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家庭财产继承协议书
______、______二人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母亲及家中叔叔____、____、____、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______间正房______每人三间,______分东边的三间,______分西边的三间,东边两间厨房归______,西边的两间厨房归老______;
二、房前房后的自留地以正房的中间线为界,各一半,自留地的家作物和树木也以此为界,在哪边的就归哪边;
三、老大宋金龙结婚女方所陪嫁状归老大本人,因照顾到老二宋金飞还在上学,其它家具全归老二所有;
四、家中所欠______元债务由父母偿还,与弟兄两无关;
五、目前所种的田按人均量平分;将大岸北边的一块田和大场的一块田归老大,其它的归老二和父母;
六、父母养老问题,父亲______归老大,母亲______归老二;
七、本分家协议已一次分清,吃亏沾光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
八、本协议共2页一式五份,母亲与两兄弟夫妻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夫妻双方均不得反悔,如经见证报公证处另备案一份。
立协议人:
见证人:
年月日
篇2:家庭房产协议书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注:父亲已故)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
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
丁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赡养甲方,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丁四方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现登记所有权人为甲方,甲方为乙、丙、丁之母。
第二条经征得甲方本人同意(注:签订协议时甲方身体无任何重大疾病,其意识清楚,实属本人主观意愿),愿跟随丙方生活,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的起居饮食全部由丙方负责。因此本协议所述房屋的所有权在甲方百年之后归丙方所有,乙方、丁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放弃继承权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待甲方百年之后由丙方处理房产后将实际卖出房款总额(税后)的30%给予乙方和丁方,其中_____%给予丁方,10%给予乙方,,按照上述约定在给予乙方和丁方所得房款的同时丙方将收回乙方和丁方手中的该协议原件。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一份,自四方共同签名之日起生效。四人在签订协议之时均属本人在无任何他人胁迫情况下自愿签署。本协议内容乙方妻子、丙方妻子、丁方女儿已知晓并全部同意遵守其协议内容。
第五条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约定内容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许可,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给予变更。
甲方(母)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长子)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丙方(次子)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丁方(长女)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订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3:处房产继承协议
甲方(遗赠人):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________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____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_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篇4:家庭财产继承协议书
立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见证人(代书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见证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_____和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患有高血压_____或其它疾病,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银行存款:房屋_____套座落于:风险提示:
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
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风险提示: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所剩余的部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银行存款由_____继承;_____座落于_____房屋 套由_____与_____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_____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遗嘱必须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
除了上文所分析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前可以变更、撤销。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立遗嘱地点:立遗嘱人:_____(本人签字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代书人:_____(本人签字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_____(本人签字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代书人、见证人需与_____遗嘱继承人没有亲属、债权债务、合伙等利害关系.本人会写字就不要借书人见证人。
篇5:处房产继承协议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____为避免去世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特立遗嘱如下:
在本人去世后,将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中属于我的部分,全部由我的________________一人继承。
以上遗嘱是本人自愿所立,本人立此遗嘱时头脑清晰,表述真实,未受他人胁迫,本人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清楚。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家庭财产继承协议书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__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松。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险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
第十六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篇7:家庭财产继承协议书
家庭成员:
父母:
女儿:
儿子:
上述全体家庭成员一致决定购买一处房产,并作如下安排和约定:
一、新购置房产的基本情况
新购置房产位于 省 市 区 路 号,房屋面积 平方米,房屋价款 元。最终状况以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确定的信息为准。
二、购房款支付和分担
购房款支付采用首付加银行贷款的方式。具体分担如下:
1、新购置房产首付款 元,由父母支付 元(为父母出售位于 省 市 区 路 号的房产(房产登记号或不动产权证登记号: )的款项),其余部分由女儿和儿子各负担 元和 元。实际款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实际款项支付为准,但不影响家庭成员对所购置房产所分配享有的份额。
2、新购置房产从银行贷款 元,由女儿和儿子根据银行贷款合同约定按期共同还款,具体还款比例为:女儿还款 %,儿子还款 %。实际贷款金额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具体还款比例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不影响家庭成员对所购置房产所分配享有的份额。
三、新购置房产的产权划分
家庭成员对新购置房产拥有共同产权,具体份额为:父母 %,女儿 %,儿子 %。无论新购置房产如何登记,即,无论新购置房产登记在家庭成员一人名下,或部分成员名下,或全部成员名下,都不影响本协议全体家庭成员依据本协议关于家庭成员对新购置房产拥有共同产权及家庭成员各自享有上述产权份额的约定。
四、协议补充或修改
家庭成员根据情况或根据家庭成员的实际需要,可通过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
五、协议生效及文本
本协议由全体家庭成员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家庭成员各持一份。
(以下为家庭成员签字处)
父母:
女儿:
儿子:
年 月 日
篇8:父母房产继承协议书
现户主:马妻:
现住xx市xx区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经房主马与妻子商议,将路团结巷37号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继承人:长女:马二女:马三女:马四女:马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人民币,为两老人所得,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马,母亲长女:马夫:叶二女:马夫:马三女:马夫:温四女:马夫:者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
年月日
篇9:家庭财产继承协议书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市、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__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40%(农村3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农村15%),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农村农机具等占25%。
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保险费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险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
