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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时间【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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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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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推普周”的主题是“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为期一周的活动期间,市小学校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推普周”活动。

9月11日上午,龙或毅校长在课间操宣布市小学校区第--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始,学校全体师生参加了启动仪式。龙校长在启动仪式上强调: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希望全校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9月13日上午,龙校长为每班推选的“小小推普员”披挂绶带。随后,“小小推普员”们身着整齐的校服来到校门口,一边向进校的师生温馨提示:进入校园,请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一边向家长和过往市民宣传推普知识,吸引了不少行人的关注。

9月15日课间操时,由学校四名“学生推普员”和三名“教师推普员”给大家带来了一场饶有趣味的绕口令微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不时赢得全体师生的阵阵掌声,活动在付修方老师的幽默总结中结束。

此外,学校还通过贴宣传海报、学生做手抄报、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和推广国家语言文字,丰富了此项活动内容,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努力下,这项工作会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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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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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6日是第x次全国“爱眼日”活动,为切实开展好本次活动,结合“关注眼健康,预防糖尿病致盲”这一主题,乌江镇于6月5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宣传活动:

6月6日上午,社会事务办、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到养龙村街口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下午深入敬老院,为敬老院孤寡老人、残疾老人眼部作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并向老人们宣传如何预防青光眼、白内障等眼疾病的病理发生,以及如何消除疲劳、爱眼、护眼的方法,指导老人们日常生活中多食用有益眼睛的食品。同时,医务人员为老人们进行了测血压、验血等检查,并为他们发放了老年性白内障预防以及糖尿病、高血压等健康教育处方,让老人们在生活中能更好地预防这些疾病。

“爱眼日”活动期间,该镇共发放《遵义县20xx年第20个全国“爱眼日”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8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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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国爱牙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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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培养和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可有效减少多种疾病的风险。全国“爱牙日”活动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懂得,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须从维护口腔健康开始。

今年的爱牙日主题是:健康每一天,从爱牙开始。为了提高群众口腔保健意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口腔卫生习惯,我院围绕“爱牙日”主题,开展了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活动。

1、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爱牙日”主题。首先,充分利用我院电子屏、微信平台、网站等载体传递“爱牙日”主题信息,倡导口腔卫生工作要坚持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同时,我院还通过媒体,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八月中旬,我院拍摄的科技之光节目《瓷睿刻》已于紫砂、影视两个频道定期循坏播出,宣传牙病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使用。录制了以“口腔健康,幸福家庭”为主题的《科技之声》节目,并通过909、961两个广播频道,向全市人民定期推送,进行口腔健康知识的宣传。在《宜兴日报》每周二的《卫生与健康》专栏刊登《关爱女性健康从口腔开始》等牙防科普文章,进行“爱牙日”主题宣传。通过《宜兴网》录制了《健康生活,从齿开始》访谈节目,并在《宜兴网》访谈节目窗口播出,宣传“爱牙日”主题,传播牙防科普知识,促进群众维护口腔健康,提高生命质量。

2、开展街头义诊活动。我院在城东、丁山门诊部门口开展口腔健康义诊活动,通过为过往群众提供口腔健康检查,赠送牙病防治科普资料,有效宣传爱牙日主题。同时,为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我院还定制牙防宣传礼品500份,在城东、丁山活动现场进行派送。主题日的主题活动,旨在倡导群众追求健康生活方式,从维护口腔健康开始。

3、走进幼儿园,开展“呵护幼儿,预防龋齿”活动。健康完整的乳牙列是恒牙健康的基础。完整健康的乳牙列能够发挥正常的咀嚼功能,保障恒牙和颌面部骨骼的正常生长发育,有利于孩子准确发音,引导恒牙正常萌出,使儿童获得健康并使用终生的恒牙。我院开展的“呵护幼儿,预防龋齿”活动,通过口腔健康小知识的讲解,让小朋友很好地理解了从小养成良好口腔卫生与健康饮食习惯的重要性,早早在孩子心中植下“爱牙护齿”意识。

4、开展“无牙老人享口福”活动。随着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加剧,老年口腔疾病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保障贫困弱势群体享有基本口腔健康服务,改善口腔健康状况,提高晚年生活质量,我院将为广汇小区生活能够自理的五保、低保老人免费安装义齿(全口无牙、单颌牙列缺失或者单颌余留牙不超过4颗的老年患者)。活动首先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并于指定日期通知五保、低保等贫困群众到广汇社区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口腔健康筛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享受到免费的口腔健康服务。

