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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优秀6篇 规章制度内容(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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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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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简称甲方)

工种: 姓名(简称乙方)

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劳动保护,提高职工自身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制止违章作业,降低负伤频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达标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签定以下合同:

1、参加工程施工的职工要牢固树立劳动保护的法制观念,维护集体利益,要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

2、严格遵守“三严、十不准”的规章制度,无帽不进场、无带不登高,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职工自身安全防护配备不齐,不准进场操作。

3、不懂电气和机械的职工,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如违章造成严重后果,除按法律程序追究责任外,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个人负责。

4、操作过程中,玩笑打闹、斗殴或下班后在工地外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个人自负,集体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5、爱护公物,保护集体财产,并为抓好安全生产献策,立功者受奖,违章者受惩,奖惩兑现,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努力提高集体经济效益,人人争当安全生产标兵。

(本合同一式叁份,职工、项目部各执一份,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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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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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每日清扫,保持库房及货柜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用的原则。

4、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均在10cm以上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7、冷冻(藏)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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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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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消除解决。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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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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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教育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QQ群、飞信群等实时监控;教学单位要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学生管理人员应参与学生交流群加强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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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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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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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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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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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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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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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安全生产职责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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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X年你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你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五)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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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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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项目内外广场,车场管理,秩序管理;

2、负责监督本项目各公共设施及安全管理实施执行;

3、指定消防模似演习方案,年度消防培训计划,突发事件演习计划;

4、做好与辖区消防、派出所、街道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

5、协助物业经理具体执行落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中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同等岗位经验,形象良好,退伍军人优先;

2、熟悉物业公司安防管理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识别与风险管理的能力,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安全主任证的相关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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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生产会议致辞内容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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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时值年初岁首,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刚刚结束,县委、政府就决定召开这次大会,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_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_年工作任务,兑现20_年度责任制,签订20_年度责任书,进一步动员和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_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估价

20_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__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控制目标管理,深化专项整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与手段,大部分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全市二等奖的好成绩。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总体稳定。20_年,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5起,死亡12人,占市政府下达全年控制指标18人的66%,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与20_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4.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50万元,上升74%。从事故级别来划分,发生较大事故2起(即:4.23龙祥铅锌较大事故和9.09牛街腾达煤矿较大事故),死亡8人;发生一般事故3起,死亡4人;从行业来划分,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5人,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6人。

(二)以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一是筹资近500万元对昭彝路、小牛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实施安保工程、防护工程,道路交通状况明显好转,全年仅发生1起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1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二是巩固了矿权整顿整合成果,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煤矿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全年仅发生1起煤矿事故。三是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井生产规模明显提高,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四是加大安全投入,矿井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强化了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全行业的安全监管,有力地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全年除发生1起建筑施工事故外,消防、烟花爆竹等其它行业未发生事故。

(三)非法小煤窑打击力度切实加大。20_年,全县共组织打击非法小煤窑专项行动12余次,炸封关闭非法小煤窑220余口次,行政处罚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4万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17台,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非法小煤窑反弹和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得到充实、安全投入明显增强。一是成立了__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配备了相应的装备,充实了监管人员。二是对每个矿点派驻了驻矿安监员,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了事故的发生和消除了事故隐患。三是筹措120万元资金安装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科技投入明显增强。

(五)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成绩显著。20_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隐患治理年”的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了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消防、尾矿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共排查企业841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324条,落实整改资金3991万元,整改完成各类隐患3158条,整改率达95%。

(六)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加强。20_年,全县共制作广告牌、宣传牌坊、宣传标语5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12期,培训各种特种作业人员5000余人次。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制度,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全县未发生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事故查处引发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以上这些成绩,是我县在遭受冰凌灾害、地震、经融危机影响,安全生产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但在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从去年发生的两起较大事故中,充分暴露出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存在的问题并不少:一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煤矿开采科技水平不高,技术落后,导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易发事故的局势没得到根本改变。二是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在监管过程中,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三是没统筹协调发挥好现有资源的作用,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作用,导致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能很好落实。四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性、不确定性、危害性、负面影响性认识不到位,没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现象十分突出。五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心慈手软,讲人情、态度不坚决,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力。六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人监管不严,不敢干、不会干,工作检查流于形式,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隐患排查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七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高危行业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大多起点低,绝大部分煤矿是由小煤窑改造而来,建矿时间不长,安全起点很低,安全设施不配套,技术装备不足。八是安全监管点多面广。我县是一个高危行业集中的地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门类齐全,点多面广,安全监管任务相当繁重。九是从事矿山等高危行业的人员,很多安全意识淡薄,而且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培训。

