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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技术部的职责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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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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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已承接的工程省道204线连城县四堡至隔川改建工程D合同段的施工技术方面事务由乙方负责,具体施工技术承包费、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及义务如下:

一、 技术承包费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1、具体施工技术承包费: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技术费用暂按工程清单总造价¥23636783元的2%承包给乙方。乙方的技术承包费用以工程最终结算造价的2.0%为准。办公用品、配备电脑、耗材、测量仪器、住宿、交通工具(乙方自行提供一辆摩托车,油费及修理费由甲方承担)、结算资料整理等费用由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吃饭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在乙方参加该项目技术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暂¥23636783元的2%,即¥472735元的90%分13个月平均支付给乙方3万元。如甲方未能及时支付,乙方有权在超过10天后终止 甲方的一切施工技术方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直到甲方将拖欠的应付资金支付给乙方后,乙方再进行提供服务,同时乙方有权按甲方拖欠的承包费金额每月按1.5%的利率计算利息。

3、工程竣工至工程结算时段内,甲方如需乙方协助等事宜,乙方需协助甲方与业主进行结算及审计。

4、在完成中间交工, 乙方完成所有的技术资料和计量工作并提供竣工资料结算书,及该协议所约定的乙方工作后,甲方应支付乙方95%的技术承包费用,否则乙方不提供一切资料及结算。待审计后付清全部的技术承包费用。

5、 乙方技术服务具体期限为:从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共计13个月。如甲方施工超过本条期限,要求乙方延长技术服务时间, 甲方按超出的时间、技术人员工资、平均每人每月6000元支付。

二、 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已完成的技术资料的签证由甲方牵头,乙方协助完成。

(2)、 乙方如因甲方施工需要,需要派遣车(小车、工具车),在合理情况下(如土工试验、试块试样送检等方面)甲方应及时提供,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而造成的工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3)、如甲方不听取乙方建议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应提供两个小工协助乙方测量、现场实验等工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甲方承接工程的施工放样、现场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内业资料(现场资料、现场试验、技术报告、变更原始数据、中间计量、有关规范要求的各项内容)、技术咨询、现场检测等方面服务。

(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只到甲方所承接工程竣工并与业主结算(只办完结算书、竣工资料、审计完成为准)。

(3)、内业资料方面:最终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所完成的该项目的有关规范、图纸、业主及监理、监督站等相关单位要求的齐全的竣工资料,并协助甲方与业主进行结算工作

(4)、如因乙方的测量放样过失的损失,乙方应负责甲方因此造成的该项目返工引起的材料,人工工资,机械费的所有经济损失的50%。

(5)、在满足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技术力量, 乙方提供5名技术员进行技术服务,招标文件不足部份人员,由甲方提供。(人员不足,资质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经济处罚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对乙方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有矛盾应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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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图书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图书馆,技术,服务,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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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二、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图书馆系统维护并且建立系统维护记录。

2.上门进行软件的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根据甲方的需要,修改系统的配置文件、帐户、打印输出格式、统计报表输出格式等。

4.根据甲方软件使用情况及设备情况制定科学的数据备份方案和方法,并协助甲方进行日常数据备份。

5.协助同一版本软件的升级工作。

6.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图书馆的主页。

7.乙方负责甲方操作员现场培训。

8.甲方免费参加乙方在____或____组织的操作员培训。

三、费用

其一年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为所购软件的_____%。

四、服务方式

上门及电话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响应。

五、服务期限

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期为____年。

六、付款方式

1.自签约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

2.乙方收到用户支付的技术支持服务费后,即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七、违约责任

按经济法,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有效期为_____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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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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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转让方如果不如实向受让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受让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转让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________。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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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空压机采购技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技术,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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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在承建的成都市生态水隧道施工中,租赁乙方的空压机1台在隧道施工中使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乙方将自有的空压机1台出租给甲方使用,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及操作员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机油。

二、租赁单价:

空压机在工地施工租赁单价为每个月人民币10000元,不足一个月按每月30天平均折算。空压机进场费及安装费由甲方负责,租赁时间为期一年,如果租赁期不满6个月的,那么租赁费按10个月算,出场费并由甲方支付。

三、租赁时间

自空压机进场之日起开始,但甲方至少保证租赁6个月,空压机退场之日结束,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

四、甲方责任:

空压机退场之前,甲方将空压机租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空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赔偿。

五、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保证空压机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空压机。如果因乙方原因或空压机自身零部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保养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空压机正常使用。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方必须遵守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按合同条款履行和执行,如有哪方违约。双方有权按《中国人民民法典》到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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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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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5年中级以上职称,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

2,主持本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强制规范和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

5,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月度总的进度目标,负责编制项目详细的月、周进度计划。

6,组织工程的图纸自审、会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7,负责各项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工人学习贯彻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签证。

9,督促检查作业班组、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设计图及规范标准施工,并负责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10,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会议,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及时处理。

11,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参与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12,负责检查、督促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草拟工程施工总结。

13,做好同设计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联系,避免施工过程中因技术失误造成的损失。

14,对本项目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可根据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提出奖惩意见,对不称职的可建议退回公司。

15,搞好团结、协作、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四新”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完成项目的技术效益计划。

16,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主持管理项目的计量、试验和测量工作。

17,指导督促各施工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检查,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工作。

18,负责项目技术资料、项目信息化管理,主持整理并办理竣工档案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19,办理项目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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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技术服务协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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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协议合同范本

合同(或合约)(covenants),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意指盖印合约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诺或保证。本文是关于技术服务协议合同范本,仅供大家参考。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注:本参考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元,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

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_______。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保密期限为:_____。

第五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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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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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乙方按有关规定于 年 月 日取得了 专业技术资格。甲方聘任乙方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聘约,以共同遵守。

一、聘期

聘期为 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根据设岗情况,在取得专业资格的人员中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在聘期内,对应聘人员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难以继续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有权利低聘或解聘;对泄露科技机密或经济情报,玩忽职守而导致重大事故和严重损失,或利用工作之便违法乱纪、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者,有权根据错误情节予以降职或解除聘任职务。同时,应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其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经常进行考核,并记入考绩档案。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创造必要的更新知识培训的机会。

乙方:有应聘或辞聘的权利。受聘期间,甲方如不履行本聘约约

定的义务或有其他不当理由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利辞聘。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享受待遇

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乙方享受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解聘、辞聘、续聘

解聘:乙方若违反本聘约的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聘约;如乙方调离本工作单位,或按有关政策规定有下岗、内退、停薪、留职、辞退、除名、退职、退休等情况,聘约可自行解除。辞聘:乙方如因身状况不能正常工作,或因出国定居等充分理由,可以要求辞聘,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终止聘约。续聘:甲方应在聘用期间满前一个月提出是否续聘意见,如不再续聘,则为自行解除聘约。

五、其他约定(如没有、则填写“无”)

六、今后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聘约须经双方签章有效。签约双方若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杭州市人事仲裁机关仲裁解决。签约双方违反上述条款,单方面终止聘约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聘约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本人档案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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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售前技术支持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售前,技术,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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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协助销售完成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工作;

2、帮助客户分析现场产品情况,给出解决方案;

3、根据客户反馈的现场故障现象,还原现场现象,并提供解决方案给客户或出差现场解决产品问题;

4、统计所属区域售后处理数据;

5、根据产品的故障情况走内部客诉处理流程;

6、协助销售做好客户端技术人员的产品介绍和培训;

7、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临时工作。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通信、计算机、电子、无线电、自动控制等专业;

2、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具备音视频类产品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的人员;

3、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善于协调、沟通,能够掌握原则,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5、熟悉CAD等制图软件及办公软件。

6、有音视频类产品相关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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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售前技术支持工程师工作的主要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售前,技术,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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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负责协助销售人员推广产品线,跟踪重点项目,制定产品线推广方案,编写产品方案和实施方案等材料;

2. 负责售前技术方案和标书编写,协助产品整体解决方案编制,产品演示及PPT制作,输出产品整体宣传手册文案;

3. 负责产品线营销管理,制定产品线营销策略和价格策略,策划组织市场活动;

4. 负责产品线产品规划工作,搜集管理市场信息,并与研发人员沟通;

