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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必须实施工程项目经理(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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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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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重”项目实行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嘉祥县20xx年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努力实现跨越赶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的绿化理念,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示范乡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植树32.2万株,造林1360亩,其中荒山造林260亩,成片造林500亩,用材林100亩,经济林200亩,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6000亩,新发展苗木花卉基地300亩,绿化示范村3个,四旁植树6万株,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荒山绿化

丹凤山总面积600亩,在前些年绿化补植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山体南部,面积200亩,涉及到西石人、雷山、东石人、刘山口四个行政村,计划栽植侧柏7600株,金太阳杏、核桃1800株。

(二)洙水河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黄庄、张庄、南马、苏营、兑店、路庄、宋楼、宋庄、前牛、马庄、酒庄11个行政村,总长度9.8公里,绿化面积780亩,需栽培各类苗木4.6万株,河口线需栽植2行垂柳。

(三)经济林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效益高、见效快的优质果树品种,主要在长集村北新建核桃、黄金梨果园300亩。

(四)绿色通道

着力抓好327国道两侧的绿化工程,以市、县公路局为主体,镇政府和村全力配合。每侧按照乔灌结合,常绿和落叶相搭配的原则,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工程。

(五)苗木花卉基地建设300亩。长集新发展苗木基地120亩,窦坊100亩,酒庄80亩。

(六)以姚庄薛姚大洼为重点,今春完善林网化面积6000亩,需补植优质速生杨4700株。

(七)绿化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边林化带、街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的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村边、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四旁隙地等全部绿化,辖区农田高标准林网化。每个村内街巷两旁栽植1—2行乔木,株距4米,重点以法桐、国槐等绿化树及柿子等经济树木为主。农村学校和公共场所绿化,重点栽植以杨、柳、槐、大叶女贞等为主的乔木树种,适当点缀花草、灌木,做到树内有景,树外有带,庭院有花。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现金一万元。重点做好贾海、谷庄、姚坊3个行政村的绿色村庄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奖惩

1、为切实加强对大绿化重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林业、水利、农委、党政办、财政所、服务区书记为成员的大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重点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督导和奖惩等工作。

2、全镇评出“绿化示范村”,年底奖励现金一万元,对新发展的特色林果生态园给予扶持,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

3、对于集中连片发展绿化苗木基地或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5000元,服务区20xx元。

4、对于集中连片发展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20xx元,服务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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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济南市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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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年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

5.6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其它事项

6.1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6.5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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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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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X学院

管理人: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_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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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项目经理个人年终总结_个人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经理,个人,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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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理个人年终总结

在分公司领导的信任和培养下,我于xx年x月被任命为x项目经理至今已有十个月的时间,在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项目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就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面:

工作上,我处处以身做责,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示范作用。由于业主要求节后尽快进场,我于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就组织设备及人员赶往电站展开工作。在预埋阶段,电站地理位置偏僻,交通和通讯极为不便,这给电站物资采购和电站安装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在克服厂内设备缺陷和设计施工图纸不全的情况下,我带领项目部成员顺利完成了前期预埋工作,得到了业主的肯定。至进入直线期以来,由于厂内设备延期交货以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都存在较多缺陷,这给安装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并造成安装工期延误。为了不影响业主的发电计划,让厂内设备缺陷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决,我组织项目部现有的人力资源,有序的展开工作:咨询厂内技术专家、组织骨干人员研究处理问题的最佳方案,并充分的利用有效的时间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在全体同仁的努力下,现已完成升压站安装、1#机汇装、完成2#机发电机预装。

二、 项目管理方面:

在人事管理方面,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根据工作需要和气候特点,在征求广泛意见后,制定作息时间:最大限度的解决和改善生活、住宿、医疗及施工条件,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让大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根据每个人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特点合理搭配施工班组,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在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设置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班组三检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施工管理理念。对大件设备的吊装,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要求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电源等危险源都设置醒目标志。安装作业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文件施工,作业前先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质量。

在施工协调方面,与各施工单位和睦相处,搞好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关系,解决项目部内存在的问题,创建一个团结、和谐、互助的施工团队。并协调业主方按照施工进度,及时组织设备及材料进场,做好各种工期延误资料的相关手续。

