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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买卖合同(优秀20篇)

煤矿机电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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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范本三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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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 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所 有权 证 号 ______________ , 产 权 性 质 ______________ , 建 筑 面 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 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 , 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 _____________ 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 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 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 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 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 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 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 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 ________ 方 凭 此 收 据 及 相 关 证 件 领 取 房 产 证 。

如 由 丙 方 领 证 , 丙 方 应 当 在 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乙方应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为___________ 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 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 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 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 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______ 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 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 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 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 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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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及土地有偿使用权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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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许可方):_________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使用甲方提供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自制的或享有可转让著作权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供乙方依其通常使用之方式(含向公众播放)使用,乙方不得侵犯甲方之署名权,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二、提供节目的数量按节目时长计算,平均每日提供_________分钟,________年共计_________分钟。

三、转录节目的载体(磁带或其它载体)由乙方提供,甲方每两周向乙方邮寄一次节目,邮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甲方交邮之时视同完成向乙方的交付。

四、乙方按节目时长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单价为每分钟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半年费用共计_________元;预付邮费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余下半年的使用费和邮费。

五、甲方应尽力保证节目质量,乙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及时通知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第一次向乙方交付可供两周播出的节目。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权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八、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单方违约或毁约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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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手房买卖交易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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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市 区第【幢】【座】【单元】号的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第三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甲方50%的购房款 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剩余50%的房款由乙方在房产证等权属证照变更后交付之日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遇有节假日,日期相应地推迟。

第五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的当日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钥匙、水电煤气费缴付专用存折或者其他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物业费缴付、宽带使用凭证等所有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产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服务的权利凭证。以上按照实际原已有的办理,如原无则无需交付。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办理过户之日前所有水、电、煤气、物业、电话、宽带等所涉及的费用已经结清,不存在欠费。否则,费用由甲方继续承担,并向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进行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和障碍。

第七条、自本合同约定的房产办理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20%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所涉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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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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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买受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买受人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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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露天车库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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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庭雅苑 41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买卖合同范本千元整( 9000 元)。

三、 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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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露天车库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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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将云梦县建新龙岗毛坯车库出售给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所车库位于云梦县建新龙岗。

二、乙方所购车库是甲方所建的东单元西套。

三、房屋总价款:包干价:。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付购车库定金

2、交付车库钥匙时付清余款元。

六、车库交付后,甲方负责土建保修一年,屋面修一年。因乙方造成故障,由乙方负责自行维修。

七、乙方接收车库后,不得擅自扩建和改建,如乙方擅自改建,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车库标准

1、该车库内墙粉刷混合砂浆抹灰;

2、楼地面刮糙;

3、车库门为大卷闸门、水、电接头子。

4、窗为塑钢。

九、甲、乙双方车库交接后,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接受房屋。

十、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贰万元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办证机关存档,合同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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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私人房屋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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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区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 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 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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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私人回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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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71.94平方米的20__1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20__年10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地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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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特殊粮食/粗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粮食,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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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转让方: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设备接收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 1 )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___________台给乙方, 工作___________小时 , 出厂编号为___________,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 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

乙方本着互信任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清设备款: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将货提走。

( 2 )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 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 3 )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 法律责任。

( 4 )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 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 4 )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 5 )甲方若购机时在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 给乙方后,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 GPS 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 方负责赔偿。

( 6 ) 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 7 ) 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 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 8 )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 印后立即生效。

( 9 )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 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 10 )甲方收款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转款帐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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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卖不破租赁与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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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姓名:_____国籍:_____

承租方_____姓名:_____国籍: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结算,由乙方于每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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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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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即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即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号),另附带____________号车库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内一次性付清房款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当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方需在房产证满五年(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日起的3个月内配合乙方办理完过户手续,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_________元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将已付款及相应银行利息返还给乙方,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圆整。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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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私有住宅买卖合同联层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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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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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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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现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乙方应将甲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_______费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退还乙方;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原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该协议签订时,乙方已经将费元当场归还甲方,甲方(签字)确认。

5、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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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私人房屋全款交易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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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甲 方 买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双方议定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 ,建筑结构:多层砖混结构,总层数: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途: 民用住宅 。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二、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后,甲方正式交付乙方房屋钥匙以及房屋产权证书。

三、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甲方应已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告知乙方。从正式交付乙方之日其起由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双方中途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缴纳交易税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供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物及装修设施为: (以及之前约定的所有物品)。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年 月日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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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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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卖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 号码: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 ,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为: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证书为: 渝(20__)巴南区不动产权第号 对应土地面积分别为: 60058 平方米,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69年6月20日,商业至2059年6月20日 。

