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我,一个农民的女儿。总褪不去泥土的气息。小说,我情有独钟,喜欢看农村题材的。我喜欢他的土,喜欢他的庸,喜欢他的俗。余华的小说《活着》便是我较喜欢的一篇。
小说《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在别人看来是苦熬的一生,而他自己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小说《活着》能让自己清醒,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平静,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净化。福贵的一生是动荡和苦难的一生;福贵的一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想来,活着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感受周围环境给予你的一切,各种滋味。今天的我们也有太多的福贵。记得我一位高中同学她父亲是盲人,母亲是聋哑人,全家唯一的劳动力是比她大了五岁的姐姐。小时候她穿得最破,都是姐姐退下的。吃的最差,别的同学除了饭,还有咸菜。她常常除了饭,只有盐。但她却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一位。除了天生丽质以外,她总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别人看来她总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快活。而找不到半点苦涩的迹象。二十多年后我们同学相聚,她来了,她带着笑容,带着热情来了;她已是我们村里的小学老师。可这些年里她相继失去了父母,早几年她的姐姐、姐夫在一次干完农活乘坐拖拉机返家的途中翻车,坠落溪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留下一个小侄女。不幸,坎坷;她没有被生活压弯腰,岁月的艰难,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沧桑。哦,我的同学,一位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同学,是一位挑战命运的强者,是一位战胜命运的智者。因为永不放弃,路在她的脚下越走越宽。现在侄女已工作,女儿已上高中。
人活着,就应该这样。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将发生什么。但只要勇敢而坚强地活着,无论下一秒发生什么,你都能够从容地面对。所以,在很多人的眼中重要的是目前。而今。眼下。
今天。是个多么现实的定义啊。看得见今天,抓得住今天,经历着今天。热情奔放的为今天而活着。将小说《活着》主人公福贵的思想灵魂下载一段,粘贴到自己的潜意识“文件”中。需要时调用潜意识“文件”,会使自己净化一次,明白一次。高兴是一天,不高兴也是一天。为什么我们不高高兴兴过每一天呢?用色彩来装扮自己的人生,使自己的人生艳丽多姿,光彩照人。
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人的一生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措折;也总会降临称心如意的;人的一生,就是这样轮回。需实实在在面对,遇上困难,不要抱怨,不言放弃,跨过了这道嵌便是一马平川。多多地去体会幸福感受。有人说:“苦中寻乐”;有人还说:“一家不知一家事”;还有人说:“好死不如赖活”。是啊,活着本身就是一份了不起的财富。好好地拥有。守好,管好自己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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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
篇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篇3:高中《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老王要学“文明人”,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派,他变着方儿的挑儿媳妇的毛病,他没有空儿的时候,便叫女儿替他办,总之是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的,有时候还吃不饱。丈夫在城外做工,十天半月回来一趟,本应该没有什么事,不能打骂小媳妇,也没有什么理由呀。可是,小王经不起老王和二妞的挑拨,结果每一次都要毒打自己的媳妇。小媳妇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受了冤枉却没有人来帮忙,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曾关心过自己。更何况,柳家大院里的人都认为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无奈呀,小媳妇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在房梁上吊死去了。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篇4:分手信读后感
人世间有一见钟情吗,有的,我确信这点,但前提是女孩长得最够漂亮而男的长的足够帅,这样,他们才有资本去相信我喜欢他的时候他也会是喜欢我的,但是长相平平的人要怎么办呢,也许就需要时间了,但谁又会花这时间在一个长相平平的人身上呢,谁知道呢,天知道。也许上帝是公平的,但是也许不是事事看来都公平,只是在你的一生结束的时候,你从头看到尾发现是得失平衡归一的。
看了电影分手信,还没看完,但突然就对于一见钟情有了自己的见解,电影上的一见钟情太多了,让人看了感觉美丽动人,最重要的是一见钟情能让你感觉爱情的存在和神秘力量的伟大,但在实际情况中,一见钟情又有多少呢。在大街上走一走你会注意什么人,帅哥美女对不对,起码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志向远大品位高洁的可以活在他自己的世界我不予讨论,但对于平庸的我们,能在芸芸众生中找到我们的一见钟情吗?首先我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他出现了我们会注意到他吗,难道我们真的要用一生去等那个让我们一见动心的人,而那个人有会对你动心吗?即使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心底又会有种种顾及,矜持会显得我们没有那么的轻率。
两情相悦一拍即合,应该相信还是不相信呢,我只是平庸的不能在平庸的俗人啦,会被偶像剧的唯美爱情吸引,会幻想,会相信,但也会回到现实中努力的活着,希望活的幸福,在肯定与否定中不断的挣扎也许就是人生,也许我们就是在矛盾与解决矛盾中过完这一生的。
也许会一辈子都是个幻想,但让我们相信一见钟情吧,相信我们平庸的人的一见钟情,跟着感觉走,过完随心所欲的一生!
