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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合同合集13篇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汇编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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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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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合同(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__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______ 。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济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

(2)投资回收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____ 。

5.结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____ 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20%的定金。余下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__%,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系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__%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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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精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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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b)上述投标书;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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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2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5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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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2部分)

劳务

34.1职员与劳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

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时,承包人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样品以供试验。

36.2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定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未规定检验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b)(在如上所述的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或设备的地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未按合同规定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监理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任何工期延长;以及(b)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36.6业主可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材料(包括工程机械):

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定的价格选择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应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求。

37.1操作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检查和试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台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检查和试验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检查、试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时间及地点,监理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试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检验。承包人也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参加检验,他应承认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推确的。

37.4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试验作好准备,或者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不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用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监理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实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业主发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所需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5.2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暂时停工持续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允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未得到此项允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1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监理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1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开工及误期

42.l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人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

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按报业主。

42.3道路通行权及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2.4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临时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冈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推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d)业主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或(e)其他不属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而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延长全部、或任问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的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l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监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及(b)在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28天内或其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第44.2款(b)

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监理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监理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监理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工程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要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施工进度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骤,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监理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标,承包人须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47.1误或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赔偿费(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项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投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移交证书以后出现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赔偿费的数额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赔偿费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7.3竣工奖金

如果承包人在第43款规定的时间前完工,业主则应根据第48款颁发的竣工移交证书和签署日期与第43款规定的完工时间之间的天数,按照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数额,支付承包人每天的奖金。

为使业主能在完成全部工程之前占有并启用工程的某些区段,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该区段完工的日期。为使承包人有权得到奖金,要求将被实施工作的细节及奖金总额在规范中规定。

为了便于计算奖金数额,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关于区段完工的日期应固定不变,除非另有协议,不得以第44款或本条件其它任何允许延期的条款为由,对竣工日期给予调整。_一如果监理工程师发证书证明,到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为止,该区段合格完工,则按照第60款,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技术规范计算的奖金支付。

48.1移交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圆满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上一份在保修期内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此项通知和保证应视为承包人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给工程移交证书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于该通知收到之日起的21天内,或给承包人发出一份移交证书,其中写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基本完工的日期,同时给业主一份付本;或者给承包人书面指示,说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发给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所有工作。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发出该书面指示之后及证书颁发之前可能出现的,影响该工程基本完工的任何工程缺陷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完成上述的各项工作及维修好所指出的工程缺陷,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后的21天内有权收到工程移交证书。

48.2分段或分部移交

同样,按第48.1款规定的程序,承包人可提出要求,监理工程师就下列工程发给移交证书:

(a)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有单独完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或(b)监理工程师表示满意认为已基本完成,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业主占有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或(c)业主选择占有或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对这种先行占用合同中的未作规定或作为临时措施未被承包人同意)。

48.3部分工程基本竣工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圆满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则监理工程师可于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就该部分发给移交证书,而且一经发给这类证书后,承包人即应被视为保证在保修期内以预定速度完成该部分永久性性工程的任何未完工作。

48.4要求修复地表

在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发给的关于永久工程任何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不应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上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经完成,除非证书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保修

49.1保修期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应指投标书附件中指定的保修期,其时间自:

(a)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又第48款规定发给了证书工程基本竣工之日算起,或(b)在监理工程师根据本文第48款规定发给不止一份证书的情况下,应从各证书的签发之日分别算起。与保修期相关的“工程”一词的含义应按此作相应理解。

49.2完成未完工程及修补缺陷为了在保修期满时或在保修期满后的尽量短的期间内,将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合理的磨损和消耗除外)状态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移交给业主。

(a)如在发给移交证书的竣工之日尚余留有任何未完工作,承包人应在竣工日期以后尽快予以完成。

(b)接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内或期满后14天内根据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在保修E终了2前的位变结果发出的指示进行修补、重理及维修缺陷、裂缝及其它不合格Z儿49.3修补缺陷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这类工作是由于:

(a)所用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b)应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存在任何错误,或(C)承包人一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对承包人一方明确或隐含规定的任何义务时。

则所有按49.2(b)款规定的工作,应由承包人以自己的费用进行。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属于任何其他原因,则应据第52款决定增加一笔金额到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4承包人未能执行指令

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令,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从事此类工作并付酬。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该类工作根据合同是理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的工作,则所有由此造成和伴随产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取,或由业主从其应付给承包人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5保修期延长

该条款的规定适用于承包人为修复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备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和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移交。工程保修期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部分,则保修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

(a)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保修期均不应超过从移交之日算起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年数。

(b)当发生第40款所述的工程设备方面的进度暂时中断时,本款规定的承包人义务将不适用于任何发生于竣工时间(中标函签发之日确定)后投标书附录规定的年数以上时间发生的缺陷。

50.1承包人的调查

在保修期终了之前,如果工程出现了任何缺陷、裂缝或其他不合格之处,监理工程师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业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调查其原因。

如果这些缺陷、裂缝或疵病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承包人进行上述调查的费用,将此费用加入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如果上述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属于承包人责任,则上述一切有关的调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本文第49款规定,自费修复这些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

变更、增加及省略51.1变更

监理工程师在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成、质量或数量任何变更,并为此目的或他认为适当的任何其它理由,适宜做出变更时,他有权命令承包人执行,而承包人应进行下述任何工作;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省略任何这类工作(不包括被省略的工作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C)改变任何这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实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附加工作;

