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在____注册成立的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_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___年____月____日赴____(甲方国名)的____(市)(或某工地);
2.在_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_甲方的_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_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_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_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____%应以_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_的中国服务组,其余_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兑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_(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_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_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票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免费提供交通工具;
3.免费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免费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____(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乙方人员每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十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间工资应全部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九条
甲方还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承担本条1和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产生的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_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_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人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_年,此为第一阶段。
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____
甲方公司名称:____
见证人姓名:____
地址:____
职务:____
签名:____
乙方签字人: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
见证人姓名:____
地址:____
职务:____
签名: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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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在___注册成立的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以下简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 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___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赴___(甲方国名)的___(市)(或某工地);
2. 在___(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___甲方的___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___(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
(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个每月___(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
(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___(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
(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主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___(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第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
第三条1
(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___%应以___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___的中国技术服务组,其余___%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况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 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___(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____市)中国___公司(即乙方公司)___号帐户。
3.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忆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 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 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交通工具;
3. 提供乙方必要的充分的劳保用品;
4. 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人寿保险;
5. 为乙技术服务人员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 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 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___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___(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 乙方人员第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工作十一个月,
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无(或英镑)支付。
2. 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___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___%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 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 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 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 本合同
第三条1
(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 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___(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3.
(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
第三条1
(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 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
第三条1
(1)款):
b、 执行本合同
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 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俞时,乙方同意:
(1) 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 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___(甲方国名)的旅费。
(3) 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 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 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 按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尺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后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___(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有效期限共________年,此为经一阶段_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______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
见证人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签名:______
乙方签字人: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
见证人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职务:______
签名:______
返
篇2:国际技术服务合同
甲 方:天津易通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素林西蕾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商户一体化收单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中部分功能模块的技术服务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定义
1、“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2、“合同总额”包含在项目开发、测试、培训、推广、维护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以保障甲方的需求得到实现的所有费用。
3、“日”指日历天数。
4、“软件”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的满足甲方需求的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5、“文档”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
二、服务方式
本合同是由甲方在合同约定的项目开发、测试、培训、推广、维护过程中以采购劳动力的方式向乙方采购技术服务。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依法与其提供之技术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落实相关法律关于劳动管理和保护的规定。乙方技术人员因劳动合同及劳动保护所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如果因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人员在北京工作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技术服务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无论乙方人员是否在北京工作,甲方均不承担因临时加班或节假日上班而产生的加班费用;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要求支付加班费用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3、 乙方所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乙方保证,其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及其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易通易联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享受该技术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遭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主张权利或第三方因乙方技术服务而向甲方接受乙方技术服务所得研发成果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纠纷的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与诉讼或仲裁相关的其他费用。
