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注:甲方如有多个产权人,必须全部产权人共同签订,否则合同无效)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注:面积必须严格按照房产证面积填写,赠送面积在其他条款注明)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注:四至房屋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墙体的位置或坐落)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注: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能超过总房价款20%;如买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_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份,乙方留执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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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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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种猪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种猪买卖合同
卖 方(甲方)
买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
品种
性别
数量
(头)
规 格
(公斤/头)
单 价
(元/公斤)
单 价
(元/头)
金 额
(元)
供 种
期 限
公
母
公
母
合计金额:
备注: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选择计量单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 。
(二) 。
第三条 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 。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甲方将种猪送到 ,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二)乙方到 提货,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乙方 元的违约金。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2:实用产品买卖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实用产品买卖合同范本,欢迎借鉴参考。
5篇实用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一)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______总价款为:________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1)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______提供,包装费用由______承担。
(2)甲主产品的运输由______办理,运输费用由______承担。
(3)甲方产品的保险由_____办理,保险费用由_______承担。
(4)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_______承担。
(5)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__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___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3)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_____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_______天内付清。
(2)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3)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5篇实用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5篇实用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三)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天津大站阀门总厂生产的阀门,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若遇市场原材料浮动,按照厂家调价通知,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三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管材和阀门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质保期间内出现的一切问题,供方应即时维修,配合需方解决问题。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六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5篇实用产品买卖合同范本(四)
买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卖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一)品 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 量:
第二条 质量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第三条交 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时间:
(三)交付地点: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时间:
第五条 包 装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运 输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一)投保范围:
(二)保险方式:
(三)保险承担:
第八条 验收与安装
(一)验 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买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买方应在 日内通知卖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二)安 装
1.卖方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货物(产品)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货物(产品)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调试成功,双方代表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3.货物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货物的最后验收;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货物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5.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货物安装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质量保证
(一)将合同价款的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买方应在一个月之内无息付清;
(二)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货物停用时,则质保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如有必要更换货物,则对新货物重新计算质保期;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保金将不再返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承担;
(四)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第十条 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 违约情形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二)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的;
(三)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买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但双方均尽其义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
(一)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卖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购销的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必须在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无偿为买方培养熟练的操作人员,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其 他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买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卖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5篇实用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五)
供货方: 广西港兴塑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广西高广亿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内容:
乙方为满足本公司工程建筑的进度所以需要于20xx年02月12日起向甲方购买PE给水管件、PVC排水管件PVC电线管及配件。
订价方式:
每批管材的价格均以厂家报价书下浮30%。
质量标准:
甲方须按国家质量要求提供给排水用管材:
工程需要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另行提出后,按甲乙双方在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供货方式:
1、在合同订立天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计划有关材料作为甲方拟定管材供货计划依据。
2、乙方指定为乙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于甲方的所有到场管材交接工作。管材进场前,乙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和相应的乙方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交于甲方。
