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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一般是几年(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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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动产一般财产赠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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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赠与合同(样式二)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

第二条?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所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之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之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

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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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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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36.2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 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在下列情形,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1)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2)(在上述情况中)没有如此详细规定,或

(3)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独立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37.1 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 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 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 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1)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

(2)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

(3)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 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 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

(1)合同另行规定的,或

(2)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4)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_____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 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共17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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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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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通知

68.1 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 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关通知条款所指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 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为在施工地国的另外一个地址,但事先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在改变地址前需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业主违约

69.1 如果业主:

(1)在工程师证书所认定的应付款项按合同条款到期_________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业主按合同有权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2)干涉或阻碍或拒绝同意颁发任何此种证书,或

(3)破产或、如为公司,即将被清算,而此种清算不是为了重组或合并,或

(4)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鉴于经济混乱,其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应有权在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业主,并将副本呈交工程师后,终止其合同雇佣关系。

69.2 本条第1款规定的__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尽管本合同第53条第1款作有规定,承包人仍然应尽量迅速地从工地撤走他所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69.3 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按第65条规定终止时一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65条第8款所规定的款项外,业主还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终止而造成的或有关的或导致损失费或损害费。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70.1 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与劳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减,或其他任何影响施工费用的事项相关,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规定执行。

70.2 在提交工程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任何国家或州的法律、法令、政令或其它任何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律或条例或规章发生变化,或适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第1款所述的增减)的任何州的法规、法令、政令、法律、条例或规章,此种费用增减应经工程师证明,且由业主支付或记入贷方,合同价格也应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71.1 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和/或货币兑换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害,这种补偿不得影响承包人在此种情况下行使其它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72.1 如果合同规定,承包人的支付应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种或多种外币,此种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币与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化的影响。

72.2 如业主要求标书计价只用一种货币,而支付却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说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或数额,用于计算此种比例或数额支付的货币兑换率应为现行汇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国的中央银行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当日所决定的汇率,就此,业主必须在标书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写明。

72.3 如合同规定使用多种货币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条规定使用暂列款的项目,其用外汇支付的比例或数额安本条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则予以确定。

共17页,当前第1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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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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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施工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施工承包的招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

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结)算书;

6)国家现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图纸;

8)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名单。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日历天

3。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3。3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合同价格的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合同工程必须达到交通部优良等级,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元,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7天内根据施工图并结合本合同1。3、1。4款内容编制施工图预算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编报的施工图预算后应在7天内组织人员完成审核批复工作,以经甲方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

第七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实际施工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

8。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8。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质检(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具体应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变更通知后7天内上报工程量变更报告,甲方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核批复,按批复后的变更金额修改合同价款,未经批复的不进行计量支付;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双方按以下原则协商暂定并进行进度款计量支付:

1)如该工程内容与合同清单中内容相同的,则以合同清单中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

2)合同中无该项目的,可参照市场行情作为作价依据。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待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将所有暂定单价项目汇总订立补充协议并以此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条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

1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2。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12。3负责现场总体平面规划,统筹安排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场地,协调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2。4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2。5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2。6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结算及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2。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3。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3。2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13。3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3。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

13。5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

13。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3。7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发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通知,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3。8按时提交预、结算、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3。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3。10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

14。1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4。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5。2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5。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

16。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6。1。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6。1。2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限度的减少噪声;

16。1。3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6。1。4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6。1。5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6。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8。1本工程所需要的等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到乙方需用地点,按本合同附表中约定用量保质保量交付乙方使用;每月结算一次;如实际使用量超过附表中约定用量,按附表中约定的供货单价在中间计量或完工结算时扣回;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

18。2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8。3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8。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8。5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第十九条工程款支付

19。1本合同无预付款;

19。2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9。2。1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计量计算单》一式两份并附上相应的施工原始资料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完成已完工程量的签认,经项目经理签发并返还乙方一份;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9。2。2当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合同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经办人员应在该合同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机械)使用完毕后3天内填写《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一式两份,上报项目经理签发后返还乙方一份;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签证单,甲方项目经理在该合同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机械)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凡能以工程实物量计量的合同外施工项目均应以工程实物量签认,不得以零星用工(机械)的方式进行签认;对于新增的合同外工程项目的单价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原则统一办理;