四、权利归属
1、对于乙方技术人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无论何种载体或介质的相关文档、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其所有权及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有义务要求其技术人员按甲方要求移交全部因技术服务所产生的文档、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
2、甲方拥有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技术服务所产生的计算机程序及其他技术成果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及/或办理法定手续,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文档、文件资料、计算机程序或技术成果,也不得使用为甲方服务所得文档、文件资料、计算机程序或技术成果为其他客户服务或用于商业活动。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及/或办理法定手续,乙方不得使用其为甲方服务所产生的计算机程序或技术成果进行后续研发。
5、乙方技术人员违反上述约定,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保密
1、 双方同意对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专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甲方的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易通易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项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信息、技术开发信息、产品信息及相关程序、资料及文档;乙方的专有信息指乙方享有的知识产权、独有的内部技术信息及相关程序、资料及文档。
2、 除因双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应用或转让本合同所列项目研发成果或法律、法规规定应予披露的情形之外,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或不正当使用对方的专有信息。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有义务要求其技术人员遵守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乙方技术人员违反保密
义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 双方所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六、软件系统试运行
1. 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试运行权利。
2. 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七、软件开发的交付资料和时间
1. 本软件交付的时间为年日;交付资料包括系统程序源码、可执行代码、相关配置文件。
2. 文档交付时间为年日;交付资料包括概要设计文档、详细设计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安装手册
八、验收
1. 软件交付后,甲方应在30日内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试运行并进行验收。乙方确保系统在此期间正常运行并完成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向甲方进行文档交付。
2.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10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3.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九、合同的价款和支付
1、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项目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2、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预付款人民币柒万肆仟肆佰元整);
在本软件交付时间(3.1)后的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开发款124,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整);
在完成系统试运行并交付文档(最迟不超过3.15)后的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开发款49,6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延迟5个工作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延迟22个工作日以上,乙方可终止合同。
2、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交付系统(包括软件和文档)的,每延迟5个工作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五。延迟22个工作日以上,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预付款。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2、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3、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可向另一方提出不正常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并要求接受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提出方作出同意与否的答复。若同意,双方可协商确定合同终止日期,并按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计算技术服务费用。
十三、合同的转让及更改
1、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委托第三方代理。
2、对本合同作任何更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方可生效。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2、 响应谈判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甲方:天津易通易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素林西蕾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20xx年2月20日 日期:20xx年2月20日
篇3:技术服务合同经典格式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公安部《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拥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硬件支持系统及服务;甲方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1.定义
1.1 旅业系统或系统指_________________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后台系统和前台系统。
1.2 后台系统指安装在市局中心系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局后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3 前台系统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旅店前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4 软件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定义)。
1.5 软件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清单;b.不少于2份载有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磁盘;c.系统说明书、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教学模型、框图等);d.用户手册、使用说明;e.测试报告。
1.6 系统联调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定义)。
1.7 _________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 市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 市局中心系统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务地点
2.1 ________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宾馆、饭店、旅馆和招待所等旅业单位。
2.2 ___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关单位。
3.服务内容
3.1 建立旅业系统公安后台系统。
3.2 在_________市范围内的各旅馆业单位建立前台系统,并联入市局网络中心,实现住宿登记信息的定时、实时传输。
3.3 对旅店数据录入人员和参与系统运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术培训。
3.4 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4.费用收取
4.1 前台系统费用
4.1.1 前台系统经费由各旅业单位自筹,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项后统一存入乙方开设的专门账户。
4.1.2 乙方的_____标准
4.1.2.1 考虑_________市的实际情况,为扩大系统的推广应用,每套全部费用最高限价_________元人民币。
4.1.2.2 每套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包括:a.硬件设备费;b.系统软件费;c.安装调试费等。
4.1.2.3 每一旅业单位录入人员的操作培训费为最高每人不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
4.1.2.4 每一旅业单位应支付的维修服务费由乙方与旅业单位商定,但应不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该维修服务费由甲方代乙方按年一次性收取。
4.1.3 甲方代乙方收取的款项,应存入乙方下列专项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后台费用
4.2.1 乙方自行支付市局中心系统设备的费用。
4.2.2 甲方下属各分局和派出所所需设备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2 监督乙方与旅业单位签署之合同及其履约情况。
5.3 提出系统需求。
5.4 提供本条下述乙方所需的有关资料:a.甲方现有技术力量和市局中心系统设备配置情况。b.甲方辖区内使用前台系统的数量、安装计划、步骤、安装时间、旅业单位的详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所辖派出所)。
5.5 代乙方收取前述第4.1.1条所及之前台系统经费及第4.1.2.4条所及之维修服务费,并存入乙方开设之专门账户。
5.6 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5.7 组织干警进行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协助乙方组织旅业单位录入操作人员培训。
5.8 组织系统联调的后台系统部分。
5.9 负责系统验收。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甲方要求建设旅业系统。
6.2 提供已通过公安部检测的_____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后台软件。
6.3 保证附件2所列设备的质量符合旅业使用要求。
6.4 按照本协议第4.1.2各款所述之标准与各旅业单位签订《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6.5 按照系统的建设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前台系统的安装、调试。
6.6 投入本协议第4.2.1所及之系统所需的设备资金。
6.7 先安装部分后台系统设备以保障系统的正常开通。
6.8 有权根据系统应用的发展,逐步添置后台系统设备,但不得影响系统的开通、使用。
6.9 完成后台系统软件的安装,并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联调。
6.10 组织并实施前台系统录入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6.11 提供售后服务。
6.12 按照本协议第4.1条及其它有关约定收取前台_____费及培训费。
6.13 组建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培训维护机构,并负责前后台系统的长期维护及后台系统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6.14 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正常运行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软件技术资料。
7.系统的建设实施进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前后台系统的实施与建设,具体实施计划由双方另行协商规定。
8.软件技术标准