牙齿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爱牙日”主题宣传,把最基本的口腔健康之道告诉人们,以提高口腔疾病的预防能力和及时治疗意识,真正做到,健康的每一天,从爱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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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知识产权,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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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是专利法实施_周年,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_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知战办〔_〕2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在全市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年初,鹤壁市知识产权局为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在全市营造“崇尚创新精神,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增强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保护和利用专利技术的积极性,我们先后下发了《鹤壁市知识产权战略_年推进计划》(豫知组办[_]1号文件)、《鹤壁市知识产权局宣传媒体稿酬与奖励发放管理办法》(鹤知[_]1号文件)和《关于开展_年鹤壁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知组办[_]1号文件)。在4月14日,鹤壁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召开“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宣传周期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鹤壁市科技局副局长马明君、知识产权局局长王兴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23个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科技局参加了会议。

王兴红要求,要认真组织好依法集中销毁侵权物品、主题活动、培训、街头咨询等各项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设专刊专栏、深入报道典型案件、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效果。同时,要求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抓紧谋划,尽早确定活动方案并报送市局,纳入全市总体活动方案,统一协调安排。

会议学习传达了国家和省有关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文件精神,通报了鹤壁市宣传周期间系列活动安排,重点介绍了宣传周期间的主题活动——4.26在新世纪广场举行的大型现场宣传活动的相关情况。会上,各区、县还交流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本辖区的活动计划。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实施_周年和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加强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激发社会各界学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热情,为鹤壁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4月26日,鹤壁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工商局等23个鹤壁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科技局及数十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联合在我市新世纪广场举行了以“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为主题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仪式。

广场四周环绕着宣传标语、宣传版面十分醒目,广场设立的知识产权法咨询台前,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同时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宣传。大力宣传鹤壁市近年来贯彻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取得的成就和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现场展出版面136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专利对于企业的作用》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活动有效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有效普及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增强了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取得了显著效果。

鹤壁市政府副市长高雅玲、市人大副主任聂玺、市科技局局长马治国以及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出席活动仪式。

三、走访企业,助推经济

为推动我市企业专利工作的开展,做好企业专利试点工作,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利用专利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市知识产权局深入我市的专利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研发中心企业等进行了专利工作情况、知识产权状况调研摸底。了解掌握基层专利工作情况,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市中级法院民三厅集中走访了天海集团等多家企业,并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了解企业在打假过程中的困难以及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时的困惑,并向企业介绍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所所管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范围以及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侵权等法律问题,并就企业如何保护驰名商标权及专利权等相关问题向企业出谋划策。

工商局鹤山分局深入企业进行宣传,采用回访、座谈、调研等形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开展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争取相关的政策倾斜,为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创造条件。

鹤壁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深入企业宣传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法律知识和技巧,表明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决心和信心,鼓励群众有偿举报经济犯罪不法分子及犯罪活动,为维护鹤壁市良好的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开展了查处流通领域假冒冒充专利的执法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新勇任组长,肖树楷(市政府副秘书长)、蔺其军(市商务局局长)、王兴红(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任副组长,28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鹤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4月23日鹤壁市知识产权局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在市城区各大型超市和药店开展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的执法行动。共检查有专利标识的专利商品286种,查处假冒冒充专利商品24种,涉嫌冒充专利商品14种。

五、活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缺乏知识产权宣传方面的资料,导致宣传资料仅限于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基本知识,使宣传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二是由于资金紧缺,所以宣传的形式仅限于发发材料,致使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都受到了影响;三是企业和广大群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意识还比较肤浅,参与积极性不高。