3、在施工期间,乙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给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 天将需求清单(加盖乙方公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所供材料到达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乙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管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子力学进行清点核对,乙方货物接收人核对时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员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5、所供材料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货物接收人应当场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接收,并开该批货物的出入库单,入库单与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三、验收方法:
1、甲方应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有关原件或复印件。
2、管材到场24小时内,乙方必须对到场管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二次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参与复检,并对现场管材妥为保管;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甲方未参与复检,则视为默许乙方提出的异议和正理意见。
3、检测期限为管材进场后七天;管材进场超过七天且乙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和向甲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管材甲方有权视为质量合格。到场管材检测合格时,乙方应将检测结果通知甲方。有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自理。检测不合格时,该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对于乙方使用、保管、保养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责任:如有银行承现汇票按市场贴息为准。
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货商要货,如有此行为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货款的百分之十做为违约金给甲方。
五、有关责任:
1、乙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和拒绝接货。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管材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2、变更到货地点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变更接货人,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前乙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乙方授权书交于甲方。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5、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管材,乙方应在检测期限内将结果通报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则按质论价。
6、乙方逾期付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所欠货款千分之五的日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按本合同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货款、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或终止合同后3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它条款:
用管材大约 万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和副本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方:(章) 需货方:(章)
甲方: 广西港兴塑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广西高广亿贸易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3:烟酒购销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
买方: (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货给乙方烟酒:
总计金额:伍拾肆万捌仟捌佰伍拾元元整。
付款方式:首付款为壹拾肆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余款肆拾万元整应在20xx.03.15交付。甲方收款单位名称为:新乡市左岸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平中支行,账号:4087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0.5%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互联网证券买卖协议附加於现金/保证金客户协议书[页3]_合同范本
4.3 本人/吾等承认,因无法预料的通讯挤塞及其他原因,互联网是存有内在不可靠性的通讯媒体,而该不可靠性非贵公司所能控制。本人/吾等承认,因该不可靠性,在传送及接收指令及其他资料时可能有延误,以致执行指令的延误及/或执行指令的价格与发出指令时的价格不同。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同意,任何通讯均有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该等风险需绝对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承认及同意,指令一经发出,通常不可取消。
5.境外指令
若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方向贵公司发出指令,本人/吾等同意确保及声明,该等指令严格遵守该等指令发出时所在相关司法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本人/吾等进一步同意,本人/吾等有疑问时会谘询相关司法辖区的法律顾问。本人/吾等接受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的指令,可能需向相关当局支付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支付该等适用税费。本人/吾等同意,按要求弥偿贵公司因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区发出指令而发生的任何损害,损失,费用,法律程序,要求或申索。
6.风险披露声明
电子交易风险在交易高峰,市场波动,系统升级及维护或其他时间,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的进入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无法进入。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设施进行的交易可能会因不可预测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贵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扰,传输中断,以及传输延误。由於技术上的制约,互联网是一种不完全可靠的通讯媒介。由於这种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资讯的传输和接收可能会有延误,而这会导致交易指令在执行上的延误,或者交易执行的价格已不同于指令发出时的市场价格。而且,通信和个人资料可能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会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将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担。本人/吾等确认并同意,交易指令一旦发出通常将不可能取消。
签署确认
本人/吾等,为下述签署人,兹承认本人/吾等已阅读,知悉,及明白本协议之内容并接受其条款及条件。
客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客户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篇5:设备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备注:以上为工厂价,不含税,简易包装。
二、结算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天内按合同总额预付货款30 %;余款在发货前付清,即 元,或一次性付款即 元,收款后即安排生产及发货。
三、交货期限:双方约定在甲方收到预付货款后 天工厂交货,即 年 月 日。 乙方在合同交货期起超过三十天内不提货及不支付货款余额即视为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将其货物处理,乙方所交付的预付货款甲方不再退还。甲方由此出具书面或邮件通知,当乙方收到通知后7天内回复做最后限期,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要求:本合同设备甲方根据国家对游乐设备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制造,符合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正常运作;另外根据乙方要求并征得甲方同意,内容如下 :
五、甲方应尽责任及义务:
1、甲方所销售的产品免费保修半年;
2、甲方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3、设备配备使用说明书,产品易损件、安装图纸,电路图及土建所需的基础图纸。
4、培训乙方操作人员,熟悉设备使用,乙方负责该项所需费用,(即:差旅、住、食等),时间一般叁天内,如超出约定时间,乙方除负责上述费用外,即每天按 元支付甲方。
5、产品保修期过后,甲方有责任提供维修及零配件,按厂价收回费用。
六、产品包装采用有偿或无偿包装。
1、木箱包装有偿,按实际数量结算,行业标准为准。
2、简易包装,无偿免费包装,但在运输途中设备如有损坏,甲方不予负责。
七、乙方应尽责任及义务:
1、在订购产品时,必须声明对产品的外型、音乐、功能、电源等要求,经双方确认后的产品,如中途变动,其责任由变动方负责,甲方有权拒绝退货及换货。
2、乙方要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条件
3、设备到乙方地点时负责装卸费用、报建费用,检测费用,安装人员差旅,吃住费用等。提供安装所需的吊机,焊机等。
