高度:本工程的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为

5、 现场采用 从混凝土,现场加工钢筋,塔吊及组合门垂直和水平运输。

二、进出场日期

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甲方确定。

三、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 工程范围:标段內的所建筑房屋,设备基础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化粪池钢筋工程

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按照要求乙方需自备机械设备部分辅材,具

1、 钢筋工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放样,填写下料表及断料方案,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下料必须提前7天上报项目工长审核,经审核后同意下料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下料。本楼内外有本工种事宜,必须积极配合,及钢筋工不存在点工

(2)、所有建筑物内钢筋制作、安装。

(3)、制作:包括平直、切断、弯曲、对焊、材料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分类堆码挂牌,以及保证钢筋间距的辅助卡具。

(4)、绑扎:

A、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清理模板内杂物、截断铁丝等。

B、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卡具: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垫楞、堆放以及入模和安装垫块。

C、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Φ14及Φ14以上梁、板主筋闪光对焊以电弧焊接长。

(5)、运输、装卸:包括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加工场及施工现场运输装卸、堆码整齐,场内不在增加任何水平及垂直运输转运费。

(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

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7)、其他工作:配合甲方以及其他工种工作及混凝土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春插、双抢、照常上班,甲方不给任何补贴。

(8)、要求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经甲方审核的下料表的0。5%以内。

五、其他清包工作内容:

(1)、清包管理:包括乙方队伍自身的组织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钢筋放样、对班组的技术交底、作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辅助用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楼层及施工设施、辅助焊工。

(4)、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工完料清(甲方不承担任何点工)。

六、承包工程费用:

本标段内的所有钢筯工程,不论钢筯断面尺寸大小,全部工资加小型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次性包死,计总造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1000元)。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量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原则上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钢筋工程工作量分项结算:其中:钢筋工程以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验收员验收后,作工程量结算依据。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如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超过15天。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核算员进行审核结算上报项目经理签字,竣工后清算。

3.结算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八.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按已完实际工程量60%付款,正负零以上按已完实际工程量付款70%。主体封顶后付到80%,一个月后付到90%,做到工程不用钢筋时付95%。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市级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和材料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支付。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既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前办理浇筑令手续且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浇筑。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则扣除当月结算单价1元/

4、项目质安部、质检员按照以下标准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压迫其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模板工程

①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mm;梁柱±5mm,墙板±3mm。

②钢筋间距:间距±10mm,排距±5mm。

③钢筋位移:10mm

④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主筋±10mm

⑤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口、松口数量不超过应绑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九、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严禁带小孩、妇女及老年人来工地居住,不得使用童工,精神错乱人员。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扣除结算单价中1。00元/建筑平米。

5、乙方必须爱护和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甲方一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未尽事宜遵照《钢筋分项工程安全责任经济承包协议书》。

十、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除按建筑面积扣除结算单价中0。50元/建筑平米外,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3、每月必须完成二层工程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包括下雨停电一日之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和政府因素之外一日之后按时顺延。

十一、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出。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双倍扣回。

4、乙方在施工前,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民工不允许烧热得快、开小灶,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当月到班组长中扣除。

5、按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覆盖并进行维护。

6、甲方根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办法》,每半月对乙方进行考评,按85分为合格,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按85元/分进行罚款,并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

十二、成品保护:

1、保护好模权、安装及其他预留、预埋半成品。

2、其它成品保护工作见技术交底、施工方案。

十三、奖罚办法:

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之奖惩措施见相应条文,甲方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定,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综合考评奖罚办法对考评结果兑现。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十四,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生活水电条件,提供用餐食堂。

2、乙方人员上岗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

5、提供临时水源、电源及至各楼层。

十五,.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2、要求乙方负责人为其每一个职工投社会保险。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4、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

5、钢筋预埋等乙方需按要求施工,如有遗漏以后产生植筋等补救费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失或遗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本合同条款、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

以及甲方其它要求、指令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8、乙方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滋事、不扰民。

10、乙方在中途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如中途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按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60%结算。

11、如乙方中途施工无足够人员施工,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结算按原合同单价60%结算,乙方结完60%单价款后必须即日退出施工现场。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至1000元至10000元。

3、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5、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有劳保非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搞好防寒和防署工作。