软件应按照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0号)文件要求,通过公安部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其功能应符合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功能。
9.验收标准和方式
9.1 在后台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前台系统安装10家、乙方跟踪运行10日后,甲方应派员对系统进行验收。
9.2 验收标准
按本产品的企业标准和软件功能清单验收。
9.3 验收方式
9.3.1 采取随机选点(一般选8 - 10个具有代表性的旅业单位)的方法,在甲方所在地验收。
9.3.2 对分期实施的地区,只对首批安装的系统进行验收。对首批验收合格后新增的用户,不再进行验收工作,即视为验收合格。
9.4 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签发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如验收不合格,双方应委派代表共同检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该时间视具体情形由双方另行商定)由责任方自行解决。
10.售后服务
11.保密条款
11.1 协议双方保证,基于本协议从另一方获得标有秘密或专有标记的信息或在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获取的知识,这些知识包括技术、商业或者管理等方面,应当对之保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履行完毕之后,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这些知识或信息,不得向他人披露。
11.2 对能以文件证明属下列信息的,不承担保密责任:a.从第三方合法得到的信息;b.在执行本协议时已公开的信息或在不违背本协议规定下公开的信息;c.受让方自行获取或开发的,且没有利用出让方的保密信息;d.经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11.3 双方同意,其所属员工和附属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11.5 双方应当视彼此之间的商业关系为机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这种商业关系披露给第三方。
11.6 法律、司法判决规定的必须披露的信息,不受本协议第11条的限制。
12.不可抗力
就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之下的义务(支付款项除外),各方对本协议约定的责任或作出的承诺因下列原因而免除:战争、内战、_____、停工、禁运、联合_____、军事或_____政权、_____、外地入侵、_____、国民_____、暴徒的暴力或破坏等行为,且双方在此同意本协议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进行延长。
不可抗力亦包括超出要求以不可抗力免责一方之合理控制的事件。不可抗力的情形应当是不能预见的,或能预见但经合理的努力后仍不得避免。不可抗力必须是发生在协议签订之后,并阻碍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13.期限或终止
13.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终止期限为旅业系统建设完毕之时。除第13.2条所做规定外,第10条定义的售后服务,第11条定义的保密责任,将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3.2 基于重要的原因,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该重要原因为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实质义务,且在考虑了各种特别情形及双方利益的情况下,其违约程度已使守约方不能指望违约方正常终止履行本协议。
13.3 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应以挂号邮件送达。如果此通知及时邮寄,则推定为及时送达。
14.其他事项
14.1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附属协议及工作程序之改变,当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制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如果本协议之任何条款的一部分为无效或失去效力或不得履行,则其从本协议中排除。本协议继续有效并在法律的最大范围内得以执行。
14.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及义务整体或部分让与给第三人。
14.4 本协议并不形成双方之间的合伙、代理或合资关系。
14.5 对他方违约或其过错责任追究权利的放弃并不能被认作是放弃对其后续违约行为责任追究权利的放弃,一方延迟行使权利亦不得被视为放弃其权利。
14.6 本协议包括下列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的整体协议,并取代所有以前口头或书面的协议以及以前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备案通讯资料。
14.7 本协议中的条款标题及目录,只为引用上的方便,并不影响条款的解释或组成。
14.8 本协议由以下《附件》补充,后者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技术咨询协议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 (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评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报告达到本合同第一项所列的要求,采用方验收,由_____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评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_____元。
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 元,由 方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 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 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额如下:
(三)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含中介方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技术服务合同书_合同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技术服务合同书,欢迎阅读参考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服务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技术秘密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就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二条 服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_________
第三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_________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保证:_________
技术服务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分以下_________个阶段履行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应约定履行地点,合同没有约定的,推定在接受服务方所在地履行。
3.合同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委托方为服务方提供如下条件:
提供资料、数据、样品、材料等包括:_________
提供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等包括:_________
提供上述条件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2.验收标准:_________
3.验收方式:鉴定会、专家评估,或由接受服务方单方认可即视为验收通过。
第七条 报酬和支付方式
1.报酬: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 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违约金或赔偿损失额的计算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第九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一)服务方权利
1.服务方有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及工作条件的权利;
2.服务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接受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不领取工作成果的,服务方有处分其成果的权利,扣回委托方应当支付的报酬和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委托方逾期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服务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2.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服务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的,及时通知委托方;
4.服务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有损坏危险时,应及时通知委托方;
5.服务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应根据合同种约定的保姆范围和期限履行保密义务;
6.技术服务合同标的在保证期间内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服务方应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1.有权要求服务方完成指定的工作项目;
2.有权要求服务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3.有权利用服务方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4.在服务方根本违约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服务方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
(二)委托方义务
1.按照约定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未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3.委托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更换;
4.在服务方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害危险并通知委托方后,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5.委托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范围内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十一条 委托方违约责任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逾期两个月,应承担支付服务方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4.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服务方报酬逾期达两个月,应承担归还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5.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六个月,应支付服务方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
6.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7.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服务方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作成果,应承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作成果,退还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返还已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因服务方自身的原因丢失或者损坏、污染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文件和其他物品的,应承担由此而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或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对工作成果在保证期出现的问题,承担补救责任或赔偿责任。
5.不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三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托方利用服务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所有;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服务方所有。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服务方:
1.服务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服务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服务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服务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服务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成都市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省(市) ________市、县(区)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 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在 履行。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技术服务报酬、培训或者中介报酬,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 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 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2024年信息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华狮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竞争力,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票务政策、出售等信息的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关票务信息具备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具体以双方确认结算为准;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咨询服务发票。
四、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五、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六、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八、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经办人
联系方式
乙方: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篇8:提供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经甲、已双方协商,就甲方的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标书费:设计费:技术服务费:总计:
具体细则如下: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承包项目的基本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及资料。
2、乙方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时,甲方应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主要任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协助甲方监督质量达到合格。
2、依照甲方有关技术要求完成其他服务工作。
三、技术服务的时间及支付方式
1、乙方对甲方的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未续签,协议自动终止。
2、服务费每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技术服务结束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的6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支付。以现金或转账或承兑方式支付。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篇9: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地产销售及市场策划事宜达成如下的协议:
乙方为甲方就其座落在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大厦的商品房,共壹栋______ 层______单位,销售面积合共______平方米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的内容及条件如下:
1.管理咨询内容
市场策略评估策划。
销售价格评估策划。
景观设计评估策划。
帮助选择营销队伍评估。
2.乙方提供管理咨询的酬金
经协商地上建筑及地下车库以销售总金额的______%作为乙方代理佣金所得。
3.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该楼盘销售完毕。
4.佣金结算方式
销售总面积超出______%后方可结算。
结算时间:按销售进度,完成______%后先结算______%佣金,其余______%到完成销售进度的______%后一星期内结算。
汇款方式: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5.关于市场评估费用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提供市场推广,总承包费用为____________万,多则不补,少则不退。
6.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资料及信息,包括相关评估手续。
7.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______ 大厦所有销售面积。
完成时间:办公用房在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商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途中发现未写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专利申请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锐思实验室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1项_________________专利。
二、甲方按申请专利种类负责以下材料:_________________
(一)发明专利:_________________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可以有,机电应当有)。
(二)实用新型专利:_________________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必须有)
(三)外观设计专利:_________________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
三、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专利材料的修改、外观专利的拍照制图,
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四、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分步骤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
(一)本项专利代理费用总计80元。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专利代理服务定金40元;乙方将专利证书转交给甲方后,乙方向甲方收取另外40元。
(二)如乙方未能使是甲方成功申请专利,则乙方退还甲方40元;如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放弃申请或专利证书,甲方所交40元定金乙方不予退还。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
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
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甲方收到专利证书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
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修改、申请等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
可做补充。
以上条款,专利申请咨询服务合同专利申请代理合同经双方逐条协商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乙方锐思实验室: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11:管理企业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__1、2、3、4、5、6____等各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 、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2 、制订财务核算制度;
3 、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4 、制订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5 、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
6 、投资融资咨询;
7 、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
8 、制订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
9 、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续等经营所需事务。
二、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 、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_元,于签约后七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书面项目报告;
4 、对从甲方处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完成符合甲方要求的任务的甲方可要求重办或相应减少费用,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全部赔偿,免收费用;
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篇13:简版教育咨询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 北京市某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
委托方(甲方): 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北京京某咨询有限公司
签 订 时 间: 20xx 年 5 月 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 北京市及商业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进行专项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的内容如下:
1 、咨询服务的目标:
达到项目委托方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 。
2 、咨询服务的内容:
( 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综合市场及商业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建设内容有道路及停车场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热力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2 )完成上述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的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按印刷文本的要求印制 6 份报告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后交付甲方。
( 3 )在项目进入评估工作阶段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报告进行说明并对报告进行免费修改、调整和补充 。
3 、咨询服务的方式: 以文字报告的方式提供服务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1. 咨询服务期限: 在 甲方要求的 时间内完成“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 1 ) 项目区的总体情况介绍 ;
( 2 ) 项目建设方案的初步设想 ;
( 3 ) 有关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
( 4 ) 项目区地理位置图等 。
2 、提供工作条件:
( 1 ) 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
( 2 ) 指派一至二名业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报告的资料收集工作和联络工作 。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在项目启动后的前一周内,安排乙方前往项目拟建地点进行考察和收集有关资料。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咨询服务费总额为: 100000 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 ;
