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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湿地保护条例(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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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然环境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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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会自我保护安全与我同行》

生命,人一生最为宝贵的东西,她承载着人类的理想,承载着人类的感情,承载着每一个家庭的欢乐,更承载着美好的未来。我们每一个人应当珍爱生命。

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无处不在。生命又是如此之脆弱。我国每年仅交通事故,就有十多万人死在车轮下。痛定思痛,注意安全,珍惜生命,绝不是一句口号,而要实实在在落实到行动中。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生活,安全成为我们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为了大家的安全,为了大家幸福一生,老师提几点要求:

1、注意用电安全:现在每个班级都配有电视投影设备,用电热水机。许多同学总喜欢在老师不在的时候去摆弄,这是不安全的。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请大家做到:手不触摸正在通电的设备,特别阴雨天及手潮湿时更不能触摸任何带电的设备。

2、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霉变的食品,不买无证经营的食品。

3、注意课间活动安全:在教室内不要大声喧哗,不能玩危险的学习用具,如:尺子,美工刀等,课间做有益活动,不在走廊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轻声、慢走,不喧哗、不抢道、不拥挤,特别是大课间、就餐时不要争先恐后,要有秩序地下楼。学会谦让。

4、注意交通安全:双休日在家休息时请大家不在马路上踢球,不在马路中间行走,过马路看两边,注意来往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做个文明的学生。

5、注意体育课安全:上体育课时要服从老师安排,不擅自离开队伍,不做危险游戏,跑步过程中不要推搡,要做到有秩序的锻炼身体。

6、注意就餐安全:就餐期间不讲话不聊天,加餐要排队,不能拥挤,以免烫伤他人,就餐完要把餐盘放好、不能乱扔,不要跑步下楼梯。

同学们,安全无小事,只要我们人人增强安全意识,安全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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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旗下讲话稿:自我保护知识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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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曾这样赞扬雷锋同志:“一个人,一辈子做一件好事很容易,但像雷锋同志那样做一辈子的好事却很难。”十多年的幼教生涯也让我悟出了同样的道理:一名幼儿教师要想获得一点进步很容易,但要做到天天进步,确实不容易。

十多年前,我还是一名刚从南师大幼师毕业的学生。那时的我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少女,不善于与人交流。同事、家长称我“老师”时总感到害羞。对待教育教学工作很认真,每一节课我都能认真设计详实教案,然后把它背得滚瓜烂熟。可是到了课堂上,却是另一番局面。游戏结束,我很难让孩子们安静下来学习,课堂纪律混乱。要么是我把课停下来整顿纪律,要么是我十分吃力地上完一节课。

说实话,工作的第一年总的感受就是累,那种累是身心俱累。我一参加工作,就接了刚入园的小班。幼儿哭的哭,闹的闹。有些蛮横无理的小家伙还对你拳脚相加,我的额头还被个别调皮的孩子用积木砸伤过。那时,我真没办法使他们安静下来。但是,我没有气馁,也没有放弃。每天,我都抽出时间向园里的骨干教师学习,细心观察他们如何管理班级幼儿的生活等等。我在认真观察比较的基础上,发现问题主要出在师幼互动上。上课时,我只顾自己完成教学任务,被事先制定的教案牵着鼻子走,我与孩子之间缺乏语言的沟通和眼神的交流,完全像演员一样地背着“台词”。发现这一问题后,我便主动改进,每天都坚持听同行的一节课,写一篇工作心得。课前我认真备教材、教法与学法,制作教玩具。课后反思课堂教学的成功与失败,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的经验。这说起来是件简单容易的事,但难在坚持,持之以恒。我深知自己算不上天资聪慧,但我懂得勤能补拙的道理。

三年后,我基本能灵活地驾驭课堂教学了,班级管理的能力也增强了。园里与我结对子的师傅也表扬我工作能“独当一面”了。看到自己的进步,我并不沾沾自喜。作为幼教战线的新兵,我仍在不断努力。一个偶然的机会,学校里组织教师就《学前教育》上的每月话题“尴尬”写出自己的想法,园长提醒大家向报刊投稿。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寄出了我的文章。几个月后,那篇文章发表了。尽管字数不多,但让我信心倍增,我初次尝到了坚持写工作反思的甜头。从我的个人经历来看,我觉得教师的成功最需要的是恒心。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会让我们更睿智。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今天比昨天要更坚强,今天比昨天要更懂得爱与宽容,今天比昨天要更富有智慧。这就是我工作的准则,也是我的工作态度。从工作的第五年起至今,我已在各类幼教杂志上独立发表二十多篇文章。

近两年来,我当了母亲,有了自己的孩子,也更懂得爱孩子了,工作中更能站在一个家长的角度换位思考了,但却出现了新的问题。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白天要上班,面对班里的几十个孩子,晚上则要照顾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小宝宝。孩子不满一周岁的时候,我也出现了轻微的职业倦怠。虽然行动上还算得上认真,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但那种工作状态却是痛苦的,是身体的疲惫和心理的厌倦。

