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保外包服务采购合同
信息系统设备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电脑网络等信息系统设备达成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乙方为电脑及网络等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供应商。
二、?服务方式
1、?订立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每月派技术人员_________次,进行系统优化,查杀_____等一般维护,并解决遗留问题。
2、?如甲方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可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先以电话、电子邮件、远程登录等方式提供解决方案,如无法解决,乙方在最短时间内上门维护,也可根据甲方约定的时间_____。
4、?乙方还会帮助培训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一些简单的维护和问题解决,以能够尽快尽好地解决问题,使信息系统故障时间减至最低。
三、?服务标准
1、?乙方通过事前精心维护和事后及时响应,尽最大努力保障甲方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
2、?乙方为甲方设备建立维护档案,并严格恪守甲方一切的商业机密,配合甲方数据信息的安全使用。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但不对甲方使用软件(除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软件外)的版权负任何责任。
四、?服务内容
1、?服务种类综合包月服务
2、?服务项目(it基础服务外包服务内容)(附于合同附件)
五、?合同执行
1、全年服务费用合计____,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先支付给乙方____,并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支付余下的____。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笔款项后,开始提供服务。甲方____年内系统扩充,不另外_____(不超过____台电脑)。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增删本合同条款内容,应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加入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上海市_____委员会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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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服务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因X项目的需要,就(事宜)与乙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品种、规格及单价详见附件一《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二、 项目位置:瀚天科技城
三、 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变更
1.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内容)总额为x元(按照3000元/月计收或详《瀚天(服务内容)项目清单》 )。
3. 结算方式:
1) 首付款: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7个工作日后支付X元第一期服务费用。
2) 剩余款项:每季季度首月的第 10 个工作日后支付给乙方。或“在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须以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帐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注:乙方收款前应先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表,经甲方确认符合请款条件时,方可开具等额正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4. 项目变更:若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或变更(服务内容)以及数量,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签署《项目变更确认书》作为付款的依据。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场地及无偿提供水/电资源。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按照合同内(服务内容)的数量、品种、规格以及质量实施。
3、甲方如需要更换服务地点或(服务内容)(在原(服务内容)规格及价格范围内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及时办理/须在三天内办理。若在项目未竣工验收前未经乙方允许,私自改动(服务内容),造成(服务内容)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该(服务内容)的X倍)。若乙方未及时办理变更,甲方有权更换花卉摆放位置,若造成植物死亡和套盆损坏,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负责为租摆植物提供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植物丢失或被盗,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该植物月租金的四倍)。若非甲方原因造成植物丢失或被盗,由相关责任方向乙方赔偿。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约定的植物,乙方及时无条件同意,并必须及时办理。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则有权保留追究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其放置在甲方指定场地内的花卉拥有所有权。
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
3、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进行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4、每周至少1次派专人上门进行植物护理,派专人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以及换盆、土、清洁、护理等工作。
5、乙方保持摆放的植物美观、无毒无害、无病虫害、无坏叶(不得超过植株叶片的20%)、叶面无尘土。
6、在收到甲方合理的更换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植物的更换工作。
7、乙方工作人员在花木搬运、摆放、维护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物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 3000元。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植物,不作及时护理的,经甲方一次书面通知后仍不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外责任: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一方无法按合同及其附件要求执行,无法执行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确认为不可抗力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完成部分工作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附则:
1.此合同包含双方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本服务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应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予以协商。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2024年规范家具采购合同
本文是由采购合同频道为大家提供的《家具采购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 日 XX年7月 日
篇3:服务采购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及部份设备和辅材采购承包给乙方实施,为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使之尽快竣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和内容
(1) 主要工程内容:
(2) 主要工程量:
第2条 工程施工依据:按相关规范、规程和客户要求
第3条 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开工日期:xx年xx月 xx日,完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3.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个日历日,施工场地未能交乙方使用、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 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者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3) 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或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准,需增加工程量或保护措施而影响到工程进度。
(4) 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鉴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5)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4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插接件由甲方提供,线路敷设辅材由乙方提供,详细见工程施工量表。
第5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由乙方参加承包竞标中标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具体包括见后附报价单所列内容。
5.1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发生变化;
(2) 重大设计变更;
(3) 在施工中新增减了工程量项目。
第6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6.1 合同签约后,乙方按时进场正常施工两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
6.2 本合同核定的工程量和应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并经甲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及竣工资料就作为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
6.3 结算依据:布线和设备安装完成,做好线路接头、标签,协助完成设备调试,竣工平面图(走线图)。
第7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部颁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7.2 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7.3 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质量员、安全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7.4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定期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
