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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销售技巧和套路(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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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业务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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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            系统帐号:

乙方: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er_____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 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_____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 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_____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_____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_____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_____服务无_____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_____er_____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_____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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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销售员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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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以下第 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结束须经甲乙方书面确认为止。双方约定该项工作结束的标准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甲方 部 岗位的工作工作地点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乙方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乙方确认对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执行。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应达到其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甲方业务《工作流程》、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及甲方交办工作任务时所要求的工作标准。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个性特征等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协商一致甲方及时与乙方履行书面的岗位变更手续协商不一致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用工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面的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乙方工作实行计件制并统筹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以 季 度为计算工作时间单位如超出综合时间外的工时按加班加点计算。

一双方确认上述工作制均以 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作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乙方加班应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规定履行加班手续。未履行加班手续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认可。

三甲方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营业时间为乙方出勤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做好营业前后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乙方应接受甲方培训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事故的发生。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甲方本条所列的相关文件见附件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五、劳动报酬、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结合甲方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甲方根据其经营特点、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岗位、能力、表现、学历等确定对乙方实行 月 工资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其职位或岗位没有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若甲方对乙方的薪酬进行调整是指调整乙方薪金中的“浮动工资”部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变若乙方的职位或岗位出现异动乙方则遵从甲方的薪金或员工职级管理规定由甲方重新核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能力、表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重新核定乙方的薪金。

第十一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销售标准的甲方于每月 20 日按照甲方工资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劳动报酬。如因财务工作结算、资金周转、银行转账等原因延迟不作为故意拖欠工资认定。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婚丧假、参加社会活动、接受甲方的安排外出学习以及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甲方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标准按核定的 基本工资 作为计算基数“浮动工资”不予计算。事假或旷工则不享受当日工资并按甲方制度考核。 乙方在延时加点、休息日加班、国家法定假日特指农历春节、元旦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等加班甲方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执行。休息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由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双方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市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保险费用如乙方为农民工则按农民工养老保险比例缴纳。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手续、真实完整的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对不能或者延误办理手续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及医疗期按照国家、相关地市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相关地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特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该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成文并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甲方内部通行的规范、规则、惯例也包括经公示的管理案例中所采用的措施或方法。 甲方采用以下途径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认同并同意定期阅读和遵守

一《员工手册》和公司规定的其它制度

二甲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含OA智能办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栏、告示墙等

三甲方进行制度培训或宣讲

四发送至各部门的文件

五劳动合同的约定附件等。

第十八条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全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并愿意遵守若违反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或规范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毁坏财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变更情形出现时甲方或乙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变更理由若对方在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其同意变更若乙方同意变更但拒不履行变更手续甲方按相关管理制度或以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且不受提前30日通知乙方和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限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乙方说明理由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

六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七乙方在病、事假、工伤期间不得为非本单位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若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违反本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解散或者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期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此约定时间期满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以下几种情况甲方不受此限

一由于乙方岗位或职务关系甲方需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审核或审计的

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三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四因乙方工作未交接清楚不能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可在期满前三日内办理终止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达到离休、退休、退职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

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消失

2乙方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等录取或需脱产学习不包括被甲方委派学习的情况

3乙方应征入伍、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出国定居等。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合同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乙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九、劳动合同续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方要求续延劳动合同关系的。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乙方应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具体按《百货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在工作中的重大过错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或离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损失。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住址及通讯方式真实有效若住址或通信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必须在 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甲方有需要送达给乙方的文件时直接交与乙方签收或邮寄到乙方所提供的住址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无法送达则甲方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三若乙方在工伤治疗期、孕期或哺乳期内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四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身份、户籍管辖权属、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知识技能、学历、教育状况、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个人品行、个人资信等与工作有关的情况真实、准确、有效若有失真甲方可视乙方有意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五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规章制度文件名附合同后见附件一。

十二、劳动争议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双方若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可以在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或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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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的空调销售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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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空调销售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

实习岗位:临时销售员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来到了乐清市岭底乡,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

今年暑假我找到了一份临售工作。就是在美的公司卖空调。经过几天的培训,我被分配到鼓楼卖场。7月8号也就是我第一天上班。很紧张早上很早就起来了。开始精心的打理自己。想让人留下好的第一印象。我们九点上班。我八点半就到楼下了就等着开门。毕竟是第一次卖空调什么知识也不懂,很紧张。到了九点终于开们了。我上到五楼美的专柜。跟姐姐们打过招呼就开始等着顾客来了。不多一会就来了顾客。可是我不知道怎么介绍,很是惭愧。于是一开始我都站在门口拉人。后来姐姐们介绍机子,我就认真听着,并且没人的时候我也认真的背空调资料。这样知道我卖出第一台机子非常的高兴。

我在工作过程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并且对美的公司也有一定的了解。美的创业于1968年,是一家以家电业为主的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企业集团, 1980年,美的正式进入家电业;1981年开始使用美的品牌。目前,美的集团员工近8万人,拥有美的、威灵等十余个品牌。美的集团主要产品有家用空调、商用空调、大型中央空调、冰箱、洗衣机、电饭煲、饮水机、微波炉、洗碗机、电磁炉、风扇、电暖器、热水器、灶具、吸油烟机、消毒柜、电火锅、电烤箱、吸尘器等家电产品和压缩机、电机、磁控管、变压器等家电配件产品,拥有中国最大最完整的空调产业链和微波炉产业链,拥有中国最大最完整的小家电产品群和厨房家电产品群。美的集团于1985年开始做空调,现在市场主要销售型号有天钻星ⅱ(w型)、梦静星(v2型)、天净星(p型)、超静星(k型)、清新完美星(i型)、健康净化星(g型) 、高效清爽星(f型)、吉祥星(a型)、如意星(b型)、超劲星(x型)、超劲星(h型)、高效冷静星(j型)、清润星(v1型)、清净星(n型)、高能效(v型)。美的空调的特点为制冷制热快一倍,内外超静音,节能省电。

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会遇到许多的疑问,但是在通过学习和实践后,解决问题,这也是一种收获。在销售过程中用一种心平气和的心态去面对顾客,以顾客至上的心态去服务,这样才能达成交易。在社会上,任何人都是一个从事服务行业的人,只不过是服务的人群不同,交往方式不同而已。通过做空调销售,我也从工作中学习到了人际交往和待人处事的技巧。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我能看到自身的价值。人往往是很执着的。可是如果你只问耕耘不问收获,那么你一定会交得到很多朋友。对待朋友,切不可斤斤计较,不可强求对方付出与你对等的真情,要知道给予比获得更令人开心。不论做是事情,都必须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成功要有信心,要学会和周围的人沟通思想、关心别人、支持别人。打工的日子里,有喜有忧,有欢乐,也有苦累,也许这就是打工生活的全部吧。我不知道多少打工的人有过这种感觉,但总的来说,这次的打工生活是我人生中迈向社会的重要一步,是值得回忆的。现在看来,周六日的打工生活,我收获还是蛮大的。我所学到的生活的道理是我在学校里无法体会的,这也算是我的一分财富吧。现今,在人才招聘会上,面试的大学生很多,而在每个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中,几乎都要求有工作经验。所以,大学生不仅仅要有理论知识,工作经验的积累对将来找工作也同样重要。事情很简单,同等学历去应聘一份工作,公司当然更看重个人的相关工作经验。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暑期打工。暑期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在这次暑期的工作中,我懂得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获益良多,这对我今后的生活和学习都有很大程度上的启发。这次的打工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只有亲身经历过才会有那种超乎平常的感觉。今年自己的暑假和去年有所不同。其实学校要求我们参加社会实践 , 无非是想让我们提前接触社会 , 了解社会 , 这样才不会在真正走上社会的时候找不到生活的重心 , 于是我才决定今年要真正的去接触社会 , 品尝社会的酸甜苦辣。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交际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我感到对自己感触最深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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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材料销售合同正规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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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税?号: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订单

1、订单的形式(订单合同式样如附件):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3、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乙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甲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甲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4、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______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______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___%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_____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___份。

购货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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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际商会国际销售示范合同 ICC 一般销售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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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 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 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 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 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 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 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 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 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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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销售下半年业务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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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方案

[香烟,一个奇怪的悖论,当你吸烟时,它在无声中言语,在静止中运动, 在杀害你的同时,给你生存的活力]

根据卷烟厂的产品和市场状况,我们特别设计了以下活动,采取以迂为直的方式,通过活动吸引大众和媒体的关注,扩大品牌的影响力。

方案:

活动主题:“消闲娱乐行”(暂定)

活动方式:凡消费者在销售终端购买香烟产品即可获得一张优惠套券,每套优惠券共10家特约消费场所。凭券可以获得在指定的迪厅和酒吧的消费优惠。如免费入场或享受一杯免费饮料(在指定范围内),或享受一定的消费折扣,视不同签约场所的具体情况而定。

活动时间:12月30日到2月10日

活动范围:长沙

活动费用:1)预计长沙地区月销售量为4800箱,以每箱50条计,约合240000条/月;

2)活动周期为2个月;

3)印刷制品规格为长45CM、宽4CM,龙线分割,共分为10联张;

4)可选157G铜光纸或200G铜光纸;

5)服务费15% 。

活动排期:7.15~8.15 由特商部与各酒吧、迪厅等娱乐场所洽谈、签约;

8.15~8.25 由设计部进行优惠套券的设计;

8.25~9.5 印刷,统一送交_卷烟厂;

9.5 ~9.25 由卷烟厂负责将优惠套券发送至各销售终端;

9.30~11.30 活动执行

二、 宣传策略

[深吸一口灵感之气,让纸上的词语在无言中燃烧起来]

