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股东通用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九条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U.S.D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____清单
B:装运条款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外轮停靠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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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股东加入合同
______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认缴货币出资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
______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决定关于同意公司______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_____%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______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______为监事。
三、聘任______为公司经理。
四、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股东向公司借款合同格式
经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 ________(下称借款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 贷款,用于_________ ____。经双方友好关系不计算利息。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一由借款方替贷款方购买轿车一部;二由借款方替贷款方购买网络推广平台;三其他与贷款方日常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自借款之日起,借款方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借款归还到位,否则借款方须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第四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五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七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篇3:2024公司股东合作合同
一、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__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______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__年__月__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篇4: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原公司股东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以上乙方1、乙方2、乙方3合称为“乙方”)
鉴于: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即本协议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是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原有股东_______________名,其中_______________股东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占_______________%。
(二)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式
(1)由乙方1从甲方受让_______________%的股份,由乙方2从甲方受让_______________%的股份,由乙方3从甲方受让_______________%的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共计持有公司100%的股份。
(2)基于关联关系,乙方1、乙方2、乙方3作为共同的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中具有共同利益,本协议中有关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对乙方统一适用。
基于上述情况,现经甲方和乙方(包含乙方1、乙方2和乙方3,下同)协商一致,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及价格
1.1转让标的及其范围包括:
1.1.1甲方在按照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所约定的应缴数额和出资期限足额、按时缴纳其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出资款后所占有的公司股份(共占公司总股份的100%)及相应股东权利。
1.1.2前款中甲方对转让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应为包含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股东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完整股东权,该权利未受到任何来自公司内部或外部的不当限制。
1.1.3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交割日(指股权转让后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获得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目标公司的损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除乙方明确表示承接的),股权转让交割日之后目标公司的损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但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披露的目标公司之债务、或有负债、潜在亏损、责任和义务则均由甲方承担。
1.1.4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时起至乙方获得全部100%股份期间,其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权利限制。
1.1.5甲、乙双方确认,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1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2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3享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
1.2转让价格
1.2.1甲、乙双方确认,根据本条所计算出来的股权转让价款,是乙方为获得目标公司100%股份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总和。除此以外,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乙方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1.2.2根据乙方所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在确认(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与股东实缴资本一致,资本真实、充实;(2)甲方已及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公司存续期间未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依据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计算。即乙方共需支付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款,根据受让比例的不同,乙方1需支付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2需支付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3需支付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1.2.3甲方负责按照转让价款全额向乙方1、乙方2、乙方3分别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1.2.4甲、乙双方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时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有关费用如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二条转让流程及转让款的支付办法
2.1乙方委托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并对目标公司及甲方的持股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在乙方的调查期间,甲方应全面配合,并应向乙方及其受托中介机构全面披露有关目标公司和转让股权的信息。
2.2在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且乙方确认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2.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就转让款开立专项账户,并委托银行进行第三方监管(监管银行由乙方指定)。
2.4专项账户开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各自的转让款数额向专项账户汇入全部款项,即乙方1汇入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2汇入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3汇入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5甲方在乙方全额汇款至专项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即甲方至少应在此期限内就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
2.6乙方在目标公司申请公司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登记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并下发《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的次日,将专项账户中的资金解付至甲方。甲方对收取款项应全额向乙方1、乙方2、乙方3分别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7若甲方未能在前述第2.5款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材料或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专项账户中的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的保证和责任
3.1甲方保证本协议前述部分对目标公司及其持股情况的描述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甲方保证没有隐瞒任何影响本协议交易条件的重大事项。
3.2甲方确保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乙方获得目标公司100%股权期间,转让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者权利限制。
3.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署后不再同任何第三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进行谈判或签订任何文件。
3.4乙方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以取得工商变更登记的《核准通知书》为准)之前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潜在风险、或有债务、欠缴税款,纠纷以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全部由甲方承担(除乙方明确表示承继的)。在签署本协议书后,甲方保证不再利用目标公司名义对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但双方另有特别约定除外)。
3.5甲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和责任