为了能早日走出职业倦怠的泥潭,当自己心情特别不好时,我就给自己换一种发型、换一身新装。周末我也抽出时间到野外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约几个好友去登山,对着大山呐喊,诉说工作与生活的烦恼,发泄心中的不快。在繁琐的工作与家庭事务中,我寻找到一个支点,那就是“乐观”。很快,我从消极被动的工作状态中走出,克服了自身的情绪化状态,又能愉快地投人工作了。

虽然我不是最聪明的幼儿教师,但我可以最勤奋;虽然我也不是最出色的幼教工作者,但我可以用实际行动让自己的教育生活变得更充实。这一秘诀就是:坚持!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学会了用眼睛仔细地观察点滴小事,用头脑冷静地思考遇到的问题,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及时记录和总结。工作富有创意,认真思考写下的东西一定很有价值。写总结一定要及时、快速。因为我们的工作比较繁杂而琐碎,稍不留意,就容易遗忘。每天坚持记录自己的教育足迹、思想历程,既是自己和自己的对话,又能让点点滴滴的积累在多年以后成为一笔宝贵的教育财富。生机盎然的春天总会在寒冷漫长的冬天之后来临,秋天收获的累累硕果也是要历经春的播种、夏的耕耘,甚至更长时间的等待。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阳光总在风雨后,只要不怕吃苦,不怕失败,充满热情地工作,耐心地对待孩子,坚持、坚持、再坚持,终会收获一个又一个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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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保护地球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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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前,老师教育我们:要用爱去关心别人。于是,我决定在“三八”妇女节的时候,献给奶奶一份爱心,给她一个惊喜。

可是送什么好呢?我为这犯了愁,苦思冥想。对了,奶奶喜欢听世界名曲,我决定送奶奶一盒世界名曲的磁带,让奶奶在茶余饭后轻松一下。

“三八”妇女节这天,放学后,我拿着平时积攒的零用钱,一路小跑来到音像大世界卖磁带的专柜前,为奶奶买了一盒世界名曲的磁带,还特意买了包装纸和礼品花,浅黄色带花的包装纸再配上一朵红艳艳的礼品花,好漂亮啊!我情不自禁的笑了。

我双手捧着礼物,一路上小跑来到奶奶家,走到奶奶面前,深深鞠了一躬之后,把路上准备的祝词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并把手里的礼物递给了奶奶,告诉她,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世界名曲。

通过老师的教育和我做的献爱心这件事,我意识到了,爱是相互的,长辈关爱我,我也要把爱心献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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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和消息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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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消息

为完善广东省计划生育制度,广东省对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正,本次修正主要将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并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等等,并于9月19日开始施行。下面是小编就计生条例--产假方面进行的资料整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生育,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以及配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外国人在本省生育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纳入区域卫生计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各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育龄人员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咨询以及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

第二十六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后落实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并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指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治疗。医疗费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职工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参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因节育手术或者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而出现医疗事故的,按国家有关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对本行政区域内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奖励补助办法。在就业、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优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基本养老问题。

第三十四条 农村男方到独生女方家结婚落户,以及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户籍随女儿迁入女婿所在村并居住的,享有与所在村居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第三十五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第三十七条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交婚育证明。

第三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的居住证、就业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应及时通报给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用人单位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配合当地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第四十一条 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开展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

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 对不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以及兼职单位,追究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有关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属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

(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毁坏计划生育部门财物的;

(三)藏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

第五十五条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提要

一、延长生育奖励假: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二、适度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

新修正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具体包括: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

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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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最新婚假产假规定

22日,省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了解,新条例删去了关于晚婚假奖励的相关条款,自新条例公布实施之日(22日)起,登记结婚的公民便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了。但是,在这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仍可以按照原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奖励。

此次,新条例将原条例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且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另外,考虑到产妇的身体恢复和母婴健康的需要,新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而且,新条例还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此前的子女年满14周岁延长到了18周岁。

据了解,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另外,新条例还调整扩大了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的范围,由原条例规定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了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

新条例出炉了,不少市民有疑问: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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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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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小区 号楼 室(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____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乙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要随意改变房间的用途,将厨房位置改变。

二、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的选用及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灶具、热水器、连接管。必须选用带有熄火保护的天然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必须选用强排燃气热水器或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烟道必须安装且要通向户外;卫生间严禁安装燃气热水器,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或阳台。

2、目前XX市为用户提供的燃气种类有“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两种,请在选购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时注意适用的气种(包装有标注)以及安全认证标识。

三、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用户,严禁将燃气管道及设施(阀门、燃气表)包装起来:

1、因包柜影响燃气表插卡、检查和更换,影响燃气阀门正常开关的;

2、未采用百叶门式橱柜,或在橱柜设置通风口,橱柜内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

3、在装有燃气表的橱柜内设置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

四、严禁私自拆装、改装、移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支架、管卡)如发现燃气设施损坏、阀门失灵、燃气设施漏气应及时报修更换,特别提醒,户内燃气设施支架、管卡严禁拆除。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咨询电话:)

五、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注意事项 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应使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不超过2米,并不应有接口,不允许胶管穿墙,两端胶管应充分套入燃气具接口,并应用喉箍箍紧,胶管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年;当燃气管道距离灶具热水器距离较远时,应联系燃气企业进行改管,采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镀锌管进行加长。

