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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管理制度要求【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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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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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各部门权责划分

3.1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培训管理

4.1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常规类科目:

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专业技术类科目:

a.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其他

4.2.2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1.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行政科统筹规划。

3.人事行政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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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助理,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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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面负责总经理的各项助理工作,起到统筹组织、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作用,确保工作目标及计划的执行落实并完成;

2、 协助总经理维护管理好公司的新老客户、重要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负责做好公司重要来宾的接待安排及重要会议的组织与会务工作;

3、 配合总经理参加商务谈判或相关商务活动,并进行重要事项记录、跟踪及关系维护;

4、 接受客户咨询,解决客户相关问题,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和服务质量;

5、 协助总经理对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各部门关系;

6、 依照总经理的工作指令,完成总经理授权的重点工作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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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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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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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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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超市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管理法规制度和超市的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超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超市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及方法:

(一)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超市经济

效益。

(二)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

核算和考核工作。

(三)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买、保管和使用,配合仓管物流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超市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超市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二、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超市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超市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和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开机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管理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后,移

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超市董事长批准处理。 第十三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四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主管及总经理一起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超市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卡号和密码分管,不到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第十六条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月末做一次核算和分析,并与学校食堂领会的金额相对比。如果不一致及时查找原因。

第十七条

其他应收款得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核程序是:借款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2.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仓储物流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购入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 房屋、建筑物,为20xx年;

2. 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3. 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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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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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运策网全体员工

三、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手指放置中间位置。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行政负责人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处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 (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后

2、指纹机全天候固定位置长期待机,无论是否公私事迟到都必须刷指纹。

公事刷后,到人事行政处领取《补签条》并写明详细情况,经上级主管确认后,交人事行政处存挡;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3、迟早早退问题:上班9:00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下班前30分钟内未经批准离开视为早退。因公情况:迟到者需递交《补签条》,早退者须递交《早退条》来说明情况,可不作处罚。除此之外,均视为无故缺勤。

4、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须递交请假条、补签条、早退条等文字证明,指纹机凡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无故缺勤处理。

5、惩罚:

迟到:中午自行觅食(雨雪天气除外);

无故按指纹者,一周超过2次者,自剁;

无任何理由无故旷工者,祝你一路顺风~~

累计每月超过1天以上的请假,需要COO批准;

累计每月一天以内的直属leader批准即可 。

6、奖励

全勤奖:每月全勤并准时到岗,奖励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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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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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督促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项目具体施工计划;

2、参与编制并审核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

3、协调各工程项目与甲方、监理、总包等单位的关系;

4、及时处理工程管理中发生的异议和投诉,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

5、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安全与现场管理工作等;

任职资格: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二级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证者优先录用;

3、5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有相关行业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

4、熟悉消防、智能化、给排水、暖通、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5、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与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核算统筹能力;

6、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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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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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全、健康、节约、环保地使用空调,制订天健小学教室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1、教室空调使用几不准:

(1)有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疫情时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2) 体育课结束回教室后的下一节课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3)气温低于30度时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4 )不在教室上课,而在功能室(科学室、探究室、电教室等等)或体育场(馆)上课时,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2、空调的电源是专用电源,具体送电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20 14:00——16:10。

3、教室空调遥控器要有专人保管,并具体实施空调开关机时间。不得在空调开机运行后再频繁开关机,防止损坏压缩机。

4、在空调使用过程中关闭教室门窗,使之达到最佳使用效果。早上9:30前、中午12:30——14:00,教室门窗必须打开、通风。关闭、开启门窗时注意安全。

5、空调开机后使用上下或者左右摆风功能。温度调控不能低于26度。

6、保持教室卫生,不要放置异味物品在教室。

7、如果空调出现故障请马上关闭空调,并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

电话:838、814(内线)

各班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节约、健康、环保的教育,切实管理好教室空调的使用。学校将对各班使用空调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使用空调不当情况,将通报批评。

总务处

20xx-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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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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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

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          出差管理

1、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  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          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  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  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  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  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  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  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          备用金管理

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  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  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          报销管理

1、  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  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  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 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

等(不含差旅费)。

b、 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 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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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人力资源管理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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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参与拟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分配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具体的劳动工资工作。

2、协助制定年度薪酬预算,做好各类劳动工资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负责集团总部的工资、奖金及有关福利的制表、核对工作,审核所属企业的工资、奖金表。