第二条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2)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 。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 。

第三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一)本商品房座落为: 办理中 。

(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楼层共计:层(是指本幢楼按规定应该计算层数的所有层数)。本商品房所在楼层物理层为第 X层(指从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层开始计算 的楼层)。本商品房所在楼层名义层为 X (指标识楼层,一般为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确定的楼层);

(三)本商品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户型为:其他。

(六)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于

本商品房用途为非住宅,属于商服用房

(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

1、 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 ;

2、 x ;

3、 x 。

(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购房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  ),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

(二)乙方按下列第1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1)第一期: x ;

(2)第二期: x ;

(3)第三期: x ;

(4) x ;

3、按揭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 x 元整(大写: )。

(1) x ;

(2) x ;

(3) x ;

(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价款0.01%赔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作为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补足,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甲方返还乙方,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七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在 全部房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天内,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 20__年12月31日 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3) x 。

第八条交房手续的办理

1、甲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正式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包括按揭贷款及面积差异退补款)、付清政府部门规定的费用(包括大修基金、税费)、且无银行按揭欠款,方可进行房屋交接。在此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如系此原因乙方未能按时接房,视同甲方已完成交房义务,责任同上款。

(3) x 。

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x 。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不大于第九条1款(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与本条第1款(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应付款的百分之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3(该比率应不大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x 。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1、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因甲方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乙方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0.01%。

2、甲方关于本商品房抵押情况的声明为下列第2项:

(1)本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权,并已经抵押权人: x

书面同意对外销售,书面证明见附件五。

(2)本商品房没有设定抵押权。

甲方如隐瞒本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房价款 x %。

第十二条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1、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3、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1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1(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

1、乙方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双方不同意办理预购商品预告登记。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乙方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2、乙方为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x %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 x 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甲方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

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

(2) x 。

(3) x 。

(二)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就变更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X%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该商品房系装修房的,装修标准还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按附件三约定修复或更改。

3、 x 。

第十七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 616.7 ㎡,具体位置为:规划24#楼第1层至第2层(平层2套)(含位于1层及屋顶层的专属梯)。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基础设施

(1)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水;

(2)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电;

(3) 于 —— 前通气;

(4) x ;

如果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允许甲方在90日内予以整改;如在该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则甲方应当自90日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按每项每日1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在此期间甲方已提供了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因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达到使用条件的期限据实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或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不同意开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所有,楼宇的命名权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如乙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本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的已付房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购房的,应包括已向甲方支付的银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房地产登记机构、 x 各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签于:重庆联发龙洲湾1号项目销售中心

附件一:房屋分层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共用部位及设施说明

1、共用部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划》GB/T17986.1—20__和《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分摊面积测算;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附件三: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附件四:房屋装修标准说明

地面:金刚砂地坪,车位线,车道标线

墙面:白色涂料

顶棚:黑色涂料

照明:应急照明和普通照明结合

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特别提示

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作为《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对其中相对重要的条款,已采用加粗字体、加下划线等方式特别提醒乙方注意,且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充分理解并接受。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所称的商品房、房屋、房、物业等如无特别注明,则均指乙方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

第一条 关于项目名称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 联发龙洲湾1号四期

第二条 对房屋基本情况的补充约定

1、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经实地对该小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状况等作了了解,并对合同标的物有了相当的认识和判断,乙方基于自身独立的认识和判断签订合同。

2、乙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所购商品房价款外,有关该商品房及该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费用和税收(如:电话开户费、网络接入开通费、光纤开通费、公证费、合同印花税、契税、土地登记费、房产登记费、工本费、权证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办理户口、交房时物业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等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悉所购买商品房以及周边区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环境、线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现状情况,对购买此商品房无任何异议,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应以环境、噪声、异味、线网架设干扰,以及交付使用与销售介绍及合同不一致为由向甲方主张索赔。

4、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已对所购买商品房的通风采光、户型、房屋外立面构造、房屋性质等情况作了全部的了解并已有充分预知,乙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不以前述任何情形为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的索赔或提出任何其他权利要求。

第三条 声明、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限购贷款政策及实施细则等依法应向房屋乙方出示的全部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含所有附件及本补充协议)、《前期物业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小区不利因素公示》等,并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同时,甲方还在售楼处公示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项目红线内外情况说明等文件,并在乙方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向乙方进行了提示,对此乙方予以确认且无异议。