2 、咨询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资金申请报告” 交付甲方后 15 天内支付全部 咨询服务费 100000 元(拾万元整)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 双方确定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的形式: 以完成“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的形式进行。
2 、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按照甲方在项目委托时的要求和国家、地区有关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规定执行 。
3 、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由甲方审查的方式进行 。
4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 甲 方违反本合同的第 三、四、五 条中的约定,应当按照服务费总额 5% 的费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一、二、五、 条中的约定,应当按照服务费总额 5% 的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田琼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 北京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 一式 4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北京某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篇14:解决技术问题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因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书,并经双方合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范围
第一条 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电路出租业务服务,其业务范围为_________市内,国内长途陆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 本业务专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讯之用,乙方必须为第一类或第二类事业始可申请。
第三条 本业务现行可提供之营业区域为_________市。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提供通讯服务项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 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下列文件
申请书表。
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
第一类事业应检附交通部核发之特许执照,第二类事业应检附XX总局核发之许可执照,以供核对。
第六条 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时,除需检附前条证明文件外,该代理人并应出示身分证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权之资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对。代理人代办之行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负履行契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依规定缴费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使其通讯。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通讯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延期。
第八条 甲方与乙方之责任介接点如下
甲方头端机房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乙方分接器以下与乙方自备设备介接处。
第九条 甲方应维持机线设备正常运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租用之全段电路遇有障碍时,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应尽速修复,或通知出租接续电路之业者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部份,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 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般租用:租用期间连续满一个月以上者。
临时租用:乙方为展示,测试,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间不满一个月者。
第十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损毁或遗失,应按照甲方所订价格赔偿。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二条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非第一类事业或第二类事业者。
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不缴者。
申请人撤销申请者。
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第三章 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 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除依甲方营业规章所订之各项规定办理外,得以电话申请,乙方如以电话申请异动事项,甲方得询问其原登记资料,确认无误後即可办理。
第十四条 乙方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通讯,俟乙方依甲方营业规章规定补办各项手续後再予恢复通讯,暂停通讯期间之月租费仍应照缴。
第十五条 乙方欲申请暂停通讯及办理恢复通讯服务时,应以电话或书面向甲方申办。但暂停通讯期间,乙方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十六条 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缴费通知单所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项详细收费标准资料,应依_________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 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时,需缴纳接线费,其後每________,应於缴纳月租费之同时缴纳维护费。
异动费於乙方申请变更已租用之电路,光节点或数据机时收取。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检查费於乙方申告障碍,经甲方现场查明系乙方自备终端设备障碍时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 乙方租用光纤同轴混合网路(hfc)频宽之业务,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维护费。
第二十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以甲方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乙方因欠费或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讯,其停止通讯期间,仍应缴付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 乙方溢缴或重缴之费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应付之费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应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如乙方终止租用本业务时,其溢缴或重缴之费用於充抵应付费用後仍有馀额时,甲方应於终止租用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
第二十三条 乙方租用之本业务,倘因甲方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讯期间,电路或光纤连续阻断满一小时以上,每满一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十二分之一,未满一小时,不予扣减,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月租费为限。
停止通讯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 乙方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前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依第三十四条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讯,经再限期催缴,或逾原缴费通知单所规定之缴费期限两个月,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甲方即迳行终止提供其通讯服务,并得暂停该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业务其他电路之通讯。乙方因未缴费致被停止通讯,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内小时恢复通讯。
第二十六条 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盖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五章 契约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七条 乙方欲终止本契约之服务时,应亲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并缴清所有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本契约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契约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条 本契约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契约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 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条 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无息退还其溢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三条 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通讯。
第三十四条 乙方之名称及其证照如有不实致生任何纠纷时,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章 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契约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第八章 申诉服务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甲方即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因本契约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三十八条 本契约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咨询服务
和 、 、 ( 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 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 、 、 。 、 分别委托 为其授权代表。
1.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中文: (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
第四条 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XX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 平方米(约 间客房),
办公楼部分约 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积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 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院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费用。
第十条 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 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 美元,占 %;乙方出资额为 美元,占 %。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 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 美元,合计 美元,作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 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 %, %。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 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 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 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 %的注册资本,计 美元;
