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科技企业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就河北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甲方收到价款后,为乙方出具收据。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河北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河北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河北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一方违反合同,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经河北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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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开饭店合同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世金牛肉面饭店。总投资为×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乙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甲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甲方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篇2:股权代持合伙协议
本股权代持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
(1) 代持人名称: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2) 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A) 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___________________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 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B) 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 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C) 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D) 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1. 代持关系
1.1 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 %的股权即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
1.2 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
2. 股权代持
2.1 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2.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2.4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2.5 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2.6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2.7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3. 代持关系解除
3.1 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3.2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 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4. 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 其他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5.2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5.3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5.4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5.5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5.6 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5.7 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日期:
篇3: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家具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合伙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1、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2、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3、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______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
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_____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_____页,各合伙人各执____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4:2024合伙合同怎么写
甲方姓名(卖方):
乙方姓名(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位于_____省______市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该建筑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甲方首先确保该房产为甲方所有、产权明晰,手续齐全合法,土地产权清晰,市政规划不受影响,不存在单位房屋侵权、不存在房产查封冻结、不存在继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时租赁等情况,产权清楚无纠纷、无抵押、无设定他项权力,若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八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篇5: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 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 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 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 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 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合伙合同2024年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7:合伙合同2024年
合伙人:
姓名 ,性别 , 年龄 ,住址 。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多人合伙购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产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所购房屋位置及价款支付1、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北京市丰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一套,房产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和首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购房尾款支付,使用按揭贷款或者是使用垫资支付,待出卖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取得后视情况而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担1/3。二、各方出资金额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权比例、收益及亏损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1/3的产权,享有1/3的收益,如此房出售后亏损并承担1/3的亏损。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1/3的产权,享有1/3的收益,如此房出售亏损并承担1/3的亏损。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1/3的产权,享有1/3的收益,如此房出售亏损并承担1/3的亏损。四、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乙方和丙方委托甲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告知或通知。房地产相关此房的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手续由甲方妥善保管。
五、装修、租金分配及购置此房税费承担1、物业装饰装修由乙方和丙方共同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和丙方承担。2、此房屋出租后的租金收益归甲方所有,每月租金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月,如低于约定租金低于部分由乙方和丙方补足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月。3、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各承担1/3。
六、物业出售、优先购买权及出售时间1、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各自享有或承担1/3,在同等条件(市场价)下,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2、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三方商议是否出售房产,如果其中之一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同等价格(市场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二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15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15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3、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成后,市场价挂牌出售此房。如房价下跌或收益未达到预期收益,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出售时间。
七、协议变更、解除、争议解决及其他约定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三方达不成一致,少数服从多数。3、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中途撤资。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9:合伙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伙合同是指两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的合同。合伙起源于家族共有,即兄弟不愿分散财力,共同经营父亲遗留的旧业,因此,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共同经营的方式。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合伙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合伙合同范本一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合同范本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简称甲方,所有制性质_____,地址______,经营范围______,帐号______。
_____简称乙方,所有制性质_____,地址______,经营范围______,帐号______。
一、联营组织名称______,地址______,联营项目______。
二、联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联营机构及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
│ │厂 房│设 备│技 术│场 地│ │ │ │总 额│
│ │ │ │ │使用权│ │ │ │ │
├───┼───┼───┼───┼───┼────┼──┼──┼───┤
│ 甲 │ │ │ │ │ │ │ │ │
├───┼───┼───┼───┼───┼────┼──┼──┼───┤
│ 乙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2.出资日期
甲方分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财务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亏损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联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退出联营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联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免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份,联营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别送_______等单位各1份。
附件:
甲 方 乙 方
单 位:(公章) 单 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伙合同范本三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篇10: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 , 女,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 男, 身份证号
合伙人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 甲、乙一致同意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位于*市路东侧的由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销售等业务。
(三) 由于甲已完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注册与登记手续,本合伙协议书不再规定认缴货币出资,甲以公司注册资本出资占40%,乙仅以个人从业经验作为出资占60%。
(四) 乙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非因本协议第二条载明“”项目经营所涉及的债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
(五) 协议合伙期限暂定贰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终止合伙。
(六) 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推举乙作为合伙事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员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乙方享有每月¥8000元的工资待遇。
2) 甲主要负责与“”项目的开发单位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
3) 甲享有对合伙经营项目财物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以上额度( 该额度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每月进行对账),须甲、乙协商一致之后方可进行。
(七) 账目管理:合伙人约定在“”项目运作期间,甲、乙分别负责对账目和现金进行管理。
1) 开发单位依合同规定支付的月服费,佣金由乙开立账户保管;
2) 办事处所需的费用,每月10前做《支付报表》,甲、乙共同签认后支付;
3) 往来账目的原始文件由乙负责保管,甲有权进行查阅。
4) 除支付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即职工工资、税金、佣金、员工宿舍租金、员工工装、办事处的日常行政费用)外,乙不得擅自将款项挪作它用。
(八)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甲、乙商定每半年进行一次盈余分配。
2) 分配时间:上半年暂定为6月30日,下半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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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若经营不善,债务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二十日内向
