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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童年读后感优秀范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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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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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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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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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是一部先秦古籍,它主要记述了古代的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方面的内容,也包括了一些古代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还记载了许多具有神话传说性质的奇怪事件,称得上是我国古代一部奇特的百科全书。

该书所记事物的地理位置是以中国的中原为中心,向四面展开铺叙。其中描述《山经》五卷是从南方开始,依照南、西、北、东、中的顺序,最后到达九州中部;海经八卷分海外四经和海内四经,也是依照南、西、北、东、中的顺序来描述;大荒经四卷则是依照东、西、南、北的顺序进行描述;最后一卷是海内经。

《山海经》成书以来,因为书中的许多内容是所谓的“荒诞不经”,所以,历经几千年,该书既不为正史所载,也不为诸子所传,因而也很少被后人改动,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书的风貌和许多珍贵的远古资料信息。

我在20__年写《白庙子山岩画断想》时通读了几遍《山海经》原文及,有所感触,下面把有关的感想写出来,粗浅理解,旨在学习,重在参与,不当之处敬请专家和同仁指正。

一、对《山海经》的争议旷日持久

对《山海经》的作者、成书时间和内容等至今在学术界仍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山海经》远远没有被人们所认知。《山海经》的书名最早见之于《史记》,司马迁在《史记》中说:“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直到约百年后的汉成帝时, 刘向、刘歆父子奉命校勘整理经传诸子诗赋,才将此书公之于众。 《山海经》涉猎面广,内容十分奇杂,从古至今对《山海经》该归于那类书籍都多有分歧。《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数术略的形法类中,《隋书·经籍志》以下则多将它归入地理书,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其是“小说之最古者尔”,鲁迅则将它视为“盖古之巫书”。因此,《山海经》问世之后,围绕其内容、成书时间的争论,对它的作者是谁也一直是众说纷纭未成定论。

按照刘向、刘歆父子和东汉王充的“正统”说法,《山海经》的作者是大禹和伯益,但是人们在《山海经》中却找到了发生在大禹和伯益以后的史实,因此“禹、益作说”受到了质疑。此后,隋朝的颜之推虽坚持旧说,但面对书中的漏洞,他用“后人羼入,非本文也”来作解释。以后,《山海经》的作者便成了众多学者考证的对象,各种假说纷纷出笼。当代学者袁珂认为,《山海经》实际上是无名氏的作品,而且不是一时期一人所作。耐人寻味的是,一些国外学者将《山海经》作者的视角伸向国外,作出了“《山海经》并不是中国人所作”的——令人十分吃惊的结论。等等,不一而足。

何幼琦先生认为:“《山海经》由《山经》和《海经》两部分组成,内容大不相同,文字的笔调也相去很远,表明它们是相互独立而平行的两种书籍。”。“认为《海经》来自《禹本纪》,当刘向父子领校中秘的图书时,把《山经》和《禹本纪》合编在一起,改题新名为《山海经》,这就是此书首见于《艺文志》,也是《艺文志》不再著录《山经》和《禹本纪》的原因。”

总之,无论是从《山海经》包罗万象的内容上看,还是从《山海经》各篇成书时间的早晚上看,《山海经》不是出自一人一时之手,应该是由集体创造积累编辑而成。虽然《山海经》是由多人编辑,但是,其主要的编辑人还应该是夏禹和伯益,这一观点具有一定的历史根源。可以说《山海经》是在经过夏禹和伯益的初编后,加之后人的续编,最后成就了《山海经》这部巨著。

二、对《山海经》描述地域范围的思考。

有学者认为,《山海经》所述及的地理位置,《南山经》约东起浙江舟山群岛,西抵湖南西部,南抵广东南海,包括今浙、赣、闽、粤、湘5省;有学者认为,《西山经》约东起山、陕间的黄河,南起陕、甘秦岭山脉,北抵宁夏盐池西北,西北达新疆阿尔金山;有学者认为,《北山经》约西起今内蒙、宁夏腾格里沙漠贺兰山,东抵河北太行山东麓,北至内蒙阴山以北;《东山经》约包括今山东及苏皖北境,《中山经》约从中原西达四川盆地西北边缘;也有的学者认为《山海经》所述及的地理位置是在中国的某几个省的范围之内的,等等,众说纷纭。

