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岗位职责_岗位说明书_网
首席财务官——cfo(chief finance officer)是企业治理结构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必然产物。没有首席财务官的治理结构不是现代意义上完善的治理结构。从这一层面上看,中国构造治理结构也应设立cfo之类的职位。烽火猎头的相关专家认为在创业型企业,由于财务数据的关键性,敏感性和极度不对称性,cfo是绝对的二号人物。而且,大多数创业公司都是奔上市去的,上市是cfo全权负责的,所以cfo抛头露面的机会,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了解,和对公司整体战略的把握,都要远超其他c级人物。再者,很多时候cfo是董事会直接委派的,有间接地监督ceo和管理团队的职责,所以cfo地位绝对超然。
当然,从本质上讲,cfo在现代治理结构中的真正含义,不是其名称的改变、官位的授予,而是其职责权限的取得,在管理中作用的真正发挥。所以,如果仅仅改变称谓,而不调整职责、赋予权限,即使设立了cfo岗位,也不能说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任务已经完成。
新时代首席财务官也叫财务总监cfo,意指首席财政官或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一名现代意义上的cfo,必须突破传统财务视野、从战略高度把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必须大量接触国内外前沿性的财务管理知识和信息;真正具备全球战略眼光、深入了解相关国际规则。
岗位描述:
1、高层管理职位,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其功能领域内短期及长期的公司决策和战略,对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产生重要影响;
2、负责公司财政方面的业务和策略,包括会计管理、财务计划、财务程序、内部审计、财物、成本控制和投资研究分析;
3、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并跟踪其执行情况;
4、制定、管理和实施公司的经济、财务标准和程序,以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
5、分析并改进现有流程,不断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任职资格:
1、会计或金融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2、5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或3年以上相近管理职位经验;
3、熟悉会计、审计、税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相关法律法规;
4、熟练掌握高级财务管理软件和办公软件;
5、出色的财务分析、融资和资金管理能力;
6、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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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外审核工作;
2、组织辨识危险源及重大危害因素,拟定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4、做好不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及安全意识;
6、参与安全生产月策划及实施;
7、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台帐,并定期进行跟踪;
8、定期组织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并对禁忌换岗人员进行跟踪;
9、参与设备验收,安全事故、职业病及事件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10、定期进行6S检查,保证生产现场整洁有序;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职责
岗位职责:
1.及时按期上交、跟进开店时间表,做到资料汇总的准确性,缩短新开店铺申请周期;
2.根据店铺的准确位置,对现场实施精确测量,保证初稿图纸的真实性;
3.通过现场仔细核对确认、尺寸达成统一的意见最终确定为有效图纸;
4.通过与厂家及时跟进、反馈信息,了解开店道具、灯具的具体发货期,同时做好与施工队的联系,确定装修队人员、材料的准备;
5.依据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现场监理施工队人员包括材料、装修技术是否符合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6.依据现场装修实际材料、人工费用,包括整改对比,认真审核结算清单,实现工程验收的真实可靠性。
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3年以上服装或零售连锁行业店铺工程工作经验,有工程管理经验优先;
3.独立绘制CAD图纸能力优良,熟悉零售店铺现场施工工艺及把控,熟悉道具器架生产流程及工艺特点;
4.沟通协调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沟通能力强,可以独立完成与供应商及经销商的日常沟通工作。
篇3:工厂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全面主持本部门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向公司决策者提供有关人力资源战略、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并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
3.全面负责招聘、绩效考核、培训和发展、薪酬、员工福利等战略和政策的制定并督导下级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听取反馈意见、修正并完善制度、流程;
4.根据公司现状、定位、发展需要和运营状况以及市场薪酬情况,提出工资薪酬计划,做到薪酬政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使其具有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
5.负责公司级活动及会议的筹备、支持、跟进等工作;
6.塑造、维护、发展,公司文化;
7.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4:人力资源管理师岗位职责
1、搜集各部门岗位的工作业绩指标,力求绩效考核内容真正与公司岗位成绩贴合。
2、协助对各部门绩效结果汇总分析,组织实施绩效考核面谈。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试用期人员的考核管理,协助对试用期员工和在职员调薪/调岗进行考评。
4、接收和传递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反馈,对考核者的投诉和意见进行调查和处理。
5、做好员工年度绩效终评工作,结合日常绩效考核结果,配合公司完成年度先进评选活动,以及次年调薪基础考核汇总。
篇5:公司市场策划职责
1、掌握市场需求发展趋势,为产品研发和市场营销提供支持,以及开展与合作伙伴的联合市场活动,策划组合营销,突出产品优势。
2、负责企业及产品品牌宣传文案的策划、创意、撰写和执行。
3、分析市场,联合业务销售人员,制定市场营销活动方案,并推广与宣传。
4、负责各种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广告策划案的编写。
5、负责大型会议营销、专题沙龙、渠道峰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策划与执行。
6、协助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品牌战略,及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6:食品工程师岗位职责优秀
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和评估及管理工作;
2、负责相关系统的需求调研、分析和管理工作,对需求文档进行管理;
3、对需求进行分析、管理,估算需求执行的成本和工作量,跟踪及控制变更;
4、配合技术经理估算项目的需求开发成本和周期,并跟进项目/任务执行进度;
5、负责需求优先级沟通确认等;
6、负责向开发和测试团队讲解业务需求和业务流程;
7、负责跟进维护型需求的设计、开发、测试、上线整个流程,保障需求与实现的一致性。
任职要求:
1、2年以上相关行业开发、测试或需求分析经验;
2、参与过1个以上重要项目需求调研、需求分析;
3、精通软件工程、了解系统架构,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
4、精通需求开发和需求管理流程, 熟练一种以上需求分析、设计工具;
5、熟悉UIUE设计的过程、方法或工具,具有交互体验设计技能;
6、具有良好的亲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7、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