以促销活动为主线,以平面媒体宣传相配合予以多方位、多角度的整合宣传。以扩大活动影响、增加终端销量、提升品牌形象为目的。

以营销活动为开端,拉开企业产品形象宣传的整体攻势。营销活动开始之前约一周的时间,在各主要媒

体上做前期宣传,活动进行过程中,对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导。活动结束之后,并将在主要平面媒体及网络上发表软文及栏目冠名。

媒体宣传方案:

目标消费群:20岁以上的男性香烟消费人群和女性香烟消费人群

投放媒体选择:因报纸媒体发行量大,广告到达率高,拥有大量的各阶层读者,本次媒体投放以覆盖北京地区的报纸媒体为投放主体

媒介投放期:

媒介投放形式:由于广告法对烟草行业的特殊限制,可通过上各种形式的软文、由赞助的各种公益活动的新闻稿、平面媒体的栏目冠名来达到宣传企业的目的。

媒体投放初步预算:

媒体投放目标:提升__香烟在北京的品牌知名度,强化__香烟品牌在北京消费群中的品牌记忆度,强化对在C的品牌信心,同时增加__香烟的社会知名度及社会效益。

一、市场现状

[吸烟是人类的一个痼习,但香烟超凡,充满反叛与自我感觉的意味]

我国卷烟市场目前还在实行专卖制度,对于烟草这个特殊行业来说,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强烈。卷烟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良莠不齐,卷烟品牌纷繁复杂。能够在市场上保持良好销量的名优品牌往往是那些拥有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装备,注重企业产品质量、产品研发,重视企业市场营销、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建设的有实力的大企业。

现今,人们越来越倡导“健康”这一生活概念,而吸烟行为之本身似乎与这一概念相背驰。对于烟民来说,即要享受吸食烟草带来的精神愉悦和满足,又要将烟草对身体的伤害降至最低程度。因此,以科学的手段对香烟产品进行改进,最大限度的保护烟草消费者,将会受到广大吸烟者的欢迎。

二、公关活动分析

[生命有如一支香烟,炭渣、烟灰和水,有的人匆匆吸完,有的人细细品位]

__香烟厂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以公益活动和终端促销的方式开展营销活动,尤其是以各种形式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的行动,即体现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感和爱心,又于企业活动之中树立了良好的公益形象。

三、活动效果分析

[香烟是一种最强有力的可以被结晶化地占有的东西,可以把世界吸进体内]

由于受到广告法的限制,烟草这个特殊行业在产品的推广宣传上,形式和内容都比较单一。目前,烟草企业在香烟的推广中更多地融入了香烟文化,更为注重在精神层面上对产品进行提炼,对香烟产品的表现也越来越多的趋于意识性。卷烟厂多年来一直以“_”为使命,并提出“_”作为“_”的品牌理念。终端促销活动对带动某一销售时点或短期的销售额起到极大的作用。但烟民的吸烟行为和对烟草品牌的选择具有一定的习惯性,因此促销活动的效果主要反映在提高该品牌现有消费者的购买数量上,而对于发展潜在消费者和培养新的消费群体的效果相对较小。

从长远来看,若想维护消费者对产品的品牌忠诚度,吸引更多的新消费者,企业除了加大促销力度外,关键还应重视品牌的建设,注重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的结合,赋予产品一定的文化和精神内涵。提升产品的品味和档次,深化该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地位。此外,在传播地域上,应以北京市场为基础和主要基点向全国拓展,打造全国性品牌,提升品牌价值。

鉴于以上几点以及广告法和广告条例对烟草企业的种.种限制,建议企业在联系自身产品的基础上,以文化传播和精神传播为主要内容,这样有助于企业进行持续地宣传。

四、整合公关传播策略

[香烟文化是种消极的快乐,迷人的力量使吸烟变得“超凡”,这种快乐是一种邪恶的美,由于暗示了某种永恒而成为无可避免的苦涩的快乐]

(一)_品牌

吸烟对健康的危害众所周知。尽管如此,烟草的市场还是得到迅猛的增长。这说明,消费者对于香烟有

割舍不掉的情结。“_”出于对消费者健康的考虑,将小小的一支烟里投入了大量的科技含量。在今年新推出的“C”中,就采用了“C”复合滤嘴、低一氧化碳,低自由基,中草药添加等新的技术成分,使香烟对人的危害减至最低。

(二)“_”品牌内涵

“_”在品牌的宣传与推广的过程中,也非常注重于展示品牌的文化含量。举办过摄影大赛,才艺沙龙征集,环保活动,保龄球赛等诸多活动。但在这期间,“_”缺少品牌诉求的核心,因此找到并传播这个核

心应成为品牌宣传的战略之本。

(三)品牌认知的属性

品牌至少反映五个方面的内容:属性、价值观者,是一种错综复杂的象征。学术界将名牌认定为一个系统概念,既由用途、品质、能要素和图案、色调、广告等产品形象要素以及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感受的心理要素如果以上三要素都优于其他品牌的产品,那么,这样的品牌就称其为名牌产品。

根据名牌卷烟的理论界定可得出,名牌卷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卷烟商品,它并不生产企业的消亡而灭失,而以其特有的品牌文化长久保持在消费者心中,具有持久的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名牌卷烟产品质量超群、品质稳定,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者在购买过程中长期拥有信心和信誉的保证;

2、名牌卷烟相对同类产品拥有较高的市率,长期保持着稳定且数量较大的固定消费群体,并且消费群体呈增长态势;

3、名牌价值使企业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其税利贡献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4、名牌卷烟保持具备规模经济优势;

5、生产名牌卷烟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手段,使消的过程中,得到友善、周到和全面的服务;

6、名牌卷烟具有较长的市场寿命,成长期同类产品;

7、名牌卷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能够长期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注意的购买欲望和挖掘购买潜力;

8、名牌卷烟烟标和条包的设计独特新颖,在款式风格上性,使卷烟在实物价值和人文价值上得到和谐的统一,使消费者在品味卷烟的过程中受。

虽然名牌卷烟具体有诸多特征,但其最主要的特征是消费者在消费名牌卷烟过程的满足,而且更多的是文化和品位的体现,正因为后者的存在使名牌卷烟在卷烟市场力和强大的竞争力。

(四)品牌的重要性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卷烟消费市场已经进入了品牌消费阶段。谁在品牌设计、开发、推广上做的工作越好,谁的市场份额将越大,谁拥有的客户将越多,谁的卷烟产品就会成为名牌卷烟。众所周知,把名牌卷

烟“做大做强”,必须维护卷烟品牌,培育好卷烟品牌忠诚度,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由于市场竞争,技术进步和人们需求变化,一般性消费品均存在产品生命周期,卷烟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同样存在着生命周期。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卷烟品牌”,却看不出明显的周期性。卷烟产品之间由于存在很强的替代性,因此,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卷烟品牌却是独一无二的,消费者比较容易识别和认可。卷烟产品极易过时落伍,但成功的卷烟品牌却能常胜不衰。时至今日,名优卷烟的区域性色彩仍然相当强,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卷烟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市场竞争力集中体现在成本和品牌两大因素上,单纯地依靠扶持与引导,积极作用只

能在一定时期收到效果,长远而言,企业竞争实力的比较优势最终要通过降低成本、培育品牌的组合来实现。

(五)对“_”的品牌传播推广包装

1、 香烟是一种理解

香烟文化,是从经验中感知的,而不是经由阅读懂得。成长使一个人获得有关生命的知识,同时也受到荒诞和颓废的诱惑。香烟就属于这一类,与死亡疾病相连,但充满神秘的美感。英语有一个词decadence,直译就是“颓废”或者“堕落”然而都不准确。它的意思中包含一种激情的意味,一种有美感的反叛,尽管也许是不健康的。但在过去,人们这种感觉并不清晰,为吸烟所做的辩解也常常流于粗暴或迟疑,直到一种文化要通过香烟来呈现和解释时,吸烟才被赋予了后现代象征;人们为“美”而吸烟,为“情”而吸烟,或者为“酷”而吸烟,常常不是生理的要求,而是形象、场景、姿态的要求。

三年前,北京通过一个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时,杨广平、崔永元、郑也夫、尹慧一起策划了一期《实话

实说》节目,讨论吸烟话题。本意是想引起人们对吸烟有害的关注。结果观众反而被吸烟者有趣的经历和自嘲的态度征服了。有如《香烟》作者所说,吸烟的一生恰好也是不断戒烟的过程,与从不吸烟相比,它既不更好也不更坏。它只是众多生活方式中的一种。

2、 对“_”整合行销传播推广中心语的建议

香烟是个性的,香烟是情绪的,人们烦闷时可以吸它、喜悦时可以吸它、思考时可以吸它、疲备时可以吸它人们在享受香烟带来的愉悦时,也在享受着心灵的休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感世界、有自己的个性、风格和喜好,你真的了解自己吗你是否觉得香烟的美妙,全在于卷烟的纸片儿。吸烟的人太多,多得数不胜数,吸烟者什麽样的人都有,根本无法按群体划分。吸烟的人品质和性格各式各样,价值判断从来无效。而吸烟的仪式性魅力已征服了整个世界。香烟不仅是香烟,它还是一个时钟,每个吸烟者都可以直觉地体会到这一点。“_”首先是一种香烟,有香烟的共性与吸烟的感觉共性,然后才是一种品牌个性与品牌的独特内涵。“_”品牌的主题推广语是“C”,客观的说这不是香烟品牌的传播特色,

也不利于香烟品牌的传播。但“_”一直强调C、强调健康,我想这是“_”的一种社会责任感,但我们也是一个企业,一个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一部分,所以必须把“_”这个品牌做得更大、更好。

3、 我们建议“_”品牌传播推广的中心语更改为:

----“完全拥有,意识自我感知”

a、首先,这句话一听就是一种香烟传播的味道,如:红塔山“点燃无穷智慧,启迪广袤思维”、白沙“鹤舞白沙,我心飞翔”、黄山“一品黄山,天高云淡”等。

b、 符合吸烟者的心理感受,不管是喜悦、烦闷、思考还是疲惫的任何时间。

C、 可以领导香烟品牌,因为香烟是种文化,更是一种意识,所以领导了文化与意识,便开始领导着这个行业的一切。

D、 相对于其他香烟品牌的竞争,“_”不仅可以C领先,而且更体贴消费群体。

(六)整合传播推广

1、 通过活动或直接与报纸、杂志合办栏目,写专栏文章,关于时尚的话题,情感内容等。

2、 终端形象的应用:香烟柜、吊旗、海报、促销展示台、宣传手册等。

3、 电视特别节目赞助:买断电视时段并命名,在较长的时间里做访谈等节目 。

4、 栏目片尾加企业标识。

5、 日常生活物品:烟灰缸、打火机、礼品烟斗、台历等。

6、 酒楼饭店里的菜式介绍牌、桌牌、门口大水牌等。

7、 将广告信息印刷在IC卡、充值卡的反面。这些推广方式虽较普通,但因其传播方式简易、费用较低、受众人群广泛等特点而应长时间大范围采用。

(七)“_”品牌推广局部建议

1、在机场、火车站及一些特定场所的公共吸烟区,其设备环境都较差,我们可以完善其设备并以“_”命名。此类场合是香烟消费群最集中的地方,信息(广告)的有效送达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2、 在广告诉求上,除继续保留原有的“C”外建议再提出更人文化、意境化的诉求口号更改为“完全拥有,意识自我感知”。

3、 公共活动设计上继续以体现“尊师重教”,“拼搏进取”,“环保”等精神为主。

(八)建议

通过包装重新考虑品牌的传播表现:

1、 影视广告片;

2、 平面广告创意;

3、 促销活动的主题;

4、 公关活动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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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出口业务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3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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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____________》(暂定名)电影剧本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创作《____________》电影剧本(以下简称该剧本)。

2、创作内容:全剧本(包括但不限于故事梗概、人物小传、故事、分场、剧本初稿至剧本终稿等,并有义务配合该剧实际拍摄需求调整符合拍摄的剧本)。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创作,创作应满足如下标准:

(1)该剧本拍摄时间应不少于_____分钟,剧本应不少于_____字。故事应包括描绘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主要线索、主要事件、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等,描述完整的故事结构、层次和发展脉络,勾勒出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小传应描述出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在重大事件中的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分场应突出分场情节、主要线索、主要事件、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等,描述分场的故事结构、层次和发展脉络。

(2)创作内容应达到主题思想积极,文化品质较高,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构思完整,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起伏,故事有较强的观赏性。

(3)乙方明确知悉对创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的认定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故认可甲方以甲方单方的主观标准认定是否符合甲方要求,且该等认定于乙方创作过程中和乙方交付作品后由甲方单方认定,乙方对此认可、接受并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

(4)甲方在创作过程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 著作权归属

1、双方确认,本剧故事构思与片名《__________》均由甲方提供,剧本故事梗概、人物小传、故事、分场及剧本(初稿至终稿)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均完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编剧署名权而不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即便乙方因此而享有相关权利,乙方亦明确表示放弃,同意由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聘请

第三人续写、改编、润色剧本,相关人员有权署名,但不得损害乙方的署名权,且署名方式不得明显较乙方署名突出显著。

第三条 委托创作费及支付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创作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该款项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创作而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上述款项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2、本合同项下委托创作费采取分笔付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因该剧本产生的收益与乙方无关。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10%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2)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故事梗概及人物小传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3)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故事、分场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4)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初稿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30%,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5)乙方创作完成该剧本终稿并得到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创作费的4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

5、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委托创作费同时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6、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创作费为不含税价格,乙方须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剧本的交付

1、交付时间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该剧本故事梗概及人物小传。

(2)乙方应于甲方书面确认故事梗概及人物小传后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该剧本分场。

(3)乙方应于甲方书面确认剧本分场后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该剧本初稿。

(4)乙方应于甲方书面确认剧本初稿后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该剧本终稿。

2、交付剧本形式:纸介版及电子版(注:纸介版应特快专递至甲方首部地址或者面交甲方书面签收,电子版应发送至甲方首部电子邮箱)。

3、剧本修改与认可

(1)乙方完成并交付每一阶段创作内容后,根据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对本阶段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以符合甲方要求、约定标准,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甲方审核,在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若乙方重复修改3次后仍未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亦有权不再要求乙方重新修改完善,而单方解除本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无须支付。

(2)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均以甲方意见为最终意见。

第五条 影视作品审查报批环节的授权书基于国家影视审查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在项目报批阶段,需要提交乙方剧本授权书等文件,乙方在此已明确表示知悉,并同意按甲方要求出具。如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应当返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乙方确认明确知悉剧本创作的保密性对电影的商业价值具有巨大影响,故乙方保证不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下的故事构思、创作内容、进度、剧本内容等相关内容,亦不得将通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与甲方有关事宜对外进行任何泄漏,否则,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全部创作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乙方均应继续承担本条款约定之保密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委托创作费,支付本合同项下委托创作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创作内容或完成修改完善的,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所完成的创作内容侵犯

第三方的在先权利,或因创作内容引起著作权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非独立完成创作,或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

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能完全配合甲方,致使影片拍摄、上映等发生延误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创作内容(即故事梗概、人物小传、故事、分场、初稿剧本至终稿剧本)之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仍完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任何权利。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将乙方的违约行为通过网络、纸媒等媒介予以曝光,乙方确认该等行为不构成对乙方权利之侵犯。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稿酬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乙方违反国家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因个人行为遭受道德谴责,使自身形象受到贬损,不宜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给本剧的制作、宣传、发行、评奖带来负面影响的。

6、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连续逾期达15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条款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应在合理时间内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相应事宜,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方盖X、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修改本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附件:乙方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以下无正文)甲方代表签字:(盖X)身份证号码:地 址:电 话:乙方代表签字:(盖X)身份证号码:地 址: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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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业务员用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销售,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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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二、工作岗位:在 担任 工作。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收到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元。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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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网站信息销售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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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____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

__________有限公司自主经营和创办的现代化管理企业,多年来致力于南京特产真空盐水鸭的研究制做及自主销售、公司产品荣获《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南京鸭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的放心食品证书、在行业里有着很高的美誉度、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公司旗下还拥有江苏_____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代理销售协议:

一、供销条款:

1、代理商须具备的条件:.代理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及一切市场调研报告或市场运作计划。

乙方对甲方品牌有强烈的认知度,认同生有公司的经营理念。

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经济实力,有消费品营销、配送和服务的网络(如便利店、连锁店、商场、超市等)。

2、关于代理费——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须按不同等级向甲方无条件交年内代理费用:.省级(或直辖市)代理商:代理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元整)

.地级(或地级市)代理商:代理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元整).县级(或县级市、区级)代理商:代理费为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元整).每个省份、地级、县级只有一个代理商,但每个省份可以有多个地级(或低级市)代理商,每个低级有多个县级(或县级市、区级)代理商。

二、供货事项;

1、上表中供货价格为乙方交货地点的到货价。

2、甲方按上表中供货价供货给乙方,如因物价上涨、价格有变动,甲方将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订货要通过传真确认、确定所需产品的品种、数量、及交货日期并将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内、甲方以收到乙方的货款起三日内发货。

4、在甲方未收到乙方所需货物货款前、不予发货、乙方损失自理、与甲方无关。

5、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负责将产品运抵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甲方职责:

1、合同期内,甲方承诺不在乙方经销的区域内另立代理商,但乙方违约则甲方不受本款约束。

2、甲方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产品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卫生检验证明等文件。

保质期内出现批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不予退货(如在保质期内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除外)、保质期外出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4、甲方同意确定乙方最低销售量如下:试销期三个月,销售额达到元。

前六个月平均每月达到元,六个月后每月达到

元。

合同期内乙方如达不到上述销量,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返利;乙方年销量达到100万以上,返利0.5%;年销量达到150万以上,返利1

%;年销量达到200万以上,返利1.5%;年销量达到300万以上,返利2%。

6、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保质期内、如因非人为出现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要协助甲方去处理有关事宜。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应符合并遵守甲方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2、甲方产品首次进入乙方市场所需的质检、卫检由乙方负责办理。

如因乙方没有办质检、卫检而把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甲方产品,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经销甲方产品以外的同类系列产品。

4、每次订货:乙方以书面订单连同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伍仟元,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5、乙方接到大宗订单(单位团购发放)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支付生产定金既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十、甲方收到定金后组织生产、发货前乙方需将余款付清、甲方收到乙方本批货的余款后、方可按照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发货。

五、合同解除:

1、如乙方未与甲方沟通和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连续30天不订货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市场规划,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跨出本协议规定的经销区域销售。

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履约方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双方在合作期间、遇到不可抗逆的因素如:企业倒闭或自然灾难、本合同自行终止。

六、其它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增加合同附件、否则,另一方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正式生效,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可于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续约。

甲方:南京_____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地址:电话:传真:签订日期;

乙方: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地址电话:传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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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业务销售计划个人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销售,个人,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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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根据公司现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参考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推陈出新,建立健全公司新的更加适合于公司业务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做好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各部门做好部门人力资源规划。

3、注重工作分析,强化对工作分析成果在实际工作当中的运用,适时作出工作设计,客观科学的设计出公司职位说明书。

4、规范公司员工招聘与录用程序,多种途径进行员工招聘(人才市场、本地主流报纸、行业报刊、校园招聘、人才招聘网、本公司网站、内部选拔及介绍);强调实用性,引入多种科学合理且易操作的员工筛选方法(筛选求职简历、专业笔试、结构性面试、半结构性面试、非结构化面试、心理测验、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文件筐作业、管理游戏)。