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九)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①合伙期限届满;②合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③合伙经营的事业已
经完成或者确定无法完成。
(十一) 违约责任:①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
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②合伙
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
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十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甲): 合伙人签名(乙):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篇11:联营协议书:合伙投资开发电气设备
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 。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
为了开发电气,充分发挥国家专产品开发实施,甲乙双方为发挥甲方知识产权和产品的市场优势,充分利用乙方融资条件。确保投资保值增值,促进长期友好的经营合作,在经过充分协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解释之规定,“以质量求生存”、“以时间求效益”、“以保值增值经营为目标”、“严格按照协议办事”的总原则要求下,甲乙双方在反复的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联营协议:
一、合伙项目:甲乙双方共同合作联合开发电气拥有的生产经营的各种项目和产品市场,共同拥有的电气有形和无形资产。
二、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电气组成董事会,甲方牟任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工作,乙方李任董事长职务,全面管理公司工作。
三、合伙分工:甲方负责产品生产、加工和市场开发与管理事项。乙方负责联系、接洽与财务管理和策划等事项。
四、投资计划:总投资为 万元(大写: 元整)。甲方投资 万元(大写: 元整)占股份 %;乙方投资 元(大写: 元整)占股份 %。分别于年 月 日投资 %。即 投资 万元(大写: 元整), 投资 万元(大写: 元整)。年 月 日 投入资金 万元(大写: 元整), 投入资金 万元(大写: 元整)。年 月 日 投入资金 万元(大写: 元整), 投入资金 万元(大写: 元整);投资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投资增减,另行补充协议。
五、投资期限:甲乙双方约定,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前将存款投入双方共同设立的银行专户内,以后按计划存入银行专户。
六、合伙管理:甲乙双方建立建全财务管理制度,甲方负责收支管理财务和会计工作;乙方负责管理现金和出纳工作,实行日清月结,年度核算。
七、盈利分配:甲乙双方实行“按股分红、风险共担(按比例分担)”的实施分配方案。
八、债权债务:甲、乙双方联营合伙前的各方债权债务各自享有和承担;合伙后债权债务由合伙后联营体共同承担。
九、变更解除:甲乙双方如合伙期满及发生分、并、合、立、扩、增、减资产与关、停、并、转等事宜,需要变更、解除事宜的,依法进行清算和处理,另外的由甲乙双共同协商一致方可变更解除,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处理。
十、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和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用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擅自违约,承担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对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二、合伙期限: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合伙暂定期为三十年,允许转让、分割、继承。在同等条件下,一方转让股份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具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生效方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2:合伙企业份额代持协议
甲方(名义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丙方(实际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1.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共同设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以下简称“名义认缴份额”)。
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以下简称“乙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合同:
一、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实际认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二、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其他合伙人权利
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六、保密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5.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6.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篇13:常见合伙协议
最新的合伙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的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共同参与的项目实施具有约束力。
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双方共同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由甲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2.2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工程项目,协调与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2.3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计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
2.4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共同对其进行成本合算及利润分配,自负盈亏。分配原则为净利润的50%
第三条甲方职责
3.1项目实施由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等相关工作。
3.3负责所实施的项目保质保量,达到与业主方所签订合同的相关实施标准。
第四条乙方职责
4.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信息并协助甲方签定合作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等。4.2负责协调所参与项目的资金款项的收取和安全。
第五条其他
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当事人分别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批准注册时间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联*会计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c.p.a.partner*hip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设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第九条本协议的当事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事务所的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事务所的宗旨:
第十三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十五条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缴足。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合伙人出资后内给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七条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合伙人名册。
第十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伙人出资额的增减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于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九条事务所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和所 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事务所财产。
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担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章合伙人及其财产份额转让与入伙、退伙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一)专业资格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审批机关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二)专职执业条件(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执业经历条件(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有三年以上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历);
(四)职业道德条件(成为合伙人前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为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消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五)年龄条件(年龄在以内且未办理过离退休手续,包括内退、病退、离岗退养);
(六)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是否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全体合伙人自行选择并在合伙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吸收新合伙人须经事务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入伙协议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事务所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后即成为事务所新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新合伙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述第二十二条约定的原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 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出资额及其权益比例。
(注:各事务所可约定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额确定方式)
第二十八条新合伙人依照入伙协议及新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了入伙前事务所债务的新合伙人,可以向入伙前事务所的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指发起设立时的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内,除本协议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规定外,不得主动提出退伙。
第三十条在合伙协议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不接收其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也不同意其对外转让的;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前两款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特定事实发生之日为退伙时间:
(一)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依法转让;
(五)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全部转让;
(六)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伙人资格条件。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违反本协议及事务所规章制度,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严重后果;
(五)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参加职业后续教育;
(七)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对合伙人的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按退伙处理,除名生效的时间为退伙时间。
第三十三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达到协议约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合伙人具有前款所列情形时,应书面向事务所提交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申请的,合伙人会议将按相应程序形成决议,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应在日内进行结算并向退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原则上应以现金一次性退还。一次退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退还,但应比照中国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的利息。
第 三十六条在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下,应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风险基金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处理)中其应占份额进行结算,价款归退伙人所有。但对 被除名的合伙人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该价款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合伙人,无权取得 任何价款。
(注:各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伙时财产的结算事则)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价款应退还给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价款的计算办法,与第一款相同。
第三十七条事务所在结算时资不抵债的,退伙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八十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的债务。
退伙时未了结的事务所业务,待了结后再行结算,分配权益。
退伙当年退伙合伙人应得红利或应担亏损额在退伙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计算并支付。
第 三十八条事务所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变更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更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如 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事务 所提出要求后三个月以内非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在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按上述结算价格提存结算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退伙合伙人自 此时授权事务所当期主任会计师具有代表退伙合伙人签署相关退伙文件的权利。涉及主任会计师退伙的,获得相应的授权。
事务所应在退伙结算完成后月内为退伙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其职权、议事规则
第一节合伙人会议
第四十条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内部分工及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
(三)选举和更换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报酬与奖惩事项;
(四)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五)审议批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
