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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施工协议书合集3篇 施工合同通用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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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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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经亭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王江存(以下简称乙方)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亭南村报废水塔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亭南村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拆除水塔地面以上砖支筒及钢筋砼水箱;

2、水塔支筒内水管拆除后,全部交县扶贫办保管;

3、拆除深机井内泵管及水泵,如数交县扶贫办保管。

4、清理因拆除所产生的全部垃圾。(垃运倒放在指定地点)

四、工程造价

此水塔拆迁工程总造价叁万元,(¥:30000)。

五、施工期限

自20xx年 五 月 八 日开工至20xx年五月 三十一日竣工,工期23天。

六、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1、由乙方按照合同承包内容,组织实施。

七、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壹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2、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剩余贰万元工程款。

八、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办理拆迁工程范围内的土地的租用及地面附属物赔偿;解决施工用电费用。

2、派驻工地代表 负责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协调解决村民及村委会对拆迁施工所造成的矛盾纠纷等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保证施工场地无障碍,道路畅通。

(二)乙方权责:

1、负责施工场地安全,确保施工安全。

2、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及要求进行;

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警示措施,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九、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甲方约定要求进行。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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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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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20天。

三、 工程费用及结算方式

1、 本工程费用及预算为: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派出1—2名施工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

2、 甲方随时可以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乙方不得拒绝。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变更设计方案等行为进行纠正;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不得拒绝。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意扩大或缩小工程以及偷工减料的行为加以制止,乙方必须服从。

乙方权利:

1、 乙方派出现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工作。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加以拒绝,但不得终止工程施工,待争议解决后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或技术要求,并且进行工程交底工作。

2、 甲方必须在开工前办理好属于自己应当办理的一切手续,以免因手续不全而延误工期。

3、 随时解答乙方提出的有关工程问题的咨询,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施工队。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图纸的3日内积极组织施工,并编制出施工计划书报甲方备查。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定,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4、 在施工中如有可能增、减工程量和工程费用时,乙方必须在48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亦应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查看,经双方认可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 验收: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收集有关资料与7日内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有关资料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须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

六、 其他约定:

1、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延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由于雨雪天气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自动顺延。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执行。

发包人: 承包人:

主管厂长签字:

主管科长签字: 年 月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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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建筑,全文共 5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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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中标结果,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工程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实际金额以审计结算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招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鲁班路95号南宁信息港5栋1122室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高新区支行

账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0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1 本合同协议书;

1.2 成交通知书;

1.3 竞标函及其附录;

1.4 合同专用条款;

1.5 合同通用条款;

1.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7 图纸 ;

1.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9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汉语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及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评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工程全套图纸一份

3.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涉及工程造价需要经发包人签认外,行使《通用条款》有关发包人的权力。

4.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按《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5、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6、发包人工作

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6.1.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6.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6.1.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双方协商

6.1.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双方协商

6.1.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

6.1.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7日前

6.1.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① 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②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人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6.1.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年 月 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项施工前一周提交单项施工的施工方案

7.1.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日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

7.1.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7.1.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7.1.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1.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自行保护,同时费用自理

7.1.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

7.1.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完工后负责无偿清理所有建筑垃圾,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1.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 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开工前5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天时间内批复

8.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9、工期延误

9.1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工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4‰,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延误工期时间从投标时承包人承诺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质量与验收

10、工程质量

10.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10.2 检查达不到合格时无条件返工,修复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

10.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13.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 。

14、工程量的确认

14.1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的付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4.1.1 承包人按进度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是:承包人每月 日前按进度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

14.1.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是:发包人收到7日内核准,逾期视为已核准。

14.2 计量方法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无论通常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均应执行广西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净值为准。

14.3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适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标准。

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5.1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15.2 发包人根据以下方面承包人应得到的金额计算应支付工程价款:

15.2.1 经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

15.2.2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15.2.3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15.3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6、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16.1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16.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3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16.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17、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18、工程量变更

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

18.1 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后三天内。

18.2 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时间是: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五天内。