(f)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次序或时间。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上述任何金额的调整或确定,均应适当考虑有效合同价中的任何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4计日工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任何变更工程按计日工作进行施工。对这类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项目及亩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费用。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收据或其他凭证,证实已付出的款项,并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呈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对所有按计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上述工作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每天向监理工程师呈交一式两份确切的清单,其中开列受雇从事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及工时以及一式两份的报表,其中写明该项工作所用的材料,所用承包人的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前文中提及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附加百分比数中包括的承包人的设备除外。)如果清单和报表中内容正确或经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将在其上签字并将清单和各一份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一份除上述以外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设备的标价的报表。如承包人未能将此类清单与报表并列齐全,准时提交,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付款。但是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按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清单或报表的呈报由于任何原因而实际无法做到,则监理工程师仍然有权核准此等工作付款,该项付款或按计日工计算(监理工程师须对该工程所雇的劳力、时间、所用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情况表示满意)或按监理工程师认为公平合理的该项工程的价值计算。

索赔程序

53.1索赔通知

尽管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时,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

53.2同期记录

一旦发生53.1款规定的情况,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同期记录,这对于他以后希望提出索赔而支持其索赔理由可能是相当必要的,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接到53.1款中规定的通知后,应检查这些同期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保留记录(由于是合理并对已提出索赔是重要的)。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向其提供复印件。

53.3索赔的证明

在发出53.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带有对索赔数额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帐单。在影响索赔的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这一帐单应看成临时帐单,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临时帐单的形式,送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有关的证实材料及累加索赔款额,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给束后28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帐单。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帐单的复制件。

53.4未能遵守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条的规定要求索赔,则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监理工程师或按67.3款规定委任的仲裁人员,根据同期记录(无论这些记录是否有监理工程师据53.2和53.3款规定的注释)决定的款额。

53.5索赔的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足够的证据,使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能够确定此款额,则承包人有权获得包括该索赔款额在内的根据60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证明的任何临时付款。

如果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只能部分满足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只证明有关部分的索赔。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有关本条的决定应送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

54.1工程专用的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至工地后,即被视为专门供该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间转移外,若无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应将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处。这些规定不包括运输任何人员、劳务、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及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

54.2业主不对损坏负责

除第20款和65款提及者外,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54.3结关

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尽力协助办理好工程所需的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关结关手续。

54.4承包人设备的再出口

当承包人将其为工程施工进口的任问承包人设备按合同规定搬离再出口时,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协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许可。

54.5承包人设备的租用条件

根据63款规定,发生合同终止时,为保证能继续使用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赁的承包人设备,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租用的承包人设备带至现场,除非有一租用此类设备的协议(应认为此协议不包括一项租购协议),该协议包括一项规定:即在上述终止生效后7天内,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据63款规定业主有权授权其他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维修缺陷外,所有人应将这些设备,按承包人与所有人签订的协议条件,租赁给业主,继续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业主支付费用。

54.6用于第63款的费用

如果业主按54.5款规定与设备所有人签订租赁协议,则业主按这一协议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印花税),应认为是根据63款完成工程,维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费用。

54.7编入分包合同的条款

当承包人将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时,在分包合同中(通过参考资料或其他方法),应加入与本款相同的分包人带入工地的有关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条款。

54.8不意味对材料批准

本款的执行不意味监理工程师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或其他事情的批准,也不应妨碍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拒绝采用任何这类材料。

计量55.1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简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工程量。,56.1应计量的工程

除另有说明外,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定工程的价值,并按60款规定支付给承包人。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某一或几部分进行计量时,他应合理通知承包人委派的代理人,该人应:

(a)立即参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前往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b)提供监理工程师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

如承包人不参加,或由于疏忽遗忘而未派上述代理人前往,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为了对需要采用记录和图纸计量的永久性工程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准备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而当承包人被书面要求进行该项工作时,应在14天内参加审查,并就此类记录和图纸和监理工程师达成一致,在双方取得一致后,在上述文件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出席进行有关图纸和记录的审查与承认时,应认为这些记录和图纸是正确无误的。在对上述记录和图纸进行审查以后如果承包人对该图纸,记录不予同意,或不签字表示同意则这些图纸与记录仍被从为是正确的,除非承包人在上述审查后14天内向以理工程师书面由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记录和图纸中不正确的各个方面,以求监理工程师作决定,在接到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确认或变更这些记录和图纸。

57.1计量方法

无论一般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57.2包干项目明细表

为提交根据60.1款规定的报表,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包含在标书中每一包干项目的明细表,该明细表应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暂定金额58.1“暂定金额”的定义

“暂定金额”是合同中包含的一项款额,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义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供不可预见费之用,这项金额可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承包人只有权得到包括本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决定的与上述暂定金额有关的工程、供应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额。监理工程师应将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58.2暂定金额的使用

对于每一项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指令由下列人员把这种金额用于工程施工,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

(a)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第52款规定决定的与上述相应价值的金额。

(b)由下文中定义的指定分包人。为此而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根据第59.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凭证等的出示除了是按投标书列出单价或价格作价的以外,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单与收据等。

指定分包人59.1“指定分包人”的定义

可能已由或将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选定或批准的进行合同中所列暂定金额的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所有专家、供货商以及其他人员,以及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承包人将任何工程分包给他们一切人员,在从事这些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过程中,均应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并在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指定分包人:对指定的反对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应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应有任何义务雇用承包人有理由反对其雇用的任何指定分包人或雇用任何拒绝按下述规定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a)分包人将对承包人负责执行有关工程,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分包合同的内容,其对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同于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在上述义务与责任方面不受伤害,并使之免于承担任何由于分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恪定述职责而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失赔偿费、诉讼费、指挥和其他开支。及(b)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指定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和服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并保障承包人避免分包人或其所属上述人员对承包人为施工提供的任何临时工程的违章操作,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上述索赔要求。

59.3设计要求应明确规定

如果要提供与任何暂定金额有关的服务,包括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或要装入永久工程的任何工程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则这种要求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并就包括在指定分包合同中。指定分包合同应规定,提供上述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上述事项,以及任何由于指定分包人的违章或失职引起的一切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挥费和其他开支。