但是,从实际来看,历史学家凌纯声的看法可能较符合实际,即:《山海经》乃是以中国的中原为中心,南至南海诸岛,西抵西南亚洲,北到西伯利亚、东及西太平洋的一本《古亚洲地志》,它记述了古亚洲大部分的地理、博物、民族、宗教等诸多宝贵的资料。试想把《山海经》记叙的地理范围局限于中国的某几个省的范围之内,都有可能失之偏颇。

三、对《山海经》中使用较多的两个名词的理解

(一)四海。古代一般指东海、西海、南海和北海。也泛指海内之地,也泛指全国各地。《尔雅·释地》 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海内即中国,四海之外便是四荒,四极。贾谊《过秦论》“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赤壁之战》:“遂破荆州,威震四海。”《阿房宫赋》:“六王毕,四海—。”

(二)大荒。指四海之外的极远地区②。荒,一般是指荒凉的地方,也指地理远,边远的地方,荒远的地方,边远的地区。《文选·左思》:“出乎大荒之中,行乎东极之外。刘逵注:“大荒,谓海外也。”荒废不治。《荀子·强国》:“故善日者王,善时者霸,补漏者危,大荒者亡。”杨倞注:“大荒,谓都荒废不治也。”

正确地理解《山海经》中大量使用的这两个名词概念及所指的范畴,可能避免对《山海经》所述及的地理位置产生过于狭小的设想。

四、《山海经》的成书及所记述事物发生时间的推算

由于《山海经》述及事物的年代相当久远,《山海经》的著书过程和时间还不被现在的人所详知。从现象上分析,记叙事物的最早时间应该在夏朝以前。夏朝始于公元前21世纪,距今已经4000多年,但是,从《山海经》所记述的许多传说内容来看,有些传说故事发生的时间可能远比距今4000年要早,有些事件和故事可能是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以来发生的事情或者是传说的故事。

《山海经》中记载的许多事迹,由于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文字,人们对事情的记亿只能靠语言和大脑,一代一代的口传心授,处于口传历史的时期。自从黄帝史官仓颉造字以后才有了文字记载的历史。《山海经》记录的内容应该包括文字发明以前的一些史实和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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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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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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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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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看完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它又使我感受到了动物感情的复杂。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有关白虎岙野犬群的故事。这年,野犬群里有红桃心和白桃花两个姐妹,姐姐红桃心是野犬群的首领。在交配季节,红桃心看上了一只叫赛豹尾的大公狗,并且让他进了族群。红桃心刚开始很喜欢它,所以破例的使用权利将赛豹尾留在了野犬群里(因为白虎岙野犬群向来都是公狗一旦和当家的狗婚配成功后,就要被赶出野犬群)。后来,红桃心发现,赛豹尾竟然喜欢它的妹妹,后来竟然导致妹妹暗结珠胎!(因为只有当家的野犬才有权婚配和生育后代)红桃心很气愤,于是决定将白桃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可妹妹死活不肯,红桃心只好让它在自己的大本营里生育。现在生存的压力变大了,姐妹之间就闹起了许多不小的矛盾,还差点分离成两个族群呢!可到了最后,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而被猎人杀死了,为了救红桃心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唉,真是一段割不断的姐妹情啊!