也许活在电影里的人没有好下场,但是我依然活在电影了。昨天听大熊说他一个人的生活,说习惯了什么都可以的,说一个人是可以去电影院看电影的,我也想试试,不用约上朋友,即使那样在电影结束时会有一点尴尬,但我还是想试一试,也许未来的一年是真正的一个人……希望我会爱上自己!
篇5: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篇6: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篇7:《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如果你不了解林徽因,而你想了解,不推荐你看这本书;
如果你了解林徽因,不推荐你看这本书;
如果你想摘录几句零碎的人生感悟,如果你想在微博上发几条人生感悟,那么推荐你看这本书。
很少看书看到想要扔书的地步,很不幸,这本中招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林徽因传”四个字传递给读者的信息是,本书旨在客观地描写林徽因的生平并可能穿插着作者的些许感悟和评价。
虽然书名写着“林徽因传”,但却完全没有按照传记应有的逻辑和严谨纪实来叙事,关于林徽因的生平只是草草带过,更多的是借林徽因的事迹来抒发作者的人生感悟。 纪实性是传记的基本要求,大家都知道,我想本书不宜称作“林徽因传”。此书只是拿林徽因来吸引的读者眼球。
百度如此介绍本书:作者用清澈的文字、诗意的笔法、全面详实的资料,生动地展现了林徽因的传奇一生。尽管作者的笔触较为华丽,但是内容冗长,段落之间没有逻辑连接,虽然以“散文”为名,但没有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韵味,只是作者用华丽辞藻堆砌而成的揣测和意淫,华而不实,实在让人难以下咽。书名哗众取宠,内容华而不实。正如网上所传:林徽因是一个被成功包装的人。字里行间都能显示出白落梅想要抒发一种对超凡脱俗的气质的追求和敬仰,但是她还是不能避开世俗,跟随着前人的脂粉俗气,对林徽因大加褒奖和赞颂,说是奉林徽因为女神也不为过;作者又喜爱重复小词小调来说一些玄乎飘渺的大道理,还不断地用华丽的辞藻堆砌空洞的感悟,导致文章缺少内涵,缺乏深刻。
从本书中作者的笔触可以看出作者是向往优美的事物的,但是也许作者本身没有真正地经历过,涅槃过,沉浮过,所以没有办法写出有真性情、引人共鸣的文字,相反却只是一纸浮夸。
篇8:《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书是多姿多彩的,从书里得到的不只是道理,有时还会难题,当然也会给许多我们丰富多彩的知识,还有那书中的奥秘。
从《安妮日记》中我看到安妮在密室里痛苦的生活。在密室里,他们惊险的举动,生怕被警察知道。我知道密室里是极其枯燥和烦闷的。从日记上看,那里的密室没有阳光、没有快乐,恐惧而折磨着他们。他们以坚持不懈的
精神到他们生命最后一刻,这一点我非常赞赏他们。所有的自由再那里一切都淡化了。
我明白了战争带来了痛苦和死亡,他们希望的是和平、幸福地生活。这种历史、战争、种族的迫害。安妮却是以日记的方式写出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谴责了毫无人性的种族的歧视。她对情感的渴望,是战争带给人民的灾难。她善于思考任何问题,敢于深刻分析自己,正视自己的缺点,提升自己的品格。还有日记一直陪伴着她,把她的心里话写出来。让我知道安妮的精神很可贵。
战争这个词很可怕。因为战争可以死去数百万无辜的老百姓,这就是最可怕的灾难。在我们这个年代,上海很和平,但是别的国家有可能在战争。而可恶的子弹还在伤害无辜的人。
篇9: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读过很多散文,我最心仪的,是林清玄先生的。
最早读过林先生的“菩提系列”,那时就被林先生的清新淡雅的文风,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参悟深深地吸引了。最近,我又特地购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本书是从林清玄这位多产的中国台湾作家数百万字的作品中,遴选出的二十余万字的散文精华,是沙海中淘出的金子,令人百看不厌。过后,许多片段泊在记忆中,不时地熠熠闪光。对这本书,我更是爱不释手,常置于桌边案头,不时拿来欣赏。
林先生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香茗,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林先生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散文是唯美的,淡淡地道来,慢慢地述说,绝少雕饰,犹如“清水出芙蓉”;而他的故事也是很平民的,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这些是文章,初读自是清新异常,再品更是心开意解。他的文字每每读后都会让我们的内心充满宁静与关爱。文如其人,没有高雅的品味和水晶般纯净的心,怎能写出美得沁入人心的文章?
