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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施工单位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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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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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中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项目部工程能安全顺利的完成及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二、甲方的职责

1、开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高低位水池及大口井位置。

3、甲方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好监督工作。

4、每个工点指定专职和监控人员,协助乙方作好安全工作。监控人员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服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放停工通知书,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指导乙方施工,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有权停工。若发放停工通知书后,乙方仍不停止违章作业,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的安全监控干部随现场施工情况随时抽查,安排好监督工作并作好情况汇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各工种人员必须熟知《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具体规则,严格按照《隧道安全规则》和《技规》作业,不得违规作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作业,不得违规作业。

2、乙方应在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标语牌,用耐腐蚀、抗老化的材料做成正规的标牌,严格执行文明工地标准。

3、道路施工要注意对地下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在未探明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机械作业。现场开挖的沟坑在道路没有完全封闭前,在道路两侧和有出入口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夜间设警示灯。

4、乙方施工中开挖各种基坑、沟壕时要先挖探沟,摸清地下电缆、光缆的走向、具体径路和根数,应及时通知甲方再行施工。在有地下管线,电缆处施工时,必须了解既有地下管线、光缆、电力电缆的位置及走向,进行有效的现场监护,严禁触及。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应该造成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

5、施工期间,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施工现场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进行倒车、调头及施工作业时要自行安全。

7、施工现场内各种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规 定,闸盖齐全,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和熔断器,严禁使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有危险的地方要立警告牌。使用机械及电器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使用安全,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8、登高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绳)、设置安全网,衣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在同一作业面上下同时作业,不准向上、向下抛掷材料和工具,并有专人检修平台、栏杆的连接扣件的稳定性。遇到恶劣气候条件(如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高空作业。

9、用于生产、生活的设施不得建于低洼处,防止发生危险。

10、吊车在工作时,严禁在起重臂、吊装物及转动半径内站立。要时刻注意起重臂、吊装物的动向,避免出现意外。

11、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要自行负责。

12、非工作时间乙方自行进行安全管理。

1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严格施工纪律,防止施工人员工作态度懒散,注意力不集中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14、做好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于事故苗头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15、施工中,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16、每日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在全体作业人员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17、施工中严禁擅自变更施工地点,增加项目。

18、在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一切施工,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施工。

19、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尚应按照国家和公路的有关标准及各专项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程作业,以及安检、技术室下发的各类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问题,其后果乙方自已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凡因违反本协议发生安全及其它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施工完毕时自行作废。

甲方: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项目部 乙方: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

项目部火灾报警施工班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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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单位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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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秩序,防止人身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二、施工项目:

施工起止时间:

三、保证双方职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我们双方领导的职责,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双方都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裕泰的安全规程及本工程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若违反裕泰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每发生一次从工程款中扣款500-100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况加倍扣罚。

五、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地施工前,应首先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私自换人而未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一经查出要责令停工接受教育处罚,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六、乙方要严格执行、遵守所在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听从指挥,不得串岗。进入非施工区,动用能源开关,按钮等设施需经甲方有关单位批准,乙方若有违规违纪现象或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制止和停止施工,不听劝阻,按裕泰规定给予罚款。

七、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负责人交代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危险与涉及到安全的问题(包括带电线路、设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管网等)而后乙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清楚现场状况不得擅自施工。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电源由甲方指定,指定电源以上的线路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指定电源及以下的线路架设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时时注意现场环境变化,并有针对的,分步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要分步集中,全过程专人监护,乙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与措施必须报甲方。

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佩带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作业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定》和《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电焊操作严禁在其它介质和设备管道上引燃电弧,并具备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电焊用的接地线不允许通过运行的管线设备构成回路,应在焊件本体直接连接,焊把必须铜质电缆软线,严禁代替,违者按规定罚款。

十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到施工无关的场所逗留或擅自动用设备。

十二、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中确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负责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签认违反规定的裁决和罚款通知。

十三、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网,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并不断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按规定时间落实,施工中因乙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只配合抢救和参与事故分析。

十四、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于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迅速可靠的联系电话,若甲方发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按乙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乙方,则按乙方违章一次处理,乙方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十五、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自然失效。

十六、本协议共3面,十六项内容,若对本协议没有异议,请按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最后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协议生效。

甲方现场安全员: 乙方现场专职安全员: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施工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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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单位间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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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 借款方: 连带保证人: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 ,(借款用途要合法)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方式选择 。 钱款交付方式:

1、转账方式。贷款方通过转账方式将钱款汇入借款人的账户或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现金交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时,贷款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

三、借款利息 自交付贷款之日起,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年利率不超过24%均受法律保护)。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保证方式及期限,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自本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范围 本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规定加收罚息。

八、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房产或者汽车的,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只拿房本和扣押行驶本)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违约责任 借款方未按约偿还本息时,借款方应承担贷款方主张权利时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签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名字写上)。 十

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 贷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手机: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常住地址: (如发生争议纠纷,可以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手机: 保证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常住地址: (如发生争议纠纷,可以作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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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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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_____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_____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_________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50?%,计¥?(?元整?);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45?%,计¥?(?元整?);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5?%,?计¥?(?元整?);?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_____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_____委员会提请_____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工程预算书?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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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单位购售电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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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_____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 [2]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3](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售电人: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 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4](许可证编号: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 ,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