5、把绩效管理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对绩效计划、绩效监控与辅导、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法、平衡计分卡法、标杆超越法、KPI关键绩效指标法)、绩效反馈面谈、绩效改进(卓越绩效标准、六西格玛管理、ISO质量管理体系、标杆超越)、绩效结果的运用(可应用于员工招聘、人员调配、奖金分配、员工培训与开发、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进行全过程关注与跟踪。

6、努力打造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根据本地社会发展、人才市场及同行业薪酬福利行情,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时调整薪酬成本预算及控制。做好薪酬福利发放工作,及时为符合条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7、将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提至公司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培训与开发的决策分析,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化、本公司化,落实培训与开发的组织管理。

8、努力经营和谐的员工关系,善待员工,规划好员工在本企业的职业生涯发展。

9、公司兼职人员也要纳入公司的整体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二、办公室及后勤保障方面

1、准备到铁通公司市北分局开通800(400)免费电话[号码800],年前已经交过订金300元(商客部曹岩经理代收)。

2、外协大厦物业管理,交电费、取邮件、咨询物业管理事宜等。

3、协助王伟琴经理做好办公室方面的工作。

4、确保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正常运行,注意日常操作。

5、为外出跑业务的市场拓展部各位经理搞好各类后勤保障(主要是协助王经理复印、传真、电话、文档输入电脑、报销、购物等)。

6、与王经理分工协作,打招商电话。

三、实际招商开发操作方面

1、学习招商资料,对3+2+3组合式营销模式领会透彻;抓好例会学习,取长补短,向出业绩的先进员工讨教,及时领会掌握运用别人的先进经验。

2、做好每天的工作日记,详细记录每天上市场情况

3、继续回访徐州六县区酒水商,把年前限于时间关系没有回访的三个县区:新沂市、丰县、沛县,回访完毕。在回访的同时,补充完善新的酒水商资料。

4、回访完毕电话跟踪,继续上门洽谈,做好成单、跟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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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用菌保健品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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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代理销售 食用菌保健品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地市级、县级个体、私有业者和个人。

2(具经营销售和销售工作经验。

3(具备成熟的办公场所。

4(具备电脑的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5(积极支持我公司开展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

1(提供便利的营销平台。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实的销售报表。

3(配备两台长安箱式货车用于食用菌的运输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义务,乙方要按照甲方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视情况取消代理资格。

5、每个市场销售要统一,广告宣传要统一,价格要统一。

三、甲方的具体工作义务

1、甲方负责市场的广告宣传,前期市场的谈判、拓展。

2、甲方提供给乙方10台保鲜柜用于市场销售

3、甲方不得在拉萨市设立其它代理商

三、甲乙双方利益分配

1(甲方定市场销售价格,乙方根据每日销售量制定报表与甲方核对

2、结算方式:每日统计销售量,月末结算。

3、当日未销售完,甲方负责回收,乙方不承担滞留的食用菌产品

(年销售额界于_________------_________时,享受年销售额的_______%。

(年销售额大于_________元时,享受年销售额的_________%。

四、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不得违反甲方的销售价格底线制度。

2(不得违反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制度。

3(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须完成整个销售年度; 例如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领取相应返利。

5(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同类产品 注:以上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乙方的代理期限: 一年

六、乙方的销售区域界定

销售区域为:(_________市)乙方的销售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为准,超越范围,取消应得利益,取消代理权。

七、代理费用: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费_________万 (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试销两月后如乙方退出,甲方退还乙方代理费,若继续代理销售,续签协议;

八、具体产品的代理价格见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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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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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汽车消费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消费贷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销售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营销资金通过甲方结算。

三、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四、对同意发放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同意《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

五、乙方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后,应当协同借款人办理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八、甲方的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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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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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

Part I SPECIFIC CONDITIONS

该特别条款不限制当事人双方作出另外的约定。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does not prevent the parties from agreeing other terms or further details in box I-16 or in one or more annexes.

卖 方: 买 方:

SELLER:________________ BU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CONTACT PERSON: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相应的栏目中应填写了内容)和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组成,并受该两部分的约束。

The present contract of sale will be governed by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to the extent that the relevant boxes have been completed) and by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Sale which constitute part II of this document.

I-1 销售的货物

I-1 Goods sold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货物的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若空白处不够填写,可使用附件。

an annex may be used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I-2 合同价款(第4条)

I-2 CONTRACT PRICE (ART. 4)

货 币:

Currency:

用数字表述的金额: 用文字表述的金额:

amount in numbers: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mount in letters:_______________

I-3 交货贸易术语

I-3 DELIVERY TERMS

推荐的贸易术语(依照《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commended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19):

______ EXW 工厂交货(Ex Works)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FCA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CPT 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 )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

______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_

______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点( named place):____

______ DDU 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______ DDP 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其它贸易术语(依照《2019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Other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19)

______ FAS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CFR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其它交货贸易术语:

Other delivery terms:

承运人(当需要时)

CARRIER (where applicable)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I-4 交货时间

I-4 TIME OF DELIVERY

(在此处注明卖方依照相应的贸易术语中第A4款的规定必须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日期或期限)

Indicate here the date or period (e.g. week or month) at which or within which the Seller must perform his delivery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clause A.4 of the respective Incoterm.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I-5 买方对货物的检验(第3条)

I-5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BUYER (ART. 3)

装运之前(Before shipment)____天(date)检验地(place of inspection): 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_

I-6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第7条)

I-6 retention of title (ART. 7)

____ 是(YES)

____ 否(NO)

I-7 付款条件(第5条)

I-7 PAYMENT CONDITIONS (ART. 5)

往来帐户付款(第5.1条)

___ Payment on open account (art. 5.1)

付款时间(如与第5.1条的规定不同)〔Time for payment (if different from art. 5.1) :开出发票之日起____ 天。 其它:_____________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Other: _______开立需要即期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保证的帐户(第5.5条) __ Open account backed by demand guarantee or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art. 5.5)

预先付款(第5.2条)

___ Payment in advance (art. 5.2)

日期(如与第5.2条规定不同):_________ 总价款_____ 合同价款的___%

Date (if different from art. 5.2): ____________ Total price ______% of the price

跟单托收(第5.5条)

___ Documentary Collection (art. 5.5)

___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_________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_______

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第5.3条)

___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rt. 5.3)

___保兑(Confirmed) ___ 非保兑(Unconfirmed)

发出地(如适用时)〔Place of issue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保兑地(如适用时)〔Place of confirmation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款项的取得(Credit available):

__ 即期付款(By payment at sight)

__ 延期付款(By deferred payment at): ___ 天(days)

__ 承兑汇票(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___ 天(days)

__ 议付(By negotiation)

部分装运(Partial shipments): __ 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转运(Transhipment): __ 允许(Allowed) __ 不允许(Not allowed)

必须向卖方通知跟单信用证的日期(如果与第5.3条不同):

交货日前______天 其它:_______________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ary credit must be notified to seller (if different from art. 5.3)

________ days before date of delivery __ other: _____________

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

比如: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子资金转让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e.g. cheque, bank draft,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to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of seller)

I-8 单证

I-8 DOCUMENTS

(在此处注明卖方提供的单证。建议当事人对照其在特别条款第I-3款中选定的贸易术语。)

Indicate here documents to be provided by Seller. Parties are advised to check the Incoterm they have selected under I-3 of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__ 装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 注明要求提交的装运单证的类型(indicate type of transport document required )_________

__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__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__ 装箱单(Packing list) __ 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__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 __ 其它单证(Other): ____________

I-9 解除合同日期

I-9 CANCELLATION DATE

(当双方要修改第10.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icle 10.3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果货物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不能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立即解除合同。

If the goods are not delivered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force majeure) by (date) _______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CANCEL THE CONTRACT IMMEDIATELY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I-10 迟延交货责任(第10.1、10.4和11.3条)

I-10 LIABILITY FOR DELAY (art. 10.1, 10.4 AND 11.3)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0.1、10.4和11.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0.1, 10.4 or 11.3

迟延交付货物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应为: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周,最高不超过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in delivery shall be:

__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per week, with a maximum of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或者(or):

__ ________ (注明具体金额)(specify amount).

如果因迟延交货终止合同,卖方迟延交货应支付的赔偿金限制为未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

In case of termination for delay,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for delay is limited to ____ %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I-11 货物不符约定的责任限制(第11.5条)

I-11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art. 11.5)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5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5.

卖方由于交付不符约定的货物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应为:

应限于已证明的损失(包括导致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不超出合同价款的______%;

___ limited to proven loss (including consequential loss, loss of profit, etc.) not exceeding ___ % of the contract price;

或者(or):

___ 具体列举如下〔as follows (specify)〕:

_____________

I-12买方保留不符约定货物时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I-12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WHERE NON-CONFORMING GOODS ARE RETAINED BY THE BUYER (ART. 11.6)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6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6

保留约定不符的货物所作出的价格减让应不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_____%.

The price abatement for retained non-conforming goods shall not exceed:

___ ___% of the price of such goods。

或者(or):

___ ________ (列明具体的数额)(specify amount)

I-13 时间限制(第11.8条)

I-13 TIME-BAR (Art.11.8)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8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8.

由于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自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不迟于_____天内提出诉求(第11.8条列明的情况)。

Any action for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as defined in article 11.8) must be taken by the Buyer not later than __________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I-14(a), I-14(b) 适用的法律(第1.2条)

I-14(a), I-14(b) APPLICABLE LAW (Art.1.2)

(当双方当事人想适用某国法律而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才应填写)

以下的做法不予推荐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submit the sale contract to a national law instead of CISG. The solution hereunder is not recommended :

(a)本销售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国内法。

(a) This sales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 of __________ (country)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事项不想适用卖方所在国法律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if the parties wish to choose a law other than that of the seller for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任何事项,应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法律。

(b) Any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____________ (country).

