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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女娲造人的读后感怎么写(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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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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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语文书,《暴雨筛》这篇课文深深吸引了我。老师今天带着我们一同学习了这篇课文。这个小故事使我倍受感动……

《暴雨筛》主要讲了:我的女友35岁时考上了夜大学。一天晚上下着猛烈的暴风雨,女友拿上雨具冲出家门,连滚带爬的到了夜大学,女友就这样成了所有学生中最有胆量和毅力的人。

文章中女友的表现让我深深的敬佩她。她在猛烈的暴风雨中没有退缩,没有向暴风雨低头。而是勇敢坚强的面对它。

其中老人的话使我深受教诲:“所有学生里,只有你一个人来上学了。暴风雨是一个筛子。胆小的、思前想后的,都被它筛了下去,留下了最有胆量和最不怕吃苦的人。”没错,不仅暴风雨是个筛子,困难,挫折等等,都是“筛子”。只有敢于面对,才不会被“筛”下去,才不会被淘汰,才能够有自信,并一步步迈向成功,迈向人生的辉煌。坚持、坚持,在坚持,永不畏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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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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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李嘉诚,在华人世界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甚至他在世界上都享有一定的盛名。他从一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成为了令人羡慕和钦佩的亿万富翁。他从一个十四岁的穷孩子,成长为垄断香港经济的“长江实业”董事长,成为中国,乃至亚洲首富,其中有着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完《李嘉诚传》,了解了很多,成功的背后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要比别人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读完李嘉诚的一生,感叹的不是他创立的宏伟基业,而是他勤奋好学、以诚待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因为他拥有这些精神,所以成就了他今日的成就。

李嘉诚1928年出生于广东潮州。1939年,日寇占领潮州后,随父母流落香港。12岁被迫辍学到社会谋生。17岁成为一个批发商的营业员,每天工作16小时,由于工作出色,18岁做经理,19岁成为总经理,22岁开始创业。1952年,李嘉诚开设长江塑料厂,制作塑料花;在60年代涉足地产,逐步成为地产大王,1972年长江实业上市,1979年收购英资和黄,成为首位收购英资商行的华人;1985年收购香港电灯集团;后又涉足能源和电讯公司。李嘉诚现在是全球最大的港口营运商,拥有亚洲最大零售集团屈臣氏,率先在欧洲推出3G手机业务。目前长江集团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雇员人数超过21万名。集团在香港共有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约为7、280亿港元。和黄是(财富)全球500强之一。

李嘉诚的经历堪称传奇,到底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成功?这是跟他的勤奋、责任感和诚信是分不开的,正如李嘉诚所说:“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勤奋工作,不断奋力取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些许运气,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可见勤奋在每个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关键所在。可以说,一个人的现在并不能代表他的将来,只要肯于努力进取,努力奋斗,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在他取得事业的成功之后,他并没有忘记社会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作为屈指可数的华人慈善家,他打破了自古以来“为富不仁”的说法,他的各种慈善事业捐赠已超过8亿美元。在李嘉诚身上,“富与贵”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他在商训中说过,真正的富贵,要懂得怎么能够用你得来的金钱,尽自己的一点义务,还有责任,贵是从你的行为中来。这些都体现了李嘉诚的人格魅力。

虽然成功的案例不能复制,但是成功的经验却可以学习,成功不是偶然,成功是有原因的,当然李嘉诚是个幸运的人,这份幸运也是靠他自己艰苦的努力获得的。尤其是这本书通过介绍李嘉诚的经历可以给我们启发,去寻找我们缺少的品质。虽然光读书是不可能成功的,但是他的人生经历一定会带给我们勇气和激情,告诉我们一个渴望成大事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不断地学习课本知识,勤奋努力,也应该学习做人的道理,以诚待人,懂得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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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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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高大的书柜中,有一本橙红色书皮的图书,尽管它躺在书柜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也抵挡不住我对它的热情。因为这本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与人生哲理。想必你读过一遍后,一定受益匪浅、回味无穷的。它就是由法国作家儒勤_凡尔纳写的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富翁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环游了地球一周。大家想想在当时19世纪70年代的社会条件下,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是多麽艰巨的任务,更是一件让众人都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位自信、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绅士。想必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一位和福克先生的品质一样的人,我敢保证尽管不是十全十美,也一定会成为十全九美的人。

这是一本多好的书呀啊!我想在这里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也想告诉大家:“一定要多读好书”。

让我们播下书籍的绿种,收获丰硕的知识。让书籍陪伴我们一生,染发我们永远在书的海洋里翻滚、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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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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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狼只是为了生存而吃鹿,鹿也是为了生存而吃草,一切生物都只是做了一生必要做的事,好像我们人类一样,难道为了可怜动物而不吃肉吗?不可能,人离不开肉,因为人体需要肉中的蛋白质,同样,人类也不能改变大自然,人类要尊重大自然,大自然创造的一切生物都有一定的规律,也就是食物链——狼吃鹿,鹿吃草,这条链中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应为它们的存在都起着一定的作用。如果这条食物链遭到破坏,大自然就会失去平衡,总有一天,后果将不可预料!