以上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搞好安全生产,既是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没有全面履行职责”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安全生产的警钟始终长鸣,安全生产的“神经”始终绷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更加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创新理念,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20_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改善基础、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健全体系,提高素质、从严监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总体思路,以“一提高、两下降”(即: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降低事故等级)为工作目标,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基础管理,突出整治重点,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非法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目标任务是:以死亡控制指标为核心,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4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1.4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6以内,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

要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必须突出五项工作重点,采取八项工作措施,坚持六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一)突出五项工作重点。今年要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重点,集中力量,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扎实开展好五项工作重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要紧紧围绕“减少事故、保证畅通”这一中心任务,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要以九座以上客运车辆为重点,整顿规范城乡交通运输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车进站、站管车制度,强化长途客车、短途微型车、客货两用车和农用车辆管理,严防群死群伤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要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查侵占路产路权和乱停乱放行为,重处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三要加大投入,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安保工作。四要加强驾校管理,严把驾照发证关,严格运营车辆尤其是客运车辆从业资格管理,严堵马路“新杀手”。

第二,煤矿安全。一是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完成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二是利用近段时期煤炭价格下滑、煤矿减产或停产的大好时期,加强煤矿技改,全面提升煤矿单井生产能力。三是督促煤矿加大投入,完善“一通三防”系统,完成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和抽放系统的安装工作。四是落实具体措施,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严防已关闭煤矿明关暗采。五是认真吸取煤矿顶板、瓦斯爆炸事故易发教训,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和瓦斯治理的各项攻坚措施。五是认真做好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第三,非法小煤窑。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零报制和周报制,加大督促检查和矿山巡查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防非法小煤窑新开和复开,坚决杜绝非法小煤窑安全事故,特别是死人事故。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从严惩处非法采矿行为。

第四,非煤矿山。要以矿冶加工基地为重点,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大投入,加快矿井标准化建设,搞好地灾和地表治理,切实消除和减少安全隐患,巩固矿权整顿整合成果。

第五,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强化八项措施。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以下八项措施,全力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一,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两个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去抓,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重奖重惩。

第二,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的成效如何,最终要体现在企业身上。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强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个岗位和责任个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管重罚。一是要落实好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规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要动员和组织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突出重点,抓大促小,以点带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三是要运用好各种安全生产强制措施。坚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发挥好“黄牌警示”等措施的积极作用,通过这些办法,逐步转变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能赚钱”的错误认识倾向。

第三,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强制培训年内不得少于2次,尤其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好高危作业人员挂牌上岗资格制度。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必须达到100%。

第四,强化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春节期间,原则上所有煤矿一律停产。

第五,强化联合执法,着力打击非法小煤窑。县安委办、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其安全监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打击非法小煤窑,确保非法小煤窑处于“零”状态。

第六,强化安全投入,着力解决安全基础差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煤矿整合资金,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差的问题。

第七,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监管队伍。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第八,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着力解决工作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县两办及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三阻四、敷衍应付的,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该问责的,必须严格问责,确保工作到位、执法严明。

(三)坚持六项制度

第一,“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要切实抓好自己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查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查处行政部门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关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第三,“黄牌”警告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县委、政府将采取“黄牌”警告措施,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一票否决”制度。今年,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时,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五,督促整改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实行挂牌消号制度,县安委办要加强督促整改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落实人员,限期整改消号。