8、具有创新精神和学习精神;
9、具有良好的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概括总结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篇7:网络运营主管工作的职责模板
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研究国际教育行业市场现状、发展趋势、产品形式、同行业者等信息;
2、负责网站策划、框架设计,发展规划,运营策略;
3、负责进行产品的整体布局、产品线的规划;
4、负责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监控产品设计、研发、推广、销售的流程;
5、负责使用各类网络推广手段,提高有效访问量,提高网站知名度,保证网络运营项目的顺利执行与业务目标的达成;
6、负责项目团队的建设。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网站运营经验;
2、对互联网行业和网站运营有独到见解,擅于学习,勇于创新;
3、性格外向开朗、积极上进,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执行力强,耐心细致,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5、有教育行业网络运营管理经验优先。
篇8: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__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篇9: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政策、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2检查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规程的执行,做好监督日记。
3对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施工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或报告站领导予以处罚。
4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监督员及时调查情况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工程竣工验收前作好安全评价工作。
6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篇10:s车间主任岗位职责说明书
直接上级:总经理
岗位描述:主管车间的日常全面工作,对车间产品质量、纪律、文明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开展和实施,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一、职责
1. 负责车间设备、场地、人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 按生产计划完成生产,并做好生产过程控制工作。
3 负责车间物料计划审核、领用物料审批工作。
4 负责与各车间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5 负责传达、执行厂部的工作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
6 负责车间人员技能培训工作。
7 负责车间员工考勤、工资表的审核和二次分配工作。
8 负责车间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的制订工作。
9 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出预防措施。
二、职权
1、依照公司规定制度对所属车间员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且对所涉及的员工有奖惩权。
2、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有建议权,任用提名权和奖惩建议权。
3、对所属下级的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4、对所属下属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5、对车间的现场生产有指挥、协调、监督管理权。
篇11:营运主管工作的岗位职责模板
1完成部门经理下达的工作任务,安排和监督营运助理的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汇总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及时上报。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营运工作、培训及日常考核工作。
2负责检查与监督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及工作情况,确保各项记录的完整、准确,报修及投诉的及时跟踪处理和回访。按时对卖场进行巡视,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3 负责商户承租期间租金、物业费、能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收缴。
4负责对所辖区域商户的经营状况及消费动态信息的分析、整理,并编写商户经营信息情况分析报告。
5督促营运助理的工作,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定期进行培训和沟通。
6根据公司工作质量标准,考核营运助理管理工作,及时检查各工作流转程序的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7 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12:商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xx省汽车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xx省各类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的企业自愿组成,并经xx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实行行业自律,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双向服务,为促进xx地区汽车流通行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受xx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xx省商务厅等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活动地域为xx省。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海口市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管理;
(二)开展行业基础资料、行业信息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研究汽车流通规律、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探索适合我省的汽车流通模式,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汽车流通企业实际运作提供指导;
(三)制定行规行约及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才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交易大会,总结推广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推动汽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六)开展与相关团体的合作与交流,组织企业到国外进行学习考察;
(七)引导和促进国外、地区间汽车企业的合作,组织经贸洽谈;
(八)组织编写汽车流通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料和书籍;
(九)创办会刊、网站,组织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发布行业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企业提供信息及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十)组织xx地区的汽车交易会;
(十一)创办实体;