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不能所有的事都追求绝对的好与坏,我们应该在看到它的坏的同时也考虑到客观好的一面。这样我们才能客观理智的去面对任何人和事,才能冷静的去决策自己的将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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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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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我看了史玉柱先生营销著作,他是中国营销进程的推动者,看了之后确实受益匪浅,看到了史玉柱先生的人生心得和营销心得,一个产品,想赚钱最终要靠回头客,真正的赚钱是在这些人身上,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舍去面子,得到实在。营销,最核心的是要了解你的产品是销给谁,把目标消费群体研究透了,才能找到自己的市场,我将书中前部分讲述脑白金经典的营销案例结合自己的感悟分享如下:

脑白金的广告启示。广告最怕变,积累不能丢,因为广告一变,前面的积累就没有了,脑白金把“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还收脑白金”,这个广告语确定下来一用就是十三年,其实这是一句病句,病句更容易让人记住,在消费者脑海了一提送礼,他就和脑白金不自觉的开始画等号了,所以广告语不要变,否则你做广告的钱就全部浪费了。脑白金被评为“最差广告”20xx年了它还活着,而当年的“最佳广告”到了第二年就死掉,包括哈药集团的广告,年年被评为最差广告,但是年年就是那几个老面孔,10几年还是它们存活于市场,因为播出的频次高,在消费者脑海里就留下烙印,虽然大家对广告,内心是抵制的,同时也是被迫的,但也是影响最深的、概念最深的,在选择购买时也是不由自主的,因为前期广告已经深深植入进了脑中的潜意识,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在策划营销活动时要学会坚持,不能老是变,营销不可能是立竿见影。

怎样选择投放广告。就还得拿脑白金做案例,脑白金在做电视广告时比较相对多一些,通过调查他们采用以中央台为主,然后针对相对的富裕地域,在市台、县台做,而不是都做,他们知道城市越大看央视的越少;城市越小,看得越多。产品在早期报刊或宣传页要多一些,要告诉消费者产品的知识,就像脑白金除了“送礼”这个感念之外,还要告诉有“改善睡眠”的概念。他们做广告,首先要做市场消费调查,再根据调查结果针对性去做,这一点也值得我们学习,先调查论证再行动,往往销售的预期效果会很好,广告定位要准确,投入要科学。

最好的营销策划导师就是消费者。史玉柱跟他们公司的员工一直强调,最好的策划师就是消费者,他要求所有搞广告策划的人,必须每周访谈50个消费者,这不仅仅是个工作的数字,消费者访谈要有真实记录,目的就是让公司员工都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这样做才能使方向性战略少犯错误,贴近百姓消费者,是最明智的做法,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也是他们营销成功的策略,我们也应该借鉴这种做法,针对广大顾客的需求量身营销,必然事半功倍,不能一味自己暗自鼓掌,光是自己感觉好是没用的。

总之,营销的基础一定是好产品支撑,产品对消费者是有帮助的,一个企业想做大、做持久,一定要做好的产品,负责的产品,不能欺诈性的广告宣传,去蒙蔽误导消费者,这样做下去的企业不会有好的结果。结合我们自己行业想一想,未来的餐饮业绝对是个良心行业,容不得半点虚假,从去年到今年的假羊肉、地沟油、狐狸肉、病死猪肉、禽流感等关于食品安全的案例,其实这是中国经营商贩诚信的缺失,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不顾一切违背良心的做法,最终害了广大消费者,害了自己的企业长青,以后我们行业路线就是脚踏实地发展,投机取巧的事绝对不要想,你对顾客提供好的菜品,顾客通过对比,最终能认可的还是定位准确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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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藤野先生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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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个星期里,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那优美的诗句使我沉醉其中,似乎已身临其境。其中,感触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一篇。

在《藤野先生》中,讲了“我”日本学医时,认识了藤野先生,并在他的教导下学会了行医。但是,到了最后,我决定离开仙台市,从事文学著作。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总会想到藤野先生的面孔,永远都无法忘记。

在这篇文章中,我十分厌恶其他的清国留学生,因为当他们和一些日本学生看到,日本和_发生战争,在中国的土地上战斗时,有一些中国人去给_当间谍,被日本人发现以后,把他们统统抓走,准备去枪毙时,一些日本学生在座位上高呼“万岁”,这些日本学生喊没关系,可是中国学生也高呼“万岁”,这就十分地反常理了:别的国家的人要枪毙自己国家的人,不应该是十分愤怒的吗?