5. 负责衔接研发人员,搜集客户需求,跟进产品开发,并向销售及技术人员及时发布产品并提供产品培训。

任职资格:

1. 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案写作能力,是写过中长篇方案或者文章等;

3. 沟通表达及团队协调能力佳,抗压能力强,有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4. 能适应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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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技术开发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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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技术开发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十二条 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八条 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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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技术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3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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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一条 协议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弱电项目)进行相关弱电系统的设计工作,并达成以下共识。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高度 米,地下 层,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投资约 万元,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提供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

第一阶段:规划设计咨询阶段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本项目建筑智能化的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并对建筑智能化提供品牌选择、功能定位、造价分析等方面理论依据。

(2) 乙方配合甲方其他建筑设备专业设计公司调整相应的智能化专业设计方案;并满足对空调、消防及低压配电等建筑专业提出的智能化技术要求。

(3)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需求分析及初步方案,进行图纸初步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例、主要设备材料表、系统图和原理图、平面图、大样图及室外设计图等。

(4) 乙方按初步设计图纸,完成设备选型和工程量清单以及项目弱电系统造价估算。

(5) 乙方依据需求分析及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图纸、设备材料选型及配置清单、造价估算,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招标单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编制阶段

(1) 乙方依据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协助甲方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包括系统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设备材料清单及报价,成本核算等;

(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商务标书;

(3) 工程报价: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乙方平台设备材料报价或按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费用组价,提供弱电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成本核算和预算,成本核算和预算有效期为6个月。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阶段

(1)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弱电项目工程合同(主要是技术部分相关条款)以及招投标文件完成弱电项目的相关系统的深化设计,并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2)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文件(如变更草图、变更指令等)修改原设计施工图,并据此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3) 当甲方对乙方设计成果已审核完成并签订《设计成果确认函》后,如果发现施工图与实际施工中有较大出入,应以现场实际为准,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本项目实际涉及设计服务范围

3. 乙方原则上不提供现场设计服务,如甲方确有需要,乙方按以下标准另行计费:

4. 本项目约定乙方现场服务次数:

第六条 双方职责

1.甲方的职责

(1) 甲方在签订按本协议前先行按乙方规定填制《设计项目评价表》 ,确定设计需求,并递交与设计需求对应的设计资料予乙方进行审核,甲方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 甲方对设计过程中乙方认为需要补充的设计资料,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时及时予以补充;

(3) 甲方应及时审批并书面(或电子邮件)回复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如有设计修改,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3个工作日内回复。

(4) 乙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在甲方实际施工中,如出现与实际图纸位置小范围不符合的情况下,中标施工单位应以现场实际环境进行设备及辅材配件的安装,并及时通报乙方报备竣工图设计。

(5) 当甲方对我们提交的设计成果满意后,应及时确认收货,并对乙方的服务做出相应的评价。

(6) 当甲方对乙方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审核完成并签署《设计成果确认函》后,视为乙方设计服务完毕,乙方对投标结果(如是否中标、废标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甲方对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确保仅适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工程,不得抄袭或修改后用于其他同类项目,并对设计成果承担保密责任。

2.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性、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2) 如果乙方设计存在不符合甲方书面系统建设要求应及时修改,直至符合甲方书面系统建设要求为止。

(3) 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国际、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4) 乙方对甲方项目有衔接其它专业设计单位的提供本专业的咨询及技术支持。

(5) 预算控制: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计算基本准确,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超预算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在此必须特别说明的是:乙方所有的成本核算及预算有效期均为6个月。

(6) 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

(7) 乙方就甲方委托之设计任务必须承担保密责任,对项目信息、设计方案、造价成本预算等成果承担不得外泄之责任。

第七条 技术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 普通会员或VIP超出核定次数后项目设计:

(1) 本次弱电智能化工程技术服务费用总计: 元(大写: )。其中:规划设计咨询阶段设计服务费为: 元;投标文件编制阶段设计服务费为 元;项目实施阶段设计服务费为 元;

(2) 合同签订之后,在落实设计阶段设计前乙方必须支付该阶段设计服务费的80%;阶段余款在交付阶段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根据甲方设计成果完成时间要求,需另外支付乙方加急服务费总计: 元(大写: ),并于阶段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4)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需提供现场服务 人次,差旅费、住宿费发生时由甲方据实报销,现场服务费总计: 元(大写: ),并在实际提出现场服务需求日前3天按次支付完毕;

2. VIP会员:

(1) 甲方为乙方VIP 级会员,根据《会员服务协议》约定,本次项目设计为□专项工程设计服务□投标设计,将在《会员服务协议》对应的核定次数中予以扣除。

(2) 根据甲方设计成果完成时间要求,需另外支付乙方加急服务费总计: 元(大写: ),并于阶段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需提供现场服务 人次,差旅费、住宿费发生时由甲方据实报销,现场服务费总计: 元(大写: ),并在实际提出现场服务需求日前3天按次支付完毕;

第八条 设计成果交付

1. 乙方向甲方各阶段交付设计成果如下:

2. 设计成果交付给甲方后,甲方应在收到设计成果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及时对乙方的技术服务进行评价确认。

3. 设计成果均为电子版,如甲方需要纸质装订成套的,则需提前通知乙方,另外须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资料打印、装订等费用。

第九条 知识产权

本协议中所述之知识产权是指由乙方为本项目编制的技术成果及相关资料,包括方案、图纸、设备材料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成本核算等文件(含电子版)的知识产权,本协议中所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就本协议项目甲方和甲方指定的建设单位享有使用权。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技术资料、管理资料、商务资料、知识产权等,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甲乙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均为本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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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技术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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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委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体部署要求,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系统对接;

2、技术内容:开发《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概要功能见下表: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前期规划:业务需求调研、业务需求分析、确定主体功能及数据来源、数据计算及输出方式;

2.项目开发设计:系统设计、页面制作、程序编码、集成测试及试运行。

3.项目验收:以双方开发项目要求为标准,乙方交付使用之后,十天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如甲方未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则交付使用之后十五天内视为验收通过,并办理完验收手续。验收后,乙方提供系统的相关文档:《系统用户手册》

第三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软件开发费:

2.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自行支配 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五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发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门安装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系统开发完成后于甲方机构所在地交付。

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知识产权归属确定如下:

1. 本项目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2.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更改;

3.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反向项目、反编译或反汇编;

4. 甲方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给第三方开展相同服务;

5. 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权相关的权利均为乙方所有。

第八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的维护、由于用户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对系统内容做较小改动、系统BUG修改、系统功能版本升级。

2.地点和方式: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远程联网维护。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免费保证期为壹年,《项目验收报告》确认签字起计算。在合同保证期内,方式均为免费。本合同服务项目保证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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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2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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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定义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密信息;

d)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项目中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非权利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违约和赔偿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六条保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七条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本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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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守图书馆规定倡议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图书馆,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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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

你们好!

春回大地,在这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新世纪临安府幼儿园首届读书月。“书香浸润童年,阅读点亮人生!”在生动有趣的图书王国里,让我们带着发现的慧眼,相约春天,聆听小天使们天籁的童声,一起体验与感受快乐的阅读之旅,述说春天的故事。本次活动旨在营造园内园外齐读书、读好书的浓厚书香氛围,让孩子在”悦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在此,我园向全体幼儿、教师、家长发出倡议。

一、倡议孩子们:

1.分享自己的好书,能和小伙伴一起分享好书,体验阅读的快乐。

2.坚持每天认真读书并持之以恒,形成习惯。

3.开展各种读书活动,进行图书漂流。

二、倡议老师们:

1.营造良好的书香环境,各班创设阅读区域,开展“好书推荐”活动。

2.开展一次以读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如新书介绍会、我与好书交朋友、好书伴我成长等。

3.开展读书笔记交流活动及美文朗读活动。

4.各班进行一次“班级故事大王”评比。

三、倡议家长们:

1.给孩子提供静心阅读的时间、空间和更多有益的书,争创幼儿园“书香家庭”。

2.设立家庭阅读角,和孩子共同阅读。在分享阅读的快乐的同时进行亲子制作活动:小班幼儿制作剪贴书、中班幼儿人人设计一张书签、大班幼儿自制图书。

3.积极参与幼儿园”故事爸爸”、”故事妈妈”活动。

本届“读书月”活动期间,幼儿园将围绕“书香满园”、“书海漫步”、“品味书韵”、“书香家庭”等主题对老师、幼儿、家庭开展各类活动,并评选出“故事大王”、“书香家庭”等,提高幼儿、教师、家长对书籍的热爱,促进家庭多读书、读好书习惯的形成。

孩子们、老师们,“家有读书子,国有栋梁才”,让我们以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读书月”活动中来吧!让读书成为一种时尚,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愿书成为我们永远的好朋友!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寻找最美的自己!

