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样本_合同范本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
第i部分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 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50万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 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第部分 招标程序
1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 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 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 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3.1.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 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 2人 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 1人
招标代理机构: 3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 组长 :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理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 技术组 5-7人(单数)
主机设备: 7人/专业
聘请专家 4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辅机设备: 5人/专业
聘请专家 2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 商务组 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 2-3人
招标人 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 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 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 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 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3.5.1 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 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 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 初评
3.11.4 祥评
3.11.4.1 技术评标
3.11.4.2 商务评标
3.11.5 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3.13.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3.15.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份)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 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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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文件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保密规章和制度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_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它事项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页4]_合同范本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5.2.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
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
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
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
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
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
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
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井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
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
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
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
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
共6页,当前第4页123456
篇3: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在建信息变更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
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
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
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账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
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
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
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
(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
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4: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_合同范本
编号: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年月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1.为兴建(项目名称)工程,(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年月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年月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年月日时在(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第二章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
(3)工期和质量要求: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
(2)资金来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预审时,可进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部门的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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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文件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确保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
1、乙方给甲方挖掘基础、回填等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调配,不能无顾延误甲方的施工进度。
3、乙方必须保证挖机、机械状态良好,确保施工顺利。
4、乙方在开挖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能酒后开车,开挖前必须确保地下、地上设备安全,如因野蛮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按小时付给乙方费用,每小时人民币 元,油料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修理费,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建设方付给甲方工程款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运输费,决不托欠乙方。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之时自动失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页3]_合同范本
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
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
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
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
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 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核备。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
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
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3.5.1 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
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 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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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离职文件
辞职申请表
编号: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二、离职类别:
1、辞职□ 辞退□
2、离职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申请离职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及物品移交情况:
1、移交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接人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四、部门经理意见
1、同意□ 不同意□
2、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人力资源部意见
1、同意□ 不同意□
2、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总经理批准
1、批准□ 不批准□
2、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正式离职时间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七、其他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职手续清单
(备注:以下信息完成在□打“√”,没有打×)
一、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二、离职种类
辞职□ 辞退□
三、本部门交接
1、工作交接□ □
2、书刊、资料□ □
3、生产工具□ □
4、E-MAIL地址删除□ □
5、电脑交接□ □
6、电脑密码解除□ □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四、财务部门交接
1、暂借款、欠款□ □
2、未报销单据、发票等□ □
3、印签、印章、支票□ □
4、银行卡、密码□ □
5、与财务相关数据交接□ □
6、保险柜锁匙、密码等□ □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五、人事行政部门交接
1、员工手册□ □
2、胸卡□ □
3、厂服□ □
4、钥匙□ □
5、通讯/交通设备□ □
6、体检单□ □
7、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确认上述手续完成,解除与______________公司聘用关系:
离职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确认上述手续完成,解除与员工聘用关系:生效日期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七、保存期限
保存至该员工离职后两年。
人事行政科长签字: 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备注:
1、离职员工必须到各部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经本部门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审核方可生效。
2、辞职、终止合同(协议)员工由本人到人事科领取此表后逐一办理离职手续,开除员工必须由各部门文员陪同开除员工到人事课领取表单后监督办理手续,办完后警卫监督办理其他手续直至离职。
3、离职人员在上述各部门办完离职手续后,最后将清单交人事科,由人事科呈副总经理/人事行政科长核准并入档。
4、当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事给予其相关离职证明。
5、以上请相关人员如实填写,有作弊行为者已经查实从重处罚。
篇8: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
六、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篇9:项目批复文件
xx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变更港南沙港区三期项目投资主体的请示》(粤发改交通 []2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港集装箱运输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顺利实施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同意将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单位由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的其他各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3155号)内容执行。
三、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x年6月30日
篇10:第6条 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 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 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6.3.1《借款协议》;
6.3.2《担保协议》;
6.3.3《放款凭证》;
6.3.4《债权转让协议》;
6.3.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 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7 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6.8 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篇1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_合同范本
第I部分总则
1.0.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50万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篇12:公司文件保密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13: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_合同范本
第i部分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 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50万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 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第部分 招标程序
1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 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 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 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3.1.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 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 2人 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 1人
招标代理机构: 3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 组长 :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理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 技术组 5-7人(单数)
主机设备: 7人/专业
聘请专家 4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辅机设备: 5人/专业
聘请专家 2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 商务组 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 2-3人
招标人 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 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 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 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 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3.5.1 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 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 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 初评
3.11.4 祥评
3.11.4.1 技术评标
3.11.4.2 商务评标
3.11.5 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3.13.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3.15.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份)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 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 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
篇1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_合同范本
第Ⅱ部分招标程序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
(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3.1招标组织机构
3.1.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3一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l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商务组3一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资格预审
3.5.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井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初评
3.11.4祥评
3.11.4.1技术评标
3.11.4.2商务评标
3.11.5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定标
3.13.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顺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
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3.15合同生效
3.15.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篇15:高速网络环境下的分布式大型文件分发系统中调度子系统的设计与实_开题报告_网
高速网络环境下的分布式大型文件分发系统中调度子系统的设计与实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计算和生产,以及人们生活,娱乐对于高速网络环境下大规模的数据分发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基于c/s模型的分发方法,如http,ftp等服务,由于其固有的限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服务器端的带宽和计算能力瓶颈问题;现有的基于p2p模型的各种数据分发方法,则存在着性能不好,可靠性差,安全性差等诸多严重的问题,难以胜任真实的,严肃的科学研究实践.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设计了一套全新的,基于p2p模型的,用于高速网络环境中分发大型文件的分布式文件分发系统.这套系统希望能够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来消除现有p2p系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汲取c/s模型和p2p模型中的优点,并能够胜任较大规模的数据分发任务的需要.
