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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课书籍读书心得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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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关于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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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学会选择学会放弃》这本书。深有感触,以下是自己的一点小小感悟,学会怎样的选择和懂得怎样的放弃在我们人的一生中是何等的重要啊!当我们走过了童年的纯真、少年的快乐,在经历了多次的失败、打击、挫折、坎坷中渐渐长大、成熟,才发现很多事情不能过于强求,无论内心的感觉如何,坚持一定不要欺骗自己,要懂得放弃。人的一生,可供选择的东西并不多,而要放弃的东西却很多,“弃也是一种智慧”,放弃是智者面对生活的明智选择,只有懂得适时放弃的人,才会活得精彩。当然,放弃不是消极避世,而是另一种更实际更合理的追求。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无所谓绝对的赢,也无所谓绝对的输。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但在人生的道路上怎样生活和工作中是有所选择和放弃的。如果一生不懂得去选择也不懂得去放弃,那一辈子就永远也没有快乐,甚至会失去很多。

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做一个选择的时候,意味着需要放弃其他的观念、想法、物质、甚至生命。选择与放弃往往是同步的,选择的反面既是放弃。放下一粒种子,收获一棵大树;放下一处烦恼,收获一片清凉;放下一种偏见,收获一种幸福。当你放下足够的时候,生命也将收获一片蓝天。

圣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人降临的时候手是合拢的,似乎在说:“世界是我的。”当离开世界时手是张开的,仿佛在说:“瞧那,我什么都没有带走。”其实,人生就是一连串选择与放弃的过程,有取就有舍,有舍才有得。该放弃的就要放弃,不是没有恒心和勇气,而是选择进取的一种方式。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正如拿破仑·希尔所说的那样,你无法选择你的相貌,但是你可以选择你的心情;你无法选择生命的长度,但是你可以选择生命的宽度;你无法选择整个世界,但是你可以选择幸福快乐。只要你觉得你是幸福的,那么毫无疑问你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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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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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一窝蜂的冲出去玩,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同学在教室里。有的两个人聚在一起聊天;有的坐在座位上目光呆滞的望着窗外的山,窗外的云;还有的在桌肚里动来动去,不知道在搞什么鬼。但唯独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座位上做着全班同学都认为很无聊的事情——看书。她就是我们班的蔡敏仪同学。

记得有一次,我们刚刚上完数学课,周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道题,让我们课后去做。这道题太难了,我看不懂,就想到好友蔡敏仪,希望她能帮我。

此时此刻,她的双眼正死死地盯着她手里的一本书,我走过去,来到她的身旁,她居然没有发现。我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没有任何反应。我稍微用了一点力,她还是没有发觉。我实在忍无可忍,用力地打了她一下,她才慢吞吞地问:“什么事啊?”

“我想请教一道题。”

这时,她的脸倒是转过来了,但是,她的那双眼睛还是紧紧地盯着书看,好像被磁铁吸住了,无法动弹一样。我对她大喊了一声,她的魂才被我召唤回来。

我的印象中,蔡敏仪除了上课外,她时时刻刻都在读书。课间读书,吃完午饭,立即读书,同学们午休了,她还在读书。我想:“在家里,她应该也会疯狂的看书吧!”

正因为蔡敏仪爱读书,我记得似乎从她爱上了读书的那一天开始,作文水平就直线上升,语文成绩也像爬楼梯似的,步步高升,真替她高兴。

读书不仅给她带来乐趣,还给她带来了一个个好成绩,这就是我们班名副其实的小书迷——蔡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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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字》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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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你或许会觉得一篇述说着活生生的人变成一个甲虫的小说是如此的虚幻,甚至是不可思议的,这种不现实的事情也会为某些人所鄙视,就犹如有些人不喜欢看魔幻片,动漫片一样,但是诸如此类的作者又为为什么把这些不现实的作品创造出来呢?

