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家庭房屋转让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合同所涉房屋,即位于——市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居住、管理,由于客观原因,双方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仍在甲方名下,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事项作补充协议。
一、《房屋转让合同》所约房屋如遇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因其他原因灭失,基于此而产生的利益、义务由乙方享有、承担。
二、前条所述事件发生,实现权益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需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字与相对方办理,如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履行补偿协议、接受补偿款等具体事项。
三、如相对方要求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则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理。
四、如房屋灭失后,通过还迁补偿而获得房屋,新登记造册的产权人仍是甲方,则甲、乙双方应向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宁波房屋租赁合_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住房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3篇宁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宁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契约,并严格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衢江区府东苑38-1-601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结构为二室一厅的房屋,面积93平方,小储14平方)。租赁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元。押金 元 共计人民币 元。
二、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与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利用该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有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房屋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可无偿收回该出租房。
三、任何一方未及时履行本契约,或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另方有权提前解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努力,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仔细阅读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 电话:
承租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宁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 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 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其他:
B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三
出租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联系电话:
出租人(甲方): 证件 证件号码:
住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 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宁波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居住证。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租金: 元/月;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一 付 三 ,租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左右,向房东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宁波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房屋在租赁合同期内,如乙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说明,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租房押金,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不得强制乙方替甲方寻找下一承租人。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及双方商定解除合同情形。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 45 日通知对方;同时,甲方还应退还剩下的全部租金及押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因工作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约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甲方不得因此扣留乙方租金及押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页7]_合同范本
(二)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以及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破碎。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保险人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二)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三)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停驶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被扣押期间的损失;
(二)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拖延车辆送修或修复时间的损失。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以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时约定的赔偿天数乘以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为准,但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夫数为90天。
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月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基本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第二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以新增加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
第三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率按照基本险第二十条确定。
第四条 其他事项
本保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保险车辆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保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不计免赔特约险条款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当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任一险别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于各附加险项下规定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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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贷款购车合同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 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 购车用途: 运输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 (□年/□月/□日),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 %。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 %,执行年利率%。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 %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 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 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4.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 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 ,账号 。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公司,账号 ,开户行(社)),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社) ),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第六条 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 4 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日。如借款本金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 20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 20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 ,账号:。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 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 %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 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 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 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编号为: 。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详见抵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 (详见质押物清单)。
(2)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 抵押 时间从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借款人 壹 份、贷款人 壹 份,车管所 壹 份.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篇5:保险代理保证协议
编 号: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 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代理人声誉的行为;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 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 万元××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
第六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 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 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国××保险公司 公司
终止保险代理合同通知书(样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你方不能履行(违反)与我公司依法订立的第 号《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代理公司)》第____ 条第_____ 款,有关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自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终止与你方的委托保险代理关系,解除第_____ 号保险代理合同。并请你方按原合同第__条第__款规定,于__年 月__日前办理好如下事宜:
一、将为我公司代收的保费及利息等相关款项划缴我公司____银行帐户,超过规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缴利息。
二、将使用我公司的单证、条款、宣传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 部门办理清算交接手续,填写《终止保险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单》。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没有回复,视为默示同意,我公司将依法按本通知书执行。自终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义和使用我公司业务单证或条款开展代理业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保险公司负责人签字:
保险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篇6:贷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坐落于 房屋将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进行交房交接手续办理,现就交房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确认房屋内已无租客,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电器及沙发、床、餐桌等家具)在交接结束后,都归乙方所有;
2、由于甲方(原房东)口头承诺的原购买房价的误差而引起的税差________元人民币,经协商同意,此部分税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原甲方在出售该房产前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与该房产有关的任何纠纷等问题,在交房结束后,仍由甲方自行承担各种后果,并对乙方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适当合理补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7:房屋一次性付款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万元(小写:),乙方先付给甲方元,余款元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乙方必须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所发后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如不办理,在转让之日起,发生所有事情、费用(物业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承担。
三、乙方要履行甲方与出租方签字,房屋租赁合同所需要的事项,如不遵守,从转让之日起所有违背租赁合同的有关事宜,甲方概不负责。
四、原制定合同房屋租赁费元/年,经甲方和租赁方共同协商,定为元/年。
五、甲方房屋租赁截止月日到期,到期后,乙方自行找出租房主续交租金,甲方原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给乙方。
六、棋牌室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应协助乙方过户。
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棋牌室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债权债务都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棋牌室转让合同范文篇二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经营地点: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棋牌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将棋牌室(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及棋牌室内所有固定资产和配置(详见清单附件一)一并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押金为贰拾万整(小写:20______00),乙方从20______年6月起分六年付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先付给甲方拾万元(小写:100000),余款肆拾万元(小写:400000)分五年付清,每年捌万元(小写:80000),于每年6月份前支付给甲方。自签订合同第三年起,乙方所欠余款可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转账或现金支付。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分期付清转让费用伍拾万元人民币后,所有财产(详见附件一)归乙方所有,乙方拥有自主经营权(业态调整或专业公司合作,室内装修改造广告牌等)。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乙方必须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棋牌室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应协助乙方过户。
四:双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情形如下:乙方在经营期间连续两年不缴纳合同期每年捌万元转让费。
2、甲方在合同期内对棋牌室内的财产有监督权,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人为损坏则视损坏程度由乙方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有些财产具有年限寿命,双方根据实情可协商报损。
3、乙方负责转让后棋牌室使用的水、电费用以及人员工资,装修改造费用,租金、管理费、税收和日常费用。
4、甲方应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好政府和社会关系,并提供相关经营的证件,给予乙方全力支持。
5、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在棋牌室娱乐的人身安全一律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须遵守当地公安派出所治安要求,合法经营,如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有关的经济处罚,处罚结果最终由乙方承受。
五、合同未到期中途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及已收转让费。甲方应保证乙方合同期正常经营,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以及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押金和转让费。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委托保证合同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鉴于甲方参加________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年___月___日后至___年___月_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___日,即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 法院起诉;
9.2向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年 ___月___日
篇9: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协议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一)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一)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二)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三)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第六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3.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4.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5.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0:房屋担保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11:北京市房屋委托合同书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经纪人:_________经纪证号:_________经纪人:_________经纪证号:_________
乙方(卖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其它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俗称放盘):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其它____________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9.其它_________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6.其它_________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
【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
【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其它_________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2._________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个人房屋转让合同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
总金额(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亿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鉴定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几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
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
若乙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交付超过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
若甲方在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及契税部门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盛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并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盛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盛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经甲、乙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小额贷款贷款种类:
第二条 小额贷款借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 小额贷款借款用途:
第四条小额贷款借款期限:小额贷款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数额和期限等以借据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小额贷款借款利率:
乙方向甲方付息、还款约定:借款期限不足一个月的,利息到期支付,在一个月以上的,利息按月支付,每月 日为付息日,到期(含提前到期)本息结清。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 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 按月计收复利,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罚息利率的约定:贷款逾期后,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对违约部分从违约之日起罚息利率为在原约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
违约金的约定:贷款逾期后乙方按未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 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挤占挪用贷款的乙方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部分的日万分之 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 保证条款:
乙方请 (即丙方)作为借款保证人,丙方自愿为乙方在甲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 年。
保证担保范围: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用、财产处置费……等)。保证人承担责任时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债权的相关契税及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利息;本金。
