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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则读书笔记(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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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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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了新课《成语故事》,三个故事讲述了不同的道理,让我受益非浅,特别是《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感触最深。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不懂装懂,要想有一番成就,就必须有真才实学,学习也一样,不能华而不实,弄虚作假,自欺欺人。

文章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听吹竽,并且要300人一起合奏,他对每一位乐师都有重赏。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偏偏装着会吹竽的样子:每当演奏时,他都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会吹的样子,居然得到了和别人一样多的俸禄。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却喜欢独奏,南郭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连夜逃跑了。

这则寓言给我们讲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有真才实学,不要不懂装懂,混在一些行家里充数。我们学习也一样,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进取,得到更多的知识。学习也不能靠偷巧、耍小聪明这种方法进行对自己无益的“学习”。

其实,“滥竽充数”这样的事情在生活实际里也有很多,比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大合唱时,就有个别同学只张着口型,表面像是很熟练、很流利地唱歌,但其实是只张嘴不出声,滥竽充数。还有上课老师抽查背书时,集体背书时,全班同学都大声地背诵,而有的同学不懂装懂,滥竽充数,到最后老师让一个一个地背的时候,就立刻张口结舌,原形毕露了。有一次,我也犯了“滥竽充数”的错误,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当时学习《拔苗助长》这篇文章,老师让每人都会背诵课文,可是我却没有背会。当老师抽查到我时,我像木头人一样竖在那里,傻眼了。

现在学习了《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我更明白,做什么事情都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不要再像我以前那样做那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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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东周列国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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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五千年历史,有着丰富多彩的故事,有尔虞我诈的公,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还有狡诈猥琐的骊姬,而这些人物都出现在《东周列国志》里,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蔺相如,他机智勇敢,完璧归赵,大义凛然,让廉颇负荆请罪。

故事中赵惠文王买下了一个"和氏璧",秦昭襄王想占为己有,派使者跟赵惠文王商量说:"秦国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换赵国的和氏璧。"赵惠文王左右为难,大臣缪贤说:"有个门客叫蔺相如,这人智勇双全,我推荐他来做这事。"赵惠文王就派蔺相如去出使秦国。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到秦国,发现秦国并没有交换的诚意,蔺相如决定将自己的头和璧一起撞到柱子上。有秦王担心璧玉破碎,马上改变态度,表现出很有诚意的样子。蔺相如看到这一情形,答应五天后再来交换。之后,他装扮成了乞丐,把和氏璧送回到了赵国,廉颇不服蔺相如的才能,决定羞辱他,但是在得知蔺相如是为了顾及大全才忍辱负重,廉颇十分羞愧,负荆请罪,流传至今。

蔺相如和廉颇的故事不是很像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吗?有时,我们会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就争,为了一点小小的荣誉就吵,这样,不但会影响同学之间那珍贵的友情,甚至还可能会得不偿失,常常出现的结局就是两人都要接受批评,多不合算啊!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不能心中只有自己,而忽视大体局面。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应该要学会彼此关心,彼此帮助,让我们身边的人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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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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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是当年明月,他以幽默风趣的写法将明朝的故事生动地写出。以史料为基础,再加上一些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它王公权贵等小人物的命运故事形象写出。不会让读者感到无趣,也不会让人提不起兴趣,在他的笔下,所有人物都像是有血有肉一样,都带有着自身的情感。它的第一部写的是明朝的第一位皇帝——朱元璋。朱元璋在没有任何身世背景和其它优势条件下通过自己的努力一路披荆斩棘最终登上皇位,虽然这一路上注定不会平坦,但他也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成功。朱元最终璋能够登上皇位,这其中肯定也不止有他部下的能力的一方面,这其中更多的一方面肯定还有他自身的聪明才智。

朱元璋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我觉得这句话特别霸气,但是还要有能力和资本说出这句话,在后来他也的确有了这个能力和资本。看完朱元璋的故事后,也不禁引发了我的思考。既然朱元璋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都能登上皇位,赢得了天下,那么我们现在在这么安定的情况下又有什么资格不去努力呢?