笔可以让我们构造出无数的可能,完美的世界并不存在,生活中的缺陷,也就是我们的追求,只能靠我们的幻想,而我们所认为的不现实其实是现实的前奏,因此,我会热衷于不现实的事物,但是同时承认现实。

变形记,一个支撑着家庭生活的忙碌男人,突然一天早上醒来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甲虫,而且还是像一张床般巨大,结果却出意料的简单,后来他的家人远离,甚至嫌弃他,还觉得他会破坏她们的生活,家人的生活比以前差了很多,但是她们永远不会想起以前主人公的辛苦以及他的付出,最终,她们选择抛弃他,寻找更美好的生活,甲虫死了……

你一定会觉得她们很无情,但是,我认为倘若生活中真有这么一件事,我们大众必定会抛弃他,甲虫就是甲虫,动物就是动物,就算我们知道它的灵魂是一个人,但是,我们就是本性的排斥,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该得到责怪,这就是现实,而卡夫卡只是用了不现实的事件来表现现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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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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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放学回家我最乐意做的事情就是读书了,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很多的知识。

同学们,你们知道鳄鱼在吞食食物的时候为什么要流眼泪吗?是因为伤心?还是假装慈悲?其实都不是,原来鳄鱼的肾脏已经退化了,它每天要喝进大量的海水,里面有大量的盐分,鳄鱼的眼眶里有个分泌眼泪的小囊,它就是专门处理盐分的加工厂,这个小囊能把多余的盐集中起来,然后借助眼泪排泄到体外,所以鳄鱼流眼泪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并不是它要假装慈悲,所以人们都说鳄鱼的眼泪是假的。

还有乌龟为什么会长寿?蜜蜂的舞蹈有什么含义?老花镜为什么能看清字?手机是怎么传递声音的?卫星怎么知道我们的位置?……太多太多的知识需要我去书的海洋里探索。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带我走进自然,走进历史,走进科学,认识这多姿多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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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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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曾挑灯夜读金庸武侠,那时见识还短,书生意气,只知侠义不懂人生、爱恨情仇。如今因了北大醉侠一席话,重读《天龙八部》,感慨良多。

岂知朱颜终薄命

“这些刀头上拼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我不是说放牧么?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如此寻常百姓,平淡生活,也是奢望。谁让萧峰是个大英雄呢,这个英雄注定是个悲剧。纵深江湖,达济天下。真爱之下,竟错杀阿朱。从此萧峰再无二心,萧郎是畸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大悲大喜,转眼成空

虚竹一家,二十四年分离,相见不相识,日日思念挂怀。一日得见,父母天伦,虚竹还来不及享受,父母顷刻惨亡。二娘保全情郎,玄慈担当。方丈对二娘一句,痴人,我已双目含泪。而二娘从当年美貌端庄却痴痴狂狂做了第二大恶人,有夫不能认,其中之苦无人能知。可却对情郎说,我不苦我不苦,你有苦说不出才是真苦。我泪滂沱。当日铸成大错,情非得已,可如此命运,造物弄人。

浮云生死此身何惧

萧峰是大英雄,一生多舛。悲剧人生造就英雄本色,盖世武功,大仁大义。雁门关一役,堪破生死,舍身取义,荡气回肠。以己之死,成全百姓安康,侠之大也。金庸老先生,力道深厚,不甘如此,阿紫殉情,英雄美人,自古已然。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问沙沙,天龙八部,女眷甚多,你最爱哪一个。王语嫣啊,神仙姐姐。我不甘,那康敏呢。他嘿然一笑,老了。是啊,世间男子只爱那温婉少女,谁会爱一个孀妇做梦中情人。可我还是黯然,硬是喜欢那心狠手辣,工于心计的康敏。段正淳身边嫔妃三千,又有美女无数甘心为他销魂,为什么一日得空,还去看他的小康,这女子,断然不是一般。姿色超然,柔媚入骨。就算什么长老,什么德高望重,都在小康面前成了大色鬼。世间男人多滥情,我只知道,康敏却只在乎自己在乎的。况且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心思缜密,工于计量,不在男子之下。只是世间之人,无人不怨,有情皆孽。死也死了,我却最爱,咬那段郎的肉,也只有小康,让人拍手。哪怕她三十五六,也曾年少。