59.4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对一切由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额:

(a)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并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由承包人付给或应付给的实际费用。

(b)工程量清单中如开列有由承包人提供有关劳务费用或由监理工程师按本文第52款确定并按本文第58.2款规定,指个支付的费用。。

(c)关于一切其他费用与利润,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实际价值的百分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对该暂定金额规定有比率时,即按承包人对该项目填写的比率计算;或者当未作此项规定时,则按承包人在投标书中附录中填写的比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为此目的在某一专项中做出这种规定时,也应在该处重复填写此比率。

59.5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证书

在根据第6O款规定颁发包括关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已做的工作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和任何费用的支付证书之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明,证明以前的证书中包括的关于该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费用(扣除保留金)均已由承包人支付或偿请。倘若承包人未曾提供上述证明,除非承包人:

(a)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他有合理的理由扣留或拒绝支付该项款额及(b)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合理证明,证明他已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指定分包人,业主应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直接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中已规定的而承包人未曾支付的一切款项,但扣除保留金,并以冲帐方式从业主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支付的上述金额扣回。

在监理工程师已发给证书,且业主已如上述直接付款的情况下,在发给承包人的任何进一步的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应从该证书的付款中扣除上述直接支付的款额,但不应拒发或拖延按合同条款规定应发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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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后续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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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部分工作量的施工。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通信工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 期:

4、施工范围: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中相关工序确定的范围施工

5、主要工作量:见附件三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的施工费分包合同价款预算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最终结算以客户方(“客户方”指与甲方签订主包合同的签约方)审定后的工作量为准。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包含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的工程款后,通知乙方。

2、乙方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单”和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工作量结算单”和正规发票后,将相关费用汇至乙方账户。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竣工验收证书及全套竣工资料正本一份,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应的工程款后,支付乙方除保修尾款外的最后一笔工程款。

4、乙方账户信息:

开 户 行:银行地址:户 名:账 户:

5、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发生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人员工资、补贴、差旅、人身意外保险等。

6、若根据本合同“乙方职责”和“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

四、甲方职责

1、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结算方式的规定执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相应工作量支付乙方承包款。

2、对乙方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进行审核备案,同时视工程进度对乙方进行施工检查、指导。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指导意见,对甲方提出的施工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令其返工整治。如乙方不听劝阻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付工程款、终止本分包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完成工程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措施视情况甲方可选择适用一种或多种。

4、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职责义务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终止本分包合同。

五、乙方职责

1、编制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并交甲方审核备案,并要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送交建设单位。

2、乙方应负责线路沿途各方面及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组织好施工现场人力、物力的调配使用 ,并要对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完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在履行合同期间,造成的工程区域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严格执行国家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负责现场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同时按有关具体规定进行处臵。交工前清理现场,要达到无污染,无垃圾。

5、负责设备、材料的清点、保管和使用。工程结束时,应将工程余料、设计中的备、附件、维护料等清点后移交建设单位处理。

6、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与各方联系,汇报工程情况和进度,办理签证、结算和工程移交等。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满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所有合理要求,并承担施工单位应承担的 全部责任和义务。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会审纪要的有关规定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如确有必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 经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统一批准后方可实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按建设单位方要求的统一标准编制;并提供给甲方工程所需完整的竣工资料正本一份。

9、乙方在代维和保修期内必须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10、对于工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

六、工期顺延

如遇下例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

1、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必须在开工前递交书面报告,确认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情况)。

2、在不包料的情况下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货而无法保证施工需要,或因发现短缺、损坏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的。(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书面报告。)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4、乙方未能履行职责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而且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工程说明文件和国家要求的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所有返修工作并且费用全部自付。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统一标准提供全套竣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纸正本一份,交付甲方。

3 、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自建设单位终验合格之日起由乙方负责保修。如在保修期内甲乙双方因故停止合作,乙方应继续负责并完成保修工作。

八、违约责任

1、由于天灾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工程损失,按国家相应的规定办理。

2、因乙方违反施工规程或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损失金额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并扣除相当于损失金额30%的处罚金,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纠纷,纠纷未最终确定责任方时,甲方有权视情况暂扣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款项。

九、合同补充条款 (如下空格不够可另加页)无

十、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其它条款不清原因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

1、合同正本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办理补充手续。

3、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和保修期满结算后终止。

4、和本合同相关的一切函件,均向双方在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发送,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对方确认收到传真件之日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发送的,自快递发送5日后,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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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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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及业主的要求。甲方在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此协议。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 签定劳务施工合同时签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质量合同。

二、 工程安全抵押金收费标准:按合同总价的 ‰收取。工程首次结算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余额50%在工程款结算一半时扣除。

三、 安全抵押金其中的20%将由甲方检查考评后使用。奖励各协作队伍分管的领导、专职安全员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成绩斐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余80%押金,将根据安全考评的实绩在工程结束后再返还。

四、 安全考评以施工现场工地的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检相结合,凡被考评单位未达到有关规定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在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者,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其做出处理。捐款与业主捐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安全考评达到优良级,评分在80分以上的队伍,在工程结束后奖励1000元以上,考评为合格级(70-80)不奖不罚,考评来合格的单位(60-70分)将扣除安全抵押金10-30%,考评在60分以下的队伍,将扣除安全抵押金50%

六、 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6J59-4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此标准覆盖不全的,可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安全评分检查标准》。

七、 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队伍,所有捐款与业主扣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八、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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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邀请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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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b)上述投标书;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上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名: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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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电力,工程,全文共 2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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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本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话细则》等制度、规定。