I-15 其它事项

I-15 OTHER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Part II general conditions

第一条 总则

Art. 1 GENERAL

1.1 这些一般条款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一起适用于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也可以将这些一般条款加入其它任何的销售合同。当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独立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使用时,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任何援引应解释为对双方约定的对应的特别条款的援引。当这些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任何特别条款相矛盾时,应以特别条款为准。

1.1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tended to be applied together with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of the International Sale Contract of Manufactured Goods, but they may also be incorporated on their own into any sale contract. Wher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Part II) are used independently of the said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any reference in Part II to Part I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reference to any relevant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by the parties. In case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shall prevail.

1.2 合同自身(即指这些一般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的规定中未明示或默示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应适用: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下称《销售公约》),和

B.在《销售公约》未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时,适用卖方营业所在地国法律。

1.2 Any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or implicitly settled by the provis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tract itself (i.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shall be governed:

A. by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Vienna Convention of 1980,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CISG), and

B.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ques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CISG, by reference to the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Seller has his place of business.

1.3 援引的任何贸易术语(比如:EXW,FCA 等)应视为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应的贸易术语。

1.3 Any reference made to trade terms (such as EXW, FCA, etc.)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relevant term of Inco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4 援引的国际商会的出版物应视为达成本合同时最新的版本。

1.4 Any reference made to a pub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version current at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1.5 除非达成书面协议或有书面证据证明,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无效。但是,当另一方信赖该方所作出的行为时,该方由于其作出的行为而不得主张该款规定。1.5 No 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unless agreed or evidenced in writing. However, a party may be precluded by his conduct from asserting this provis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ther party has relied on that conduct.

第2条 货物的特征

Art. 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ods

2.1 双方约定,与货物及其用途有关的任何资料,比如;包含在卖方的目录、说明书、函件、广告、图片和价目表中的重量、尺寸、容量、价格、颜色和其它数据不应作为生效的合同条款,除非在合同中明确作了约定。

2.1 It is agreed that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goods and their use, such as weights, dimensions, capacities, prices, colours and other data contained in catalogues, prospectuses, circulars, advertisements, illustrations, price-lists of the Seller, shall not take effect as terms of the Contract unless expressly referred to in the Contract.

2.2 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不拥有购买的软件、制图等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卖方仍然是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人。

2.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does not acquire any property rights in software, drawings, etc. which may have been made available to him. The Seller also remains the exclusive owner of any intellectual 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第3条 货物装运前的检验

Art. 3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必须在装运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在约定的地点已准备好进行检验。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inspect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the Seller must notify the Buy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efore the shipment that the goods are ready for inspection at the agreed place.

第4条 价格

Art. 4 Price

4.1 如果没有约定货物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卖方最新列出的价格。若没有这样的最新列出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这些货物的一般价格。

4.1 If no price has been agreed, the Seller’s current list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current list price, the price generally charged for such goods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4.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货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没有必要调整价格。

4.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price does not include VAT, and is not subject to price adjustment.

4.3 第I-2款(合同价款)注明的价款包括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卖方承担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比如:EXW或FCA术语中的运输费或保险费),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视为已包含在第I-2款项下注明的价款中,买方应予偿还。

4.3 The price indicated under I-2 (contract price) includes any costs which are at the Seller’s charge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However, should the Seller bear any costs which,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ar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e.g. for transportation or insurance under EXW or FCA), such sums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having been included in the price under I-2 and shall be reimbursed by the Buyer.

第5条 支付条件

Art. 5 Payment conditions

5.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此前交易另有默契,买方应通过往来帐户向卖方支付价款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开出发票之日起30日。除非另有约定,到期应付的款项应可在结算时远程转帐至卖方在其所在国开立的帐户,当相应的应付款项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为卖方银行收到时,应视为买方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or implied from a prior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payment of the price and of any other sums due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shall be on open account and time of payment shall be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 The amounts due shall be transferre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teletransmission to the Seller’s bank in the Seller’s country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performed his payment obligations when the respective sums due have been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5.2 如双方约定预先付款,则无须作出进一步的表示,支付的预先付款应指全部的价款,除非另有约定。而且预先付款必须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者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的一天之前至少30日为卖方银行收到。如果双方约定仅预先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条件将按照本条款中规定的规则确定。

5.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in advance, without further indication, it will be assumed that such advance paym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refers to the full price, and that the advance payment must be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If advance payment has been agreed only for a part of the contract price, the payment conditions of the remaining amount wi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set forth in this article.

5.3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信用证付款,除非另有约定,买方必须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安排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在约定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一天前至少30日作出通知。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应为即期、允许部分装运和转运。

5.3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redit,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must arrange for a documentary credit in favour of the Seller to b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o be notified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documentary credit shall be payable at sight and allow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s.

5.4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托收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单证应在付款时交付(付款交单),单证的交付无论如何应受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支配。

5.4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ocuments will be tendered against payment (D/P) and the tender will in any case b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5.5 在双方约定付款需要银行担保支持的情况下,在约定的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日期之前至少30日,买方应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即期担保统一规则》的规定提供一份即期银行担保,或者按照该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提供一份备用信用证,在两种情况下,均应由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

5.5 To the extent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payment is to be backed by a bank guarantee, the Buyer is to provide,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a first demand bank guarante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or a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ubject either to such Rules or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ither cas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第6条 迟延付款时的利息

Art. 6 Interest in case of delayed payment

6.1 如果一方未支付到期款项,另一方有权从该款项到期应支付之日起对该笔款项计算利息。

6.1 If a party does not pay a sum of money when it falls due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interest upon that sum from the time when payment is due to the time of payment.

6.2 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高于付款货币在付款地适用于一般借款人的平均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的2%,或者若在付款地没有这种利率时,适用付款货币国的相同的利率。如果在这两个地方均不存在该种利率,利率应是依照付款货币国法律确定的适当的利率。

6.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2% above the average bank short-term lending rate to prime borrowers prevailing for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at the place of payment, or where no such rate exists at that place, then the same rate in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rate at either place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the appropriate rate fix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第7条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Art. 7 Retention of title

如果双方对于货物所有权的保留作了有效的约定,卖方对货物保留所有权直到价款支付完毕为止,或者依另外的约定。

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d.

第8条 合同的交货贸易术语

Art. 8 Contractual term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约定,应采用“工厂交货”(EXW)方式交货。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shall be "Ex Works" (EXW).

第9条 单证

Art. 9 Documents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必须提供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中要求的单证(如有的话),或者如果没有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则按照先前交易过程确定。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documents (if any) indicated in the applicable Incoterm or, if no Incoterm is applicable, according to any 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补偿

Art. 10 Late-delivery, non-delivery and remedies therefor

10.1 当迟延交付货物时,若买方将延迟的情形通知了卖方,则每延迟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索要迟延交付货物价款0.5%或约定的其它比例的约定的赔偿金。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约定的交货日起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通知之日起算。约定的迟延赔偿金不得超过迟延交付的货物价款的5%或约定的其它补偿金的最高数额。

10.1 When there is delay in delivery of any goods,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liquidated damages equal to 0.5% or such other percentage as may be agreed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provided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f the dela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from the last day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 of deliver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after 15 days of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date of the notice.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price of the delayed goods or such other maximum amount as may be agreed.

10.2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第I-9条中就合同解除日期达成一致,基于货物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在解除合同日期前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 cancellation date in Box I-9,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as regards goods which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by such cancellation date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10.3 当第10.2条不适用,并且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0.1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约定赔偿金日为止仍未能交付货物时,如果货物未在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给买方,买方基于这些货物的原因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 When article 10.2 does not apply and the Seller has not delivered the goods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has become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such goods, if they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to the Buyer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0.4 如果合同依照第10.2条或第10.3条解除,那么除了依照第10.1条已付或应付的款项外,买方有权索要不超过未交付货物价款10%的其它损失的赔偿金。

10.4 In cas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under article 10.2 or 10.3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10.5 本条款项下的补偿不包括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时的其它补偿。

10.5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delay in delivery or non-delivery.

第11条 货物不符约定

Art. 11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11.1 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后尽快检验货物,并应在买方发现或应该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无论如何买方将无权因货物不符约定要求补偿,如果买方未能在货物到达约定目的港之日起12个月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1.1 The Buyer shall examine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their arrival at destination and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 writing of any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Buyer discovers or ought to have discovered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any case the Buyer shall have no remed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if he fails to notify the Seller thereo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destination.

11.2尽管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之间交易当中存在一些常见的细微差异,货物仍将视为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有权获得因这些细微差异在这种贸易或交易当中通常的价款减让。

11.2 Goods will be deemed to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despite minor discrepancies which are usual in the particular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but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any abatement of the price usual in the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for such discrepancies.

11.3 当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并且买方依照第11.1条的规定已发出了货物不符约定的通知,而买方未在通知中选择保留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

(a)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替换不符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b)修复不符约定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c)向买方偿还不符约定货物的已付价款,并由于货物不符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

在依照第11.1条规定发出货物不符通知和依照上述第11.3(a)的规定提供替代货物或依照第11.3(b)的规定修复货物的日期之间,每过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依照第10.1条的规定获得约定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应与第10.1条项下应付的赔偿金(如有的话)累计,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总额的5%。

11.3 Where goods are non-conforming (and provided the Buyer, having given notice of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11.1, does not elect in the notice to retain them), the Seller shall at his option:

(a) replace the goods with conforming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b) repair the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c) reimburse to the Buyer the price paid for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and thereb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ose goods.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liquidated damages as quantified under article 10.1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between the date of notification of the non-conformity according to article 11.1 and the supply of substitute goods under article 11.3(a) or repair under article 11.3(b) above. Such damages may be accumulated with damages (if any)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but can in no case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4 如果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1.3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额约定的赔偿金之日为止,未能依照第11.3条的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基于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供了替代货物或修复了货物。

11.4 If the Seller has failed to perform his duties under article 11.3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becomes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according to that article,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unless the supply of replacement goods or the repair is effected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1.5 当合同依照第11.3(c)条或第11.4条的规定终止时,除了依照第11.3条支付的或应付的退款和迟延损害赔偿金外,买方有权获得不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10%的附加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11.5 Where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under article 11.3(c) or article 11.4,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1.3 as reimbursement of the price and damages for any delay,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11.6 买方选择保留不符约定的货物的,买方有权获得相当于若货物与合同相符时在约定目的地的货物价格与实际交付时在同一地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这些差价不应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的15%。

11.6 Where the Buyer elects to retain non-conforming goods,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a sum equal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they had conformed with the Contract and their value at the same place as delivered, such sum not to exceed 1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7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第11条中约定的补偿不包括任何因货物不符约定的其它救济。

11.7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11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non-conformity.

