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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围墙维修施工安全协议通用3篇 施工合同(经典20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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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围墙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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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___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___,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___%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___%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____________(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______(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___%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___%,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___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___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

(3)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

(5)总工程款的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___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__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___%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___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___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___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___‰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_________现场代表(乙方):____________

监理:____________现场代表(甲方):_________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

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日内进场维修,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___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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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电力,工程,全文共 2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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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6.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6.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6.1.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6.1.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1.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6.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6.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认真审查“三大措施”,对“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

6.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5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未得到乙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7.1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7.2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格制定单独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

7.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7.4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7.6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7.7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8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9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7.10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7.11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12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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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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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新益州新城( )拆迁安置房(三)工程3#、4#、5#楼,具备外墙清洗条件。

现将3#、4#、5#楼外墙清洗承包给 乙方(武侯区洁特清洁服务部) 进行清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3#、4#、5#楼外墙清

洗的安全文明施工事项全部移交给 乙方 ,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及安

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乙方在入场后,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所有人员不得现场居住,更不得在施工楼内居住,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坠落,做

到不伤害他人。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所出现任何伤亡事故,均由 乙方(武侯区洁特清洁服务部) 全权负责,一切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新益州新城项目部无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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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围墙基建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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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利的原则,乙方需要资金投入搞基建工程。向甲方借款万元(人民币)投资,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下列条款:

一.甲方同意借给乙方万元(人民币)一年内还清本息。

二.乙方必须按月利率千分之七(7‰)付给甲方。

三.乙方同意以德新一路,宽米,深米,铺面坐南向北的平方米商住宅基土地作抵押。土地证“号。

四. 乙方如果不依时还清给甲方本息,抵押土地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建房使用永远所有,不需要向法院和公政部门进行起拆和办理其他手续。

五. 乙方要协助甲方办理好土地过户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有法律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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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安全协议书含罚款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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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施工(维修)业务交往中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确保施工(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双方单位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防止减少安全、火灾职业危害、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XX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根椐“谁承揽施工(维修)项目,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双方签约的 合同(协议书),特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承揽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

2.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3.负责向乙方交底施工(维修)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规章要求,并派专人监督实施。

4.负责指定提供施工(维修)现场必要的水、电、气接口等。乙方无权私自占用未经甲方同意的场所和非指定水、电、气接口处。

5.甲方委派的监护人员,必须全面考虑因施工(维修)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向乙方明确现场施工(维修)条件和作业要求。要求乙方制订出具体的施工(维修)措施,并通知到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6.根椐乙方申请,协助做好停电、停水、停气等相关工作,严格监督执行停(送)电、水、气规定,否则不准施工(维修)。

7.根椐乙方申请,在可能提供设备、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时,双方要认真确认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交接后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根据施工(维修)项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备相关人员配合施工(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揽施工(维修)项目方必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出具与承揽施工(维修)项目相应的资质证明,严格履行协议的条款内容,做到不签订安全协议不施工(维修),施工(维修)前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无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实,不施工(维修)。

2、施工(维修)人员进入施工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本项目安全规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应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不准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维修)人员按指定线路进出施工(维修)场所,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4、用电、用气、用水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所用设备、器具、电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借用甲方设备、器具等办理交接手续,确认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后方可借用。

5、电、气焊作业事前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时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

6、因施工(维修)需要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征得甲方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方能临时拆除。施工(维修)完毕时,立即恢复被拆除的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7、施工(维修)场所未经确认的管线一律视为有电、有压力在运行设施。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运输设备,主动避让施工(维修)场所起吊物件和厂内机动车。不准在现场吃饭休息。

8、高空作业时应设警戒区域和标识,必须有现场监护人员,严禁高空抛物、掉物,作业完毕应清理遗留在高处的物品。

9、施工(维修)项目完成后,在调试、检查确认正常,拆除所用临时管线,清理施工(维修)所用设备、器具、悬浮物后,办理交接验收确认工作。

10、施工(维修)期间发生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环保事故,施工人员应立即报告甲、乙双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和上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包括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作经济赔偿。

三、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维修)合同时,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失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有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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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3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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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电厂就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一)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____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____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交纳甲方工程款____%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及考试。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或有当年体检合格证)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亲自组织考试)。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守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带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智障人员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________元。

(1)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5)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6)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拆电源端。

(7)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8)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9)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0)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12)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15)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1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

(18)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

(1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0)使用的电工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21)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2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

(23)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24)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2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

(26)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2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28)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

(32)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33)擅自跨越安全遮拦。

(34)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35)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36)生产现场吸烟或检修现场有烟头、流动吸烟。

(37)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

(39)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规规定距离。

(4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

(41)无正当理由挪动消防器材。

(4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

(44)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5)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冷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

(46)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及《反违章实施细则》等行为。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未尽事宜按甲方《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六、其他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

4.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在终止。

5.本协议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_电厂安全监察部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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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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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建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筑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建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建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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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安全协议小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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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工程)工作需要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进入甲方管辖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为切实保证现场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安全责任,并同意共同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管理工作标准》等规定,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乙方具备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即审验乙方单位持有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证及相应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2.甲方开工前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同时审查其施工措施(方案)是否符合进入配网现场施工要求。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变电巡维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认真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公司专职安全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司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 联系电话: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管理工作标准》、“两票”管理制度及现场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3.制定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审查认可,开工前由甲方在现场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许可工作后方可开始施工。