我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白桃花还是有些不满,但我还是同意了书上的红桃心的看法。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为一只公狗而反目成仇,毕竟它们还是姐妹嘛,不能总是想着怎么坑害别人,怎么让对方的小狗仔死掉,给自己的狗仔多一些生存几率,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才像一对姐妹嘛。可最后白桃花救红桃心和前面红桃心帮助白桃花逃出猎犬的魔爪说明了红桃心还是认这个妹妹,白桃花也认这个姐姐。从最后一章的名字来看,就不难猜出这一点,最后一章的名字是“姐妹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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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读书笔记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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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属于自我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我,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然后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我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我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我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貌,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靠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潜力。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持续着自我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我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忙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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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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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的小城呼兰河。当我盖上这本书时,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小城中的人们的无知和封建迷信更引发了我对那个时代人们的思考。

《呼兰河传》这本书描绘了二十世纪小城呼兰河的种.种人事事:不断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呼兰河年中盛事:跳大神、放河灯、唱秧歌、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小团圆媳妇的惨死;性情古怪的有二伯以及冯歪嘴子一家的艰辛生活。

其中那不断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和小团圆媳妇令我印象最深。书中,那个大泥坑不断给人们带来灾难,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人也有,可是他们却没有想到一个最直接的方法——把坑填平。而那个可怜的小团圆媳妇生了病,人们又是给她跳大神,又是给她算命的,跳大神的时候甚至让她用滚烫的热水洗澡,她洗一次昏一次,昏了三次。最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活活弄死了。其实通过这两件事反映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无知与封建迷信。大泥坑不断地带来麻烦,却没人想去把它填平;小团圆媳妇生了病,人们想了各种办法,却没人去请医生给她看病。那个时代人们的无知和迷信既让人哭笑不得,又引发了我对她们的思考。

现在,随着时代在不断进步,人们慢慢地去掉了那些无知与封建迷信。但是那个黑色的社会却永久地留在了我的心中,因为它引发了我的思考,使我沉浸在了那个黑色的社会中。《呼兰河传》这本书形象生动,具有讽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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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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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来了》能成为中国台湾本土最为受欢迎的谈话节目之一,与主持人的言谈有着极大的关系。徐熙悌的大胆作风和稍显粗犷的主持风格成为节目的一大卖点,蔡康永的急才和睿智也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由于这个节目,《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刚发售的时候,我是怀着无比好奇的心情去读它的,我想知道,这个言谈幽默举止文雅的贵族之子要怎样演绎和表达自己的谈话技巧。

这本书算不得装裱精美,封面上还印着个大大的蔡先生的近照,感觉有点太自恋了。但是一打开还是让我小小地震惊了一下,我看到的不是蔡先生的照片,也不是他的简介,更不是序,而是两幅可爱的四格漫画,展现了两个场景下说错话的后果,以及对这本书的一个自嘲。我大概翻了一下,它里面一共有四十篇的短文,每篇短文前面都有一幅这样的四格漫画,目的是先让读者对该篇短文的内容有个大概的思路。我对这种做法表示新奇和满意。

这四十篇小短文则用比较浅显的语言写就。“约会就是约会,就是要含情脉脉,吃喝点菜都是‘调情’的好机会。”“跟一个寡言的人共处一个小时,是会很沉闷,但跟一个喋喋不休的人共处十分钟,应该你就会想掐死对方了。”里面没有一句学术性强的句子,也没有什么难懂的字眼,相反全是一些浅显的道理,让人一看就明白,而且基本上每个人都能接受。用常识去解释技巧,总比用学术性思维去剖析场景要来得好很多,至少你的观点能够为大部分人所接受,而且让人看着很舒服。

看完一本书,竟不自觉地微笑,因为它让人感觉妙趣横生之余,讲的又都是很浅显的东西,却有着十分深刻的意义,如果我们真的按照书上所说的那样去说话和交际,不仅我们自己心里会有满足的感觉,而且我们身边的人也会更加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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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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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读南怀瑾先生写的《论语别裁》,虽然还没有读完,但是,感慨颇多。几乎每翻开一页,没读完一章,都能让我心情愉悦,思如泉涌,让我不得不写点东西出来。正如论语里所说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然而,正是在《论语别裁》的“学而第一”部分里面提到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让我开始感叹于南怀瑾先生的睿智,感叹于他对《论语》一书深刻的洞察力和精辟独到的分析。

看到这句话,就回想起上中学时,在课堂上跟着老师一丝不苟认真地读孔圣人经典的情景。对于老师的讲解,学生都深信不已,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考试时解释“子曰”,大家也是千篇一律的标准答案。当时的学生,现在看起来,似乎是只求只字片解,其实只是因为文学修养还不够,自然没有能力去分析甚至批判了。正如南怀瑾说的,文学革命,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命”,如何去“革”?