2.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现场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甲方或其工程管理单位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力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核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4.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未经验收合格的设施严禁使用,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施工中不正确使用上述设施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间,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生产要求。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置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甲方或其工程施工管理单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负责审查乙方承担电气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质。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7.1工程开工前,乙方需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并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7.2 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单独制定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或组织设计措施,报监理审核认可、甲方审查备案后认真落实。

7.3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3.1 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自的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许可人、工作票会签人的安全责任。

7.3.2 乙方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工作票中规定的流程作业,注意对作业危险点的有效控制。

7.3.3 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范围及其活动范围。

7.3.4 施工中全体工作人员应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4 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及《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7.8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 乙方必须提供给现场作业人员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7.10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1 乙方负责人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2 乙方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3 乙方应建立迅速高效的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工程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事故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置。

8. 根据本工程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等实际情况,为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需补充的安全责任。

8.1 甲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

8.1 乙方应承担的补充安全责任:

六、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的其他条款

七、本协议作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安全监察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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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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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协议书

征用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土地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亩,其中,稻田__亩,水塘__亩,菜地__亩,坡地__亩,宅基地__亩,林木__亩,共有树木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 )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账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银行账户:____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盖章)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银行账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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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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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由于我校教师校内现无宿舍,放学后、周末和寒暑假不在学校,为了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我校师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确保我校师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一、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1、凡学校不是正常上课时,学校施工人员自己开门,开门进出后必须锁上,如未锁上,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如乙方进出时锁好铁门,学生及社会人员与其他方式进入校园的,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权不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防护栏内,更不能让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在建工程建筑物内,如学生及社会人员进入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施工、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不能让非施工人员入内,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亦,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工后,经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学校校门开或关由学校保卫人员肖本金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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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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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 高炉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设备安装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高炉大修项目工业管道管道安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分包范围:1#、2#、3#高炉通风除尘系统、煤气净化系统、能源介质、液压及润滑系统的管道、支架及设备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项目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全部图示实物量为分包范围)。

4、 分包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竣工结算的分包方式

二、 工程期限

1#高炉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2#高炉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3#高炉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岳振利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8、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9、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0、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 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协议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1、 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 附 则

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2、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作为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的附件同日生效,至本工程项目分包协议履行完毕即失效。

承包单位: 高炉项目部 分包单位: 设备安装分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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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9]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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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31.2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践或通道,或(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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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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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郴州XX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小区项目配电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承包给乙方,现就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作如下规定,以兹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配电工程

2、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过图审的配电施工图纸(低压配电房等必须有经过电力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承包施工,负责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内所有配电设备及主材、辅料的采购、成套、安装、配电设备调试及负责协助办理用电相关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

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负责该配电工程,从高压变压器的低压出线一侧起到各业主用户表厢的(含用户表厢及电能卡表)所有供配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所有供配电设备必须有合格证,电表必须取得当地供电及计量部门的检验认可。

2、负责该配电工程的规划方案、查勘,取得通过管辖电业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配电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

3、负责协助甲方与电业部门办理相关用电手续;

4、该工程双电源外部电源引入工程由乙方协助甲方到电业部门办理。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即整个工程总包干价合计人民币:元整(含税价)。

2、付款方式

2.1本工程不拨付预付款,待材料、设备全部到达施工工地,经甲方代表、监理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款的 (即;设备安装施工完毕经管辖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整个工程的 40 %(即 元整);剩余 10 %作为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证金(即 元整),待合格送电满________年时一次性支付。

2.2工程的结算价格以签订合同价格为准,合同价格即为最终结算价格,在工程承包范围如遇政策性调整及材料价格涨跌,均不变更包干总造价结算。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用电相关手续,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协调现场工作,对施工不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停工、返工直至清退。

3、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施工人员的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 工程期限验收方式

1、工程期限: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保证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施工调式合格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办理有关手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或电业局规范发生变动、调整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工程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顺延。

2、验收方式: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部门对配电工程进行验收,以电力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凭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的相关文件送电,视为验收合格),在验收前甲方不启用任何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质量承诺

1、由乙方组织施工设计方案及配电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经报电力部门审查合格盖章后报送甲方认可备案,并作为验收及合同结算依据,作为同合附件一并使用。乙方保证:所有由其采购的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如通过国家用电认证等),并保证质量可靠、使用率广、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国内知名品牌;所有电线、电缆全部使用铜芯质材;乙方提供的控制设备是采用先进工艺制作的优质钢板及标准型钢,并严格按国家标准设计图纸。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清楚的,并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3、乙方对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和相关材料进行质量三包。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除人为事故和不可抗力外,质保期从工程竣工电力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送电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甲方通知4小时内到场,否则,甲方有权请人维修,维修费由甲方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施工进度,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如因乙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工期,延误工期 10 天以内时,乙方按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延误工期超过 2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工程总价款 10 %的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甲方除有权按《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产品质量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逾期支付,则应当按照所拖欠金额的日 1000 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正本、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施工图纸由乙方根据祥现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电力局审查合格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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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招标合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工程,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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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投标银行保证书

鉴于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合同名称)

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盖章:_____

19__年__月__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招标合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银行名称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盖章: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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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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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 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静态:_____________,动态: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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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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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1.为兴建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______________(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_____________

(2)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预审时,可进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部门的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审。

(6)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凡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将不予评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招标单位拟对未中标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应具体说明)。

5.现场考察

(1)招标单位将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时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2)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畅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但投标人应经过现场考察,对上述资料的理解负责。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许可,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招标单位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将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含补充通知书)答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通过标前会议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标前会议以后,若投标人仍有问题并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3天内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电报、电传或传真方式告知招标单位,说明补充通知已经收到。

(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文件、均用中文书写,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时,也应有汉语对照,其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书;

(3)投标保证;

(4)工程数量报价表;

(5)施工组织方案;

(6)附表;