4.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触电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5.根据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有关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现场施工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施工作业不同岗位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6.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应负责实施的现场基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应负责的监护责任:

7. 1施工人员工作中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0.7米,与35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0米,与11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5米,与22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3.0米,与50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5.0米。

7.2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设遮栏、室外工作地点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均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一经合闸即能送电到停电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挂 “止步”,高压危险!”、“在此工作”标示牌。

7.3应在施工现场每个工作地点设至少一个监护人,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标准。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负责,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4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线路第 一 种工作票,并严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进行工作。

7.5施工地点应对甲方运行的带电设备采取悬挂标示牌及装设遮拦等防护措施。

7.6其它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查批准):

7.7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即没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施工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弄清问题后,再进行工作。

三、违约处理

1.在此协议正式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内,如有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2.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在施工中有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和纠正,直至停止乙方进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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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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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__〕190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20__〕387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20__〕158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昆明铁路局广通工电段桥梁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20__年5.10-10.31

㈡施工地段和内容

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 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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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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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二、词语限定

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义相同。

三、合同文件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协议书;

2.中标函或委托书;

3.监理投标函;

4.通用条件;

5.专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附录C——收费金额和支付。

7.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范围内的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附录B中约定为监理人开展正常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并按附录C中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的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六、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 =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 + 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 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 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 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 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民法典”、“建筑法”及国家省市的相关管理法规和河南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桩基、主体、安装、消防、装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关系协调。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办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手续。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已提交。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值班用房、办公桌椅。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无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_1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1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总监理费 万元。每月30日支付 万元,从 年 月 日开始支付,至 年 月 日止,余款 万元待工程竣工后15日内结清。如本工程施工工期延期,委托人同意支付延期期间的监理工资报酬 万元,其他不再增加和调整。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额外)工作报酬:报酬 =附加(额外)工作日数×监理总报酬÷监理服务日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支付报酬,按无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 =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施工图纸以外的工作及室外管网、道路和本项目工程的二次装修,监理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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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某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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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为强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防火管理职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制度并加以落实。

三、乙方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须使每位从业人员掌握“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火灾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将给予信用评价考核直至提前终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火灾隐患。

七、乙方要自觉接受公安部门或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和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

八、由于乙方消防管理不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访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后,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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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置房进场施工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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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所有进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督和检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本工程为大红门回迁安置房施工,经甲、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安全协议,必须遵守。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安全文明环保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乙方的资质负责审查,备案资料进行存档。

3.协调现场各分包队伍之间的配合

4.有权对乙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改。

5.进场后甲方下发现场管理处罚条例以便乙方学习。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学习甲方现场管理及处罚条例,服从甲方管理和检查。

2.进场作业工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禁止光背、穿拖鞋、随地大小便、乱扔废弃物,;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乙方所使电源必须由甲方派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线,乙方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合格,漏电保护必须灵敏有效。

4.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5.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对作业部位已有的其他防护禁止破坏,必须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同意。

6.动用电气焊必须有灭火措施和用具,否则禁止动用明火。

7.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出任何安全事故,都已甲方无任何关系。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与消除和适当经济赔偿,甲方保留法律追诉权力。

8. 没经甲方同意禁止使用动用甲方材料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罚款无需签字,付款时直接扣除)。

9.乙方自己所带设备自行保管。

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施工各方的协调。

11.乙方自行安排食、宿问题且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此安全协议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负责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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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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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_____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_____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_____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_____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_____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_____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_____机构申请_____;双方未达成_____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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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安全责任合同电力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85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本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安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负责人:________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乙方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甲方要求,依照《_________》和《__________》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乙方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___________》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监管。

三、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和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按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并接受公司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四、乙方承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经常向甲方相关部门解释施工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施工人员和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甲方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六、甲方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七、乙方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并接受甲方视情节作出罚款处理。

八、乙方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村镇的人员、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做好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预防工作。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方存档一份,乙方施工单位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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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施工管理单位安全用电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施工管理单位

电气管理部门:

申请用电地点及施工任务:

用电地点施工任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用电管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造成人身伤亡和触电事故,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施工用电必须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乙方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相关作业能力资质的证件。由施工管理单位联系电气人员从指定的配电箱进行电气接线和拆线,做到一机一闸;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私自进行电气拆、接线,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甲方接电源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配电箱,接地线接地良好;配电箱主回路必须加漏电断路器;配电箱刀闸完整,严禁用铜丝等不符合用电要求的保险丝。若需使用施工管理单位的配电箱时,必须经施工管理单位同意,方可使用,一旦出现私自使用的现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给与2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乙方使用的电焊机、电钻及其他电动工具等必须合格且有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可靠,有良好的接地线。

三、乙方接施工电源及所用的临时线路必须合格,严禁使用单股绝缘线,经电气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线路上私拉乱扯,违反规定所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己承但。每发现一次私拉乱扯现象,罚款200元。