4.1乙方承诺完全、充分、及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4.2乙方保证积极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4.3乙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书的内容和相关事项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司法机构等另有要求,以及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可以为评估和推进本交易项目而向其管理层、合作伙伴或中介机构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但前提是被披露方需对披露方承诺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其他
6.1本协议书仅为甲、乙双方有关股权转让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双方还可就其中的具体问题另行约定,另行约定可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但不得与本协议书的内容相违背。
6.2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甲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乙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10%的违约金。
6.4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对方利益遭受损失的,无过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5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6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签订于:_______________
篇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篇6:公司股东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9-401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百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公司每月支付甲方工资为叁万,甲方再收到工资的次日转账壹万贰仟伍佰元整,分两年投入总计 叁拾万元。
乙方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
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7:新股东入资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食品公司,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__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经营协议书
出资人:,现住身份证号码 。
出资人:,现住身份证号码 。
依据,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个。
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号为:( )
四、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万元。
2、(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出资比例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
出资人:
篇9:公司股东借款合同优秀样本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作为借款人的股东,现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请借款,款项用于扩大公司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______人民币 。
1.2、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于借款人扩大公司经营。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1.3、借款期限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4、借款利息年利息率8%。
第二条 借款的发放
2.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没有义务发放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
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文件,办妥借款等相关手续;
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2.2、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出借人有权拒绝发放借款。
2.3、放款账户 出借人将该笔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接受该笔借款的账户后,即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借款,借款人认可向出借人所借的上述借款,并向出借人承担还款责任。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第三条 还款
3.1、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下述第3.1.2条还款方式:
3.1.1、借款人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即最迟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还清所有借款本息。
3.1.2、借款人选择分期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明细如下:每月月初 5 号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止,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3.2、还款账户 借款人须于还款日前将借款本息足额存入出借人指定并认可的有效账户,视为归还借款。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3.3、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在借款发放日后向出借人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第四条 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4.1、出借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借款本金等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3、出借人有权转让其对借款人拥有的债权,并有权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转让事宜,以及对借款人进行催收。
4.4、借款人同意出借人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信息及还款记录等,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
第五条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5.2、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的提前到期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息等借款费用并结清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与变更
7.1、合同效力 对于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或以口头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7.2、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借款人要求且出借人同意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与本合同相对应的借据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2、本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的履行,自告知方向被告知方所约定的住所邮寄送达后即为送达,或向所约定的移动电话发送信息后即为通知。
8.3、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篇10:公司股东个人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篇11:公司股东加入合同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广州联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46号金豪商务大厦20__-20__室。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rmb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丙方: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法国)罗格朗别墅智能家居,罗格朗酒店、公寓智能家居,罗格朗开关面板、奥特系列,酒店弱电系统工程集成,别墅智能化周界防范、视频自动跟踪、电子围栏、远程控制。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对修改公司合同作出决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2:股东合作协议书电子科技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县________商务酒店所占百分之五十股份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_县海云间商务酒店甲方所占百分之五十股东转让金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退出股东,不再拥有________商务酒店的任何权利。
二、甲方将原始股东协议交还给乙方,同时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股东协议废除。
三、因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甲方为隐名股东,对外经营均以乙方名义,故甲乙双方协议结束后,如出现甲方单方对外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方__________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 __________ 股东将原出资_____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的全部 _____ 万元转让给_____ 转让金额为_____ 万元。
二、转让金额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金额 _____ 万元全部支付给转让方。
三、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双方均已认可。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受让方)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转让方)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发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4: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提高乐器产品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双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
4,经营地址: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签字日期: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篇15: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___ 身份证: (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让方:___ 身份证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____年__月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 ___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登记住所地:__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
二、本协议甲方自然人___持有_____有限公司___%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__万元;
三、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1、目标公司资产合计____元_;
2、目标公司负债合计____元;
3、目标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____元;