要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将知识产权融入人民群众生活中去、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坚持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三位一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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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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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20xx年春晚,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为我们带来温暖的同时,也让亿万观众叹惋:“是啊,我们的时间都去哪儿了?”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们常把“珍惜时间”挂在嘴边,可时间在我们的心里有地位吗?甚至我们总会抱怨时间不够用,但这真的怪时间吗?表面上看来,时间好像很多,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这一刻还有下一秒,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时间仿佛永远是这样周而复始,没有穷尽,但是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伴随着你的心跳,不管你是在穿衣吃饭,还是玩耍睡觉,时间绝不停留,绝不增加。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结果也就不同:勤奋者抓紧时间,求知者利用时间,只有缺乏意志、毫无志向的人,才认为今天的事情没完成,明天还可以继续;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一生庸庸碌碌,一事无成。同学们,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会有的。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个在四川地震灾区流传着的感人故事: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家里很贫困,但是她很爱学习,常打着手电筒看书。地震发生后,清清和同学们被压在下面,当这个女孩被救出时,她还在废墟里面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片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 同学们,相比之下,身处安全一方的我们带着父母的牵挂,在美丽的七中接受知识的熏陶,三餐无忧,我们的生活如此安逸舒适,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幸福的我们哪有理由听不进去父母的劝告,受不了老师的批评?又哪有理由浪费时间,不认真学习?对我们来说,勤奋学习,这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只争朝夕,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新的一天开始了,看吧有同学争分夺秒,早早到校;有同学却把时间送给路旁的玩具铺或是踩着铃声进教室,路上还慢悠悠的四处张望,毫无紧迫感;有的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诵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借打扫卫生拖延时间,仿佛能赖掉一个早读也是好的;有的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洞的玩物;有的同学在作业和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的同学身在教室、心却迷失在那总也看不完的电视节目和打不玩的电脑游戏中„„

著名文学家鲁迅把浪费别人的时间比作“谋财害命”,把浪费自己的时间比作“慢性自杀”。有人问鲁迅为什么用“鲁迅”作笔名,他说是取“墨鲁”和“迅速”之意。他认为自己比较笨拙,只有更加勤勉,笨鸟先飞,才能在一定时间内,收到和别人一样的效果,甚至超过别人。“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即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没有人可以让时间重来。在我们挥霍青春的时候,已经开启了一扇通往灰色未来的大门;在我们深陷玩乐的时候,殊不知在未来我们也会陷于生活的水深火热之中。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七中校园的时候,同学们,别忘了“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如果你也想成为第二代鲁迅,那就让我们从这一分钟开始,勉励自己,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在学习的道路上将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在人生的旅途中将一方一寸的风景珍藏,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让生命放射出灿烂而耀眼的光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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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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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是全国爱眼日,今年的主题是,为了广大青少年的视力不受损害,初级中学团委响应上级号召,开展爱眼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在爱眼日宣传和教育中,我校团委成立了爱眼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学校团委具体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各班班主任及团支部具体领导班级宣传和教育,体育教师负责做好眼保健操的指导和管理。

二、加强了爱眼日的宣传和教育建设我们利用学校《晨星》广播、班报、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爱眼日材料的学习和宣传。具体工作主要有:由学校悬挂“预防青少年近视,从一滴一点做起”的宣传条幅,学校还利用校园网进行公告,以做好校园眼睛保护的氛围;同时学校团委在学校校报和班报中进行具体宣传,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视力,预防眼睛疾病;同时班级开展以“爱护眼睛,保护视力”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

总之,学校爱眼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争取使学校青少年视力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保护好青少年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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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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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建设,提高全员节能意识,树立节能理念,全面推动节能工作。根据《关于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公司决定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8日至14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内部刊物等宣传平台和载体,紧紧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节能低碳。

2、办公室节能检查

检查时间:20xx年6月9日-10日

检查范围:所有办公室

检查小组成员:行政部、财务部。

检查小组对办公室进行抽查,主要以是否有不必要的开灯;照明、空调开关旁是否有“随手关灯”“节约用电”标识;是否采用双面打印;空调温度是否过低等内容展开检查,督促员工践行节能低碳行动。最终检查结果将于公司公布栏上。

3、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学习活动

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开展节能低碳知识培训活动,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增强员工节能减排和节约资源的忧患意识

4、《节能低碳行动宣传手册》发放活动

活动期间,行政办公室向各部门发放《节能低碳行动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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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学120全国消防日活动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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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区的消防宣传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消防法》,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力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单位的积极性,从自身做起,从单位做起,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增强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和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的积极性,走消防工作社会化道路,力争开创我社区消防工作的崭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是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的根本保障。为确保今年我社区“119消防日”社会化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按通知要求,成立了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的副社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中心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企业办、城建所、中小学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负责对各单位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方案的贯彻落实,总结经验和成果,并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项宣传活动的落实。

