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阅读武松打虎心得体会
古人有“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说。朱熹也曾经指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杜甫所提倡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等,无不强调了多读书广集益的好处。
书是我的朋友,是我生活的必需品,它能带给我快乐,安慰我的心灵,让我了解自己。我是一个特别爱看课外书的男孩,如果有哪一天不看课外书,我就会觉得特别难受,全身不舒服,我想这可能就是读书瘾吧!有时我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为此,妈妈批评我很多次。
记得第一次接触的书是童话故事《拇指姑娘》,那时的我还不识字,只能看书中的图画,心想:拇指姑娘可真小啊,妈妈怎么能养活她呢?丢掉了怎么办呢?完全沉浸在书中。后来我渐渐长大了,开始识字了,四岁时,只要是带拼音的书我都可以读下来了,大意也理解了。在幼儿园时,经常躲在被窝里看书,有时会被老师抓到,每当这时,老师对我又爱又恨。每次幼儿园组织春游,小朋友们都会带上满满一大包吃的,而我却比他们多出一本书,小朋友们玩耍时,我会捧着一本书,那时的我真正爱上了读书,有一点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味道。那时书就是我的全部,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后来上小学了,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醉心阅读使我得到了回报,一年级时,我的作文就夺得全市一等奖的好成绩。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了,书对我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现在,书不仅走进了我的生活,还融入了我的生活,像磁石般吸引着我,我爱书。不仅仅喜欢它给予我知识,更多是它带给我的欢乐。
读书让我的感情更加细腻,让我的信念更加坚定,让我有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让我有了正确的做事准绳。读书增加了我的信心,增长了我的智慧,让我体验到了快乐。是书让我变得阳光,让我活得潇洒。读书生活虽然单调却并不乏味,读书虽然平淡但意味深长。书是知识的来源,是心灵的门窗,是炫烂世界的开启,是一切东西包括感情的根。
我要高呼:“我爱读书!”同学们,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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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5平凡的世界阅读心得体会
读完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知道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小说,一夜看完有点走马观花之嫌。但是不论怎样不负责任的阅读方式都会给读者一个基本的印象,而这个印象对于我来说是很深很深的,所以我将这个印象写出来,同时写一下我的观感。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_结束了,小邓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我不想详细的叙述小说的内容,实际上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显然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都栩栩如生的人物我随口都能数出好多。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的辅助教材。显然,我无法做小说评论,这当然是因为水平的原因。但是这部小说给我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曾经过的日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实际上笔者本人也不曾有过真正的了解和认知。如果要有这种水平的想法恐怕必须经历过农村生活。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这些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孙少平是一个近似于宗教信仰的精神至上的奋斗者,不甘于生存在落后农村中,而又无力改变农村的苦难现实,他选择了逃避,努力为改善自已的生存方式而抗争,他的奋斗历程是典型的中国落后农村青年悲剧式的发展。为什么说是悲剧式?中国落后农村青年的个人奋斗、个人努力的原动力是跳出农门,奋斗目标和理想追求就是成为城市人,改善自我生存条件。而他倾尽青春精力所得到的是城市人所摒弃的、不屑一顾的生活方式。
篇2:小学生寒假阅读心得体会300字
几天前,妈妈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主要是写中华五千年发生的重要事件,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了解了项羽“破釜沉舟”的决心,看到了李广“妙计脱身”的机智……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它是整本书里字数最少的一个故事,但它给我留的印象是最深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他十分恨秦王,一心要报仇,荆轲被太子丹的决心所打动,和秦舞阳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荆轲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表达了他对太子丹的忠诚和自己的决心。看到这我不禁被荆轲的勇气所打动,并为他捏了一把汗。
到了秦国的王宫,还没上殿,秦舞阳就吓得脸色大变,浑身发抖,秦王起了疑心,让荆轲一人上前。荆轲沉着地走到秦王旁边,将地图打开,露出了匕首,刺杀秦王,但是没有成功,反儿被乱剑砍死!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重情义的人,他能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又是一个勇敢的人,面对强大的秦始皇不害怕不屈服,他的精神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篇3:2025初中生人间失格阅读心得
我,一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在这六年的学习中,我总结了自己的学习心得。 其实我觉得,学习第一点兴趣很重要。一个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原则,也都是靠自己的兴趣来去完成自己的梦想。你想,如果一个人根本就不想学习,那逼着他又有何意义呢 然而,我觉得,一个人学习的心情也很重要。以我的态度来讲,我觉得最好的心情就是把学习这件事情当成是自己的娱乐,而不要把学习当成是自己的压力或是自己的困难,反正就是把自己身边的每一件事情都当成是美好的,就行了。 其实,在学习方面,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专心。一般来讲,上课的内容是我们最主要的阶段,也是我们要最认真的时刻。你掌握了书上的内容,那么你作业或其它方面也就容易多了。另外,在做作业时,也要认真对待,毕竟,这也是回故课堂的内容。 当然,光顾着书本,课外知识也要很全面。书本念来念去,它还是书本,可是,知识却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尽。而且多读课外书又还能丰富知识,那为何又不去看呢 这就是我的学习心得,希望大家满意!