这点让我十分不理解。同时,也让我想到了当时的情况,当时中国十分弱小,也许是因为这样,那些清国留学生才会高呼“万岁”的吧?在这篇文章中,同时也有让我十分敬仰的人,比如题目中所写的藤野先生就是其中一个。他十分地关注鲁迅,并且想让中国有一个新的医学。在鲁迅先生要离开仙台的时候,他还给了鲁迅一张自己的照片,并且让他给自己一张照片。看来,在日本还是有十分善良的人的。

正如书中所讲的,作者十分的内疚。我也十分内疚,为什么中国人要为日本人欢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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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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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农民的女儿。总褪不去泥土的气息。小说,我情有独钟,喜欢看农村题材的。我喜欢他的土,喜欢他的庸,喜欢他的俗。余华的小说《活着》便是我较喜欢的一篇。

小说《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在别人看来是苦熬的一生,而他自己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小说《活着》能让自己清醒,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平静,小说《活着》能让自己净化。福贵的一生是动荡和苦难的一生;福贵的一生是平静和快乐的一生。想来,活着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感受周围环境给予你的一切,各种滋味。今天的我们也有太多的福贵。记得我一位高中同学她父亲是盲人,母亲是聋哑人,全家唯一的劳动力是比她大了五岁的姐姐。小时候她穿得最破,都是姐姐退下的。吃的最差,别的同学除了饭,还有咸菜。她常常除了饭,只有盐。但她却是我们班最漂亮的一位。除了天生丽质以外,她总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别人看来她总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快活。而找不到半点苦涩的迹象。二十多年后我们同学相聚,她来了,她带着笑容,带着热情来了;她已是我们村里的小学老师。可这些年里她相继失去了父母,早几年她的姐姐、姐夫在一次干完农活乘坐拖拉机返家的途中翻车,坠落溪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留下一个小侄女。不幸,坎坷;她没有被生活压弯腰,岁月的艰难,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沧桑。哦,我的同学,一位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女同学,是一位挑战命运的强者,是一位战胜命运的智者。因为永不放弃,路在她的脚下越走越宽。现在侄女已工作,女儿已上高中。

人活着,就应该这样。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秒将发生什么。但只要勇敢而坚强地活着,无论下一秒发生什么,你都能够从容地面对。所以,在很多人的眼中重要的是目前。而今。眼下。

今天。是个多么现实的定义啊。看得见今天,抓得住今天,经历着今天。热情奔放的为今天而活着。将小说《活着》主人公福贵的思想灵魂下载一段,粘贴到自己的潜意识“文件”中。需要时调用潜意识“文件”,会使自己净化一次,明白一次。高兴是一天,不高兴也是一天。为什么我们不高高兴兴过每一天呢?用色彩来装扮自己的人生,使自己的人生艳丽多姿,光彩照人。

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人的一生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措折;也总会降临称心如意的;人的一生,就是这样轮回。需实实在在面对,遇上困难,不要抱怨,不言放弃,跨过了这道嵌便是一马平川。多多地去体会幸福感受。有人说:“苦中寻乐”;有人还说:“一家不知一家事”;还有人说:“好死不如赖活”。是啊,活着本身就是一份了不起的财富。好好地拥有。守好,管好自己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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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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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她只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在讲故事。她的文字天真烂漫、朴实无华,但就是由这些简单的字句组成的小文章,读起来让人感动不已。她和荷西两个人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日子艰苦极了,好像越是生活艰苦的人,心境就越是平和。反而是我们这些没怎么受过苦的人,受到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她的生活同样是充满琐事和争吵,她写的也正是这些琐事、争吵和委屈。她受过许多苦,许多委屈,但笔下的文字永远是那么平和、乐观,仿佛只是在玩游戏而已。让后人称道的她和荷西之间的爱情,其实也是充满了矛盾和争吵,面对这些,三毛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姑娘,她和荷西用相互包容和妥协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是啊,生活的艺术就是相互包容和妥协,谁都得让一步,硬碰硬只能不欢而散。