2、 乙方声明,其在签署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已认真阅读了合同及附件、本补充协议等全部内容,乙方明确理解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双方确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内容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内容的情况,双方应予遵守,乙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对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或宣告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的条款无效。

4、乙方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工程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及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清楚该房屋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屋目前的物理情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5、乙方确认:对于合同的订立以及对于所购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乙方已充分知悉且不持异议。

6、乙方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财产、经营情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因市场变化而贬值或升值等均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以上述情形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一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7、 对于本商品房能否保值或增值,甲方不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乙方购买该商品房时已知悉并充分考虑了市场不确定因素及其影响。

8、本项目内各商业物业的具体经营范围和投入使用时间,最终由相关业主或经营者确定,甲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第四条 关于该车位的用途及内部装修改造的特别约定

1、乙方所购车位只能用于停泊车辆,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增建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改变车位的用途和状况。

2、乙方不得对车位进行装修和改造,不得对车位作任何添附和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围挡、封闭、割断等),以免影响建筑承重结构或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该车位及其相关设施、配件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及维修均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所购车位已系现房销售的,乙方在购买车位前,应自行至现场查看拟购车位的实际位置,乙方签约的,即表明其对所购车位结构、平面及空间布局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使用过程中出现墙面龟裂、潮湿等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停车场限高,车辆宽度及长度不超过车位划线的长度和宽度,以及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车位面积。业主购买车位前,业主已对车位具体尺寸、大小、位置、临近位置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对车位的影响等,已充分了解并予以接受。

4、乙方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停放的车辆内不得留置人员或动物,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或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5、乙方应将拟停放于车位的车辆号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保险单等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如欲变更,则应提前三天报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车辆号码未经备案的车辆停放于本车位。

6、乙方应合理使用本车位,并保持本车位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乙方应爱护本车位内外的所有设施、设备。否则,乙方应承担因违反前述义务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

7、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物品、现金等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公司并不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8、车位若为甲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的人防工程的,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的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车位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由甲方使用管理,收益归甲方所有。和平时期甲方对人防工程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发生战争或其他紧急状况时政府有权征用。

第五条 关于按揭付款

1、乙方作为本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是乙方的主要义务。除因甲方

原因外,乙方应确保在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取得银行贷款。若非甲方原因,贷款银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发放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鉴于按揭银行存在拒绝发放贷款但不向甲方或乙方出具书面理由或书面通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申请的按揭贷款未全额到达甲方账户的,乙方应自甲方寄发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通过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按揭款项。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余款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内签署按揭合同并办理完毕所有按揭贷款手续,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银行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若乙方未按期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期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需通知乙方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及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不足扣除的,由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有剩余的,留存于甲方处,由乙方自行到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4、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中“甲方原因”是指在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前或签署合同时,因甲方故意导致乙方所购房屋的项目(楼盘)无任何银行表示愿意向乙方提供购房贷款,或者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购房贷款。

5、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中“乙方原因”是指乙方拒绝或延迟办理按揭手续、不符合贷款条件、未提供办理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或未签署办理按揭贷款的全部文件等可归结于乙方的原因导致银行未批准或未全额批准乙方贷款,因国家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乙方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者不能按申请额度全额获得贷款的,属于乙方原因。

6、因按揭银行关于贷款事宜可能并不以书面方式直接通知乙方,因此,甲乙双方确认,合同所约定的“按揭银行书面通知”修订为“甲方书面通知”。

7、甲方为乙方提供指定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房屋属预售阶段的,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以支付购房款,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8、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对房贷政策作了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银行贷款条件要求选择了按揭付款方式,但银行可能会因政策和贷款要求提高降低乙方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乙方已知悉此可能性并能预见。乙方承诺如因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银行批准的按揭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均知悉,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导致银行降低贷款额度或拒绝贷款,不属于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

9、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还款担保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5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代偿款项,并从甲方代其还款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归还银行扣划全部款项之日止,每日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偿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房屋。甲方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购商品房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合同解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已交购房款(含按揭贷款部分),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偿款项、违约金和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则由乙方自行至甲方处按甲方规定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规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有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费用)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发生上述情况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且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交回该商品房,逾期未交回的,除承担总房款10%的违约金外,还须自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按日支付人民币300元的房屋使用费。

若甲方解除本合同时,该房屋的权属证书已在办理中,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撤回办理该房屋权属证书的手续,并办理完成其他一切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恢复房屋的可售状态,并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内配合甲方办理合同解除的相关手续、注销登记等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还应按总房价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期办理解除手续的违约金。