却试问,几时把痴心断

游坦之,铁头人,阿紫给他无数折磨冷眼,最后死也不欠他,挖掉眼珠还他。可这游坦之一直爱着阿紫,甚过自己的生命。其实我知道,看书的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铁头人。你可以打他骂他轻蔑他疏远他不爱他,可是他还会爱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是即便身边有这样的人我们也不珍惜,并不是我们心狠,阿紫心狠吗,她的心都给了姐夫。即便你知道这样的人一直在,又能如何,你爱不上他。如此说来,这爱多诡异,多吊诡,让世间的痴男怨女即使做了冤魂野鬼也堪不破。

推荐你读金庸,一读再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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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草房子读书心得体会_读草房子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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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一所用茅草搭成的麻油地小学,长长的一排,井然有序。它带着我们走进了真、善、美相结合的阅读世界中,让我们认识了勇敢顽强的桑桑,活泼可爱的秃鹤,还有和蔼可亲的秦奶奶。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所以从小就有一个特权:拥有校长室的钥匙,可以随意打开校长室的门,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甚至还可以拿几本好书回去,偷偷借给同学们看,一起分享阅读的快乐。因此,桑桑满富经纶,知书达理。可开心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不久,桑桑患上了病,住进了医院。但他从不流泪,从不害怕,而是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努力地拿起书来继续读着,那稚嫩的脸上仍露出愉快的笑容,他那乐观的心态深深地感染了我,因为这是灾难中的力量!秃鹤的头十分滑稽,光溜溜的,在阳光下还闪着金光哩!你看,像不像“金刚头”啊?但秃鹤从未因此而感到自愧,而将这“金刚头”当成宝贝一样,showeachother呢!所以,乐观的他显得尤其活泼可爱。秦奶奶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位童心未泯的老奶奶,她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总是用无私的爱点染着我们,使我温暖无比。

《草房子》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满满的都是爱,大大小小的,串串连成的,一丝丝,一缕缕,凝聚成了满满的爱。我深信,有爱就会有奇迹!无论前方多么坎坷,多么崎岖,我们都能坦然地去面对,勇敢地去克服。因为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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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高中生飘小说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2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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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了理智的父亲,过惯了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了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郝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郝思嘉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郝思嘉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郝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了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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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心得体会35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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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钓鱼的启示》令我收获了许多,也使我想了很多,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抵制诱惑只是个简单的道理,但是实践起来却很难。

《钓鱼的启示》这篇课文写了作者11岁那年和父亲出去钓鱼的事情。作者因为在没有到开放捕捞鲈鱼前钓到了一条鲜美的大鲈鱼,而和父亲在“放”与“不放”中做出了艰难的抉择,最终作者放了那条大鲈鱼,实现了一个人在面对“诱惑”所做的正确决定。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相似的事情。有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的手机响了,可能是一个重要电话吧,老师没有继续讲课,而是马上出去接电话。老师刚走,教室里就沸腾起来。有的同学赶紧说起了闲话;有的同学跑出座位又蹦又跳;还有的同学自已做起了小动作。这时候,坐我前面的同学回过头来,笑着想跟我说话,我一下子愣住了,心里想:如果我跟她说话,老师不仅不会发现,还会让我不无聊,如果我不跟她说话,就会真诚地面对老师,做一个真正的好孩子。想到这里,我决定不跟她说话,我这样的态度让她很无趣,于是她转过了身,没有跟我说话。我轻松的笑了,道德果真是一个简单的是与非的问题呀!

“诱惑”无处不在,道德是检验我们面对“诱惑”最有力的标杆,一个正确的决定会让我们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克服最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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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萤窗小语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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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刘墉,是因为他的朴实无华,更因为他的文字给人读后的无限深思……

假期,读了刘墉的《萤窗小语》,这是他的早期作品。他善于以小见大,从生活的繁琐点滴中悟出人生的各种真谛,深入浅出,又耐人寻味。一个个亲切真实的小故事,普通的就好像路上的小石子,一经过先生细腻睿智的解析就展示出它蕴涵的人生智慧和生活哲理了。