一般人受一点点委屈就愤愤不平,在心里留下一个结,而三毛呢?她是那么地好奇,仿佛永远有新鲜的事物在等着她,吸引着她的眼球,根本没精力去关注什么委屈。她是一个往前看的人。然而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曾有着严重的忧郁症。我很好奇她是如何在面对黑暗时,写下如此阳光的文字的?也许她的好奇心正是摆脱忧郁症的工具,唯有专注于他物时,内心才能平和。她写下这些文章的时候,应该一个游戏人间的人,而不是一个忧郁症患者。

看完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再看《雨季不再来》。懂得了原来三毛也曾是神经质,整天嘴里叼着烟的忧郁女子。所谓的豁达,乐观,不过是时间和经历把人磨成了那副磨样罢了。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只是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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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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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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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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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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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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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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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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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是我们伟大的周总理说的话,当然他也这样做了。

在学过何其芳写的一篇文章《一夜的工作》,我不禁心潮澎湃,这就是我们的周总理,他每个夜晚都是这样做的:“他一句一句地审阅,看完一句就用笔在那一句后面画上一个小圆圈。他不是浏览一遍就算了,而且一边看一边思索,有时停笔想一想,有时问我一两句。”

你见过这样工作劳苦的总理吗?

拥有这样的总理谁能不骄傲,谁能不自豪?

总理住在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但是 室内陈设 极其简单,只有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 转椅 ,一盏 台灯 ,如此而已。身为国家的领导人,总理完全有权利享受皇帝一样的待遇,但屋子里却只有一张写字台和两把小转椅,仅仅如此。周总理时刻想着祖国和人民,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心里唯独没有他自己,艰苦朴素、平易近人,从不计较一己得失。

你见过这样勤俭节约的总理吗?

“这时候,值班室的同志送来两杯热腾的绿茶,一小碟 花生米 ,放在写字台上。总理让我跟他一起喝茶,吃 花生米 。 花生米 并不多,可以数得清颗数,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增加了分量。喝了一会 儿茶 ,就听见公鸡 喔喔 地叫明了。总理站起来对我说:‘我要去休息了。上午睡一觉,下午还要参加活动。你也回去睡觉吧。

我也站起来,没留意把小 转椅 的上部带歪了。总理过来把 转椅 扶正,就走进后面去了。”

你见过这样细心节约的总理吗?

我虽然没有见过这样的总理,但从作者的文章中我“看”到了这样的总理。看到总理的勤奋、豁达、无私这样的总理怎会不让我们崇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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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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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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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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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了新课《成语故事》,三个故事讲述了不同的道理,让我受益非浅,特别是《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感触最深。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不懂装懂,要想有一番成就,就必须有真才实学,学习也一样,不能华而不实,弄虚作假,自欺欺人。

文章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听吹竽,并且要300人一起合奏,他对每一位乐师都有重赏。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偏偏装着会吹竽的样子:每当演奏时,他都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会吹的样子,居然得到了和别人一样多的俸禄。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却喜欢独奏,南郭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连夜逃跑了。

这则寓言给我们讲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有真才实学,不要不懂装懂,混在一些行家里充数。我们学习也一样,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进取,得到更多的知识。学习也不能靠偷巧、耍小聪明这种方法进行对自己无益的“学习”。

其实,“滥竽充数”这样的事情在生活实际里也有很多,比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大合唱时,就有个别同学只张着口型,表面像是很熟练、很流利地唱歌,但其实是只张嘴不出声,滥竽充数。还有上课老师抽查背书时,集体背书时,全班同学都大声地背诵,而有的同学不懂装懂,滥竽充数,到最后老师让一个一个地背的时候,就立刻张口结舌,原形毕露了。有一次,我也犯了“滥竽充数”的错误,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当时学习《拔苗助长》这篇文章,老师让每人都会背诵课文,可是我却没有背会。当老师抽查到我时,我像木头人一样竖在那里,傻眼了。

现在学习了《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我更明白,做什么事情都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不要再像我以前那样做那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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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_读书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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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小说围绕着雷米的命运,展开了富有传奇性的情节,揭露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一些冷酷无情的现象,是反映19世纪法国生活的一面镜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苦儿流浪记》。作者埃克多 · 马洛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苦儿流浪记》是 19 世纪情节剧小说的代表作品。故事以跌宕起伏的悬念、生动离奇的情节讲述了一个弃儿 —— 雷米的流浪经历,塑造了一个意志坚强、有坚定信念的少年形象,读来让人情不自禁地为他遭遇的苦难流泪,并被他不屈不饶的性格深深打动。