不得不说朱元璋有他自己的野心,如果说他没有这份野心,也不一定能够造就现在的他。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学习就像是夺取皇位一样,皇位就是第一名,只有第一名才能登上那个宝座,其他人只能不甘心的看着,却又无能为力。

所以在平时的时候我们就要认真学习,这样才能在考试的时候发挥出一个理想的成绩,而现在我们也和朱元璋一样,每个人都盯着那个宝座,稍有懈怠就会被人抢走。所以我们在平时的时候也要掌握好学习方法,有效的学到有用的东西,不过现在我们却不知道有什么方法是适合我们自己的,但是如果你想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又能提高自己成绩的方法话,就来我们思考乐吧,思考乐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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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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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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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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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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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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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原来我这么棒》书之后,我发现我充满了自信心。

书中的那个主人公高小瑜,她当一日班长的时侯丑态百出,为此,她的妈妈送她去了勇气训练营。在勇气训练营中,小瑜结识了好多朋友,还在礼仪这个训练项目中获得了老师的表扬,她还很乐于助人。高小瑜从开始害怕训练营,到最后喜欢上了训练营……

看着看着,我发现书中的高小瑜和我很相似。上次暑假,学记团组织了一次夏令营,我报了一个上海夏令营,后来我问了一下其他同学,发现没有人跟我同一批参加上海夏令营。于是,我开始担心了起来,没有朋友陪伴是不是会很孤单?坐在大巴上没人聊天会不会很无聊?后来参加了夏令营,我的担心马上转为了放心,因为我又认识了10多个朋友,我们都聊得很开心。

文中的高小瑜自信心从刚开始的8信心,最后变成了98信心。她的坚强很让我敬佩:被同学骂不哭,而是给自己一个微笑;在大山中迷路了,小伙伴珍珍的脚也瘸了,但她仍是不放齐地扶着珍珍寻找生命的希望……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失败了要学会给自己鼓励,不能在没尝试的情况下就说放齐。

自信心是一天一天积累起来的,也许别人的一句话就会让你的自信心变少了许多,但是这时你就要对自己说,我很棒,我能行!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有些时侯,也许当你对自己没抱有太大希望去做一件事的时侯会很失败。

我喜欢《原来我这么棒》!自信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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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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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但是我都一直未曾拜读过他的文学作品。我这是第一次认真地拜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在老师布置我们阅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后,我有在网上搜索他的文章,也在其中看过《生活的艺术》和《武则天传》。不过因为《生活的艺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看不怎么懂,所以我也就放弃了阅读这篇文章。至于《武则天传》是由于时间不足也就没有细看了。所以我就看了下林语堂先生所写的散文。虽然文章都很简短不过内容是相当的丰富精彩。

在读《秋天的况味》的时候感觉先生的文章都是由生活中的一些细小的事物而可以体会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我也是一个爱秋之人,我爱它是因为,它没有春的阴雨绵密、没有夏的炎热迫人、没有冬的寒风凛冽。爱它那份成熟淡定。不过相对于先生对于秋的爱和理解,我的这些太过于肤浅罢了。

我虽然到现在还是有些许不懂先生为什么在文末加了那段关于烟的文段,不过在这些段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先生对于生活当中许多细微的事物都观察的很是细腻。就像大烟在烟灯上燃烧时所发出的那微微哗剥的声音,先生也会觉得有一种诗意。还有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同样能够让先生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虽然我不能够体会得到先生的这种感受,但是我想我能够感受到先生在观察这些细微的事物的当时的心情。