7.5 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时,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工程验收以设计文件和部颁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
7.6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7.7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8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返工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7.9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7.10 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对所承包项目施工质量实行1年质量保证,所用的材料以厂家质量保证书为准。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8条 施工设计变更
8.1 甲方交付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8.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原则上须经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同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才予以实施。
8.3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 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9条 双方职责
9.1 甲方
(1) 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 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 及时组织供应由甲方筹供的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4) 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确认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 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结算工程施工费和工程余款。
9.2 乙方
(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2) 在施工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工伤事故, 保证安装的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于乙方对施工安全管理不当,措施不力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安装材料的保护措施和设备的管理;
(4) 定期向甲方报送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存在的问题;
(5)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及部颁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6) 及时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
(8)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对本次的施工内容、布防线路、预留扩展接口、通信及交换协议等执行保密,以确保工程中涉及到甲方用户单位机密以及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对外泄漏。
第10条 违约责任与奖罚规定
10.1 乙方的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限定时间内负责无偿返工,返工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工程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工的,确因乙方原因造成,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3%支付甲方违约金。
(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施工中造成用户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揽全部责任。
10.2 甲方的责任:
(1) 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 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款等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其他事宜,根据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3%作为滞纳金。
第11条 不可抗力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或更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双方协商解除。
第12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 向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有关部门条例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篇4:政府项目采购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协助乙方作好采购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参加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工作;
按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
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和记录工作;
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发出成交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
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前供应商情况、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_____%;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__________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2024年规范家具采购合同
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2
3
4
5
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设备验收: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厂方出厂标准验收,使用确认设备运行良好,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地址:?)。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6:产品采购合作服务协议
合同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______%的损溢,由[ ]卖方或[ ]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 ]允许,或[ ]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 ]允许,或[ ]不允许转运。
9.6 [ ]允许,或[ ]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 ]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证
[ ]10.1.1 (这一段将作[ ]保留或[ ]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装运回后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天。
[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 ]10.1.2 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日
[ ]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通过_____________银行,以[ ]电传,[ ]SWIFT,[ ]信函,[ ]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___的
[ ]即期付款信用证
[ ]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 ]10.1.3 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日,[ ]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_____银行,以[ ]电传,[ ]SWIFT,[ ]信函,[ ]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凭[ ]即期 ,[ ]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 ]提示单据,进行[ ]承兑, [ ]延期付款,[ ]议付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 ]10.1.4 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 ]10.1.5 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 ]10.1.6
买方应于 [ ]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 [ ]提单日后______天内,以 [ ]电汇, [ ]信汇,[ ]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向[ ] ___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 ]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___(银行)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 ]空白抬头,[ ]空白背书,并注明[ ]运费已付或[ ]运费待付。
[ ]2)签发给____________(银行)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 ]预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银行)
[ ]3)多式联运单据
[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 ]5)铁路运输单据
[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 ]保险单 [ ]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 [ ]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 ]发货通知书 [ ]装船需知