在社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组织人员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协作,保证领导、人员、工作到位,为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我社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向极为重视,在各种大小会议上都进行了大力宣传,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尤为突出重点。

结合“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的主题,围绕消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全社区居民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在社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悬挂消防安全标语,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咨询活动。

通过宣传,使他们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并对防火常识,如何开展自防自救作了宣传,为全面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方案的有效落实

按照上级有关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宣传活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由分管副社区长亲自带队,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宣传活动,并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11月9日举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扩大消防宣传面,提高社区民的消防意识。同时开展消防器材展示和灭火演示活动,举行简单的灭火演示和灭火器材操作,以增强群众对灭火的感性认识。

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活动,利用各单位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悬挂条幅一周)。宣传小组深入到一至二个重点防火村寨,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以营造全社区范围内良好的消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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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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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和配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委联合发出节能减排的号召,根据__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20_年6月12至6月18日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筹备,积极协调。

为充分准备、组织、开展好本次节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镇党委政府向各村庄、各重点用能企业下发通知,就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时间、主题、及相关活动要求作了具体安排布置。本次节能宣传周为6月12日—18日。通知要求各部门、村庄、企业要突出宣传重点、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广泛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要以本次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和良好的节能氛围,使广大民众了解、认识、接受节能环保观念,自觉参与到节能环保行列中来。

为切实搞好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衔接,作了大量的工作,务求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到位、有序。

二、活动成功,规模空前。

开展了节能宣传手册和节能产品发放活动,本次节能活动周活动,共挂了近50条横幅,镇党委、各企业门口立放着节能宣传图板、图片,有序摆放着商品展台,身披彩带的礼仪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节能宣传手册,活动现场秩序井然,各界群众积极涌跃。节能活动周期间,共向广大居民共发放了15000份节能环保手册及资料,10000条象征环保、健康的绿丝带,20__个环保袋,受到了广泛欢迎。

三、各村庄、企业参与。

节能宣传周期间,各村庄、企业也开展了相关节能宣传活动。他们专门安排布置,组织节能宣传,在各自的宣传栏张贴节能宣传图片,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形式,多方面宣传节能知识,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四、活动卓有成效,影响深远。

不论是活动规模、宣传力度、展示的节能产品种类及品种数量、参观人数、社会影响,本次节能宣传周都超过以往历届。之所以取得如此成效,主要因为方面领导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各村庄、企业精心筹备、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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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全国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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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广大少年儿童的生态文明观念,根据市教育系统在校园内开展依法节能、全面行动的要求,我校开展了节约能源,从我做起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统一思想、改变观念、认真组织落实。

我校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节能减排工作小组。大家统一思想,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强化全校师生的节能环保意识,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积极营造节约型校园。

1、学校针对自身特点严格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对校新购电器和照明产品、用水产品等在严格审核采购经费的同时,提倡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识产品。

2、学校厕采用感应器开水冲厕,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学生使用的水龙头作好节水宣传标识,鼓励教师、学生节约用水。

3、认真组织班主任、各办公室主任做好电灯、用电器等在无人时关闭的工作。将节能减排工作充分落实在每一个细节。

二、认真开展节能减排教育。

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实丰富节能、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教育活动中,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校园、进课堂。

1、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育师生树立节约、环保的思想。我们学校正在争创江苏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我们全体师生更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节能减排活动中培养节约意识,树立环保观念,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学校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2、利用红领巾广播、安监处的专题教育、绿板报教育师生如何节能环保。

3、利用班队课在全校开展了节约能源,从我做起主题活动。

4、利用网上家长学校这个平台对家长们进行节能环保宣传。

5、教导处根据实际情况在师生中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要求每位教师、学生认真保管自己的教科书、教材等,在学期结束统一上交图书室,循环使用,避免浪费。

6、德育处开展了一次节能减排进家庭的综合实践活动,同学们通过生活体验和社会实践,撰写了节能科普征文。

三、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实践活动。

学校充分利用周边资源,联系了社区和一些单位作为校环保实践社会活动基地。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化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养成环保习惯。