在看这篇文章后我还顺便看了下《孤崖上的一枝花》。对于这篇文章我种油然而生的喜爱。很喜欢这句“花只有—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我觉得这句话,这篇文章给人很大的勉励。我看了这句话所理解的就是:只要还存在一丝丝的希望,那么不管当时的处境是多么的艰难、绝望,都要坚持下去。即使再失望也要有微笑的理由。我不知道先生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的意义是些什么,但是我在这篇文章当中所领悟的就是这些。

先生的文章我虽然读得不多,但是先生在文章当中所用的词此我都很是喜欢得紧。不像有些文章尽是些浮华字句、尽是无病呻吟、平淡无奇。。先生的文章虽然有时候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但是在过后细细品味还是会在其文字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同时也会在其中悟出很多的人生哲理。先生能够通过最普通的事物来育人。

读过先生的文章后我觉得自己体会得挺多的,觉得平时闲着无聊的时候看看先生的书会受益匪浅的。并且先生的书会让喜欢它的人更加喜欢,不喜欢的人也不会觉得枯燥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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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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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它讲述了一只豺和一只猎犬生下的一只豺犬——白眉儿,白眉儿生下来就没有了父母。虽然母亲给它创造了短暂的家,但那很快就结束了,它只能跟在成年豺的后面,过早地开始了的求生的历程,后来在磨难中白眉儿练就了超群的本领,但又遭到了豺王的嫉妒,以至于被赶出了豺群。幸好遇见了一猎户,它想生活会变得安定一点,但没想到这个猎户好逸恶劳,它几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聪明的白眉儿“慧眼识英雄”,机智地奔向了村长、猎户阿蛮星—它的伯乐。后来虽然它经受了村民们的误会,但它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赢得了村长和村民们的信任和尊重。真是逆境造就人才啊!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道理:逆境出人才。恶劣的生存环境,逼迫人或动物发挥潜能,适应环境,练就一身功夫,为后来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最近,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一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山村小姑娘,家境贫寒,她每天早上6点,天不亮起床,走上将近两个小时的山路,翻越七、八座山,去小学校上学,每天两顿玉米粥,吃个白米饭都是奢侈的,当记者问她苦不苦时,她说:“苦,但想上学,上大学,走出山村,脱离贫穷。”看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想想我自己,衣食无忧,父母为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我更要好好学习,努力进取,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小姑娘和我都是祖国的未来,“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只有努力学习,长大后,才能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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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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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感到意犹未荆这真是一本最打动人的科普书。

作者比尔·布莱森自称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你可以和作者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在这本书里,作者不是在陈列知识,而是用满腔热情把知识做成工艺品,让人读来舒畅,有时忍不住要拍案叫绝。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20xx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20xx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20xx年之后。”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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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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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先天的资质,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后天的学习与积累。

大家一定都知道方仲永吧,他是一个具有先天资质的奇材,五岁就会作诗。但他的父亲只认为他有先天的资质就够了,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所以不让他上学。后来,乡里人全都知道了方仲永是一个天才,于是就请方仲永的父亲吃饭或给钱买方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他可以靠方仲永的本事赚钱。于是他就带着方仲永到各家各户做客,为他人写诗赚钱。后来方仲永长大了,但他的知识并没有增长,所以他渐渐地变得和常人一样,后来又渐渐地不如常人了。

由此看来,只有先天的资质是无法成材的,必须要有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才行。

在世界上,靠先天的资质成材的一个都没有,但是靠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成材的却数不胜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华罗庚……因此,有了先天的资质不能骄傲,要在后天的学习和积累上跟出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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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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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偶然在同事的办公室发现了《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是第一次接触沈石溪的书,打开书的前言就被作者描述的西双版纳的生活迷住了。随着作者的描述自己也好像来到了美丽的西双版纳,看到了茂密的森林、掩映在树丛中的吊脚楼、憨厚的大象。有了一种想马上阅读的感觉。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述了一个刚下乡插队的小青年和一只狐狸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小青年从镇上买了一只大肥鸡准备犒劳犒劳自己。在回去的路上,忽然发现了路边有一只垂死的狐狸,在狐狸皮的诱惑下,他把鸡放在了路边,去捉它。就在他快要捉住狐狸的时候,狐狸突然生气勃勃的活了过来,而他的鸡也被另一只狐狸给捉走了。这是他第一次被狐狸骗。读到这,突然有一种捧腹大笑的感觉,这狐狸真是太聪明了,这哪是一只狐狸呀,简直就是一个人精。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第一次交锋。

