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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时间线【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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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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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今天,明天》

同学们常这样谈论明天:明天地球会比现在更清洁、明天我会成为一名科学家,明天我会非常非常有钱,明天我会成为一名歌星……

明天是美好的。但美好的明天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不要以为只要自己长大了,这些理想就会实现。不,理想的实现它要靠今天每个人的智慧和勤劳,只有今天的努力,才能换来明天的美好。

达•芬奇小时学画蛋感觉很单调,但他坚持不断发奋练习,打下了坚实的绘画基础,终于成为世界上伟大的画家。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是在小时候不懈努力,做了无数次实验,才成为最伟大的发明家。

古人曾写过首《明日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明天对人类来讲是用不完的,但对一个人来说,却是有限的。没有今天的努力就没有明天的收获,没有今天的努力那么明天就会变成空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同学们,请珍惜这笔财富吧:上好今天的每堂课,做好今天的每一节操,读好今天的每一本书,做好今天的每一件事,时刻准备好,才能迎接明天美好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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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团时间的规定,团员证上可以看到,还有在入团申请书上也可以查到。在学校的团委档案中也有你的入团信息。假如你没入团,一般是每年的5月和12月可入团.一般是五月,因为5月4日是“青年节”。当然其他时间也可以入团,但比较集中的时间是5月。首先,团员证上清楚的写着你的入团时间,只要找到团员证,马上就能查自己的入团时间了。当你加入共青团的时候,都会填写一份入团申请书,这份申请书上是可以查看自己的入团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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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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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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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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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部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憧憬;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发生什么不测。但生命的内涵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有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如果在昨天,你取得了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果实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崇高的理想。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家应当认真反思你在这一得的所作所为,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珍惜时间。老师上课时,你是否因为知识枯燥难懂而放弃听课,再上自习课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心不在焉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和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在周末,你是否因为贪玩儿而无暇顾及书本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现在更应该惜时如金,认真利用现在的每一份每一秒,努力学习,以饱满的激情来迎接中考,实现自己的理想。非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应当利用今天的时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自己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哀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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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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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俄国地理学家奥勃鲁契夫把每个工作日分成“三天”。第一天是从早晨到下午两点,他认为是最宝贵的时间,用来安排重要的工作。第二天是一下午两点至晚上六点,在这段时间里他认为做较轻松的工作为宜。如写书评或各种笔记等。第三天是从晚上六点到夜里十二点,用来参加会议、看书。所以,抓紧时间吧,一生实际上只有三天。

在我们还是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要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时间的重要性。我们上课大闹,开玩笑,丝毫没有在意时间的流逝,我们把老师的话当做废话,左耳进,右耳出,我们从来没有遵守过父母的建议,我们一直在虚度光阴。

美国夏威夷岛上学生们上课时,总是先背诵一段祈祷词:今天已经和你在一起,但很快会过去,明天就要到来,也会消逝。可见时间真的很重要。

直到一次考试的失败,我才意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因为我平时浪费时间,虚度光阴所以,我的成绩一直止步不前。平时,上课完,下课后,我的时间总是用闲聊来打发,要么就坐在原地,看着黑板静静的发呆。就连考试的时候,试卷我很快就做完了,利用剩下来的时间,我并没有把试卷检查一遍,而是趴在桌子上,看着其他的学生,默默的写着,我的心里却在偷偷地笑。后来,我的成绩怎么也上不去,都是因为我的时间观念不强,不珍惜时间吧!

后来,我开始意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我开始努力学习,我懂得了珍惜时间,我把时间一分一秒的利用在了学习上。在吃饭排队的时候,在下课休息的时候,在平时的睡觉前,我都拿着一本小本子,上面有着我平时摘抄的知识要点,我默默地背了起来。我在一丁点一丁点地把时间一分一秒的拼凑起来,坚决不浪费一分一秒,我的学习效率在一步一步的提高了。通过珍惜时间,虽然我的成绩并没有实际的提高,当我感觉,我一直在不断的进步着。

珍惜时间就是在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就意味着延长我们的生命,我们可以用节约下来的时间去充实自我,用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的,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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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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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还是有的。

——题记

云朵散了,有再聚的时候;太阳落了,有再升的时候;春天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我们的时间为什么如此地飞逝呢?