读了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开篇的“学而第一”部分,才发现这三句耳熟能详,曾经以为意义再明显不过的“子曰”,在南怀瑾先生看来,居然还有另外一层完全不同的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做学问,要有思想,不断地见习和体验,并反省,就是学问。能够从不断的体验反省中经常得到“会心一笑”,那就是“不亦说乎”了。做学问是件清苦的事,可能一辈子都没有人了解,没有人欣赏。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学问,自然有知己。因此他接着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寂寞凄凉的时候,有一个知己来了,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而这个“有朋自远方来”的“远”字,并不一定是指空间距离上的远,也有可能是时间。孔子的学问,是五百年后的汉武帝时期才兴起的,董仲舒弘扬孔学,司马迁撰《史记》,非常赞美孔子,这个时间间隔得有多远!这五百年间,孔子是非常“寂寞”的!第三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就是说做学问的人,乃至一辈子没有人了解,也“不愠”,不怨天尤人。

孔夫子还说过,“无友不如己者”。在中学时学到这句话就很诧异,如果每个人都只交比自己强的朋友,那世间没有人能有朋友了!孔老先生岂不很势利?其实,夫子的意思是,对朋友要“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看待朋友,有看到他们的长处,看到他们做的比自己好的地方。亦如民国时期佛教大德印光法师所言,“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这是多么高的境界啊,孔子的智慧,有多少竟被我们轻率地误解了——甚至加以嘲讽和打压。

《论语》,经历了汉朝董仲舒的篡改和宋朝朱熹的注解统一思想……到当今的大师、教授、专家……拿它说事,其真实面目已经不为大多数人所知。明朝以后,朱家皇帝下令以四书考选功名,而且必须采用朱熹的注解。因此六七百年来,所有四书五经,孔孟思想,大概都被限制在“朱熹的孔子思想”中。换句话说,明代以后的人为了考功名,都在他的思想中打圈子。因此,这也成了孔子思想为再后来的人们说诟病的一个重要起因。

从《学而》中,我们还能感受到孔子立身处世的态度,“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入则孝”,我们都能明白,这个学生在家里是个孝子;“出则弟”就是在外面,对朋友,对社会,对一般人就能够友爱,扩而充之爱国家,爱天下……记得有人说过:要看一个人是否能与你交朋友,就先看他在家里是否是一个孝子。这就是“入则孝”,若在家里,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做到“入则孝”,何况在外,怎能做到“出则弟”?与别人交朋友呢?在学校同样如此,同事之间也要做到“出则弟”,学校是一个大家庭,老师之间要讲友爱,讲团结,才能把人作好,才能把事作好,才能爱自己的学生,才能教书育人。

“谨而信”也提到做人做事要非常地谨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要言中有信,也要谨慎处世而信,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一切都要言而有信,答应了别人的事要做到,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首先自己要为人师表。同时又“泛爱众”,一个人有了伟大的胸襟,能够爱人,在学校里,彼此之间的友爱,对学生的爱,扩而充之,就能爱天下人就如爱自己一样。假如一 个人对这些都做到了,就能“而亲仁”,就能再亲近那些有学问,有道德的人,就能与他人和睦相处,也就能做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了。也就是说,学会了做人,做好了人,还有更多更好的心情,更多更好的精力再去“学文”,热爱文学的就做文学家,热爱科学 的就做科学家,热爱艺术的就做艺术家等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志向所在,兴趣爱好,去以量力而行。