1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 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 ]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 ]多式联运,[ ]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待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 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日前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日内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日后开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 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 ]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5 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 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信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平安险,或[ ]水渍险,或[ ]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 ]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月;
[ ]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 ]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月
[ ]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从14.1.4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
[ ]本合同中的规定,或
[ ]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
在德国:___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 ]14.1.2 工厂检验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
[ ]合同的规定,或
[ ]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
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 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 ]最终目的地
[ ]卸货港后
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关;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国:____________(根据买方的选择或德国法则加入)
买方应在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a)和(b)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条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期间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 ]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日
[ ]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则被视为接受。
17.4
[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
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给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 ]买方[ ]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 ]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行。
[ ]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进行。
[ ]___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
[ ]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 ]经____________签署并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 ]其它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被告物来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_____ 南 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 北 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的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来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来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来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来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金,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来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调乙方做好物来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来 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来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 每__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 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小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来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近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条 车位遇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单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他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全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地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附件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篇8:服务采购合同范本
买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卖方: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就买方购买卖方(或第三方)提供的硬件或软件(以下简称“产品”)维护服务之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维护服务产品范围
买方需要卖方提供维护服务的产品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方式
主要的服务内容及方式应列明在本条(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服务品质保证
卖方保证买方所购买之服务为原厂服务(原厂授权证书见附件)或达到原厂标准之服务。若买方发现购买之服务为非原厂服务或未达到原厂标准之服务,则卖方必须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和行业通行的专业化服务,如果达不到买方和最终用户的要求,卖方应立即更换人员或改进方法,直至达到买方和最终用户满意。如因服务错误、失误或不尽职导致设备、软件系统出现故障,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卖方除应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退还全部服务费。
4.2卖方如果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进行响应并解决问题,则买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方解除合同,则卖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4.3如买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天买方应付给卖方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双方对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以各种有形或无形形式存贮的观点、计划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商业性质的信息、标语口号、版权物品、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技术、技术诀窍、数据、营销企划、摘要、报告及邮件列表等。
5.2 本合同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5.3 本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6.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7.1买卖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合同,如需变更,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合意时,由买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8.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10.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买方是本合同唯一的合法缔约者,除买方特别书面授权外,买方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管理人员、雇员等盖章或签字,均不代表买方意志,买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买 方: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卖 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地 址:
清华科技园8号楼b座赛尔大厦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
一、产品名称、版本、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维护产品清单)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三、维护服务期限和地点
3.1 本合同服务履行期限(或月),自 月 日止。
3.2 履行地点为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协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合同总价是固定的,在服务期限内,卖方为提供本项服务的全部成本费用均包含其中,买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2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如下( )方式进行款项结算:
(1)一次性付款: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款项。
(2)分期付款:(可以选择a按月付款b按季付款c按年付款)。
4.3卖方申请付款前,应提前日向买方提供如下文件,买方凭卖方交来的以下文件向卖方支付合同款:
(1)卖方开出的付款申请书;
(2)相应付款金额的服务费发票。
(3)服务确认和评价(买卖双方负责工程师签字确认)。
4.4卖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篇9:服务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住 所:
供 应 商(乙方)
住 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格 式)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具体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为:
1.无预付款,由甲方在下个月5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款项的95%(每月款项为每年报价的十二分之一),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在服务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扣除乙方因违约而应被扣除的部分),乙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2.平果办每月随机进行一次物业服务评分(具体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评分表) ,考核结果作为考评扣款依据。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合格,80-85分扣款20__元/月,70-80分扣3000元/月,60-70分扣5000元/月,60分以下的扣10000元/月,出现2次及以上60分以下的情况,直接终止合同。上述扣款项由学校从每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收。
3.对于学校正当的物业管理要求,未积极响应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试情况一次性扣除物业费500-1000元。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10: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 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篇11:汽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属文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颁发机构: 颁发机构: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日期: 日期:
篇12:2024年规范家具采购合同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项目:
甲方:
乙方:
在参考国家《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详见报价清单)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依据国家建筑装饰板式家具122-20__行业有关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板产品质量要求验收;(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货物安装完毕,需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办完验收手续,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3、若对验收标准或结果存在争议,由双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适应当地的气候环境需要,要满足变形度、环保、含水率的标准;
5尺寸标准,整体平整,无翘曲变形,无明显的色差,无开裂、脱胶等现象,线条接缝严密完整,表面无订眼。侧边为木皮封边,木皮封边与表面接缝无色差、开裂现象;
6油漆效果光滑平整,色泽匀称自然,木纹清晰度高,漆膜丰满,附着力强,保湿性好,环保达标;
7木结构稳固,造型美观。(符合国家木制品工艺标准)
三、供货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第一笔预付款全部到账后的25日内到现场安装,深化图及现场基层尺寸最后一次经甲方确认后25天内生产完毕,送货安装进度以甲方项目部合理的施工进度表为准。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4包装要求及费用:常规成品包装,费用含在乙方报价内(详见报价清单)。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根据双方协商,本合同预算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作为本合同的预付款,
3、产品发货工地之前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作为本合同的进度款,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
6、所有产品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验收期为一个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到双方结算总价的%,
7、本合同清单外增加部份产品付款方式按本合同同步。
五、本合同总价待工程结束,按实际货物数量和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变更,按实结算。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在乙方生产工艺允许的范围内有充足的生产时间。
2、甲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就交货内容和数量进行调节,但应在乙方没有开始生产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乙方已经进行生产制作,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更改费用并顺延交货日期;
3、甲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清进度款,如甲方付款超过规定时间的7天,乙方不承担拖期责任。
4、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产品数据统计的工作,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数据统计未能及时进行而引起交货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各种资料,有异议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或更改,超时将视为甲方自动确认。
6、甲方有权利及义务配合乙方对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检验、成型及制作完工后油漆的三个过程分别进行监督、验收。
7、甲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对乙方通知可以验收的成品(分楼层和区域)进行验收。如甲方在乙方通知验收后的10天内不予验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和安装并不负该合同所定完成时间的责任,保留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追索权。
8、木制品上的装饰五金如不锈钢、硬包、玻璃等由甲方担供,甲方安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切实履行产品的服务条款。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完整的生产、深化图纸及各种技术资料交甲方封底备查;
3、乙方应根据工艺规范要求合理的使用原材料,如门套板和柜体、踢脚线等着地面的应用1级多层板,门扇柜门等表面采用密度板基材,木皮材料按清单。
产品成品后甲醛释放量底于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如经检测不合格,所有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项目部进度计划要求的时间供货,按时交货,不得延迟。
5乙方按照现场实际木基层测量的尺寸同甲方的要求进行放样并负责深化设计;
6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除人为损坏外),乙方对提供的产品免费保修一年;
7乙方必须提前熟悉施工现场,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安排,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安全生产条例,遵守安全操作规范。违反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操作规范,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必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确保按期完工,甲方项目部对乙方已安装完成的产品(分楼层和区域)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成品保护。
11木质纹理和颜色根据甲方确认的色板,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只包含包护膜及转角纸质护角,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另行协商),因乙方安装时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12、乙方必须现场核实尺寸,根据深化图纸要求,以现场尺寸为实际制作尺寸。
13、安全生产食宿责任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提供仓库、安装场地和电源。
七其他事宜:
八、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工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含附件)。
十、附件
《报价单》附后、供方银行户名帐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篇13:建设工程造价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方(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______ 建设需要,委托乙方对该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造价进行同步跟踪审计。其中,同步跟踪审计造价的工程具体包括:全部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内外装饰工程;强弱电系统安装调试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报警、暖通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场地围墙、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等。
1.2 具体委托工程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乙方工作
2.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日内组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跟踪审计
小组”(简称跟踪审计小组,具体人员名单附后,人员发生变化时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所更换的人员资质、经验等不得低于原人员),履行跟踪审计义务。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提交跟踪审计方案。跟踪审计小组按项目建设单位批准的跟踪审计方案进行跟踪审计。
2.3 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提供工程建设主要材料的价格信息,参与有关暂定价部分材料、设备的招标、询价工作,为材料的择优采购提供合理、准确的价格依据。
2.4 及时审核工程形象进度,为业主控制造价和拔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2.5 根据甲方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把现场经济签证关,每份签证都应做到现场验收、现场测量、现场签证,对不合理
签证一律拒签。
2.6 遇设计变更,应及时完成工程设计变更部分造价编制,进行功能价值比分析,同时进行多方案比较,在保证安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造价。根据甲方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2.7 根据项目需要参加有关工程例会、现场协调会、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等会议,对工程管理现状提出管理建议书,向业主提出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2.8 自接到有关签证等跟踪审计资料起5 日内给予委托方明确书面答复意见。
2.9 参于清单缺项或月结算审核中有争议的工、料、机消耗量现场测定工作,就该部分的造价提出书面意见。