夜晚,躺在床上,透过层层玻璃,皎洁月亮洒下迷人的光辉,转眼间,它变得无影无踪。月亮它会飞啊,逃也似的离开我的视线。于是--奔跑时,时间从脚步声中过去;叹息时,时间从唉声叹气中过去;读书时,时间从密密麻麻的文字中过去;思考时,时间又从满脑的问号中过去……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那样珍贵,学习中一定要珍惜时间。每天早晨,总是要加速赶往学校,只为能使早读增添几分时间。课堂上,认真听讲,把握每分每秒学习,不要拖拖欠欠,让“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成为现实。晚上,以正确率高,及最快的速度完成作业,像“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还是有的”那样匀出时间进行复习、预习,并做一些自己热爱的事情。完美的一天就这样充分利用价值地过去了。

“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生活中也要珍惜时间。清晨,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一定要合理规划时间,做有氧运动,进行晨读。接下来,需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不要空耗时间,浪费时间,让生活留下遗憾。

如果你热爱生活,如果你热爱生命,就请你珍惜时间,把握好每分每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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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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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发言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小时候,老师曾经出过一个谜语:“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珍惜的东西是什么?”年幼的我们瞪大了双眼,不知怎样回答。老师没有说话,转过身去,在黑板上郑重地写下了两个大字:“时间”。从此,“时间”这两个字就深深地刻在我心中,那么深,那么难以磨灭。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什么?农民说:“时间是粮食。”工人说:“时间是财富。”军人说:“时间是胜利。”我们说:“时间是进步,时间是荣誉”,“时间就是力量。”任何工作都要在时间中显现,任何生命都要在时间中诞生,任何财富都要在时间中创造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时间是公平的,又是可伸缩的。如果我们用分来计算时间,就会比用“时”来计算的人多了59倍的时间!

同学们,珍惜时间将会赢得一切。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今天做起,珍惜自己的每一分钟,不浪费别人的每一分钟,做一个守时、守信的人!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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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半年时间已过,你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写好了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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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的重点工作,按照市级各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全力以赴抓好省十一届运动会各项目的筹备,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实施民生工程,努力繁荣文化市场,挖掘和打造我区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努力推进我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好省运会各项目筹备工作,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省运会筹委会部署,自流井区承担了省十一届运动会承办两个项目,参赛两个项目,热场表演两个项目的工作任务。在时光紧、任务重的状况下,区文体局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努力工作,截止6月,圆满完成前期筹备,为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在我区顺利召开做好准备。

(一)承办项目筹备状况。我区承担了省第十一届运动会跆拳道、艺术体操两个比赛项目。年初成立了省第十一届运动会自流井区竞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张邦举任顾问,区长张序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竞赛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区文体局承担了竞赛组、后勤保障组的工作。按照省运会组委会要求,完成了比赛场馆、器材准备,落实了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吃住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了比赛竞赛指南、秩序册编印,招募志愿者50名,并进行了培训。

(二)参赛项目训练状况。完成参赛运动员的报名工作。跆拳道项目做为省运会自贡赛区第一个进行的比赛项目,14名运动员按照训练计划,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训,持续了每一天半天的训练时光,并根据级别要求和运动员特点,进行强度训练和体重的控制。艺术体操项目的12名运动员,主要是针对基本功以及参赛套路进行强化训练,保证了每一天3个小时的基础训练时光,每个周末进行套路训练,力求在整体配合上有较大提高。

(三)承担开幕式热场表演任务。按照省运会筹委会大型活动部的安排,我区承办开幕式热场表演的2个表演节目,即《喜迎省运》(秧歌)、《巨龙腾飞》,演出人员达290人,由区荣边镇、漆树乡、歌舞团培训中心、民族歌舞团等抽调人员参加。目前已完成了演员的选拔、节目的编排、基本动作训练等工作,现正在按照要求,加快排练进度,力争在省运会开幕式上展示我区民族民间舞蹈的风采。