调度的好坏是决定一个系统能否有效地运转的重要因素.对于我们正在设计的这套系统来说,其调度子系统不仅需要合理地处理来自本地的各种调度请求,还需要与网络上的其他节点配合,以期在整个网络的全局范围内,达到最佳的执行效率;通过有效而合理地安排任务执行和请求的先后次序,调度子系统不仅要在本地达到充分利用网络带宽和磁盘高速缓存等资源,而且,以全局的观点看,它还需要实现整个网络范围内的负载平衡和故障转移,在保证数据正确传输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缩短整体的响应时间,以期提高传输效率,并合理地利用网络带宽和计算资源.
正确地设计调度子系统需要对现有的基于单处理器,多处理器,numa等不同体系结构下的调度器进行深入的了解,以及对于前人在这一方面研究成果的深入理解和认识.除此之外,需要建立一系列可实现的评估模型,以便让计算机能够有效地完成调度任务.
调度算法中可能会涉及一些np-完全问题,因此,调度器的实现中很可能会不可避免地选择一些折衷的算法以给出这些问题的近似解.如何在这些近似的算法中选出最合理的那些,同样需要设计正确的评估模型,并进行试验和论证.
二、注意要点:
系统整体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性能,可伸缩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在设计中予以体现.
建立并选取可能的评估模型,对于系统的执行给出合理的论证,并确保选定的评估模型的可实现性和正确性.
作为系统的核心部件,调度子系统的实现必须正确.调度子系统在设计时,同时实现对应的单元测试代码,并使用这些代码对调度子系统进行压力测试.
使用c++语言进行开发.为了保证系统整体的可移植性,这部分的实现必须完全符合c++98以及posix等相关规范.
系统的编码过程必须规范,通过合理地使用版本控制,确保软件的质量.
总结测试数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三、时间安排:(-02-10 – -05-30)
2.10---3.25 阅读相关文献,设计系统的整体架构,编写架构文档并实现初步的原型.(占全部时间的大约40%)
3.26---4.27 精细的原型实现,这一阶段调度子系统和其他子系统的每日构建和联调应能够正确通过.(占全部时间的大约30%)
4.28---5.19 系统的稳定化和测试,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阶段,整个系统的每日构建和联调必须能够正确通过.(占全部时间的大约20%)
5.20---5.30 总结毕业设计中出现过的问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这一阶段,整个系统应能够正确运行.(占全部时间的大约10%)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6: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_合同范本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第Ⅴ部分附则
1.0.1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Zop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17:防水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防水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说明
1.1 招标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工程名称:一期工程
1.3 开发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 设计单位: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北京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一标段)
北京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
1.6 总承包单位:北京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第一标段)
中关村建设集团 (第二标段)
1.7 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1.8 结构形式:框、剪
1.9 招标材料:SBS防水材料
第二条、 招标内容
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下列文件,并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公章。
2.1 开标一览表
2.2 投标分项报价单
2.3 货物清单:注明货物主要部件品牌、产地、型号
2.4 承诺书:包含产品质量、技术和售后服务承诺、能否提供履约保函的承诺书
2.5 经销商经销证明、代理商代理授权证明
2.6 投标单位资审表
2.7 招标货物各型号检测报告(具有国家指定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2.8 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功能要求偏离表
2.9 近二年工程业绩表:投标品牌产品业绩、投标单位代理投标品牌产品业绩
2.10 投标单位资信
① 公司简介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④ 企业资质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⑥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担保书复印件
⑦ ISO9002体系认证及环保认证复印件
⑧ 生产设备状况:注明设备产地、数量、已使用年限等
⑨ 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⑩ 资信等级证书
第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投标单位应该对本工程及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细致的理解。对招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有不清之处或者认为应提供条件而招标文件中未反映到的货物有关技术性能,应在投标书中提出建议,供招标单位改进或研究参考。若发现问题,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咨询。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单位,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投标总则
4.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企业信誉好、资金充足、合同履约率高等基本特点。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应为同类产品的先进产品,交付的货物必须注明生产厂地、出厂时间、技术参数、设备标准等级等。
4.2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指定的设计院无偿提供设计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4.3 投标单位明确以下各项内容
① 付款方式:由招标单位根据不同项目拟订适用的付款方式。
② 材料供货及进场日期: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③ 保修期:自北京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竣工之日起计 5 年。
④ 运输方式:由投标单位负责,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到交付地点后负责卸货。
⑤ 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⑥ 合同签约方式: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或两家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4.4 投标文件
①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其准确、完整、负责、严密性。所有不完整的或文件不全的投标书将被作为废标。
② 全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至招标单位,过期视作放弃投标。
③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应由其签署。全部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④ 全部招标文件必须以密封信封形式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信封的封面上写明:
招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货物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4.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允许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文件作一般性的说明或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的内容。