19。2。3乙方在每月26日将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内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计量计算单》和《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上报甲方;如截止到该月月底甲方仍未收到乙方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则视为乙方该月无符合计量的已完工程量并不允许再次上报;19。2。4甲方在收到《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后14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批复并返还乙方;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

19。2。5进度款支付金额:截止每月25日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已完工作量的90%(按业主付款比例)并扣除本合同条款中约定应扣除的所有费用;

19。2。6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等向有关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缴,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9。2。7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地方协调费、招待费等由乙方承担;

19。3完工结算

19。3。1乙方在工程完工并交付后28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一式四份,且必须保证其中一份所有过程签认资料均为原件;

19。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报告书后,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审计定案后办理,结算数额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19。3。3乙方未在19。3。1款约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结算报告书的,甲方有权以经双方共同确定的最后一期计量支付报表累计数额作为最终结算值;

19。3。4单只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的结算书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依据,只有经过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法务合约部复审、总经理签发的结算书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最终依据。

19。3。5完工结算款支付:完工结算经审理定案、结清往来账务、扣留质量保证金、业主支付相应结算款后付给乙方;

19。4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通过银行汇款到合同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9。5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提供已完税证明。

第二十条工程款使用

20。1甲方应按照第二十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20。2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20。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20。4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二十一条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21。1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2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第二十三条缺陷责任及修复

23。1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业主发给甲方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返还质量保证金后7天内退还给乙方;

23。2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3。3乙方未在23。2款中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履约担保

25。1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5。2在此之前如有投标保证金,乙方可将其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补足差额;

25。3如乙方未能在25。1款约定的时间和额度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其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时将差额进行扣留;

25。4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5。5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元/次。

第二十六条风险条款

26。1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6。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单位确认并加盖与本合同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6。4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6。5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27。1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继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协商过程中双方同意停止施工;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二十八条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28。1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公章)”处乙方加盖甲方认可的印章、甲方加盖行政章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后生效。

28。2合同失效日期: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工程缺陷修复及保修事项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工程缺陷修复事项,缺陷责任期满,付清质量保证金后,缺陷修复条款失效;工程保修期满,全部合同失效。

28。3在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特别约定;

a、施工进度或质量不能满足合同或规范的要求,对甲方三次要求整改落实不力;

b、违反第13。1款约定,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

c、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及时处理;

d、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的违约处罚,因此致使民工闹事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致业主不满时,甲方有权加大倍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在天内撤场,其剩余工程尾款作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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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委托开发合同一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5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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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委托人(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电影电视剧 剧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 剧本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如下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的每集长度及集数(电视剧剧本) 长度(电影剧本)

4、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简单大纲,见附件)

5、 可选项,如果是改编剧本

剧本依据《 》(原作品)进行改编,原作品作者授权书由甲方提供(见附件)。

第二章 剧本著作权

第二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原则: 依据《著作权法》

第十条、

第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

第四章相关付酬条款基础上,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该剧本著作权可以约定由甲方 (委托方)享有,亦可约定由乙方(受托方)享有。享有方自剧本交付之日起,在 之内对该剧本拥有相应著作权利。 (如下

第三条、

第四条是选择条款)

第三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甲方 【乙方(创作者)仅是劳务付出,非权利人】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

第十四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乙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保留 双方约定,在不影响甲方合法行使本合同

第三条

第一款权利的前提下,乙方(创作者)拥有以下权利,即乙方保留以下权利: 署名权,乙方(创作者)有权在该剧本上署名,署名方式为 编剧剧本策划 改编(剧本改编者)第几编剧 ,乙方有权排除未经其许可的、任何未参与创作的其他人在剧本上署名。甲方对该剧不享有署名权。或:甲方享有署名权,其署名顺序为

第二; 如甲方中途安排他人续写、修改和改编时, 续写修改改编人 有权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获得酬劳权,依本合同