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各阶段的施工成本,按照公司规定认真做好现金流水账和总分类账,并按期进行财务报销。鉴于克思口电站交通不便的情况,尽量做到少次多量,对于辅消材料和设备、工具均由专人管理,杜绝各种浪费现象发生,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三、 学习方面

通过近1年来的工作中,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项目管理者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去学习,特别是在项目总体施工策划方面还缺少经验。只有在掌握了丰富的理论知识,积累丰富的安装经验后,才能在实践工作中更得心应手。我深知自身有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总结,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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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土窑洞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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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设计协议书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_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

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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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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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第二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

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

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

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

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

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

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

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

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

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

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

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

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

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

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

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

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第二十一条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

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

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

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

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

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

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

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

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元(大写:元整)。

3)余款¥:¥元(大写: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1%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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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13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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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 :

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工程性质 :

承包范围 :

二、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

业主或主管单位 :

三、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总日历工期 :

四、质量等级

五、承包方式

六、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

5.

6.

7.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图 份、现场存放的 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 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 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 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 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 。

6.在 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 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 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 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 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 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 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 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 ,工期顺延 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 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 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 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 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 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 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 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 在 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元,开工后在 按比例 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 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 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 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 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 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 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 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 ,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 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 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 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 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 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 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 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 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 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 级以上的地震、 级以上持续 天的大风、 mm以上持续 天的大雨、 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 天高温天气、 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 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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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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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预计的建设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招投标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备、建安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2.3 合同管理

内容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4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5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6 投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结算管理等。

2.7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延长,乙方不应追加服务费,且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逾期,且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乙方应追加服务费。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第四条 委托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

4.1.2 甲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

4.1.3 甲方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4.1.4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谈判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制订的合同进行审核。

4.1.5 甲方有权对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4.1.6 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4.1.7 如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违规现象或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2 甲方义务

4.2.1 甲方负责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

4.2.2 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投资许可证。

4.2.3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的关系。负责提供过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4.2.4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政策费用。

4.2.5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3 甲方责任

4.3.1 甲方应全面实际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2 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终止,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记取方式调整项目管理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3 乙方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的工作单位权利。

如果乙方有相关招标代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乙方有相应监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开展监理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1.4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5.1.5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5.1.6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5.1.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服务酬金,乙方开展项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损失的,可向甲方索赔。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2 制定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组织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5.2.4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5.2.5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管理工作报告。

5.2.6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5.2.7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5.2.8 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

5.3 乙方责任

5.3.1 乙方为项目建设期内的责任单位。在责任期类,应该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能履行项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项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5.3.2 乙方不得为追求投资节约而擅自缩小工程范围、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增大概算投资,否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3 乙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5.4 项目管理机构

5.4.1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选派项目管理人员。

5.4.2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5.5 项目管理经理

5.5.1 项目管理经理经授权并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经理需要离开现场应取得甲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责任。

5.5.2 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时,项目管理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5.5.3 乙方需更换项目管理经理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经理,乙方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日内指派新的项目管理经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而又未给出合理解释;

(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

(3)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2 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或顺延后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九条 乙方免责条款

9.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9.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9.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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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肉羊养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3]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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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羊养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市场分析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以建设绿色大旗、现代畜牧业强旗为目标,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目的,狠抓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使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与此同时,充分利用绿色无污染的优势,大力发展肉牛、奶牛养殖和乳产品加工,实行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带动了全旗经济的发展。 鄂托克前旗是一个畜牧业大旗,XX年度全旗牲畜饲养量达124万头(只),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实施,现代畜牧业经济在国民生产中比重日渐增大,实施的“现代畜牧业示范工程”、“四个千户富民工程”等工程的实施,优良种畜的占有比例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要求,优质的畜种进入广大农牧户中是当前迫在眉捷的大事。毗邻鄂托克前旗的地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xx大以后,把发展地区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但当前畜牧业经济仍是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过程中的初级阶段,畜群结构比例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是大力调整阶段,优质畜产品的市场需求仍很大。 鄂托克前旗毛盖图苏木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体的牧区苏木,畜群结构单调,比例失调,是制约畜牧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XX年,毛盖图苏木党委政府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至XX年远景奋斗目标,并对产业化发展做出了长远规划,拟从XX年至XX年平均以10万头(只)牲畜递增的速度,到XX年达到70万头(只),并要进一步转变饲养管理方法,优化畜群结构,提出压缩山羊,稳增优质绵羊和肉牛的发展思路。根据这一目标要求,该项目区的肉羊养殖工作任务就十分艰巨,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将得以大力发展。 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以发展集约型养殖业介导的产业政策,生活消费向营养型转化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发展趋向,发展优质、高效益、高附加值的畜牧业是集约畜牧业,这对于拥有丰富草牧场和大面积饲草料种植基地的毛盖图苏木来说,建设肉羊养殖基地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产品生产及销售 根据国内外市场的情况及鄂前旗畜产品清真市场的销售渠道。项目产品的销售方案如下: 育肥出栏肉羊:6000只,当地及周边地区。 项目产品将突出科技和优质,高效益、高质量的特点,逐步打开并占领市场。 鄂前旗建设“绿色大旗、畜牧业强旗”将是本项目产品销售的主要优势。