丙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履行合同。当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由丙方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如果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在保证期间相应提前,丙方放弃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的抗辩权,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必要时,甲方可以商请丙方的开户银行从丙方的存款帐户内划收贷款本息,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长春大众小额贷款公司承诺:信誉第一;服务第一;保密第一;顾客至上;诚信
本 咨询159--中盛--8812--中盛--2566王经理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借款后 日内将贷款放出,转入乙方帐户(开户行: 户名:账号或卡号: )。或由甲方(银行)开出汇票发放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发放贷款(汇票),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 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第五条的约定计收罚息。乙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第五条的约定计收罚息,或商请乙方的开户银行从乙方帐户中划收贷款本息,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乙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 日向甲方提出申请,有保证人的,还应由保证人签署同意延长担保的意见,经甲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果乙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
4、若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借款本金或利息,乙方还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用……等)。
第八条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应通知对方,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方、乙方、 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等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先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 处理。
(1)向 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 )
第十三条 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丙方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乙方、丙方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已经签订即视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 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话: 年 月 日
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地 址:
篇15:工伤保险待遇行政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余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因与被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黔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__年6月16日作出的〖黔劳(人)仲案字【20__】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驳回被告袁泽松全部仲裁请求;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
原告于20__年4月经黔西县政府招商引资投资设立,从事蔬菜种植及销售,种植基地位于黔西县谷里镇前华村内。我公司因自身员工人手不足,每当蔬菜成熟时便雇佣当地村民进行采摘、装运。根据蔬菜产量的情况,雇佣人数及天数不经相同。原告通过向村民发出雇佣通知,雇员根据自身的时间任意选择做工或不做工。本案中,原告雇佣被告从事采摘、装车主要集中在20__年4月至同年7月,按100元每日计算报酬。平均每月从事雇佣活动天数不超过12天,被告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从事雇佣活动,原告未不要求其必须参加劳动、接受制度管理。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原、被告为劳动关系,被告所受的伤为因工受伤错误。
被告在受伤后向黔西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作出黔人社决【20__】7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该决定书认定本案事实,并作出错误裁决。原告至开庭前从未得知被告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未向原告了解情况,未向原告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第一、被告需对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系因工受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已生效承担证明责任。第二、人社局未按规定向原告依法送达,未送达的对原告不发生效力。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未生效的证据认定原被告系劳动关系明显错误,错误裁决原告需承担被告各项损失。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清案件事实,驳回被告的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6:空闲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保证协议
上属加盟店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承诺人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_________加盟专卖店负责人在此郑重向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证:
一.按国家相关法规,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办齐加盟店三证,合法经营。
二.不运作会场及培训,只做5人小型分享讨论及沟通。
三.在当地经营如出现各种问题时(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由上属店和本店共同解决,公司概不负责任。
四.绝不损害公司或业务队伍利益,影响公司声誉。
五.绝不私自开设“_________”产品分销点。
六.绝不违反“_________公司”统一产品零售价之规定,将公司产品削价或加价出售。
七.绝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招揽新增优惠顾客。
八.绝不私自编制、印刷、复制、刻录、发行、出版和销售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各种印刷品、录音带、光碟等文字及声像的宣传辅销资料。
九.绝不与其他销售队伍交叉经营或用他人名字加入_________销售队伍。
十.绝不私自调整新增优惠顾问加入的标准。
十一.绝不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十二.绝不超封闭管理,不为其他部门服务;绝不人为操纵业绩或擅自挪动、调整业务员的销售业绩。
本人自愿签署此承诺书,并保证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同时亦保证将认真监督、管理下属所开设的加盟店及业务队伍,使之完全依照公司各项规定规范运作。如有违反,愿接受公司的处罚,包括书面警告、罚款、扣发奖金、冻结加盟店经营资格或取消加盟店经营资格。我将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对内、外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不因此提出异议。
此保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属加盟店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上属区域(高级)经理(签名):___________
加盟店名称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_合同范本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单号:_________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号牌│ │厂牌│ ┃
┃号码│ │型号│ ┃
┠──┼────────────┼──┼──────────────┨
┃发动│ │车架│ ┃
┃机号│ │号 │ ┃
┠──┼─────────┬──┼──┼──┬──┬────┬───┨
┃行驶│ │使用│ │座位│ │初次登记│ ┃
┃ │ │ │ │/ │ │ │ ┃
┃区域│ │性质│ │吨位│ │ 年月 │ ┃
┠──┴─────────┴──┴──┴──┼──┴────┴───┨
┃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险 ┃
┠───┬─────┬───┬───┬───┼─────┬─────┨
┃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
┃ │ │ │ │ │ │ ┃第
┠─┬─┴─────┼───┴───┴───┼─────┼─────┨
┃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 │保险费) │ ┃
┃ ├───────┼───────────┼─────┼─────┨联
┃ │全车盗抢险 │ │ │ ┃
┃附├──┬────┼───────────┼─────┼─────┨
┃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 │责任├────┼───────────┼─────┼─────┨保
┃ │险 │车上货物│ │ │ ┃险
┃ ├──┴────┼───────────┼─────┼─────┨人
┃加│无过失责任险 │ │ │ ┃留
┃ ├───────┼───────────┼─────┼─────┨存
┃ │车载货物掉落责│ │ │ ┃联
┃ │任险 │ │ │ ┃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
┃ ├───────┼───────────┼─────┼─────┨
┃ │自燃损失险 │ │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 │ │ ┃
┃ │险 │ │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 ┃
┃ ├───────┼───────────┼─────┼─────┨
┃ │ │ │ │ ┃
┠─┴───────┴───────────┴─────┴─────┨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
┠─────┬───────────────────────────┨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
┃特别约定: ┃
┃ ┃
┃ ┃
┠─────────────────────────────────┨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
┃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
┃务的部分。 ┃
┃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
┠────────────────┬────────────────┨
┃被保险人地址: │保 险 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
┃ │ (保险人签章) ┃
┃联系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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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保人(签章):_________ 制单人(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篇19: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二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15%。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五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5%。
(四)玻璃单独破碎不扣免赔。
(五)约定驾驶人员的,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免赔率5%。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八条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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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牧产业公司职工办理人身保险合同
第一条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 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