(十二)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凡是经xx省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业务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给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三)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五)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xx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审议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六)改变或撤消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为会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入会的审核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在五十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以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职权。常务理事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二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任期不限。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监事二名。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领导检查秘书处的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副会长或秘书长行使其职权。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 聘任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并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同意;
(五) 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及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它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回,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xx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赠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三十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会章程经x年4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篇13: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职责
职责:
1、组织、管理、协调项目现场,保障项目施工有序进行;
2、负责项目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现场协调等现场全面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验收、项目资料的签回、做好项目的回款;
4、维护好项目关系,服务好项目。
5、满足公司考核标准:出货、施工、资料签回、请款、现场协调等各项指标。
任职资格:
1、工程、暖通、空调、制冷类相关专业优先,中专以上学历;
2、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7年以上工作经验
篇14: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一、落实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本年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做本年级教师和学生的表率和带头人。
二、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具体情况,制订年级工作目标和计划。主动关心、指导班主任按时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对整个学期各班计划、小结和评语等第的评定等工作进行督查。
三、期组织本年级教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研讨,交流经验,制定措施,大力弘扬本年级教师中的先进事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向教导处反映本年级工作情况,按照学校行政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教师的考绩、考勤工作。
四、学期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1—2次年级学生大会,通报本年级学生思想、学习、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加强政治思想、道德规范教育的针对性,促进年级的文明建设。
五、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关系,发动全年级教师参与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差生转化工作。主动关心教师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帮助教师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按时参加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会议,督促班主任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导处安排好本年级教师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态度,搞好本年级组教师和科研专题研究。
七、协调本年级各学科的教学工作,协助并抓好各学科进度、作业分量、测验时间和次数、期中、期末考试及质量分析。协调好本年级的临时调课,并对组内缺、代课和调课情况做好记录。
八、配合各学科组教师安排和调控好学生活动,如补缺补差、提高辅导和专项竞赛等工作,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要求,协调组织好本年级的探究性学习活动。
九、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团队开展工作,对本年级学生入团、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的推荐和学生奖惩提出意见。
十、期末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对本年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习质量和各班的学风、班风作出综合评价,并上报教导处。
篇15:监事会选举决议书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召开。
监事会主席已于会议召开__________日前以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到会监事_________________人,实际到会监事_________________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决议如下:选举_____________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_______________同意_________________人,占监事总数__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人,占监事总数_________________%弃权_________________人,占监事总数_________________%
与会监事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16:现代远程教育制度现代远程教育制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网络远程教育,适应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外开放、加速经济建设步伐的需要,____(甲方)与____(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____设立____远程教育中心,地址设在____。双方一致同意:在《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网络远程教育的政策、法规指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积极性,努力做好远程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____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网络教育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依据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教学和管理实施全面监督与指导。