11.8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货物到达之日起两年之后,买方不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货物不符约定的诉求。双方明确约定,在该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卖方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向买方提出诉求时,买方不得在答辩中主张货物不符约定,或据此提出反请求。

11.8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no action for lack of conformity can be taken by the Buyer, whether before judicial or arbitral tribunals, after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after the expiry of such term, the Buyer will not plead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or make a counter-claim thereon, in defence to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Seller against the Buyer for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第12条 双方的合作

Art. 12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12.1 买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卖方。

12.1 The Buye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Seller of any claim made against the Buyer by his customers or third parties concerning the goods delivered 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hereto.

12.2 卖方应即时将可能涉及买方产品责任的索赔通知买方。

12.2 The Seller will promptly inform the Buyer of any claim which may involve the product liability of the Buyer.

第13条 不可抗力

Art. 13 Force majeure

13.1 一方对于不履行义务不必承担责任,只要其能证明:

(a)不履行义务是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阻碍,及

(b)在达成合同时,尽其所能也不能合理地预见该阻碍和其影响,及

(c)其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阻碍或其影响。

13.1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n so far as he proves:

(a)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b)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c)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effects.

13.2 主张免责的一方,尽其所能在知道该阻碍及其影响时,只要可行应将该阻碍及其影响通知另一方。当免责事由消除时,也要发出通知。

13.2 A party seeking relief shall, as soon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become known to him,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of such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Notice shall also be given when the ground of relief ceases.

未发出两种通知中任一种通知的一方,应对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ailure to give either notice makes the party thus failing liable in damages for loss which otherwise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13.3 在不违反第10.2条的前提下,本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使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了支付损害赔偿金、罚金和其它合同制裁的责任,但只要该事由存在并持续,对于支付拖欠款项利息的责任则不能免除。

13.3 Without prejudice to article 10.2, a ground of relief under this clause relieves the party failing to perform from liability in damages, from penalties and other contractual sanctions, except from the duty to pay interest on money owing as long as an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ground subsists.

13.4 如果免责的事由持续存在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解除合同。

13.4 If the grounds of relief subsist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either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notice.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Art. 14 Resolution of disputes

1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all disputes aris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ianjin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seller buyer

signatur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点(place)_____________ 日期(date)___ 地点(place)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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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自动售货机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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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场地租赁情况

甲方同意将 租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双方确认为准)

乙方经营项目:自动饮料、食品售货机,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租赁时间为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场地租金每年 元/台(包含电费),每半年缴纳一次租金。

服务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等设备条件,设备安装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负。

2、乙方负责自动售货机的日常运营工作,并承担运营成本(商品补给、设备保养、清洁及维修)等费用。

3、甲方对自动售货机有协助保管义务,应教育员工正常使用和爱护设备,发现设备故障、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承诺其通过设备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且在保质期内。

三、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是甲方自动售货机服务的唯一供货商。如需增加或减少自动售货机的,由双方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执行,有效起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拥有优先租赁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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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渠道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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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资源优势,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成为甲方高品质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渠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授权文件,授权乙方为甲方渠道商,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与甲方产品与服务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3、乙方按照通过乙方售卖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获取经济收益。

第二条 订单

1、订单的形式(订单合同式样如附件):订单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运费承担等。

3、订单的送达: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订单签订方式确认并成交。乙方应使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或传真号向甲方发送订单,否则该订单对甲方无效。双方接收订单方式如有变动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4、订单的生效:订单内容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四条 产品、服务及价格

以甲方用来开展宣传推广的版本《产品手册》为准。

第五条 质量标准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同时附上与该合同原材料要求相同的其它产品的样品,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确认材质。以便验货时参照。

第六条 验收方式:抽样检查。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上述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评估乙方就代理的甲方产品在该城市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从而行使解约权。

(3)甲方有权按市场的统一规划,对该渠道运营商提出建设性的要求。

(4)甲方按照相关约定有权得到与乙方合作共同产生的利润。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开展统一的市场推广活动,为乙方在该城市的市场拓展提供业务支持。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就各项代理产品提供协调与指导,协助乙方进行市场运作,拓展客户。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商务指导,确保乙方能正确的进行商务运作、全面的了解产品技术,从而充分的产生经营性效益。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按《_________》及附件规定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资源。

(2)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的网络平台。

(3)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合作所获得的收益。

(4)乙方有权按《_________》及附件所规定的获得甲方所提供的技术、业务等支持。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完成该城市市场拓展计划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组建到位。

(2)乙方有义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按甲方的市场统一规划,充实售后服务体系。

(3)乙方有义务按《客户服务及管理章程》服务细则,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4)乙方有义务按章程和附件的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时送报相关数据资料。

第八条 渠道销售任务

乙方每月需保证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累计金额____元。年度累计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元或双方具体协商确定阶段性任务。

第九条 付款/结算方式

1、甲方成为乙方经销商并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第十条 利益分配

1、乙方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相应款项均收归甲方账户,每月____日前,双方确认乙方上个自然月度甲方已到帐的乙方销售业绩,确认无误的,于每月____日前甲乙双方分配相应款项。

2、如果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相应利润率明显高于甲方常规产品及服务,或相应客户能为甲方带来显著效益,乙方相应分配比例可上浮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除

1、乙方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其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或无法改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______

(1)乙方同时作为与甲方同类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的。

(2)乙方连续____月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指标的。

(3)经甲方评估考核不合格,次月再次考核仍旧不能通过评估考核的。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客户或甲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违法或严重违背道德准则行为的。

(6)乙方违法犯罪,接受国家法律制裁的。

(7)乙方行为严重影响甲方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8)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2、甲方发生下列各项中任意一项,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协议:

(1)甲方超过约定期限____天不兑现乙方应得利益的。

(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对乙方开发的客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3)甲方终止营业或转入其他与本协议约定无关联行业的。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可能影响到任何一方收益的商业条款,不得因己方原因泄漏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2、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乙方产品自身问题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 不超过甲方已为该软件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软件不能正常应用或丢失、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产品注册及其他服务项目的预定,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方向对方提供必要的情况报告,合作双方可免除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处所所在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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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煤矿,销售,全文共 1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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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销售居间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盖章)

居间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煤炭居间合同:

一、居间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 经营有限公司供货煤炭 万吨,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策略联盟,优势互补,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货给秦皇岛市庆宝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煤炭万吨。

以上要素以双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编号为:________,以下称之为主合同)要素为准。 交货时间:以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为准。二、居间内容: 1 2、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三、劳务报酬: 1、劳务报酬数额:甲方同意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向 有限公司供货煤炭,数量为万吨,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间活动达到供需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劳务费用按人民币 元/吨(税后)计付,劳务费用总额为每月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2、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供需双方指定装货港口(秦皇岛港)乙方促成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小条约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该批煤炭交易的劳务费用。 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将应支付的劳务费用汇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合同期间每月甲方分别汇入乙方帐号,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

四、条款:

1、在乙方居间服务达到甲方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

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与 有限公司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纠纷或终止合同的行为,由甲方与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乙方无责任。 2、甲方作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责任,在伪证处罚条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证根据以下条款,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按本居间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居间劳务费。 3、支付劳务费的所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的账户后,甲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甲方使用电汇方式分别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5、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6、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 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买方)客户。 7、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 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与 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守约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

向违约方追偿,乙方无责任。

2、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付款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

与本居间合同之劳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五标准的违约责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务费用。

有限公司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劳务费用。

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

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5、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甲

方在此同意和保证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币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给上述受益人。本劳务费保护协议将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

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合同

其它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在付邮日后第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电签有效)

八、附:本合同中的委托方(甲方)同时为主合同供需双方中的求购方,即购买人(甲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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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茶叶销售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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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销售代理合同范本2篇

在代理合同中,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篇茶叶销售代理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茶叶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依法组成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授权其为甲方的代理商,按甲方委托范围帮助甲方推销产品,为顾客提供服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销售规章制度:

本合同所称甲方的销售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公布及不定期修订的涉及乙方从事茶叶销售业务所有遵守的业务准则和纪律规范的总称。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续,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对武当道茶有良好认识,并年满24周岁的守法公 民,或合法销售法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

3.乙方保证在其所在的区或县行政区域内销售。

三、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的对应日止。

四、乙方受托范围:

经甲方核准后,乙方可成为甲方代理商。

乙方从事下列受托事宜:

1.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避免给不适合饮用的客户使用。

2.为客户提供售前服务,只能将产品直接推销给用户

3.按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推销产品。

五、乙方计酬方法:

1.乙方收益按其直接推销的产品金额计算。

2.乙方可以每月的销售总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计酬。

六、乙方收益的支付方法和税务责任:

1.收益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每月5日左右,拨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乙方对其指定帐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收益的税赋全部由甲方代扣代缴。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合同规定向乙方发放收益。

2.监督乙方依本合同及甲方的销售规章制度,充分履行本合同

3.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改有关的销售规章制度。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销售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按时获得报酬。

2.亲自订立本合同并依本合同充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组手甲方所有适用于乙方的销售规章制度和有关的补充修订。

4.乙方不得诋毁甲方及其他代理商,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代理商的正常经营秩序。