3、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员工晋级、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调整和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核定及转移工作;开展薪酬调查,收集市场薪酬信息和数据,为薪酬调整提供市场依据;负责集团总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4、参与拟订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定期汇总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撰写考核分析报告。

5、负责办理集团总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报、审核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4年以上薪酬绩效相关工作经验,有国企、房地产企业、集团总部工作经历优先;

3、熟悉国家、省、市劳动人事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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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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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制度

为便加强思想、学习、训练的交流、监控和管理,根据国防生的生活特点规律,办公室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度,并将休息时间调整到周一、周二、其中,周一下午休息半天,周二休息全天,周六、周日不休息。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每日实行7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岗位职责制度

(一)、主任职责

1、在军区选培办的指导下、在省军区党委首长、政治部党委首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总部、军区、省军区关于依托培养各项政策、规定、措施在本单位的全面落实;

2、按照军区依托高校培养军队干部协议和国防生培养目标要求,接受高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以提高国防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共同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3、国防生招生、选拔、教育、训练、管理及办公室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统筹计划、部署安排、检查督促、跟踪落实和质量评估;

4、对所属人员思想、行为和车辆使用的管控,防止失控和出现不安全因素;关心所属人员个人、家庭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副主任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任不在位时,自动履行主任职责。

(三)、参谋职责

1、按照国防生军事训练培养方案,负责年度军事训练工作(包括平时训练、新生军训、暑期集中训练、当兵锻炼)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2、协调省军区机关、承训部队和依托院校相关部门,抓好集中训练中训练骨干的配备、参训人员思想动员、训练时间、内容的落实、训练器材物资的保障、训练经费的结算、训练成绩的核定、登记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3、早操和周六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计划安排、检查指导和落实;

4、协助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干事职责

1、办公室年度、学期、每月、每周工作、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以及各种会议的纪录、保密办公有关规定的落实;

2、国防生招生、选拔的计划、宣传、考核面试、政审、体(复)检、录取等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3、国防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制、落实和党团组织建设、典型的培养、宣传以及毕业后的跟踪;

4、国防生毕业派遣、考研、保研、读研、优秀国防生(毕业生)评选、国防生违纪违规、违约处理以及修订、制作、发放、回收;

5、国防生网站的制作、维护,发挥网络宣传在国防生招生选拔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五)、助理员职责

1、国防奖学金的请领、发放和违约金的追缴、管理;

2、发放、填写、回收;国防生档案材料的整理、交接以及国防生管理数据库的充实完善。

3、办公室日常消耗物资的统筹、采购和贵重物资的登记、保管、维护;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核销和成员工资、福利的请领;国防生服装发放;

4、报刊、杂志、影像制品的征订、发放、保管;文电的收发、登记、保管;

5、来人来客的接待安排以及车辆的调派、保养;

(六)、教员职责

1、国防生军政理论教学工作的统筹和质量监控;

2、协调教务、军事理论学等相关部门抓好课程安排、教员选骋、备课示教、课堂纪律及考试考核和教学补助等工作的落实;

3、根据统一安排,承担部分军政课程的教学任务;

4、协助做好军事技能、体能训练的落实。

三、分片负责制度

根据两所高校学生分布情况,将日常管理、教育、训练工作划分成三个片区:厦大老校区、厦大漳州校区、集美大学片区。每个片区设负责人1名,在办公室主任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负责该片区国防生思想跟踪、日常管理、学习管控、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跟训督学促管制度

1、早操跟班。每周二、四、六早晨统一安排国防生早操,时间为40分钟,其中周六早晨1、5小时,主要进行体能训练,值班干部必须跟操;

2、周末跟训。每周六或周日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军事技能训练或政治教育,具体由每个片区按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制订月计划。每次训练,片区干部必须到位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到课检查。每天正课时间,片区干部要根据各专业课程安排,组织到课情况检查。未到课的要及时查明原因;

4、晚自习检查。晚自习时间,原则上由各模拟连排按专业统一带到公教或图书馆,片区干部进行抽查。

5、就寝检查。每晚11:30统一组织就寝,就寝后值班干部要逐个宿舍检查人员在位情况、电脑使用情况,督促按时就寝。人员不在位要及时查找,禁止在熄灯后继续使用电脑,禁止大一学生购买电脑。