第二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 %的注册资本,计 美元。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 %/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 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 美元外,不足部分 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 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 美元,合营企业委托 银行牵头、 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 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申请接受以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 美元)的 %(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 %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 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 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 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 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 天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 为首的由 、 、 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1.协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竣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取得 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乙方: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它有关安排;
4.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董事,乙方委派 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 董事的任期为 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从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 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 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 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 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 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 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它下属人员,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 根据董事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门,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 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 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 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 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 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别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一、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外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调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它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它记录资料;
(10)其它有关筹建的业务。
二.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并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的所需设备、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三.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 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 和 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 万平方米的 %。
合营企业委托 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 采购
第五十四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 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合营企业的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务
第六十一条 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 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 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 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 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 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 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 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应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 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报送 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原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 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期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 合营企业在中国或中国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 审计
第七十一条 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 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种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 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 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 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 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 年。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 合营企业遇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 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 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不可抗力或因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未曾预见到的事件,致使合营企业继续经营明显陷入困境;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它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 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 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 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 合营企业以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 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 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 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险
第八十四条 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它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
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 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它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 ,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 ,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 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关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 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宜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在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 ",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署。
甲方: 乙方:
篇16:医药卫生行业涉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1个月工资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
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中国银行乙方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以国
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
银行帐户。
篇17:售后技术支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人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地址:
法定人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根据许可合同许可甲方使用指定的软件(以下简称“许可软件” ),双方就该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1. 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
1.1 甲方向乙方支付了相应的服务费以后,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乙方提供的该等维护服务为标准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外,本合同所称维护服务仅指标准维护服务。
1.2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附加维护服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附件一中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乙方将根据该约定向甲方提供附加维护服务。
1.3 本合同附件一反映了本合同生效时乙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的服务政策。乙方将在其允许甲方访问的技术网站上发布最新维护与技术支持政策,以便通知甲方任何服务政策的改变。所有改变将在当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合同期限届满之后才生效,在续签维护与技术支持合同之前,甲方有义务审查乙方当时有效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政策。
2.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年,从_____________日起开始计算。