10、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一笔购房款项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收到全部购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房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包含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全部损失。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或者/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后,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第六条 关于付款日

1、乙方以现金支付房款的,在甲方收到现金之日为付款日;

2、乙方以银行汇付方式支付房款的,以汇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3、乙方以银行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方式支付房款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4、乙方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贷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5、乙方以外汇方式支付房款的,以外汇足额结汇到甲方人民币账户之日为付款日;

乙方超出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即构成逾期,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支付房价款而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关于购房价款及票据开具

1、本合同第四条“购房价款”所称总成交金额均为含增值税的总成交额。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及本补充协议关于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进行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房价款时,开具购房收据,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办理手续时,结合房屋实测面积补差情况,乙方结清房款,甲方一次性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

第八条 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甲方可以据实延期交房,不可抗力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更变或政府专业部门、机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

2、受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或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3、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4、因执行合同签署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5、非甲方原因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建安延误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6、政府行为(如戒严、规划调整、市政配套延迟等)、群众集会或重大活动(如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国家庆典、体育盛会、中高考)期间的管制措施导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第九条 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乙方知悉其所购买的机动车停车位采用按个计价的方式,有关停车位面积差异方位及处理方式不适用主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交付的车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乙方不应以存在面积差异为由提出退房请求,否则即视为违约。

第十条、乙方可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

2、甲方拒绝出示《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或出示不齐全的。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期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合同或甲方书面交付通知(以最早的时间为准)确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财产风险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它杂费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期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关于交房手续办理

1、如商品房在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同意以甲方通知的交付日为交房日期,如乙方未按交房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办理有关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该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并已实际交付乙方。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房屋保修期也从当日起计算,物业服务费亦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房价款(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至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期限之后才付清全部房价款房价(包括按揭贷款)、违约金(如有)、办理完毕面积差异结算手续、付清委托甲方代缴的专项维修资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的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等所有费用的,乙方应在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十日内自行主动前往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在此情形下,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3、房屋交付时,乙方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在设计、质量等方面提出异议的,或认为交付的商品房需要整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房,交房时间不顺延,并且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手续,否则视为房屋已交付,乙方自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4、乙方购买的此商品房是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后的现房,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房屋的现状进行实地查看,双方以该房屋的现状进行交付,乙方不应以该房屋现状与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不一致为由拒绝接房或向甲方提出索赔、退房及其他要求。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交付标准与商品房现状不符的,双方同意以商品房现状作为交付标准。

对于现房销售的商品房,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及税费等各项费用后的30日内,自行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则在首付款计税费等各项费用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来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本条所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

5、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邮政快递EMS邮寄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乙方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交房通知书》、在《重庆商报》或《重庆晨报》刊登交房通知、手机短信等形式。交房通知自登报之日起3日内、EMS寄出三日(本市)或七日内(外省)即视为送达。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乙方仍未收到甲方交付通知的,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最后一日自行到甲方处索取交付通知并办理房产交接手续,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未按本约定到甲方处索取书面交付通知或未在当天办理接房手续的,视为甲方在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已按合同约定条件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除非有法定理由,不得拒绝交接。

6、若乙方未能在《交房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将所购商品房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所购商品房相关移交手续。

7、甲方按约定顺延本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间的,则相应顺延本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间。

8、乙方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前往项目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履行房屋的交接手续,但委托代理人除应具备代理人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证委托的,应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向甲方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使领馆见证或认证文件(涉外)

9、由于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将给甲方增加工作负担和工作成本。因此,自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30日起,乙方应按本商品房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甲方设立的“装修示范单位”或“体验馆”或其他展示单位/样板间(如有)(本条简称“示范单位”)是基于展示户型空间布局或为乙方提供装修方案参考之目的,示范单位与实际交付存在重大差异,甲方已明示其不属于交付标准展示,交付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乙方所购商品房如需达到示范单位所展示的效果,须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完成装修改造及报批报建手续,具体能否通过审批或最终实施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乙方在购买本商品房时已就上述事项充分知悉并接受。

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产权登记的补充约定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与预告登记所需资料的同时,应缴清该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资料,或因乙方未交清相关各种款项导致甲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相关事宜的,按照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第十三条第5款,第十四条第3款约定,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房屋交付前乙方未办妥委托甲方代办产权登记手续并交清办证所需规费、税费的,甲方有权推迟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涉及资料及费用为甲方代收代缴,最终所需的资料及费用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为准。