《玉兰花》是文集中不太起眼的一篇文章。作者刘墉的绘画班中,有位学生每次上课总要带许多,玉兰花分给同学,所以一到星期四就变得馨香满室。他曾经好奇地问这位学生:“你哪里来的这么多玉兰花啊?”“我从家里树上摘的。”每次去摘不是很麻烦吗?“他问。麻烦也值得。”她笑着说,“这是祖母教我们做的。每年到这个季节,我家的树上就开满了玉兰花,朋友来访,总是一进门就赞不绝口,说是浓郁极了,可是我们整天接近,反倒久而不觉其香。有一天,祖母突然对大家宣布:以后每个人出去,只要树上有玉兰,就摘一些送朋友‘当时大家都反对地说: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可是祖母说:花总是要谢的,自己有的太多,反不觉得芬芳,何不拿去送给没有花的人,让我们庭院的馨香散布在每个朋友的身旁呢?从此全家人就都这样做,它使我们结交了更多的朋友,树上的花朵似乎也开得比以前更繁盛了!学生的这番话,真是令刘墉感慨不已。有些东西我们拥有得过多,反而不感觉它的美好,何不将它分给那些需要的人呢?让我们小小庭院的芬芳,散播在每个人的身边;让我们狭窄的快乐,扩展到社会每个角落;让我们家中的炉火,温暖每颗寒冷的心:让我们阶前的灯,照亮每个夜归人的路;让我们从别人的笑脸上,看到自己的笑吧!

《迎向风雨》这篇文章,几个学生登山迷途丧生,而访问某位登山专家。其中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们在半山腰,突然遇到大雨,应该怎么办?“

登山专家说:”你应该向山顶走。“

”为什么不往山下跑?山顶风雨不是更大吗?“我怀疑地问。

”往山顶走,固然风雨可能更大,却不足以威胁你的生命。至于向山下跑,看来风雨小些,似乎比较安全,但却可能遇到爆发的山洪而被活活淹死。“登山专家严肃地说,”对于风雨,逃避它,你只有被卷入洪流;迎向它,你却能获得生存!“

除了登山,在人生的战场上,不也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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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詹天佑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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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一本小说化的家庭日记,记述了马奇太太家的四个小妇人人生中所经历的幸福、悲伤等,全书分成两部分来写。

第一部分中,本书的重要人物基本上都出场了,对四姐妹的性格也知晓得差不多了,梅格高贵但虚荣,向往奢侈的生活,在去安妮-莫法特家的两个星期里,与那些富裕人家的姑娘相处中,让梅格踏足了名利场,在这一章中,梅格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但幸运的是,由于从小接受了母亲马奇太太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梅格依然保持着那颗天真、单纯、善良的心,仍然是妹妹们心中的好榜样。接下来就是乔,可以看出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她,乔不喜欢姐姐那种做女孩该有的优雅,她总是十分坦率,拥有创造力,是个对写作非常有热情的女孩,但脾气有些急躁敢作敢为,正是以她的开朗热情的性格,结识了邻居劳伦斯先生以及他的孙子劳里;贝思性格内向,喜欢音乐,她的无私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心甘情愿为家庭做贡献,艾美优雅、坚强、乐观、喜欢绘画。这个家庭的四个小妇人个个都是艺术家。

第二部分中,主要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成年以后所经历的事情,由于工作、人生观不同,她们也有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与自己心爱的人度过余生。梅格虽然不能成为她曾朝思暮想的有钱人,却在最吸引她的家庭生活中学习、成长,乔不能如读者所希望的和劳里建立爱情关系,与巴尔教授结为终身伴侣,贝思因的了猩红热,生命短促,但却能坦然面对死亡,她得到了大家对她的爱;艾美在欧洲与劳里相遇,并互相爱上了对方,成为了一个能出资扶弱助贫并可以从事艺术工作的人。

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辞藻,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简单而又幸福的生活,能过简单的生活就是不简单。简单的词句,却诠释了人间最美好的真情—爱。