一向很喜欢中国台湾作家,不是被中国台湾二字吸引,也不是隔着一道深深浅浅的中国台湾海峡所使的一种好奇与敬慕,只是觉得他们的铅墨字下有一种平易近人的力量,即为反省。
光之四书,收于林清玄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这四篇文章分别是是借光线来反省人性的沦陷,城市的进步所致人对自然感知力的退步,对于自然的漠视,第四篇是对阳光的忽略。主体是人与太阳所代表的自然,以人为,和谐社会,中国台湾的作家大多有这良知,能够对人有所关怀,私以为这才是作家之本。
光之色先是例举了塞尚的苹果色彩的不同。而后是在阳光下,所有的事物自有它的颜色,当阳光隐去,在黑暗里,事物全失去了颜色。”想想,人在阳光的照耀下,到底还是保持着本色,黑暗里本色失去,一只苹果可以蓝,可以七彩,人还有什么不可为呢?阳光本色的失落是现代人最可悲的一种,许多人不知道在阳光下,稻子可以绿成如何,天可以蓝到什么程度,玫瑰花可以红到透明,那是因为过去在阳光下工作的占人类的大部分,现在变成小部分了,即使是在有光的日子,推窗究竟看的是什么颜色呢?我常在都市热闹的街路上散步,有时走过长长的一条路,找不到一根小草,有时一年看不到一只蝴蝶;这时我终于知道:我们心里的小草有时候是黑的,而在繁屋的每一面窗中,埋藏了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
“我们心里的小草有时候是黑的,而在繁屋的每一面窗中,埋藏了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
这是全文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认为最精彩的一句。我是这样理解的,这个社会在进步各种表层上所显示的迹象的特征都在说明这个社会亦或是民族正在进步,朝着一个他们所认为的理想的目标行进着,可能不得以实现,但现实是行进着就好。光鲜亮丽的表面很好看,大家也很高兴,但是掩藏在surface下的景色呢,我想不会是大堡礁,是灰暗的破落的珊瑚虫残骸,是的我说的是人们日渐缺少的作为一种生物的感知自然的能力与想法,除了呼吸之外,自然教会人们的太少太少,少得可怜。“无数苍白没有血色的蝴蝶。”蝴蝶,轻的,小的,翩翩然的。任何人对于蝴蝶的印象无非是这些,活力。这是指人吧我想,苍白没有血色,人怎么可以这样呢,但现实确实如此没有什么可以申辩的。林清玄大致上便是如此的一人,只想充实人,从内而至外。只是想让蝴蝶恢复亮丽与血色而已,他选择了铅墨这条路,执意行走到底,义无反顾。
可悲可叹可怜可敬。
作家有很多,从古至今可以说一大把,供不应求。有良知的也有,林清玄的散文大气,秀丽,内有蕴含,挺好的。
篇10: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半月前跟朋友约定一起读李开复的新书《向死而生》,之所以有了这个想法,一为找到一位可以畅快分享读后感的书友,二为给自己勇气翻开这本书,三为督促自己不断的阅读。
这本书买回来已经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去看,因为一直没有找到读它的勇气和状态。这就不得不要说一说另外一本书《此生未完成》,当时读完《此生未完成》让我心情压抑了几天,所以对于此类书必须用最好的状态我才能一直读下去。因为于娟的书是依据于日记后期整理而成,所以全书更多的是从发现生病到离开人世的一种记录,表达的更多的是对生的执着和对过往的反思。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我的身体也出了问题,所以对于身体健康的担忧和对过往生活习惯的反思很是感同身受。读完《此生未完成》之后,它督促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特别注重身体的调理和生活习惯的调整。
但是当我认真读了之后,才发现两本书是大大不同的,有人评论说这是李开复的又一本心灵鸡汤,但我更觉这是劫后余生之后他送给他自己的一本未来规划。最初看的时候是有些失望的,因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更希望的是能从这本书中再次找到那种感同身受,好让自己再次调整作息,再次重视自己的身体;我更希望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他与病魔作斗争的经验和方法。但是在这本书中都没有,所以我甚至以为自己花钱买这本书不值。但是当我坚持把整本书看完,才发现这本书想表达的正是它的书名---向死而生,既然战胜了病魔,就没有必要再纠结于死,如何过好生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觉得李开复一直都是一个天之骄子,是一个备受上天宠爱的人。有人说他都得了癌症,还能称之被上天宠爱?我觉得正是上天宠爱才让他早早发现自己的癌症,才让他更加注重自己的身体,从而有可能活的更久。有多少人死在突发疾病上,一点改过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偶尔的疾病是身体给我们的信号,我们要感谢这些信息,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健康!!