2、根据乙方生源状况、办学条件及管理水平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下达至乙方。
3、依据教学计划拟订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进度,提供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并适时选派教师赴乙方进行集中面授和辅导。
4、负责对乙方指导教师资格和能力的审查、考核、聘用,对甲方授课教师的管理和教学业务指导。
5、负责各课程的命题、阅卷。拟订考试计划,指派专人携试卷赴乙方协助、指导期末考试。待条件成熟时,将通过网络对学生进行考试。
6、负责学籍和成绩管理,制作、颁发毕(结)业证和学位证书。
7、制定网络远程教育经费的管理规定,督促、检查乙方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上缴情况。
9、签订合作协议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用印章,并出具乙方向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文件与资料。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种远程教育管理规定。
2、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依据学员数量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中心主任的选配由乙方推荐人选,但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任命。
3、根据甲方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协助甲方组织入学考试和录取工作,如实向甲方上报招生人数和费用。
4、负责本中心学员的教务和学籍管理工作,准确、完整和及时地将学籍资料上报甲方。
5、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6、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并上报甲方批准。
7、建立年度_____和年度自我检查、评估制度,并于学年度开始和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坚持经常性的自我检查,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检查与评估。
8、负责本中心远程教育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教育的顺利进行。
9、保护甲方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的知识产权,严禁非法经营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10、建立导学制度,切实发挥指导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并上报甲方批准。认真组织日常的教学指导工作,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学和指导水平。
11、为甲方前往乙方参加教学、辅导的教师和监考人员提供良好的教学和生活保障。
12、有权对甲方的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若遇技术和延误播课等原因影响学员听课和影响教学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13、负责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立远程教育中心的备案手续。
三、经费分成及支出范围
学费标准为________元/学分;教材费为________元/门课程。学费及教材费按年度向学生收取,乙方于每年的________月底以前,按以下分成比例将甲方应得部分汇至甲方。
甲方:
1、留取学费的____%。负责招生宣传、简章制作、课件制作、教材编写、信息传输,技术支持所需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购置与维修,支付命题费、阅卷费、论文批阅费、甲方教师和人员的课酬及差旅费等。
2、留取教材费的____%。负责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的印制、发行。
3、凡直接在甲方报名、交费且属乙方管辖的考生,甲方及时将考生学籍等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学费的____%。
乙方:
留取学费的____%,负责当地生源的组织和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交通费用,支付当地指导教师的课酬。
四、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根据情况变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将保留解除办学合作关系及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力。
2、协议期限:有效期____年,期满双方协商终止或续签。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会计工作职责精编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2、执行财务制度,工作认真细致,及时公布帐目,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交报表。
3、严格财经纪委不许挪用公款,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坚持原则。
4、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放映,协助校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5、努力钻研业务,专业知识熟练,服从领导分配,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兼做分配的其他工作。
6、对家长、同事热情和蔼,不怕麻烦,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工作。
篇18: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职责:
1、负责与客户沟通,获取客户反馈,引导客户需求;
2、主导项目需求调研和需求书的编写;
3、负责项目计划的制定,跟踪和维护,确保项目实现;
4、负责开发任务分解,有效的对开发任务进行工作量评估;
5、进行项目整体架构的设计和搭建;
6、了解项目团队内资源调度,管理开发进度和质量,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并进行汇报。
任职要求:
1、计算机、通信、软件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及2年以上项目团队管理经验;
2、有政府相关业务经验,从事过公安行业相关项目的管理者优先;
2、对大数据分析领域的产品有深入的理解;
3、具备系统需求分析与架构设计能力,熟悉软件设计规范;
4、有独立且完整的产品策划、开发、改进经验;
5、优秀的人际沟通、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篇19: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___________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篇20:国家规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
注册类型
劳动合同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
就业登记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国家规定劳动合同(二)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乙方:______
文化程度
性别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1年_期限合同。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负责教育培训。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南京轻质隔墙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一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第一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娄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十九条甲方以胜仙山庄员工守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