收件人: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鉴于:

(1)售电人在______拥有/兴建 并/并将 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______兆瓦(MW)的 ______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2)电厂已/将 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电厂:指位于______由售电人拥有/兴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______兆瓦(单机容量为______兆瓦,装机台数为__ 台,分别为 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号机组)[5]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年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每年的上网电量。

1.1.4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4.1款规定的购电量。

1.1.5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始,到正式交付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6 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购电人(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详见附件三。

1.1.7 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8 强迫停运:第1.1.7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9 可用小时: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1.1.10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1 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就本合同而言,___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计划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___,在无大修年度为___;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 ___。

1.1.12 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3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4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5 计量点:指附件二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6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17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电厂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8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6]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7]。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电力。

3.1.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售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电厂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电厂机组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计划。

3.2.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5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年合同上网电量

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由合同双方根据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和当年预测的电力需求总量,按照同网[8]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双方据此确定__20__年合同上网电量为______亿千瓦时。

结合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和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9]为:

1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2月份: ______亿千瓦时;

3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4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5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6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7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8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9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0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1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2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10]及剩余月份的合同上网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合同上网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购售电合同。

4.2 等效可用系数

购电人根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买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根据电厂该年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计划等效可用系数应达到___ %[11]以上。若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12]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13]。

4.3 实际发电功率允许偏差[14]

在任何时段,电厂的实际发电功率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为:-3%~3%[15]。

热电联产机组结合国家规定的“以热定电”原则下达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确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

4.4 累计购电量及超购或少购电量[16]

4.4.1 电厂机组合同年(月)度在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与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超出第4.3条规定的偏差范围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之和,加上其他情况下电厂机组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中符合调度指令要求的电量,为年(月)累计购电量。年(月)累计购电量与年(月)合同上网电量之差为购电人年(月)超购或少购电量。

4.4.2 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17]。

4.4.3 到合同年度末,若购电人年累计购电量少于年合同上网电量[18],则购电人应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结果向售电人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

年少购电量=年合同上网电量-年累计购电量-该年因售电人发生不可抗力而少发的电量[19]-该年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

[其中:累计购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

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 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

4.5.1 在任何时段,如果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电或违反调度指令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部分为售电人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售电人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开机或停机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2)电厂机组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发电经购电人警告无效,或者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连续超过2分钟[20]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3)紧急情况下,售电人不听从调度要求减少或增加机组出力的指令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4.5.2 对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部分,购电人不进行结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超发电量违约金。

年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超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21]×2

4.5.3 对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部分,按非计划停运折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少发电量违约金。

年少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少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4 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5章 上网电价

5.1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

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按照补偿电厂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确定为:_____元/(千瓦时)。

5.2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_____元/(千瓦时)。

5.3 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_____元/(千瓦时)。

第6章 电能计量

6.1 计量点

电厂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二):

(1)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GB/T 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1997)的要求。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事件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并且具有日负荷曲线记录功能;支持网络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 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22]。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8.1.2 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23]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按照抄表记录准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24]。

8.2.2 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如购电人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人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25]。

8.2.3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____‰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3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支付

电厂机组单机调试运行期结束后,购电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比照第8.2条进行。

8.4 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购电人电网或售电人电厂机组提供有偿辅助服务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有关规定正式施行之前,遵循现行办法。

8.5 临时电价与批复电价差额调整的电费支付

对于临时结算电价与批复电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结算电费差额部分,双方根据第5.3条的约定和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双方确定差额后的一个月内清算完毕,多退少补。

8.6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7 用网电费的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电厂用网电量,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按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标准核算电费,电厂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电厂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8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9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帐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帐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10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____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非计划停运[26]

10.1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允许值累计为_____小时[27]。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超过该年度允许值,则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超过的小时数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28]。

10.2 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中,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为 次[29]。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强迫停运次数超过该年度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则每超过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30]。

10.3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而少购的电量,按照第4.4.3款执行。

10.4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强迫停运,则每停运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增加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

第11章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

11.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

11.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1.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2.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2.3 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4.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2.1条。

14.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4.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

14.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4)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持续_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5)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_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6)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______。

第15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条处理[31]:

(1)双方同意提请 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章 其他

16.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6.2 合同附件[32]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

附件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6.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6.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6.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

16.6 文本

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送 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 [33]备案贰份。

购电人(盖章): ____________ 售电人(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 ___ 月___ 日 签字日期:_____年___ 月___ 日

签字地点: 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

[1] 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2] 《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 关于取得输电业务许可证的陈述适用于已经实行了输电业务许可证制度的地区,下同。

[4] 关于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陈述适用于已经实行了发电业务许可证制度的地区,下同。

[5] 如果机组核定容量与其铭牌容量不符,则以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容量为准,下同。

[6] 此处法定节假日包括双休日。

[7] 此处列举了一些典型的不可抗力,双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8] 本合同指购电人管辖或经营管理的电网。

[9] 因水电厂来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可合理滚动调整水电厂月度合同电量,保证年度合同电量的完成。

[10] 调整幅度按照全网机组等比例调整的原则确定。

[11] 采用此方法确定年利用小时需考虑在大修年份,机组的可用小时低于其他无大修年份,对等效可用系数应提出不同的较低要求。另外,(1)特殊项目,如核电、抽水蓄能电厂等应有特别处理;(2)综合利用的小规模火电厂,由购电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当时电网的需求状况调度电厂。