八、合同的解除或续期: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收益的,乙方有权随时同甲方终止合同并结清已产生的收益。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有与甲方清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违反销售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其合同,并与乙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办理续约申请,甲方对是否接受 乙方申请保留最终审核权。

九、纠纷的解决和法律适用: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提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茶叶销售代理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系列产品的名牌效应,进一步提高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实现国内贸易的崛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双方的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食品销售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3、商超客户的代理,乙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乙方应对甲方的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认可度,且乙方的经营性质应该和甲方的产品属性、销售渠道相吻合。

5、甲方的商品送达乙方仓库,并由乙方验收和向甲方付款后,其商品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但其商标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6、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商品所属同类的其他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利提前中止合同,取消乙方的代理经营权。

7、乙方必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现有客户具备融洽的客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8、乙方必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及时提供各项真实有效的数据报表给甲方。

二、合同约定乙方的销售区域和销售渠道

1、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和客户名称: 。(见附表1)

2、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品出现在上述区域或者客户之外的范围销售,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照其售价货值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3、甲方尽量保证乙方的所属客户以及其区域范围内不出现其他代理商或者客户所经营的**品牌商品销售,一旦出现,甲方将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同时乙方应该给予谅解。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新开业客户),原则上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但是,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撤消或者转交乙方对此新客户的经营权。

5、甲方将原有客户交付给乙方,乙方通过对帐和审查无误并同意接收后,所转交客户将来出现的任何差错或者经营合作问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单独另有约定除外)。

三、品牌保证金

1、“”商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作为中国名牌商品,更是中国行业老大,连续十年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其固有品牌价值和未来的潜在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集团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品牌价值是商界和企业界所瞩目的。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品牌的形象,并向甲方支付元的品牌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不对甲方的品牌名誉和网络基础建设等方面造成损害。

3、品牌保证金应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给予开具加盖甲方公章的保证金收据,合同期满5日内,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未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声誉或者市场基础建设的行为,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合同,或者给甲方的市场经营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据情扣罚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必须在5天时间内向甲方交纳补齐所扣罚的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见价格表)

2、乙方供给商超等各类客户的价格完全遵照甲方规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任何价格(允许乙方的销售价格高于甲方规定价格10%以内)。(见附表1)

3、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特定规格的或者贴牌商品。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5、因乙方不执行或者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的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6、乙方有责任规范和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一旦造成窜货行为或者不良的低价影响或者遭到其他地区客户的投诉,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7、乙方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8、乙方因节假日或者其他庆祝活动或者为图商品增销量或者为宣传商品或者为处理积压库存等目的需要在特定时间范围内,特定地点,或者限定销量的前提下,需要进行特殊价格销售的,必须最少提前四天向甲方报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商品的质量和索赔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经营期间,通过甲方同意后,在一些乙方经营区域所在地各级职能部门所做的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检测,或者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自行抽查,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将货物送达乙方仓库,乙方保证在收到定单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的固定仓库,仓库地点:。

2、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4、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5、乙方在收到货物15天时间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的,可通知甲方退换货。

6、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销售经营状态下的货物供应,因甲方原因如公路或者铁路运输等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该给予谅解,甲方也应全力保障好乙方的货物供应,并经常向乙方通报货物库存情况,并对畅销量大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7、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8、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9、由于滞销原因,导致乙方个别单品货物库存积压,在保质期到达前三个月时间内、且商品质量完好,甲方允许给予折价退换货物。

10、由于包装破损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鼠损虫咬商品,甲方一律不给予退换货)

11、系列产品,需乙方自行妥善保管和运输,由于破损原因,甲方不给予退换货。

12、产品如果由于滞销原因造成积压,必须要求在保质期到达前五个月,且商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内在质量完好无损,甲方可允许折价后退换货,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七、乙方的经营服务职责

1、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对、结帐和供、退货服务工作。

2、乙方应最少固定部送货车和名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服务工作。

3、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和理货人员,加强对甲方产品排面的理顺,乙方保证甲方产品的排面在同类商品中位置最佳,单品排面最多,乙方保障每个客户的货架上单品不缺、货物不缺。

4、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5、乙方不得以人员或者车辆紧张原因为借口,延误送货。

6、乙方不得以客户定单数量少等原因为借口,而拖延或者不予送货。

7、对于商超等客户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该及时给予服务到位。

8、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的KA卖场的进场率达到90%。

9、乙方保证所属区域范围内各类终端网点的进场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八、关于结算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在确认乙方的货款到帐后,方可给乙方发货。

2、对于前期甲方在商场等客户的未尽应收帐款,其债权转由乙方接收,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三天内以现款方式付给甲方,或者同甲方签定前期货款付款计划表(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或者由甲方自行向原客户收取。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5、现金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货款结算专人身份证明,甲方其他任何业务人员无权前往乙方处结算货款,并且必须持有合法的、完善的相关结算票据,否则甲方不予以承认。

6、乙方每月日必须配合甲方对上月双方发生的销售、付款及费用进行详细对帐。

7、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利对其停止发货。

九、促销活动

1、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一些大型卖场采取特价、赠送、免费品尝、海报等常规促销活动,应提前将计划方案通知乙方。

2、对于甲方在全国或者全省或者全市统一的大型促销或者展示活动,乙方应该提前做好人力和物力上的准备,并全力配合好甲方的活动。

3、对于甲方安排的促销计划,乙方应该全力配合执行,协同甲方谈判压缩各类费用,安排场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员支持等。

4、甲方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乙方的申请,给予乙方所属卖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兼职促销人员。是否配备促销员或者配备数量由甲方决定。

5、乙方的任何新商品进店或者新开业商超进店,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的任何宣传促销活动计划,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

十、促销品和广告宣传

1、甲方的新产品如系列,甲方按照进货比例,免费配发不干胶张贴画、双面宣传单页、笔记本、餐巾纸、手提袋、促销台等宣传品。

2、今后甲方将继续设计制作增加促销品的种类,如促销员统一着服装、雨伞、展示架等等各类促销宣传品。

3、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乙方市场一定的广告宣传支持。

4、甲方对乙方所属区域的广告投入,由甲方人员直接操作投入,乙方不接触投入费用,但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的信息收集、价格费用谈判、人力支援及提供合理的广告投入建设性建议。

5、今后甲方可能对乙方市场进行广告投入的方式主要是电视广告、公交车体广告、报纸广告和城市广告牌等方面。

十一、销售费用和甲方对市场投入

1、甲、乙双方的商超客户转户,如果需要产生费用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调客情将该费用压缩到最低。

2、甲方的常规产品销售,甲方不提供任何促销品宣传品,基本不做广告宣传投入。

3、乙方在和客户对帐、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误差或者卖场耗损或者货物丢失、商品价差、罚款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甲方不予以承担,任何商场扣点和年节庆费、开业费、赞助费等等商超杂费,甲方不予承担,应由乙方完全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呆死帐或者以物抵货款等,甲方一概不予以承担。

6、甲方承担新商品的单品进店(条码)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7、甲方承担卖场促销人员管理费(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8、促销员的销售提成由乙方承担。

9、甲方承担促销员基本工资及试吃品和物料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0、甲方承担卖场的堆头、端架、海报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1、促销期间的折价让利或者免费赠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要求乙方在促销期间的销售毛利率(扣除商超各类结帐扣点后)不得超过5%。

12、乙方应充分发挥大型代理商的规模优势和客情优势协助甲方进行关系沟通和谈判,将需要甲方承担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压缩到最低。

13、甲方明确承诺给予乙方在每个商超的最低年促销次数(客户年促销计划表)。

14、乙方向甲方申请的促销、宣传费用投入,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费用发票,并附带详细的费用清单表,并及时将销售数据和效果评估报告上报甲方。

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费用,必须实事求是,否则,甲方有权利拒付费用,并对乙方做出同等金额的罚款。

十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本合同签定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乙方必须保障年销售任务基数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年销售任务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在经营过程中随着乙方客户的增加和减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出现,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任务基数额。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定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商超卖场的各级客情关系。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类优秀的促销方案。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有监督指导权。

4、甲方负责对促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具有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

5、甲方有权利随时核查乙方的经营帐目和费用(限甲方产品)。

6、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7、乙方应该对甲方的价格、销量、政策、计划方案等商业秘密,给予严格保密,否则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影响,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无形资产损失)。

8、乙方应该定期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报表、客户档案资料。

9、乙方应该及时将市场综合信息反馈提供给甲方。

10、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的市场网络和品牌基础建设。

11、乙方应该服从甲方对市场方面的统一号召及相关指导政策和规定。

12、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各项核查工作予以刁难或者不配合。

十四、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处罚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

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收回乙方的产品代理权。

十五、合同的期限、续签、解除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限壹年,合同签定时间:。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定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3、中途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作的,甲、乙双方应将相互之间的合同约定费用以及货款等事宜在15天时间内两清,如乙方要求清退甲方货物的,甲方应给予清退,并于清退完完毕后15天内付清乙方的退货款项(限商品质量完好无损)。

十六、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签署地:山东省莱阳市龙旺庄镇龙大集团公司驻地。

4、本合同一式四份共计六页,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6、在以后合作过程中通过双方协商补签或者修改的一切正规书面协议内容,均告有效。

7、补充事项添加:

甲方:

法人:法人: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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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树苗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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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发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核桃苗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准、规格、数量、价格

说明:①本合同核桃苗的销售价格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核桃苗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1、根茎部必须完好无损;

2、无检疫病虫害;

3、没有严重的损伤;

4、达到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付总合同款30%, 陆 万元定金,其余核桃苗款 20xx 年 12 月 10 日 付清。

四、交验货时间 交货时间,电话联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甲方所需的核桃苗,保证不提供假苗。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核桃苗,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核桃苗。

3、甲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核桃苗。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5 %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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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销售代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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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於甲方欲就其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权;

鉴於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後,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定:

第1条 合同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拥有的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包括 ;

1.2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的代理工作;

1.3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申请案的上述事宜.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1.2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 甲方义务

2.2.1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全面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技术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或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专案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2.2.2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位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2.3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後,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2.2.4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基本代理费及超权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权利

3.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3.1.2 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 乙方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3.2 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3.3 乙方代理人的尽快完成初稿撰写,自甲方依本合同第4.1条支付基本代理费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应於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於7-9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於1-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甲乙方技术讨论时间,照相制图时间不计在内).