记得李开复有一本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这也是他的人生目标。在生病前他一直坚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最大化影响力”、“世界因我而不同”,生病之后他才发现:人生难得,能把自己做好就很不容易了!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一个认识自己,包容自己,让自己更美好的一个过程吗?
最后借书中的一段话送给自己和所有看到这段话的人-------“不论身处何处,从事何种工作,身份地位高低,只要每天都有进步、有成长,不必改变别人,只要做事问心无愧、对人真诚平等,这就足够了。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如此,世界就会更美好,不必等待任何救世主开拯救。”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篇11: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书中记录了一群顽皮又可爱的孩子在校园里发生的一幕幕趣事,林晓琪下课忘记了小便,结果上课就小在了裤子上。刘东总是趁你不注意,偷偷往你的领子里赛纸条,然后纸条就在领子里飘呀飘。马儿帅当了守门员,在场上兴奋的又喊又叫,他哪里是在守门?简直比攻门的队员还要冲在前面……看吧,书中类似这样搞笑的事情还有很多,这些都是吸引根根的焦点呦。淘气包看淘气包,比比谁更淘气哈!
每次根根看校园题材的小说,都看得非常投入。一本书几乎是一气呵成,这本《戴小桥全传》也不例外。一个中午的时间,只听见根根在房间里边看边笑。我凑过去问他笑啥?人家说超级搞笑,还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自己和同学们的身影!并把看完的书递到我手中,让我也好好读一读。
在这本书中,我竟然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戴小桥的妈妈是一个典型的唠叨型妈妈,在生活中、在学习上都不忘时刻唠叨戴小桥。看着书中这位唠叨妈妈,对比着自己在生活中的表现,简直是如出一辙啊!我在心中暗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做一个淡定的妈妈,少说话、多观察、勤思考。
嘿嘿,没想到一本书让母子俩从不同角度分别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读书使人进步,说的是不是就是这个理儿呢?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没想到根根竟然从书柜里拿出《废话演说家汪小中》这本书看了起来。我告诉根根,这就叫温故而知新。根根笑着点点头,自己感慨到,一个中午读了两本书,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少呢!
篇12: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一棵树有一棵树的姿态,一朵云有一朵云的姿态,教育也应该有教育的姿态!从教16个年头的我,常常思考,我们的教育到底应该以怎样的姿态站立?近段时间,用心阅读了于漪老师的《教育的姿态》,好像看见了标杆,明确了方向,释然了许久以来的困惑。
首先,我认为教育要有水的的姿态。水,是生命之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处可见,是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但是,水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是我们最需要的东西。教育也是,是我们必不可少又无处不在的所需,如果维持生命离不开水,那让生命有尊严有质量的存在,就离不开教育!古人云:“水唯能下方成海,山不矜高自及天。”以水的姿态做教育,要能适应任何环境,就像水一样包容万物。至柔之中又有至刚、至净、宽容大气的胸襟和气度。
而且,书中于漪老师在谈及课堂教学时,经常说“课要上得一清如水”;谈到教师的知识储备,她曾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先要有一桶水”,后来又把“一桶水”发展为“长流水”;在谈到教育的功能时,她非常喜欢用“滴灌”这个词,“滴灌学生的心灵”,“滴灌学生的智性和德性”,类似的话,在她的文章里也好,演讲中也好,总是经常出现的,也还离不开一个“水”字。于漪老师的教育思想、语文思想,假如方之于物,什么才是最合适的呢?想来想去,其实还就是这个“水”字。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于漪老师的名字里也有“水”;漪者,波纹也,风生而水起,水动而波兴,感天地之气息,动于中而形于外,遂至荡漾迭推,绵延广被。
水是至纯的,真正的教育就应该如水,纯粹洁净,远离污染,拒绝添加剂。唯其如水,方能涓涓滴滴,润泽心灵;惟其如水,方能载歌载舞,使粗糙的石头变变得温润美丽。在我看来,于漪老师的教育观,其实说到底就两个字,一个就是“爱”,一个就是“人”,合在一起就是“仁者爱人”。(摘自网络,稍有改动)
其次,我认为教育还应该有山的姿态。“尊重每个生命的价值,促进每个生命的良性发展,这是教育的重要使命!”这也是每个老师所应该坚守的理念。“琢玉性惟坚,孜孜以成华。”当我们以山的姿态巍然屹立,琢玉日久,相信也必能浸染玉的温润平和,成熟而不轻浮,沉静而睿智。有内涵的教育也应该是一座山,每个教育者都应以丰厚的山间营养,润泽美玉,用如山的爱,如山的步伐,实践着任重如山的教育事业,并以思考者的姿态屹立,信道守诚!