六、 不得在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液化气钢瓶、煤炉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停止供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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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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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批准而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继《军队党支部工作条例》颁布之后,出台的加强部队党组织建设的又一部重要法规。也是一部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有关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维护党委权威、规范党委程序、提高党委能力的重要法规。

《党委工作条例》共7章37条。在原条例33条的基础上增加了4条,对原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是新时期消防部队各级党委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党委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使我们消防部队党委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下面我就谈谈学习《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感想:

一、以紧扣形势,跨越时代的成果,引领消防工作科学发展

制定颁发《党委工作条例》,是把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到军队党委建设具体实践中,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官兵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部队各项改革和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党委工作条例》,贯彻了军委对部队党委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经验,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针对部队党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形势下部队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党委的职责、议事和决策、领导作风、制度、监督与责任追究等,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是指导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委工作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进部队党委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

我们消防部队承担着保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是防火灭火主力军,是应急救援突击队,只有根据《党委工作条例》,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是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展的根本,只有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推动消防事业跨越式发展。当前全国正在贯彻积极xx大精神、努力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步伐。而消防工作作为与社会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只有坚定不移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更好地做到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以贴近实际,与时俱进的内容,带动消防队伍求实创新。

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给部队建设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矛盾和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以研究和解决。加强军队党委的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委工作条例》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军队党委建设中的指导思想、方针中,把研究部署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委全委会、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明确规定了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符合的思想观念是党委领导作风的重要内容。《党委工作条例》提出了各级党委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在领导部队建设科学发展、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工作条例》还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重要思想纳入。

当前,部队仍存在着思想意识与迅猛发展的社会不相适应、干部能力与担负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部队管理水平与上级要求和正规化管理不相适应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消防部队的发展。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用改革创新的意识来改变消防部队,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支队党委的求实创新精神中,切实从各种陈旧思想观念、习惯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用新的理念、新的方法、着力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三、以全面完善,科学具体的规范,推动消防部队正规建设

《党委工作条例》与老条例相比,在内容上更具体、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他将党委全委会、会的职责更加细化,在议事程序、方法上更加具体,《党委工作条例》将会成为军队党委开展工作的具体规范,形成按条例运作、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秩序。

《党委工作条例》中增加了各级全委会、会的职责,同时还明确了党的临时委员会的职责。对议事的程序进行了完善,规定对拟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在个别酝酿时,未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规范了党委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制度。完善了党委原有的10项制度,增加了党委的报告工作制度,充分保证党委委员的民主权利。《党委工作条例》还增加决策监督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要求党委注重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及时修正完善决策内容,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问题。

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而党委的正规化建设则在首位,只有从党委做起,才能将正规化落实的基础、落实到实处。《党委工作条例》为支队党委正规化建设提供了依据,使支队党委在日常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支队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支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深入开展正规化管理,有力推动消防部队的发展。

《党委工作条例》的颁布是部队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好《党委工作条例》,全面发扬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部队全面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委工作条例》,按《党委工作条例》要求开展支队党委工作,提高党委工作能力,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消防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确实有效履行消防部队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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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无锡个人商品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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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同意,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出租坐落在拉萨市朵森格路一小商品房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除餐饮娱乐项目之外的其它合法经营项目,乙方己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出租房屋租期为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出租方应给承租方出其收据。

第四条: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屋保证金壹___万元,租赁合同届满时退还。

第五条:每月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纳房屋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一次未交纳的,除了按第六条规定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房,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视保证金为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屋租金,每逾期日,由甲方按壹月租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于交房租之日交清,逾期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房屋保证金为违约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等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等费用另行计算,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计价,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符合政府规定的空余房地产出租范围,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出租房地产行为违规,责任由甲方负责,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九条;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走私、淫秽物品和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性物资,不得开展涉黄、涉赌、涉私、涉假等危害社会公德,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办公、生活秩序的项目。否则,乙方除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外,还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其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并不再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十条:乙方不得擅自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如确实需要,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乙方保证完好无损地无偿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和政府统一改造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如果要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双方必须另行签订合同,并不得违背甲乙双方原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期内擅自将房屋租给其他人使用、不得改变承租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内从事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无条件终止合同,对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六条:以上条款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加附加条款,或再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九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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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环境保护制度牌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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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迁建项目

二、工程性质:政府工程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 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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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旗下讲话稿:自我保护知识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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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时间过得真快,新学期已进行到第四周,同学们都已开始了新的学习和生活!在学习和生活的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话题需要同学们时刻注意,那就是“安全”。同学们:在一个家庭中,一人的安全更是牵动了全家人幸福。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为进一步做好的安全教育工作,我现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人人要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上下学做到文明行路,不骑摩托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乘坐农用拖拉机、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同学们在步行上学和回家时,进出校门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马路时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二、注意课间安全请同学们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上下楼梯靠右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踢球。

三、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偏食,不暴食暴饮;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四、不得携带打火机、汽油、爆竹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五、注意心理安全。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同学之间要互相体谅、关心、理解,以平和的心态来处理自己所面对的困难。