近年来,“国学热”渐渐兴起,曾经抛下的经典,今朝又被重拾起。人们开始重新解读祖先的遗产,圣哲的智慧,国学大家们逐渐走入了我们的视线。我尊重每一位内心纯良的学者大师,没有他们对历史的悉心研究,哪里来的社会进步?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亦步亦趋追随高人的脚步。今天是这个声音,我们顶礼膜拜,明天有人出来反对,我们又趋之若鹜,唯其马首是瞻。从众心理,是社会心理的普遍现象之一。所谓从众,是个体在群体的压力下,放弃自己的意见或违背自己的意见,使自己的言语、行为保持与群体一致的现象。从众、迷信权威是给自己内心的禁锢。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众所周知,《论语》是孔子及弟子的言行记录。作为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大思想家的孔子生活在距离我们约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真实的孔子不复存在,唯有思想流传百世。而对他思想的理解,我们也只能揣测和研究。孰是孰非全靠自己内心的判断。

《论语别裁》是南怀谨先生对《论语》的解释。整本书都在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包括为政还是做学问都是以做人为基础的。我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反思的人,对于《论与别裁》可能理解的不深,只能记下自己一些零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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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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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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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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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订购了《李嘉诚全传》,并且坚持每天看30页。终于在前几天看完了,全书见证了一个从一穷二白的人逐渐成长为商业天才,世界首富的传奇。领略一代儒商叱咤香江,纵横海外的气魄,同时我们也可以体验到以为慈善家的慷慨解囊。感受到一个伟大男人对爱情至真至善的执着。这一切都源于一个智慧的人生。

李嘉诚于1928年7月28日出生于广东省潮安县,那是一座三山环抱,一水相拥,灵秀山川,悠久历史的城市。李氏家族人才辈出,家学渊博,从小经受儒家教育。在李嘉诚心中有一片海,父亲李经云每次都带他去看海并且教授生活道理给他听。从此他便决定要做一名船长。在李氏家族谱中,找不到祖上有经商的基因。可是他却成为一代商娇。

“七七事变”之后,迫于战乱家道落魄,思前想后李经云决定投靠自己的妻弟香港殷商庄静安。毕竟是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并不好同时因为战乱工作没有着落,不久之后李嘉诚父亲便去世,从此李嘉诚便要承担整个家庭的重担。开始的时候四处找工作都是碰壁,可是母亲庄碧云鼓励他不要放弃,期间他拒绝了舅舅为自己提供给的上班机会,坚持自己找工作。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一份端茶水的工作,在这份工作中他积极勤奋工作得到老板的赏识,同学学会了察言观色,辨别人群。之后还是去到舅舅家公司上班,无论什么工作他总是勤奋工作做不断进取,经过不断的磨砺和自己我的要求严格,李嘉诚得到很多人的认可,他的商业头脑逐渐显现出来,在做推销的时候他就能够找到别人还没与发现的渠道。

“人无我有的意识”,灵敏的市场洞察力是他在生意上不断稳步前进,李嘉诚是一个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人,有远大的雄心,能力很强,常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在塑胶产业上做到一定水平,还不断发掘新的商机,跨越到房地产和金融等行业。他的诚实和信誉赢得了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在他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个人在逆境中不断奋进,穿越重重障碍,最终取得胜利。从一个打工学徒到自己创业,敢于突破是进取,洞悉商机,一步步都是自己小心谨慎走出来的,这个在商业中自如的人在对待爱情上面也是十分的专一,他一直到自己真正能够付得起家庭的责任的时候才与相爱多年的庄月明结为伴侣,庄月明学士高,成为他的贤内助,牵手一生。

李嘉诚在辉煌腾达的时候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故乡,看到家乡的贫困,他宁可破产也要资助办大学。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凑资汕头大学的时候因为资金原因,庄月明夫人的话“我除了留下一身换洗衣服意外你拿去卖掉,金银首饰也拿去卖掉,也一定要建成汕头大学”。