(十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二)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决定以事务所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七)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主任会计师、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注: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
(注: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会议由主任会计师负责 召集和主持。主任会计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会计师指定的副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合伙人主持。
主任会计师怠于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或多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四十四条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一人一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协议第四十条(七)至(十五)事项及其他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决议,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合伙人除名的表决应将被除名人的票数不计算在内)。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
第二节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人和委员人共人组成。
(注: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可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除本协议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及第九十六条所约定的职权直接由合伙人会议行使外,其他职权由主任会计师行使。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可以设立受薪合伙人,其职权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拟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四)拟定事务所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员工聘用和解聘方案;
(五)根据主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拟订事务所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执业操作规程、质量监管、培训 人事、财务和后勤等具体内部管理制度;
(七)负责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事务所短期业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
(八)拟订事务所的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九)拟订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十)拟订事务所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一)拟定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
(十二)拟订事务所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三)拟定入伙、退伙及其由此产生的财产份额转让方案;
(十四)拟定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和不动产的处分方案;拟订事务所的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方案;拟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十五)其他需要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次,由主任会计师召集和主持。主任会计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会计师指定副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任会计师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召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主任会计师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时;
主任会计师怠于或拒绝召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副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推举的其他代表可负责召集、主持。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前、临时会议通常应于召开前(如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由召集人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每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
(三)对外代表本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四)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五)提名副主任会计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事务所除副主任会计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六)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原主任会计师在被更换或辞职时,应当配合事务所的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签署必要的变更文件。
第五十三条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等业务执行机构,并配置相应各类人员,负责落实合伙人会议或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协助主任会计师开展日常工作。
第五十四条事务所由专人负责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记录。会议记录本、表决书以及形成的决议等会议文件存档保存。
第六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五十五条合伙人对执行事务所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选举、被选举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查阅事务所账簿、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了解事务所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获得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对外报告资料;
(五)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六)监督事务所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事务所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
(九)事务所终止时,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十)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合伙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 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规定及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权利。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五十七条合伙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并自觉履行本协议;
(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三)将自己所掌握的对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情况如实告知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合伙人;
(四)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各项执业规范执业,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事务所合法权益;
(六)遵守本协议及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
(七)对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到期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八)不得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不得成为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出资人;不得自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事务所合法权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收入所得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经本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及其他交易活动,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十)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等商业秘密;
(十一)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篇15:合伙份额转让合同
转让方: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让方: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 (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 元,注册地址 。
2、甲方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现持有该合伙全部合伙份额的 %
3、甲方有意向乙方转让其在合伙企业 %的合伙份额。乙方有意从甲方处受让该合伙份额,并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第一条 出让合伙份额的比例、价格、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的合伙份额。乙方在受让上述合伙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本协议项下合伙份额的出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以下称“转让款”),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
3、甲方已明确向乙方告知合伙企业的营业范围、经营风险和运营现状,乙方已明确了解上述内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业。乙方自入伙后,即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二条 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自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可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友好协商,签署相应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各方同意,如发生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的;
(2)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规定的;
(3)本协议依法解除的;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而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争议解决
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若15日内仍未圆满解决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第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根据《 合伙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伙份额转让和合伙企业相应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不违背本协议有关约定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合伙做生意合同
甲: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____投递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17:酒店合伙性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经营事宜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经营___,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店名字为:经营场所位于:,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营销,范围包括采购、销售、售后服务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投资比例% 乙方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占投资比例%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方办理银行卡(开户行:,账号:)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酒店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酒店的财产,各合伙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酒店的财产。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酒店于每年月日进行盈余分配,如盈余为负,则不进行分配,合伙人按照下列项进行分配:
(1)以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18:合伙股权分配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缴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筹建费用由冯就中垫付,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4.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四人。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丙方各委派1人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由甲方委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9:农林牧开发个人合伙协议书
甲方: 姓 名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农林牧开发。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种植业、养殖业(除奶牛)、苗木、花卉培养、农副产品购销(除原粮)。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肆佰万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第1页,共4页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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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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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商业合伙合作协议书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协议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年__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
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_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协议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协议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