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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方案(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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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县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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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县开展车辆“大吨小标”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按照国家、盛市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大吨小标”问题,保护和鼓励合法道路运输,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货运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大吨小标”进行专项治理,保护并鼓励合法运输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1、治理工作的原则。一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二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三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2、治理工作的目标。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阶段性目标:半年时间对车辆“大吨小标”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力争使车辆核实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0日~25日)。

用半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活动,围绕治理工作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html> /> --> 由车主按技术要求恢复原车型后,核发符合车型的牌证;对属于合格证与实际荷载质量不符的车辆,按检测技术结果核发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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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街道整治规划方案_企划文案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文案,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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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整治规划方案

尊敬的局领导;

你们好;

随着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不断深入,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新,创造生态田园城市,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针对我市外南街天府菜市及周边脏,乱,差等现象,我大队在局党组的统筹安排,组织下,将对外南街及周边区域进行一次综合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1做好整治前市容市貌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和商家明白城乡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让他们心中形成一种法律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我们的整治行动提供理解和支持。

2确定整治时间,大队及配合整治行动的兄弟单位,包括公安中队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同时应分工明确,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3针对外南街及周边区域的特殊性,在整治过程中,应相应的做一些调整和变动,如确定早,中,晚三个不同时间段的突击整治行动,具体整治时间段由所在区域的大队制定,安排。

4在整治行动中,应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应做好摄像,取证,开单等必备的程序和过程,让队员在执法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5整治结束后,按市容市貌的相关管理规定和五归七不乱的要求,对外南街的商家,菜市及水果,腌卤摊区进行有序规划,包括摊点的设置,流动摊贩的合理安置等。。。。。

6在整治行动中,敬请商家及市民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群策群力,共同为创造美丽,清爽,整洁的城区环境而做出不懈的努力和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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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县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的实施方案_企划文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文案,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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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关于整治大吨小标车辆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县开展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大吨小标”问题,保护和鼓励合法道路运输,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货运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大吨小标”进行专项治理,保护并鼓励合法运输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1、治理工作的原则。一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二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三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2、治理工作的目标。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阶段性目标:半年时间对车辆“大吨小标”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力争使车辆核实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0日~25日)。用半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吨小标”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活动,围绕治理工作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6日~8月5日)。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 “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全面调查掌握全县所有货运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情况,并予以公布。第三阶段:全面检测核标(8月6日~15日)。由交通检测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对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核定车辆实载质量。第四阶段:审核办证发牌(8月16日~9月16日)。车主凭交通检测部门核发的实载质量报告单,到公安交警部门核发行车证及牌照。其核发行车证所需各项资料由车主按要求提供,如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技术参数单等。公安交警部门确认手续完备后,办理更正手续,核发行车证、牌照。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成立由  同志任组长的  县车辆“大吨小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县交通、公安部门抽调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局。(二)要求。1、“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在车辆调查、检测过程中,一律不收费。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查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公安部门核发牌证只收取工本费。2、对属汽车挂农牌的车辆,更换有关手续,直接改换汽车牌证;对属改装改型车辆,由车主按技术要求恢复原车型后,核发符合车型的牌证;对属于合格证与实际荷载质量不符的车辆,按检测技术结果核发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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