六、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不吸烟、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私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老师。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建设“平安校园”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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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发言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5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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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发青局长代表市环保局党组总结了20xx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我都同意。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全市环保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xx年,全市环保系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努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整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使全市环境综合质量有了显著提升。主要表现在:环境保护综合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我市环保项目的支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一批污染源治理项目相继建成,并发挥积极作用;西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餐厨、建筑垃圾处理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并抓紧实施,环保基础能力、组织机构、人员队伍等建设有了新的进展。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加大对湟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水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工作,重点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排放达标率为95.92%;空气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20xx年全年空气优良率达到81.4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7%;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框架初步形成,“两大约束性指标”基本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城市环境明显改善。环境监管不断加强。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先评价、后建设”和“三同时”制度,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两大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初步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综合决策机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省环保局等部门加强指导、帮助的结果,是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西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奋斗在环保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总体上讲,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应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环境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还存在不少矛盾。主要表现在: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任务艰巨;天然气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蓝天”工程的顺利实施;城市污水排放总量呈上升趋势,目前尚不能完全杜绝劣五类水体,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的水平还较低;城市噪声特别是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噪声扰民和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薄弱,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新的形势,给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紧迫感,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切实抓紧抓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落实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应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今年省上已经下达了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现在各区县政府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也十分明确,各地要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首先要严格按照分配指导意见的要求,尽快将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县和排污单位,确保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完成减排工作任务。其次要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和严格的考核体系,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环境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第三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主要污染物的削减力度。以火电行业为重点,大力削减钢铁、有色、水泥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以化工行业为主攻方向,重点抓好酿造、印染等行业的水污染物削减工作。要不断加大资源节约技术改造力度,降低能源和水资源消耗。

(二)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可持续发展步伐。发展循环经济是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治本之策,是节约资源的重要途径。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模式。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技术,对涉及危险废物和超标排污的企业实行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要从企业、园区、区域三个层面和生产、生活两大领域构筑循环经济“骨架”。“三个层面”与“两大领域”相互交叉、相互促进,要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步伐,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鼓励企业节能降耗,使循环经济成为发展经济、削减污染物总量、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提高各类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可在工业园区先行试点,大力推行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延伸园区企业产品产业链,使园区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通过园区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全市排污企业“三废”有效利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是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市民对环境污染的投诉比较多,污染问题成为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要集中精力,重拳出击,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水平。抓好工业企业的污水达标排放和巩固工作,对达不到国家污染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治,确保工业废水达标率达到80%以上。要认真开展城市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好湟水河水质污染防治及环保能力建设项目,使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加大农村和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质量。二是加强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要继续加大燃煤污染防治工作,集中力量对市区内燃煤锅炉烟尘排放超标严重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同时,重点抓好工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西钢地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削减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污染源排放总量。三是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要加大扰民噪声案件查处力度,改善声环境质量。继续加大机动车辆噪声综合整治,强化禁鸣管理,巩固禁鸣成果。加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力度,以夜间施工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减少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四是狠抓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对环境和群众的健康危害较大,也是市民反映最集中的环保问题之一。要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对没有净化设施或油烟废气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开业,已经开业的必须限期整改。同时,还要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治理,要加快城市遗留铬渣、上五庄含汞废渣及甘河工业园区废渣等固体废弃物治理工作。

(四)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要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门槛,按照“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治理、全程监督”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好污染控制“总闸门”。凡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生态功能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落到实处,开展全市环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整顿新开工项目,加大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开工、没验收就投产,以及违规审批、越级审批事件的处罚力度,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要坚决依法停建、停产,切实提高环评和“三同时”的执行率。

要不断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把环境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环境保护执法要依法行政,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深入排查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隐患,对发现的污染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果断措施,坚决将污染事故消灭在始发阶段。切实落实政府环境监管“问责制”,强化监管意识,确保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同时,要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面对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环境保护队伍。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勇于执法,敢于执法,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环保六项禁令”,真正体现在抓落实上看能力,在抓实干上看素质,在抓细节上看水平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使每个干部都做到对己高要求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技术练兵活动,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勤政为民、廉政高效的高素质环保队伍,全面提高环境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力争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20xx年,我市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经过几年的努力,“创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创模”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些工作进展不理想。尤其是国家“创模”考核指标调整,使达标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对于“创模”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问题,我们要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确保今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取得圆满成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各级创模领导小组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一是要严格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明确责任,明确到单位,明确到人。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重点环境保护工程等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分解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要严格考核、定期检查、公开通报,要强化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奖惩制,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要强化市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要努力改变企业的利益导向机制,努力推进企业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

(二)攻坚克难,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我市“创模”指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早达到省级考核要求,申请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工作,加强业务沟通,协同解决创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切实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局面。各级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检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各项具体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创模”工作良好氛围。“创模”是一项群众工作,需要尊重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创模”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市民环境意识和“创模”知晓率。为“创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要注重实效、注重基层,积极拓展向社区、农村的环境宣传。各区县要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创模”宣传工作。从现在开始,到申请验收之前,要掀起一个高潮,为我市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环境保护工作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任务艰巨、工作繁重、使命光荣。希望全市上下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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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权保护协议书知识产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知识产权,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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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保护协议书(知识产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委托设计乙方厂房及办公楼现场视频监控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对厂房及办公楼的现场视频监控进行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经甲方中标后,乙方选择使用。