第四章之约定获得相应足额稿酬。

第四条 剧本著作权归属乙方 【乙方(创作者)是权利人,委托方获得许可,仅有使用权】

1.甲方对本合同约定剧本著作权获得的授权范围: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影电视剧 的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修改权,在创作过程中,因乙方的创作不能达到本合同

第十六条约定标准和要求时,甲方在支付相关阶段稿酬后,有权按自己的需要 自行重新安排他人 对该剧本修改(或续写、改编);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 (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2.甲方对创作剧本著作权的行使和乙方的权利限制: 双方约定,甲方在履行本合同

第四章付酬条款基础上,乙方就自己创作的剧本(独创的部分),在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一款授权范围内,授权甲方行使著作权。 为保证剧本的质量,甲方可以安排他人对该剧本续写、修改和改编,并给予 续写修改改编人 以 编剧改编者 方式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署名的先后顺序依据创作部分的比例大小确定。

第三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甲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年内使用该剧本(拍摄及发行、广播等);

4.甲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乙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5.其他。

第六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本合同约定创作的剧本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 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裁决认定,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给

第三方的赔付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接受任何

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任何

第三人创作相同题材的剧本。

第七条 荣誉的共享

1.如果该剧获奖,乙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差旅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按照 %比例分配给乙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等活动时,甲方应邀请乙方参加,差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与本合同的关系 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相关法规,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若此时甲方尚未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报酬,则此授权书并不代表甲方真正获得本合同授予之相关著作权,甲方不得使用剧本拍摄和发行影视剧,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拍摄,并按照本合同

第四章约定之报酬给予双倍赔偿。

第四章 报 酬

第九条 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报酬:

1. 甲方分四次支付稿酬(适用于电影);

2. 甲方分五次以上支付稿酬(适用于电视剧)

第十条 采取本合同

第十一条第1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____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

第一阶段初稿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40%),支付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完成

第二阶段修改工作,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30%) ,支付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20%),支付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一条 采取本合同

第十一条第2种方式支付的`:

1.稿酬总额为:人民币 元(B:);

2.电视剧每集: 元;

3.稿酬支付方式为: ●双方签定合同____日内,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10%); ●乙方完成

第一阶段工作,提交全剧故事大纲和人物设计,甲方认可以后,要求支付一期稿酬 元整(10%); 乙方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提交分集故事大纲,甲方认可后,支付二期稿酬 元整;(15%); ●乙方

第三阶段工作分 次结算,每次提交正式对白剧本(剧情时长不少于45分钟) 集,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 %) 次共计 整(60%); ●乙方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提交剧本修改定稿,甲方认可后,支付稿酬 元整;(5%)。

第十二条 纳税 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报酬,均为税后报酬。甲方应为乙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五章 剧本交付与认可

第十三条 剧本交付:

1.交付剧本规格: (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

2.交付确认: 剧本发到指定邮箱后,甲方应回复确认函件,若一周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甲方已经收到,以乙方电子邮件发件箱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剧本认可:

1.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一周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剧本;

2.双方对剧本最后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以相互诚信协商确定;

3.可以上级审查机关的通过,如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审查小组的意见;

4.可以剧本参赛征文获奖的标准认定;

5.可以通过邀请 位双方认可的影视剧本专家组织论证会,以客观标准评定。

第十五条 剧本修改:

1.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一个工作的阶段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合理意见,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通过后,方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2.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改动过大,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交付时间: 双方商定的创作日程为:

第一阶段工作,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一期稿酬后____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每次提交剧本均在收到上一期稿酬后____日内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在甲方支付三期稿酬后____日内完成。

第六章 保密

第十七条 剧本内容保密: 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期间所获知的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

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自书面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生效。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

第二十、二十一条之情况);

3.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若乙方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乙方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已经支付报酬的剧本或半成品及相关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编剧进行进一步创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提交创作成果后,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修改意见,并且未能在乙方提交创作成果两周内支付相关稿酬,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收的款项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创作的剧本或半成品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 前期费用: 有关为写作剧本要求深入生活采访的费用及前期创作必需资料的购买费用,经双方商定,由 方承担,支付费用 元。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或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特别约定:

1.若甲方根据乙方剧本拍摄完成之电视剧的实际集数,超出本合同约定集数。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每集剧本单价,按照实际集数补充支付乙方超出部分稿酬,方视为支付完全部稿酬;

2.对于甲方由该剧的衍生产品,乙方将主张一定比例的分成 %;

3.影片在超出授权外地区和国家发行收入,乙方将获得 %的利润分成;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时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剧本委托开发合同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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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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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转让和分包

3.1 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1 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 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1)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2)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 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 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 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 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1 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 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1 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共17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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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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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有关建筑市场劳务承包管理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x小区安居工程(两栋小区安居高层)

2、工程概况:约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3、年日进场(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4、承包形式:劳务合同,土建劳务用工。

二、承包内容:

1、主体泥作工程:砖砌体砌筑,砂浆试件制作,内外装饰,地面(包括公共部地砖,二次结构构造柱门窗过梁的浇筑)。屋面及散水等所有土建泥作项目(含泥水作业所有机具,搅拌机、砂浆机、手推车、铁铲、灰桶、尺方等一切用品)。

2、砌体工程:该工程的室内外填充墙砌筑及女儿墙零星砌筑施工等。

3、室内抹灰:墙面抹灰(含钢材网安装拉毛等),门窗安装后的塞口抹灰等。

4、楼地面工程:阳台、厨房主、卫生间、室内及裙房(公用走道、楼梯间等)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公用部分装修的封面及地面砖、洞口补洞及抹灰(不包括外墙涂料、装饰、保温层),两栋补贴两个磨儿机。

5、各项工种施工完结,人走场清,负责所有楼层清理工作,扫地出门达到交房标准。

三、工程承包标准:

该工程中所有承包范围实行包干制:元/㎡(以建筑面积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由乙方配合甲方结算,最后以甲、乙双方的结算数据为准,原则上不产生计时工。如因特殊原因经甲方提前认可,计工按元/工日,小工按元/工日结算)。

四、按建筑面积如下分项目支付工程月进度款:

1、砌体工程:元/㎡

2、内抹灰:元/㎡

3、抹灰:元/㎡

4、地坪:元/㎡

5、公用部分及屋面:元/㎡

6、散水:元/㎡

五、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每日完成工程量的85%进度款,在每月30日前计量,在次月15日以内支付工程量的85%,整体工程初验合格支付工程款95%,余款二个月内付清。

六、保证金:乙方自愿签约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20万。

七、保证金退还:乙方在结构砖体完工后退还50%,余款在内抹灰完工后全部退还。

八、甲方责任:.

1、甲方确保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砖工进场砌砖,否则退还保证金20万元正,并补乙方违约金6万元整。

2、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工程款准时到位。

3、甲方提供乙方住宿、食堂、办公室、职工需用水和电。

4、甲方确保乙方施工需周转材料、及施工机械、提升机、机械操作工和指挥工根据设备情况由甲方配备,乙方不承担费用。

九、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甲方项目经理、有关管理人员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罚款自行负责,并进行教育,严重者退出工地。

2、乙方对甲方的技术要求,图纸交底等须无条件的认真执行,严格交底要求和规范施工。

3、乙方对罚款:安全员、质检员提出的安全质量问题须无条件服从及时整改返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返工所需工料自行负责。

4、乙方承担自己现场机具维修。

5、乙方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合理组织员工,安排好生产。

6、主体施工时,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分别现场项目管理人员1名、施工放线人员1名。

7、库房管理、生活区、后勤、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证现场达标,获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8、乙方必须专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事故伍仟元以下由乙方负责,伍仟元以上,除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正常赔偿,甲方80%,乙方负责20%。

9、乙方必须做好水电、门窗、暖通、电梯等一次补烂配合工作。

10、乙方自行负责开水、热水,提供必要的清凉解暑药品和急救外用药品。

11、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劳保制 服等由乙方负责。

12、工地所需灯具、电线、插板、灯泡等用品由乙方负责。

十、质量要求及相应处罚:

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强制性规范条文进行施工。

2、现浇结构工程,严禁出现孔洞现象,出现一次每处罚款200元人民币,支模过程巾发生乱锯材料,发现每次罚款100-200元,并负责整改达到质量要求。

3、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市合格结构工程。

4、工程竣工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通知。一次验收通不过罚款1000元,两次验收通不过罚款3000元,三次验收通不过算乙方违约。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劳动促裁庭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图纸设计变更原因,造成建筑面积内的造价不超过1000元,不另行增减其工程单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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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3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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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 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 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3.3 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第六章 劳务

34.1 劳力及工作人员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力及人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工作人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其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按排好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 承包商的外籍劳务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按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的募、交通和食宿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劳务费用。

(a)承包人所雇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承包人应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在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承包人的代理人或其雇用的其它外籍专业人员在合同期间内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经批准的其它访问专家也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但逗留期限较短。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务的部门签订劳务供应协议或分包合同,协议副本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其省级政府的法律规定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34.7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据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8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4.9 摈葬

当承包人的外国雇员或外国雇员的家属可能逝世于中国时,应为其葬礼的运输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承包人亦应对当地的雇用人员的葬礼尽可能根据本地习规的要求作出安排。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告

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送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其格式和时间间隔由工程师预先规定,报告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告。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5.3 安全和健康记录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并在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健康和安全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病房、治疗室及救护车设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为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作出必要的安排。

35.5 疾病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现场的施工人员遭害虫、鼠类和其他害虫的袭扰,以减少对他们健康损害的危险。承包人应为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疟疾的发生,并采取步骤防止污水积存。承包人应遵守当地卫生机构的规定,每年至少一次,或按工程师指令,为工地中的房屋喷洒被批准使用的杀虫剂。承包人应提醒其人员注意不要被血吸虫及野生动物伤害。

35.6 传染病

万一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35.7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工程师。

36.1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国内外材料运至工地现场。除根据第36.6款(b)和(c)款外,承包人可选择资源国,但在尽可能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

(b)按工程师要求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和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6.2 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 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

(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 未规定的检验费用

如果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

(b)(在如上所述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

(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设备的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末按合同规定满足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 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可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力;

(b)根据上述条款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主。

36.6 业主可能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

(a)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报的价格选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

(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

(b)如果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的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包括了一份题为“由业主提供的要求使用的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要求使用的“),承包人将:

(1)按规定在合同中纳入这些合适的要求使用的材料;

(2)由业主按合同要求对上述将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的时性及材料的适合性等予以保证和保护:

(3)被免除对要求使用的材料进行试验的责任及合同第36.1至36.5、37.l至3.4款规定的必要的协助,这些事项将由业主承担;及

(4)将由业主及时按指定的地点把要求使用的材料装上运输车辆,承包人不担费用。但承包人将承担将该材料运入工地现场、卸车、储存、用于工程及自接收之日起的保险。

(c)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人采购货物或材料的来源提出的任何其它要求,不合同中规定与否或在履约阶段提出,都应按第59款一指定分包人的形式办理。

37.1 操作的检查

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出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人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 检查和检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据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检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 检查和检验的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工程师安排的检查、检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检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验。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工程师未参加检验,其应认为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正确的。

37.4 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准备,或者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师可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的检验费用,应由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 独立检验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第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工程师的助手,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前的工程检查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盖,承包人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除非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检验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复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复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启盖、开孔、穿孔、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除和运走

工程师应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运走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支付,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

(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39.2 承包人履约时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内),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工程师在与承包人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第七章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问,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

(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规定的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

(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的应加入到合同价中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84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的时间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款的(a)、(b)、(c)或(d)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内未得到此项准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l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作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第八章 开工及延期

41.1 工作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

(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

(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规定,或按承包人在给工程师或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说明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施工。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得到额外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由于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了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使用工地外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作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中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vii一临时工作用地需求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作用地范围可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准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业主的任何延误、防碍或阻碍,或

(e)其他不屑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的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生时,包人有权延迟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作的竣工期限,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4.2 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工程师及抄报业主,及

(b)在提出给工程师通知后28/天或其他经工程师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向工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 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44,1(b)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 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情况外,任何工程无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聚,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对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承包人须征得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47.1 误期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的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违约罚金(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完工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违约罚金。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 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接收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接收证以后出现的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违约罚金的数额应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违约罚金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8.1 工程接收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合格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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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动产一般财产赠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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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乙方。