2.10 承包方双方发生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2.11 每月向委托方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报告。该报告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审核结果、造价变化情况、跟踪审计方案执行情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2.12 在本工程主体结构、幕墙工程、装修工程及其它任何分包工程施工招标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对招标中心编制的清单和控制价的复核。如因乙方未及时复核出招标清单中的错误,造成清单误差超过土3%勺,超出土3 鸠外部分工程价款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办理委托事务的依据
3.1 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工程造价的法律规范、政策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定额;
3.2 本合同;
3.3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变更;
3.4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条款(包括招投标文件);
3.5 工程施工现状;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 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1 套,施工合同副本一份,招投标文件副本一份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4.2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按批准的跟踪审计方案要求配合有关跟踪审计工作;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交跟踪审计必要的工程资料。
4.3 协调乙方在审计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4.4 提供跟踪审计人员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桌椅。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和报酬;
5.1.2 及时提供跟踪审计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审计所需的工程资料;
5.1.3 及时向跟踪审计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桌椅。
5.2 乙方责任
5.2.1 应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安排相应资质审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履行跟踪审计义务。
5.2.2 保证跟踪审计人员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造价条款、施工现场实况和查验情况,审核施工单位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
5.2.3 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方)、监理单位等报告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2.4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于每月5 日前完成上月审核工作并出具月审核报告,并保证月审核报告真实、准确。
5.2.5 保证乙方及其指派的跟踪审核小组人员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收取任何报酬或取得其他利益。
5.2.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 日内,向委托方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和决算初审报告,甲方
将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复审,如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误差超过土3%除扣减剩余的跟踪审计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外,甲方还保留追诉的权利。
第六条跟踪审计时限和报酬
6.1 跟踪审计工作自进驻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全部结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审核报告后为止。
6.2 合同价______________ 。最终跟踪审计费二所跟踪审计项目的工程总决算价x 中标费率。
6.3 审计费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二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价的15%支付至合同价的
90%止,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决算复审后付清。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乙方完成委托事务的质量、效率等情况,增减委托事务。
7.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解除
7.2.1 双方协商一致;
7.2.2 非甲乙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无法或没有必要办理;
7.2.3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或没有必要履行;
7.2.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责任
8.1.1 甲方不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跟踪审计必须的工程资料,造成不能按时进行跟踪审计,延时责任由甲方承担。
8.1.2 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且未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跟踪审计费用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甲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
甲方全部损失(包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赔)。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超过2 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 的违约金。乙方现场常驻人员由甲方进行考勤,每人每缺勤一天,罚款500 元,累计缺勤15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8.2.2 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及时更换,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
823 乙方不及时提交跟踪审计方案、报告(包括月结算审核报告)意见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乙方每次按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跟踪审计人员和工程承包商窜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跟踪审计费,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6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827 因跟踪审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的跟踪审计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每次按合同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 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立即补救更正,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争议解决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履行合同,但下列情形除外:
1、委托事务已办理完毕;
2、双方同意;
3、仲裁机关的生效文书裁决。
第十条其它
10.1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乙方合同签订进场后第9 个月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
10.2 、甲方全权委托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具体管理并行使甲方的权利和履行甲方的义务。
10.3 本合同一式十三份,甲乙丙双方各三份,采购中心四份。
10.4 本合同于签订
10.5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生效。
跟踪审计小组人员名单: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篇14:服务采购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在: 合同履行期内,因 原因,致原合同:( ) 无法如期完成;( )需要终止;( )
部分条款需发生变更。
经甲方项目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对下列条款进行变更:
1、
2、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其他协定:
1、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甲方项目单位、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篇15:服务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中标供应商:
时 间: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条款甲方是采购人,乙方是中标供应商,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采购人校园保洁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名称:
所在地:
第二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两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月____日。
第三条 保洁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保洁服务费用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承包经费按月支付,其中,每年1到11月份支付 元,12月份支付 元。甲方于第二个月的10日前支付给乙方上个月承包经费的95%,其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期间,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考核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的,甲方才一次性返还乙方全年质量保证金;平均分不达到95分的,不返还全年质量保证金。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当月承包费的全额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清洁卫生项目承包区域
广西XX大学位于南宁市路,占地面积300亩,校园建筑面积14.46万平方米,其中学院体育场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
(一)服务区域
1.所有道路路面(包括人行道、草坪便道等);
2.院内各系卫生责任区;
3.格物楼、致远楼、至善楼、致知楼、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楼、文馨公寓1-9号楼、保卫科办公楼、知味轩一楼、图书馆(8楼、9楼)、地下商业街等楼栋的楼道、走廊、电梯轿厢、护栏、窗台、天花板、墙壁、室外玻璃、可上人楼面及周边环境;