三、销售策略和经营模式 鄂托克前旗毛盖图苏木区位优势优越,距西北地区最大的畜产品交易市场仅有28公里,距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100公里,该项目产品将通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协会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销售,分为客商到项目区和商品外运销售两种类型,并将项目交易以清真畜产品的品牌进入宁夏市场,以品牌和优质产品占领市场。

四、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建设 鄂托克前旗毛盖图苏木现有的农牧业协会担负着全苏木大多数农畜产品生产和销售指路的重任,在该项目建设中,将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增强职能作用的带动力,加强对现有协会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让他们掌握市场行情,在项目销售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并从项目生产宏观上的指导变微观服务,深入到项目户进行生产指导和销售服务,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形成协会组织遍布整个项目区的销售经营服务模式。 第六章    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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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土窑洞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2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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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技术设计文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莆募?皇絖___份,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应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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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13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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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因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其中:

(4)在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

(6)在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___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___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工期顺延___天。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计取违约金。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查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分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___在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元,开工后在____按比例____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___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失丢失由乙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3.在材料、设备到货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代表拒绝验收、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____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运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

要求: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____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管修项目、内容、范围: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2.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3.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级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风、____mm以上持续___天的大雨、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天高温天气、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约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

1.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第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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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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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

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主持,在鄂尔多斯市召开了《富兴花园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咨询评估会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鄂尔多斯市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乘风交通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以及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出席了会议。专家组审阅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后,提出如下咨询评估意见和建议:

一、总体评价

编制框架内容基本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但在建筑规模的确定依据、建筑和结构设计方案说明、消防内容和建筑设备选型等方面没有达到编制深度要求,缺乏附图,核实总投资。建议重新编制。

二、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总论、建筑、结构

1、报告已提供净用地面积、绿化率、停车位数量,未提供基底面积和道路面积,建议报告补充完善。既为三期工程,应先说明地块现有设施。市场预测应针对项目内容进行。

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要求本项目建筑密度

3、“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要求本项目建筑高度

4、完善建设项目的平面布局、建筑功能、交通组织设计方案。

5、细化建筑方案内容,各建筑应分别说明,特别关于地下室应单独说明功能。

6、补充结构设计内容,说明建筑结构基础的形式、埋置深度及地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完善建设项目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建筑结构形式及设计要求等。

7、补充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筑的相关图纸。

(二)建筑设备

1、核实市政给排水、供热、燃气、电力、电信的条件和参数,补充室外管道和设施平面布置图,明确主要水池、设备、管道等的规格和数量,补充主要设备材料表。

2、各建筑的设备工程应分建筑分别说明。

3、补充负荷估算的内容,如用水量、排水量、供热负荷、用电负荷、空调冷热负荷等。

4、细化动力设计内容,如换热站等。

5、补充说明设置空调和燃气供应的范围,细化设计方案说明。

6、校核消防设计内容。

(三)投资估算

补充建设规模确定依据、土建、装饰工程估算指标测算过程。

1、编制说明:补充工程概况并说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构成(*栋、*层)、投资估算编制基准期及总投资;编制依据应为09届造价依据;补充工程费用估算编制方法及土建、装饰估算指标测算过程;并计取基本预备费。

2、单项工程估算表:①主体工程建设规模缺乏依据,土建、装饰估算应分列,校核给排水、暖通、电气估算指标;②小区辅助和基础设施工程应在补充工程量依据(图纸)基础上,其估算指标应重新测算,并补充给水泵房、换热站、配电室、燃气调压箱等设备分摊投资。③按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及当地文件,合理计取工程其他费用,土地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应附依据。