新世纪临安府幼儿园

20_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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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技术合同: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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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_________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 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 型号

_________

_________

1.3 外型尺寸及重量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_________(型号):长(_________±2㎜) 宽(_________±2㎜) 高(_________±2㎜) 参考重量(_________±005㎏)

1.4 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 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 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 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 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1.9 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 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 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 jb/t10262-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

2.蓄电池的使用

2.1 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 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 验收内容

3.1.1 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 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 检验方法

3.2.1311 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 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 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 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 甲方职责

4.1.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 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 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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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二章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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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附件《派遣确认函》接受派遣。

乙方与用工单位对薪酬、待遇、岗位等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为准。

第四条 派遣期限到期后劳务派遣仍在继续、各方均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劳务派遣顺延    个月,并可多次顺延。乙方不得因此主张与用工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第五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出差的,无论出差时间长短,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第六条 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及用工单位已告知了乙方如下内容:

1.甲方与乙方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

2.乙方在甲方以及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及劳动报酬;

3.乙方应遵守的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4.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相关情况。

第七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乙方同意按用工单位申报的工时制执行,如未申报特殊工时制的,则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八条 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应有用工单位的书面确认或审批。经用工单位确认后的加班由用工单位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也可由用工单位委托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有权按国家或用工单位的规定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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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营销情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营销,全文共 12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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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综述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十、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二、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四章、工程发包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第五章、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章、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第七章、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七、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八、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九、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十、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保密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十章、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十一章、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若造成用户上访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上访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账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_______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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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技术培训服务标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培训,服务,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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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 (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____________ 。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 。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____________ 。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____________元,由 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元,由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

① 一次总付: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② 分期支付: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 约金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委托方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中介

单位名称: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通讯地址)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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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外工业类技术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6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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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工业技术合同范本3篇

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中外工业类技术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目录

1)合同宗旨

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1)国产率

12)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3)进出口

14)外汇平衡和支付

15)关税

16)会计

17)报表和审计

18)职工管理

19)________公司派遣的雇员

20)保险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权利

26)争议的解决

27)合同文字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 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 职责范围

本合营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市,合同各方为: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________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

--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宗旨

本合同宗旨为:

1.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

2.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缩写为________。

3.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

4.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商标“________”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________,并单独在________________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________”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方应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合营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

在本合同终止时,合营公司应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新的公司名称不得把“________”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甲方在合营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合营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际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则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合营公司应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合营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则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合营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1.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下:

1.1 制造汽车;

1.2 制造发动机;

1.3 制造零部件;

1.4 进口为制造、装配、测试、服务、培训以及辅助业务活动所需的各种货物;

1.5 有关法律和法规允许时进口整车;

1.6 在国内销售合营公司所制造的汽车;

1.7 在国内销售维修服务配件;

1.8 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

1.9 售后服务。

2.为了实现其主要业务,合营公司可以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与主要业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1.合营公司在建立后最初____年(以下称为“第一阶段”)内制造轿车。有关要制造的轿车及其制造的具体细节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商定。以后,合营公司将制造由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所开发的其他车型。制造上述车型也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2.在第一阶段,合营公司应具有以下装配和制造能力:

汽车厂 有冲压车间、拼装车间、油漆车间和总装车间,生产能力为____班年产________辆,包括配件;

发动机厂 发动机制造是指生产____发动机,其制造设备的生产能力年产________台,其中每年至少应有________台装配成_____发动机,以满足在中国销售的轿车对发动机的需要。

3.汽车厂和发动机厂投产时间按时间进度表。

4.乙方保证购买合营公司生产的________轿车数量如下:(略)

如果需求量高于上述数量,合营公司将要求中国有关部门对进口散装车所需的外汇予以支持,并从国内提供足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能源。

5.在本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生产的汽车应逐步做到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但是,要有下列条件:

--国产零部件要有货供应,并在价格和质量上具有竞争力;

--产量要增加;

--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要得到合理保护。

6.甲方保证在发动机投产____年后购买由合营公司制造的____发动机,但是____发动机到甲方的入库价要不高于甲方制造的____发动机的入库价,质量按甲方标准和交货条件方面均具有竞争力。价格和交货条件应在甲方和合营公司将要签订的购货协议中规定。

第五条 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合同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和认缴额应为:

甲方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丁方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

3.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3.1 甲方

--实物,合人民币________元,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________元的________币;

3.2 乙方

--实物,合人民币________元,

--现金,计人民币________元;

3.3 丙方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________元;

3.4 丁方

--现金,计人民币________元;

4.合同各方应按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分期缴付其认缴额。各期出资缴付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的需要决定。合同各方第一次现金出资应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后30天内付讫。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各期出资应按以下方式记入合营公司帐册:

4.1 实物出资在房屋、机器设备等以及投产前费用作为资产入帐之时视为付讫;

4.2 现金出资在现金存入合营公司所指定的在中国银行的帐户之时视为付讫。

合同各方按章程规定付讫出资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合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5.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条第4款规定的日期付讫出资额时,如出资逾期不超过30天,则该违约方应以其应当出资的货币,应其应缴付的出资额,根据中国银行当时的短期贷款利率,自逾期第一天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利息,作为合营公司的财务收益。如出资逾期超过30天,则违约方除应支付本款前述利息外,每逾期30天,应向其他各方缴付其应缴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与出资相同的货币支付。如逾期长达90天,则采用下列程序:

5.1 如违约方为甲方,则乙、丙、丁方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共同或单独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2 如违约方中有一方为乙方,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3 如违约方为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则其余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有权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丙方和(或)丁方已缴付的出资,应按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出资的面值,由乙方购买。

5.4 如果乙方和甲方在没有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任何一方在此后再逾期90天不付讫其出资,则本款5.1、5.2、5.3各节同样适用。

6.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7.注册资本中现金和(或)实物的外汇出资,应按出资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入帐。现金外汇出资应存入合营公司的银行帐户。

8.在本合营合同签字之前,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本合同批准后30天内确定人民币贷款限额,以筹措投资和日常业务,诸如支付进口物品、许可证咨询费、特殊服务费、股利、外籍职工薪金等所需的资金。这一贷款限额为人民币,但可以用于人民币付款,也可以按兑换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兑换成外汇。外汇在经批准的外汇额度内提供。上述贷款条件的优惠程度应不低于给于其他中外合营企业的贷款条件。

9.在开始留存储备金之前,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总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________%,总投资的其余________%应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此后,合营公司资本结构中________:________的产权-负债比率应视为一条长期的资金筹措准则。

第六条 增资和资本转让

1.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可以增加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但是,合同各方在新增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应与原注册资本中的比例相同。

2.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一方方可将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或将其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如合同一方欲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合同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原先向合同其他各方提出的转让条件。

3.合同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或接纳新的合营者,应由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上述书面文件应视为合同的补充。

4.增资和资本转让应在合营公司章程中更详细地予以规定。

5.发生上述增资、资本转让和接纳新合营者时,合营公司应在经贸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尽管上述各款规定,合同各方同意,甲方可将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份额中不超过________%的部分转让给___________投资公司或一家由甲方选择的____国银行。在此情况下,________公司还可以将大众公司有权委派的五名合营公司董事中一名或几名董事的委派权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投资公司或上述________银行。

第七条 利润率

1.合同各方应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2.根据本条第3款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配给合同各方的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三项基金”)。三项基金提取的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3.合同各方同意,合营公司应在其建立后第四个全会计年度内实现金额为注册资本15~18%(百分之十五~百分之十八)的税后(汇出税除外)净利润分配,自其建立后第五个全会计年度起,实现每年金额为注册资本18~20%(百分之十八~百分之二十)的净利润分配。