[12]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实际等效可用系数的降低是否作为扣减电量的考虑因素,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3] 可以考虑将电网内备用容量是否达到某一比例作为是否扣减电量的依据。

[14] 本条不适用于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自动发电控制(AGC)时段。

[15] 实际允许偏差范围可由合同双方根据机组(电厂)容量的大小和所在电网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16] 实行“竞价上网”时,即可取消超购电量的概念,而设置竞价上网电量。竞价上网电量的电价和数量根据电力监管机构制定的市场规则和竞价办法形成。在此情况下,竞价上网电量与合同电量之间的关系应重新考虑。

[17] 另一种办法是:将政府定价电量也分解到月。(1)在年(月)合同上网电量小于该年(月)政府定价电量的情况下,当年(月)累计购电量未超过政府定价电量时,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当年(月)累计购电量超过政府定价电量时,未超过部分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超过部分的电价由合同双方协商,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2)在年(月)合同上网电量大于或等于该年(月)政府定价电量的情况下,当年(月)累计购电量未超过合同上网电量时,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当年(月)累计购电量超过合同上网电量时,未超过部分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超过部分的电价由合同双方协商,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18] 年合同上网电量应按第4.1条确定并按第4.2条调整,下同。

[19] 根据此项安排,因不可抗力而少发的电量由售电人承担。根据合同双方谈判的结果,也可由双方共同承担。

[20] 连续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时间可由合同双方根据机组(电厂)容量的大小以及所在电网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量化方法进行适当调整或者进一步细化。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机组起停时段。

[21] 对于按规定实行峰谷、丰枯上网电价的,应分时段、分季节段计算后相加,下同。

[22] 部分水电机组因来水问题经常发生全停。此种情况下合同双方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相互协商,确定用于电厂厂用电的用网电量与上网电量互相抵扣。

[23] 对于按规定实行峰谷、丰枯上网电价或协商确定电价的,应分段计算后相加。

[24] 此为送达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方式送达。

[25] 此为确认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确认方式。

[26] 不包括调试运行期的情况。

[27] 以同网同类型机组前三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平均值的70%~80%确定。

[28] 超过该年度允许值的小时数,也可分段处理:对超过小时数数值较少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小的扣减系数;对超过小时数数值较大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大的扣减系数。

[29] 以同网同类型机组前三年强迫停运次数平均值的70%~80%确定。

[30] 超过该年度允许值的强迫停运次数,也可分段处理:对超过次数数值较少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小的扣减系数;对超过次数数值较大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大的扣减系数。

[31] 仅可择一。

[32] 实际签订合同时,附件应完整、准确、清楚,不得省略。

[33] 此处指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设在电厂(机组)所在地的相应分支机构。在该电力监管分支机构成立之前,合同双方应将所签购售电合同分别送电厂(机组)所在省(区、市)电力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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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单位房屋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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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范文一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将位于路号X栋X室的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经双方查看,房屋结构完好。现为保障双方利益,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愿租用甲方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等设施。甲方现有的厨具、电器和家具乙方可使用并妥善爱护,但不能拆迁搬离该屋。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告知甲方,若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双方协商赔偿。

2、租赁期商定为壹年,从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3、租金:此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每月初日前交纳。

4、水电费用、网络费用、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目前甲方单位没有收取,以后如甲方单位征收物业管理费用,乙方面应按规定的数额交纳。

5、乙方承租期间不得改动室内结构,如想改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损坏部分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租赁期满乙方面不得拆除所改变的室内结构。

6、签定协议时,乙方交纳XX元人民币作为租房押金、再交纳XX元人民币作为家具、水电费用等的押金。

7、甲方交房时,水表数为_____吨,电表数为_____度。

8、如甲方单位强制使用甲方房屋,甲方应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并免收半个月租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和卫生管理,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做文明住户。在合同期满退房时要与进住时的卫生条件一样,不得留有垃圾等。

10、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租金要随市场行情来商定。

11、违约责任。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间提高房租或将此房再租给他人。则应双倍返还乙方的租房押金。乙方若出现逾期一个月不交纳房租和水电费等现象 ,则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应无条件搬离该房屋,恢复承租初时进房时的原貌,并不得索要所交各项押金。凡遇到自然灾害、国家特殊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约,不追究双方责任。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 该房屋具体情况为: 结构,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综合用房,装修状况 现状 ,乙方对该租赁标的物的现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按现状租赁。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需增减或变更经营种类,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出具确认书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方可进行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房屋改善

租赁期内,乙方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擅自在承租范围内建设其他建筑物。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本合同期满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

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六个月就事后事宜进行协商。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

(一)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币种为人民币)为: 万元(大写:整 )。

(二)租金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20xx年9月 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按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上半年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上一年12月20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万元分别于当年6月20日前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

(四)租赁保证金:

1、甲、乙双方商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对乙方拖欠的租金及其他应交纳款项,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在保证金扣除后 15日内乙方应补足保证金。

3、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正常终止后 60 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应交纳费用时,并且对房屋主体结构无损坏,甲方将租赁保证金计息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按照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房屋交付后,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空调、通信、电视等各项费用。

(二)乙方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三)乙方应保存并按甲方要求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四)甲方依法承担房屋租赁相关税费。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