4.6 投标文件法定文字为中文;投标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度量衡单位使用公制单位。
4 .7 投标人必须知道,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将不被考虑;
4.7.1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的;
4.7.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4.7.3 投标书逾期送达;
4.7.4 在未经授权之前,擅自涂改招标文件原文;
4.7.5 未按本须知提供所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4.7.6 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4.7.7 未按规定持原件或证件不全的。
4 .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8.1 自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120天;
4.8.2 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此类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延期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如有)。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
4 .9 投标文件的变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合同条款的任何变动及条款偏离都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4 .10 开标
4.10.1 本招标项目将于20__年 月 日上午9时30分在以下地点开标: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4.10.2 在有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工作证)并签名报到已证明其出席。每位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人员最多不超过2名。
4.10.3 除了对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的密封、标志、备制是否符合本须知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4.10.4 招标人将准备开标记录。
第五条、 评标
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验证、产品质量、报价、售后服务内容、供货周期、
付款方式等内容,选定中标单位。
第六条、 中标
招标单位根据最后的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须作任何解释,投标书不再退还。
第七条、 签订合同
7.1 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7.3 中标单位的货物签约单价不得高于投标单价。
7.4 合同签约方式:建设单位拥有全权决定以下任一签约方式并无须对投标单位作出任何解释。
7.4.1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中的其中一家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7.4.2 由一期工程第一、二标段的两个总承包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已写明的合同条款及中标单价等相关内容签定供货合同。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由工程部编写)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材料及设备采购买卖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北京一期工程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标 的 物:
签约时间: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邮 政 编 码:
篇1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书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兹授权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负责在中国境内处理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各种证件的变更等一切事宜,直至变更结束后为止(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授权人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固定)(移动)
授权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
篇19:文件打字、影印、印刷装订合约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文件打字(以中文、日文、英文为主),经双方协议如下:
一、合约有效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规格:甲方交付乙方打字之文件格式、标题、字体,除甲方有特殊规格之要求外,每页(a4横式)不得少于三十行。
三、价格:乙方须按议定单价(详如附件议价单)计价,不得任意片面调整价格。
四、文件:乙方须按照甲方交稿时所约定之时间内,完成打字交件,并经甲方校对,如有错误,应由乙方负责实时改正。乙方如有延误交件情事,甲方得以书面定期促请乙方改善、如乙方逾期仍未改善,甲方得解除本合约。
五、收件时由乙方出示签认验收单,载明交件时间、张数、规格、金额(单价、总额),乙方完成打字经核校无误后,由经办员核对验收签字,请款时签让验收单与发票并附,凭以核对。
六、交件地点: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开立当月份发票向甲方请款,甲方于次月25日将款项汇入乙方所指定之银行帐户。
八、罚责:乙方应按照议定之价格请款,若有超逾应付款项,经甲方发现时,乙方除应予更正外,且愿处以该笔溢请款项之壹百倍罚款。
九、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所委托之打字文稿内容,应负保密之法律责任,非经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揭露。
十、本合约所涉及之文件,其智能财产权或有关权利属甲方所有,乙方完成打字经甲方验收后,应将该有关文件,一并返还甲方,不得私自留存。
十一、违约: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任一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之约定时,他方得解除本合约,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
十二、关于本合约所生之争议,双方同意以_________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三、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议价单 名称:文件打字、影印、印刷装订等 单位:新台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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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项 目 │ 规 格 │数量│单位│单价│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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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4 │1 │页 │90 │ │
│ │打字费: ├─────────┼──┼──┼──┤ │
│ │ │b4 │1 │页 │120 │中、英、日│
│ │文稿 ├─────────┼──┼──┼──┤ │
│ 文 │ │a3 │1 │页 │150 │文。含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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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_合同范本
第ⅴ部分 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 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zop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 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