(四)经济评价意见

完善销售价格的测算过程、核实开发成本、销售费用数据,调整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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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项目实施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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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有能力编写项目实施计划并执行

2、 负责医院项目接口测试、人员培训、上线等工作

3、 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保证项目顺利执行

4、了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控制项目进度保障按计划完成

5、 跟踪产品问题,对明显引起不满的问题推进解决

6、 有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与协作部门的协调沟通业务

职位要求:

1、 具有两年以上的独立项目实施经验

2、 较强的沟通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管理和学习的能力

3、 能很好的理清客户需求及运营方面的工作

4、 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有独立编写方案或者软文的能力

5、 工作积极主动、乐观上进、有责任心

6、 从事过医疗行业相关的工作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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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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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元整)。

3)余款¥:¥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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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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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证金。

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

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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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经理,全文共 1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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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承蒙公司领导错爱,让我负责工程部的工作。自接手以来,宿夜不安,深知肩上责任重大,故竭尽所能,亲力亲为,带工程、监理部成员,从抓管理入手,促进度、保质量、控成本,事无巨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施工中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基本完成了20_年的工程任务。现将工程部本年度工作中的得失,向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人做一汇报。

一、制定年度工程目标,加强管理,完善工作纪律制度,并督促落实。

年初伊始,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施工年度工程进度目标、质量安全目标、成本控制目标,与施工企业协调落实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分段控制,检查落实,及时纠偏纠错。制定并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和自律,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日常施工中,加强工程材料设备管理、施工技术措施管理、质量保障措施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管理等,并参与和检查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巡查巡视制度、工程例会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年度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检查、督促、协调,使工程进度落到实处。

年初,依据今年工程总进度目标,与各总包、分包、外包单位逐一沟通协调,制定切合实际的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按周、

按月检查控制,遇到困难及时协调解决。截至目前,1号楼与9月13日主体封顶,2号楼9月18日主体封顶,10号楼9月27日主体封顶,比原进度计划提前一个多月。目前1号楼砌体工程和户内配管已基本完成,2号、10号楼砌体近半,11号楼年前(有望)完成正负零一下主体工程。商业A与11月4日通过竣工验收;地下车库、12号楼、会所于11月7日通过竣工验收;一期室外及绿化工程已全部结束。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质量控制方面,所有工程材料从进场验收开始,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用于工程相应部位。所有分部分项工程,严格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并以此为依据,审核施工技术交底,检查落实措施。每道工序结束,都进行分项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复验,使每个检验批施工质量都能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所有分项工程,无较大的质量缺陷。同时加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同步报签,使控制资料能真是的反映施工情况。

安全控制方面,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每天巡查临边、洞口、外架、施工机具、施工临电等防护措施,重点排查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发现隐患,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整改并检查落实。

四、加强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房源存量大,市场低迷,销售不景气的现状,严格控制工程成本,降低造价。

工程部材料组随时关注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在室外工程材料、

绿化苗木、消防材料以及1、2、10、11号楼各种主材辅材认价方面,多次调查市场行情,及时调整认价,使今年的材料价格比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在各分包外包项目方面,多家筛选,并加强合同签订与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压低价格,降低成本。

工程决算方面,严格根据合同和现场施工实际结算,没做的项目绝不进入决算项目,不多付一分冤枉钱。

工程变更方面,在不影响安全功能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能变更低价格材料的就变材料,能变更低价格做法的就变做法,使工程造价尽可能的降低。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不花倒出倒入、重复施工的冤枉钱。各位领导,各位同人,工程部在公司领导的指挥下,在各位同人的配合下,今年虽做了一些成绩,但在工程进度、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特别是9月24日10号楼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我本人和工程、监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再此向公司领导说声对不起,向逝者及家属说声对不起。

20_,工程部工作的目标是,6月底1号2号10号楼通过竣工验收,年底11号楼通过竣工验收,室外及绿化工程力争年底完成。

最后预祝大家新年快乐,来年万事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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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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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元整)。

3)余款¥:¥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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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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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设地点: 成都市小天竺街7号

4、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

5、招标规模:900平方米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指定联系人:

姓名: 路杰 职务: 技术职称: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刘华娟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2)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8%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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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部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经理,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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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项目现场的面积测量,现场安装条件的勘察,提出相关建议;