2.2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如果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有关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续签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合同。
3. 服务费
3.1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许可软件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同意按年度向乙方支付当年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 )。具体服务费额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约定进行确定。
3.2 许可软件开始实施之日起第一个年度的标准维护服务费已包含在甲方支付的许可软件使用的许可费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该部分维护服务费。第一个年度期满后,甲方应于此后每一年度开始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服务费。
3.3 服务费不包括乙方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所支出的差旅费和食宿费,乙方在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甲方报销,但是乙方在上述款项支出前应获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4. 服务范围
4.1 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范围包括:
4.1.1 由于系统数据库或许可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在关键处理时期内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甲方现场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许可软件处理数据。
4.1.2 许可软件发生问题而导致甲方主要业务受到严重干扰并且无法轻易解决(暂时性地)的问题。
4.1.3 许可软件发生非关键性问题,并且甲方能继续运行系统或进行操作。
4.1.4 所有有关许可软件的使用和实施的问题和要求
4.2 本合同不包括许可软件的升级服务,升级服务按北京市平谷区信息中心的统一规定执行。
4.3 除本合同或其附件另有约定,乙方对如下软件产品不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
4.3.1 乙方及乙方代理人之外的任何人未经乙方许可对其许可软件进行任何方式的修改而产生的软件。
4.3.2 甲方未按照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及限制使用的许可软件。
4.3.3 甲方所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
4.4 乙方提供的标准维护服务不包括以下情况:(如果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或另行约定由乙方就下述情况向甲方提供附加维护服务。乙方将根据该等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4.4.1 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许可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4.4.2 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其他软件的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数据混乱和丢失。
4.4.3 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
4.4.4 对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软硬件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4.5 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提供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乙方在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发现提供服务的内容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是由未经乙方许可对许可软件进行修改、甲方人员非法操作,计算机设备感染病毒或第三方产品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造成的,乙方有权根据其自身的判断中止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应对乙方已提供的服务按照乙方当时的有效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 响应时间
5.1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许可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工作小时之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6. 甲方责任
为了方便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甲方应:
6.1 确保有专人负责许可软件的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许可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许可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6.2 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以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6.3 在许可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许可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做出诊断。
6.4 在乙方进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时,根据乙方要求,指定配合工作的员工,提供必要的设备。
6.5 在乙方服务人员维护与技术支持完成时,配合检查许可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7. 保密条款
7.1 保护。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机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过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
7.1.1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7.1.2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有保密信息。
7.1.3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有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7.2 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7.2.1 已公开的信息,或
7.2.2 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或
7.2.3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有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
7.2.4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
8.责任限制与违约责任
8.1 责任限制
8.1.1 除本合同的明确约定以外,乙方不对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做其他任何明示的或者暗示的保证或承诺。
8.1.2 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但是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1.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或无法按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条款的行为向北京北大软件工程发展公司服务管理部门投诉,公司投诉电话:010—69968007
8.2.2 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时,甲方可向乙方投诉,在接到甲方投诉后,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8.2.3 乙方的维护与支持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许可软件,并造成了实际损失,乙方应该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不超过甲方所支付的一年标准维护服务费。
8.3 甲方违约责任
8.3.1 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加收拖延付款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8.3.2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十(3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并按照一年的服务费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合同终止
9.1 甲方终止。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取消对许可软件或其中一模块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但应该提前 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如甲方已预付服务费,则乙方退还甲方未提供的服务的费用。
9.2 乙方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取消对许可软件或其中一模块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但应提前(6)月通知甲方。乙方应退还甲方就终止部分已支付的服务费。
9.3 合同期限届满并且双方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终止。
9.4 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许可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9.5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付款义务,乙方可以根据第9.3.2条的约定终止本合同。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10.2 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0.3 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10.4 向_____________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
11.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11.2 通知
11.2.1 本合同所要的所有通知或其他方面的通讯均要求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可经专人递交,或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或以合法的快递服务,或传真发到其他方的下述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技术咨询协议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受托人:
有效期限: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三、委托人的协作事项: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
②分期支付:
③ 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 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含中介人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
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
受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
篇19: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合作协议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4规定填写。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当应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 元,由 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他方式: 。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第约定,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20: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