《苦儿流浪记》让我读了第一遍还想读第二遍,小说处处充满了人性美、人情美、人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都蕴涵着深厚的人情味。小说的开头就是可爱的雷米在善良的养母家过着宁静的生活。虽然是养母,但这个妈妈却把雷米当成是自己的孩子,对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当她发现雷米被狠心的丈夫卖掉时,发疯似地寻找,却再也没见到雷米。雷米虽然过着和师傅的流浪生活,却没有怨天尤人,因为有一股力量在支撑着他,使他没有因为眼前的困苦放弃了自己。和这位历尽艰苦的小主人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地幸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父母心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一天不享受着天伦之乐。而雷米呢?他小小年纪,父母就不在身边,还要跟着师傅到处卖艺,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们的年纪和他相仿,却不知道珍惜眼前的幸福,成绩不好怨父母,身体不适怨父母,心情不悦怨父母,难道这就是我们新世纪的小主人该做的吗?

雷米的师傅维泰利斯对雷米的爱是一种深沉的爱。他教育雷米坚强地面对苦难,用自己的行动让他知道怎么样才是“一个伟大的人”,师傅在雷米失意的时候鼓励他,教他认字、读书、唱歌,带领他游历各地;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师傅把食物和温暖给了雷米,自己却在饥饿、疲惫和严寒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看生活中,我们常常“小肚鸡肠”、“无理取闹”,其实遇到事情的时候,站在别人的立场进行换位思考,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不要为了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道理,要看我们怎么去理解。就如那些不幸的人,在悲剧发生后,有的擦干眼泪,重新微笑面对生活,有的则永远沉浸在伤痛当中不能自拔。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再怎么伤心流泪也改变不了现状,何苦那么伤心呢?还不如换一种姿态乐观地面对未来,多笑,开心地度过一辈子。

《苦儿流浪记》让我领悟了人间亲情的真谛,让我有种自我幸运的感受。这本书真的不错,有空可以看看!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通过读《苦儿流浪记》,让我深有体会,也给现在的孩子们上了一课。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洪流的社会,重现了以前的先人们曾经的苦难日子,这是当今社会的孩子不曾经历的。

对照现在的孩子,吃穿不愁,享乐在前,接受一次心灵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如今的孩子爱攀比、追时尚、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忍不了委屈,个性太强,这不是靠一本书或一次感恩教育就能改变的,需要家校紧密合作,社会配合,大家共同努力,加上孩子自身的毅力、努力、天分、教育、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才能成功。

我觉得这些书应该家长先看,然后孩子看,这样就可以在孩子看时,结合社会现实和自己的经历给孩子适时讲解教育,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效果会更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结合这本书,主人公从小到大历经苦难,他没有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听凭命运的安排,最后终于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教育了大家,只要努力拼搏,最终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通过读这本书,给了我们父子重新的认识,特别是对孩子起到了教育作用,明白了幸福的来之不易,更加体谅父母,善待人生,感恩社会。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午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杯红茶,伴着阵阵雨声,翻开《苦儿流浪记》,也许更能体会到这本书的意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妇收养并且抚养长大。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他像一头牲口似的被卖到了陌生的人那里——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相亲相爱,情同手足,他们一行靠杂耍为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终于获得了幸福。文中的雷米令我敬佩,他的孝心,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了学习,雷米的口袋里常常都装满了小木块,树荫下,石子堆上,草坪上或路上,都是他们的课堂。雷米当时刚被卖掉,和师傅在一起,这样的遭遇,对雷米来说是落在头上的沉重、致命的打击,可他并没有被打到,而是努力地开始学习,几个星期,几个月,每天都在努力,都在坚持,我看到了他的不屈不饶。

“雷米认为150法郎要买一头奶牛有可能不够,他还想多挣点,买头漂亮的奶牛,让巴伯兰妈妈高兴。”此时的雷米拥有150法郎,可他想的却不是自己去享受,而是要为抚养他长大的养母买一头奶牛,让她高兴,而他自己每天吃的缺不过是普通的面。从这里,我看到了雷米的知恩图报。

相比之下,我便感到十分羞愧,我缺少的就是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记得四年级时候的一节美术课,老师让我们自由创作。我苦苦思索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我决定画一座小巧玲珑的带翅膀的房子,有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正当我开始画的时候,别的部分都画好了,就差一双天使的翅膀,我怎么也画不好,要么偏小,要么不好看,最后,我放弃了,在该画翅膀的地方画了一双手,但那幅画并没有成功。我总拿时间不够做借口,可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我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再多去尝试,多去想的话,绝对可以制造出更好的效果。