4、上述资产、负债及明细详见甲方提供的目标公司____年__月份资产负债表及明细。(该目标公司____年__月份资产负债表及明细为本协议之必要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四、甲、乙一致同意,目标公司_____作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进行股权重组。该作价是各方基于目标公司____年__月资产负债表及明细的真实性,并充分考虑到目标公司的无形资产、各项损益、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协商的结果,各方不得以作价与报表不符,或以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市场行情变化、宏观政策影响等理由反悔。
五、重组方式以目标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出让__%股权的方式进行承债式重组。
六、应付账款已列明的部分由新股东承担,附件中未列明的由原股东承担,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对外担保及未列明事项均由甲方、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以股权做担保。
七、考虑到目标公司为____年成立的公司,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发生过多次转让,因股权转让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引发目标公司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据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并共同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万元作价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_____有限公司__%的股权 ,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股权转让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支付给甲方的协议股权转让金 按以下的约定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向甲方支付。
1、在工商股权变更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股权转让金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 交割程序
1、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为股权交割基准日,基准日之后的目标公司的经营收益或亏损按股权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交割基准日之前的本协议及附件未披露列明的债务或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2、在本协议签订后,丙丁戊己方派员立即进驻目标公司与甲乙方人员办理资产、资料核实交接。
3、在交接完成后,甲乙方立即着手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批准、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书面确认、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相关文件、目标公司章程的修改等一系列工作。
4、甲乙双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
一、出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出让方必须按本协议书规定出让其持有的协议股权。
2、出让方必须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出让方必须协助受让方办理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即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持有___%的工商登记手续和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
4、在协议签订当天向乙方移交_______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车辆、库存产品、银行存款等。
5、出让方保证本协议及附件所披露的资产、债务的真实性,交接后发现资产缺失或未披露的债务(包括担保责任)出现,受让方有权在后续的应付股权转让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如剩余股权转让款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赔偿,并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二、受让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本协议书规定向甲方支付协议股权转让金。
2、提供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出具为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必需的各项文件。
3、及时办理协议股权转让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乙方交接后及时签署交接确认单。
第五条 税费承担
1、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所需支付的法定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税收由出让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足额赔偿。
2、如乙未能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金,则从逾期之日起,乙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股权转让金每日千分之五 的违约金,如逾期90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及时办理股权转让回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拖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的变更、过户手续,如甲方拒绝办理或拖延时间超出90天,则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7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戊己六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对本协议内容的覆盖、变更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附件一、____年__月份《资产负债表》、附件二、《固定资产表》、《其他存款清单》、《应收帐款清单》、《库存清单》、《应付帐款清单》等明细表是本协议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基于本协议双方签署供工商行政机关变更登记之用的相关协议、文件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规定之货币单位统一为人民币。
5、本协议规定之履行日均指日历日,并非工作日,履行日期均指公历。
6、本协议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6:公司股东加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授权批准,就甲方和 有限公司,股份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个人原因申请将其在 有限公司全部股份退还。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退股的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给甲方。
三、退股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本合同签订当日生效,签订之日 日内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的股东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
四、甲方保证对所退股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 有限公司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 行业,在登记公司名称时,不得自行使用“ 有限公司”字样作公司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 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关。
八、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和手印):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公司股东加入合同
出席会议股东:
1、发起人、股东(或者代理人): 、 、 、
2、认股人: 、 、 、(无认股人的,删除该款,募集设立专用)
3、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股东 、 、 、。(无新增股东的,删除该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地点: )召开(年度、临时)第 届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股东 人,实到 人(其中代理人 人),代表公司股份 万股,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占全部股份总额的 %),符合章程要求。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监事的任免决定
1、免职情况
(1)同意免去 的监事职务;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任职情况
各股东共推荐监事候选人 名,从中选举 名监事。
(1)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
(2)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
(3)监事候选人 ,股东甲 票赞成,股东乙 票赞成,股东X 票赞成。根据以上投票选举结果,同意选举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的 、 担任公司监事,任期 年。
3、监事会组成人员
同意由原监事 、 、 和新监事 、 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
二、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交新章程的则
表述为:同意 年 月 日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自然人的签字、非自然人的盖章)
会议主持人: (签字)
记录人: (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篇18:企业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 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 股,金额为 元。
第三条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
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篇19:公司股东加入合同
(适用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点: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______。
股东到会情况:______、______等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同意原股东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原股东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共计______万元),分别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股东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资成为公司新股东。
三、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东由______有限公司独家出资。
四、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五、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股权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全部免除。
六、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股权的股东享有或承担(含转让前的债权债务)。
七、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会解散,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出资人)决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______%通过。
全体原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0: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_____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