合同生效后,租金自 年 月 起计算。乙方于 年 月 日自行按房屋现状接收使用。

(二)返还:

1、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乙方拒不按约交房的,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乙方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乙方应清偿其所欠甲方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

3、对乙方添置的新物,在保证不损伤甲方原有设施基础上,乙方可拆除搬迁属于乙方的财产、设备等物件,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与建筑不可分离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 。

4、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从保证金中扣除发生的处置费。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承担该房屋主体结构的维护、维修责任。该房屋结构经有关部门鉴定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因维修房屋结构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乙方承担所承租范围内全部房屋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责任和费用(包括给排水、热力、电力、空调、电梯、消防、弱电、电信、电视等管线及设施设备)。

(三)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对于该房屋结构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转租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屋整体转租、转借他人 。

第十条 水电气

(一)乙方自行或委托甲方安装单独计量租赁房屋的水、电、气表,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房屋的水、电、气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期自行缴纳使用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水、电、气供应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三)根据水、电、气供应部门规定,在使用前需办理申请或开户手续等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四)如乙方未按时缴纳水、电、气费,导致停水、停电、停气给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一)乙方应认同该房屋所在的物业管理,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物业所在社区居委会或管委会的各项要求。

(二)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污水 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三)乙方自行负责其经营场地内的物业管理,以及场地内的供电线路、消防设施、通讯线路、宽带网络、自用空调系统等的维修与更换。

(四)乙方空调外机的安装应统一有序,原则上不能破坏和妨碍建筑立面的整体观瞻,具体安装方案以甲乙双方议定并书面签字确认后的《装修方案》为准。

第十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如该房屋产权变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以配合乙方的营业。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房屋的相关证照,配合乙方在办理营业执照及消防、环保、用电等方面的许可,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对电费、水费等其他应付费用的交纳以及租赁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等影响到甲方的各类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房屋内进行合法的正常经营活动。若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并损坏甲方名誉,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若乙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且不得影响甲方商业信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双方协议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照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电费、水费。所涉及到的卫生、排污、垃圾清运及物业管理等各类规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改造方案》要求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消防风险责任。乙方应购买火灾保险及租赁标的内所有的有关设施设备财产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并承担费用。由于乙方未购买火灾保险或保险赔偿不足的,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应爱护所使用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缮。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该房屋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卫生、环保负责,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对在租赁场所内或因租赁场所及承租人引起的种类事故承担责任。

7、乙方使用所租赁房屋或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因乙方原因影响居民生活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同意甲方因房屋保养、水电维修以及防盗、防火检查等情况而进入乙方场所。

9、乙方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装修期间与附近居民造成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在装修或设施改造时,应根据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手续并符合安全要求。擅自装修、改造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占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任何场所。

11、租赁期满,乙方应立即清理现场,所移交的房屋、场所以及水电等设施应保证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各类广告、宣传、标识、标牌及临时搭建物自动拆除,并保证场所的清洁卫生。

12甲方已告知该房屋的目前租赁状态,乙方须承担对上一轮承租户的清退腾空工作。清退腾空过程中,如发生现承租人或其转租的第三人所主张的任何赔偿、补偿或迟延交付房屋等一切后果,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非乙方或第三方责任)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交付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及乙方安全而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因乙方欠缴各项费用达 30 日以上的或金额累计达 万元以上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改造的。

5、擅自将该房屋整体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剩余租期的租赁费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且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二)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约定情形的,应按三个月的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缴清欠付房租及其他欠款,并按三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本条第四款情形的,同时适用。

(四)乙方拖欠租金或迟延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标准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累计至违约行为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如拆迁)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日计算,拆迁赔偿中涉及乙方自行装修的赔偿部分归乙方所有,其余赔偿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承诺、义务和保证的,甲方有权限期纠正,拒不纠正或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三个月租金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未发出书面的经由对方签收的新地址修正通知函件之前,以本合同中地址为最终确认地址,有确认函的,以确认函中的新地址为准,以中国邮政发出信函的,寄出后第6日视为对方收悉。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附件: 《租赁房屋交接清单》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²。

2.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

2.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

2.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 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 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3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 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 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一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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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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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 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

l、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a、为完成全部图示内容中的直接工程、间接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劳务。 b、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现场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劳务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工程价款

1、乙方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工程总价约 元(RMB: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价为最终结算总价,乙方确认本合同价已包含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事项所需要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修改。

2、合同附件中的承包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甲方

3、乙方应在最终结算前为甲方出具正式具备劳务资质公司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施工进度

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熟练工种进行施工。

本工程应满足两个阶段目标工期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业主要求。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按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已完工的工程劳务费中予以定量等额赔偿后进行清退,另选施工队伍,乙方应立即退场,且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第五条:材料和设备

(一)、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所有图示所需永久性材料、周转料、施工所需设备、

2、乙方根据甲方所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对所需各种材料、机具设备每次使

3、实行限额领料。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在常

4、乙方自备材料为:工人所需吃、住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自行采购,如需甲方

(二)、设备

甲方提供的设备为:

本工程两座桥所需的全部大型、小型等设备均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计量与支付

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最终结算单需经甲方工程、质量安全、设备物资、合约等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结算单。