第十六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十二四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盗抢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保险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和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室内的保险标的,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保险标的因外人无明显盗窃痕迹、窗外钩物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保险标的因门窗未锁而遭盗窃所致的损失;
(三)保险标的因被保险人的雇佣人员、同住人、寄宿人盗窃所致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便携式用品(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摄像机、照相器材、收音机、录音机、CD机、VCD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000元,且列明清单。
四、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同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拒赔。
(二)盗抢责任损失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愿意收回被追回的保险标的,其已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保险标的的损毁部分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三)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报案后,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标的仍未查获,方可办理赔偿手续。
(四)附加盗抢保险绝对免赔额为贰百元。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条款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用电器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
(一)供电线路因遭受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袭击;
(二)供电部门或施工失误;
(三)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三、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以及违章用电,偷电或错误接线造成家用电器的损毁;
(二)家用电器超负荷运行、自然磨损、固有缺陷、原有损坏、用电过度、自身发热以及超过使用年限后的损坏;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5、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条款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保险责任本附加险负责因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的损失。
三、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由于施工使管道破裂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
(二)因管道试水、试压造成管道破裂跑水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三)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6、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现金、首饰盗抢保险条款凡投保家庭财产综合包,并附加盗抢保险的,其盗抢保险金额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保户,可投保本附加险。
一、保险金额以投保家庭财产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的10%为限,最高保险金额为10000元,其中现金(含有价证券)20__元、首饰8000元。
二、保险责任存放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室内的现金、有价证券、首饰,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毁损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在室外遭受抢劫、盗窃;
(二)保管不慎所致;
(三)不负责现金(有价证券)的利息损失。
7、家庭财产综合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其所居住的住所,使用、安装或存放其所有或租借的财产时,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在法律上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以及因上述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引起合理、必要的诉讼、抗辩费用和其他事先经本公司同意支付的费用,除第二款列明外,本公司在本险别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对下列各项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故意、欺诈、酗酒、殴斗以及在精神错乱、病理性痴呆情况下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涉及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赔偿责任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三)使用或驾驶各种动力与非动力交通、运输工具所造成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四)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由污物、水、气、噪音、磁波和电子波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事故的赔偿责任和费用;
(五)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雇员民事侵权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费用;
(六)饲养的动物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七)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八)惩罚性赔偿及罚款;
(九)各种间接损失及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私自承诺的费用。
三、赔偿处理(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供法律确认的文件副本及申请赔偿报告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如一次责任事故赔偿金额达到最高赔偿限额,则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如需恢复原赔偿限额时,应补交保险费,并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如一次责任事故未达至最高赔偿限额,其有效赔偿限额应是最高赔偿限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三)因民事责任原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家庭成员在赔偿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前,须征得本公司书面许可,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所订立一切协议或支付的费用,本公司一律不承担责任。
(四)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绝对免赔额为贰佰元。
本附加险条款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为准。
篇10:处房产继承协议
房屋赠与协议样式如下:
房屋赠与协议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乙方的父亲,甲、乙双方为赠与房屋一事,甲方与乙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的楼房一套(号楼、单元、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私有房产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
二、甲方有生之年仍然在此房居住,乙方及妻子儿女不得干涉、妨碍;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各无反悔,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方(赠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以上就是对一处房产继承协议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篇11:套家庭房屋继承协议书
遗 嘱
立遗嘱人: (姓名),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
我今年 岁,在立遗嘱时身体健康、头脑清醒,能自由表达意志。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立遗嘱人于 年 月 日取得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 区 号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 平米,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号码为:
,由儿子 (身份证号码: )一人继承此房产。
遗嘱执行人: (身份证号码: )。
以上所立遗嘱是在我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的情况下做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本遗嘱一式叁份,分别由 、 、 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 (按手印)
见证人一: (按手印)
见证人二: (按手印)
(见证人必须是无利害关系人,人数至少两人。)
年 月 日
篇12:家庭财产继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男,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出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兄弟两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三位长辈(包含母亲)的见证下进行分家,约定母亲名下的房产归甲方所有,现房屋即将拆迁,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位于 的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再主张对该房屋的权利。
2、如上述房屋因征收、征用等获得补偿的,所有补偿应归甲方所有:_若为现金补偿,补偿现金全额由甲方分配;若为房屋补偿,补偿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将补偿房屋登记或变更登记在甲方名下。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均予以确认并表示无异议。本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6、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指印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13:农村房产继承协议