经过全体教师的努力,我校的节约能源,从我做起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孩子们的节能环保意识增强了,节能环保的行动也多了。今后学校将更坚定的走科学发展、节能环保路线,更好的完成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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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全国推普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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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师幼的推普参与意识和语言规范能力,同时作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地,我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们以“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为主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多彩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打造语言环境营造推普氛围

我们通过在幼儿园门口张贴标语、宣传画、利用家园互动文化墙等,宣传“推普”意义和作用。整个园所处处包裹在推普周的氛围中,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熏染的效果,使推普工作深入人心。

加强法规学习规范语言行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园所高度重视本届推普周工作,幼儿园向老师们分发《公共场所社会用字法律法规》宣传页,全体教师共同学习相关法规要求,了解了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在幼儿园中的重要意义,并要求老师在布置环境时使用规范字体,在组织活动时讲普通话。

创新多元形式扎实推普活动

为深入践行推广普通话,我园组织幼儿用多形式进行阅读表达活动。各班级分别进行:日讲故事、每周小广播、以大带小等组织相关推广普通话活动,充分的锻炼了说好普通话的语言素质。

文明规范用语做四有好教师

20xx年x月10日早晨,国旗下讲话上,我们三幼的全体师生在操场上排着整齐的队伍,广播里传来嘹亮的声音,今日国旗下的讲话主题是“文明规范用语,做四有好教师”。学校中的教学语言即是普通话,而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同时更应该谨慎自己的言语,做到文明规范用语,才能以身作则呼吁全校师生共同说好普通话。

“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虽然推普周渐入尾声,但我们深知,普通话的推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第三幼儿园将以本次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使普通话成为全园师生的工作语言和生活语言,构建和谐、文明的语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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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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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利用休息日在小区里进行了一个调查实践活动。我发现在我住的这个楼道里,每一楼层都有一个消防栓和报警器。我清点了一个楼道有11个消火栓和11个报警器。消火栓在一个巨大的玻璃橱窗中,内有消防皮管、灭火器,显得特别醒目。我仔细地观察了每一个楼层,发现有四个消防橱窗的玻璃被打碎了,有些是住户搬家具时不小心打碎的,有些是小朋友玩的时候不小心碰碎的。这四个消防橱窗里的消防工具,一些小孩就随意拿来当玩具玩。如果哪一天真的着火了,人们要灭火时,可得四处寻找这些工具了。另外还有两个消防橱窗里堆放了杂物,这也是很危险的,万一楼道着了火,要接消防龙头时,还得先花时间清理杂物,这样会延误了救火的时间,耽误了时间火势蔓延开来就危及到其它的地方了。在我们小区里,我还发现了一个个成“丫”字形的水管立在草地上,我想数清它的个数,可是我来来回回跑了好几圈,也没有数清它的个数。我只能去问保安叔叔,原来,我们小区里有56个这样的水管,这些水管是干什么用的呢?原来是露天消防栓,提供水来灭火的。但我发现有一个红色的消防栓已经看不清它的身影了,因为它的四周堆满了住户装潢时遗留下来一袋袋的垃圾。于是我告诉保安叔叔要及时把垃圾袋清理,保证消防栓畅通。

小区是我家,安全消防靠大家。大家一起来行动,争做消防小主人。我觉得小区的宣传栏中应该多一点消防的知识,让消防走进每一家,让消防留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生命对于每个人毕竟只有一次,我们不要让宝贵的生命因火而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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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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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20xx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景行小学潭中校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读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组织学生开展了宪法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习宪法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1.为了更好地“弘扬法制文化、建设法治柳州”,柳州市景行小学潭中校区于12月1日上午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活动中,老师们向孩子们进行了《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希望他们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并把学到的知识向家长宣传,争做“学法小达人”。

2.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一大早,潭中校区各班教室就传出了整齐、有力的朗读声“本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本次活动,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选择了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了集体朗读。

二、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1.学校充分利用校门口LED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2.学校出了一期法制宣传专栏,通过法制知识宣传专栏,让学生得到法制知识的熏陶。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1.组织学生、家长参加自治区《反恐防暴安全知识竞赛》,通过法律安全知识竞赛,大大加深了学生对法制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2.通过校讯通向学生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资料。通过家校联系的加强和对家庭教育的系列指导,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