相比之下,我缺少的就是那份永记心头的孝心。有一次,是妈妈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考试的前一天,我忙得忘记了妈妈的生日,知道放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就连忙在小店里挑了一张贺卡,匆匆写上祝词,边回家了,晚餐中,每道菜都那么可口,那都是妈妈花尽心思做的,最后,我们向妈妈送礼物,当妈妈接过我的礼物时,我看出妈妈并不高兴,以前,没一次妈妈过生日,我再忙也会为她亲手制作贺卡,可这次我却忘记了,我并没有向雷米那样把爱永远的记在心头。

生活中,难免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勇敢无畏的毅力就一定会成功!但也绝不能忘记那份孝心!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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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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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睛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在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兔子坡》是非常值得看的一本书,我推荐你也去看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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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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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小说《活着》,花了两个晚上的时间,粗略地读完了第一遍,说真的,很久没有读这样风格的小说了,文章塑造的生活环境以及时间和空间,离我的生活环境相去甚远,但我还是被作者不遗余力地描摹吓到了,几个晚上做噩梦,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片段我读的太过投入了。

读完小说的第一晚,我几乎没有睡,大瞪两眼,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恍惚中有微信提醒,已经是半夜了,会是谁呢?翻看手机,原来是小舅,此时,他像我的一艘诺亚方舟,迅疾得带我逃离那片阴森恐怖的海域。

小说通篇以一种娓娓道来的语气,以一种似乎在讲述别人故事的淡定,述说了福贵本人极其惨痛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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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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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是中华民族生存的摇篮,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哺育了亿万中华儿女,孕育了五千年古老的灿烂文化,又以惊涛拍岸的气势鼓舞着英勇的人们。诗人光未然的这首《黄河颂》是在抗日烽火燃遍中国大地时唱给母亲的一首颂歌。

从我读了光未然老爷爷的《黄河颂》以后,我便觉得“黄河”这位中华民族的母亲,它以伟大的民族精神——伟大而又坚强鼓舞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为祖国而努力、奋斗,并取得成功,使中华儿女的脸像花蕾一样含笑绽开,这时黄河水咆哮着,好像在为我们中华儿女的成功在喝彩。

《黄河颂》一诗中以呼吁的口气,号召人们来保护黄河,保卫我们中华民族的母亲。近年来,黄河由于水土流失,泥沙淤积,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出现了严重的缺水断流、绝源,那么就意味着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也将倒下。

我作为一名中华儿女,在黄河的哺育下,发扬滋长,而我却要呼吁全中国的中华儿女来保卫黄河,保卫祖国,保卫我们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吧!

通过读光未燃老爷爷的《黄河颂》,我的脑海呈现出一幅波澜壮阔的雄伟画面。黄河气势磅礴,惊涛澎湃,九曲连环,绵延万里,横亘在中华大地上,真是壮观啊!我们为祖国的大好山河而自豪!当抗日烽火燃遍中华大地时,诗人光未燃和英勇顽强的抗敌战士们在母亲河——黄河的召唤下,抗击着日本侵略者,保卫着祖国大地。

奔腾不息的黄河,你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孕育出灿烂的华夏文明。今天,让我们为保卫黄河而立誓,为保卫祖国而自豪,为保卫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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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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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简爱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不管当初是为什么去看,自己的喜欢还是老师的逼迫。刚把《简·爱》看完,觉得这部小说很好,我真的很喜欢,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真是堪当我的楷模啊!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独立是她具有魅力的关键,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

简爱讲述的是一个女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她敢于挑战自己的命运,专注改变命运的机会不断学习,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上流社会的家庭教师,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感触是现在很多人的命运不同,有的人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有的人就要过着脸朝黄土面朝天的生活,有的人一出生就喊着金汤匙出生,他的一生的学习,爱情已经被家人安排好了 ,只要自己按着家人的安排走下去,就可以有很好的结果,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喊着金汤匙出生,有的人就没有好命,一出生就要帮家里干活,对于这样的人要怎么办呢?

我想只有依靠自己努力才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那就不要怨天尤人了,对于我们不能决定的事情就不要再去追究,对于我们可以决定的事情,那就要把握机会,你可以通过努力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大山的人都知道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够改变命运,你的成功也可以不通过读书这一条途径,这个世界机会有很多,想要改变命运的机会就看你会不会把握,如果你不想改变命运,那你就不会抓住任何机会,你的人生也会平凡度过,很多人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但是我觉得这个社会非常公平,有的人出生环境不好,但是这人人依然过的很好,这个人知道把握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有的人只能自怨自艾了。所以社会很公平啊!