18.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提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19.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约定 。

20、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来的报告及资料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和送交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的工程价款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支付完。

21、质量保修

21.1 本工程的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1.2 发包人代表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后送交给发包人,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于某日前尽其责任施工、竣工、保修并符合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应由发包人代表在最迟的保修期期满,及承包人按指令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符合发包人代表要求的21天内,发出工程质量保修书。

21.3 在保修期满并对保修内容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发包人出具证明,把结算价3%的保修金(无息)分次付给承包人。

21.4 在质量保修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

(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在设计中有错误;

(3)承包人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承包人规定的义务。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十、争议、违约和索赔

22、违约

22.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2.1.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3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1.4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22.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2.2.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3.2款执行。

22.2.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5.2款执行。

22.2.3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的28.1 ,使用不合格或未经发包方认可的产品,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1%处罚。

23、争议

23.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⑴ 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⑵ 调解不成时,直接向 工程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24、工程分包

24.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25、不可抗力

25.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⑴ (6)级以上的地震;

⑵ (10)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风;

⑶ (暴雨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雨;

⑷ (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高温天气;

⑸ (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两天的严寒天气;

⑹ (20)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⑺ 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

26、保险

26.1 发包人投保内容:

26.2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7、担保

27.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27.1.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28、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副本 份(正本 份),发、承包人各执 份,副本 份。

29、补充条款

29.1 所有承包人分包的单项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

29.2 本工程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商议。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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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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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丙方(全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条件、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丙方联合招标,决定将本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三方就本 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文件为本工程的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提交投标文件后双方签署的中标协议及往来函件

3、合同条件(含附件)

4、投标书、报价明细表、投标单位须知、招标工程范围、基本技术要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商务标报价要求

5、图纸、设计变更

6、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

7、国家、地方其余行政或技术规定。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与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现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时,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合同履行中,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一经三方签字盖章,即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三方明确遵守合同文件内所有条款。

三、 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B (大写 ) 的金额或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金额或报酬。

四、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本工程,验收标准等级为优良。

五、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 本合同三方约定由三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三方分别保存一份,本合同副本陆份,三方分别保存二份。 正本与副本不符合时,以正本为准。 有条款未涉及到的,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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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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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_____________。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方式确定。

21.2 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4.3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〇〇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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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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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含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损耗率表);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合同图纸。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七、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八、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 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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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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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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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消防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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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设计单位: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

二、各方职责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__公消审第__________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__________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______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工期保证金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天,甲方支付给丙方__________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__________%(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_%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

5、余款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__________万元,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__________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第十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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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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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_______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_______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___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___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_____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___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___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_______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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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银行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工程,全文共 1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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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工程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工程总造价

1、本工程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1、工程经甲方测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为 (大写)。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施工方案,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整体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6、根据甲方对点位的要求,布线后提供详细的网络点位分布图和路由图。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七、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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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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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20 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 年6月8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三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10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20 年6月8日至20 年6月8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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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木工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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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名称:

一、脚手架搭设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4.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

5.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6.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二、脚手架拆除:

1.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3.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体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6.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7.酒后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的人员,严禁参加高空作业。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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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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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________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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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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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_____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____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_________厘米,加工_________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图纸预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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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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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期要求:

1、自 年 月 日,从开工之日,楼房具备作业面后开工 个月交工。

2、承包人应按甲方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或暂停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须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内容。否则,工期拖延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自负。(注:施工中阴、雨天工期可顺延,5℃以下温度禁止施工,工期可顺延。)

三、施工质量要求:

四、工程验收:

此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单价: /㎡,施工面积约 ㎡。合同总价款:工程款待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一次性给付总额工程款。

六、其他约定: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施工不能进行或不能顺利进行,人为不可抗力除外,责任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处理: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工程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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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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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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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部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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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必须有施工资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紫金广场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别条款:该承包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以________名义与本发包人(包括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自本合同签署生效时起,宣布作废。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道路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小区内的砼道路工程,排污管道,雨水管道及相配套的检查井等小型工程。(上述项目本小区总施工图中注明的由总承包单位承建的除外)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待定;