本书采用了顺叙的写作手法,使四姐妹的生活清晰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眼前,传输给读者的也是正能量。尽管四个小妇人也曾犯过错误、失败过、迷茫过,但母亲的循循善诱,父亲的悉心教导,都使她们豁然开朗,我们希望有与父母这样的爱,这是美好的亲情;乔与劳里没有像读者们想的那样如愿地在一起,却让我们知道不能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这是他们之间单纯的友谊。

简单的家庭琐事,四个女孩的成长点滴,演绎了一幕幕富有真情的瞬间,从女孩到母亲,她们迎来了化茧成蝶的美丽。书中还几次出现书信、诗歌,这传递着她们之间的爱。作者在结构上也是安排得十分巧妙,能依次把四姐妹的性格呈现在读者眼前,再围绕这些展开叙述,使这些人物形象鲜明的展现在读者眼前,最后迎来了收获季节,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以温馨美好结束。

正如本书译序所说:我们要过的生活其实十分简单,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自制在这里并非等于失去自我,而更是一种自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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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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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 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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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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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王者猎豹之所以将小豹赶出家门,是想让小豹在大自然的磨练中成长,以便它更好的适应环境。“空中霸王”雄鹰为了磨砺尖锐的利爪,忍痛扑向尖刺之中,在刺痛中让爪子尖利,刚硬,成为以后捕猎中重要的“杀手锏”。幼年的海龟,不安于现状,冒死冲向大海,在惊涛骇浪中,与捕食者进行着“生存还是死亡”的游戏。而最终是它成为了地球上长寿的物种之一。

在动物身上看到的生存法则,对于我们人类同样受用。不安于苟且,不知足于卑微的人才是一个成功的人。任何物种间都存在着竞争。只有不断的努力拼搏,才有可能击败对方。成为斗争中的胜利者。这个时代不需要“思想者”,需要“行动者”,中,因为在盲目空想与奋斗实干中,后者更能适应时代的变化,更能从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

由英国作家丹尼尔迪福着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们便可看见一个人与逆境顽强拼搏的故事。他也是当时鼓舞英国底层人民努力向上的小说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出生于1632年的约克城中。家境宽裕,体面。年轻的他喜欢冒险,航海。它立志成为一位船长,但这萌出的梦想被父亲制止了。因为他的两位哥哥一个战死沙场,一个不知所踪。导致他成了父亲唯一的宠爱。父亲希望儿子有一份安定,体面地职业。父亲的好言相劝并没有断了鲁滨逊的航海之梦,在朋友的介绍下,他成为了一名水手。但旅途并没有想象的愉快,几番航行让他险些丧命。但他没有丝毫退却,终于在一次航行中,由于暴风雨的侵袭,他们的船沉没了,全体船员无一幸免,只有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开始了与大自然的对抗。

鲁滨孙身处逆境之中,他并没有臣服于大自然的威慑之下。尽己所能,在缺食少水的情况下,忍受孤独、恐惧,击败了大自然,顽强地生活了二十八年。

书中的鲁滨孙不甘寂寞,敢于拼搏的勇气深深打动了我。能在二十八年的孤独与苦难中存活下来的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让我再次想起了那句话“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西点军校毕业生,现国际银行主席——奥姆斯特德说过“以顽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去迎接生活的各种挑战,才能免遭淘汰。”有些时候,拿出“置死地而后生”的勇气,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曾经有一个小伙子,他喜欢上了一位姑娘,一天,他向她求婚,但因为家境贫穷,被对方父母无情拒绝了,他们刻薄地对小伙子说:“滚远些,我们才不会把女儿嫁给以个穷光蛋”

这句话伤透了小伙子的心,但他却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有一天自己一定要成为有钱人。后来,生活越是穷苦,他对梦想的追求越是强烈。十六岁得他背着父母独自去了城里打工。

他的此行失败而回,一个月后他被父亲揪了回去。可小伙子一刻也没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在他回乡下的第二天夜里,他邮跑去了城里。来到了一个被多次拒绝的公司,终于感动了经理,被雇佣了。接到工作以后,他每天早出晚归,5点进入公司工作,无偿加班至11点。几年后公司决定重用这个员工时,他却毅然决然的辞退了工作,选择了自己创业。