第六,政绩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

三、加强领导,努力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扎实工作,确保20_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强化奖惩抓落实。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其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加强责任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抓落实、见实效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工作局面被动的单位,要坚决实行问责,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县两办及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对工作推三阻四、敷衍应付的,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县安监局要承担搞好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公安、交通、煤炭、国土、水利、林业、农业、建设、教育、经贸、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起行政监管责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把各项工作抓死抓实。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

(四)认真搞好安全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反面典型。学校要适时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认识和防灾自救能力。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全力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开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马上,春节就要到了,我向大家提前拜个早年,祝各位新春愉快、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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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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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鉴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_____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2.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_____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2.2 义务

(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_____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_____、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4.2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_____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5.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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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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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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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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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和掌握本学校的楼层和消防设施平面图布置,加强和贯彻国家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的消防法规,加强维护保养校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临警状态下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本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广大校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1)确保疏散楼梯和道口有明显标志,道口畅通,不堆放杂物和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清除。

(2)经常维护疏散道口及楼道的应急照明,确保应急情况楼道和道口的照明。

(3)经常宣传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师生防火意识。

(4)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5)严禁在楼内烧废物或乱丢烟头、点蜡烛等。

(6)保持消防电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临警状态时做好人员疏散组织工作。

(8)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等电热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

15、值班人员在得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同报警人员保持联系,落实火情真实情况,如确有火情,立即用电话向119消防部门报火情并即刻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6、对出现火灾的楼层要维持好秩序,保护现场并向物业管理领导及校方报告火情。

17、对校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审查和控制外来装修人员的资质和素质,如需报消防部门审批的必须等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18、对外来装修人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报管理部批准,否则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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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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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 甲 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 乙 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临港奉贤产业园区产业配套项目二标段钢结构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上海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钢结构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 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期限整改。必要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理。

6.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或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以按其责任违约给予责任单位经济的处罚,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罚幅度按乙方的工程造价1.0%来确定,最低为1000元,最高至30000元人民币(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与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陆建华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10.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11.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3.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期间造成甲方建筑物损坏的,应按实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19.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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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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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水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运转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订本规定: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钢水罐装高温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400mm),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耳轴。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钢、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8)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并对罐耳轴及吊车板钩抹油;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9)设备科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罐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联系钢研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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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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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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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防汛安全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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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奖惩长效工作机制,惩戒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执行主体是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委、各站所和企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奖励每年一次。

一、奖励

1、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具有先进性、可靠性,为企业安全生产带来显著成效的;

2、积极主动排除险情,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恶化、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现场隐患整改力度大并取得积极成效的;

5、敢于制止违反安全法规,杜绝重大伤害或火灾事故的。 以上奖励项目由安全部门调查核实后专题报告总经理,予以通报表扬与奖励。

6、发现并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二、处罚

1、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处罚1000元;

2、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包括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元;

3、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处罚5000元;

4、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工伤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按其情节轻重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5、对违反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外来承包工程单位及个人,按违反相关规定处罚。

三、奖惩款项的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办理罚款手续,罚款由财务部门设立安全奖励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本制度中规定的奖励经费,其来源为单位设立的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由罚款专项资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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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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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工作的管理办法及标准;

2、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监察作业手册资料,监督、指导施工队伍及所属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

3、监督、落实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检查相关责任落实和制度的执行;

4、负责所有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体系运行监测,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5、参加安全例会,组织月、季度安全大检查,指导、督查各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工作;

6、参加编写各种安全活动的汇报材料;组织对整改问题的复查和反馈;

7、参加重要施工工序、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的交底,监督完善所辖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8、负责组织对进入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并负责其安全工作考核及评估;

9、组织并参加人身事故、轻伤事故、机械交通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工作;

10、完成主管上级或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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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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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部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部门安全生产会议与部门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办公室主任、技术人员和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生产的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人员参加会议。

6、 安全生产会议内容为:

1)、学习贯彻公司有关安全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本周安全生产运行的通报;

3)、本周安全生产运行中出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等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解决方案及具体的落实措施,并限定按全隐患的整改时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完成后的复查等;

4)、各部门组织人员安全学习的情况以及下周安全生产运行的安排部署;

7、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与每周生产例会同时召开,对于临时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可临时召开紧急安全会议,若与其他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可提前或延后,具体时间以安全生产负责人通知为准。