4、如因乙方造成原因,导致设备不能按时使用,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事项: -------------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中相关条款执行,若发生纠纷,在协商无效下,可在签约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仲裁,因自然灾害、战争及不可估算的客观原因造成影响交货期或提货期,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均不属违约范围之内,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棉花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棉花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 棉花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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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品│产│等│计量│数│单│金│交货时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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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地│级│单位│量│价│额│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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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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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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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棉花质量标准:
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标准:
_________。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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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
┃ │ │ ┃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 ┃
┃ │ │ ┃
┃住所: │住所: │ ┃
┃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 │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 │ │ ┃
┃电话: │电话: │ ┃
┃ │ │ ┃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 ┃
┃ │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
┃ │ │ ┃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
┃ │ │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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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鲜蛋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为选择优质安全、卫生的鲜鸭蛋,以控制原料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互惠互利为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等
货物名称规 格单价(元/公斤)蛋鸭数量(只)鲜鸭蛋 备注:单价可每季度定一次,原定单价与市场价相比浮动5%以内 不作调整,超过5%的按市场价调整,但不得低于养殖成本价。
第二条:产品质量与标准
乙方出售给甲方的鲜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质量符合gb 2748—《鲜蛋卫生标准》要求。
第三条:包装要求
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用塑料箱,采用洁净的,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白色塑料箱包装。乙方应按产蛋日期装箱,不同产蛋日期的鲜蛋不得混装,并在装箱后注明产蛋日期,为保证鲜蛋的新鲜度。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运费负担
交货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由乙方送往甲方仓库,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前后两次送货时间不得超过五天,以保证鲜蛋的新鲜度,若超过五天,甲方有权不收蛋。进入甲方仓库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负担,到达甲方仓库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方式与期限
乙方将鲜蛋送到后,甲方依次过磅照验,在 小时内验收完毕。双方对鲜蛋质量有异议时以法定检测部门为检测报告为准,检测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乙方支付货款。若有特殊情况,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延迟付款,但应写明 日内必须付清货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应承担供货金额的 %的违约金。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购进货物,应承担货物金额的 %的违约金。
3、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上述违约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可向违约方要求赔偿。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若合同执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行政调解解决。如经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
交售数量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乙方现存生产蛋鸭,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8:2024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二 手 车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方承担。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此页无正文)
卖方: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9:地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如下订购货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面积、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 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作为订金;甲方收到合同约定货物及数量并验收合格后给付乙方合同金额的7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乙方提供合同金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三、 违约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订金无权要求返还。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订金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服装供货合同范本
供方:需方:
联系人: 联系人: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充分磋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货物名称:
1、 规格:数量:: 规格:数量::
规格:数量::
2、 规格:数量::
规格:数量::
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供货时间:
2、供货地点及供货方式: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做工精细,保证约定色泽及品质,严格执行规格标准。
四、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
五、售后服务:尺码大小不符合要求的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六、付款方式、期限:转账形式,20xx年12月30日以前付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联,供方、需方各执一联,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签章):联系人: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签章): 联系人: 年 月 日
篇11:2024电线电缆供货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xx 年 9 月 24 日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
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
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
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
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附件:
使用部位:
1 号建筑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2 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yjv22-0.6/1kv-4*70+35 米605 130 78650 4 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yjv22-0.6/1kv-4*25+16 米360 51 18360 6 阻燃电力电缆zr-yjv -0.6/1kv-5*4 米49 20 980 8 铜芯电力电缆vv-0.6/1kv-4*35+16 米72 65 4680 10 铜芯电力电缆vv-0.6/1kv-5*16 米46 36 1656 12 铜芯电力电缆vv-0.6/1kv-5*6 米67 20 1340 14 铜芯电力电缆vv-0.6/1kv-3*4 米29 10 290 16 铜芯电力电缆vv-0.6/1kv-4*2.5 米59 10 590
17 铠装铜芯控制电缆kvv22-22*2.5 米750 27 20xx0 19 铠装铜芯控制电缆kvv22-38*2.5 米500 49 24500
20 铠装铜芯控制电缆kvv22-2*4 米1910 6 11460 22 阻燃铜芯双绞线zr-rvs-2*1.5 米22560 1.5 33840
合计 535712
使用部位:2 号建筑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
1 铜芯电力交联电力电缆 yjv-0.6/1kv 4*150+70 米 710 250 177500 4*35+16 米 250 62 15500