篇4:朝花夕拾阅读心得感悟
在鲁迅的世界里旅行,我有了第一次的体会。
当我第一次读《狗·猫·鼠》时,我看到了鲁迅童年的天真和可爱,看到了他对老鼠的同情和对猫的仇恨。慢慢品读,我品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书中“老鼠”代表着穷人和弱者,他们被鄙视,他们受苦受难,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不是我们需要关心的吗?只要我们献出我们的爱和温暖,给他们带来关心和帮助,他们的生活就会更好,他们的家庭就会更幸福。
因为爱,我们心绪难平;因为爱,我们的生活才充满了芬芳;因为爱,我们的灵魂才会闪耀。只要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在鲁迅的世界里旅行,我有一些感触。
读《五猖会》后,我深有同感,可以体会鲁迅的心情。大人们总是在孩子感到欢喜的时候泼冷水,他们似乎从不理解我们的想法和感受,他们所做的只是督促我们学习、读书和做作业。我们经常反驳他们,和他们争吵,让他们生气。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理解,学会沟通,和父母搭建起心灵的桥梁。有了理解,生活才会充满欢乐;有了理解,家庭才会充满爱。
在鲁迅的世界里旅行,我不停思索。
从《五猖会》出来,我来到了“长妈妈”的世界,感受到了她的善良、单纯和亲切,她的乐观也打动了我。她并不富有,但她享受生活,享受她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而我们呢?在生活中,当乌云密布的时候,悲观的人看到的是“黑云压城城欲摧”,乐观的人看到的是“甲光向日金鳞开”。无论在什么样的厄运中,只要乐观的态度,总能找到出路。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你会发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
轻轻地尝一口茶,感受着清香,在披着银纱的月光下,我依然陶醉在作者对多彩的金色童年的描写中。
篇5:鲁滨逊漂流记阅读感悟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大有感受。故事主人公鲁滨逊一六三二年出生在一个名望贵族家,是家里的小儿子,一六五一年九月一日,鲁滨逊出海被海盗袭击,而后又逃了出来,经过一次生死考验的鲁滨逊还不忘上次的教训,最后流落荒岛。
鲁滨逊初到荒岛时,没有食物,一次次运搁浅船上的食物,生活用品才得以生存。直到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有船开,有面包吃,有房子住,还有山羊,羊奶。他在岛上生存了20xx年,多么漫长的时间啊!这一切的背后是为什么?是坚持。
一个英国男孩,先天下半身没有知觉,后来他坚持学走路,最后竟成了田径运动员。是什么力量,是坚持;一个钢琴家,眼睛失明了,竟可以弹出美妙的乐曲。是什么,是坚持。
我们这些健康的人,为什么还有人为了生活琐事想不开,自暴自弃,我们不应该,我们应该笑对人生。即使生活有一百个理由让你哭泣,也要拿出一千个理由笑对人生。坚强吧!朋友们。
篇6:假期阅读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心得感悟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篇7:小学四年级阅读心得格式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也曾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由此可见,读书不在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像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一样。读书是为灵魂寻找的镜子,我们必须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了我的东西就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我的见识。”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所以我们要像海绵吸水那样,吸收着知识的点点滴滴。在学校的号召下我阅读了由宿春礼先生主编的《思路决定出路一书》。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一生中我们拥有许多选择的机遇,关
键在于你的头脑中是否形成了正确的思路,并决心为之付出与奋斗。多一个思路多一种出路。概述生动而鲜明地诠释了人生的处世与生活智慧。主要从展示秀的自我,把握人生的关键点,学会选择,懂得放弃,做人与处世的智慧以及有梦想才会有奇迹等诸多方面将生活的智慧授予我们。
篇8:高中阅读心得体会
青春洋溢着激情,挥洒着希望,蕴含着力量。