4.然而,初期亏损应在第二个全会计年度末予以平衡。

5.最初和以后的销售价格应按本合同附件五确定。

第八条 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1.分配的净利润,汇给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____币,汇给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为____币,汇给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币,应在年度会计报表通过后立即(不迟于二十天)分别转入各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任何未支付的金额,应自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之日起20(二十)天后,____币和________币分别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贷款的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________币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贷款的________银行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上述利率有效期为3(三)个月。三个月后,重新适用上述方法。

2.在本合同终止时,合同任何一方都应获得符合其权利的结算,结算的金额应根据合营公司的价值(以下简称“估价”)计算。各方在结算中所得份额应相应于其在合营公司的投资比例。

3.汇给甲方及丙方的利润和汇回甲方及丙方的出资,应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述汇给和汇回之日所公布的对于_____________币和________币的官方汇率。

第九条 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名,其中一名为第一副董事长,乙方委派________名,其中一名为董事长,丙方委派____名,为第二副董事长,丁方委派____名。董事会应于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举行第一次会议,即董事会成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2.董事会人选由合同各方各自书面委派或调换。

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合营公司业务的决策和监督,并为此定期举行会议。董事会的职权应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订明。

4.董事会应建立执行管理委员会,由一名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一名或几名执行经理(以下简称“执行经理”)组成。

5.董事会应采用其认为合适的合营公司组织机构。合营公司建立后第____年的年底将形成的组织机构,见本合同附件六。

6.合营公司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见本合同附件七。董事会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随时加以修改。

第十条 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制造合营公司的产品所需的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 国产率

1.合营公司制造的各种车型的国产率终止标为100%。合同各方应共同努力,促使本合同附件八中商定的外购件和自制件的______车国产率发展计划得以实现。

2.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证国产率发展计划所需的先决条件得以完全实现。为此,除了要遵循经济和质量标准外,还要及时发展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因此,有必要实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先决条件:

--合营公司应可以自由选择中国协作厂;

--合营公司的中国协作厂应作出设备投资,和(或)购买按照甲方的质量标准制造________零部件和在后阶段制造甲方许可的合营公司其他产品所需的技术许可证和(或)专有技术;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制造零部件所需的材料应在中国________计划中予以考虑,并提供给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期望始终取得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并能迅速办理结关手续。

3.甲方应在技术转让协议范围内尽其最大努力向合营公司提供帮助和咨询,以期达到国产率目标。此外,甲方还应尽最大努力促使________国内外可能的外购件协作厂以转让技术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对可能的中国合作者予以援助。同样,乙方、丙方和丁方应促使其各自的上级组织和上述协作厂将来可能的中国合作者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对上述协作厂予以充分合作。

4.如果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的国产零部件未能保持甲方的质量标准,从而造成停产的危险,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5.如果国产件的入库价高于甲方交付的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6.有关国产率的具体技术问题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二条 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第四条第2款所述的第一阶段使用的合营公司汽车厂和发动机厂应在乙方目前使用的________汽车厂。

2.上述厂区要设有必要的厂外基础设施,如能源供应、污水处理和废物处理,直到厂区边界为止。此外,应建造一条铁路连接线和公路连接线,________路应对外封闭。

上述厂外基础设施的费用将由________市政府负担。

但是,如果合营公司在上述基础设施之外就其他只供合营公司使用的厂外基础设施提出特殊要求,则合营公司应支付一部分合理的建造费用。

3.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向________有关部门申请提供合营公司需用的工厂场地(包括附件九甲中的平面布置图和将来扩展用地)和本合同附件九乙中合营公司所需的厂外基础设施以及公用服务。

4.合营公司建立后,应按经批准的上述申请书向土地主管部门订立土地使用合同。

第十三条 进出口

1.在投资和生产阶段,合营公司需进口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货物:

1.1 生产资料,包括办公设备;

1.2 散装车、零部件、配件和附件;

1.3 整车,通过中国进出口部门进口,或者在中国有关法律或法规允许时由合营公司自行进口;

1.4 工艺材料和原材料;

1.5 机器、模具、工具和设备的配件和附件;

1.6 售后服务和培训用的工具和设备;

1.7 样品;

1.8 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

2.合营公司还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 迅速结关;

2.2 落实国内运输;

2.3 安排在港口的中间储存。

3.合营公司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款自行出口____发动机和冲压模具。

4.整车出口事宜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外汇平衡和支付

1.合同各方均应尽力支持合营公司尽快达到外汇平衡。

2.为了使合营公司能够继续经营,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可行性报告(附件十)中规定的外汇缺额取得外汇额度。

如果由于应由________方面负责的,而为合营公司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合营公司需要更多的外汇,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取得额外的外汇额度以弥补缺额。如果是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则合营公司将在乙方、丙方和丁方协助下借贷外汇。上述贷款应较之其他贷款优先偿还。

3.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购买____发动机。此外,还保证,自营业执照签发后第____年起,每年购买价值________美元的中国制造的冲压模具,但是上述模具在价格、质量和交货条件方面对甲方来说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如上述购买冲压模具和短发动机的先决条件未予满足,则应适用本条第2款。

4.甲方发运给合营公司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中国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5.合营公司发运给甲方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一家第一流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第十五条 关税

合同各方期望,合营公司经按中国法律提出特别申请后将会取得优惠关税等待遇。

第十六条 会计

1.合营公司应完整、准确、适当地记帐和记录,以真实和清楚地反映合营公司财务状况,并说明公司的经济业务。

2.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和英文书写。

3.合营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也可就外汇经济业务另立外币帐簿,其中也应记载汇率和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4.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制。合营公司第一个会计年度,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七条 报表和审计

1.为了促进有效的合作,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报表制度,向合同各方报告合营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

其中尤其应包括以下报表:

1.1 月度报表

a)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计算书、资产负债表和外汇平衡表;

b)散装车到货量、散装车库存量和在运量、国产材料和零部件的库存量以及已装配好汽车的库存量;

c)产量和职工人数;

d)新车销售量;

e)配件和附件的库存量、销售量和购入量。

1.2 年中报表

a)周转性财务预测;

b)按国产率发展计划的国产率;

c)当时的能源需要、能源消耗和能源费用;

d)工厂总工时。

1.3 年度报表

a)下两年的详细公司预测(预算);

b)合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c)售后服务工作。

2.此外,合营公司应定期向合同各方提供中国公布的,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经济政策、市场发展情况以及法律和法规。

3.合营公司应以合同各方各自要求的形式,向合同各方提供与本条第1款提到的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

4.合同各方有权派其授权代表检查合营公司的帐簿和其他业务文件。

合同各方有权为自己的目的自费聘请在中国或国外的公证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帐簿、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这一审查权还意味着合营公司有义务向上述会计师提供一切所需的数据和文件。

此外,合营公司将允许合同各方的授权代理人进入其各部分场地。

第十八条 职工管理

1.合营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各部门具体需要,系统和定期地决定公司的职工总人数和对职工素质的要求(人事计划)。董事会作决定时,应考虑组织机构表所规定的外籍职工的职位。

2.执行管理委员会应有权雇用和解雇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决定雇用职工的条件,建立奖金奖励制度,以提高生产率。

3.高级职员(执行经理、部门经理、分部经理)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等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执行经理由董事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部门和分部经理以及其余外籍职工由执行管理委员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

4.合营公司职工(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外籍职工除外),经中国劳动部门推荐。由合营公司经过考核,自行录用,其薪金、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等,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参照职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由合营公司决定。合营公司开始时的职工薪金、工资和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已在可行性报告中确定。随着生产发展以及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应根据其利润率、生产率和竞争能力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职工薪金和工资。

第十九条 外籍雇员

1.甲方应与合营公司商定,在甲方的可能范围内向合营公司派遣其专家,作为合营公司的临时雇员(即外籍职工)。甲方应按合营公司提出的具体职务要求选派专家。然而,合营公司有权辞退任何证明是不称职的外籍职工,拒绝接受或辞退任何证明其健康状况不足以胜任其职务要求的外籍职工。

2.合营公司应与各外籍职工分别订立雇用合同,雇用合同应包括本合同附件十一所规定的主要条款。

3.各外籍职工的报酬总额应按甲方标准,雇用合同中所规定的外籍职工所有人员费用(包括奖金),应由合营公司负担。

4.合营公司应负责办理,或者必要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4.1 在________批准并可在________续签的签证,包括有效期为____个月的多次出入境签证,以及居住、工作和旅行许可证;