总之,我校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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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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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为做好我市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疫苗接种对于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市疾控中心在单位门前举行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主题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各接种门诊围绕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动员群众共同参与,通过LED显示屏滚动字幕、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借助电视报道,充分利用互动话题、群众咨询热线等方式,广泛宣传接种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强调家庭有主动为孩子获得免疫的接种责任,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同时,使群众及时了解预防接种工作的最新动态,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正确认识、积极参与、理解支持国家预防接种工作的发展。

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单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制作宣传横幅20余条。

通过现场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大众及时接种疫苗的意识,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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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全国助残日的活动总结模板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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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助残系列活动,在全校掀起了扶残助残的活动热潮。

一、召开相关领导会议,对本次助残日活动作出安排布置。

召集学校相关领导召开会议,对我校第xx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作出安排布置,拟定了活动方案,要求各年级、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扶残助残系列活动,并认真弄好宣传,要在全校进一步营造起扶残助残的新风尚。

二、围绕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助残系列活动。

我校结合自身实际,以“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扶残助残活动。

(一)深入宣传,在全校营建扶残助残浓郁氛围。

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下,学校德育处向全体师生宣读了《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的倡议书,掀开了新场镇学校关心帮助残疾人活动的序幕。之后,学校又充分利用教师大会、学校宣传栏、班会活动等对全校师生做出宣传,让全校师生都来了解、关心残疾人,支持我国的残疾人教育事业。

(二)学习帮扶,增进残疾学生的学习自信。

我校3.3班、5.1班的两名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习上存在明显困难。两个班级的任课教师利用学校特殊资源教室队两名学生进行辅导,对她们进行鼓励;两个班级还成立了学习扶助小组,让班上成绩优异的学生对两名学生的学习进行辅导、帮助,让她们能跟上其他同学的学习。通过学习帮扶小组,开展对两名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帮扶,让两名残疾学生能充分感受到了学校、班级大家庭的温暖,更有效地提升了两个孩子的学习自信,更有效地促进了两个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

(三)爱心传递,深入社区。

我校又组织了学生志愿者到xx镇街道、社区开展了扶助弱势群体、关爱残疾人的公益活动,搞卫生,讲故事,做宣传,把扶残助残活动延伸到了社区,延伸到了社会,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称赞。

通过“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开展,更进一步促进了教师、学生、社区居民对残疾人事业的了解和支持,增进了扶残助残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增强了人们的扶残助残意识,从而让全校师生、全社会更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将我校残疾人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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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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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是我国交通安全日,我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应发市教系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深入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交通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了安全保障。现就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摆上学校议事日程,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使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周密计划,认真落实学校认真贯彻交通安全教育,紧密结合本校实际、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方案,明确安全教育目标、组织领导机构、教育活动措施、实施方法步骤等,确保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有人抓、不脱节。

12月2日,牛校长利用升国旗仪式做了题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国旗下讲话,做好宣传教育发动工作,营造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同时,学校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以及班队会活动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学生观看了一部分交通安全教育片,了解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一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现场,这些片段给每一位同学投敲响了警钟: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代价是惨重的!

2、组织各班办了《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板报,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知识。

3、利用班队会形式组织了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每天放学时各班都要排好整齐的队伍才可离校,各班班主任都需将学生队伍带到指定的家长接送地点。

5、积极与库尔勒市公安局沙依东派出所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的排查治理,尽快完善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多渠道、多形式地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和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教育真正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常规化。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全校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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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心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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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领导重视,专人负责

领导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经常检查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宣传各管理工作,在大小会议上,每次都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增加了每个职工树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观念,使大家做至了不出交通事故,不违章。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我厂将交通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年初成立了专门的交通安全小组,由厂长牵头、各部门一把手、安全员为成员,使全厂每名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强化了交通安全意识,并将交通安全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实现安全目标

1、多次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关爱生命 安全出行—---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安全警录》的vcd光盘。

2、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张贴法规内容,法规宣传画,组织全体职工统一学习并进行测试等方式,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为使我公司的交通安全目标得以实现,交安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我们始终把交安工作放在首位。在进行工程运输过程中,我们首先从安全教育抓起,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开展安全教育,认真人学习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交安文件,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使交通安全教育形成强有力的声势。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坚持交通安全制度。

交通安全教育是我厂长抓不懈的一项工作。张贴标语,建立宣传栏,利用厂刊宣传交通知识。总结他人的教训,提高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大家时刻绷紧这根弦儿,明确自己身上的重大责任。