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可以继受为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乙方受赠不动产后,应负扶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予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但书的约定。

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合同: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合同时,不得将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根据

第二条所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使用权。 乙方可不支付

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标示:

(1)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面积:______平方米

(2)建筑物 本造房屋二层 面积:一楼_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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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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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 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 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 “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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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动产一般财产赠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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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____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赠与标的物:_____________

第二条赠与标的物的用途

乙方接受赠与_____________后,乙方不得将受赠的出售、出租、外借或挪作他用,并应委任管理员妥善保管赠与标的物且费用自负。

第三条赠与标的物的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标的物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合同的撤销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受赠标的物或未履行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甲方有权撤销此赠与合同。

第五条其他规定

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应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其所受赠的标的物。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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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担保协议一般保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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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 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  %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担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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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销商协议一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经销商,全文共 4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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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特约经销商):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授权经销

.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以下称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成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

.2 尽管有上述授权,但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将其产品出售给销售区域内的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名单及其不时的修改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向销售区域内的甲方主要客户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自行出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3 乙方的经销权不是独占和排他的。甲方仍保留权利,自行决定授权其它的销售商在该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但甲方出售给其它乙方的货品价格不低于甲方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在当时出售给乙方的货品价格单上的价格。

.4 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因此,乙方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等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作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2.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产品的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指定产品。

2.2 销售区域指附件一所列的甲方指定的行政区域。

2.3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努力发展分销渠道,并最终使其销售网络覆盖销售区域内所有到达区镇一级的主要分销通路。

2.4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分销渠道没有被充分地覆盖及发展,甲方有权将部分地区移出其销售范围。

2.5 乙方同意只能在销售区域内发展分销网络,进行分销活动。除非有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任何第三方购买甲方的产品,或向注册地址或者主要经营地址位于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甲方的产品,或向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出口甲方的产品。一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按照甲方指令采取补救措施,甲方亦有权即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书。

2.6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随时增加或撤除或变换任何或全部甲方的产品、区域或分销渠道以符合甲方在中国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对消费者的利益。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 经常不懈地作出努力与甲方在销售区域中可能提出的任何销售计划取得协调。

3.2 保持甲方产品的存货数量不低于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以便有效率及无延误地向销售区域提供服务。

3.3 负责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所在市范围内的客户的订单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乙方所在市范围外客户的订单必须在48小时内交货。

3.4 按照甲方合理要求格式及次数向甲方提交存货清单及销售报告,乙方应确保各类报表的准确性。

3.5 负责做好所有甲方产品及宣传品在区域内商店、商场、超市及其他各种卖场的陈列工作。

3.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或仿冒甲方产品的侵权商品,或其它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合约,并采取法律行动,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的投资、人力资源

4. 乙方的开办费用及基本日常开支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使用的办公桌椅、文具、文件柜、电话、传真、空调的购置费用、差旅费、仓储费、运输费、局部促销费及市场费用。

4.2 乙方必须聘请专职的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服务,其细况如下_________。

4.3 乙方的销售经理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委任担任,乙方投资人、主要负责人、经理及副经理或主任不允许兼任销售经理。

4.4 乙方的雇佣标准为甲方所接受的最有经验的售货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下乙方的各项责任所需销售人员及行政人员的数目。这些人员应有的资历,他们的职能及工作均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参与这些销售人员的面试、挑选与调动。

4.5 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6 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奖励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的增长,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奖励金。

4.7 甲方通过授权的代理机构负责挑选、培训、考核、制定奖励计划予商场促销人员及分销人员。

4.8 甲方同意由甲方授权的代理机构支付商场促销员及分销人员的奖金、工资与福利。

4.9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参与所有乙方人员调动。

4. 0 鉴于乙方提供上文的各项服务,甲方同意作出最大努力向乙方的销售人员提供适当的培训,如果乙方需要此种培训。

4. 上述乙方人员(除商场促销员外)均指专职从事甲方产品推广、销售和服务的人员,即4.2条表中所列的人员。

5.供应价格及转售价格

5.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之附件六所载列的产品及其价格供应产品给乙方。该价格包含了产品运达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和相应的增值税。