为保护甲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甲方为乙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

2、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视频点位、设备型号、安装路径及安装方法、设备价格、工程费等。

3、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标后,如甲方未中标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设计的视频监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为其设计的方案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偿使用和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4、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中标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

5、乙方组织涉密人员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

6、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甲方还将要求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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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准则和条例的思想宣传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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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是我院第一次由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述职述廉大会,会议时间稍长,三九严冬,报告厅内温度也不高,但同志们都能认真听取汇报,会场秩序井然,这是对中层干部的尊重和支持,体现了我院教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在此,我代表学院党委向全体教职工表示诚挚的谢意!

20xx年,学院先后荣获xx市五一劳动竞赛模范单位、建设"美丽河东、大美"十佳优质服务单位、xx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院团委被团省委授予"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院妇委会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这些成绩是全体教职工用辛苦的工作和辛勤的付出换来的,这更与全体中层干部的精心管理和真抓实干分不开。

同志们,这次述职大会是对部门工作的一次总结和回顾, 是对中层干部一年来苦干实干的肯定,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了一次交流学习、借鉴提高的机会,从这个意义讲,大会是我们今后一如既往,促进学院和个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可以说:主题鲜明,意义重大。

刚才,33位同志针对各自部门20xx年的整体工作,进行了比较圆满的述职,作了很好的工作汇报。下面,我讲两点意见,一是为什么组织这次述职,二是对中层干部提几点要求。

这次述职,首先是对工作本身的总结和回顾。通过述职,让大家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各自"对号入座",对自己和部门工作做全面总结和回顾,先问一问自己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是否全面完成?哪些没有完成?哪些完成的很好?再问自己几个"为什么",客观评价长与短、高与低、得与失。讲:立了军令状就要看结果。我们的工作从年头干到年尾,更要从年尾看到年头。"对号入座",头尾相顾,确保我们的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其次,这次述职参加人员范围比较广,通过对号入座、实事求是、畅所欲言的述职,自己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价,同时通过汇报、聆听、思考,找出部门和个人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让大家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达到提高中层干部的计划组织、总结汇报等综合素质的目的。

三是我们的述职不是简单的工作汇报,不是"走马观花"式的述职,我们要通过述职,达到规范"干部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管理和工作考核管理"的长效机制,最终形成中层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的良好工作秩序。

通过这次述职 ,可以看出,大家对这项工作很重视,作了充分的准备,绝大多数同志都认真撰写了述职报告,整体效果很好。

同志们,我们护理职业学院尚处在"创业阶段",处在中职向高职全面转型的"攻坚阶段".下一阶段,我们要"抓好两项工作、实现一个目标":一是做好常规工作,保证学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做好向高职转型提升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思想、优化办学条件、提升师资水平、深化内部改革、争取政府支持;实现"通过国家教育部高职院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这个总目标。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其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非同一般。但我们相信有大家在,只要我们能上下同心,形成合力,就一定能抓好工作,实现目标。

为此,借此机会,我代表学院党委给全体中层干部提几点要求。

一要 "在其位敢于担当".人人都想有所作为,殊不知"敢担当才能有作为、有作为必须敢担当".担当就是责任,对一个单位的中层干部来说,敢担当是一种必须追求的高尚情操,是一种必须具备的可贵品质。中层干部要"敢于担当责任、敢于担当困难、敢于担当压力",在学院工作需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攻难克坚,不推脱责任、不回避困难、不转移压力。

二要"谋其政顾全大局".中层干部要摆正位置,言谈举止、讲话办事要讲政治、顾大局、善团结,要着眼全局,站在党的立场、学院的立场、教职工的立场,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向身边的师生传播正能量,团结一切力量,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不上交、不激化。

三要"司其职甘于奉献".我前面讲过 ,护理职业学院尚处在"创业阶段",特别需要大家有这种思想观念。在这个特殊时期,实现向高职院校全面转型、顺利转型、快速发展,靠谁?就靠大家。我们必须具备忘我精神、牺牲精神、奉献精神,必须具备虎口拔牙、火中取栗的勇气和信心。没有这种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就干不好工作,带不好队伍,就无法完成任务、实现目标。根据中央部署,下一阶段将要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讲:"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才能担当。"希望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要 "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说一千、道一万,关键在落实,根本也在落实。讲,抓落实要有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精神。我们要很好地学习、弘扬这种精神,朝着既定目标,一件一件干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绝不能纸上谈兵、流于形式。拿接受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来说,在教育部评估之前,与之相关的各种项目验收一定是络绎不绝的,做好这些项目的验收工作,通过教育部评估就是水到渠成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以上四点,贯穿我们工作始终,从思想认识到行动实践,有始有终,是基于中层干部在岗履职全过程形成的环环相扣的思想体系,是我们做人做事可以依靠、用以指导的强大思想武器。这既是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一个合格中层干部应具备的思想素质。