(7)资格预审补充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

(8)其他。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按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细目填写单价和合价。无论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是否列明数量,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业主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临时工程费和工程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5)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4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应较投标有效期延长28天。招标单位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的有效期经投标人同意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未提交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评审。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7.替代标(如果有)

(1)为使投标人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达到优化设计、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投标人在提交原设计方案的基本标的同时,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标,并单独装订成册。

(2)替代标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8.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页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在双层封套内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有替代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标书上标明基本标或替代标,以资区别。

(3)在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应写明:_________________

①收件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②项目投标文件;

③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发出补充通知后,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招标单位对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

(3)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应按投标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

五、开标

1.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按时出席。

2.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及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3.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当众宣读投标函并公布投标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投标函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六、评标

1.符合性审查

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前,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评审

(1)招标单位将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组成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

(2)具体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单位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全面比较后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最低评估标的投标人中标,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差错的修正

(1)在评标期间,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投标文件的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2)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_________________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并核准单价。(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七、授标与签订合同

1.授标条件

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条件最优,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信誉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

3.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以上三章见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本合同范围等)

(2)施工条件:_____________(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

2.工程质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一切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对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况、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基点和基线的布设。承包人若对测量资料有怀疑,应在监理工程师现场交接后7天内向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将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人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和设备。测量人员资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在开工前对必要地段进行水深测量,测量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测量图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试验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建立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所必需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检试验室)。试验室的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在取样与试验作业中,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协助。

4.施工船机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机的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证状态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

(3)材料运抵现场时,均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报告。

6.工程记录

承包人应保存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始记录、照片和录相,以及材料、设备的来源资料。

7.工程检验

承包人应有各级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检验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竣工资料

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整个工程竣工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复制约定份数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四、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的范围

临时工程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和工程,如办公室、宿舍、仓库、道路、供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施、测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2.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施工条件和设施

业主将提供以下条件和设施,供承包人建设临时工程和施工期间使用:_________________(业主应提供的临水、临电、通讯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临时道路,可用以建设临时设施的陆域条件、水域条件和自然岸线等。如果业主可以提供某些临时设施,如施工用码头和岸线、小型构件预制畅仓库等,也应予以说明)

3.承包人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

除业主提供的上述设施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和临时工程施工条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维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办公、生活、生产、试验用临时建筑和设施。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上述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图纸、说明及使用期限等资料报业主核备。

4.水上设施和警戒、危险信号

承包人应对其所有的水上设施的临时锚泊作出安排和配备相应的设施,并应安装和维护一切必须的警戒信号和危险信号。这些锚泊设施的位置、锚泊方式、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海上安全监督、港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备。

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

(1)办公与生活用房及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与生活所需的一切设施,并负责这类设施的维护。

(2)通讯与交通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通讯设施及交通工具。

6.临时工程的维护、保养和拆除

无论是业主直接提供的还是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工程,均为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承担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业主提供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整修交还给业主。对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将这些设施移交给业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临时工程的报价

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的费用及其维护、拆除费用,以及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的整修、完善、改、扩建及维护费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则

(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就本工程进行代案设计和投标。一个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个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应考虑由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附属设施的变化,但不得对原设计的平面布置、范围、建筑标准和规模指标等做实质性的改变。

(3)完成替代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时,还应提交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4)替代方案的设计必须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初步设计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替代方案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设计的费用。

(5)替代标必须实行总价合同。

2.替代方案设计的文件

为便于业主对承包人提供的代案进行审查,代案设计的下述资料应附在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_________________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与原设计技术规格书不同的内容);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至:_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1.在研究了(工程名称)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标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个月(或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标价或最短工期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

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_________________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函附录

2.附表

表1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表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表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表

表4为本合同工程配备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临时用地计划表

表7水电使用计划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况表(如果有)

二、保证书格式

1.授权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和________________(业主名称)

我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投标保证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下称投标人)向贵单位送交了关于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壹拾万元的保函,作为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则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的书面要求并说明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凭贵单位出具的索款凭证,向贵单位支付上述款额。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内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下述有效期限内交到我行。任何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银行:________________(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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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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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代字第__03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编码: 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年0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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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建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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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________________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合同》的备忘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合同》,针对该合同,双方经协商讨论,达成以下共识: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签订题述合同主要为了办理前期工程施工许可证备案所用,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不作为双方执行依据,但乙方须在前期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完毕后即进场施工;

2、甲方后续将对________________项目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如乙方中标,甲乙双方将签订《________________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该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将覆盖题述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承诺按照该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对本备忘录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备忘录发表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

4、本备忘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后续所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20年月日签订于_____________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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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基本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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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结构的住房__幢__间,共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共__套__间,__层__号,配有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等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盖章或签名)

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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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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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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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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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

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

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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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烧结冷却系统建设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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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对烧结工程范围内的烧结冷却系统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综合情况:

1.1.1 工程名称:烧结机工程--烧结冷却等系统(a标段)的建安工程。

1.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1.3 项目业主:_________

1.1.4 施工内容和范围:

(1)包括烧结冷却室、机头电除尘、主抽风机室及控制室、电气楼、设备组装平台、循环水泵站及水池、混合加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材料采购、给排水、通风除尘、压气等工程施工。

(2)全厂电气、自动化仪表、计算机、通讯工程(下称 "三电"工程)的施工。

(3)全厂室外氮气、压缩空气、蒸汽、室外煤气、天然气管道、区域内除尘管网(室外)的施工。

(4)上述车间和全厂三电工程的单机试车、空负荷联动试车,并配合业主进行热负荷联动试车。

1.1.5 上述施工内容和范围与其他乙方的主要的交接点为:_________。场区管网等其他未予明确的交接点,待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由甲方具体指定。所有甲方另行外委安装的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由此子项土建结构施工方负责。甲方另行分包的设备安装工程与乙方的交接点由甲方指定。