6、卫生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内务卫生、个人卫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按每个连队两个宿舍的数量,评选出优秀宿舍。

五、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每学年结束时,召开一次国防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对本学年国防生思想、学习、教育、训练、管理以及办公室自身建设和军校联合培养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安排下学年工作;

2、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每学期开学初召开一次国防生后备军官团干部会议,主要对学期各项工作进行筹划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3、思想形势分析会议。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国防生思想形势专题分析会,主要对国防生的思想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查找有不稳定因素的人和事,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4、办公会议。每月中旬第一星期三上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主要对办公室重要工作、重要决定、经费开支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门研究;

5、周工作会议。每周三组织一次工作例会,主要汇报上周早操、周末训练、到课、晚自习、就寝、卫生检查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

六、谈心制度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年至少与所属办公室人员谈心一次;每个片区干部每学期至少要与分管的国防生逐个谈心一次。在增加情感交流的同时,全方了解国防生的家庭、个人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工作评比制度

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每个人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作为省军区优秀机关干部评选和提升使用的依据。主要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评定:

1、在岗在位情况。是否按时上下班,正课时间及周六周日是否在位,有没有不假外出现象;

2、职责履行情况。按照职责分工,需要协调落实的工作,是否及时协调落实、跟操跟训情况是否良好、工作中是否经常出现纰漏、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及国防生对分管工作是否满意;

3、工作完成质量情况。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各片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学习、训练、管理先进连队,评选结果与片区干部的工作业绩挂钩;

4、用稿情况。每人每月必须在本办国防生网页用稿4篇以上、学校报刊、电台、电视台和人民前线等报刊、杂志用稿1篇以上。每月用稿情况及时公布上网。

八、学习制度

每周三下午安排政治、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事政治、依托培养工作政策规定、上级传真、电报、电话通知精神,交流工作体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九、组织生活制度

每隔一星期各组织一次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其中办公室党小组生活会安排在星期一上午,模拟连党团支部活动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分别由党小组长和片区负责人组织。主要汇报自己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登记统计制度

公室建立:

1、大事记;2、各种会议纪录本;3、值班记录本;4、用稿情况登记本;5、收、发文登记本。

片区建立:

1、工作日志;2、各种检查登记本。

个人建立:

1、谈心纪录本;2、学习纪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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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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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农林牧副渔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凡施用于农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的农药,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贮存、销售(以下统称为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上海市农业局是本市农药管理的主管机关,其执行机构是上海市农药检定所。各县农业局和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其执行机构是所属的植保植检站。

第二章农药的质量监督

第五条各种农药必须具有农牧渔业部核发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方可经营和使用。

第六条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证》的,不准进口、经营和使用。外国农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证》的,不准进行试验。

第七条凡经农牧渔业部《农药登记公告》宣布禁用和撤销登记的农药,不准再经营、使用和进口。

第八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采购、贮存、销售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所经营的农药符合批准登记的质量标准。

第九条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保证质量和安全运输的要求,并附有符合《农药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商标说明。没有商标说明或商标说明脱落、商标说明字迹模糊的农药不准出售。

第十条经营农药的单位为方便销售和使用,需要将原包装农药改装后在本单位门市部零售的,必须附贴新的明显的商品说明。新的商品说明必须具备农药品名、含量、重量(或容量)、使用方法、毒性标记、原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改装单位、改装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经营农药的单位自行改装的农药,如需对外批发或在本单位以外的门市部零售的,应事先向市农药管理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须在商品说明中注明批准文号。

第十二条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降效或失效农药,均必须予以封存,在农药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以前,不得销售和使用。禁止制造和销售假农药。

第三章农药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配备熟悉农药商品基本知识的业务人员。任何个人均不得经营农药。

第十四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在销售供本市使用的农药时,其品种和数量均应分级纳入农药供应计划。如需要扩大经营品种及经营数量的,应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使用农药必须遵守农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试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并接受农药管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指导,不得乱用、滥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药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妥善保管,施药工具、空瓶空袋等应及时作清洗、回收或深埋等处理,不准乱扔乱放。

第十七条农药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日用品等及易燃易爆物品混装、混放。

第十八条存放农药应有专仓或专柜。高毒、剧毒农药除应有专仓或专柜存放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个人或家庭应限制存放高毒、剧毒农药。