最近,听到一些议论,大家都很关心中层干部调整问题。今天,在这里向同志们做一个说明,因为学院领导班子调整尚未完成,学院升格后的内设机构还需报省编办备案、市编办批复,现在调整时机还不成熟。所以,希望大家安心工作,继续尽心尽力履行好岗位职责,努力维护学院的团结稳定,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领导和教职工的信任。

同志们,xx市卫生学校走过了43个春秋,经过几代人的不懈追求和不断实践,今天,接力棒传到了我们手里,迎来了向高职院校转型发展的良机,我们肩上的担子很重。希望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更加有为地工作,把护理职业学院建设的更好、更强,更有实力、更具特色,使我们的创造和奉献、作为和业绩无愧于我们的前辈和前任,也无愧于我们的后任。

同志们,会后,我们将进入寒假,春节也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代表学院党政领导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全体教职工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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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最新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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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第二十四条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关党组织进行复议、复查。

经复议、复查或者审查决定,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纠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决定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对于处理正确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有关党组织应当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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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领巾广播稿:《保护环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_广播稿_网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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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广播稿:《保护环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

我是广播员,现在你们听到的是红领巾广播站每周播放的广播节目,今天广播的主题是——《保护环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当前生态环境日趋恶劣,一次又一次给人类敲响了警钟,为了我们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保护环境,要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要爱惜纸张:纸作为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其基本材料是植物纤维,而各类废纸竟占了每个家庭垃圾总量的21%,特别是我们浪费纸张尤为厉害。我们要知道浪费纸张就是浪费木材,就是破坏环境,也等于是危害了我们的身体。生活中,节约纸张的方法很多,如:减少使用节日卡、减少物品的包装、自制草稿本、习惯使用纸张的空白地方、信封循环再用、尽量少用纸巾……对于废纸要积极回收,不要乱扔。

其次我们要节约用水:地球作为一个蓝色的星球,虽然地球表面70%以上被水覆盖,但世界上许多国家城市缺水问题日趋严重。以我国为例,全国660多个城市,有400多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由于缺水,我国农村粮食产量减少,西北沙漠化严重,沙尘暴频繁发生。节约用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已是当务之急。如:一水多用(例如洗完衣服的水可以拖地等)、杜绝长流水(上厕所、洗手和洗澡要及时关水笼头)、不往河流扔垃圾、发现水箱漏水及时叫大人修理等,做到人人都节约用水。

我们还要珍惜能源:我们每天都在消耗大量的能源,而地球上储存的能源是有限的。因而我们要珍惜现有能源,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人们总有一个错误的思想,认为大自然的资源是用之不完的,但正因为人类的盲目开发,不合理利用,地球上的资源已到了受破坏程度非常严重的地步。节约能源有很多方法如:多用电风扇,少开空调;多用节能灯,少用白炽灯;多用太阳能热水器,少用电热水器;多用淋浴,少用浴缸;少用一次性的用品等,确保能源被合理地运用。

好了,今天的红领巾广播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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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旗下保护地球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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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未成熟的鹰,在家中,则是聚万千宠爱与一身的小屁孩。

一天,我窝在暖暖的被窝里,暖暖的阳光照到了我的身上,我懒散地伸了腰,一如既往地向厨房走去,咦,没有了平时那香气逼人的味道。我只看到圆桌上一张纸条,上头写着:孩子,你也不小了,该去独立地生活了。看到此,我呆住了,随即大哭起来。怎样办呢在心里我一万个喊道,我不要,我不要……

肚子还在咕噜咕噜地响个不停,我意识到,我要去寻找食物了。我艰难地伸出翅膀,哇,好痛。以前,很少伸出过,忍着痛,我用力地拍打着疼痛的翅膀,拼命的飞着。“隆、隆、隆……”顿时,头上雷声大作,黑云布满了天空,紧之后雨水放肆地拍打着我的翅膀,风也毫不留情地阻挡着我。我紧张又害怕,怎样办可是我不能放弃啊,我加快了翅膀扇动的频率,艰难而拼命地飞着。在雨中,我拼命,我挣扎,但我绝不会放弃。

最终,风渐渐地小了,雨也渐渐地停了,阳光也拨开了乌云,露出了笑脸。我回过头来,看到身上血淋淋的翅膀。忽然间,我觉得自我长大了,再也不会害怕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害怕困难,不怕风雨,我要独立,我要坚强。

最终,有一天,我当上了鹰王。回想过去,是什么让我成功,到底是什么呢是困难,是挫折,是它一路陪着我成长,

一路走来,我深深地意识到,生活真的需要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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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_党建党委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党团党建,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7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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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 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 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章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 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 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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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环境保护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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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上半年以来,在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科室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各项环保工作。

1、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

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清查,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的、未批先建的项目,督促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对已经生产的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督促完善验收手续。

2、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强化环境监管。

为进一步拓宽开征面,我局加大对建筑行业、三产服务行业和园区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同时,通过加强领导,采取对策,深入企业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排污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3、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为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我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按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每眼水源井具体位置、环境状况、水源水质、供水人口等基础情况,并设立标志明确的保护区边界,进行警示和提醒。

4、着力解决热点难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年初以来,我局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环保专项行动。以开展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执法的一个有力抓手,把环保执法渗透至方方面面。