1.1.6 具体分包的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的指令确定。

1.1.7 如乙方的工作确实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与其他施工单位商订合同,指定其进场施工发包方尚未指定或分承包尚未完成的项目和内容。乙方不得阻饶、刁难或拆除属于该施工单位的设施和装备。

1.1.8 施工中甲方另行委托、不属于乙方施工的内容,其与乙方相关的调试及配合仍由乙方负责。

1.1.9 本总承包工程有多家分包单位,具体施工中存在的相互协作配合的问题由乙方与对方协商解决,如仍有问题,由甲方共同协调解决。

1.2 工程质量和安全:

1.2.1 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评标准,环保监测指标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设施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国环发(20__)38)要求。

1.2.2 未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国家和冶金行业质量标准,甲方拒付建安工程质量保证金。

1.2.3 乙方全面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承诺本工程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死亡重伤、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1/1000以下。若出现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

1.3 工程工期:

1.3.1 本合同工程内容总工期为日历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必须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空1.3.2 主要工期须达到以下控制点及部分需提前完成的内容的工期: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子项的基础工程施工。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土建主体工程施工。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设备安装。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单机试车。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空负荷联动试车。

(6)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热负荷联动试车。

1.3.3 上述工期除甲方责任造成的重大拖延可以顺延外,不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如甲方为保证总工期,要求乙方施工提前完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赶工,并且不因此而增加费用。

1.3.4 因乙方原因延误关键线路关键工程完工时间:与网络计划确定的完工时间比较,每延误一周的误期损害赔偿费为延误部分价格的千分之一,在合同履行期,若分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追赶回拖延的工期,甲方将已扣的工期延误补偿补发给乙方。

1.3.5 因乙方原因延误完工、竣工时间:与合同规定的完工、竣工时间比较误期超出一周后第一周的误期赔偿费罚款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以后每延误一周误期损失赔偿费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点五。

1.4 工程价款:

1.4.1 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的综合说明(见合同附件一);

1.4.2 土建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二及附表一);

1.4.3 安装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说明及综合单价计价清单(见合同附件三及附表二);

1.4.4 综合系数计价基础和综合系数(见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作说明和解释的,其组成和解释的优先次序如下:

2.1.1 本合同书;

2.1.2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和洽商的纪要、协议;

2.1.3 招标文件;

2.1.4 图纸;

2.1.5 工程规范;

2.1.6 投标文件;

2.1.7 其他有关文件。

2.2 乙方应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图纸、变更通知单、呈送或发出的其他往来文书以及工程规范文件。甲方有权在所有适当的时间使用上述文件。

2.3 不论在何种场合,双方按规定呈送或发出通知、指令、同意令、批准书、证书或裁决书时,上述往来文书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由甲方发给乙方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指令,以及由乙方发给甲方的所有通知,均应派人面交签收并取得书面收据。

第三条 工程规范和图纸

3.1 工程规范:

3.1.1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业主和甲方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验收,本工程要求满足设计和验收的标准要求。

3.1.2 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须发生的工程内容,均已考虑在按工程实体计算的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的合同价款中。工程实施中不因承包单位按验收规范施工而额外增加费用。

3.1.3 本工程的合同要求、设计、项目业主和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指令的实际情况(这种实际情况的要求一般不应高于验收标准的要求)与验收规范不一致时,按实际情况执行,并且不调整工程投资。

3.1.4 本工程的设备和建安工程的划分以冶金行业规定,即(1992)冶建文字第241号关于《冶金建设工程设备技术与材料划分规定》为基础,具体以甲方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3.2 图纸:

3.2.1 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甲方设计和提供的图纸、资料和变更等经项目业主认可后,交乙方4份作为施工的依据(竣工图3份由甲方在办理竣工时交乙方),乙方应严格按其进行施工。上述文件多于4份的,由乙方自费复制。

3.2.2 设计中注明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标准图、标准设计,由乙方自备。

3.2.3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由甲方根据对各分包单项工程的指定而及时分发。

3.2.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一览表和工艺建筑物系统总平断面图仅作为乙方投标时的参考资料,不因其与施工图存在差异而对合同价款产生任何影响。

3.2.5 凡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包括设计变更等内容),不论何种情况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或以拒绝施工来要求调整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

3.3 设计变更:

3.3.1 设计变更:指相对于本合同的施工图所发生的设计变更。

3.3.2 变更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通过直接下指令或要求乙方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没有甲方的指令或乙方提交的建议书未经甲方核准,乙方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变。

3.3.3 甲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本合同规定予以计算,但综合系数和综合单价及工期均不因设计变更而变化。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4.1 成立工程组织机构,委托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4.2 平衡资金,按合同规定时间,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拨付工程款。

4.3 全厂需安装的生产设备由甲方提供。甲方对设备的制造质量负责。

4.4 提供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施工文件4份,竣工图3份,及相应的设计施工服务。

4.5 提供乙方进入和使用现场的权利。但是,此类进入和使用权不为乙方所独享。

4.6 负责办理乙方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事宜。

4.7 负责组织对乙方工程的验收和交工。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5.1 由乙方完成的工程,应完全与本合同一致、并符合本合同所明确的工程设计意图。本工程应包括为满足甲方要求所必需的或本合同隐含的以及由乙方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程,还应包括本合同虽未言及、但可以推断出对本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所有工程。本工程施工、竣工以及修补缺陷所需要的所有工人、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工程及其他所有物资,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均应由乙方提供,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开始施工之前,应清楚甲方要求。乙方应将发现的施工图纸要求中存在的不完整或其他缺点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此通知后,应决定是否更正,并向乙方发出相应的通知。不管是否已经甲方批准或同意,乙方应对现场全部作业、所有施工方法与全部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施工责任。