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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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土方运输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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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三、进场日期: 年 月 日前。

四、运输单价:运距一公里内人民币 元/m3,(大写: ),运距超一公里及以上的每增加一公里增加运费 元/m3.公里,(大写:),以上运输单价均为税后价。

五、甲方应按承诺数量提供合格的运输车辆 台,签订合同时每台车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合计 万元。此保证金在完成甲方运输任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如数返还,如有违约行为,扣除相应违约金后返还剩余履约金。

六、结算付款方式:

乙方根据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签字确认的土石方运输验收单据,定期与甲方对账,由甲方开具统一的运费结算单,甲方根据结算单及业主拨款情况,每次按结算金额的 %支付运输款,余款待工程结束后一并付清。每次运费支付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足额发票。运费原则上按月支付,因业主拨款不及时而推迟支付时,乙方不得随意停运。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修整维护运输途中的非等级道路,保证运输道路平整畅通。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因业主拨款不及时造成的延迟支付除外)。

八、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保证按承诺数量和性能组织车辆进场。保证进场车辆状况良好,服从甲方的运输调配,保证及时完成运输任务。

2、乙方提供车队所有车辆车主的经营授权委托书,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乙方车辆停置待工期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因为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齐全或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情况下,不能在施工现场惹事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

6、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车辆交通违章发生的交警及运管部门的处罚费用及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

7、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与乙方委派的专人进行运费结算,不能单方面付款给运输车司机或其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有关责任人负责。

2、施工过程中,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擅自将所属车辆调离现场、无故停工,或给其他单位使用,视为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运费不再支付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

3、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业主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补偿。

4、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十、其它约定: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诉讼,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不可抗拒力造成停工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实施,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土石方运输结束并结清所有财务账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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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标准分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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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贵州__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制作安装

工程地点、__学院

工程内容、__学院体育馆建设项目檐口封包及骨架。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__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檐口封包及骨架,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20x年10月24日,完工时间:20x年12月31日。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相关图子及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因此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五、 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计算

单价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

六、 结算时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

七、 付款方式

1.材料预付款30%定金,材料到场补80%材料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定工程量)的80%扣减支付的材料款后支付余款。

.备注:檐口脚手架以包干价(220x0.00)元(贰拾贰万元正)含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根据乙方提供方案搭架完工,甲方支付乙方(176000.00)(壹拾柒万陆仟元正)。所剩余款完工验收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办理完成,按实际审计定工程量乘

九、 甲方责任

甲方配合协调现场各方关系,协调现场用水用电,

十一、乙方责任

负责施工前、中、后期的资料准备搜集调理及施工当中的材料报验,检验、设计变更签证和质量安全工作,若因建设单位或监理

原因造成返工或延期,有乙方全权代表甲方行驶签证责任,签证所得由乙方收益(或承担),做到文明施工,遵守业主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和做好施工当中隐蔽工程的验收和保护工作,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样品。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擅自违约,违者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

十三、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1. 未尽事项,参照__学院体育馆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2.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试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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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动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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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陕西博通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期: 4. 工程费用: 第二条:甲方工作

1.提供经建设方审核认可的图纸,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2.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辅材料;材料单乙方提出,甲方审核。 3.做好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土建总包方的联系、沟通及协调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4.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及水电等。

5.因乙方原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 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第三条:乙方工作

1.严格按图纸施工,节约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一旦经甲方发现, 应赔偿相应的材料款,并是以情结给以处罚。

2.按期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照暖通通风管道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进行相应的自检以确保质量,因未按施工规范施工造成的返工材料损失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提供施工人员及必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耗材(切割片、施工照明灯具、毛刷、钻头)。工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5.配合施工工长及技术负责人,并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方的监督及验收工作。

6.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施工人员须遵守建设工地及甲方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工程变更

1.由于建设方的原因要求更改施工图纸,造成工程量增大或工程延长经建设方签证后,则人工费相应增加;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工程造成损失、返工或延误工期,则相应扣减人工费用。

3、竣工结算按照实际现场数量和原报单价结算。 第五条:保修

1、 整个系统保修期为

2、 保修期内接到甲方通知,应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属于安装施工质量的,无偿修理。

3、 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使用方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其它