4.2 根据________正规学校标准提供教育条件。

5.外籍职工的住房在本合同附件中规定。

第二十条 保险

1.合营公司对其资产保火险、营业中断险和一般责任险。

2.一切可能涉及合同各方利益的与保险有关事项,合营公司应尽快提请合同各方注意。

3.合营公司对以人民币投保的项目,以人民币支付保险费;以外汇投保的,则以外汇支付保险费。中国保险公司在赔付损失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本合同已经合同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将报请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主管领导确认。在确认以后,本合同应报请经贸部审批,并在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经甲方主委员会确认后,甲方应即通知乙方、丙方和丁方。本合同经乙方、丙方和乙方的主管领导确认后,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即通知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收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应在签约后1个月内确认或不确认本合同。本合同在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确认之后,方可报请经贸部审批。

如果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在规定的1个月期限内未确认本合同,或者经贸部在本合同报请审批后3个月内未批准本合同,则合同各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4.本合同生效后,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如果在本合同期满前至少1年合同所有各方均未通知合同其他各方,其打算在本合同期满时终止本合同的意图,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个月前,共同向经贸部提出申请,要求将本合同延长____年,经经贸部批准后生效。合营公司应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合营公司期限延长的登记手续。

仅由中国的合同一方或两方通知甲方其打算退出本合同的意图,则不影响本合同在其余各方之间的有效性。

对于进一步延长本合同期限,本款规定同样适用。

5.合营公司董事会可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从而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董事会应解散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连续____年严重亏损,而且预测不可能合情合理地得出经济状况会改善到使合同所有各方满意的结论;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实质性条款,以致合营公司有无法继续经营的危险,除非上述违约能够或者已经在违约书面通知后________天内予以纠正;

--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个月以上,而且合同任何一方的全体董事要求董事会解散合营公司,除非在上述期限内能按该合同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或者其余合同各方决定在要求解散合营公司的合同方不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

--甲方和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协议因该协议的任何实质性条款遭到违反而终止;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果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后董事会仍不能对某一重大问题通过决议。

6.董事会有关解散公司的决议中,还应规定清算程序和原则,确定清算委员会的人选及其报酬。

7.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损害任何合同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清算和分配

1.本合同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4款和第5款终止时,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所任命的清算委员会确定估价。

2.估价应反映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之日或者董事会确定为合营公司清算开始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状况。此外,估价还应反映那一天的合营公司的价值。

3.在确定估价时,清算委员会应采用编制经审计的合营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所采用一贯原则。估计应以合营公司全部产权(即固定资产加流动资产,减负债,加或减重新估价调整差额)的价值为依据。这一价值还应加上一个有待合同各方谈判商定的,反映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的因素(继续经营价值)。在确定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时,应适当参照合营公司当时和以前的利润率。

4.清算委员会应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并在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后________天内把该估价提交董事会审批。如果清算委员会在上述________天期限内未能一致确定估价,则每个清算委员会成员都应向董事会提出自己的看法,提请董事会决定。

5.如董事会在估价提请审批后________天内不能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则合同各方均可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6.由估价确定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的份额应由乙方和丁方共同购买,用________币现金支付。支付应不迟于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________天。最终确定的未付金额,应自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第________天起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计算利息。鉴于上述付款,甲方应按乙方和丁方所购买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份额的比例,向乙方和丁方转让甲方在合营公司中的权利,尤其是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方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部分失效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余条款应不受影响,继续有效。如为了达到本合同在商业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换任何上述条款,则合同各方应尽快会晤,按照签订本合同时所持的精神,为取得尽可能相同的经济效果,来商定新的条款,以取代失效的条款,并使新条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条款应追溯到原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之日起开始适用。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中止履行合同,应限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的时间内。合同各方都将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

2.合同各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的约束,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协商适当解决,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个月以上,则合同任何一方应有权要求董事会终止本合同,除非在上述____个月期限内能按该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

3.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到的,阻碍其实际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和爆炸。

4.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立即(不迟于获悉发生不可抗力后________天),用邮寄、电传或电报通知合同其余各方。这________天期限自该获悉发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则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权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同样有义务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合同其他各方不可抗力事故结束。

5.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为本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续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未行使权利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上述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各方由本合同、违反本合同、本合同的期满终止和提前终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与上述各项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和索赔,均应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如果谈判或调解中____个月内未能取得任何有关各方可以接受的结果,则上述争议、争论和索赔只应通过仲裁解决,而不诉诸有关法院。仲裁应按照当时有效的________________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各方将在其国家内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

2.仲裁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院进行,仲裁地点为________,仲裁使用的语言为____文,仲裁庭由____名仲裁员组成。

3.仲裁庭应只适用在有关争议的原因发生之时详细成文并经正式公布的,一般能获得的中国法律。

4.合营公司和甲方之间的买卖应遵守各买卖合同。上述合同中未专门涉及的问题应遵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字

1.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各签署原件8份,两种文本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两种合同文本,每方各执2份。

2.工作文本用____文。

第二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或允许发出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文,应亲手递交或用挂号信、电传、电报发给合同另一方或各方。

2.任何通知,凡是邮寄的,则在装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时即应视为发出;要证明信件发出,只要证明装有该通知的信封上已写上正确的地址,贴上邮票,投入邮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第二十九条 附件

本合同有以下附件:

一、技术转让协议

二、职责范围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整体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技术转让协议

目录

1)定义

2)协议宗旨

3)技术资料

4)技术修改和改进

5)技术资料的交付

6)培训

7)咨询

8)特殊服务

9)商标

10)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11)合同产品的制造

12)产品质量

13)支付

14)不可抗力

15)保密

16)责任

17)协议的转让和修改

18)协议期限

19)部分失效

20)未行使权利

21)协议终止的影响

22)争议的解决

23)协议文字

24)通知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附属公司”指甲方在其中拥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所有公司,合营公司除外。

2.“散装车” 指全分解的汽车成套件或散装零部件,其中包括消耗材料和标准件(如有的话)。

3.“合同汽车”指经甲方和合营公司商定由合营公司制造的,以甲方和(或)附属公司的汽车为基础的所有汽车种类、车型和变型。

4.“合同零部件”指在中国由合营公司制造和为合营公司制造的合同汽车的所有动力总成、总成、分总成和零部件。

5.“合同产品”指合同汽车和合同零部件。

6.“契约商标”指甲方随时可能用书面规定的甲方及附属公司的商标和服务商标,以及商标名称和服务名称。

7.“工业产权”指在中国国内或国外注册,纯属甲方产权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所有专利、实用新型、注册过的外形设计和技术发明的发明者证书。

8.“专有技术”指甲方或附属公司拥有和开发的,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关于合同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试验、销售和售后服务,以及管理的一整套实用的、先进的、有价值的技术资料、技能、技术和经验。所有无法用书面形式表达的知识和经验应通过本协议所规定的咨询、特殊服务和培训以及外籍职工予以传授。

9.“生产样品”指合营公司“质量保证部”按甲方技术要求对要在批量生产的机器鉴定和生产线上制造的合同产品样品进行试验,决定批准。

10.“技术工程鉴定”指甲方“研究开发部”对于在图纸上标有的合同产品进行试验,决定或确认其合格性。

11.“技术资料”指本协议中规定的,甲方拥有和开发的,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关于设计、开发、装配、制造、质量保证、管理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一切文件、图纸、图片、图表、磁带、磁盘、录像带、信息系统等。

第二条 协议宗旨

本协议宗旨是

--规定甲方的技术资料、专有技术和工业产权及契约商标使用权的转让,用以制造,销售和使用合同产品:

--规定上述转让的报酬;

第三条 技术资料

1.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应按以下规定在开始制造合同产品之前,及时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制造、不断改进和售后服务以及合同零部件的采购所需的产品技术资料、工艺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技术资料。如合营公司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10款决定把产品技术部门的职责范围扩大到设计开发工作,甲方愿意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设计开发的技术资料,从而对合营公司给予支持。

2.关于本协议附件所说明的________汽油发动机/________升柴油发动机,包括适用的选用件,适用以下规定:

2.1 甲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一套下列产品技术资料:

--零件图

--图表

--装配图

--规定合同产品的制造。

--总图

--安装图

--工艺更改建议图

--毛坯图

--产品说明手册

--技术要求

--颜色组合图表

--________标准

--用于发展目的的零部件材料清单

--用于持续生产的零部件材料清单

--车型表

--鉴定试验规范

--常规试验规范

--试验设备图纸。

2.2 甲方还应在合营公司成立后的____个月内提供所具有的以下有关________的技术资料:

--试验报告

--开发说明

--计算书。

2.3.1 甲方应在实施以下程序时下断更新本条第2.1款规定的有关合同零部件的产品技术资料,并提供给合营公司:

--技术更改要求

--实施时间通知

--更改通知。

上述合同零部件已规定在合营合同附件八的两个计划内:

(1)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

(2)外购件国产率发展计划。

2.3.2 但是,有关变速箱、后桥和等速万向节/轴的产品技术资料,在必要时才不断更新,供制造使用。

2.3.3 如果上述两个计划有所调整,则有关产品技术资料也应随之相应调整,并予提供。

2.4 甲方应转让甲方有权自由处分的甲方协作厂的产品技术资料。

2.5 在合营公司提出要求时,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________其他变型车、发动机、部件和选用件的产品技术资料,供制造时使用。

2.6.1 甲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________和适用的选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工艺技术资料:

--散装车装配手册

--毛坯图和技术要求

--工艺过程卡和说明

--检验卡

--适用的机器和工艺装备的调整卡

--工艺装备图纸、包括夹具、模具、量具、刀具、专用工具、工位器具等。

--机器和工艺装备的甲方标准,包括机器、传送带、夹具、模具、量具、刀具、专用工具等。

--消耗材料的________________标准,包括冷却剂,机油、清洁剂、防锈剂、油漆、密封材料、淬火介质、保护气体等

--其他必要的工艺技术资料。

2.6.2 关于国产外购件,甲方向合营公司提供以下各项技术资料,但仅限于甲方自制件:

--工艺过程卡和说明

--检验卡

--适用的机器和工艺装备的调整卡

--工艺装备图纸,包括夹具、模具、量具、刀具、专用工具、工位器具。

2.6.3 上述工艺技术资料应按甲方具有的形式和详细程度提供给合营公司。

2.6.4 甲方将尽最大努力取得甲方或附属公司内最适合于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工艺条件的上述工艺技术资料,转让给合营公司参考。

2.7 合营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工艺技术资料,如工艺过程卡、检验卡、调整卡、工艺装备图纸,应由甲方负责修改,以适合合营公司的工艺条件。上述修改工作应在甲方和合营公司要签订的工程设计协议中规定,并按此实施。

2.8 甲方应不断地在每次修改时更新有关________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所列零部件的工艺技术资料。

2.9 甲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________和适用的选用件的一整套下列售后服务技术资料:

--经销部设施手册,包括厂房的工程设计和改造

--服务资料目录

--修理手册

--随车资料:使用说明书,维修时间表

--维修资料:

*修理项目清单

*专用工具目录(包括甲方有权自由处分的图纸)

*维修服务站设备目录

--有关销售、服务和配件的培训资料,包括服务管理手册

--保用办理制度

--在服务资料目录中所列的,甲方在世界范围内向公司经销网提供的其他

资料

2.10 甲方应不断地在每次作出在世界范围内适用于合同产品的修改时,更新售后服务技术资料。

3.甲方确认,提供给合营公司的技术资料按照本条所规定的范围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技术性能与甲方或附属公司用于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是相同的。如发现技术资料短缺、错发、损坏或不清晰,甲方应尽快补发和更换。如发现甲方的技术资料中有错误,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此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应由________________负担。

4.有关其他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的范围,将在开始制造这些合同产品前及时商定。

第四条 技术修改和改进

1.合营公司有权按本条第2至第9款的规定为修改和改进合同产品进行开发工作(不断的产品改进)。

2.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和合营公司在计划对合同产品进行修改、改进和开发工作时,应及时以书面告诉对方。

3.1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根据与合营公司签订的许可证再转让协议使用________公司技术的协作厂),只要在根据本协议和(或)许可证再转让协议制造合同零部件,就可以使用甲方和(或)附属公司所作的修改,无需支付任何专门报酬。

3.2 同样,甲方及附属公司只要在制造以合同零部件的设计为基础的零部件,就可以使用合营公司和(或)其协作厂(根据与合营公司签订的许可证再转让协议使用甲方技术的协作厂)所引起的修改,无需支付任何专门报酬。

4.在对散装车中的零部件的修改实施之前,甲方应及时通知合营公司。对上述修改,合营公司原则上应予以接受。但是,因散装车中零部件修改而会影响到合同零部件的,则随之而相应修改的程度和采纳上述修改的日期应由协议双方确定。因从甲方进口散装车中零部件的修改所引起的合营公司自制合同零部件的修改,其投资应由合营公司负担。

5.为了出口____发动机,合营公司应按甲方所要求的时间采纳技术修改和改进。

6.对合同产品的产品责任在于甲方。

合营公司对合同零部件所作的修改和改进,如涉及标有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合同产品的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则应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可予以实施,除非协议双方视不同情况另有决定。

7.但是,合营公司有权根据国内情况对合同零部件自行修改和改进,其条件是:

--保持甲方的设计标准和质量标准,

--不涉及标有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合同产品的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

--不会引起对从甲方和(或)附属公司进口散装车中的零部件进行任何更改。

--经修改的合同零部件可以与散装车中的原零部件互换。

合营公司应把修改和改进交甲方审批,甲方不得无故不予批准。

8.甲方在决定对于不包括在散装车内的甲方零部件进行修改之前,如会影响到合同零部件,应事先及时告诉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涉及合同产品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的修改(强制性修改),合营公司应在技术工程鉴定后采纳。如需较长时间作生产准备,则合营公司可决定推迟采纳时间,但应以可能继续交付散装车内相应零部件为限。

--对于不涉及合同产品安全性、基本设计和性能的修改,合营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酌情决定,并把其决定通知甲方。

9.有关技术修改和改进的资料,第三条第2.3款的规定同样适用。

10.如果甲方将来的产品不能满足在中国的使用要求和增加的需求量,而且合营公司有能力筹措投资和设计开发其自己的汽车所需的资金(特别是通过利用其企业发展基金),市场状况也表明这一设计开发工作是合理的,则合营公司可以决定设计开发自己的汽车,以实现合营合同所规定的主要业务活动。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1.1 第三条2.1、2.6.1、2.9各款所规定的技术资料应在合营公司建立后____个月内开始交付,并在此后____个月内交付完毕。

1.2 产品技术资料的交付应按照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和外购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合同附件八)的顺序进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体安排由联合工作组确定,该工作组及其工作程序另行商定。

1.3 有关工程设计的工艺技术资料的交付应按照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合同附件八)的顺序进行,急需的先行交付,具体安排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要签订的工程设计协议中予以规定。

1.4 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的交付应按照由联合工作组确定的顺序进行。

2.甲方应按甲方标准提供第三条和第四条所规定的技术资料____文本各式一份,凡有英文的,则提供英文本。

3.按第三条第2.1、2.6.1、2.9各款交付的技术资料,应采用能多次复制的材料交付。增加的技术资料和以后交付的技术资料的交付方式,应由协议双方根据上述技术资料最合适的传递方式随时加以决定。

4.第三条第2.1、2.6.1、2.9各款所规定的技术资料应在________机场或________港免费交付。

5.________________在技术资料提单上所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合营公司应立即将带有到达日期邮戳的上述技术资料提单的复印本两份寄交甲方备查。

6.甲方应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号、技术资料提单号、发运日期、技术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运输工具、班机号或班轮号以及预计抵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同时用航空信件将下列单据寄交合营公司。

--技术资料提单一式四份;

--技术资料详细装箱单一式三份。

7.如果技术资料在运输过程中全部或部分丢失或损坏,甲方在从运贷代理收到技术技术资料丢失的书面通知或从合营公司收到技术资料损坏的书面通知后,应尽快(不超过甲方的____个工作日)将上述丢失或损坏的技术资料免费补发合营公司。