可是他们之间的第2次交锋读起来却有些沉重。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和幼崽转移到安全地方。自己往树上撞,撕烂自己身上的皮。可是人却不为所动。接着公狐狸自己把前腿咬下,像拆零件一样把自己的前腿生生的咬了下来。看到这,人拿刀的手也垂了下来。靠着公狐狸的吸引,母狐狸也转移了自己和幼崽。而自己却因失血过多的永远的倒在了地上。最后人又败给了狐狸。

看到这,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父爱,像一座山一样高大。为了自己的孩子留尽了最后一滴血。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是普天下所有动物的一种本能。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的动物,为了孩子都是竭尽全力,流光自己的每一滴汗、每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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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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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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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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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所谓制度,概而言之,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规范和准则。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社会,任何一个国家,要保持长治久安、纲维有序,就必须有一套稳定成熟的制度体系。可以说,天下大治,是古往今来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理想。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伟大的民族,曾经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制度文明,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效仿的典范。据史料记载,隋唐朝贡场面盛况空前,“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景象蔚为壮观。世界进入近代以后,当西方社会正在发生一场影响深远的工业革命和制度革命时,沉湎于“天朝上国”美梦的中国社会,却还在以历史的惯性向前运行。1793年,马戛尔尼率英国使团访华,面对他们带来的西方工业革命的最新成果和信息,乾隆皇帝嗤之为“奇技淫巧”,对西方发生的一切不屑一顾。

在浩浩荡荡的历史洪流中,清王朝的美梦很快就被戳破了。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封建专制制度,明显落后于时代发展潮流,不适应工业化大生产,在“洋枪洋炮”面前败下阵来。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屡次发动侵华战争,由于那时制度的腐朽落后,注定了中华民族“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的历史命运。为挽民族于危亡、扶大厦之将倾,先进的中国人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但北洋水师的甲午惨败,深深地惊醒了国人,中国之败表面上是技不如人,根子上是制不如人。自此,中国走上了制度变革探索之路,先后尝试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种.种方案,但都一一碰壁,以失败而告终。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社会主义从科学理论成为制度现实,让黑暗中彷徨无计的中国人找到了一种新的制度选择。但要在中国建立这样的先进制度,必须有一个先进的政治力量来领导。这个使命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身上。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我们党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对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无论是“互助合作运动”还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无论是“三三制”还是“豆选法”……这些早期实践蕴含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因素和价值主张,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总结制度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一般性”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相结合,立破并举、正本清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套制度对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特别是关系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制度,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比如,重新确立党的思想路线,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等,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对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到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科技体制改革到文化体制改革……这些“中国特色”,极大地激发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拍脑袋臆想出来的,而是经过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探索、历尽千辛万苦形成的。从大历史的角度审视,从鸦片战争引发中国几千年封建制度“摇摇欲坠”到本世纪中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定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以新中国成立为节点,第一个阶段是以社会主义为指向、为归依的百年求索,第二个阶段是社会主义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的百年复兴。

回顾近代以后中国立制、创制的艰辛历程,中国人民苦苦追寻、不懈探索、接力奋斗,有过山穷水尽的迷茫,有过屡试屡败的苦楚,有过照搬照抄的教训,有过成功探索的喜悦,书写了一部在困顿中觉醒、在艰难中摸索、在坚守中创新的壮丽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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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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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读湖北人民出版社帕斯卡尔〈思想录〉第二十五章: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感受颇深。