在他的商业发展历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与时俱进,逆风蓄势,信心坚定,这些都足以给我们激励。一个伟大的商人有的不仅仅是财富更多的是他为什么能够获得这一切。磨砺,毅力,坚持和奋进。因为生活中的一切都来之不易,只有不断去争取才会有更多的进步,更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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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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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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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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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正在读世界著名奇幻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后,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玛蒂尔达》,很想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蒂尔达和她的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战斗的故事。玛蒂尔达这个小女孩,说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可能许多人处在玛蒂尔达生活的环境中,都会整天以泪洗面,但玛蒂尔达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话。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和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到了3岁,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整个有知识的家庭里,绝无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的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4岁时的玛蒂尔达就已经把家里的书读完了,但基本上都是杂志,因为她那个经商的爸爸和嗜赌的妈妈根本不读书,所以也想不到为异常聪明的女儿买书读。还是玛蒂尔达自己提出上学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进康琴小学。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投铅球出身,哪个学生不听话,她就把孩子像铅球一样投出墙外,她最讨厌的就是小孩。全校师生都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玛蒂尔达也不例外。虽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级老师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头的一缕阳光。老师欣赏玛蒂尔达的聪慧,鼓励她继续向上。在跟校长特拉奇布尔战斗的时候,玛蒂尔达发现了自己具有一项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劲盯着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就会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动,最后,她利用校长特拉奇布尔小姐杀了珍妮老师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后伪造遗嘱,而获得遗产的证据,把校长吓晕了过去,第二天就再也没有回来……

《玛蒂尔达》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长,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师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就会想一想玛蒂尔达是怎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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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儒林外史7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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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已经看了很多遍,每次都会让自己有种淡淡的感伤。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文字里透露的那种淡淡地感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看到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即有死才有者生,这里并不以死为终结。虽然我们无奈的是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们要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他一直在寻找,对于他自己,对于直子或者绿子,他的苦闷与孤独,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所以我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直到最后,渡边才知道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珍惜眼前人。

其实书到最后,对于渡边君爱不爱直子这一问题我还是搞不明白。也许那样爱过。那么对于绿子,渡边是爱了?应该是了吧,因为他对绿子说过他的世界不能没有她。也许那只是一个轻轻的承诺,但对渡边那样一个沉默型的男人来讲应该还是发自内心的。两份爱,一份对那已经消失去了另一颗行星与木月相恋的直子;一份对现实生活中活脱脱的绿子。最后,玲子走了,直子死了,只剩下绿子了。那么渡边是会和绿子在一起的。

我以为这本书是可以拍成电影的,我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由文字堆砌而成的画面,象流云一般从头顶缓缓而过,勾我叙述这个弥漫着略微的悲伤的故事。然后,我慢慢的地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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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童年》读后感65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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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或是肉体上,他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丧失信心,而是坚强的走了过来。

高尔基前苏联着名作家。出生于木匠家庭,4岁丧父后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念过两年小学。

父亲死后,高尔基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我”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描述的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我”还交到了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但“好事情”却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备受众人排挤。

这本书让我惊叹的是高尔基既得不到父爱,也得不到家庭的温馨,不像我们,从小就有父母爱戴。时代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人们却越来越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这就是《童年》给我带来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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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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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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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童年读后感8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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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许多梦想,其中童年的梦想是最多的。在小时候,我也有许多天真无邪的梦想。如:吃最美味的冰激凌,穿最漂亮的衣服……而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梦想,根本就不足为提。那在我的童年里,就没有一个梦想是有一点意义的吗?我不相信,于是我在记忆的海洋

里搜索,找了好久好久,终于,一颗蓝色的水晶球在我的手中央了。那里面是不是有我的特别童梦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打开水晶球,里面是一座冰山。它带着我走到了小时候的童年梦幻。