立遗嘱人______,男,_____岁,____市人,现住____路____号。
一、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1、坐落在____省____市____街____号的房产__栋__间遗留给我的妻子______
2、储蓄在____省____市____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__元遗留给我的女儿______
3、其余财产:____(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______。
二、本遗嘱委托______(现住____省____市____街____号)执行。
三、本遗嘱制作一式_____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______收执,一份由______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___年__月__日
篇14:处房产继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自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兄弟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妹妹
三方本着真实自愿的情况下,现将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的的归属权问题做以为安排
一、乙方愿意将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的房屋放弃法定的继承权。将原有的继承部份转与甲方所有
二、丙方愿意将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的房屋放弃法定的继承权。将原有的继承部份转与甲方所有
三、以上均为乙方、丙方的真实意愿。关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的房屋归属权和继承权问题。乙、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和其他形式的异议。
四、甲方愿意继承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房屋。
五、此协议长期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5:处房产继承协议
(一)________(姓名),男(父亲),_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二)_______ (姓名),女(母亲),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别无其他子女。
因子女均已婚配,现将家庭财产、房产和父母赡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分配: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两处房产:
1、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 。
2、位于______________ 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 。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2)、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所有。
(3)、其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二)父母赡养义务
1、父母单独居住期间,子女双方每个月需各提供独居住期间生活费。
2、子女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 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子女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父母单独居住的由当期子女负责,父母同子女共同居住的由同住子女负责
3、子女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子女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父母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子女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父母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子女共同承担。
4、子女应保证父母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其所需交通费用由子女共同分担。如驸马爷不能自行出行,子女应安排时间负责父母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子女承担。父母需要添置轮椅的,子女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子女应经常陪同父母到户外活动。 元作为父母单
5、父母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子女承担。父母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子女共同承担。
(三)、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人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6:处房产继承协议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立遗嘱人系夫妻关系,共有____女儿,大女儿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现住____,身份证号:____。
二女儿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现住____,身份证号:____。
鉴于立遗嘱人年事已高。
鉴于立遗嘱此时身体健康,头脑清醒,能自由表达意志。
鉴于立遗嘱希望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将来的全部(部分)遗产。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两处房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位于________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
2、立遗嘱人自愿将上述房屋赠与____________,房屋过户也只能过户到____个人名下,________拥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权, 后不能将此房屋卖掉。遇国家统一拆迁,如有还房条件,必须要还房。如果没有还房条件,赔偿金必须用于购房,且必须是____个人名下。
3、 须对____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____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三、其他:
1、本遗嘱一式____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农村房产继承协议
兹证明我村村民______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现该村民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因__________病抢救无效死亡。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8:套家庭房屋继承协议书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我,___________,父母均死亡,有5个子女,三个女儿,二个儿子。长子蔡___________,次子蔡___________,长女蔡___________、次女蔡___________,幼女蔡。
我在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号有住房,该房屋混合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是与妻子___________共有。
我有5个子女,为了防止以后家庭出现纠纷,立遗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在我去世后,将上述房屋属于我个人所有的部分即该房屋的一半产权给次子___________一人继承。
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此遗嘱一式二份,本人留一份。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立遗嘱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19:农村房产继承协议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三方本着真实自愿的情况下,现将位于______市____镇_____村______号的的归属权问题做以为安排:
一、乙方愿意将______市_____镇_____村______号的房屋放弃法定的继承权。将原有的继承部份转与甲方所有。
二、丙方愿意将______市_____镇_____村______号的房屋放弃法定的继承权。将原有的继承部份转与甲方所有。
三、以上均为乙方、丙方的真实意愿。关于______市_____镇_____村______号的房屋归属权和继承权问题。乙、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起任何形式的诉讼和其他形式的异议。
四、甲方愿意继承______市_____镇_____村______号房屋。
五、此协议长期有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见证人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20:处房产继承协议
现被继承人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和现金叁拾贰万元整的遗产未分割。我们是被继承人的四个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1、现金叁拾贰万元整由子女四人平分,现在已经分割,每人分得捌万元整。
2、房产一处归四人共同继承,共同共有。因该房产要拆迁,现我们约定:_________________该房产在获得拆迁获得补偿款并分割前或者四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处于四人共同继承,共同共有状态;未经四人共同协商一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处分,及其他侵害其他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行为。
3、在房屋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四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约定该房屋由继承人_____________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负责该房屋的一般维修、保护和管理,所付费用由该继承人暂时垫付,实际分割遗产时由四人平均分担。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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