第十九条禁止使用农药捕杀水产、禽类等动物。因农药而中毒、死亡的动物应予销毁,严禁食用和出售。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对经营劣质、降效、失效农药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赔偿使用者的经济损失,并可视情节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擅自扩大农药经营品种或经营数量,造成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其责任,并可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农药管理部门在对违章经营单位进行处理的同时,可建议有关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假农药的单位,由农药管理部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没收其全部假农药及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以外的其他条款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农药管理部门应追查责任,及时进行处理,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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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级招聘专员工作职责与任职要求

范文类型:招聘,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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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协助对接业务部门的招聘需求并分析;

2、进行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甄别及面试环节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测试、初面、复试安排、录用流程办理等);

3、 协助组织和实施各类校招活动,确保与学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协助对培训期新师进行追踪并及时反馈;

5、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宜。

任职要求

1、人力资源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熟悉招聘流程,并能实际操作运用;

3、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协作精神;

4、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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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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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__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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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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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及费用管理

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的授权批准制度,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建立合适的成本控制系统。

二、各公司应根据历史成本费用数据、同行业数据等,运用合理方法,对公司成本费用水平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形成成本费用预算。

三、各公司应根据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主体,保证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的有效实施。

四、各公司应规范成本费用开支项目、标准和支付程序,对未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五、各公司须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重点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控制程序。

六、各公司须遵守辽港集团及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支出,正确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

七、各公司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

八、各公司应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基本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除以上保险外的为员工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及企业年金,须报辽港集团审批。

九、各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十、各公司捐赠性支出须报辽港集团批准。

十一、各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分析、报告、考核制度。

十二、各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1)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2)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3)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4)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5)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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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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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__〕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透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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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4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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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1986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为了进一步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根据《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集市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 集市场地必须纳入上海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实施。集市场地规划按下列规定:

(一)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应当按公建中心菜场使用面积的50%另行配建室内集市商场。

(二)旧城区改造,应当根据改建基地的条件,配建面积适当的室内集市商场或者棚顶集市商场。

(三)郊县,可以根据县属镇每2万人建1个集市,乡镇和新建农村集镇每镇建1个集市的原则,进行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另外规划设置专业或者批发市场,并配备必要仓储、住宿等服务设施。

第二条 集市建设资金和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筹集。

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集市的建设资金和材料应当纳入公建配套计划内。

集市商场内的柜台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金从集市管理费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资办法解决。

第三条 设立集市,按《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已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暂时不能迁入室内的露天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建、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的配合下,建造简易棚顶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在环卫部门配合下,设置简易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集市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区、县长任主任,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会成员由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供销、粮食、农牧水产、物价、计量、税务、卫生、环卫、公安、市政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

乡、镇基层集市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组织形式,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全体会议和主任、副主任会议制度;会议的各项决定应当及时下达给各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集市的专职机构,应当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集市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八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职责是:

(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管好集市。

(二)监督、检查有关集市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集市建设。

第三章 集市管理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市建立集市管理办公室,税务、物价、公安、卫生、环卫、畜牧兽医和计量等部门可以派员参加或者组成联席会议,协同加强集市的管理。

第十条 经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集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聘用退休职工担任集市协管员,从事公益劳动,协助管理集市。

集市协管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由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技术和法规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分别由工商行政、公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法规和政策。

(二)对集市管理人员定工种、定岗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服务、财务、统计、内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在集市设摊营业的商贩加强教育管理。

(四)建立监督岗,受理群众反映和检举,及时处理违章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五)调查研究,积累资料,掌握动向,按时将商品购销,以及集市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情况,向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报告。

(六)领导集市服务工作,做到方便购销,疏理渠道,引缺泄余,繁荣市场。

第十二条 集市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管理,做到: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集市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四)执行任务时,必须按照分工佩带有关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志或者穿着标志服。

第四章 集市入场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凡需进入集市营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集市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并主动出示如下证照:

(一)国有、集体企业应当出示本单位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饮食的还应当出示卫生许可证和本人体格检查证明,经营肉品的还应当出示宰前检疫证明、宰后卫生检验印章。

(三)行医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部门开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售中药材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局的中药材鉴定证明。

(四)出售大牲畜的应当出示村民委员会以上基层行政单位和兽医检疫证明。

(五)农民出售自养家畜应当出示兽医检疫证明。

(六)出售自有旧商品的,要出示身份证明,出售旧车辆的还应当出示车辆牌证。

第十四条 在职职工、在校学生,以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退休职工、待业青年、无业居民,不准在集市设摊营业。