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月工程进度款金额后_15日内,按审核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劳务单价计算乙方劳务费,支付80%本月所完成的劳务工程进度款(乙方提供合格税务发票,扣除应扣款项)给乙方。余下的累计20%劳务分包费用在乙方应提供的劳务分包内容全部完成后且经交工验收后的60日内一次结清。

3、任何与乙方相关的计量支付所产生的单据均以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后方有效,甲方现场的任何人所签字确认给与乙方相关的支付单据在未得到甲方总负责人 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并不能作为乙方支付的有效单据。

4、乙方承诺当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总量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时劳务费不做调整,当产生负变更不超过5%时,甲方不再调整乙方劳务费总额,当负变更超出5%时,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按后附清单的劳务费用的下调。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l、指定 为现场施工联系及总负责人,分项工程施工的负责人在进场施工后由总负责人委任,本合同不再详述。

2、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经甲乙双方约定同意本工程中乙方自己负责所带施工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甲方不再额外予以经济补偿。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

(二)乙方责任:

l、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

2、当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5、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

6、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

7、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原则上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只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甲方做出赔偿后,甲方才对乙方的价款进行调整。

9、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

10、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用完后完好交甲方。

11、 乙方的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挥,回家外出须向甲方项目领导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2、施工期间,当地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乙方自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可增减相关内容及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13、本合同工期为 日,乙方同意以合同工期为控制工期下每超期1天在最终劳务费中扣除10000.00元作为工期约束条件,工期提前以1000元/天作为奖励。

14、甲方同意对乙方来工程施工人员的来程路费进行报销处理,报销处理以实报实销为原则。

第八条:其他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或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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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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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共同商讨,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质量要求:按电力部门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工程造价: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费用包干, 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全部付清。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甲方在开工之日前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指定同志为施工代表,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指定 同志为施工工地负责人,以便双方共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五、开、竣工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总计工作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如对安装标准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如不符合工程质量,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违约金额由甲、乙双方约定。

八、乙方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期五日,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如需分送有关单位,份数另定。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需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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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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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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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生产,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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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

为迎接和庆祝祖国60年华诞,坚决遏制国庆节期间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把我区建筑施工项目控制在安全状态,让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宁祥和的国庆节,按照省安委办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以及××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09年国庆、中秋节前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建[2009]10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区属8个建筑施工工地进行了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此次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杜绝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机构,检查组由山群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叶军、质监站站长向丽明、监察队队长肖信道任副组长,成员由建设局质监站、建管股等有关同志组成。

二、 检查范围:在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其中住宅工程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保障性住房。

三、检查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况。

1、针对第三季度和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检查力度情况;

2、开展专项整治:“防高坠、防坍塌”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专项整治情况;

3、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查出事故隐患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也要堆放整齐,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也乱堆,没有设置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设计安全急救方案,对突发事件措手不及,未能及时进行安全救援。

(三)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分电箱漏电保护器没有使用空气开关。

(四)安全管理: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出现以包带管现象;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五)施工单位没有按照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汇编中的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下发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工地整改完毕后,我局检查组又对各工地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建筑企业加大对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

五、 今后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二)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对签订责任状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总之,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我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我局一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冬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确保我区建筑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全面建设和谐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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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单位区域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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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3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70%,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10%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签字: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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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2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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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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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砼单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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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治沟小学法人代表:

乙方:住昆寨乡永新村卢家寨组,身份证号码:

工程名称:学生食堂用水水池工程。

承包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将学生食堂用水水池承包给乙方。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水管等由甲方负责)

付款方式:先由乙方垫付所有工程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日之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承包金额:柒仟贰佰元(7200元)。(税费由甲方负责)

工程承包总金额

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要求:

1、水池基脚长3.2m,宽2.8m,基脚深0.8m,用块石和水泥砂浆浇灌平整。

2、水池规格:长3m,宽2.6m,高1.7m,下部1m高的位置砌0.36m,上部0.24m,用实心小砖砌就。

3、水池内外水泥清光,不得漏水。

4、上面倒板,四周底部比砖矮0.02m,扣住砖墙;板厚0.1m,钢筋规格0.15mX0.15 m,上面留0.6mX0.6m盖口板。

5、工程必须如期完工,甲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内必须向结清所有工程款。

6、如果乙方工程延期,甲方将由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10%作为甲方的损失,如果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向甲方追加10%的损失。

安全要求: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甲方:治沟小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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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村自建房房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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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将位于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义务

1、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不包料。

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全部建筑原材料,乙方自带搅拌机、震动器、模版、脚手架等施工工具以及器械。

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对工地安全负责。

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等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3、工程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施工,工期_____天。

如遇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因素,可顺延工期。

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停止施工。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5、乙方无偿为甲方贴房屋正面外墙的瓷砖。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按照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因设计上的不足,甲方或乙方觉得有必要做调整的双方应协商处理解决。

2、对设计上存在的明显不合理因素,乙方有义务及时提醒甲方,共同商量解决方案。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有存在明显的可能会导致房屋质量下降或有碍房子外观质量的做法或情况,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整改。

4、房屋完工交工后一年内。

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进行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待建房屋的承包价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元,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大写)。

2、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在______________;

四、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各一份。

2、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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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普通单位购销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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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业务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委托乙方购买甲方所需办公家具及饰品。