小时候,我是一个比文静更深沉的冷漠个性。没有活泼,没有朋友。整天都只幻想着冰激凌,巧克力……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正因为没有朋友,因此我的性格一天比一天孤僻,内心世界就像一座冰山,冰冷冰冷的,从来不曾享受过有朋友的快乐。有时候,看到别的小朋友都一群群的,谈笑风声,好不热闹。我也有些触动,封闭的内心世界也曾经燃烧过代表友谊的蓝色火焰。这把火,曾经让我的冰山融化了不少,变得小了些,矮了些。但是心中的渴望朋友的梦想还是不强烈,不大,所以火只燃烧了一会,就又被一阵寒风给吹灭了。过了非常久,那火焰也不曾再出现过。又是一段冰冷的日子。终于,有一天,久别了的火又再一次出现了。它再度在我的内心燃烧,依然是那样的火势,依然是一种不微弱也不猛烈的火。它在冰山内慢慢地燃烧,非常久非常久才化掉一根冰柱。我嫌它太慢,奋力想使火苗增大,而这一切都取决于我对友谊这个梦想的决心。经过了重重障碍,我终于冲破了冷漠最大的难关,火势迅猛向上冲去,直烧冰山最顶端!因为对梦想,对友谊的决心,因为童年一次无意的碰触,改变了我的性格,同时也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当那座大大的冰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时候,冷漠的我不见了,而现在让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我,是活泼开朗的,是疯狂搞笑的,而你应该知道这其中的“因为所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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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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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但是,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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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寄小读者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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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寒假里,我又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寄小读者》等等书。我对《寄小读者》这本书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通讯二: 我极不愿在第二次的通讯里,便劈头告诉你们一件伤心的事情。然而这件事,从去年起,使我的灵魂受了隐痛,直到现在,不容我不在纯洁的小朋友面前忏悔。

去年的一个春夜——很清闲的一夜,已过了九点钟了,弟弟们都已去睡觉,只我的父亲和母亲对坐在圆桌旁边,看书,吃果点,谈话。我自己也拿着一本书,倚在椅背上站着看。那时一切都很和柔,很安静的。

一只小鼠,悄悄地从桌子底下出来,慢慢的吃着地上的饼屑。这鼠小得很,它无猜的,坦然的,一边吃着,一边抬头看看我——我惊悦的唤起来,母亲和父亲都向下注视了。四面眼光之中,它仍是怡然的不走,灯影下照见它很小很小,浅灰色的嫩毛,灵便的小身体,一双闪烁的明亮的小眼睛。

小朋友们,请容我忏悔!一刹那顷我神经错乱的俯将下去,拿着手里的书,轻轻地将它盖上。——上帝!它竟然不走。隔着书页,我觉得它柔软的小身体,无抵抗的蜷伏在地上。

这完全出于我意料之外了!我按着它的手,方在微颤——母亲已连忙说:“何苦来!这么驯良有趣的一个小活物……” 话犹未了,小狗虎儿从帘外跳将进来。父亲也连忙说:“快放手,虎儿要得着它了!”我又神经错乱的拿起书来,可恨呵!它仍是怡然的不动。——一声喜悦的微吼,虎儿已扑着它,不容我唤住,已衔着它从帘隙里又钻了出去。出到门外,只听得它在虎儿口里微弱凄苦的啾啾的叫了几声,此后便没有了声息。——前后不到一分钟,这温柔的小活物,使我心上飕的着了一箭!

从这么一个短短的事件中,我们便可以感受到冰心内心的纠结以及悔恨。但是,她却在这本书里坦白了,大家都知道,承认一件自己做的错事是十分不容易,但是,冰心却有这种勇气,我们应该像他学习。

这本书里不仅仅只有这一个故事,他一共有二十九个通讯,每个通讯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因为这点,我爱上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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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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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

书里的女孩叫卡拉娜,她生活在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上。岛屿的形状像一条侧躺着的海豚,所以,人们把它叫做海豚岛。岛的周边有许多海豚在游泳,海獭在嬉戏,海象在争雄,野狗在决斗……岛上住着印第安人,生活自由自在。后来,他们遭到了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决定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生活。离开的那天,卡拉娜和弟弟因为没有赶上离开的船只,不幸被留在了岛上。

独自在岛上生活的日子,卡拉娜自己动手制造工具、编织裙子。就这样,她在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与海啸、地震抗衡……生活虽然艰难,但卡拉娜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信总有一天救援船会来的。