第十五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对同意设摊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行医和卖药人员等,按证换发设摊证和场标;临时照顾设摊的,由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临时设摊证和场标。

第十六条 设摊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发证和管理。

第五章 交易活动和价格管理

第十七条 在集市设摊营业,必须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准许自由上市、自由交易商品的,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准随地设摊;批量交易的只准在指定的贸易货栈、批发市场和集市内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在本市粮店、商店、菜场以零售价格购得的商品,加价后再在本市集市上出售。

第二十条 凡在集市进行批量交易,均应当使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作为进货者的进货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购进商品,必须有进货凭证;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帐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按质论价,买卖公平。

国有、集体企业在集市出售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

个体工商户出售从国有、集体企业批购的商品,应当执行国家的价格规定。出售自产或者自行组织的商品,政府物价部门有限价规定的,应当执行限价规定;没有的,由购销双方自由议价。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经营副食品、食品和饮料还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接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

集市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管理。

第六章 集市管理费和兽医检疫费

第二十四条 集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单位和个人出售大牲畜,国有、集体工业销售自产产品,国有、集体商业销售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1%计收。

(二)单位和个人出售农副产品、旧货、副业产品,个人出售工业品、手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2%计收。

(三)凡经营修理服务业或者饮食业,按营业额的1%计收,行医、卖药的按营业额的2%计收。

第二十五条 国有、集体商业受命出摊营业,调节供求,平抑市价的,可以免缴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兽医检疫费标准,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兽医检疫部门在检疫时收取。

第二十七条 收取集市管理费及兽医检疫费时,必须发给与收费额相同的收据,收据上必须有收费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 集市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集市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乱收费和徇私舞弊现象,应当立即制止、纠正。

第七章 违章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从事购销活动或者无证经营的,予以教育制止;不听教育的,处以商品价值30%以下的罚款。

(二)经批准进入集市设摊经营的固定商贩,不按规定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的,予以教育;不听教育的,处以当天商品销售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不按指定地点设摊交易的,劝其到指定地点交易;不服从规劝的,处以商品价值20%以下的罚款。

(四)偷逃集市管理费的,责令补交,并可以根据情节,加处应交管理费1至5倍的罚款。

(五)出售文物、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和国家规定不准上集市的外货的,责令其到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交售;已售出或者倒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六)出售不准自由上市交易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如商业部门需要,可予收购;已售出的,处以销售额50%以下的罚款。

(七)从本市粮店、商店、菜场套购计划粮食或者工业品、农副产品,在集市上加价出售或者换取其他商品的,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的商品和货款;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八)买卖计划票证或者以票换物的,没收票证、商品及非法所得;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九)抬价抢购,转手倒卖的,按规定处以罚款。

(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尺少秤的,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以假充真商品;屡教不改的,处以出售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其中属工商企业或者有证个体工商户,可以并处短期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无证游医、药贩在集市行医或者卖药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及药品。

(十二)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第三十条 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非法牟利的,由计量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出售幼鱼、幼蟹及偷、抢、毒、炸水产养殖品的,按《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市卫生、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税务管理的,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兽医检疫管理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集市管理人员纪律松弛,工作不负责任,假公济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是派驻干部,由派出部门进行处理;是集市协管员,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及时撤换;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也适用于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菜场附近交易点。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本细则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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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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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梯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货梯安全检查工作和对公司财产、人员安全管理,结合物业有关货梯使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货梯的使用

3. 使用管理

3.4即日起,各部门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4小时由部门直接联系物业使用,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

3.4 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1-2天申请,系统上填写《货梯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门备案后,由前台联系物业方可开通货梯;

3.1货梯由物业专业人员操作管理,物业对于使用货梯提供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 无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有偿服务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每小时收费4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5大型货物(集装箱、仪器设备、家具、大批量货物)需从货梯运送,小型货物(快递、小推车可装货物)可从客梯运送;

3.6货梯只限于载运货物,运货时允许送货人员(最多2人)跟随货物上下货梯,货物出电梯门后请随手按关门按钮关上货梯,以便其他楼层使用;

3.7运送货物时尽量避开高峰期,运送过程中由物业派人进行监管;