加大力度集中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饭店油烟、娱乐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对锅炉烟尘的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控制烟尘的排放,同时,对新上项目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对新“五小”和“十五小”的关停力度。由环保牵头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噪声敏感集中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禁噪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年初我局成立了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玻璃、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废水排放企业以及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和我区环境安全。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联合多家部门依法对相山辖区内的十家非法石料加工场进行依法取缔,有效控制了我区大气环境污染,提升了辖区空气质量。

二、加强环境监管,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1、及时查处环境污染投诉,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处理信访案件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我局本着“热情主动,有诉必应,及时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2、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着力提升辖区空气质量。

我局始终把做好秸秆禁烧提高辖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在秸秆禁烧期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我局早打算、早安排,成立相山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机制。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使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加强环境宣传,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环境法制宣传,大力开展生态创建。

在深入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环保的法律法规、环保相关政策及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组织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为加强对企业职工的环境知识的宣传,在企业大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关于环保方面的问题。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切实维护了环保法的尊严,真正让企业负责人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当成一种自觉行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负责人的环境意识。

2、以改善农村环境为根本,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我区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渠沟镇实际,以“打造清洁乡村,建设美好家园”为总体思路,重点实施推广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和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置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四、以优化环保部门自身职能为目标。

1、强化管理,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执法规范、服务发展多项制度措施,查摆自身问题,制定强化措施加以整改。同时,全局工作人员分别作出工作效能和工作职责承诺,全面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效能。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了环保干伍的整体素质和干事、创业、为民的能力。

2、加强学习,全面提升环保执法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年初制订了业务学习计划和相关保护执法培训计划,同时打造一支素质精良、业务精通的环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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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护家乡的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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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嘉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近年来,无论王嘉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化教育,王建民嘉人居环境已明显进展。但是,在城市里我们共同生活的,仍有一些不和谐音符:随便扔垃圾,随便把痰吐、广告、汽车只是把停止,红灯的本领,站着一个随便、公共设施损坏,等等。以促进城市文明,使城市更美丽,更好的生活,嘉联合区王建民给普通大众,一个朋友十条倡议:“爱家乡保护环境”倡议书

每个人都不要随地吐痰,不践踏绿地,不乱扔垃圾、不乱停乱放,不要破坏公共设施、不接受非法小广告。

第二,积极拿起扫帚,一把铲子,走上街头,打扫街道,去除垃圾堆、清理的地方,种花种草,让我们的环境更整洁

三、用勤劳的双手净化的庭院里,美化生活,垃圾丢进桶、污水进入基坑,庭院内外整洁。

四、环卫工人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清扫街道,来保持垃圾,清理绿地,抹公共设施、用实际行动清洁的城市每一个角落。

五、代理企业应积极履行“门三包”,"盖茨达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必须主人翁精神发扬光大,波兰当局环境,美化工厂,清除周围卫生死角,共创美好、舒适、清新愉快的工作环境。

六、中小学生要爱护一草一木不要乱扔垃圾“爱家乡,保护环境”倡议书,不要在草地上摘花,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断提高“嘉小王、小警卫小主办城市”的自豪感。

七、机动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了线的路,不使用私家车违法的乘客,在一个文明。

八、社区居民和市场经营者不建一个私人的,而不是侵害公共土地,积极配合拆除违法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和农村景观环境做出贡献。