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自己的外貌,但是,我们在人格上是平等,我们都有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梦想,命运其实就在我们自己手中。像简爱一样。努力奋斗,尽管平凡。亦或丑陋。

我们的人格魅力也会征服其他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美丽的天空与幸福,简爱是一个善良的女人,记得一句话:

你可以不漂亮,不聪明,不温柔,但你一定要善良。善良是所有好女孩的特性,我一直相信,善良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人会不具备,只有你把它给丢了,你不要它了。

善良的简爱,拥有海阔的胸怀,尽管她恨她的舅妈,当舅妈生病在床,善良还是占了上风,淹没了仇恨,面对舅妈的冷言冷语,她还是担心着舅妈的身体,一份很单纯的关心,一颗很善良的心灵,还感动不了谁?

它教会人们在生活中表现尊严,去努力争取自由、爱情、地位和尊严。哪怕当今社会万物都靠钱来衡量和决取,都不能放弃去追求这一切美好的东西。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污浊心灵。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我若是船,那么简爱就是帆,她永远鼓动着我在浩瀚的书海中乘风破浪 。即使有狂风巨浪,浓雾弥漫,我不怕,因为我有帆,有简,还有坚强。我想,自己一定能登上理想的彼岸!

《简爱》,我还需再度细细品赏……

我们拥有不一样的人生,但我们拥有一样的人格。一样的善良的心灵,一样具有魅力,用心生活,用爱生活。其实,世界真的很美很美。

现在我不想说太多自己的看法,因为觉得我对这本书,这个主人公了解的还是太少了,我想再重新,仔细的读一遍,一章一章的读,然后一章一章的写下自己的总结和感想。

废话不多说了,进入主题吧,先来说说第一章。

1、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心里既难过又惭愧《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那情形委实可怕。

可以看出:那时简爱10岁,但是也可以看出她小小的自尊心。

2、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并且亲眼看到《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我确实在尽力养成一种比较单纯随和的习《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活泼可爱的举止。

随和可不代表顺从,简爱的性格中有顺从,可是说到随和,那可未必了。随和是从内心里不固执己见,和顺,不会给人压迫的感觉。但是顺从,很可能是表面功夫,在行动上听从你,但是心里未必赞同你,有时也不会给你轻松的感觉。

当然,这里面也说到了“单纯”,这话是由里德太太说出的。这是对简爱的要求。无疑,简爱很聪明,但是,这里我产生了一个疑问,单纯和聪明是否冲突?我自己查了查单纯的含义,我比较喜欢这样的解释:指思想纯洁,没有私心杂念。(当然还有别的释义,但是都不是我想要找的意思,在这里我只提了一下我侧重的释义),可是,即使这样的解释仍然不能满足我。大家看下面这样一段话:单纯不是幼稚,更不是无知,它应该是一种对生活对世界本质的完全相信,相信痛苦的背后会有幸福,相信背叛和欺骗的背后会有善良,相信在这个宣泄的的庞杂的背后总有些支撑着世界运转的东西。比如说:爱,相信是最为本质的,相信幸福,你才想到要去追寻。人们知道爱的美妙,才会如此渴望去拥有。我们会在探索人生时,对人生,乃至探索本身都产生了怀疑。这种动摇是可怕的,稍遇不幸便会像绝堤的洪水一样摧毁了人生的希望,因而我们需要单纯,而这种重寻却是人生经历了许多可怕的不幸经历之后从另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单纯的回归。 细细品味,这样想来,差不多就能解开我的谜团了。聪明和单纯不冲突,你可以把它当成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同时,你可把聪明和单纯当成相关的关系(这是心理学中的术语),也就是这两者有关联,但不是因果关系。

3、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完全拉拢《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把自己加倍隐蔽了起来。

一来可以看出简爱没有安全感,二来也可以看出她企图隐藏起来,不被人打扰,享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

4、文字部份我一般不感兴趣《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但有几页导言《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虽说我是孩子《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还是认真看了。

从“不愿”可以看出简爱的好强。从“认真”看出简爱虽然还是个孩子,但是她已经可以强迫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随心任性,即使是学习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也能认真完成。

5、已惯于逆来顺受。

可以看出简爱性格上已经有了服从的影子,在后面的章节里也看出来,当然,我这不是贬斥,而是喜欢,简爱这种遇到比自己强的人而习惯于顺从的性格,尤其是一个女人,我认为是一个优秀自尊倔强女人的一个很好的弥补。能够表现女人柔顺的一面。女人终究是女人,应该有其温柔的一面。

6、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被其他情感所代替。

任何忍耐都是有极限的。所以不要轻易挑战一个人的耐性哦!