竣工日期: 待定或见工期补充协议;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提供的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实际要求施工,执行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标准,经质检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

第六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都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本工程执行0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表》及《连云港市地方建筑补充定额》,人工执行连云港市定额站现行人工标准。材料价格,参考连云港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灌云县当月挂牌价。竣工结算按照审定后总价下浮18%为最终结算价。

第九条工期

待定

第十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电,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复验所发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协调与各部门的配合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不积极配合,造成的费用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错误,或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反应,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合理方案,甲方出变更、签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无故造成工期延期的,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返工,并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即准备材料,机械进场,材料经甲方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编制决算交甲方审定后1个月内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退还。

3,工程定金:乙方于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30万元工程定金,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保证金。

4,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后,如果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当时房屋所有成本价抵兑工程款。

第十四条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有关规定并经甲方代表现场签证认可后执行赔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性竣工验收不通过,整改的费用及复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之日为竣工之日。

第十八条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甲方收到决标书后在 40 日审核完毕,核准后7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第二项规定付款。

第十九条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讼诉

第二十条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可以起诉。

第二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持续一天以上的特大暴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一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总包和分包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工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负责本工程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

3、本工程范围的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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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GF--96--0206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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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

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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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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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

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

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

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l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l、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l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l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 (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l、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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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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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施工项目

l、合同单号:

2、施工地点:

二、协议内容:

为了保障打桩施工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以签施工合同后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施工方(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施工达成如下关于安全方面的补充协议:

1、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桩机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其费用。

(6)桩基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项目部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和随意拉电线,以及烧电炉等违反安全管理行为,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项目部,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14)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乙方经济责任人是桩基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16)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1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项目部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本补充协议与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有合

同一并执行,签订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乙方: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 (签章) 法人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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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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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兹由甲方将 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签定本协议:

1、甲方以清包工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乙方所使用脚手架钢管、扣件、密目网、竹跳板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架子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安全劳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作业。

4、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范(JGJ59-99)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其立杆、步距等符合要求,扫地杆必须按要求离地面20cm设一道,沿建筑物四周搭设,剪刀撑必须从地面至顶面互为夹角45°~60°,剪刀撑与剪刀撑之间必须连成一体。

5、搭拆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并认真履行职责。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运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6、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所有连墙杆、斜拉杆等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许先行拆除。所有钢管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钢管上附着扣件运送地面,或两根钢管同时拆下运送至地面。

7、由于本工程所处位置为居民住宅区,居民进出较为频繁,故必须特别注意安全:所有拆除的钢管、扣件、木板等严禁从高处直接向地面抛掷,必须用绳索捆绑牢固或用人工垂直传递安全运送至地面。如有发现直接将拆除的钢管等向下抛掷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对违章者予以处罚,必要时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8、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妥当处理。拆下的钢管、扣件等物,应按类堆放整齐。

9、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进行作业,严禁在脚手架上嬉戏耍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0、施工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发生重大社会影响或人身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实施细则:

① 上岗作业时不戴安全帽者,按每人次罚款5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带的,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② 上岗作业时穿拖鞋及硬底鞋者,按每人次罚款50元 。(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③ 违反规定酒后上班的,按每人次罚款200元,并立即停止施工 。(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④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服从甲方安排及调动,若因不听从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工种交接混乱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则对乙方处以罚款500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⑤ 乙方施工中,如因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而造成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站发通知整改而停止施工的,甲方则对乙方处以罚款10000元。(业主及监理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⑥脚手架搭设搭设、使用及拆除中,严禁抛扔钢管、扣件、施工材料等物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罚款20__元。(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⑦脚手架拆除必须在各通道口及明显位置挂置警示牌,各通道口应布置安全网,并设专人看管。如无以上措施,一经发现罚款50元。(甲方罚款另行处理,公司将按甲方处罚力度加倍处罚)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验收结束自行解除。

甲方: 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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