《青春之歌》就是这样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作品描写了抗日和抗战时代背景下,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从反对封建统治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并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_之中。全文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青年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以及他们坚强的信念和对自由、真理的不懈追求精神。
作品的第一部分,主人公林道静逃出给她带来痛苦回忆的地主家庭,但又找不到前进的方向,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使她身心俱疲。如果说第一部分是写林道静痛苦中的挣扎,那第二部分便展现出了她作为一名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艰苦顽强的奋斗。从发起定县小学的学生运动时的稚嫩,到在宋家做家庭教师危急之中获取黑名单的机智;从刚刚被捕时的单纯幻想到经历了一年多炼狱考验与磨练的觉悟和觉醒;从跟随张大姐从事地下工作的缺乏经验,到在北大领导学生成立学生自治会发起学生运动的独当一面。林道静在一次次的生死考验中成熟着,并最终成长为一名有追求有信仰的共产主义战士。
《青春之歌》蕴含着作家杨沫的生活原型,将那段不可忘却的历史赋予了青春的激情和火热,用红色染满记忆,用战斗抒写豪情,用铿锵而激昂的文字唤起新时代下的青年学生心灵深处强烈的共鸣。
篇9:夏洛的网的阅读心得
《夏洛的网》是美国大作家E·B·怀特写的。它讲述的是:一只名叫威尔伯的落脚猪与小女孩费恩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在费恩舅舅家的谷仓里认识了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名字叫夏洛。正是因为有这只不起眼的蜘蛛,小猪威尔伯原本要变成熏肉火腿的命运才得到改变。看似渺小的夏洛用自己的丝织出了奇迹的文字:先是“王牌猪,”接着是“了不起,”再是“光彩照人,”最后是“谦卑。”最终让它在集市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得到大家的.认可。但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生下了卵袋死去了。虽然夏洛已经死了,但是,它是无可比拟的,它永远在小猪威尔伯心中闪着明媚的光芒。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本书中《最后一天》这一章节。也就是夏洛的生命走到了最后一天。威尔伯问了夏洛一个问题——夏洛你为什么为我做这一切呢?夏洛就凭简单扼要的一句话回答了威尔伯,同时,也把我的心感动了——“你一直是我的朋友。“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威尔伯与夏洛的友谊有多深。在我的生活中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我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他叫蔡恩泽。每次我做小报时他帮我分析如何排版,帮我考虑上面该画些什么。每当我写毛笔字时,他啊会来做我的小老师指导我如何下笔等等小事数不胜数。我从他那里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记得我有一次问他:“你为什么帮助我?”他给我的回答与夏洛一样——“你一直是我的好朋友。”
我读完了这本书,知道了外表、身份不能够完全代表一个人的品德和情操。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张夏洛的网——平凡、朴实却綴满爱心。就像老师们在辛勤的编织一张培养祖国花朵的网。我心中也有一张夏洛的网, 我一定要向夏洛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深情、忠诚、有本事的人。其实在我心里还有一个想法:如果每个人都能和他(她)的朋友像夏洛与威尔伯一样有那么深的友谊的话,这个社会不会再有打架斗殴,变成一个友好和谐的社会。
篇10:海明威《老人与海》阅读心得体会及启示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名叫《老人与海鸥》的课文,这篇课文带给我们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一种心灵上的震撼!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作者得知有位老人天天带着饼干来喂冬天飞到昆明的海鸥,和海鸥作伴。果不其然,作者在湖边见到了这位老人,发现老人还给每个海鸥都起了名字。过了十几天,作者知道这个老人不在人世了,就把老人最后一次喂海鸥的照片放大做成遗像,放在湖前,海鸥都飞过来围着照片飞旋,久久不舍离去。