5.2 乙方承诺:

5.2.1 本项目为_________重点施工管理项目,成立公司级项目管理部并委派副总级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项目的配制和总体管理工作。

5.2.2 委派优秀项目经理_________任烧结项目部项目经理。

5.2.3 项目经理有职、有权,能够保证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人有正常收入。不挪用款项去干其他项目。

5.2.4 施工过程中绝对不会因任何问题,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

5.2.5 对承担的项目将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不转包。

5.2.6 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承诺的工期和品质,愿接受合同中明确的处罚,承担业主对甲方相应的有关经济责任。

5.2.7 乙方愿意设立大型砼搅拌站,并在满足自营的前题下,满足兄弟施工单位的需要。如兄弟施工单位需要乙方提供砼,其价格与韶-钢地区商品砼基本一致,可以参照_________建设的内部结算办法,税金、与规费由总包方协调。

5.2.8 乙方将维护甲方与业主的权威性,服从指挥,听众安排,与其他参建承包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地作好自己的工作,将在甲方的领导下,保证整个项目建设平稳、有序、协调地发展。

5.2.9 施工过程中_________,会经常到工地主动征求甲方及业主的意见,督导兑现对甲方与业主的承诺。

5.2.10 乙方将在现场设立专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允许甲方随时查询。若挪作它用,乙方将接受甲方对挪用资金额度的双倍罚款。

5.3 乙方应负责工程范围内与其他方面的协调和正确施工,特别是_________工程。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承包单位从事其工作提供施工场地和水、电、气等方面应有的方便。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从整体上对工程各个方面的协调和管理,积极配合工程其他方面的各项工作。

5.4 乙方应根据甲方给定的原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来放线、定位、测量。对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位置、标高、尺寸或定位方面存在的差错,乙方应自费加以纠正。

5.5 乙方应对其自行取得的现场水文及地下情况等基础资料的解释负责。

5.6 乙方应自行负责解决施工所需生产、生活大临设施(经甲方批准搭设)。乙方应被视为已确认,他所选用的进场道路是合适的、可供使用的。乙方应负责进场道路的养护,应提供他认为对引导其职员、工人及其他承包单位进场所必需的路标或方向标志。乙方应得到使用上述进场道路、路标和方向标志可能需要的、有关当局的许可。对于上述进场道路是否合适、是否可供使用,甲方不予保证。

5.7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已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的要求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进行了投标文件的澄清。在开工后10天内,乙方应按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审定意见和施工图纸,正式提交一式5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排序网络技术,标出最早开始、最迟开始、最早结束、最迟结束的日期。每次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一份为本工程的实施拟采用的工作安排与方法的总说明,供其查阅。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或上述工作安排与方法,作重大改动。若工程实际进度与本进度计划不符,甲方可指令乙方修改进度计划,并说明为在规定工期内竣工所需修改的内容。

5.8 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有关乙方设备。所有乙方设备,一旦运抵现场,都应被视作为本工程专用。

5.9 乙方在其进场安排及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和业主的安全规章、条例,自现场开工至甲方接收本工程。乙方应提供:

5.9.1 本工程的照明、保卫及看守;

5.9.2 可能为毗连地段的所有人和占用人、公众或其他人员的便利和安全所需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警卫。

5.10 乙方应采取各种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或滋扰。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现场排出的废气、地面排水及污水,不超过项目业主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法律规定的排放标准。

5.11 因工程需要,乙方有权使用现场能提供的电、水、煤气及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按项目业主规定的价格付费给项目业主。施工用水、用电按项目业主确认的价格计算,其中施工用水_________元/吨计取,施工用电按_________元/kwh计取。乙方应提供为使用上述公共设施及测定耗用量所需的仪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费用。

5.12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应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材料。乙方应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所有残余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置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接收证书一经签发,乙方就应立即从该接收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乙方应使该部分现场与工程保持清洁和安全,使甲方感到满意。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运走所有剩下的乙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甲方可将上述物资出售或另作处理,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不因这些方面的原因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5.14 乙方应将其各项作业限制在现场经甲方同意作为其作业范围的作业区域内。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保证其人员与设备均处在上述作业区域范围之内,避免并禁止其人员与设备侵占邻地。

5.15 乙方在撤消对乙方代表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

5.16 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自行更换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换时,应委托同等资质人替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同时交纳更换项目经理人员费_________万元。

5.17 乙方应使用工作认真和具有相应资格的、在其各自行业或职业方面有熟练技能和经验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或促使撤换)在本工程工作的、甲方认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包括乙方代表:

5.17.1 工作中经常出差错;

5.17.2 无能力履行其职责或玩忽职守;

5.17.3 不遵行本合同的规定;

5.17.4 坚持有害于安全、健康或环保的行为。

5.18 乙方应随时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职工或职工内部发生非法行为或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并维持好治安、防止上述行为殃及本工程附近的人员和财产。

5.19 乙方必须由一级项目部组织工程施工,除部分土建工程劳务经过甲方许可之后可以进行外包之外,不得再将工程整体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方。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出现未经许可的分包或转包的情况,即可采取限期改正、罚款等方式予以纠正。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整改,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20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化石、有价值的文物等,乙方应立即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予以保护,并通知甲方和项目业主。

5.21 乙方应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进场施工所需进出厂、安全、防火、保卫、暂住、计划生育、爆破等一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对于工程弃土按照_________执行。

5.22 乙方应负责处理施工中与韶-钢内部水、电、汽、路等各类交接,承担施工现场积水、降水并按甲方指定地点的外排,并承担其费用。

5.23 乙方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不得危害邻近建、构筑物,若发生费用另行商定。