3.8不得随意开启,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备,不得载运未经妥善封闭包装的液态物体、扬尘物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物业公司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3.9行政部门负责货梯使用费用的结算,每月前台将根据物业提供的货梯有偿服务使用记录与各部门提交的使用申请进行核对,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物业;

3.10各部门不得私自联系物业开通使用货梯;行政部没有备案申请单的,费用一概不予结算,各部门自行承担。

3.11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行政部处理,牢记行政部人员通讯方式。

4.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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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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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和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谢绝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办公室须有专人值班,不得空缺。负责接听电话,接发传真和来访接待。

四、禁止使用学校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学校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五、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六、办公室传真机、复印机由专人负责,出现问题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不得用传真机拨打电话,不得传真复印个人资料。

七、办公室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起桥梁作用。

八、学校电脑专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时间不得使用电脑练习打字、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

九、学校电脑及网络统一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及安装。

十、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学校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十一、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 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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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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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时段的发展,也是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政事。因此选好领导班子,配好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镇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本人也自学了相关知识,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要注重结合实际

制度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完整有效的制度它具有强制性、无例外性,人人必须遵守执行。实施机制就是要有科学有力的手段措施保证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因此,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的尊重程度、信仰程度和执行力度有关,与干部工作的标准、考核、选拔使用等其他环节有关。我们不能就监督制度抓监督制度,要站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要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相结合;与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布局和中央新近出台的《改革规划纲要》等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

二、抓好“四项监督制度”重在贯彻落实

作为具体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部门,要围绕机关干部的职责,一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不仅要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为领导执行政策出公道正派的主意、当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参谋。二要做制度规定的坚定执行者。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必须坚持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始终怀着“四心”。一是公道之心,这既是事业需要、也是岗位需要。没有公心,就不能对政策和干部负责,公心,就是要围绕工作大局,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纪律。选好人用好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待每个干部的实际表现;二是仁爱之心。就是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照顾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调动好每个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这一点从本质上讲,与公心是一致的。三是谦逊之心。组织人事部门是人事政策的执行者,应平易近人,不能高高在上,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平等平和地对待每位同志。四是畏惧之心。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持不懈。要始终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确保自身清廉,才能选好干部,用好政策。

三、坚持“四项监督制度”舆论先行

近年来,虽然已经重视宣传干部工作,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党员干部的期待、与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一报两评议”和《离任检查办法》的实行,如果我们平时不注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以及对新任用人选的原因、表现等进行广泛宣传,参加评议的人就不了解实际情况,他就有可能凭印象,甚至是道听途说的消息来评判,这必然会影响到评议质量。因此,我们要通过报纸、网站、会议、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对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主要做法、成效等,广而告之,这样才能增加社会知情度,提高认可度,增强公信度。才有能更好地执行好政策,选好用好干部。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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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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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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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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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使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各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1、 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2、 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联社机关本部及其下属信用社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  根据联社机关的发展实际,在联社机关员工引进方面,主要招聘有丰富工作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四条   联社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部负责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联社机关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专业、学历等条件。

2、具体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安排,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初试名单。

3、由分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面试小组,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初试录用名单。

4、由主任与初试录用者进行面谈,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   新聘员工必须在联社机关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被聘用,并根据试用期内工作能力和成绩确定职务级别。试用期内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辞退。

第六条   新聘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交学校派遣证

3、应届毕业生交户口迁移证明和粮食关系迁移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无劣迹证明

5、专业培训或计算机等级证明及其他奖励材料文本

6、一寸照片三张

7、其他能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 新聘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聘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

第八条 为避免造成单位及客户的现金及其他损失,应聘人员应交纳安全保证金,试聘期间交纳3000元,正式聘用后交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存储并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  应聘人员一律办理担保手续,由介绍人或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做担保人,试聘及聘用期间,由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或国

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扣除安全保证金后的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第三章   考勤

第十条   联社机关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第十一条   员工上班实行打卡制度,主任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确定每位员工当月工资发放金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他

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十二条   上午8:30以后打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   下午下班不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打卡者,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四条   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免去当月目标工资的50%。

第十五条   凡一天内早、晚均未打卡且未向主任办公室或分管主任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工资人民币贰佰元;旷工二次者下岗学习。旷工一天扣发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员工上班时间要礼貌待客,与顾客发生争执、吵架,一次罚款壹佰元,二次者下岗。

第四章  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

第十八条   员工请假,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   员工请假: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探亲假。

1、  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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