三、 做好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为确保行车安全,我们能够始终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例保工作,严禁“带病车”上路。我们坚持定期保养,按时做好例保工作。要求驾驶员每天对车辆进行认真保养。在出车前、途中、收车后进行车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名项和保养,维修,检查等制度,确保车辆能够状况良好,随时使用。

四、 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最重要的是时刻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警钟长鸣,这对交通安全管理而言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哪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是事故发生的根源,而事故一旦发生,是任何代价都挽回不了的。因此,安全意识是最重要的,从领导至驾驶员,至普通的职工,都要不断的加强安全意识,因为道路、车辆、行人共同组成了交通环境,如果大家都把安全防范提到最高,那么交通事故必定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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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2024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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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是我们开展环保教育的主要途径,我校利用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利用校园广播宣读环保知识,尤其结合乌什县当地环境状况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使学生知道了我们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劣;利用每周的第二课堂活动,开展以环保为主题的废旧物品改造活动,给学生以美的熏陶。把学生亲手制作的艺术板块与美术、书法、手抄报在学校大厅展出,既美化了校园环境,又展示了学生成果。从而形成浓厚的环保宣传氛围,也使环保意识扎根在学生的脑海和心田。

二、建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的主要阵地,因此,我校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明确提出“校园无处不育人,校园无时不育人”的口号。为了保持校园优美的环境,我校开展了“弯弯腰”活动,要求每位学生每天捡一张废纸、一个塑料袋;开展护绿活动,让每位护绿小队队员认养一棵树、一盆花,每学期进行一次总评,评出若干名优秀护绿队员;与此同时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在校内设立垃圾分类回收箱,把垃圾分为废纸、废电池、废塑料、不可回收垃圾等,并把回收的垃圾进行合理处理。良好的校园环境成为强有力的德育阵地,学生置身其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

三、形成立体的环保教育网络

1、课堂教学渗透教育

学校的任何一种教育活动只有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才有生命力,在环保教育中我们注重了课堂教学渗透教育。目前,我校的各科教学都能结合学科特点自觉地将环保教育根植于课堂教学中,从不同侧面和角度丰富学生的环保知识,了解人类及人类活动与环境的密切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新的资源观、环境观、人口观和价值观,初步懂得协调人类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从而做到珍惜爱护每一滴水、每一片绿叶、每一寸土地。

2、团队活动集中教育

少先队的集中教育活动是环保教育的重要环节。少先队定期开展以环保为主题的班队会,保证教育的一致性,并结合植树节、地球日、环境日等特殊环保节日集中开展大型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在本学期开展了“保护环境从身边做起”的主题大队活动,开展“争当环保小卫士”活动,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全校师生积极响应,每个学生都写出一份“争当环保小卫士”决心书,用实际行动美化环境,净化心灵,结合活动的开展,团委评选出40园环保小卫士带领其他学生在学校进行“弯弯腰、捡垃圾”的主题环保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等大力宣传,从而增强了全体师生的环境意识。

3、家长学校延伸教育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增强社会的共同责任感,我们把环保教育工作延伸到家长学校中,在家长学校工作会议上,学校有计划地就如何提高市民素质,增强环保意识做了专题讲座。并让每位学生把环保知识讲述给家长,共同参与学校和社会环保活动,共同开展家庭绿色行动和绿色消费活动,从而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环境教育工作的开展,使环保活动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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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全国科普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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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年度科普工作主题“_”,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由“科普资源开放”、“节能在我身边”、“保护蓝天碧水”、“社区健康服务行动”四大板块组成。现将“全国科普日”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按照中国科协、省科协的统一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科普日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对科普日活动进行了全面地安排和部署,为全市科普日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重点活动为引导,大造活动声势

在省会南郊公园科普乐园的前坪、社区和区科技馆,一场以“地区全国科普日—科普资源开放日”命名的中心会场活动,拉开了科普活动日的序幕。

中国科学院院士、省政协副主席姚守拙教授在启动式上向市民发出倡议和号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方法,养成科学、节约的生活习惯,共同创造碧水蓝天、健康和谐的美好生活。