四、乙方施工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二级漏电保护器;阴雨天不得露天用电作业;下班后要切断主电源;不得使用电炉子等高功率电器设备取暖;施工设备出现漏电、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自动控制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五、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交待安全用电事项。当天施工完毕必须对配电箱上锁断电,避免因运行人员误碰设备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每发现一次不按照要求执行对乙方罚款200元。

六、乙方在甲方的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及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0元以上并没收其电器,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设专职电工,每天对漏电保护器和所用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两次,形成记录,保证设备运行正常。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不定期对乙方所用的电器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电限期整改,不按照规定整改的按照情节轻重进行200-20__元罚款。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停电、罚款。电气管理部门每天必须安排16:00班电气人员对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断电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检查记录中做好记录。

九、若不按以上规定用电,发生电器、线路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但。

十、施工用电收费标准及缴费程序

1、乙方使用的施工管理单位的电费,按照市场价格核算,即:每度电按照一元的标准进行收取。

2、由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联合计量室、乙方对用电前的表底数进行抄表,并由三方对抄表数值及电度表的准确性情况签字确认。

3、施工结束后、施工管理单位要求核算电量并缴费、每月月底(每月25日)、乙方要求核算电量并缴费等情况时,由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联合计量室、乙方对乙方用电的表底数进行抄表,抄表结束后由三方对抄表数值及电度表的准确性情况签字确认。

4、计量室负责将乙方用电量数值及抄表的签字确认单报公司技术部,公司技术部核实无误后,交财务部。

5、财务部根据技术部交的用电量情况,给予乙方开具相应的票据。

6、乙方可凭借财务部开据的发票,要求施工管理单位继续供电,否则施工管理单位禁止为乙方供电。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施工管理单位、电气管理部门四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四方安全用电责任范围界定:

甲方及施工管理单位负责范围:负责对外协施工人员的工作进行监护、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对不按照公司制度和规程执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

电气管理部门负责范围:负责给乙方在合适的地点接临时电源,并定期监督检查乙方施工配电箱、电线电缆安全性,确保乙方从施工管理单位所接电源在漏电保护的回路上。

乙方负责范围:从甲方电源开关后引出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含电源线)等,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及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单位签字: 电气管理部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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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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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湾区佳铖电子厂厂房(三期)监理业务。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承接本项目监理业务后,应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

2、乙方因为监理质量事故造成经济和甲方信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若乙方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项目在质量和安全检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评和处罚的,甲方将分别处以该项目经理费1%的罚款,甲方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告批评或直接安排人员负责监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乙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处罚的,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监理项目出现不良行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牌,应积极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解锁,停牌超过五个工作日后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并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增加_______元,直至复工为止

6、乙方监理的项目如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企业被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总监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专监及监理员扣分不记管理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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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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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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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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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抽考。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坍塌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5、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的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第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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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4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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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协议内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 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 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 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 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 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

2

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 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 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 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 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 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 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7. 遇到雷雨、大风等天气外墙施工应暂停作业。

18.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 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二)用电要求

1. 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2. 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

3. 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

3

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 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 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

插线板。

(三)电焊机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 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 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所有防护用具。

6. 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 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四)动火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

4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

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 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 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能进行操作。

7 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用电气焊。

(五)室外吊篮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 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 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 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 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 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1 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 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 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 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 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 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 施工现场。

7.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九)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十)工程质量的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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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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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工程位于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1、 承包单价: 元/月。

2、 承包范围:正常上班及夜晚加班不另行计算工时费,包括塔吊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3、 为了保证塔吊司机认真负责的态度,项目部暂扣一个月工资,待承包合同解除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资。

4、 严格按照《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进行操作。

5、 在操作过程中技术应熟练,持证上岗,不违章操作,如因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塔机机械部件损坏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塔吊司机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6、 塔吊司机应服从项目部管理,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影响施工进度。

7、 严禁下河洗澡,如下河洗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8、 项目部负责塔吊司机的住宿、伙食,不提供被褥。

9、 承包人对塔吊操作人员应采用持证上岗人员,所带学徒由承包人员对安全负全责,一切安全由承包人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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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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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男,职务执行董事,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建集团有限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男,职务董事长,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建集团__________煤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负责人: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混凝土工程欠款________________元;

2、判决被告支付所欠款项从欠款之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

3、判决被告支付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付清所有欠款时的违约金;

4、诉讼费、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__________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__________煤业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招待所工程并成立项目部具体负责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建集团__________煤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与原告签订《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书》,约定由原告在该工程中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之后原告按合同约定按质按量完成了供应。截止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__________建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工程款_____________元,但至今被告未支付该款项。

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供货_____日前应先付总额__________%的备料款,批量供应后办理结算付款,并付款到总额的__________%,留_____%尾款在乙方将本批量_____强度报告提供给甲方进付清。”原告施工结束达到付款条件后,被告与原告对帐并与原告签订《对帐单》明确欠款情况,但至今仍拖欠巨款不付。此为本案事实,原告唯有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__]1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十七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十八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由于所约定的每日1%的计息数字偏高,故原告请求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违约金,以示公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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