但是她所谓的“其他情感”,是什么呢?愤怒?求生本能?是压抑到一定程度的爆发?我想都有吧。愤怒让她失去理智。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愤怒虽然有时会很可怕,但是,过于理性,过于压抑自己,也未必是件好事,坏人就应该受到惩罚。掌握好度吧。

7、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时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已有自己的看法《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并暗暗作过类比。

新时代女性,很聪明也很有自己的想法,同时也可看出她在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看书了,可以推想出她将来也会是个博览群书的人。

8、愤怒,使我不再畏惧《简·爱》第一章的小结小感 —— 一千零一夜 —— 一千零一夜的博客而发疯似地同他对打起来。

什么能够真正的战胜恐惧?

愤怒只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丧失理智,暂时的战胜恐惧。

是从内心真正的接受它?找到它的击破点?还是无限的勇气?或许我还需要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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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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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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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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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从三国开始,“史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开创了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各种知识的综合编纂方法,它是我国第一部规模宏大、贯通古今、内容广博的百科全书式通史;还开创了我国史学家秉笔直书的治史传统。

说到这本书一定要提的是书的作者司马迁。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他总是能保持一种客观的态度去评判历史。为大汉天子所不能容忍的韩信,司马迁为他记转;墙倒众人推的李广,司马迁仍从正面为他写下《李将军列传》。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凶煞之人,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历史上的哪些呼风唤雨的大人物,都被他请下神坛,还原成一个又一个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这种写法当然得罪了不少人,以至于后来“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连太史公也不知所踪。但太史公的这份客观,这份执着,以及这部史书所饱含的“不虚美不隐恶”精神从我一翻开它,就深深吸引了我。在《史记》里,他介绍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等等。

但是最伟大的还是他在书里所表达的最激动人心的思想。表达进步的民族观。首先迁在《史记》中所表达的一个重要的民族思想便是“大一统”,并且还表述了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观点。他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评价秦朝历史地位时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认为秦朝统一中国事业虽然依靠了暴力手段,但时代不同了,形势变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可见,司马迁对秦统一中国事业的肯定态度。而且司马迁对西汉兴建以来国家统一为社会带来的繁荣景象极为赞赏,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这是对西汉盛世的歌颂。。而通观这些民族史传,可以发现其内容并非单纯的夷夏分离的记述,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联系。给人以各民族从来都是杂处、融合的印象。表达进步的经济思想。对于满足人民物资生活需要这个问题,先秦思想家中,老子宣扬无欲、寡欢;孔子鼓吹“安贫”;墨子尽管关心和同情劳动人民的疾苦,但对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方面的主张也是比较保守的,特别强调“节用”。司马迁则不然,认为人类对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是客观存在、自然形成、长久起作用的。由于司马迁认为社会经济活动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因此,他主张发展工商业,主张让人们自由获得财富,倾向于经济的放任政策,不主张人为的干涉。这种思想在《平准书》、《货殖列传》等篇中,都有较为集中的反映。必须指出,司马迁主张发展商品经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的分工。相反地,抑制商品经济发展,长期保持自然经济占据统治地位,会使社会发展缓慢。表达了鲜明的反专制、反暴政的民主色彩。他重视下层人民的力量,歌颂下层人士的品质才干,用了很多篇幅为他们树碑立传,诸如《游侠列传》、《滑稽列传》、《日者列传》、《扁鹊仓公列传》等都属这一类。贯穿全书的是豪迈的人生观,生死观,价值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歌颂的几乎都是一些勇于进取、勇于建功立业的英雄。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他们为了某种信念、某种原则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有一种百折不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实际上《史记》真正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太史公那入木三分的笔法,历史在他的笔下成为一部鲜活的影像作品。《史记》语言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充满情感、富于生气,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东方的人文主义气息,它的语言平易近人,朴素充实,与主张辞藻瑰丽的汉代似乎格格不入。司马迁重视人物的作用,善于抓住一些在我们看来非常小的细节用以对人物的刻画。例如《李将军列传》中对李广日常狩猎时的细节描写,非常具体而深刻地揭示了李斯的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李广日后兵败自杀的性格原因。这些细节对人物的刻画,远比抽象的人物评述更加能呈现人物的性格。《史记》的人物语言也是其文学性的体现。他的人物对话是紧紧地抓住了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性格。例如《项羽本纪》与《高祖本纪》见到始皇二人的语言:项羽“彼可取而代也!”与刘邦的“嗟乎!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是一心取而代之,而刘邦只是羡慕皇帝的富贵生活,两者性格差异立现。史记语言是在精妙,他将一个又一个的人物写的是入木三分。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风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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