5.2 乙方同意依照甲方的建议转售价格转售产品。

5.3 甲方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产品供应价格和转售价格。

6.流动资金与付款

6. 乙方承诺对销售甲方的产品投入足够的流动资金。

6.2 乙方订购甲方产品须以人民币付款。乙方承诺按照甲方不时书面通知的_________公司付款政策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

6.3 如果乙方不按上述甲方付款政策按时还款,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按照乙方的任何订单交货,不再接受乙方的任何订单,直至乙方将所有欠款足额付清为止。超过付款期30日仍未付款,乙方须承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滞纳金。

7.市场支持及业务指导

7. 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所有广告及促销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广告或促销活动。否则,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所有关于甲方公司及产品的广告宣传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有必要进行有关这方面的宣传或特别促销,应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乙方同意就甲方要求提供业务资料以作广告宣传计划。有关费用事项须经双方同意。

7.3 甲方同意根据销售需要拨出一笔商场促销费(主要是商店的活动)协助乙方促进销售。乙方需定期拟出方案及所需承担的费用,待甲方书面审批后能进行。

7.4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人员提供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市场竞争力及服务水平。乙方须尽最大的努力来发展及保持_________之三最:

( )最广的铺点

(2)最佳的陈列

(3)最好的客户服务

7.5 甲乙双方同意,本条所涉及的所有授权同意、审批及批准,以及甲方对协议书期间任何市场促销费用的认可和确认必须由甲方销售区域总监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签字或加盖甲方公司公章方为有效,除此以外,任何甲方的销售人员或其他人员作出的有关市场促销费用的承诺和认可,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8.交货

8. 甲方将负责安排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乙方。一切交付以后的运输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2 在产品由甲方公司仓库运往乙方指定收货地点的途中所发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3 甲方产品在指定地点经双方授权人员检验并盖章确认后视为交付完毕。乙方应在送货单客户栏处加盖与乙方公司名称完全一致的乙方公章或者收货专用章,关于乙方收货确认的详细规定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七。乙方对产品数量和质量的任何异议应记录于送货单之送货方联。

8.4 甲方的产品一经交货给乙方之后,产品的所有权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责任的全部风险(由产品本身质量造成的损失除外)转移至乙方。

9.乙方的收益回报

9. 乙方每年所得的奖励,包括从甲方所得的奖励返利,应投资回本协议书项下的甲方产品经销业务,以扩大乙方作为甲方经销商的运作实力。

0.协议书保密及完整性

0. 乙方在此同意为甲方的所有资料(包括本协议书以及相关文件)严格保守秘密,并且除了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书规定下的各项责任外,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上述资料。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时,乙方必须立即无延误地、无条件地将乙方所拥有的属于甲方的全部图表、蓝图、财务报告、说明书、客户信息及销售资料等所有文件材料归还给甲方。如乙方违反本条之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前述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书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持续有效,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0.2 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之附件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书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期限及终止

.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不续约的决定,本协议书有效期将自动延续一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有权经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书,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当任何一方发生破产、无偿债能力、或在其他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须终止营业时,本协议书须提前终止或取消。

.3 当一方违反本协议书,并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的违约通知之后三十天内未能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提前终止本协议书。

.4 不论是期满不续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书,乙方均应立即将与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并立即与甲方结算货款及费用。

.5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停止营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将乙方未售出但仍适于销售的产品取回,以冲抵乙方欠款,但甲方应列出取回产品清单,以便双方核算取回产品金额。

2.违约责任

2.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约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

3.知识产权

3. 本协议书的订立和履行不视为甲方同意和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和甲方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任何商标、商号、标志或者特有产品装潢。

3.2 如根据甲方的判断,乙方所使用的商标或商号(不论是否使用中文)会对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标、商号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与之类似,容易产生混淆不清,则一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该等商标或商号。

3.3 乙方应就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标、商号专用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通知甲方。

4.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就债权债务达成明确的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下的该方任何权利及义务作出转让。

5.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有任何未尽事宜及本协议书所产生的所有争议须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之间的任何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和管辖。