4.足球场、篮球场、停车场及周边环境卫生;
5.所有宣传栏、垃圾桶、路灯、路牌、及其他公共设施的表面清洁;
6.校园内所有公用卫生间;
7.学院东南门外10米以内区域;
8.清除从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清理出来的垃圾。每天根据垃圾量及时清除学生公寓门口垃圾,确保每天垃圾日清日毕;
9.院内所有的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及厨余垃圾(除建筑垃圾及医疗废弃物外的所有垃圾)要当天产生当天清除出校园,不留垃圾在校内过夜。
10.每个星期清扫一次各楼栋楼顶天面的排水沟和杂草。
(二)校内以下范围不属于管理承包区域:
1.教室、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运动场馆、校医务室等室内卫生。
2.学生寝室日常室内卫生。
3.食堂内部(备餐间、操作间)卫生。
4.地下商业街非公共区域的卫生
(三)保洁岗位设置要求(管理员1人、垃圾清运工3人、绿化养护工2人、保洁员32人,共计38人)
岗位具体区域人员配置
(一)保洁员岗位(32人)格物楼2人
致知楼1人
致远楼2人
至善楼1人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楼2人
图书馆1人
文馨公寓B11人
文馨公寓B21人
文馨公寓B32人
文馨公寓B42人
文馨公寓B51人
文馨公寓B61人
文馨公寓B72人
文馨公寓B81人
文馨公寓B9(AB楼)2人
地下商业街1人
知味轩一楼大厅及公共卫生间2人
路面、室外体育运动场地、内湖水面保洁5人
各系卫生责任区2人
(二)绿化养护工2人
(三)垃圾清理工3人
(四)管理人员1人
共计38人
(四)保洁要求和保洁标准
1、保洁要求
1.楼道、公共走廊通道、墙面及天花板的卫生保洁要求:
(1)每天清扫、清除垃圾至少2次;
(2)楼梯扶手及护栏,每天擦拭至少1次;
(3)所有楼宇大门所属玻璃门每周至少清洁1次;
(4)路灯、天花板墙面清除灰尘和蜘蛛网每月2次;
(5)楼道进出口处要保持干净、整洁;
2. 教学办公区、宿舍区等室外部分卫生保洁要求:每天2次清扫地面的灰尘和垃圾;每周冲洗1次明沟,冲洗后及时打扫干净,保证无积水;上班期间要不停地循环保洁,以保持地面无垃圾、烟蒂、粉尘等。
3. 学院食堂及地下商业街等室内卫生保洁要求:每天扫地2次、拖地2次;桌椅每天用抹布抹干净1次,保持室内设备表面清洁;玻璃门窗及窗台等及时保洁;室内灯具、电扇每月至少清洁1次;每周清扫2次墙角及天花板上的灰尘和蜘蛛网。
4. 校内主干道卫生保洁要求:每天6∶00和13∶00两次开始对主干道地面进行全面清扫,然后巡回保洁;果皮箱、垃圾桶每天清洁1次,并保持外表干净;室外宣传栏、路牌、雕塑每天擦拭1次。
5. 公共卫生间(包括办公区及教学区、宿舍区、学院食堂的公共卫生间)卫生保洁要求:每天清扫3次以上,第一次必须在上午8∶00前做好,同时根据卫生间不同设施进行保洁,包括用水及时冲洗大小便池(器)及地面,擦拭洗手盆、水龙头、台面、镜面、排气扇等;地面用干拖把拖干,保持干燥、干净;门窗、窗台、墙角、天花板等做到及时保洁;便池、洗手盆及洗手台不得有污渍,如发现应及时用清洁剂清洗干净;每天喷洒适量的空气清新剂,保持卫生间内的空气清新,无异味。乙方根据工作现场情况,负责免费提供并放置所有卫生间驱蚊香、除味香、除臭剂等用品。
6. 其他公共场所卫生保洁要求:地面每天清扫两次以上,然后巡回保洁,清扫花草绿地上的树叶、纸屑等垃圾,每天清扫一次明沟,每周冲洗1次明沟并打扫干净,做到无积水;公共场所上的宣传栏、果皮箱、垃圾桶(箱)、路灯、路牌、绿化盆景及其他工艺和公共设施,每天及时保洁及清理小广告。
7. 校园内湖水面保洁要求:及时清理湖面的漂浮物;清理湖中的水葫芦、浮萍等。
8. 足球场、篮球场每周至少打扫1次,平时需循环保洁,以保持地面无垃圾、烟蒂等。
9. 按照学院创卫要求定期进行灭“四害”,并做好书面记录。“灭四害”范围:院内各楼宇公共部分、学生公寓内、院内建筑物周边环境、化粪池、排水沟、沉沙石、公共卫生间、各楼宇内电房、水房等;药品投放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一个月2次,遇特殊情况,据实处理,不准使用国家禁用的清洁用品和消杀物质。
10. 在保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备设施有损坏的,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后勤保障部报告,以便及时维修,避免损失。
11. 每天及时做好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清运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12. 学院有大型活动(如:新生开学、晚会)需安排保洁的情况下,须积极配合学院工作,要按照甲方的布置、要求、标准和时限,及时组织做好清洁工作。
13. 负责每年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宿舍及新生报到前新生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
2、保洁标准
1.教学办公区、宿舍区等公共区域保洁标准:
⑴地面(水泥地或瓷砖地):目视水泥地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
⑵天花板、墙面、墙角:目视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灰尘积附,墙面无粘附物,墙角无蜘蛛网和其他粘附物。
⑶灯具:目视无灰尘、光照明亮。
⑷玻璃门窗、其他门窗、窗台:目视无灰尘、光亮透明,其他门窗及窗台无灰尘及粘附物。
⑸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的门窗外表面:无灰尘、挂网及积物。
⑹走廊护栏:水泥护栏或木制护栏无灰尘、无蜘蛛网和其他积物。不锈钢护栏目视不锈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
⑺楼梯及扶栏:无杂物堆放,无灰尘附积。
⑻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内空气无异味,目视地面、墙面、天花板、洗手盆、便斗、厕位等无污渍、无灰尘,排污管道要通畅。公共卫生间的垃圾篓要放置塑料袋(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天更换1次以上。
(9) 不锈钢垃圾桶、垃圾箱等内要放置塑料袋(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天更换1次以上。
2.学院院内道路地面的保洁标准: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烟蒂、无纸屑、无明显污渍,无泥沙,内湖水面无漂浮物。
3. 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标准:公共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无乱扔杂物;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宣传栏、路牌等无污迹;公共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外表无小广告。
(五)项目执行要求
1.甲方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落实承包协议书的执行,并对相关承包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绿化小组负责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根据检查情况和师生意见,对承包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评价总结。
2.在教学区及住宅区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在查不清楚责任人情况下,由承包方组织清理,不再收取清理费用,乙方保留向相关责任人的追偿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行使权利。承包方工作人员收集的废旧物品,不能堆集存放在作业区房间、走廊内,清理后应及时运走。
3.合同期内甲方每年对承包方服务进行评估,若评估合格,则委托管理服务继续进行,若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其他要求
1.由于甲方院内不再设置垃圾池及垃圾中转设施,要求乙方必须至少配置不小于5吨的压缩式垃圾车一辆,以便于及时清运各种垃圾。
2.乙方聘用员工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聘用员工的社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应加强对聘用员工的安全防护教育,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在学院校园内使用车辆,需聘用具有正规驾照的驾驶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1.甲方的权利和职责
(1)甲方将校内的清洁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付给乙方从事以上清洁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的承包费用。
(3)甲方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落实承包合同的执行,并对相关承包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及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由后勤保障部每月组织一次有乙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根据检查情况和群众意见,甲方对乙方工作提出评价总结,此评价总结为评定乙方服务质量的直接依据,并据此给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4)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拒不接受整改意见或提出整改意见一个月内没有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承包费5000元/次,乙方连续2个月检查不达标或总计3次以上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质量保证金,及单方面中止协议。
(5)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保洁工作所用的水电(水电收费标准按学校水电维修中心的规定收取);在有房源的情况下,可租赁给乙方办公用房及工具房各一间。租赁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是甲方应当给予乙方优惠,房租价格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房屋租赁的标准。如存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6)属于甲方基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甲方督促施工单位负责清理。
(7)甲方无偿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的正常出入通行条件及停放位置。
(8)卫生清洁的区域范围如有增减,承包经费则相应增减;增减费用则视范围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⑴乙方所管辖区域保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并认真履行清洁卫生保洁的管理工作职责,保证责任区域内所有的保洁项目保持清洁、卫生。每天清运生活垃圾2次,做到日产日清,清运时间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而定,校内所有的垃圾要当天产生当天清除,不留垃圾在校过夜,将垃圾运往南宁市指定的垃圾处理站,垃圾清理及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工作,要按照甲方的布置、要求、标准和时限,及时组织做好承包区域内的清洁工作。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对甲方的检查评比不合格,甲方将扣减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承包费,或收取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赔偿,及终止本合同。
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表,在每日上、下午上班时间前,打扫干净承包区域,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保证承包区域内清洁卫生标准不降低。
⑷根据保洁的工作需要,乙方所用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行为端正,遵纪守法,另外,管理人员需具有专科以上文凭。乙方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督促其履行职责,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佩戴明显标志,统一着装,在冲洗厕所时要对外设置告示牌。对不胜任工作者,乙方应及时更换人员。