4*25+16 米 100 48 4800
采购合同
铜芯铠装交联电力电
2 缆 yjv22-0.6/1kv yjv22-4*150+70 米 180 270 48600 yjv22-4*70+35 米 180 130 23400
yjv22-5*16 米 170 43 7310
3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zr-yjv-0.6/1kv 4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 zr-yjv-0.6/1kv
3*2.5 米 1900 4.6 8740 4*70+35 米 220 123 27060
4*50+25 米 230 86 19780
4*35+16 米 100 70 7000
4*25+16 米 150 50 7500
4*95 米 120 145 17400
4*50 米 250 70 17500
4*25 米 200 45 9000
4*4 米 50 12 600
4*2.5 米 50 10 500
5*16 米 150 36 5400 5*6 米 1100 16.6 18260
5*4 米 900 11.5 10350
5*2.5 米 2800 8 22400
5*1.5 米 50 8 400 5 阻燃铜芯屏蔽控制电5.7 13680
wl-kvvp-5*1.0 米 1500 7 10500 6 阻燃铜芯控制电缆 zr-kvv-3*1.0 米 2500 2.6 6500
zr-kvv-5*1.0 米 900 3.5 3150
zr-kvv-7*1.0 米 400 4.5 1800
zr-kvv-4*1.0 米 100 4 400
7 阻燃铜芯屏蔽控制电4.8 5760
合计 744600
使用部位: 3号建筑
序
号
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铠装铜芯电力电缆
yjv22-0.6/1kv
4*120+70
米 285 225 64125 铠装铜芯电力电缆 yjv22-0.6/1kv 4*25+16 米 153 51 7803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 zr-yjv0.6/1kv-4*95+50 米 65 180 11700
第 4 页共 6 页
采购合同7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 zr-yjv0.6/1kv -4*35+16 米 246 70 17220 9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 zr-yjv0.6/1kv -5*16 米 104 36 3744 11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 zr-yjv0.6/1kv -5*6 米 263 16.6 4365.8 13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 zr-yjv0.6/1kv -5*2.5 米 414 8 3312 共2页,当前第1页12
15 阻燃铜芯电力电缆 zr-yjv0.6/1kv -3*2.5 米 173 5 865 17 控制电缆 kvv-5*1.0 米 150 4 600
18 kvv-3*1.0 米 190 3 570
19 阻燃屏蔽控制电缆 zr-kvvp-10*1.0 米 305 11 3355
20 阻燃屏蔽控制电缆 zr-kvvp-7*1.0 米 516 7.5 3870 22 阻燃屏蔽控制电缆 zr-kvvp-4*1.0 米 222 6 1332
23 阻燃屏蔽控制电缆 zr-kvvp-3*1.0 米 691 5 3455
合计 245240.3
使用部位: 4 号建筑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2 铜芯交联聚氯乙烯电力电缆yjv-0.6/1kv 4*185+95 米 81 320 25920 4 铜芯塑料电力电缆vv-0.6/1kv 4*95+50 米 62 170 10540 6 铜芯塑料电力电缆vv-0.6/1kv 3*35 米 112 40 4480 8 铜芯塑料电力电缆vv-0.6/1kv 3*25+16 米 217 36 7812 10 铜芯塑料电力电缆vv-0.6/1kv 5*16 米 56 36 20xx 12 铜芯塑料电力电缆vv-0.6/1kv 5*2.5 米 139 8 1112 14 铜芯塑料电力电缆vv-0.6/1kv 3*2.5 米 113 5 565
15 铜芯塑料绝缘控制电缆kvv-7*1 米 341 4 1364
16 铜芯塑料绝缘控制电缆kvv-4*1 米 89 5 445
17 铜芯塑料绝缘控制电缆kvv-3*1 米 147 3 441 19 铜芯塑料绝缘屏蔽控制电缆kvvp-4*1 米 270 5 1350 合计
128610
使用部位:
5 号建筑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
1 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yjv22-0.6/1kv-5*16 米 155 43 6665 3 铠装铜芯交联电力电缆yjv22-0.6/1kv-4*35+16 米 235 68 15980 5 铜芯交联电力电缆yjv-0.6/1kv 5*10 米 225 24 5400 7 控制电缆kvvp-10*1.0 米 56 15 840 9 控制电缆kvvp-4*1.0 米 38 7 266 合计 113445
使用部位:
6 号建筑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2 铠装铜芯交联铜芯电力电缆yjv22-0.6/1kv-5*10 米 330 35 11550 4 阻燃型铜芯塑料电缆zr-vv-0.6/1kv-3*35 米 45 46 2070
5 阻燃型铜芯塑料电缆zr-vv-0.6/1kv-4*16 米 55 30 1650
6 控制电缆kvv-4*1.5 米 50 8 400 使用部位: 14 号建筑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合计5160
篇12:厂房出售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厂房出售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范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3、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范文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欣工程机械厂)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_(**村)占地89亩,办公楼建筑面积 20xx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_17708平方米,并配套场地32655_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年月年_11_月5日止。
二、 总价格及其它费用:
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13400000__元。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
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_万元(大写),__元、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2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范文三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编号:
合同立协双方
出卖人(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厂房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新村)______支弄______号______号厂房平方米,土地面积___ 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为准。
二、厂房价格: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成交金额(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
(2)余款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1)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_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 __万元(大写);
(3)其余房款应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之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于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于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水
(2)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电
4、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六、其他费用
1、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物业服务费为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
3、电费按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七、其他规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3、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4、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必备的简易棚手续。
5、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6、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7、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10、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八、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和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篇13:货运车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元,由______承担。
第三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八条其它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属文件
附属文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