读完这篇课文,老人与海鸥之间的那种浓浓的情谊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们相依相随,度过了十几个年头。老人的衣服,布包都是旧的,不舍得买新的;但是,布包中却装着价格昂贵的喂给海鸥吃的饼干。这不正是老人对海鸥的付出吗?红嘴鸥看到与自己感情深厚的老人的遗像,也通灵性地站成两排。海鸥无法报答老人为他们所付出的一切,但这样站在沙滩上默默地为老人守灵,这不正是表达他们对于老人的感激之情吗?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姥姥。她养了一缸的金鱼,每到早晨七点半,姥姥总会准时给它们喂食,从没耽误过日复一日,金鱼好像记住了这个时间,每天一到这个时间,金鱼就拥在一起,迫不及待地等着姥姥给它们喂食。看着它们争先恐后地吃鱼食,一天天地长大,姥姥就会流露出欣慰的神情。每当说起她养的金鱼,姥姥总会两眼放光,特别兴奋!这些金鱼真是给人到老年的姥姥带来了很多快乐。
不管是什么动物,只要你真诚地对待它,它就会感激你,回报你。所以,让我们爱护我们身边的动物,植物,跟它们和谐相处,跟它们一起幸福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
篇11:小学生散步阅读感想
今天,我和妈妈去电影院观看了迪士尼动画电影《奇幻森林》。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被狼群养大的人孩毛克利战胜了因为曾被人类伤害过而追杀自己的老虎谢利.可汗,通过自己的力量把森林中的动物团结起来、和平相处的故事。
影片中有几个场景非常感人。
为了毛克利的安全,黑豹要把他送回到人类居住的村子。当毛克利和狼妈妈拉克莎分别时,他搂着狼妈妈伤心地哭了。狼妈妈也非常难过,舍不得“儿子”的离开。她叮嘱毛克利要经常回到狼群看看,告诉毛克利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她的“儿子”。
毛克利在逃离的过程中迷路了,差点被蟒蛇吃掉,结果被棕熊巴鲁救了。毛克利和巴鲁成了好朋友。毛克利编藤条爬树帮助巴鲁采集蜂蜜,还坐在巴鲁的肚皮上和巴鲁在水里一起开心唱歌、泼水嬉戏。他们的快乐感染了周围的鸟儿等小动物们。
打败谢利之后,毛克利坐在他曾经救过的小象背上,由大象们用鼻子和长牙开辟沟渠,把瀑布的水引到森林里,扑灭了大火,动物们的家园又回到安全之中。
这些场景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挚感情,让我懂得人类要遵守自然法则,与动物和平相处。
篇12:夏洛的网的阅读心得
最近,我读了一本美国大作家怀特写的小说《夏洛的网》。《夏洛的网》讲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且有了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此时的夏洛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看了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个故事真感人啊!夏洛真是一只重情义的蜘蛛,一只善良的蜘蛛,一只有爱心的蜘蛛!他为了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先后在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些文字。最让我难忘的是,他在织“谦卑”时,生命已经快走到尽头了,但他一点也不在意,只是尽心尽力地为威尔伯着想,不停地织啊,织啊。他织的不只是蜘蛛网,更是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给了威尔伯安全、幸福和希望......夏洛是一只多么了不起的蜘蛛啊,威尔伯又是多么幸福啊,因为他拥有夏洛无私的友谊。由此,我联想到我们生活中友谊的重要性。生活中如果缺少了友谊,就像鸟儿缺少了翅膀。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拥有一个对自己最忠心的朋友,在你最失落的时候,他会给你一些安慰,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夏洛的友谊之光,照亮了威尔伯的生命之旅。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威尔伯和夏洛那样,拥有一张爱的大网。
篇13:2025初中生人间失格阅读心得
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它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的确,时间的流速真另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的生命要是结束了,用完了自己有限的时间,就再也没有复活,挽救的机会了。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返回。而这又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不要虚耗它。