再者,我认为教育更应该有根的姿态。在“寻找教师之根”一节中于老指出“回顾教育历史,常有这样的图景浮现眼前:一群身无分文的知识分子,器宇轩昂地屹立于天地间,悲天悯人,为苍生造福,令人感动。这是由于他们身上有那么一股志气、意气与豪气。历史启示今天,肩负重任的现代教师,理应从传统中汲取精华,锻造自己的精、气、神。”我认为,凝聚彰显在教师身上的这股志气、意气与豪气,汲取传承于传统文化中锻造出的精、气、神就是教育的根!当我们的教育以及我们每个从事教育的为师者都以如根的姿态和执着深深向生命纵深处伸展,那么教育之树茁壮繁茂自是必然。
德国哲学家、德国最重要的存在主义哲学家之一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一书曾说“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那么,就让我们怀着对树的崇敬与对云的向往叩问自己:我们是在这样的境界中从事教育工作吗?怎样才能使我们也能诗意地栖居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的心灵也具有树的扎实深厚与云的轻盈灵动吗?我们的生命也像那棵树一样生长在厚实深沉的教育沃土之中吗?我们的灵魂也像那朵云一样生长在澄澈明净而高远的碧空中吗?我们的教育到底应该以怎样的姿态站立?
感谢《教育的姿态》一书带给我的启迪和意义!
篇13: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得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得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得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得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得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篇14: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读了>一书,细心品味作者的教育理念,是我对未来的教育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教育的伟大使命是使人们从无知走向成熟。作者书中用精辟的语言勾画了二十一世纪教育理想的灿烂和辉煌,使人们对未来的教育充满信心。
文章中作者从我心中的理想学校开始,用远大的教育理念深入探寻未来教育理想和理想的教育。教育是一种理想的事业,它是指向未来的。教育借助于理想才能使人类对教育的至高无上的追求变为现实,才能使教育由“此岸世界”跃升至“彼岸世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充分把握处于未来社会中心的教育走向,洞悉未来教育发展的特点,才能使教育得以健康、有序、高效的发展,才能使中国的教育改革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教育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教育。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追求卓越的精神是我们永恒的主题。没有理想的教育不可能在教育活动中洋溢着激情、诗意,也不可能有优质的教育。为了未来的教育,我们必须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但是,光靠满腔的热情和远大的理想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门更应该认真思考,什么是教育?教育为了什么?《我的教育理想》一书从各个角度,运用了平实而有哲理的语言讨论了“教育”这个课题。《我的教育理想》一书有十五个论题,分上、中、下三篇。
上篇是从超越现实的理想层面,对教育的主要载体或承担者所作的应然性追究,包括理想的学校、理想的教师、理想的校长、理想的学生、理想的父母等五个论题,这实质上体现了作者的“教育理想观”。相信无论是教师、校长、学生还是父母看了,都会有所启发。中篇是从教育政策的层面,对目前中国教育领域中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在宏观上的探索,旨在为教育的决策提供理论参照,这集中体现了作者试图将教育理想转化为实践或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接轨的愿望,是教育理想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教育理想的理性探求。下篇则从教育预测的层面对未来中国教育发展的走势及发展前景的展望,其中既体现了作者对中国未来教育发展所充盈着的热情与信心,也体现了作者对中国教育改革进程中所存在的一些缺弊的忧思,展现了作者在把握整个教育的时间序列与空间联系基础上的“教育百年观”。
通读全书,我们认为它有如下几个明显特点:
第一,教育理想与教育现实相结合。
第二,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实践性与科学性、整体性与开放性的统一。再次又切入对中国德育改革与创新的关注,提出了中国道德教育目标、内容、方法、体制等创新的具有较强实践价值的具体构想。
第三,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
第四,教育热情与教育沉思相结合。
此外,《理想》一书的文风也清新自然,不落俗套。作为以史见长的学者,作者不追求目前学术界较为流行的思辩、玄论之风,文笔自然朴实,既无玄而又玄的自我陶醉式的所谓阐释、推究,又无艰涩难懂、半生不熟的古文式语句,更无洋腔洋调,读来令人平白生趣,津津有味。读者可以比较轻松地理清作者的思路、把握其基本思想和观点。而这一点,确实是学术理论界应大力提倡的。 我深信:教育的理想会奏响新世纪中华民族的英雄乐章,理想的教育会开创新世纪中国文明的灿烂辉煌!