看到这,你们肯定会为小伙子的举动感到不解,或是小伙子是不是傻了。的确,穷小伙想成为百万富翁简直是痴人说梦,异想天开!那么,如果我告诉你他在30岁时赚的100万美元;如果我告诉你他于43岁时开了美国最大的石油企业;如果我告诉你,他在53岁时公司年收入相当于全美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时。你还会认为这是痴人说梦话吗?没错,这个小伙子,这个曾经的穷光蛋,如今的世界首富就是以前名扬世界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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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小桔灯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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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带我到新华书店买书。在令人眼花缭乱的书中,我一眼就看到了《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于是,我飞快地把书拿下来,认真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伊万·安得列耶惟奇·克雷洛夫。他是德国寓言家、诗人、编辑和剧作家。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寓言故事名叫《乌鸦和母鸡》。这篇寓言故事主要讲了:19世纪初法国统帅拿破仑率大军入侵俄国,人们都惊慌失措地道别,动物们也道别了。一只母鸡对乌鸦说:"快走吧,乌鸦老弟。”可乌鸦就是不走,他想着等敌人来了,自己可以投靠敌人,这样就可以过上平安富足的生活。等到敌人攻城的时侯,发现粮食都被人们带走了。饿着肚子的士兵发现有只乌鸦,正好把他给吃了。就这样,乌鸦死掉。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明白了对敌人不能投靠,张开手臂欢迎他们,他们会杀死你的。我认为这只乌鸦是自讨苦吃,去投靠敌人他就是个叛徒。要我是那只乌鸦的话,我保证不会投靠别人当叛徒。因为如果你投靠别人当了叛徒,别人就不会相信你了,你就成了坏人。我讨厌这只乌鸦,讨厌他抛弃自己的伙伴投靠敌人。我一定不会做那只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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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述鲁滨逊漂流记的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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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生于1632年,他的爸爸是不莱梅人,在那娶了她妈妈,他妈妈姓鲁滨逊,所以她妈妈的名字就是鲁滨逊的姓,我印象最深的是P151页中的一段话“那天夜里,我的脑子像是一条大通道,数不清的往事在回忆中滚滚驰过,我被这些思想牢牢的缠住一段时间以后,终于认真的思索起来。

我既然在这座岛上这么多年,一直是处在真正的危险中,却在极度安全的氛围中走来走去,也许是一片山坡,一棵大树或者恰巧夜幕降临,我遭受食人者或者野人的手中”。

鲁滨逊的荒岛生活经历不但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还改造了荒岛,这种敢于与自然很自己挑战的精神给读者留下了没有一点认识的知识,我还要多读几遍,领悟其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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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张爱玲半生缘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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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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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武松打虎的读书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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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短篇小说,也可以说是唯一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它所讲述的是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故事。作为鲁迅的唯一爱情小说,却以涓生和子君他们爱情的破裂为结局,可以说是一个悲剧。

读着它,读出青春逝去的可伤,爱情逝去的可伤,恋人不再纯真的可伤。

有爱情的子君是勇敢的。期待浪漫,但无法面对艰苦和琐碎的生活,当她的目光仅仅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幸福,她成了折翅的飞鸟,面目逐渐庸俗,浪漫也终于难以为继,而且终于变成了涓生的包袱。

我很悲悯子君,爱她的天真痴情,纯洁无邪,但爱情不是人生的唯一,爱情可以输掉,但我们不能输了自己。

热切的爱和踏实的生活。珍爱自己,任何时候都不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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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感想9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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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心里留下点点的回味:一片土地—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挣扎轮回、错综的性、情关系和因此衍生的家族;最难记得的是不同的音译人名和同一名字下不同的人…

对拉美史没有什么概念,也不知深层代表着什么,所以也没有读出拉美的味道。故事本身没有太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读完后对人物关系的理顺越品越有味道,家族和马孔多生、住、坏、灭越品越有味道。