附属文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篇14:最新猪饲料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猪饲料购销合同样本。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型号为---------,套数为----------。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 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 、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合同范本《猪饲料购销合同样本》。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1.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应注意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篇15:委托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二、委托买卖期限: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 %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 — %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 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 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 %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 — %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本协议期限届满;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篇16:日用百货购销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
篇17:商品购销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商品购销合同样本一: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 (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商品购销合同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购销合同样本二:
一、 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 品牌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 2-10元运费/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万元,甲方给予返利? 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 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 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 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 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 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八、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18: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bf----012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为:____________,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___【幢】【座】第_______层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号。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层高】【净高】为:_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_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________;有______个阳台,其中__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_。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商品房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___(币)______元,总价款______(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亿_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币)_____ 元,总价款______(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亿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亿_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
4.按照____________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亿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
1.提供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完成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4.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XX年1月1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适用)。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九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__。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暖: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共道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
(4)幼儿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学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会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购物中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体育设施: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_日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_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住宅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02-)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第十七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三)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 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如因买受人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______、______、______、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声明该商品房附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上停车管理费_______,地下停车管理费__________。
(三)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第___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和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月_____日前和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费。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七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略)
附件二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1.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
2.参与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3.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附件三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略)
附件四 计价方式与价款的其他约定(略)
附件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略)
附件六 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
1.采暖系统:
(1)集中采暖:【散热器】【地板采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户采暖:【燃气炉】【电采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暖设备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温材料:
(1)外墙保温:【挤压聚苯板】【发泡聚苯板】【发泡聚安酯】【】________;
(2)内墙保温:【石膏聚苯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内墙:【涂料】【壁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________。
7.门窗:
(1)外窗结构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开启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门窗型材:【双玻中空断桥铝合金窗】【塑钢双玻璃】【】___________。
8.厨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卫生间: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墙面:【耐水腻子】【涂料】【瓷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_____。
11.电梯:
(1)电梯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梯速度:_____米/秒;
(3)电梯载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千克;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七 物业服务
(本附件内容与出卖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一、物业服务内容
二、物业服务质量
三、物业收费项目及价格
四、业主临时公约
五、其他约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
篇19: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篇20:2024商品购销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有条件的退换货(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