帕斯卡尔,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思想家,他的〈思想录〉、《培根人生论》、《蒙田随笔集》被人们誉为欧洲近代哲理散文三大经典。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有手,没有脚、没有头(因为只是经验才教导我们说,头比脚更为必要)。然而,我不能想象人没有思想,那就成了一块顽石或者一头畜生了。

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的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

因而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的原则。

能思想的苇草——我们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的思想的规定。我们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吞没了我,有无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

大凡统治者,都喜欢他的臣民统一到自己的思想之下,自然,不喜欢有思想的人了。但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谈何尊严。因为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这大概就是读书人为什么把自己的观点、思想,看得比生命还宝贵的原因所在吧。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

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

西方有句谚语:人以思考,上帝就发笑了。恕我愚钝,至今说不好上帝为什么发笑?上帝是嘲笑人类无知,是笑人类进步了(欣慰人类成长了,开始反省思考了),还是上帝对人类不负责任?但人类不可能不思考,“我思故我在”。不思考的人可能连上帝为什么笑都会不知道,更不用说去聆听上帝,皈依上帝。幼稚的思考是成熟的前奏,幼稚的思考总比不思考要好得多!

时下,一切都是快节奏,什么都讲究速度,火车在提速,飞机在提速……连爱情都成为快餐。

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时间思考呀?!

诚然,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提供了空前的便利条件,办许多事情都已经程式化了,不需要人们思考。然而,我不能想象人如果不思考,没有思想,那就和一桩木头,一块顽石,一具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了。那么,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

人是万物之灵,人和世间万物的区别也在于人有思想。人的尊贵就在于有思想,思想形成了人的伟大!

我认为,当下人必须慢半拍,才能有时间思考,才能有自己的见解,乃至思想。

让自己的生活节奏慢不来,尽可能的慢下来,慢慢来,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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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7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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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爱情和生活的电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个奇特而优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确的在追求着什么东西,然而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多时候都在向弗列说着很多琐碎的事情,似乎无关紧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乐观的向往着有一个牧场,可以养很多马,可以和弟弟快乐的在过简单生活,而很爱她的前丈夫来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经的家,可是,她说她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却带来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时崩溃。然后又很执着的要嫁给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帅气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个自称摄影师的脾气怪异易怒的房东家,女主角为了逃离喝醉酒的男人的骚扰跑上男主的房间,然后和男主说着自己的向往、生活等等,并称呼男主角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两个人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城市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时常来往,像朋友,又像恋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举办PATI的场面,趣味至极,很喜欢一个镜头,男主趴在人潮拥挤的地面接电话,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烟头放进去,很搞笑也很别致。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卖出的喜讯,女主角提议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他们去了蒂凡尼,一个高档珠宝店,在那里,男主要赠礼物给女主角,女主角忽发奇想,要在蒂凡尼买个十元以内的饰物,没想到真的有,可是却是个纯银电话拨器,这却和男主想要送给女主的浪漫的东西完全不符。

男主从怀里拿出吃爆米花的赠品——一个戒指,询问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应。果然是个好极的地方。他们去了图书馆,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却被图书馆管理员责骂,实在滑稽的无奈。然后他们居然去店铺偷东西,而且顺利的各偷了个可爱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两人离开。分明将他们当成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就在女主角认为自己可以嫁给那个拥有牧场的富豪的时候,房东却举报他们涉嫌贩毒。虽然被保释了出来,可是拥有身份的富豪却取消了取女主的约定。

女主依然想要离开那个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说那里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甚至将男主特地从女主家里抱来的猫咪丢下车,她说,他们谁也没拥有谁,人们不属于对方,没有人可以将我放在笼内,她荷猫咪都是无名氏,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对方。男主很气愤的下车,说她懦弱,缺乏勇气,害怕承认人生就是这样,然而人们相爱,结成佳偶,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机会,她说的自己野性难驯,害怕别人将她困在笼子里,其实她已经在笼子里,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么城市无关,无论去了哪里,她依然会遇到自己。男主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是那枚他们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车,去找那只被她遗弃的猫,雨很大,女主从车上下来,追上男主的身影,问找到猫咪了没有。