如乙方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180日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2、如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并且双方约定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双方同意还需待按揭银行批准乙方的按揭贷款申请和乙方提供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所需资料、交清办理登记备案所需的规费和税费后,由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如乙方购买的商品房属现房,双方同意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如国家或该房屋所在的省、市有关规定及政策调整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征收标准,乙方保证按调整后标准缴纳税费,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对购房涉及税费调整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代办房屋权属登记,则乙方应在所购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日内,主动将按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以及向甲方预付或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办理产权登记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税费和费用并将相关缴费凭证原件移交甲方。

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条款约定“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修改为“预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27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合同约定“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后270日内”所指起算时间是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提前交付所购商品房的,上述产权登记起算时间为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则本条所约定的产权登记起算时间相应顺延,即自实际交付所购商品房的时间开始计算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甲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逾期交付所购商品房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按本条约定应由乙方提交的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乙方确认甲方已在合同签订时告知乙方,并且乙方确认就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和应缴纳的全部税费和费用有任何不明之处的,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签收文件或回执为准。

6、因政府、政策变动、法律法规调整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等相关事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乙方采取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的,如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向甲方出具相关授权委托书(此委托不可撤销)且乙方应将所有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由甲方收持,待办理完毕房地产权属证书后,由甲方交于贷款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因贷款机构办理抵押登记而使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权属证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商品房权属证书办妥后,乙方应在接到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通知之日起7日内,办理或提交现房抵押登记所需全部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担保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甲方及乙方双方同意:对于迟延交付、房屋初始登记迟延、权属转移登记迟延的违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同时适用,乙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适用不累加。

9、若乙方购买了车位的,乙方在转让商品房前需自行落实产权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若因乙方转让商品房后导致无法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书》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补充约定

1、根据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向甲方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甲方通知后15日内未向甲方做书面答复,或虽书面答复,但未明确提出退房的,均视为乙方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因此可能引起的房屋价款调整,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为免疑义,双方确认,甲方以在甲方售楼处现场张贴告示或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的任何一种方式告知乙方即应视为已经通知乙方。

2、已预售的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随意变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在不影响该商品房的质量、使用功能的情况下,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甲方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乙方;若该变更无需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甲方亦可不通知乙方。除非乙方因设计变更而受到直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变化、规范标准、国家/地区垄断行业企业导致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乙方有利的变更,甲方无需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无偿赠与。

4、因规划、设计变更导致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不一致,乙方不退房的,则双方同意根据实测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责任。如甲乙双方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款。

5、市政管理部门、消防部门、水利管理部门、电力公司、燃气公司及甲方之外的其他主体所要求的,且甲方应当遵照执行的有关本物业小区或乙方所购房屋的变更事项,甲方无需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变更。

6、甲方因法律、规章、政府命令,或因规范标准发生变化直接导致的小区平面布局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甲方不需通知乙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关于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补充约定

1、本商品房所在楼宇主体结构质量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应在检测结论作出后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房通知,否则视为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当自本套房屋买卖合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或房屋返还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补偿费,乙方已缴纳的规费、税费及质量检测费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提供经专业机构认可的整改方案,并按该方案进场实施整改,乙方有义务及时予以必要的配合。因整改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实施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进场整改),则甲方除继续承担整改义务外,对因未能及时整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整改工程的质量负责。

2、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接房查验时,发现有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甲方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交付通知书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或支出。

3、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具备了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即使在房屋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按上述约定承担修复责任,但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4、甲方和乙方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若经检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否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知悉并确认:房屋因设计的需要,各个区域的层高可能并不一致,合同所述的层高,是对房屋各个区域可能出现的层高区间的概括表述,并不为精确表示,房屋层高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只要层高符合国家强制性建筑或测绘规范,乙方即不得以各个区域层高不一致等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购房款、退房,甲方无需为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附件三包含以同等品质的建筑材料、装饰、设备替代的情形。

7、关于车位的特别约定

1)鉴于车位位于地下的特殊性质,受建筑物管线埋没(如消防所需水管等)、承重立柱位置等限制,在对其使用功能不构成重大障碍的前提下,对所购车位出现的部分层高不一致的或者车位旁边有立柱等情形,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充分知悉并表示理解和认可。