3.3.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徵求甲方意见;

3.3.5 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後,应将申请档副本及核对帐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档应及时转交甲方.

第4条 代理费用

4.1 本合同乙方的基本代理费用为 ( ),甲方于合同签订後五日内支付;

4.2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超项的,独立权利要求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500超权代理费;从属权利要求超过十项的,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另行支付200元超权代理费;

4.3 专利局收取的官方费用为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後 日内支付,由乙方根据缴费期限向国家专利局代缴;

4.4 甲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後,乙方开始作业;乙方完成正式稿後,提交专利局前,甲方在2日内支付请款单列明的所有费用.

第5条 合同终止

5.1 本合同签订後,因甲方原因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合同终止, 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协助甲方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未提交详尽的技术资料或甲方技术方案的原因导致专利申请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4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专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用应予退还;

5.5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 保密条款

6.1 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并记录在案.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

6.2 乙方在专利档撰写完毕後,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资料交回甲方.

6.3 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於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6.4 乙方保密义务自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开日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日起解除.

第7条 法律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造成公开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2 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3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位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档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4 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代理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基本代理费;

7.5因乙方故意导致发生本条第7.4款情形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6 如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恶意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协定,并有权向乙方追索代理费用.

第8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後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协定;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提请北京市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甲 方 : (签章) 乙 方: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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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网络游戏点卡充值销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游戏,销售,全文共 6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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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系以运营销售国内外电脑游戏、相关软件及产品为主的企业,并自主开发并维护了专用于各类卡的在线销售系统;

乙方为网络游戏点卡经销企业,并愿意同甲方合作,在双方指定的地区开展相关产品之点卡的在线销售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专长特长,愿意共同合作,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的在线销售。

有鉴于此,为共同拓展网络游戏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

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甲方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在线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如下:

一、名词和定义

(一)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有关在线销售的概念为:以点卡的形式,通过甲方在本协议生效时已开发并明示的在线销售系统,收取最终用户网络游戏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费。

凡利用其他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线下销售实物点卡(以下简称实物卡),利用银行卡在线购买,以及利用有关专业运营企业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自有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不包括本协议所规定的在线销售范围之内。

(二)甲方产品指:由甲方自主研发的_________网络版点卡产品,其具体内容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协议附件加以明确。

(三)在线销售系统指:由甲方开发、明示的并拥有自主产权的,专用于在线方式销售各类点卡的,基于internet网络的在线销售系统,包括相关的网页、程序和技术支持服务。

二、合作项目和内容

(一)合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条所规定的销售方式的区域经销商。

甲方不得将该指定区域的在线销售权授予或者转让第三方,区域内的经销商发展权交由乙方负责。

乙方承诺不向已获授权之外的地区进行销售,一旦乙方违反,将依照甲乙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

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扣缴本协议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三)销售方式:乙方可以采用的销售方式是上述之方式的在线销售,不可以涉及非网络方式的销售以及任何涉及具体物流的网上销售方式;

乙方获得授权,可使用甲方提供之在线销售系统。

但乙方如果利用上述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甲方在线销售系统之外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进行销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扣缴本协议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销售方式经销甲方产品,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销售区域:双方同意乙方可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对甲方产品进行在线销售的总经营范围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理区域,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资料的真实性,并同时担保其下属经销商的销售区域不得超过上述区域,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双方承诺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在线娱乐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三、时间安排和付款方式

(一)乙方作为指定区域的在线区域经销商,同意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

乙方承诺_________网络版游戏卡在线销售虚拟产品协议期内总承销金额不少于本协议约定的总承销金额。

乙方库存量不得低于总承销量的_________%,否则视为库存不足。

乙方在库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补足库存数量,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扣缴本协议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二)除协议规定的其它情况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为款到付货,即:在协议期间内乙方每一次向甲方购买产品时,乙方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购买相关产品的类型和数量,并依据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格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

甲方将在确认乙方相关款项到账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将相应数量的相关产品提供给甲方进行销售。

同时给乙方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三)如果甲方要对本协议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应至少提前_________周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

本协议相关产品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生效。

(四)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制定的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策略,销售给终端用户的价格不得低于乙方规定的价格或者以低于甲方自身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也不得高于乙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格。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扣缴本协议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四、权利与义务

为履行本协议所确定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和协议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经销权。

所有指定地区的第三方经销商应与该区域经销商联系,依据其制定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拿货;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行无故停止本协议的执行;

2、甲方应在双方合作期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保证乙方可使用相关的在线销售系统进行相关产品点卡的销售服务;

3、甲方将保障相关产品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对在游戏本身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将负责提供相关产品的客户服务机构,解答客户(游戏玩家)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5、甲方提供的游戏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

6、甲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它市场资源,积极宣传此合作项目。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协议规定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在线销售与推广。

在甲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应确保乙方为协议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区域经销商;

2、乙方应保障购货款项及时到账并积极主动向税务机关上缴税金,对由于乙方销售行为及对经销商销售方式管理不善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要求退货;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所规定销售方式进行在线销售方式,不进行任何其它形式的销售活动;

4、乙方应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循甲方所规定的价格策略,不擅自抬高或降低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利用独家经销价格有优势变相要求下属经销商销售其它网络游戏产品;

5、乙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协议及附件中约定的折扣标准、价格标准、销售数量等情况;

6、乙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它市场资源,积极宣传此合作项目,不得以本产品经销商为筹码要求下属经营本产品经销商宣传、推广、销售其它网络游戏产品,在与甲方合作的市场宣传活动和渠道推广过程中,也不得利用本产品的市场和渠道资源进行其它网络游戏产品的宣传、推广和销售;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置必要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8、为有效完成相应销售区域的渠道覆盖工作,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合理配置、设立相应的经销商。

为达成市场最佳覆盖,甲方可以在不影响市场覆盖的前提下,要求乙方对辖区内经销商布局、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固定经销人员及权限;

9、乙方应完全无条件的执行《_________》,甲方保留对本规定的修订、增补和解释权;

10、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有关安排,积极推进和协助所在区域的有关服务机构的建设,具体细节双方将进一步协商。

五、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应在协议期满日前至少_________天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六、保密条款

(一)乙方承诺保守涉及在线销售系统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加入在线销售系统的经销商、直销商名单和联络方式、在线销售系统的内部功能和使用手册、在线销售系统的内部管理政策等,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当地在线销售网络泄露给未经授权人士之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法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缴本协议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三)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协议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

在本协议终止后,将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销毁。

(四)获取方应只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

(五)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产品销量、产品结算价格、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泄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年内仍然有效。

七、协议的终止

(一)除法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将立即终止。

在依据本条发生的协议终止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协议中所做的陈述与担保;

3、本协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方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_________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的任何违反;

4、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协议,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_________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协议,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甲方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销售服务;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5、其它非甲方及其运营商造成的原因等。

八、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充分有效的批准和授权;

2、有从事协议中所规定之销售行为的资格;

3、乙方对于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协议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5、乙方对于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二)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充分有效的批准和授权;

2、甲方对于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协议对甲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4、甲方对于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无故解除协议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二)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外,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_____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的支出)。

(三)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协议。

(四)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立即中止和解除协议关系、暂时停止对甲方供货、封闭已售出给乙方的产品、扣缴本协议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向乙方授权销售区域内的第三方经销商直接供货、取消对乙方的销售奖励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甲方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条款

为防止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双方约定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后开始商业化运作或收费的非甲方自主研发的竞争性网络游戏产品,如果乙方决定对其进行销售或其它代理销售行为,应在实际代理销售这一产品_________周之前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已经实际操作其它网络游戏产品(不论是否签订协议)而没有向甲方通告,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依据协议的规定加以处理。

(二)对于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恶性竞争产品(恶性竞争产品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害甲方利益的单位经销商同类产品,或同甲方相关产品存在知识产权、商标权益等方面纠纷的相关产品),凡是参与销售、推广、宣传的单位,或以不同名义但同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员有密切产权关系的单位进行销售、推广、宣传的经销商,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协议的规定加以处理。

(三)本条所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故意泄露双方约定的商业秘密;

2、利用协议提供的产品销售权利谋取单方面的不正当利益;

3、恶意违反甲方指定的销售政策、进行相关产品的倾销和恶意流货;

4、对用户和经销商进行恶意宣传;

5、甲方的工作人员或其它经销商进行任何类型的行贿、收买、威胁;

6、其它有悖于商业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如本协议执行期间,如乙方进行了协议定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不论其是否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协议的规定加以处理。

(五)如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未执行协议的规定,未及时以正确的方式通知甲方或未及时购买齐包销数量,则甲方可以确认乙方相应销售行为后,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据协议的规定加以处理。

十一、其它

(一)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协议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

(二)双方同意,乙方为本协议在合作区域的独家在线区域经销商,本协议含有唯一性与排他性规定,甲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在乙方经营区域将此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三)未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其部分进行转让。

(四)通知:任何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

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五)相关产品的送达方式:双方同意采用甲方提供的相关网络在线销售系统中的传达方式。

(六)对于任何涉及在线销售系统的有关数据资料,双方同意以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器数据记录为准。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九)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

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审理。

(十)本协议以中文做成,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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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销售白酒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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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

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________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________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________(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___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_____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_____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___%,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___%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___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___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___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___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___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权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权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权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权扣除_______%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_______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 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___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2、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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