九、商人坚持一个中国的商业文明、户外广告、“爱家乡,保护环境”倡议书标志不乱的地方。

十、整个公共或送出,显示、喷涂小广告,不破坏公共设施、主动融入以“打造嘉王建民有我,文明的一个对我的工作”的潮流。

点点滴滴,折射文明素质。现在由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饱满的热情的城市出现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清理一个方净土,和孩子的产品素质!我们相信,明天的嘉小王,环境将变得更美丽,更发达的经济,社会就会变得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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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保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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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登记公司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 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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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保护环境领导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3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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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环保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环保会议精神,总结年和部署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等一下,张琳光区长将做重要讲话,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环保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总量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我区cod、so2基数较小,减排项目较少,减排空间十分有限;“十二五”新增氨氮、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艰巨;我区正处加快推进跨越发展关键时期,康师傅、大食品、英博雪津啤酒等一批工业大项目相继落地,需要一定的排放总量作支撑,对今后的减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还未到位。园区污水管网和提升泵站建设还未实现并网,开发区企业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还不到位,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对滞后。三是流域整治任务仍然艰巨。禁养区个别村出现养殖回潮,禁养区外部分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养殖污水处理不达标或直接排放,洛滨村与长泰交界处连片养猪场被省挂牌督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展较慢,上坂断面个别水质指标有时超标,内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区要认真贯彻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推进总量减排为重点,以建设生态区为目标,全力抓好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㈠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期间,国家新增氨氮、氮氧化物减排考核指标,考核覆盖工业、生活、农业、机动车等四个领域,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项目内容,分解落实责任,加快项目实施,打好“十二五”减排开局之战。一要健全“十二五”减排基础数据。抓紧做好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完成新增75家企业的数据录入工作,按时完成审核上报,为“十二五”减排提供客观的基础数据。区环保局要认真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科学分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理测算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制定相应减排措施,落实到重点工程和具体项目,为加快发展提供更多总量调剂空间。二要强化减排目标责任落实。要按照市政府下达“十二五”减排目标,签定各级各部门减排责任书,扎实抓好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各项减排工作落实到位。三要持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要加快江北路污水提升泵站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速度,尽快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与市区污水主管网衔接;要坚持污水管网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加快推进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和清污分流改造,新建居住区生活污水同步纳入东区污水管网实施净化处理,提高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㈡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一要严格落实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责任制。为更好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区政府已于2月份下达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各责任部门要认真负起流域保护责任,实行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确保流域水域功能稳定达标。区政府将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要落实流域整治项目。今年我区确定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6个,计划投资2470万元,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资金,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三要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仅关系重点流域的水环境质量,也关系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区农业局要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引导养殖布局、合理控制养殖规模。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日常巡查管理,对禁养区的养殖反弹现象,发现一起坚决取缔一起,全面遏制禁养区养殖回潮;推广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养殖等先进养殖方式,持续抓好禁养区外养殖场污染整治,实现达标排放。四要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流域污染源日常监管,发挥洛滨水质自动监测站预警作用,密切监控敏感河段、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防范突发性污染事件;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禁止在沿江沿溪一重山范围内进行采矿;严禁使用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污染水体的非法捕捞行为;加快沿江两岸的生态保护林建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五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3月29日省派出核查组专门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朝阳镇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责任书和省检查组要求,加快推进全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形成综合示范效应;郭坑镇要积极做好连片整治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编制上报材料,力争列入下一年度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补助。

㈢继续深化工业园区污染整治。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一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集工业、商贸、科技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新型生态工贸城区定位,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低能耗、低污染及高新技术的产业集群;二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引进、推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扶持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建立工业“三废”综合高效利用系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三要促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在食品、家具、机械、电子等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对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林奇钢管列入省年清洁生产计划,未如期完成,应于6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今年要完成涉及富华光学、庆华金属、大食品、无极药业、中农高塔等5家企业的第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四要落实环保“三同时”。对工业园区企业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下达验收计划,组织监测力量,抓紧完成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

㈣加强环境监管与应急管理。严格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环境污染行为,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一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贯彻3月28日省环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督促电镀等涉及重金属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要切实加强环境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制革、化工、制药、电镀等行业、放射源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严格落实整治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要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回收处理,提倡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辖区医疗废物要全部集中收集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企业要全面落实危废转移报备制度,真实记录危险废弃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危险废物全部规范处置。四要严格环保审批。对重点扶持、重点培育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流域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特别要严格控制在流域建设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五要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应急救援工作管理规定》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政〔〕17号)要求,联动协作,共同防范环境风险;扎实作好环境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环境污染、环境扰民和环境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要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治措施,保障环境安全。六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五十二个不准”和环保系统“六不准”规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工作队伍;全面推进环保监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减排监测体系,争取增加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强化对农村环境监管;抓紧做好环境监察、监测人员选拔、调配工作,切实增强环保执法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配齐环保执法必要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等装备,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

同志们,加强环境保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今年环保目标顺利完成,为生态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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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保护校园环境建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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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们校园中存在少数同学随手抛扔垃圾(各种食品包装袋、饮料瓶、面巾纸、瓜子壳、糖果纸等)的不文明现象,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校园环境,损害了学校的形象。各班同学应保护环境、爱护公物、齐心协力共建美丽校园。校园,是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校园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同时,校园环境也是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因此,在这里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任意践踏草坪,不随意进出绿化带,不攀折花木。

2、不在校园内吃零食,不随手乱扔食品包装袋、饮料袋。

3、看到地上有纸屑、塑料袋等杂物,主动拣起来放入垃圾桶。

4、每天做好值日生工作,清除卫生死角(楼梯、楼道)。

5、上体育课时要保持好操场卫生,严禁在操场上留下垃圾。

6、不随地吐痰、不在墙上乱刻乱画。

7、不乱停车,把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8、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减少浪费,就是减少垃圾。

9、爱护学校黑板,不乱涂乱画、不拍打敲击黑板。

10、爱护学校课桌椅,不乱涂画刻,保持桌内整洁,不随意粘贴物品,不踩、不拖、不敲桌椅,挪动桌椅,小心翼翼。

11、爱护校舍墙壁,不乱涂乱抹,不踢踩墙壁,不在墙壁上打球,留下任何印迹。不破坏墙壁文化建设。

12、爱护学校教室公物,不乱踢打、涂抹门窗,不损坏电脑、电视、视频展台。

13、爱护学校资源,随手关闭电灯、电源,节约每一度电。

14、爱护校园内的水笼头,不乱拧乱拽,拧紧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

15、爱护校园内的体育设施及清卫设施,不损坏、不攀爬。

同学们,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私人财产一样爱护校园环境;要像珍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珍惜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校园环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美丽的校园在我们每个人的精心呵护下变得更加绚丽多姿,更加舒适宜人吧。保护校园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所有的师生一起响应今天的倡议,用自己的行动打造美丽的北附校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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