篇15: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篇16: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山居岁月》,读了这本书,我引发了一阵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主人公山姆逆向思考,在获得父母的同意下,带着最简单的野外生工具,离开了纽约这个大都市,回到曾祖父荒废的克斯奇山农场,尝试独立的野外生活,在几年后,家人因为不放心他,于是来到森林里和他一起住在了森林里。
相信许多小孩都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但仅仅只是念头。也许有的孩子真独自走出过家门,不过,他们只是离家那么一两个小时,或去网吧、车站、公园等地方。最实际的问题是:离家后如何生存?找什么工作?住在哪儿?吃什么?一般来说,离家出走的孩子都是跑了再说,不会考虑太多。但无论如何,大多数出走的孩子一般都想往大城市生活吧。在我看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小山姆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坚强的意志力来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挖掘,虽然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但我们女孩子要想拥有独立自强的性格,就得学学小山姆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这更证明了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敢于面对困难等男孩成长必须具有的能力是多么的重要。
读完了着本书,我感慨万千,想到小山姆自己烧东西吃的时候,真是有些可笑,想到小山姆与动物决斗时,那场面真是触动人心,想到小山姆与家人团聚时,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幸福快乐……虽然我已读完此书,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他的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篇17: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元旦前的一个星期天,我有幸读了一本《成语故事》。书中那绝妙的故事有时会把我惹得捧腹大笑,有时又使我热泪盈眶。其中让我感到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就是《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
《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讲的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王齐宣王特别喜欢听吹竽,但是他又特别的爱讲排场。齐宣王每次听吹竽时,都喜欢叫300名吹竽手一起吹。那才吹奏的气势壮观,演奏的声音十分优美动听。这300名吹竽手都经常有丰厚的俸禄。有一个南郭先生本来自己不会吹竽,而他又想得到很高的俸禄,于是他就混到这些吹竽行家中。南郭先生就这样混日子。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了。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不喜欢合奏,只喜欢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他怕露出马脚,又没有什么良方妙策,只好趁别人不注意时偷偷溜走了。
《滥竽充数》这个成语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读完了更使人有感而发:一个领导或一个干部,对下面的情况不仔细检查,不分好坏,经常会给那一些不学无术的大骗子和一些投机取巧的人留下可乘之机。只要通过了实际工作,认认真真地进行了考察,就不会给那些不学无术的骗子和一些投机取巧的人留下一点儿可乘之机。这个成语故事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学习任何知识或技能,都要踏踏实实地学,学到一身真正的本领。如果在学习任何知识或技能时,你做了一点儿弄虚作假的事,就不会得到真本领,将会一无所获,一事无成。
篇18: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鸿门宴》这部小说是根据电影编写的。讲的自然是刘邦、项羽二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众所周知,两雄在鸿门的这一场宴会,是刘邦反败为胜的转折点。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转折点,刘邦才得以在后来统一天下,建立汉朝。