在卡拉娜的身上,我更敬佩的是一种令人惊叹的顽强意志。在漫长的18年中,卡拉娜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坚持活了下来。看着她躲避野狗的袭击;一人抓捕凶恶的大章鱼;看着她自己疗伤,自己做衣服……都让我非常的感动又敬佩。想起自己在学骑自行车时,开始爷爷教我先坐上去.然后他一边扶着把手,一边扶着坐骑,我就试着用脚踩.可是,车轮头却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它总是不听我的使唤,它一会自动向左,一会自动向右,害得我差点摔了下来。几个重复动作过后,爷爷已经满头大汗,走不动了。

我只好学溜车,溜车就是两只手扶住把手,一只脚踩踏脚,另一只脚缩起前进。一遍、两遍,慢慢地,我很快学会了溜车。可我总是不敢上车,这时,爸爸回来了,他见我学会了溜车,就带着神秘的微笑说:“能自己溜车了,骑起来就容易了呀。”听爸爸一说,我的劲头来了,眼望前方,双脚用力踩。不好,一棵树正等着我撞上去,我得大叫一声,想拼命调转车头,可惜已经来不及,单车和大树来了一个热烈的亲吻,而我,则是躺在地上,后来又几次不是与大地接吻,就是与路边的别的东西接触,因为摔了几跤就再也不敢去学了,真是很惭愧。我的困难和卡拉娜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卡拉娜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一个小女孩居然能自己在荒岛上生活十八年,生活中的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我决定向这个开朗乐观、勇敢的小女孩学习:热爱生命,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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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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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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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教育是没有用的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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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想到,自从我读了一些有关教育类的书籍,还真在书中找到了黄金,也给自己充了很多的电,教育教学中也有了很多的教育理论支撑。日前,我又读了朱永新老师写的《我的教育理想》一书,让自己有了一种重生的感觉。

作者对心目中的理想学校、理想教师、理想校长、理想学生、理想父母的描述,揭示了现代化教育过程中学校、教师、校长、学生、父母应具有的素质。这种切近实际教育从中找寻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或方法,读后使人产生了强烈的使命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追求应该是我们永恒的理想。为了未来的教育,我们必须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通读全书,对我感触较深的有如下几点:

“一个理想的教师,他应该是个天生不安分,会做梦的教师。一个优秀教师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不断地给自己提出追求目标,同时又要有激情”这一席话让我回味无穷。由于长期处在紧张和繁忙中,对新鲜感、荣誉感在时间的冲刷下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麻木、疲劳。梦想是一个人的奋斗目标,没有了梦想,怎么会有前进的动力呢?没有前进的动力,哪会有工作的创新呢?

“理想教师应该是一个充满爱心、受学生尊敬的教师,应该是一个追求卓越、富有创造精神的教师,应该是一个勤于学习,不断充实自我的教师,应该是一个关注人类命运,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教师”。朱老师的这几句话犹如一面镜子,对照自己的不足予以纠正,为我今天的奋斗指明了方向。我作为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首先就要热爱这项事业,对教育充满激情。教师要不断学习,保证自己有足够的活水源,使学生酣畅淋漓地学习。教师教育的对象是一群天真烂漫的,单纯的,可爱的孩子。我要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时刻关心他们,同时我还要做一名关注社会、有责任感的教师。教师教育祖国的未来,意义重大。在教授知识的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如何做人、如何生活

要做一名理想的教师,首先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至少要有更高一点的理想以促使自己不断前行。二要有丰富的学识。这是古往今来不变的真理,以前崇尚教师有一桶水,现在随着新的课程标准的推行,恐怕一缸水、一池水都是不行的了,而应该是一条河流而且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惟其如此,才能让学生更有所学、有所获!

另外书中的几句话深深打动了我,我不由得按着书中理想教师的“标准”去叩问自已,发现我离这样的要求相距甚远。于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这些标准来激励自己,要求自己,促进自己。

我深信:教育的理想会奏响新世纪中华民族的英雄乐章,理想的教育会开创新世纪中国文明的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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