5.24 甲方提供的需安装生产设备运抵现场后,乙方负责卸车、转运、清洗、保管等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安装综合单价内。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然后移交乙方管理。

5.25 乙方应负责工程交工,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各3套。在项目业主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每推迟1个月,扣减工程款_________万元。

5.26 工程付款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乙方享有催告权利。

5.27 确属甲方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有意刁难乙方事宜,乙方享有建议更换甲方工作人员的权利。

5.28 乙方应按照业主的规定,与业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向业主缴交安全履约保证金。

5.29 乙方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工,并负责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所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其从事工作地区同类工商业现行标准和条件。如果没有现成的标准或条件可以适用,给付的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从事类似工作的工商业业主所付的一般工资标准及遵守的劳动条件。乙方应遵守所适应于其雇员的相关的劳动法,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要求其全体雇员遵守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章。

第六条 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6.1 本工程业主委托监理公司负责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应接受项目业主、监理公司和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6.2 工程施工中,项目业主和甲方享有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的权利。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出有关设计变更和指令,或根据乙方施工情况作出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的决定,除非按自然法则不能实施,乙方均应严格执行。

6.3 乙方应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以证明其能遵行本合同的各项要求。遵循该质量保证体系并不免除乙方所承担的职责、义务和责任。分包方在任一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应向发包方提交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材质证明书、实验报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混凝土、砂浆配合等通知书,并填写报验单,由发包方报监理和业主。在每一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乙方应将所有程序和执行文件的详细情况提交甲方,供其查阅。在向甲方提交上述任何一种文件时,应附上经签字的、该文件的质量说明。甲方有权对质量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6.4 建成本工程所需要的工程材料,除甲方要求另行委托外,均应由乙方负责采购。对没有合格证明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

6.5 分包方采购主要的建筑、安装材料,须得到总承包方对其供应商的资格的认定。

6.6 项目业主(或当地质检部门)提出,砼搅拌及输送一定要在现场设置大型砼搅拌站或使用商品砼,并泵送至浇注点,乙方应遵照执行,并且由此可能发生的相对于现场搅拌砼的差价已含在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之中,不另调整。

6.7 甲方有权参与按规范规定对工程和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检查或试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条件,在现场或其他工作地对工程和材料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8 当已施工的工程准备覆盖或掩蔽之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主代表及时进行检验、检查、测量或试验,不得无故拖延;或通知乙方说明无需进行上述工作。如果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发出通知,那么,当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就应除去上述工程上的覆盖物,随后再将其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6.9 如果甲方在施工规范之外还要求进行其他试验,那么,乙方应负责提供为进行上述试验所必需的所有文件和其他资料,还应提供为有效进行上述试验所需要的工人、材料、电力、燃料、试验用品、试验器械和仪器、仪表等。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0 如果甲方根据检验、检查或试验结果判定,某工程或材料质量不合格,那么,甲方可拒收上述工程或材料,同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说明拒收的理由。乙方则应立即修复缺陷,并保证上述被拒收的项目符合本合同规定。如果甲方要求对上述工程或材料质量重新进行试验,那么,这些试验应按其原试验条件进行,若重新试验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

6.11 自各项工程和材料运抵现场,且已取得与有关工程和材料的价款相等的付款时,其财产权均应为甲方所有。

6.12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会同业主、监理、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乙方将结果及有关竣工资料送甲方审核交业主存档。

6.13 建筑原材料、半成品的抽检测试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或监督站提供。

6.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7.1 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说明书、设计变更、国家和冶金行业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为依据。

7.2 竣工验收:

7.2.1 乙方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完成后,负责组织单机试车及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车合格后三方签署《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2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甲方和乙方共同参加。乙方负责提供开车操作服务。试车过程中,如出现施工等属于乙方的问题,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其费用。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项目业主、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7.2.3 工程全部或部分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会同甲方一起向项目业主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三个月之内提供三套竣工图。项目业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后签署履约合格证,批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即已验收合格。

7.3 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算起,按国务院第279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4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造成事故,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第八条 工程费用支付

8.1 合同签订30天内,乙方人员、机具进驻施工现场并正式开工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万元。从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款项达到一定额度(50%左右)的当月起,甲方按平均额度分三个月从乙方进度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

8.2 工程开工起,乙方应按合同的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编制工程预算书一式3份送交甲方审核,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审定的工程预算作为工程支付和工程结算的基础。乙方应按审定的工程预算编制每月一次的进度报告,一式3份,每月25日前提交给甲方。每一份进度报告应包括:

8.2.1 甲方施工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签认单;

8.2.2 施工的形象进展情况的报告(包括图表及详细说明、现场人员及乙方的设备记录、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证明);

8.2.3 按施工图和合同价计算方法计算的本段工程投资计量表;

8.2.4 支付申请表。

8.3 甲方在下一个月15日前审定乙方报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付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

8.4 甲方审定的每月工程投资中的15%为预留质保金,在每期工程款支付证书中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热负荷试车通过后满三个月,一周内支付10%。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结算部分质保金余额5%。

8.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

8.6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8.7 出现乙方未达到施工计划、质量要求或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上述付款计划。

8.8 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在每笔付款中代扣代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8.9 奖励和处罚:

8.9.1 奖励:根据乙方施工完成情况,甲方可能对感到满意的工程内容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8.9.2 处罚:由于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两倍的罚款。

8.9.3 奖励和处罚的费用在下一个月工程的工程付款中进行支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9.2 不可抗力发生,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

第十条 履约担保

10.1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6天内,向甲方提供由其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第十一条 争议

11.1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如发生诉讼,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在项目业主和甲方确认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情况下,项目业主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本合同自工程完全交工之日起,除8.4条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12.4 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12.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6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12份,甲乙双方各6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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