二、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项目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

3.3综合管理部负责主持召开轻伤、一般事故相关会议,并记录。

3.4各项目负责人负责主持召开相关安全生产会议,召集人记录。

3.5各部门安全员和班组长负责主持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并记录。

4.内容

4.1会议内容

4.1.1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4.1.2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4.1.3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4.2会议形式

4.2.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综合管理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2各项目安全会议由各项目第一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部门安全员或班组长(工段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2.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4.3会议要求

4.3.1任何被召集参加会议的人不得无故缺席,确实有事者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方可不参加会议。

4.3.2会议召集者应在会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列出会议重要事项,重要的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相关部门/人员下发。

4.3.3会议召集者应准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地点、时间、内容等。

4.3.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去落实,并及时完成。

二、安全会议程序

(一).公司级安全会议

1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委员会)

1.1这是公司级别最高会议,每季度固定召开一次,必须在每个季度最后十天完成。由安全科主任负责召集,安全科主任主持,安全处做会议记录。安全科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规定考核。

1.2会议内容一般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研究制订企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听取各单位的安全汇报,督促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人身、设备、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预防措施;安全科的常设机构是安全科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科的决议,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事宜。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2.1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2.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3.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3.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主管生产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3.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3.3会议记录由安全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安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必须在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产例会由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领导组织全员参加。会议内容一般包括:

1、负责人通报阶段性的安全检查情况,包括内部检查和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检查的情况,学习有关文件或法规;

2、各管理人员根据作业任务情况汇报各自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3、各管理人员结合作业计划,汇报各自上一阶段的安全作业情况和下一步的打算,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4、各负责人结合分管业务进行讲评;

5、项目经理结合作业任务,讲评各人员安全作业工作,布置下阶段安全作业工作任务;

6、与会人员共同研究重大项目、关键项目和安全重点部位的对策和安全控制措施;

7、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安全分析形势,指出存在问题,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要求;

8、其他需要研究和确定的事项。

(三).部门级安全会议

1部门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全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四).班组安全会议

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部门自定。

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

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领导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五).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领导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六).调度安全会议

专职调度人员每半月组织一次调度安全会议,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纪要、相关政策文件、最新要求等,参加人员包括全体人员。调度人员要充分重视对上级来文的登记、传达、归档等工作。确保项目部能第一时间掌握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的各种指使。

(七).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八).相关要求 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三.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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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生产会议致辞内容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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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再讲四点:

一、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去年12月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发生多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把别人的事故当作我们自己的事故,充分利用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我市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沉痛教训。

二、对“百日整治”行动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多的情况,细化“百日整治”方案,以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加大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煤矿、城市燃气、商业促销活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由主要领导带队,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全面检查督办,做到地域全覆盖、行业全覆盖、企业全覆盖、重点目标、重要部位全覆盖。百日整治期间,市、县安委会要采取暗查暗访、督查抽查的方式跟踪督办。市安委办成立5个综合督查组每半月对各县市区、市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市政府领导分别带队对所包抓的县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也将在1月下旬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党政领导带队督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和专家指导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在春节、“两会”期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一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逐一摸排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医院、影剧院、网吧、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安全隐患和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备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三要加大交通运输监管力度。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行为。针对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提早完善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措施,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集中车流和密集人流等区域、时段,提前制定疏导措施,减少客流高峰压力,确保安全有序。

四要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大力推动“双七条”贯彻落实,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要求,务求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五要加强城市燃气、供电、供热设备设施及管线安全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特别是在封闭或半封闭等有限空间进行检修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安全规范,严防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

六要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监管,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运输行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购买放心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大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化学品罐区、重大危险源单位和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检查频次。

七要加强对运输液氯、液氨等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八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针对建筑施工工程收尾工作及民工私自生火取暖的问题,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民工宿舍的冬季取暖和用火安全,严防因生火取暖导致的煤气中毒事故。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施工工地和工程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解决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严防坍塌垮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

九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合格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格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暗访暗查、突击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非法生产、非法销售行为,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非煤矿山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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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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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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