历史向来都是成王败寇,刘邦“胜了”,他成了一代明君,治国有道。我之所以要在“胜了”上面加引号,是因为刘邦只是表面上获得了楚汉相争的胜利,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一入鸿门宴,所有人都注定是失败者。
刘邦为何也是失败者?因为他变了。不管历如何,小说中的刘邦曾经是个重情重义的大哥大。他与萧何、樊哙等人南北征战,出生入死。他们经历过困难,经历过危险,共同有过胜利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狼狈。刘邦从来都没有摆出过架子,他信任所有的手下,绝不猜疑,他从不因失败去指责下属,把大家都当成了自己的兄弟。他和大家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从不在意所谓的君臣之礼;他与张良在月光下畅谈,探讨兵法,不眠不休。他绝不抛下兄弟们一人逃生,坚信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可是后来呢?他变得多疑,杀害了以前与自己患难与共的兄弟们,变得面目狰狞,双手沾满了鲜血。他的改变,说到底还是为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位,还是为了巩固稳定自己家的江山。在皇权面前,无亲情可言,更不用说是这连亲情都比不上的兄弟情义。
在刘邦的眼里,江山,只能是刘家的江山,而不能是大家的江山。光彩夺目的龙椅让他变得自私,挖掘出了他丑恶的那一面。为了让后代坐稳这把龙椅,为了让自己不用为江山担忧,他挥起了屠刀,砍向那一个个熟悉的身影,此时的龙椅,不仅是金色的,还是红色的,那上面沾满了血腥,沾满了欲望,沾满了无数贤臣良将的不甘与不解。刘邦已经失去了相信他人的能力,经历了鸿门宴上的猜度与算计,他早已无人可信,鸿门宴上的一幕幕场景,一点一点吞噬了他所有的信任,吞噬了他所有的善良。没错,他胜了,可这胜利却使他改变了,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改变了。
在他赴宴之前,虞姬曾问过他:“你知道这赴宴的代价吗?”他至死才明白,赴宴换来了无上的权力,而代价就是让他失去相信任何人的权力,陷入永远的梦魇之中,无法自拔。这不是他想要的结局,亦非其他人想要的结局,但为何结局会是如此?
若想爬上的地方,就必须踩着兄弟、亲人的身体,因为这是作为一个王者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篇19:《老虎哈雷》读后感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篇20:分手信读后感
离开,才是最好的爱。
我不太会讲故事,那么,无需来说剧情。从之前寒假开始看小说时起,就很推荐身边的人去看。昨天凌晨看完了电影,亦是希望大家去看。剧情很平淡,氛围很安静,最终还是觉得小说要比电影好看。文字的魅力总是最大的。那些演绎出的画面都是我在看小说时曾想到的,如此契合。这样,我不仅仅是一个读者或者观众了。
那是他们生命里最美好的两个星期,相识相爱。分离一年里写的那么多信,是沉沉的感情……911来得这么突然,不得不又让他们再分开久一些,两年。距离时间始终爱情的毒药。最后的来信是莎文娜的分手信,也像911如此突然。在最爱的那个人不在身边时,还会有人需要她,她会走向另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生活的心酸与苦楚,只有自己知道。后来重逢,彼此再如何深爱也不过如此。她很爱他,他很爱她。永远不会变的只是看到圆月时会很想念彼此。
Ill see you soon
最后只是一句Bye
想起剧情很心酸。寒假里睡前会看小说,那时总是会掉眼泪,这是小女生的作风了。是他们书信里的一些句子,一些事,让我很想念一个人……也很感动于他们的爱。很怕自己在看到那些时招惹到眼泪,但是也有情不自禁这回事。
小说最开始就写到这些。我看完了,我最终寻思到了爱的真义么?书中真义是“离开,才是最好的爱。”那么,我呢?单纯的小时候,以为只要彼此很相爱就会永远在一起,以为一句“我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就会颠覆整个世界,以为那些我想的都会出现,以为……
可是事实呢?不管有多么伤,我依然相信爱情。相信有的人最终是要分离的,只是我愿意用我最年轻的时光和你在一起,我死掉的心就一直放在你这里。直到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我愿意消失在你的世界里,请你忘记我。执子之手,不惦念与子携老。祝你幸福。又何必给自己那些虚无的愿望让自己难过呢?
分手信是最感人的情书吧!我曾经又有多少次这个念头呢?写下的都是最真的句子……在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多留几封信仅供纪念与怀念吧!在留下来的时间里把想告诉你的都写下来,就不会留下突然的遗憾了。多么想努力奔向有你的未来,还是觉得很不现实。那就这样活在童话里吧!
亲爱的,我爱你。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