影片基调很平静,就像生活安静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从缝隙间洒落下来的阳光安抚了一切。使得喧哗荷浮躁也变的安静,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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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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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我便把它买了下来,回到家,我便迫不急待的把它翻开,仔细的阅读,渴望能从中找到快乐。

孟小乔是一位小学五年级的女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她遇见了一个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的女人叫蜜儿。蜜儿身上披着一条大披巾,胸前有一副眼镜,还坐在一个大红色的轮箱上面。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蜜儿发现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整天无精打采,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孟小乔的父亲,脑子里乱七八糟,做事情没有条理,孟小乔的母亲,心胸狭窄,斤斤计较。而孟小乔,胆子实在是太小太小,什么事都干不了。于是蜜儿用自己的披巾使他们变得心胸宽广,做事有条理,每天都快快乐乐。到了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凶巴巴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充满赞美的评语,成了孩子们最好的朋友。

如果哪一天,我能在湖畔遇见个像蜜儿一样的人多好!可惜,这只是杨红樱结合现代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写出的一个幻想故事。告诉了人们,要多赞美孩子,体谅孩子。

书中的蜜儿其实是一个下凡的仙女,她因为看到人间没有快乐,才留了下来。仙女为什么这么快乐?有人会说她们没有优愁,没有顾虑,没有操心的事。错!凡是有生命的东西,都会有优愁、顾虑和操心的事,只不过呢,仙女们的忧愁就如眨眼一样,转瞬即逝。

人不是因为可爱而快乐,而是因为快乐而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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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女生日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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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杨红樱的《女生日记》,颇有感受。

故事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冉冬阳和她的几个小伙伴们遇到的各种困难与乐趣,如:帮助马加(一个冉冬阳的同学)照顾小弟弟,大年初一踩气球,全班罚抄书等。他们生动地再现了同学们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情形,也加厚了他们真挚的友谊。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想:要是所有的家长和老师都能像冉冬阳的爸爸妈妈那样写完作业就能干自己喜欢的事,还有像她的语数老师一样和气与幽默,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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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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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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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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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给我讲图画书《爷爷一定有办法》,那时候我就认识了小朋友约瑟,和他的白胡子爷爷。约瑟的爷爷很能干,他在约瑟刚出生的时候,给他缝了一条奇妙的毯子。这条毯子既舒服又保暖,还可以把噩梦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奇妙的毯子变得老旧了,爷爷用针缝进缝出,把它”变“成了奇妙的外套;后来,爷爷缝进缝出,把老旧的外套”变“成了一条奇妙的背心;把老旧的背心”变“成了奇妙的领带;把老旧的领带”变“成了奇妙的手帕;把老旧的手帕”变“成了一颗奇妙的纽扣……

我觉得老爷爷好厉害啊,他就像一位魔术师。约瑟好幸福啊,有一位魔术师爷爷。我说:”如果我的爷爷也这么神奇,那该多好啊!“爸爸笑着说:”你爷爷也是一位魔术师啊!“爸爸骗我!谁都知道,我的爷爷是种田的农民。

今年暑假,我又读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我发现老爷爷 不光能干,还很爱约瑟,他把爱藏在毯子里,藏在外套里,藏在背心里,藏在领带里,藏在手帕里,藏在纽扣里……他是一位爱的魔术师。