犹如朱自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摭挽时,它又从摭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这句话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的步伐:“未来”,犹豫地接近;“现在”,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珍惜时间吧,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然而,时间是宝贵的。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可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我觉的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思想得过且过,消磨时间,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才发现时间的可贵,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篇14:鲁滨逊漂流记阅读感悟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眼前浮出了这样一个画面: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斧子,背上背一个筐子,挂着一支鸟枪的鲁滨逊,正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制作粗糙的面包。
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他在一次航海中,触礁后,只有鲁滨逊被海浪卷上了岸,幸存了下来。这座小岛荒无人烟,可坚强的鲁滨逊居然在岛上生活了20xx年,实在令人敬佩啊!
刚一看,我觉得这个故事和我的生活相差很远:我从小到大连海都没看到过几次,更别提航海了。可仔细品味:作者是在借鲁滨逊这个形象告诉大家,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果我们勇敢地去面对,就会觉得困难并不可怕,但如果一味地害怕困难就会被困难打倒。正如作者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我们要变得勇敢坚强起来,从而有助于克服困难,学会坚强,成为一个成功者!
篇15:小学生散步阅读感想
幸福感来自于给予他人,也来自于感悟人生。在给予和感悟的同时,自己也感到了幸福。这就是我读了《幸福的鸭子·笑猫日记》后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写了这个暑假,笑猫和马小跳他们来到了乡下张达外婆家。在飘散着茉莉花香的小村庄,他们认识了女鸭子麻花儿。麻花儿的幸福仿佛没有边界,什么事都能让她感到幸福。在她的心中,总藏着甜美的感动和不尽的思念。她看着孩子们把花环一个又一个地套到自己的脖子上,听着他们一声声的欢呼时,就会产生幸福感;一只很有绅士风度的猫送她回家,她也会产生幸福感;能够看见最后一片晚霞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天边,这一种景象也会让她忍不住说:“好幸福哦……”大家都被麻花儿的幸福感染了,每个人心中的幸福,都正在慢慢长大。
文中的麻花儿经常说:“我好幸福啊!”这时我会被麻花儿的幸福深深地感动。她可以对任何一件小事产生幸福感,她是多么乐观啊!为什么麻花儿这么容易产生幸福感,然后久久陶醉在里面呢?这是因为她热爱生活的点滴,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是一只时时刻刻都充满幸福感的鸭子,她的心中充满了生活的智慧,能从每天平凡的生活中感受到幸福。认识了麻花儿,我从中也受到了她的感染,幸福感一点一点地涨满了我的心房。我第一次感觉到,幸福原来离我们这么近!其实,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幸福,只是我们不善于去发现。例如:在教会了同学一道难题时,你会感到幸福,那是给予的幸福;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你会感到幸福,那是成功的幸福;当你遇到挫折时,旁边有朋友亲人关心你,你会感到幸福,那是关爱的幸福……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事例:在校运会上,我参加了女子1000米跑步比赛。虽然我没有拿到第一名,但同学和老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鼓励我。这时,我感受到了关爱的幸福;在我们一家人出游的时候,一起玩耍,温馨快乐,这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幸福!身边处处有幸福,而幸福,需要你用心去体会!
生活中的幸福无处不在,一点一滴也是幸福,只要你热爱生活,勇于去观察,去发现,去感受,那就一定会找到幸福!让我们像麻花儿一样,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当一个幸福的人吧!