6.修改

对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

7.附件

本协议书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乙方销售区域

附件二销售支持

附件三销售返利

附件四覆盖和分销奖励

附件五进销存报告奖励

附件六价格单

附件七收货确认政策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将基于本协议书不时制订、修改并书面通知乙方关于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政策、方案和类似规定。该等文件经乙方签收后,应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8.文本

本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书以一式两份,每方各持正本一份。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乙方应向甲方交验经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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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和解协议书一般琐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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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身份证号:

____年_月__日(农历_月__)事件起因······事后,乙方及其家属诚心向甲方赔礼道歉,并自愿、积极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甲方鉴于乙方的诚意和悔过表现,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在自愿、合法合理、友好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万元(大写:),该赔偿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除上述损失外,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精神抚慰金万元(大写:),该赔偿于甲方向公安机关撤销控告后或法院判决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日后,如甲方由于乙方本案的伤害所引发的病变或后遗症等,经鉴定确为该伤害所至的,该病变或后遗症等所引发的费用或后果,继续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鉴于乙方事后能够及时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属于有悔过表现,甲方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并向有关机关出具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撤案申请书和书面谅解书。

第五条乙方支付上述赔偿款给甲方后,甲方亦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双方就此事一次性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一份交相关机关留存备案,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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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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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7.1 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 “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 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1)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2)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3)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1)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2)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 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1)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2)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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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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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16.1 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 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1 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1 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1 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 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 “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叛乱、革命、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暴动、骚乱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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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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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5、施工作业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且对甲方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赔偿。返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

6.7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业主方和甲方提供的工作面及工作量组织人力物力,必须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内容,如未完成延误甲方制定的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安全责任

9.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4乙方人员进场后,应遵纪守法,遵守总包方(甲方)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不允许有打架、斗殴、酗酒、盗窃、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装整齐,

9.5乙方人员不得在小区学校等地方随意走动,如发现对甲方造成的企业影响甲方有权给予相对应的经济处罚。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用量超出施工图纸用量的部分,按市场聚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

11、劳务费的结算方式

11.1第一个月,甲方可根据乙方劳务人员数量,垫支相应量的生活费,第二个月可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30%,逐月累计,甲方所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及时下发到工人,如发现有未发放到位情况,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现场发放。

11.2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涉及质保问题的,工程结束后付款至80%,试运营三个月,无工程问题时付至95%,扣质保金5%;运行一年无任何问题退还5%质保金;未涉及质保问题的,工程结束后付款至80%,试运营三个月,无工程问题时付全款。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算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

13、环境和文物保护: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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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借调合同一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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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模板 借调合同【范本】 甲方因工作需要,须借用乙方的员工__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用期间甲方可根据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费_________元。

(二)借用期间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教育。可根据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现,决定将丙方退回乙方,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严重违规违纪,甲方可随时将其退回乙方,且不属违约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用期间乙方应负责对丙方进行管理、教育和违纪处理,并按月向丙方支付税前工资______元,乙方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同时,为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二)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将丙方撤回,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调期间丙方继续享有乙方员工的各项保险、福利待遇,且承诺不向乙方提出辞职请求。

(二)借调期间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各种安排,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其商业秘密。

(三)借调期间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出辞职请求,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向乙方提出,并承担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乙方可按本协议第3条第2项约定将丙方撤回,同时为甲方推荐替补人员。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协议期满前____日,双方均无提出终止合同的意向,则本协议自行延续一个周期。否则,期限届满,协议即行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____日期:____日期:____日期:

4.借调期间,如遇工资调整,甲方按工资调整政策对丙方予以评定,符合条件,甲方应予升级,待借调合同期满后,丙方回甲方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5.借调期间,由甲方为丙方提供住房。

6.借调期间,乙方应按月(按年度)和甲方支付__________借调职工管理费,作为丙方的保险基金。

五、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奖惩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协商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调合同一般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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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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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 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 3、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 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39;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签名或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名或盖章)

证人:________(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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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一般员工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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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X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X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X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X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X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X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X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X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X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X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X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X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X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X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X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X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X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X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X。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       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 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X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          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        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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