8.技术资料的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每个技术资料包装封面上和内部均应以____文标明下述内容:

--合同号:

--收货人:

--目的地:

--重量(公斤):

--体积(立方米):

--箱号/件号:

--唛头:

--收货人代号:

在每个技术资料包装箱内,应附有技术资料详细装箱清单一式三份,清单上需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和名称。

9.按第三条第2.3.3款规定交付的技术资料,费用应由合营公司负担,交付方式由项目手册确定。项目手册由联合工作组制定,以取代本条第3至第8款。

10.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进度交付技术资料,并且不说明理由,则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如因甲方未按时间进度交付技术资料而影响合营公司的经营,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赔偿合营公司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培训

1.甲方应协助合营公司培训人员。受训人数、受训期限和受训类别,以及其他具体细节(如受训人员和培训教师的姓名、年龄、专业和语言水平,以及培训目标、计划和资料)将由合营公司和甲方随时共同商定。商定时,双方要对合营公司在人员数量和素质上的需要予以适当的考虑。

2.合营公司职员的培训应中国以及甲方或附属公司进行。工人培训原则上应在中国由合营公司的外籍职工进行(在职培训)。如有必要,工人培训也可在甲方或附属公司进行。

3.最初____年期间在甲方或附属公司接受技术和管理方面培训的人数,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具体规定。但是,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共同决定更改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职工受训人数。

4.合营公司应根据其需要和可能建立自己的培训设施。合营公司学徒人数暂定为每年________人。

5.本条第2款培训工作的培训教师,将根据双方按本条第1款共同规定的要求由甲方选择。合营公司应提供合格的技术人员协助培训教师工作。

6.本条第2款培训工作的培训用语原则上为____语。

7.合营公司与其受训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雇用合同应规定,经培训的职工在受训后____年内不得辞职,并应从事经培训的工种。

8.甲方向合营公司派遣培训教师以及合营公司向甲方派遣其受训人员,均需协助办理正式手续。为了便利办理上述手续,作为上述人员,即培训教师和受训人员的东道主的协议一方,在必要时应尽力保证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许可证的及时签发,并为上述培训教师和受训人员提供合理的住房、医疗、交通和日常生活。

9.甲方还准备为制造是合营公司外购件,但同时是甲方自制件的合同零部件的可能的中国协作厂培训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受训人数、培训期限和培训费用应由甲方、合营公司和上述协作厂另行商定。

第七条 咨询

1.甲方应在本协议范围内向合营公司提供咨询。咨询应在中国开始制造后,由甲方或附属公司用书面及口头形式提供给合营公司,以甲方或附属公司自己的经验为限,原则上在甲方或附属公司进行。

应甲方要求并经合营公司同意(不得无故不予同意),咨询也可在中国进行。

2.甲方应就合营公司的质量保证,产品技术,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采购和材料管理、财务、人事、组织和法律事务各方面的工作提供咨询:咨询主要应包括:

(1)通过转让以下各方面的管理专有技术,协助建立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岗位责任);

--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流动;

--公司和职能部门的标准、表格和程序,包括相应信息制度。

(2)根据甲方标准和中国情况,协助选择________国内或国外可能的协作厂,并尽力鼓励上述生产甲方生产材料和外购件的协作厂通过向可能的中国协作厂转让技术和提供服务的方式提供援助,以此协助发展________合同零部件的中国配套工业。

(3)通过以下工作为解决在制造和(或)质量方面可能出现的困难提出建议: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分析在制造和(或)质量方面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就节省材料和(或)工时,以及改善内部材料流动提出建议,使生产最佳化;

--把甲方的实际质量改进和质量保证措施告诉合营公司,并就如何在合营公司加以应用提出建议:

(4)通过以下工作就改进合营公司的制造工艺和(或)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建议:

--转让甲方有权自由处分的,经济性生产所必需的甲方工艺技术和质量技术;

--转让在工厂及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能源消耗方面的改进和革新;

--就日常生产的技术修改和适用于合同零部件的表面修改提出建议;

--因合营公司中断生产和(或)国内协作厂无法保证零部件持续供应时,就安排有关零部件供应来源提出建议和帮助,以免合营公司中断制造汽车。

(5)协助合营公司安排人员访问甲方或附属公司,并就合营公司的日常业务提出建议。

第八条 特殊服务

1.除按合营合同由外籍职工传授专有技术和按第七条提供咨询外,甲方还准备在合营公司提出要求时,向其提供的特殊服务,但应以甲方能够提供所需专家和具有提供上述服务的能力为限。

甲方可能向合营公司提供的特殊服务如下:

(1)协助合同产品投产,直至合营公司完全达到生产能力和实现自制件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合同附件);

(2)协助达到合同产品的质量标准;

(3)根据第四条和第十二条规定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样品试验;

(4)根据第四条和第十二条规定进行生产样品鉴定;

(5)按中国市场要求修改产品;

(6)协助保养维修机器、设备和其他工厂设施;

(7)甲方能提供的其他特殊服务。

2.对于为派遣到合营公司进行上述服务的甲方专家办理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事宜,本协议第六条第8款同样适用。

第九条 商标

1.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协议期限内,有权在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契约商标。但上述契约商标须已在中国注册。合营公司也可以使用甲方和合营公司商定的其他商标和商标名称。

2.契约商标在合同产品上的使用方式和位置应由甲方决定。使用契约商标必须与协议有关,并仅限于协议规定的范围。合营公司有权经与甲方商定许可其协作厂仅在制造和向合营公司销售合同零部件时使用契约商标。但是,上述协作厂无权再转让契约商标的使用权。

3.1 除契约商标外,合营公司还应在合同汽车上装上一块标牌,说明是合营公司经甲方许可在中国制造的。

3.2 甲方将决定汽车型号、汽车编号和发动机代号及编号,并通知合营公司。

3.3 标牌上的文字说明及标牌的安放方法和位置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商定。

4.合营公司自己或要求厂在国产合同零部件上标示契约商标时,应按________公司通常采用的方式。

5.在可能或实际发生任何第三者侵犯契约商标的行为时,合营公司应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诉讼(如提起诉讼的话),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和合营公司可以随时决定,应把甲方还是合营公司视为出口合同产品的制造者。

第十条 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1.甲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本协议期限内享有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非独占性使用权,用于制造、销售和使用合同产品。但是,甲方给予合营公司在中国制造合同汽车的独占性权利。合营公司有权向国内有关协作厂再转让甲方的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以用于制造和向合营公司供应合同零部件。

2.________公司确认,甲方是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无可争辩的合法拥有者和(或)合法使用者,因而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使用权,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者的侵权。

3.如果中国以外的第三者提起侵权诉讼,甲方应保证合营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并负责与上述第三者谈判。如果合营公司也卷入上述侵权诉讼,只要合营公司不采取与甲方建议相抵触的行动,甲方应帮助合营公司在诉讼中进行辩护,并应赔偿合营公司由此而引起的费用。

4.合营公司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资料不提出或导致提出任何工业产权的登记申请。

5.1 协议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提出登记申请。

5.2 协议任何一方都有权免费使用另一方对合同产品作出的修改和改进,但无权对上述修改和改进提出登记申请。提出上述登记申请的权利属于作出上述修改和改进的一方。

6.如果合营公司因合营公司所开发的合同零部件,或者甲方开发的但经合营公司或其国内协作厂修改的零部件而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甲方对此不负责任。对于因并非来源于甲方的合营公司制造工艺或生产设备而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甲方也不负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产品的制造

1.合营公司制造的汽车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按合营合同随时决定,并经合营公司和甲方商定。开始时合营公司应制造________车(附件一)。

2.甲方应在与合营公司商定的期限内,提供合同汽车的散装车。但是,甲方如在上述商定的期限届满前停止批量生产合同汽车,则应在停产前以书面形式及时把其停产决定通知合营公司,以便合营公司能够作出适当决定,是按当时条件继续向甲方或附属公司购买散装车,还是适用本条第1款。

3.合营公司应根据国产率发展计划(合营合同附件八)自己制造或由有关协作厂制造合同零部件或材料,但是,

(1)这些零部件要符合技术资料,并已按本协议第十二条测试通过。

(2)这些合同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要不高于从甲方进口的相同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