乌尔苏拉,家族“生”“住”的,第一代开创者,除了给下一代以生命外最伟大的任务便是创造了家族物质基础与精神传统,但对不能把握的事也显出了家族卫道者的无力,最讽刺的是再乌尔苏拉人生的最后却被后代们涂鸦式的玩弄了两年。她尽责的爱着每个子孙,创造了家族的小生意,盖起了家族的大房子,布置了房子的一切,全力维系着家庭的血脉;在不损坏家族荣誉的情况下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坚持着生活习惯,就在阿尔卡蒂奥自由派独裁当道时也坚持弥撒等;她致死保护着陌生人的金币坚持着信誉。生命将近时,她随盲,却仍努力的去为子孙牺牲奉献着,在被后代涂鸦的玩弄了两年后,生命在回光返照似的再次努力后结束,并致死保护着家族的荣誉—没有因困窘说出金币的下落,最后以回到婴儿大小的死亡方式死亡,也值得人深思的。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周游世界,却带回了放荡与混乱;一个想夺取自由,却得到延绵的战火与无尽的迷失。

庇拉尔·特尔内拉这个为家族诞生了第三代子嗣的女人,却是家族“坏”的开始,她不羁的笑声、理不清的性关系、身上烟味、纸牌算命…都是被乌苏拉尔拒之门外的原因,但她却孕育了家族的第三代的生命,却也见证了第三代的横死。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知身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险些酿成母子不伦,此外,阿尔卡蒂奥还是一个在自由派下彻底的残忍独裁者,后死于保守派下;第二个儿子,知其为母的儿子奥蕾莉亚诺。何塞又一次出现了姑侄不伦的苗头,横死于乱军中;好在两次不伦都被拒绝,不然家族的灭亡会来的更早些。

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真正的“灭”始于费尔南达,这个生活在父母给予的世界的女人,在掌控了家族的生活后,便将家族拖入了无尽的深渊。相对于乌尔苏拉,她没有给子女任何自由,她设计并安排着子女的一切,却收获了最恶毒的结果。而,佩特拉·科特斯—奥雷里亚诺第二之情妇这个乌尔苏拉式的人物,却被命运拒于家族之外,以“令人不解”的方式供养这家族,但也没有组织家族的幻灭。费尔南达的子女没有任何自己的追求,知识她幻灭家族中的工具,梅梅的儿子与乌尔苏拉。阿玛兰妲(这个名字基本代表了这个人的命运,返回马孔多的开始,她便如乌尔苏拉似的要重振家族与马孔多,但接下来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阿玛兰妲,完成了对爱情的追求,只不过致死,她也不知道那是“不伦”的爱情)最终在不伦之爱中结束了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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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关于德伯家的苔丝读书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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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叫伍子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眼睛炯炯有神,目光和电一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才子,还是个孝子。楚平王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做了太子的老师。楚平王让他的父亲写信然后让他们父子三人一起去送死,伍子胥的哥哥看了这封信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先到吴国躲一躲再说吧!伍子胥白天躲着,晚上赶路,眼看要到吴国了,可吴国查的很严,他愁到头发都白了,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和他极像的老人,伍子胥高兴极了,后来,伍子胥蒙混过关,假的伍子胥被抓了起来。到了吴国后在大街上要饭,公子光看到后把伍子胥带到了吴王面前说,想让吴王帮他攻打楚国,可公子光却一直反驳,伍子胥看出来他的阴谋,他想,那就等公子光成王之后在攻打楚国吧。现在的伍子胥一心只想着复仇,后来吴国去攻打了楚国,吴国赢得了胜利,但是后来秦国帮助楚国把吴国打败了。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这样三个简单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能只为眼前的事着想,而要立足长远。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适可而止,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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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三字经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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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这本书作者是德国的米切尔·恩德,它是一本科幻书,很厚,有200多页呢!这本书也是校信通送给我的奖品!