2. 甲方每次采购前向乙方发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样本见附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对订单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3. 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负责现场量取尺寸。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需由经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家具生产。

4. 交货时间:为甲方向乙方所发订单上注明的日期。

5. 交货地点:甲方在订单上注明的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家具运送到甲方指定办公地点并安装调试。

6.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进行采购,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例如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附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7.货物验收:甲方在乙方交货并安装调试后,对家具外观,颜色,商标,数量等进行当场验收。如果在交货后,甲方发现家具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进行相应更换或维修。如果甲方发现家具有害物质超标,有权要求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付款_________%,家具安装完毕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甲方尾款支付完毕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9.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晚到一日每日按照未到货款的___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规定交货日期后累计_________个工作日仍然不能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延迟交货_____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接受违约金作为赔偿还是无条件终止合同。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如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拒收货物,并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10.质量保证:所有货品终身维护免费维修(人为损坏和不正确使用造成除外)。若货品在验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产生相应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1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4.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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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单位财务咨询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财务,服务,全文共 3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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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电话: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

一、甲方拟聘请有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经验的境内机构,为其【财务顾问服务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作用,如有意进入某某市场、开发新的产品、某项目建设等】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二、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丰富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经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诚意邀请,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双方就财务顾问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财务顾问服务:以增值为目的,长期负责甲方的一切资金需求服务,类如为甲方开发项目寻找适合的财务投资者以满足乙方的资金需求等。

第二条 财务顾问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长期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以年为单位。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 月[ ]日止。

第三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3.1 双方已获得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的授权和批准。

3.2 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合法享有代表双方签署本协议的权利,或已被正式授权代表双方签署本协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人员组建财务顾问团队,独立开展财务顾问服务的各项工作。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方案服务仅供乙方参考。

4.2 乙方应诚实信用地履行财务顾问职责,组织专业财务顾问团队开展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3 如果有第三方承担乙方义务,更有利于甲方利益或更有利于完成本协议或更有利于促成资金落实的,乙方将其权利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也视为乙方履行本协议。

4.4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费。

4.5 乙方为甲方长期财务顾问,每季度考察甲方一次(费用自理),了解其资金运营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融资方案供甲方参考与分析。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

5.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时,甲方应出示合法的相关证件,以及委托授权等合法资格证明。(并随附本协议,简称:附件1)

5.3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与财务顾问服务有关的详尽资料(甲方当事人所提供给出的材料,如有虚假、伪造或违法行为引发法律纠纷、责任及一切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如有更改应及时告知乙方,以利于乙方做出准确的分析、研究。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保证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及拒绝。

5.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有选择使用权、修改权,甲方将依据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建议、说明、推荐或意见自主做出分析和决定,并自行承担因其分析和决定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责任。

5.5 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5.6 甲方对于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建议、说明、推荐或意见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说明、推荐或意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交由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甲方的子公司)。

5.7 甲方不如实向乙方或出资方说明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而导致签约不成功的,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

6.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财务顾问费用支付至本条第6.4款约定的乙方指定的账户。

6.2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而未付的财务顾问费×[ ]%/年÷360×逾期天数。违约金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条第6.4款约定的乙方指定的账户。

6.3 财务顾问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首笔财务顾问到帐后, 剩余部分本协议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内一次性支付、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条第6.4款约定的乙方指定的账户。

6.4 乙方的指定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七条 权利保留

7.1 协议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7.2 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八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8.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第九条 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出资方在本协议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该出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融资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支付财务费用。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成立的分/子公司及参与投资单位的名义,及合作或转让等任何方式与出资方签订融资协议,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协议支付财务费用。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绕过乙方跟出资方接触和签订协议。否则,即为甲方违约,除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外,还应当按应当支付协议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保函等相关资料和签约条件,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4、乙方应提供其掌握的真实有效的信息给甲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 双方同意,对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所有重要信息及本协议所含信息(包括有关定价的信息)予以保密,除根据法律规定,需向相关司法、政府部门披露,以及向服务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中介机构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此类信息。进行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应通知另一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

10.2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有关交易情况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凡因本协议之订立、解释与履行所产生的全部争议,甲乙双方应在争议发生后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任何争议不能在一方向另一方书面通知后____天之内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的,则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1.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的;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④甲乙双方当事人如有其它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11.4 在委托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或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并且经催告后在协议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2.2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2.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2.4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或住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2.5 本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12.6 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甲方承担。

12.7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9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协议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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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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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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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单位介绍信范文参考_介绍信_网

范文类型:介绍信,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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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介绍信范文参考

施工单位介绍信范文【一】

建委(建管处):

兹介绍我市公司等同志前来贵地办理备案施工手续,此单位近x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无在建工程。届时请接洽。

此致

敬礼

市级主管部门(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单位介绍信范文【二】

致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兹有本地企业:(公司资质:xx级)因业务需要,将要在贵单位进行备案。

望贵单位予以支持。

20xx年xx月xx日

扩展阅读:开具介绍信的注意事项

(1)确保真实性。介绍信出具单位或个人必须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介绍信的内容必须清楚明确、客观真实,简洁明了,不能夸大渲染、故弄玄虚,更不可弄虚作假。