⑸乙方工作人员收集的废旧物品,不能堆集存放在作业区的房间、走廊内,清理后当日必须运走。
⑹水电费按甲方水电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收取。
⑺凡发现公共场所或厕所因设备损坏造成长流水、灯不亮要及时报修。如发现因乙方责任造成厕所或公共场所有长流水,每发现一次,则扣减乙方承包费500元/次。
⑻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用水用电,不得浪费,不得随意将水电用于非保洁工作。如违规,每发现一次,则扣减乙方500元承包费。
⑼关于由后勤保障部每月组织的座谈会,乙方有权在座谈会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有权对评价总结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提交评价总结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后,须对异议做出处理意见。
⑽当甲方检查发现卫生工作不合格,要求乙方整改时,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2天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书面报告甲方,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在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样检查工作中,如乙方有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甲方不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则由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乙方亦不再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
2.在服务期内,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乙方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则退还甲方当年度已付给乙方的所有服务费,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当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凡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解决。
3.合同落款中注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文件、通知以及仲裁文书、通知书等材料一旦向该地址发出,即视为双方已经收到。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通知向原地方发出仍然有效。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壹式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委托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6:采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
供方: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需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或招标)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谈判(或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国外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详细配置须按附件一填报。
2供方必须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年(除外),并提供免费现场服务,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操作使用说明书、安装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册、服务手册、维修保养说明书;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4设备技术配合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特快专递方式交付给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包装费、运费及保险费。技术资料邮寄至:
5供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善而引起的合同设备及技术文件的腐蚀、受潮、损坏和丢失负责。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供方应给予解决。
五、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工作日内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3日之前,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
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接收。
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供方负责10日内补齐。
(2)验收地点: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国家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七、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使用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但无法提供损坏配件的,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如需方无法排除故障问题,由需方提出书面现场服务申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并确认服务工程师和提供相关所需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招标采购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需方:
供方:
篇17:2024年规范家具采购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安门业张正祥 二0--年三月十八日
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天安门业张正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办公室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定远县鲁肃大道东侧1.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钢木室内木门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
1.4承包方式:包制作安装、包质量、包售后服务。 1.5合同采购数量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陆仟壹佰肆拾伍元整。
合同价包括完成该合同产品制作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确保在20--年3月30日到货,4月1日安装完毕且符合约定质量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第四条 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定金1000元整,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付款前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技术要求制作安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条例及标准要求,满足合同数量、规格要求。
第六条 包装
1、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第七条 到场及验收
1、验收合格的条件
所供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第八条 质量保证期限和技术服务
1、乙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负责有关费用。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质量违约责任
1.1乙方交付的货品若任何组成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无论运输、包装、等过程中的任何原因所致,乙方均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更换至符合约定要求;
(2)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 2、其他违约责任
2.1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由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双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话:
篇18:2024年规范家具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家具相关事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和单价、总价,项目所包含货物的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单价)1. 2. 3.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价格包括所有设备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保险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等。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培训费用及损害赔偿 乙方按双方约定产品材质和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及培训。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无偿包换包修,并提供质量保证期满后五年内免费保用服务(人为因素损坏除外),五年免费保用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向提供终身服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十二个月,自货物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
第三条 交货和验收
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全部交完,根据甲方现场的施工进度和乙方的生产实际,经双方协商,可分批出货。
2. 交货地点:广州军区桂林疗养院各相应楼层
3. 验收时间: 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后一个星期内
4. 交货验收方式:由甲方选派人员进行验收
5. 验收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验收标准,按双方约定的产品清单及要求进行验收。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工程款的50%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生产,乙方生产完毕后,由甲方到乙方工厂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工程款的40%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进度款,乙方收到进度款后发货安装,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予以支付。
乙方户名:
乙方账号:
开 户 行:
第五条 对产品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和质量不合双方的约定,应妥为保管,并在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货物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约定。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2. 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三十日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采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 项目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及金额
2. 乙方为单位的项目提供维保服务,所需要提供维保要求见技术协议;
3.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技术协议;
4. 合同金额: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月,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维保服务符合本合同约定。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3. 乙方保证: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则乙方承诺自费就上述索赔或起诉为甲方答辩,并支付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4. 乙方保证:完成的项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提供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
2、协调乙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协作关系;
3、甲方对乙方指定项目人员的主要工作表现不满意,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甲方对乙方指派项目人员不足而导致项目质量、进度受影响,可立即书面告知乙方,并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员投入。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解决。
乙方:
1、服务:
2、问题处理:
3、技术支持:
4、服务要求:
5、人员服务:
6、服务期限:
五、项目验收
1. 验收要求:自服务期满后提交服务成果,验收合格。
2.验收地点:甲方所在地,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费用付款方式
序号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额度金额
1
2
以上每笔进度款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如以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同意按一定比例的现金折扣或合同价款中冲减以兑现给甲方,现金折扣的比例由双方商定。乙方请款时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项目终验收请款时需开具完余下合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七、履约保证
1、乙方谈判时缴纳的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圆整(XX元)按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合同生效3个月后,乙方开始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售后服务、保修期
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项目约定的服务;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九、培训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本合同相关设备维护技术培训,配合甲方组织开展培训,并使甲方运维人员能够具备系统日常维护技能。培训地点: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十、知识产权
1.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有侵犯,由乙方承担响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免责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事件,造成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该事件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事件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任何一方可解除合同。
2. 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事件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上述事由发生后十五日内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给对方。在此期间,受影响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3. 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重大调整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的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及索赔
1. 由于乙方原因服务等质量未达约定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应按本条第3条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2. 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导致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逾期交货及安装实施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据实结算,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十二、反商业贿赂
1. 乙方不得为销售商品或服务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业务人员,包括乙方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业务人员的财物,或者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进行贿赂。
2. 若乙方违反前款规定,将被甲方纳入采购黑名单,限制参与甲方项目或从供应商库除名。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项目、计划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减少的金额,以及因商业贿赂行为导致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3. 乙方行为违反刑法的,甲方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技术协议(如有,技术协议详见附件)
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送达条款
1.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注明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双方往来信函等文件送达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若一方变更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该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2. 一方可以当面送交、传真、邮寄快递、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对方送达文件,对方应当予以签收当面送交、邮寄快递送达的文件。若对方不予以签收,以传真、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自传真发出之日起、信件交邮局或快递公司之日起三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短信送达对方手机之日视为已送达。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 甲方和乙方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提出的条款和条件,本合同一式四份(含相关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2. 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 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但不能对本合同的内容作实质的改变),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 本协议附件(技术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广西德意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篇20: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客户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1)。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1所列的设备。设备的型号、参数的标准见附件1。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1所载明的为标准。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1所列采购、服务的请求后,在48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采购与服务,特殊情况下必须12小时内提供采购与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采购与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1规定的标准进行。
3)采购商品必须为行货正品,提供假冒伪劣的商品。
二、 采购、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保修期内并且在甲方处购买的商品必须无条件免费上门服务,超过保修期或者在第三方购买的商品上门检查修理后收取检查维修费,先报价再维修、更换。
2、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1中列明的商品。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月甲方将在验收确认服务完成合格,乙方向甲方进行对账无误后,乙方出具税务发票,至发票之日起9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4、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保证其工作的按时、顺利完成。
三、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拖延服务时间,造成甲方经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3、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并取消已方后期服务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企业的经济赔偿。
四、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想终止合同必须得到另一下同意后本合同终止。
2、附件1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也遵循这一合同原则。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公司的有效证件。
7、本合同有限期1年,自20xx年 月日开始到20xx年 月日结束。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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