它讲的是一个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不可思议的故事:毛毛是一个从孤儿院里跑出来的孤儿,奇怪的是她住在一个废弃的露天剧场里,谁也不知道她几岁了。她在这个小镇里认识了很多朋友,比如吉吉、老贝波……他们很喜欢毛毛,只要有什么心事儿都会去找毛毛说,毛毛就认真地倾听他们说话,他们说完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没过多久,毛毛就发现了一个令人惊奇的秘密:原来‘灰先生’一直在神不知,鬼不觉地窃取别人的时间。只要见过‘灰先生’的人,他们就没有笑容,天天就知道工作挣钱,把时间当成财富,没有时间和别人交谈,也没有快乐。有一天,毛毛跟着一只乌龟——卡西欧佩亚,来到了时光老人——候拉那里,毛毛认识了时间花,知道了如何打败‘灰先生’。毛毛和‘灰先生’的战斗开始了,最后毛毛胜利了,她把被‘灰先生’抢走的时间又还给了人们,人们又像以前一样快乐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毛毛,因为她很善良,很会倾听别人说话。我明白了,倾听很重要,学会了倾听,就会有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快乐。如果我们没有了时间,人生就会在忙碌中度过,如果我们有了时间,人生就会在快乐中度过。

这让我想到了自己,总是浪费时间。有时在课堂上不注意听讲,该学会的知识没学会,回到家里还要再学;有时写作业时粗心,写错了还要重写;有时写作业时做手工,作业没做好,手工也没做好。这时,‘灰先生’就轻易夺走了我的时间,我就没时间玩了。以后我要上课认真听讲,把该学会的知识都学会。写作业的时候,不做手工,还要细心,争取不出错。这样,‘灰先生’就无机可乘了。

以后,我要珍惜时间,认真地学习,快乐地玩耍,让人生充满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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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色鹿读书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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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师徒取经回来后,因悟空保护唐僧有功,玉帝给悟空封了个斗战胜佛,有一天,如来派悟空和八戒再下人间扫除妖魔为世人除害,他们心想,这下正好,总算可以出去透透气,也到人间瞧瞧去,于是,孙悟空便叫上猪八戒腾云驾雾一起下凡去了人间。

他们脚还未着地,就看见一个怪物向他们行驶过来,孙悟空抡起金箍棒就要打怪物,可是怪物里走出一个人来,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了看他,发现这不是妖怪而是人,这个人迎面过来。孙悟空问了问,原来这个人是中国航天员杨利伟,是听说孙悟空和猪八戒来人间看看,乘神舟号宇宙飞船专门来接他们的,这下孙悟空可乐了,俺当年西天取经还没白取,过了这么多年,这儿的人们还都记得俺呀。孙悟空兴奋地说。杨利伟把孙悟空和猪八戒领到了北京,一天到了北京大学,孙悟空进了一个房间后东摸摸,西瞧瞧,这时,一个机器人进来了,孙悟空抡棒就打,把机器人给打扁了,到了最后才知道这是机器人,是教授们研制出来帮人们工作的。

孙悟空在人间见识了许多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汽车、火车、飞机、电脑转了几天后,孙悟空看到是太平人间,根本没有见到什么妖魔,最后,孙悟空对杨利伟说:我们要走了。说完就拉着猪八戒飞走了。

其实,孙悟空要回去二闹天宫,他觉得玉皇大帝的天规天条太残酷了,要来一个彻底改变,向人间学习。孙悟空回去后每天都要去传播人间的真理,贫苦的小仙纷纷参加了孙悟空的组织,就连托塔李天王,二郎神,太白金星,太上老君等大仙也都非常支持孙悟空。

最后,在各位大仙的鼎力相助下,大圣把玉皇大帝的天条给改了,牛郎、织女跳起了团圆舞,七仙女、董咏也手拉手来拜谢大圣,天宫沸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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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双城记读书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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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尽管你是颗很有主见的尘埃,难免也会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我”是一个傻子,是麦其土司喝醉酒后与汉人太太生的傻少爷。“我”傻,却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我”会对下人们的意见和建议加与考虑,这使“我”在下人们的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我”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建立了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变得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真的傻子。

“我”的父亲听从了黄特派员的建议,在领地上种满了罂粟花,从而富裕起来,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其余的土司眼见“我”家因鸦片富裕起来,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取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而“我”却鬼使神差地建议改种麦子。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使得麦琪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我”却没有趁火打劫,而是开仓卖粮,公平交易。很快在“我”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我”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我”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我”哥哥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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