区中小学生现场演示的“奇思妙想”科普展示吸引了众人的目光,省、市领导和院士们一道,兴致勃勃地观看孩子们充满想象力和童趣的表演。“有趣的水实验”等青少年创新成果,引来许多游人围观、拍照,连参加科普游园的中国科学院姚守拙院士、周兴铭院士和中国工程院官春云院士等也被吸引,饶有兴趣地在一旁认真观赏、指点。

三、“科技大餐”受农民热捧,新农村建设劲吹“科技风”

全国科普日”活动得到了全市各区、县(市)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成立“科普日”活动领导小组或组委会,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予的充分保证。五区四县(市)在境内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吸引了大批城乡居民参加。

各市县科协积极联合各有关单位,举办以“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为题的农村环保科普宣传行动正在进行。大批科普志愿者上山下乡、进村入户,举办保护生态环境科普展览,进行环保产品推介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开办环保实用技术知识培训讲座,开展农村“六个一”环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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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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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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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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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我们的家庭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参与组织各类家庭教育培训

1、本学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班主任老师家长等参加各类有关家庭教育的学习、培训、讲座等。__年4月18日学校有22名教师、家长参加了是教育局聘请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专家来我市进行的“青春期生命教育与危机干预”讲座。

2、家庭教育指导组织教师及家长,分别__年6月6日、7日9日参加了由著名家庭教育专家皇甫军伟教授分别在区政府、市图书馆举行的家庭教育讲座。

3、继续坚持,期末以班级为单位的家长培训,班主任老师针对本班学生情况,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学习。

4、本学期末组织六年级的家长进行了“转变较色从家长做起”的学习。让家长能从自身做起,帮助孩子快乐成长!

5、学校领导、老师25人,参加了自治区教育系统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第三期高级培训班的学习。目前正在在按计划学习中。

二、夯实家庭教育基础工作

1、菜单指导,每月一次,有专人负责,针对不同年级的特点,出一些家长需要并容易操作的菜单,发放到每一个学生家里,并及时收回,做分析、小结。了解家长学习的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本学期一至六年级分四次共发放“菜单”份近千份。

2、充分利用网络,在家长群里,同步分享来自市、区、校各级家庭教育相关的学习资料、家庭教育先进的教育理念,有价值的教子案列、故事,这样更加便于相同年级段的家长交流,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3、帮助家长通过“呱呱视屏”参加“克拉玛依市‘校企联动,三好家长’空中课堂”的学习。通过这个平台,让家长可以近距离的聆听各位专家的讲座,使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变得更加方便、有效。

4、参与全区开展的家庭教育“图书漂流”活动。组织学校老师参加上级开展的家庭教育各类征文、论文、个案比赛。

5、及时更新校园网“家庭教育”主页。本学期上传包括进度、计划、菜单、学习资料、稿件等近40篇。

三、亲子活动精彩纷呈

本学期学校的绩效改革,老师的改变,让学校的各项工作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有家长参与的各项亲子活动异彩纷呈。

1、结合学校的“蒲公英”课程体系。“节日”——德育,根据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受到孩子、家长的一直好评。

2、3月结合“母亲节”开展的“感恩母亲”系列活动。即促进了家庭和谐,又增进了亲子关系。很受家长和孩子的喜欢。5月的“民族团结”学校民汉学生、家长欢聚一堂,其乐融融。6月“儿童节”的庆祝活动。不仅学生的兴趣浓厚,家长的参与度也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在活动中得到了提高。

四、改革家长会不断探索

1、本学期我们继续开展“改革家长会”的探索。请一部分优秀的学生家长与大家一起分享育子心得,既鼓励了这些家长的积极性,又让大多数家长觉得榜样就在身边,真实、亲切、易操作。

2、家长之间相互介绍、推荐适合孩子们读的好书。并对学校十余名支持家庭教育的家长给予表彰、奖励。

五、克服困难、努力前行

1、家长家庭教育讲师、家长助教、我们确实有难度。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培养年轻的家庭教育指导师。

2、队伍力量薄弱。到目前我校家庭教育指导师只有10人。由于绩效、各位班主任老师负担重,工作忙,我本人还担任四年级的语文课,有些工作开展的不够扎实。

3、由于我们学校大部分家长文化偏低,加之生存压力大,不太配合学校的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见效慢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探索,找到真正适合自己本校实际情况的方式,更好的开展工作,造福更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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