2,负责地板的城际运输,辅料和主材的市内运输安排;

3,管理安装师傅严格按照TERI标准安装,安装结束按照验收单要求验收并让甲方或者甲方代表确认;

4,每个项目家具进场后,与甲方约定免费首保时间,并全程参与木地板保养工作;

5,木地板不同节点(黄梅天、供暖季等)节假日等友情提醒甲方地板注意事项,送去问候;

6,客情往来后,老客户转介绍跟进,销售人员一并去落地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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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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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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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经理,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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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项目做20xx年工作汇报,请各位领导审评:

20xx年xx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局、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同事的帮助下,认真履行公司管理制度,以精细管理、全面履约为重点,强化管理手段,抓好项目管理工作,支持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使我项目员工的业务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目前有三个项目,其中改造工程二标段位于xx市xx区河南片区,全长1.4km,道路市政工程一标段位于天津市塘沽区的东沽片区,5条路总长2.0km,这两个项目主要施工范围包括:旧路破除、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管线等。土地填垫工程,土方填筑186万m³,施工填土工程量达到计划填土高程3.5m。在闸南路和大沽路项目拆迁不到位停工的状态下,我项目人员认证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在项目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积极向业主争取623m6管通讯管道铺设。

一、 项目履约进展情况

xx项目总包及分包合同在质量、安全及支付情况等按照合同约定正常进行,无违约现象。

二、 进度管理情况

闸南路改造工程二标段和道路市政工程一标段除业主未拆迁地段外均在总承包合同工期要求下完成施工任务,土地填垫工程,一期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业主指定地块土方的填垫工程,工期速度得到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三、 质量管理情况

截止到3月31日,三个项目工程隐蔽验收、检验评定合格率100%,未出现不符合项,施工质量较稳定,无质量问题都暴露,在质检站、业主和监理单位检查中等到好评,树立起了质量要求严格的形象。

四、 安全管理情况

本项目积极参加公司及建委安全活动,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精神,开复工前进行自查自纠,对工地现有机械进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定期上报。根据工程各阶段各时期的不同特点,时刻提醒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要做到“三不伤害”,要注意防滑、防坠落、防落物伤人、防触电等。截至末未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五、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xx项目自复工以来,从现场管理、措施费控制、材料成本、分包成本进行控制,并定期做了成本分析,测算出盈亏情况,并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增加变更签证量、严格过程材料、机械、人工管理、安全质量控制等措施降本增效。

六、 合同管理情况

截至20xx年3月31日xx项目签订总包合同3份,签订分包合同共计40份,其中劳务分包合同9份,材料采购合同20份,租赁合同21份,所有合同均为有效的签字盖章。

七、 劳务管理情况

20xx年初随着物件上涨,全国各地出现“用工荒”的情况,天津也不例外,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与劳务分包队伍及时联系沟通,根据合同约定做好组织调配工作,确保了工程劳动力需求。在20xx年的基础上本季度继续完善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八、 文明施工及技能减排管理

xx项目继续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技能减排管理,安全员专门进行文明工地建设相关工作,保持工地卫生清洁,使道路干净畅通,各种设备物资标识齐全,堆放有序,特别是对工地的土方进行了整平打方、材料进行码垛处理,进入施工现场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觉。同时积极与业主和地方环、水保主管部门联系,主动邀请其进场检查,征求意见,逐步完善环、水保方案、措施。利用降水工程抽取的地下水和周边的5个大池塘,设置为施工现场贮水池。

九、 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天津项目由于业主未拆迁完毕,工程处于半停工状态,施工环境复杂,出乎我们投标进场时的意料,从合同工期来看,时间已经明显超出,项目及分包队伍出现窝工情况,同时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不断上涨,项目今后的经济效益前景不太乐观。但项目部并不是消极的等待,而是采取积极的措施:(1)制定了完善的经济资料管理制度,定期给业主、监理打报告并收集业主、监理及政府发文和现场影像资料。(2)未雨绸缪在材料涨价前购买需要的大宗材料,为施工做准备,防止材料大幅涨价。

以上为一年工作汇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领导的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我项目将会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进一步强化责职、细化任务、量化目标、加强管理,继续加快在建项目的施工步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

2、 全面履约

3、 降本增效

4、 增加变更签证量

5、 提高自身及项目整体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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