2)如乙方所购买地下车位的尺寸,已经实际呈现。由于具体车辆规格不同及驾驶者技术不同,实际可能存在某些品牌及型号汽车无法完全停入地下车位的情形或对行驶技巧存在着较高要求,乙方有义务在购买车位前详细了解车位尺寸,且应当在签署协议前进行实地验证,根据车辆和人员实际选择车位,本协议的签署,即意味着乙方接受实际现状,认可其已经满足乙方对车位的要求,并同意甲方不因其车辆的停放问题而承担任何责任。

3)附图中只标注车位编号,地下室其他结构、墙体、设施设备没有在附图中表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

4)按下所列明的车位号及属性的约定,乙方已明确知晓乙方所购车位的属性,若乙方所购车位系人防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车位平时由乙方使用、维护和管理,当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管理,无偿征用。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损毁人防工程,损坏人防工程使用效能。

从/到/号的车位为非人防车位,从/到/号的车位为人防车位,对此乙方已明确知晓。本款所涉编号为规划编号。

第十五条 关于配套设施设备的补充约定

1、双方明确,在该房屋屋面及其他公共空间和部分可能根据需要建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对此无异议,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张。

如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内有下列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和绿化以及电力设施(如箱变、开关站、变电站、配电分支箱等)、弱电系统(如有线电视箱、宽带设备)、供水设施(如水泵房等)、供气设施、车库安全疏散口、垃圾房、排风竖井、排水等设施,其位置设置以政府及电力、燃气、卫生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最终确定并实际建成为准,乙方对其位置、增减、移位、样式等无异议,甲方不构成违约。乙方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商品房内或附近,甲方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甲方索赔或提出退房要求。对于车位,甲方不负有敷设室内外管道及保证供气的义务。

2、乙方同意甲方可保留对本项目内所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用房、建筑小品的建筑设计、规格、设计特色、房屋外立面等进行修改的权利,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也无需取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权对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搁板等及其墙面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材料)等做出优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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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报废车买卖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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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江淮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

一、转让价格: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转让款。三、甲方权责: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物。四、乙方权责: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动力保修一年,缺机油或水,烧坏自行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六、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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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霸王花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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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等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霸王花品种等级数量

(市斤)单价

(元/市斤)金额

(元)交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

(一)质量要求

1、霸王花晒干;

2、农药残留不超标,标准是 ;

3、不含沙石、草根、杂草等杂质;

4、其它要求 。

(二)验收标准、方法 。

(三)验收地点、时间 。

三、包装方式和要求

(一)包装方式和要求: 。

(二)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由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包装。

四、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送至 。

2、实行提货的,甲方应到 提货。

(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交付之日,即时结清。

2、甲方应于每批霸王花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

3、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乙方交付该批霸王花后,甲方应于每批霸王花交付之日起 日内结清该批货款,至最后一批霸王花交清时,定金抵作货款。

五、合同的变更

(一)交货时如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双方可对霸王花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六、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霸王花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 日内负责调换,无法按期调换的,应扣除不符合约定的霸王花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霸王花的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的,应在 天内负责补齐,无法在该期限补齐的,按欠交霸王花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付的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则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二)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该批次价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甲方不按约定收购霸王花的,应向乙方支付该批霸王花价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延迟货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五)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农户):

经营地址: 地址(住所):

委托代理人: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邮箱: 邮箱: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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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手车买卖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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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车买卖协议书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x年x月xx日 至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x年x月。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23万元;大写 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

买方应于x年x月x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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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金属阀门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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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铝合金盒。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甲方付全款 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 乙方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朱修伦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快递 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工业品买卖合同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处理方式:即国家检验标准,(+- μ的精度)并出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电汇、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甲方所在地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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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汽车配件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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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需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一条 甲方为汽车配件供货商,同意向乙方提供汽车等配件,乙方同意买受。

第二条 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订单,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中的要求安排交货。订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提交。

第三条 对于乙方未提交订单,甲方擅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

第四条 甲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3小时内按照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签收送货单给甲方。

第五条 乙方确认下列人员签名收货代表是乙方收到了货物:

第六条甲方应该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将货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在发现的甲方交付的产品中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货,但是,乙方人为损害的除外。 乙方应该与甲方交付货物后 日内付清货款,否则,必须每日支付应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合同终止后 天内,双方必须核算往来账目,乙方必须在往来账目核算清楚后将应付的余款支付给甲方。 每月 日为双方上一个月的结算日,乙方应该出具对账单给甲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合同的变更、解除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须向对方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情况发生的证明材料。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送达给甲方的订单均适用本合同。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二十条方 (盖 章):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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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买卖不破租赁与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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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居间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居间人: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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