(2)明确有效期限。介绍信需注明有效期,有效期的考量一定要慎重,要根据出具介绍信的是由,注意宽限适宜。

(3)加盖公章有效。介绍信需加盖出具单位的正式行政公章方能有效力,不能随意盖章,且要注意,在正确位置加盖公章。

(4)确保介绍信整洁。介绍信也是公文的一种,需认真对待。首先,介绍信内容不得有涂改、污损,如有涂改或污损,需由出具单位重新出具。其次,介绍信的公章必须清晰可辨认,以确保介绍信的真实可信。

(5)固定格式的介绍信应该认真填写存根部分,以备查考。正文与存根中间应该加盖公章,以避免造假行为。

(6)固定格式的介绍信应注意存根、介绍信、回执联三个部分的文件编号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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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弱电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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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 (详见附件1,工程方案清单)

二、工程款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 %,计: 元整;所有设备布线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 %,计: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合同总额 %,计: 元整。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等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高空作业、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或上级主管弱电部门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现场中所滞留的设备、物件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电,钥匙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六、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各种共用设备管线及原有建筑承重结构。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共用设备管线及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设备管线或原有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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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单位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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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团公司及开发公司领导的强有力的领导下和相关同事的协作下及监理有限公司、新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的共同努力,住宅小区工程得以顺利进行。本人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工作中敢于承担责任,有认真负责的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的开展工作,与同志协作共事,一心为公司,较好地完成了 年度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今年上半年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程进度完成情况:

楼自今年一月份基础施工以来到六月底已施工到主体结构第16层,共计已施工工期为7个月,占总工期的44.8%(总工期为16个月);2#楼自今年一月份桩基开工以来到六月底已施工到主体结构第7层,共计已施工工期为6个月,占总工期的30%(总工期为20个月,包括总体);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1#、2#楼工期在计划之内,无超期、脱期。

二、项目投资情况:

楼根据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预算为2937万元,到今年六月底已完成钢筋砼灌注桩、围护搅拌桩、土方工程、地下室基础、地下室结构、结构一层至十四层,施工投资审核为1365万元,占总造价的46.5%;2#楼根据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预算为3448万元,到今年六月底已完成钢筋砼灌注桩、围护搅拌桩、土方工程、地下室基础、地下室结构、结构一层至六层,施工投资审核为1069万元,占总造价的31%。

三、项目施工过程控制管理情况

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管理的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决策,对各生产施工要素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规范、规定,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工作。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了工程项目管理规划:首先明确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项目工程部主要工作职责,确定项目管理的目的任务,制定工程四大总体目标(质量、进度、投资、现场)施工过程控制重点;制定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在集团公司及开发公司领导的强有力的领导下和相关同事的协作下,使得工程得以顺利进行,通过每周的集团公司工作例会,汇报工程施工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公司协调的事项,听取公司下步工作计划,贯彻公司会议精神,及时落实公司相关决定;通过每周项目工程例会例会协调各项工作、解决日常施工中的矛盾,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及时有效地控制好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

(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质量管理上,项目部着重抓了三个环节:确立质量目标、确定质量预控方案;产品形成的过程控制;验收控制。

1、确定质量预控方案。公司提出“建精品工程、树舟基品牌”质量目标,项目部围绕这个目标做了目标责任细分。如:项目负责人牵头,按专业分解质量责任目标:土建工程师负责结构工程;水电设备工程师负责管线。按工程阶段细分阶段目标,如:分项优良率不低于85%,主体优良率100%,单体优良率85%,并按此质量目标制定了相关的验收方法及验收目标,在工程开工前,对监理及单分包单位明确目标、验收标准等。并审定监理大纲及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监理、施工单位在节能、智能、质量通病防治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要求,协助其完善施工工艺、措施的制定。组织新材料、新工艺的厂商,到现场为甲方、监理、施工单位讲授材料的特性、施工工艺要求、质检方法等。组织专家、质监站、厂商、监理、施工研讨材料性能、施工工艺、质量评定及验收方法,确定最终的预控方案。

2、产品形成的过程控制。目前建筑产品主要还是由手工完成,因此产品质量就必然会出现较大的偏差。而产品形成的过程控制是对所有预控方案的执行过程,将直接影响质量目标是否能实现,影响项目品牌与企业品牌。

在过程控制上,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管理方式来实现:首先,发挥监理在质量管理上的职能,对监理充分授权、有效监督。严格按照监理合同上明确的权力与义务,监督基层监理人员是否按照监理大纲及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质量管理。

其次,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公司首先对部分主要材料供应商给予选择,从厂商直接订购,减少中间环节,防止流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对进场材料质量、数量、规格验收,并监督现场取样送检,以检查到场材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于总分包单位的自购材,主要是加强对到场的材料检验。一、通过监理的日常性见证取样对材料质量检验监督;二、项目部对现场材料巡查,对可疑材料,先停用封存,再取样检查,排除疑点方可使用;三、项目组的土建、水电工程师做专业检查,对可疑材料,现场封存,扩大取样数量,在规范之外,做独立检验;四、对确定的不合格材料,采取封存,限定时间在监理人员监督下清理出场。