篇16:世同堂阅读收获
时光匆匆,两点一线的日子,白天里忙不完的工作,晚上回到家无止境的家务活。一天还是24小时,只不过分成了好多段,每段里都装满了鸡毛蒜皮。
自己呢,也像羊群里的羊一样,低着头跟着大部队向前走,前方是一片美味的大草原,还是一个悬崖,管他呢?羊群停下来就跟着吃草,吃饱了有人带队,继续跟着走吧。
不然呢?独自抬头看看月亮,思考一下青草和干草那个更营养一些?算了吧,那样会被认为得了羊角疯呢。学生时代曾几何时,在一个苍蝇小店聚餐吃饭,廉价的啤酒,实惠的大盘鸡,每个人都是豪情万丈,看不惯生活的种.种不公,恨不得立刻出山一统江湖。
社会是个磨光机,通过时间把每个人棱角磨平,圆滑的可以照出自己丑陋的样子。
现在的饭局越吃越高级,圆桌上的台词全靠演技,酒场的哥们义气不必太在意,生活还是要靠咱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矮大紧的词,许巍无比伦比的演唱,让我这个伪文艺青年也心潮澎拜了一把。也想着去放肆一把,去追求自己曾经的梦想,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当初的梦想。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越来越模糊,也许自己的人生也就只剩生活的苟且了吧。直到最近读完《月亮与六便士》才发现,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诗与远方的田野里也充斥着苟且。
这本小说很有名,在读大学时就知道。当时的自己只顾着兼职去挣六便士,认为只有攒够了六便士才可以追求月亮,追求理想。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述的话,那就是六便士是月亮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岁才学习绘画的证券经纪人,疯狂迷恋上了绘画,放弃优裕的生活,抛妻弃子去了远方。为了追求艺术理想,他饱尝贫穷与饥饿的煎熬,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极度自私的他祸害两位痴情女子,最终因患麻风病在世隔绝的塔西提岛惨死,死后其画名声大作,成为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的传奇故事。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极度自我,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把女人当作灵感的来源,欲望的工具,宁愿得罪千万人也要满足我一人,其中过程被人唾弃,内心饱受煎熬,且生活及其潦倒,可谓过着苟且的生活;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三流画家斯特罗伊夫对大师顶礼膜拜,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看不上他,但依然尽力帮助,甚至最后自己的妻子被拐跑,也是自己净身出户。对妻子布兰奇的委曲求全,对大师的极端包容,生活中也充满着苟且。
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在年轻时感情受伤的布兰奇,无法忍受处处谦让自己的丈夫,选择了跟曾经厌恶的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这种单相思的恋情失败后选择了喝草酸自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爱情也许注定是悲剧,感情世界里充满着苟且。
斯特里克兰德的原配太太,在丈夫决然离去后也经历了短暂的悲伤,可她终究认为生活还要继续,从一个家庭妇女到经营一个打字室,再后来继承姐姐家的遗产优雅的活着。在本书描述的人物里,可谓是最令人惋惜又敬佩的一个,她追求理想,希望丈夫能够归来;她独立,可以挣足够的六便士让自己的一双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
月亮很重要,六便士也很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那样就是那样!生活无处不存在苟且,平凡的自己如此,追求梦想的他们何不是如此呢?平庸生活鸡毛蒜的人生是被动接受的苟且,诗与远方是追梦过程中主动品尝的苟且。
既然这样,平凡久了,何不潇洒走一会,努力去追一次梦,这样你收获的可能就是不再后悔、不留遗憾的苟且了。
篇17: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篇18:无美不归绿林,无恶不归朝廷—水浒传阅读心得体会
我是个故事迷,从拿《水浒传》到这本书开始,我就一直兴致勃勃,直到把它看完为止,才消停了些许。看完之后,心里有很多感慨,希望与大家分享一下。
《水浒传》记叙了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在一起,反抗腐败政治,到被朝廷受召,奉命抵御辽兵的侵略,最后又分散,败落的状况。随着剧情发展,让我深切的感受到古代江湖人士是多么的讲义气,重情义。
梁山好汉中有很多是为了朋友或兄弟而杀人,犯法,最后被逼上梁山。他们的性格坦荡,不拘小节,注重义气,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只要朋友有困,兄弟有难,他们一定会挺身而出,一个好汉三个帮的感觉。就连看到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受到欺负,也绝不袖手旁观。无论对方官有多大,权有多高,他们也绝不惧怕,是黑就是黑,是白就是白,更不会为钱财、权势或美色而背信弃义。
回到现实生活中,再想想自己,是那么的小气。居然为一些芝麻大小的事情大吵大闹,争的面红耳赤,甚至还大打出手。现在想起来真是过意不去。当今社会,又有多少人是讲义气,重情义的。有许多人交的朋友其实都是狐朋狗友,朋友好的时候是兄弟前,兄弟后的。朋友不好了,有困难了,就开始推三阻四,避而不见。
要是人人都有《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那样讲义气,重情义,那么世界就会多一份真挚的感情!