1.合营公司应负责所制造的合同产品在质量上达到甲方标准。

为此,合营公司应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购买合同产品质量控制所需的计量和测试设备,并在甲方指导下选择具体设备。甲方愿意在选择相应设备方面提供咨询和援助。此外,甲方还应向合营公司提供必要的质量标准和其他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资料(见第三条),以及适用的甲方测试专有技术。

2.合营公司不得销售未达到甲方质量标准的合同产品。

3.合营公司与协作厂签订合同时,应责成协作厂承担与上述义务相应的义务。

4.合营公司的质量保证部门是唯一有权按甲方质量标准就合同产品的质量签发首件样品报告的部门,报告内容包括试验结果以及批准或不批准合同产品的决定。

如果制造工艺、材料或协作厂有了变更,则应对有关零部件和(或)材料重新进行生产样品鉴定和(或)技术工程鉴定。

在样品批准后,合同产品才可进行批量生产。在批量生产时,应视生产工艺所达到的质量对合同产品进行逐件或抽样试验。合营公司应进行各种必要的常规试验,以确保达到所需的质量。但是,如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不能进行试验时,则应合营公司要求,也可以由甲方,或者具有适当的试验设备和仪器并已向合营公司证明其有能力从事这种工作的研究所或其他第三者进行试验。

按甲方规定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合同产品,应送交甲方进行上述鉴定试验。但是,在甲方和合营公司认为合营公司或第三者具备试验条件时,甲方可以把这项工作逐步转移给合营公司或第三者,由他们代表甲方进行技术工程鉴定。

合营公司可以派其人员参加标有需进行技术工程鉴定的国产零部件的试验。上述访问的时间表和计划将由协议双方商定。

5.甲方在其图纸和技术要求上标有“____”记号的零部件,合营公司应将试验结果按甲方要求写成文件并存档。

6.此外,甲方的代表有权到合营公司亲自了解:

--合营公司所制造的合同产品的质量状况;

--制造工艺能力。

甲方的代表也可以与合营公司的代表一起,亲自了解协作厂所制造的合同零部件的质量状况和协作厂的工艺能力,以及合同产品在市场上的可靠性和使用状况。

第十三条 支付

1.鉴于根据第三条第2款通过技术资料转让专有技术,根据第十条转让工业产权,以及根据本协议第七条对于________车提供咨询,合营公司每制造一辆汽车应向甲方支付许可证咨询费________元________币,这一许可证咨询费反映19________年的费用基础,并将按照甲方人员费用的年增长率逐年增长。

如果咨询在中国进行,则合营公司还应负担与派遣甲方人员有关的额外费用,如旅费、膳宿以及其他可能在中国发生的费用,包括税款、关税、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等。

2.制造________车最初____年的许可证咨询费总额,包括年通货膨胀率在内,为________元________币。合营公司每年支付的最低金额,应为合营公司每年制造________车的最低产量(最低产量即合营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产量)乘以本条第1款规定的每辆车的许可证咨询费,这一最低金额也包括按甲方人员费用的年增长率增长的金额。

3.即使合营公司的________车年产量超过每年最低产量,每辆车的许可证咨询费应保持不变。如果未达到年最低产量,则每年许可证咨询费最低金额与迄止当时已缴付的总额之间的差额,应按前一年第四季度的发票支付给甲方。但是,如因产量增加,____年内已达到上述________元________币,则在第____生产年年底之前不再支付费用。

4.在最初____年后,协议双方应考虑车型、产量、国产率、将来的专有技术转让范围以及将来甲方的咨询程度等,按当时实际情况重新谈判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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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技术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2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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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工程 项目部 (以下称甲方) 乙方: ××× (身份证 ×××××××××××××××××× ) (以下称乙方) 为优质、高效完成 ×××× 二级公路第 × 合同段工程的施工任务,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 二级公路第 × 合同段工程的技术方面的工作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广西 ×××× 二级公路第 × 合同段

二、 工程技术承包范围

2.1 工程施工复测及相关资料编制。

2.2 工程施工放样及相关资料编制。

2.3 工程试验及相关资料编制。

2.4 工程质检及相关资料编制。

2.5 工程计量及相关资料编制。

2.6 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编制。

2.7 工程施工技术及工程的现场管理。

2.8 工程施工工艺及工序的控制。

2.9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三、 合同工期

3.1 从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复测开始至工程交工为止。

3.2 双方拟定施工合作时间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工期共 个月,合同工期暂定总日历天数 天。

3.3 以上合同工期,包括施工复测时间、雨季及因建设方、甲方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时间,不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时间。

3.4 竣工资料编制时间为 1 个月。

3.5 若因建设方、甲方及雨季等原因工程无法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6 如工期超出 15 个月,甲方应支付乙方超出工期的工程技术费。

四、工程技术承包费用

4.1 施工投标工程技术费:甲方投标工程总价的按 % 计。

4.2 工程变更增加工程技术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程变更增加金额按变更总量 %计。

4.3 前两项总计所产生的技术费:4.1项共 万圆整( 元人民币)(暂定工程总造价按 元人民币 ),4.2项按照竣工结算变更总量计。

4.4 工程延期费:超出双方约定的 月的工期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圆整( 元人民币)的工程技术费。

4.5 施工复测费: 万圆整( 元人民币)/每公里。

4.6 竣工资料编制费: 万圆整 ( 元人民币) 。

五、双方的一般责任

5.1 甲方管理单位及甲方代表。

5.1.1 甲方管理单位全称:×××××公司××××××××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被授权对本工程履行甲方义务和权利。

5.1.2 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身份证号码××××××××××××××××××)。甲方代表换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的工作

5.2.1 向乙方提供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的交通车辆(交通车辆燃油);测量仪器;试验设备及检测工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等(以上物品均属于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

5.2.2 向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及办公场所。

5.2.3 负责与监理、业主之间的关系,积极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

5.2.4 负责施工路段的征地拆迁及协调工作,进行现场规划和布置。

5.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负责为乙方技术人员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个人人身保险。

5.2.6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2.7 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2.8 负责变更的签证工作(乙方配合)。

5.2.9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防雨工作,承担由于自身防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2.10 负责进驻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无条件按照乙方各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及公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5.2.11 负责支付项目经理的工资。

5.3 乙方工作

5.3.1 乙方住址全称:×××××××××××。

5.3.2 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身份证号码××××××××××××××××)。乙方代表换人,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换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5.3.3 负责工程施工复测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施工放样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试验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质检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计量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编制;工程施工技术及工程的现场管理;工程施工工艺及工序的控制;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5.3.4 在开工前 15 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一套。

5.3.5 配合甲方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完成相关资料编制。

5.3.6 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5.3.7 遵守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文件完成质检资料及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变更的签证工作。

5.3.8 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做好计量工作。

5.3.9 乙方必须按经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业主的检查和监督。

5.3.10 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需修改必须经设计部门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和变更图纸方可经行。

5.3.11 负责整个合同段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如在与甲方的施工方案上出现重大分歧时,双方可协商一致的方案至达适合最佳方案。

5.3.11 负责内业资料及变更资料的保管,待竣工验收结算清楚后统一移交给甲方。

5.3.12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遵守执行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六、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乙方按合同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进驻各专业工程师,甲方即按技术承包费用总额的 10% 支付给乙方作为进场启动资金。

6.2 自总监办开工令下发后一个月内甲方按技术承包费用总额的 10% 支付给乙方。剩余 80% 技术承包费用甲方按剩下总额平均逐月支付给乙方,甲方在合同工期(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算)结束后三天内付清剩余技术承包费用给乙方。

6.3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或其中一方违约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6.4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甲方执肆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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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技术开发合同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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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并公布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正式废止。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技术开发合同法全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技术开发合同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的成果的个人,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

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

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折叠第二章

第九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 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

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上损失的扩大 ;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八条

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一)另一方违反合同;

(二)发生不可抗力;

(三)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折叠第三章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三)按照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二)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三)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三)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原则是:

(一)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的申请权。

(二)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 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三)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生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同分担。当事人一方发明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折叠第四章

第三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二)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十八条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二)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技术;

(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三)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二)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三)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折叠第五章

第四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二)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二)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二)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一)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折叠第六章

第五十一条

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 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折叠第七章

第五十三条

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全文中有关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 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 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 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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