再者,项目部依合同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总分包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总分包单位是产品的生产者,他们的工作直接决定产品的质量,事实上,各个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操作技能基本上是比较接近的,而产品的质量差异,主要是管理水平的差异。所以在对于总分包单位的管理上,主要抓其质保体系建设,发挥质保体系在质量管理上的作用,以及加强与总分包单位第一负责人及现场项目经理沟通和组织现场标区进行横向参观、相互取长补短,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大团队意识及品牌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质量管理。而后项目组在日常的管理中重点工作是质量巡查,质量跟踪,并结合施工的阶段,组织一些有针对性的质量管理活动,有效利用工程例会制度,讲问题、提问题、解决问题。现场管理中,我们还强调服务意识,为乙方生产质量优质产品创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管理支持。

3、产品的验收控制中,我们始终牢记黄董事长:“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一指示,着重抓二个层面的验收:

第一层是总分包单位质保体系的自查、自检、自验三级验收制度。在这个层面上,主要是依靠抓总分包单位的管理去实现,强化工序报验制度与手序,对一次报验不通过的部品、工序再从自检开始,重新进入验收程序。

第二层是监理与项目部的验收。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系统采取了相应的验收方式方法,在主体施工阶段,进行的主要是工序验收,这部分直接关系到住宅产品的结构安全,因此,我们不仅对总分包单位的复验按有关规定、规模验收,而且,对工序的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做到对主体质量形成过程了然于胸。

(三)、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1、主体施工阶段的进度管理较为单纯,目前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制定分阶段进度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顺序、持续时间及工作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等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一旦发现有偏差出现,应在分析偏差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或调整、修改原进度计划后再付诸实施。进度控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按预定的时间启用或提前交付使用。项目部在进度控制方面所做的工作有:编制项目管理规划,研究项目的总进度、施工布置、重大施工技术和施工难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制定一整套制度来规范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

2、审查确认监理工程师上报的承包商所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规划、计划、组织设计和进度控制的工作制度以及进度控制工作实施细则,并督促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努力落实。

3、主持会议研究各方面提出来的与合同实施有关的问题,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的有关协调研究会议,对涉及到工程进度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必要时对施工手段、施工资源、施工组织直至合同工期进行调整。

(四)、项目投资控制情况:

项目部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负有很重要的责任,因为项目部所管的是源头的问题。项目部对投资控制的内容主要是审核施工预算工程量、处理变更和签证,即管理“项目实施控制价”。

1、分析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标底价、合同(工程量核算、定额取费、材差价格构成因素)等,明确工程费用最容易突破的部分或环节即投资控制重点。项目部对工程进行施工图工程量计算、套用工程预算定额,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根据进度编制月进度造价预算。

2、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主动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避免和经济索赔事件发生。

3、按合同规定条件和要求,监督实施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免索赔,及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计量验收,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情况、技术措施、材料涉及到经费的进行严格把关。

4、审核总包单位所做的工程量月报表,审查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与上报情况是否符合、审查定额项目套用是否符合、复核材料单价是否与当月上海市建设工程《与造价信息》中材料市场信息相符合。

5、研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的设计变更及有关经济签证,负责核实项目、原因、数量、施工条件,然后提出初步意见上报有关部门审、批。需要强调说明的是:项目部明示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商所提出的设计变更及有关经济签证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提出审查意见以前必须与项目部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将出现项目部否决监理工程师的意见的可能,这不仅会降低监理工程师的威信,也会给工程管理带来混乱。任何设计变更及有关经济签证要求都以书面文字为依据。

(五)、安全与文明现场管理情况:

1、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是安全控制的三大主要措施。

2、根据本工程安全文明项目管理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务院及各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生产条例和规定。

3、为了提升工地形象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安排、合理调配使用施工场地,并使之与各种环境保持协调关系,要求施工单位按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4、督促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控制,目的是保证项目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5、督促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按照有关法规要求,使施工现场和临时用地范围内秩序井然,文明安全,环境得到保护,交通畅达,防火设施完备,居民不受干扰,场容和环境卫生均符合要求。

6、协调现场各承包商、监理、设计、业主内部各有关部门、地方村镇之间的关系,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六)、项目其他管理情况:

1、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掌握土建、水电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查各种材料、设备等质量检查工作。

2、负责保存好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并记录好各种会议纪录。

3、随时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对商品住宅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

4、负责项目实施进程中,涉及一些对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5、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补充、完善项目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以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住宅小区工程项目规模大、体量大、施工配合面广。如何优质、高效、低耗、按期、安全、文明地建好该项工程,是本公司房产开发的重要里程碑,为此,全面调度公司的人、财、物,严格按照质量安保体系运行。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确保实现各项预定目标。该项目的成功将为舟基集团的发展奠定基础。希望通过该项目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对今后项目部的工作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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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单位对外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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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秉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决定由甲方供应乙方所订x水泥砖,为保证供需任务顺利完成,特定如下协议:

一、订货数量及单价

乙方向甲方x水泥砖___________万块,乙方向甲方所订的x水泥砖单价为__________元/块

二、交货地点及费用

甲方运送x水泥砖到乙方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地。一切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三、交货质量和要求

甲方交付乙方所订x水泥砖的质量须达到要求,运送水泥砖到乙方工地,须由工地材料员验收、堆码,甲方保证水泥砖数量、质量,如发现数量、质量有问题,乙方不予签收。

四、结算方式

乙方一次性付清水泥砖款供货期间甲方不得任意涨价或停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降价。

五、为了保证乙方的工程建设,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供应乙方所需水泥砖,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

单位对外销售合同通用版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__________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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