1、 工程奖罚措施

双方约定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工期延误一天罚合同总价款的1‰。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则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陕西博通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现在所住地址: 家庭固定电话: 手机:

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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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分包配合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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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和乙方共同遵守:

第一、工程地址:

第二、工程施工内容:详细见附属单据(设计施工图纸预算单据、材料供应单据、设计变更单据、施工工艺单据,工程验收单据,工程保修单据),以及其他附属图文之文件。

第三、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更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属单据以及其他图文之文件。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详见附属单据以及其他图文之文件。

3、承包人包工:详见附属单据以及其他图文之文件。

第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单价内壁玻璃钢( )元每平方米,外壁刷防腐漆( )元每平方米,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工程图纸: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提供方式。

1、本项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设计图纸,所有图纸包括效果图纸和施工图纸。

2、本项工程由乙方包工部分包料或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所有图纸包括效果图纸和施工图纸,甲方承担设计图纸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乙方不提供设计图纸,甲方应提供设计图纸并负责设计交底。

第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 )小时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创造所有条件,提供施工期间的三通(通电、通水、通路),并清理施工现场。

2、在施工当中,如必须改变原有结构或设备、设施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竣工的验收事项。

4、为确保施工的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履行附属文件《工程管理细则》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规章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到防火、防盗,按时完成工程施工。

2、乙方应规范施工,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按施工工艺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保管好现场的所有施工设备、设施和材料等物资,工程完工撤离前负责整理现场。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负责所有施工人员的劳动安

5、履行附属文件《工程管理细则》和《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进行第( )天,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2、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项目总量60%,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 )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3、工程完工后,在甲、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之后起,在( )天内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 )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4、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计人民币( )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协议期满后凭此本合同书进行。

第九、具体事项:

1、工程的设计变更或施工变更:工程如需要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几乙方及时提供变更的图形或文字资料,同时调整相关的工程预算和工期。

2、材料的进场时间和进场检验:为确保工程质量,如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应向四方提前通知材料进场的时间和详细材料供应表,甲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乙方施工的要求;如由乙方提供材料,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材料进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验。

3、工期延误:在工程的变更、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同意工期顺延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顺延工期。

4、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的保修: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验收的时间和验收的项目,验收完成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据并签认。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完成应填写工程验收单据并签认。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认后之日起保修起为( )天,并签订保修协议。

第十、违约的责任:

1、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或未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均由责任方自己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2、未经过施工验收或材料验收,不论甲方、乙方擅自施工而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因一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责任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非工程的变更、不可抗力、经双方协商同意工程顺延的情况下,乙方每延误一天工期向四方支付罚款( )元。

第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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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分包单位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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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分解(月指标)

1. 承包方必须杜绝施工中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保证月轻伤频率〈0.3‰。

2. 承包方确保每月施工中各部门安全检查和评价达优良等级。

3. 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评价达到优良,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 奖惩办法

1、 奖励办法

1) 按每月检查考核确保安全无事故、无安全隐患,实现文明施工时,奖励栋号负责人200元,奖励班子其他成员100元。

2) 对消防和安全文明施工作出特殊贡献的奖励200元。

2、 惩罚办法

(1)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 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工的责任者以及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检查出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栋号负责人罚款3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栋号安全负责人罚款100元;

3) 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的,对栋号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 现场管理及检查

1) 对施工现场吸烟、不戴安全帽、电气和机械操作人员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不及时制止和采取纠正措施的,栋号负责人罚款100元,其他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对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工地栋号负责人200元。

3) 项目部、监理综合检查或社会各级部门检查中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优良等级时,对分包项目经理处以500元罚款。

4) 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比达不到优良标准时,罚分包项目经理300元,其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100元。

(3)工伤事故

1) 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分包主管及项目班子每人200元;

2) 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500元;

(4)设备事故和隐患

1) 设备无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200元。

2)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00元。

3) 对现场工人随便操作机械的,罚栋号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100元。

(5)火灾事故及隐患

1) 一般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着,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50元。

2) 重大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着,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100元。

3) 消防器材、施工设施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罚栋号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人50元。

4)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分包项目经理1000元。

5) 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6)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班子人员加倍罚款。

1)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不制止的。

2) 发生事故隐瞒慌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

3) 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又重新发生类似事故;

4) 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

发包方代理人: 承包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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