篇19:关于我爱阅读的心得感想
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桌角上的座右铭赫然映入眼帘,霎时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于是我干劲十足地奋斗起来。
那年,当老校长问起周恩来总理为什么而读书时,他那句石破天惊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便响彻了整个世纪。
而现在,我又要为什么而读书呢?我这样问自己。中华已经崛起了。眼睛一骨碌,我提笔写下这一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是的,我们的祖国还仅是发展中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富强要发达!我要为祖国未来的富强而奋发!从此,这句话便成了我桌角上的座右铭。
学习了中国近代史,观看过历史影片,那残暴的一幕幕,那被欺凌的耻辱,那血的教训……真叫人又气又恨。我捏紧拳头,恨的咬牙切齿,直想此仇不报非君子!忽然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耷拉着脑袋——确实非常愤怒,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某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哦,对!我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于是猛的挺直腰,全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初三毕业班,学业真的很繁重,不苦不累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大事小事一大堆。又考砸了;怎么学得这么糊涂;为什么又是失败……我心情烦躁,只觉得好累,好想瘫软下去。然而头一低下来,便瞥见那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怔住,像忆起什么似的。对!中华需要为国效力者。我爱我的祖国,我要报效祖国,把自己奉献给祖国!而现在如此病蔫蔫的,又怎能成大器呢?所以我要积极,继续努力奋斗!这样想着的时候,斗志猛然。
一张张写着“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的随意贴被我粘遍满屋。时时刻刻的见面,让我开始疯狂地实践着,让我争分夺秒地拼搏着。我知道,我的努力将不会白费,我的勤奋将会带我走上成功的捷径。风一吹来,随意贴便哗啦啦地歌舞着,它是在为我打气呢。
一天,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啊?”看着她,我粲然一笑:“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
篇20:安妮日记读者阅读体会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4]故事的主线是“我”的爷爷和奶奶,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我”的爷爷叫余占鳌,奶奶叫戴凤莲,至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对其做过如下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
“我”爷爷余占鳌,他勇敢剽悍、风流倜傥,他是高密东北乡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又是精忠报国的英雄,他所有类似于土匪的行径几乎都合乎最善良而单纯的人性之美,因此他似匪非匪,他杀人越货却能得到谅解与宽恕甚至让他的子孙为之骄傲。
“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
而“我”奶奶戴凤莲她不甘嫁给麻风病人单扁郎,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虽然生活在封建社会,从小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工,可她却不亚于一个女中豪杰,她目光长远,敢作敢当,她积极鼓励爷爷抗日并且自己也是一位抗日的女英雄。她得到了爷爷的爱也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我”的父亲余豆官则确确实实地印证了那一句:“虎父无犬子。”麻木懦弱的晚辈们则在祖、父辈们创造的辉煌历史面前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但同时,那明亮的光环又指引着晚辈们的回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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