我的爷爷是农民,他不会缝衣服,但他也是魔术师。他对我的爱藏在大地妈妈的怀抱里。

春天,爷爷给我们送来绿油油的香菇菜,圆滚滚的土豆……

夏天,爷爷给我们送来红彤彤的西红柿,紫滢滢的茄子,香甜可口的白银瓜……

秋天,爷爷给我们送来金灿灿的稻谷,酸酸甜甜的柚子……

冬天,爷爷给我们送来有营养的花菜,风干的落花生……

我也要做一位魔术师,爱的魔术师,我把爱藏在凉拌番茄里,让下班回家的爸妈品尝我做的菜;我把藏在手指间,给劳累了一天的爷爷奶奶捶捶背;我把爱藏在积攒的零花钱里,帮助灾区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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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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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想变成人的猴子》,当我看的这本数的名字时,感到非常的好奇,这是一只有丰富思想的猴子,这只猴子的想法真是稀奇古怪,现在呀,我是压迫不及待的想去这如同仙境般的童话书里好好的畅游一番吧!GO!

在夏天刚刚开始的一天里,可怜的笑猫终于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都是老老鼠热的祸。哎,我先在在哪里居住哪?这个是时候老老鼠给笑猫找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这个地方正是老老鼠的绿岛夏宫,笑猫走进了夏宫,就走进了夏宫里的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杜真子也知道了这一个夏宫,它的哥哥马小跳也知道了,接着,杜真子和马小跳的朋友:唐飞、张达、毛超都称这一个夏宫为秘密山洞,他们经常来秘密山洞来做客。

这一天,笑猫像往常一样跟地包天去散步,突然见到那一座桥上密密麻麻挤满了很多的人,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地包天很好奇,笑猫就和地包天凑近去看热闹,看见人群中间有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对对眼,每一次让猴子干一些事情,就抽打这可怜的猴子,哎!不过,这让笑猫惊喜的发现,热爱动物的马小跳也知道了这一件事,不过多久,马小跳的好朋友和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也知道了这一件事,他们之间商量决定一定要就出这被人虐待的猴子,但是,马小跳他们就开始执行任务,但是,不但是任务没有完成,并且还白白送另外20块钱,最后还是让杜真子完成了任务,猴子被救以后,就住在秘密山洞里,但是,一场暴雨以后,笑猫与猴子就居住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很欣赏马小跳家的生活,所以就一门心思变成人,却给马小跳一家引来了“灾难”,所以,马小跳一家就把猴子送到了属于猴子自己的本身应该居住的地方······

我很佩服猴子的思想,我觉着,要是我有一只这样的猴子还多好,那么的可爱,我的每一天都会过的很满足,很充实,我以后会有人陪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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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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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隋唐演义》,你如果读了这本书,就会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在隋朝末年,隋炀帝昏庸无道迫害忠良,强抢民女,致使当时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很多人无家可归,被活活饿死了。

后来瓦岗寨英雄好汉揭竿而起,反抗暴政,开始了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并帮助唐太宗李世民_隋朝建立唐代王朝,唐太宗登基后,评定战乱,使得百姓们安居乐业。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回到了这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历史年代。故事情节生动精彩,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我好像身临其境,令我流连忘返。

其中程咬金义劫官银,让我感受到程咬金勇猛,好爽;罗成打破一字长蛇阵,让我觉得罗成这么聪慧的人,连其他人都不会破的大阵,罗成都会破;尉迟恭日抢三关,让我知道他的英勇无敌;李元霸勇遭雷轰,让我十分可怜他;中奸计罗成惨死,让我体会到苏定方和刘黑闼的阴险狡诈。我觉得李元霸的武功最厉害,他是隋唐第一勇士,手举双锤,名唤紫金锤,共重800斤。他还可以把双锤舞得风声四起、呼呼作响。可是太过于自大,竟敢举锤骂天,结果被锤砸中,当场身亡。太可惜了,哎!

我还觉得徐茂公也很厉害。就好像是三国里的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处处都做得周周到到的。他掐指一算,就知道未来天子是李家的李世民。真是牛,我都想回到过去,学一学这招呢!

在这本书中,程咬金、秦琼、李世民、李靖、单雄信、王伯当、尉迟恭等英雄好汉都很厉害。

你只要认真阅读此书,就会让你身临其境,流连忘返。所以希望你一定要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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