二、狠抓民生工程建设,为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打下基础

(一)用心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要求,今年要完成高峰乡、舒坪镇、漆树乡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年初,高峰乡文化站已建设完成,漆树乡文化站、舒坪镇文化站正在建设中,预计7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同时,我局用心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为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

(二)认真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今年申报农家书屋24个,到年底我区农家书屋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丰富农村基层文化生活。目前,我局正在统一制作农家书屋标示门牌,统一制定《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借阅制度》、《农家书屋管理人员职责》等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制作农家书屋借阅登记薄、出版物征订登记薄、意见薄、读书活动记录。各乡镇、行政村正在落实书屋房屋。

(三)继续实施农民健身工程。根据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意见》,按照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已申报农团乡东升村、荣边镇团结村2个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村投资3万元,分别配送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按照省、市要求,荣边镇东升村、农团乡团结村2个村正在落实、平整场地,待省配套器材到位后,用心配备,及时做好器材的安装,确保今年投入使用。同时,我局结合新农村建设,用心争取市体育局支持,为荣边镇团结村争取农民体育健身器材,已向市体育提出书面申请。

三、狠抓重点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协调发展

(一)文物保护。继续抓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二阶段工作,完成“三普”数据整理登录。四月,按国家文物局要求,随即抽查全省五个区县“三普”数据报送审查,我区“三普”二阶段数据顺利透过国家文物局验收。“三普”工作转入第三阶段。完成自流井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旅游工作。用心挖掘飞龙峡景区自然生态旅游资源,提升风景区。今年2月,我区仲权镇的“湘雨休闲庄”、“乡趣人家”和农团乡“桔园农家乐”,透过了市农家乐评定委员会的检查评审,分别批准为三农家乐和四农家乐;圆满完成了自贡市第十届飞龙峡桃花会和第三届飞龙峡石榴花会开幕式活动,研究制定了乡村旅游徒步走线路,不断完善景区功能,提升景区吸引力和影响力,带动我区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预计上半年完成旅游总收入15。8亿元,同比增长23%。

(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为举办省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重新调整了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继续开展“扫黄打非”进社区和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严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经营非法音像制品和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依法监管,搞好服务,促进文化娱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上半年,完成了辖区内文化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年审换证工作;继续开展经营户的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5期,进一步提高了经营户的法律意识。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改扩建歌城、网吧、电玩城4家,继续打造石缸井歌舞娱乐一条街,使之成为自流井区名副其实的歌舞娱乐特色街。上半年,预计完成第三产业产值480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30万元。

四、狠抓特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以“人人当好东道主,处处展现新盐都”为主题,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营造“喜迎省运”的热烈氛围。年初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自流井区迎新春歌舞演出”;5月5日,由区委宣传部主办,我局承办的“欢天喜地迎省运,城乡文化共繁荣”文艺演出在东方广场举行;6月18日,在农团乡文化站举办了“迎省运人人当好东道主”自流井区第三届乡镇社区秧歌赛,为省运会在自贡举办营造了氛围。上半年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45场。

(二)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我局结合省运会在我市举办的契机,用心营造喜迎省运的热烈氛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2月8日,举办了“喜迎省运铸辉煌”龙腾狮跃闹元宵活动;3月5日,举办了第一届飞龙峡徒步健身游活动;6月10日,将举办“强健体魄,喜迎省运”自流井区农*动会,6月26日,由我局主办,区武术协会承办自贡“精武杯”武术比赛。

(三)继续加大对乡镇、社区文化活动的辅导。以区文化馆为骨干,用心组织声乐指挥、摄影和舞蹈培训班,覆盖全区所有社区和乡镇,培训1期5天,到基层辅导培训36场(次)。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做好省第十一届运动会承办项目的工作任务,确保承办项目圆满成功。继续抓好民生工程,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繁荣,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深入挖掘和打造我区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努力推进我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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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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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曰:“首孝弟,次谨信”,古训又说“百善孝为先”,这些都说明了古人是很重视“孝”的,“孝”也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都知道“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那么孝心教育也是如此,晚了可就真的来不及了。

童话大王郑渊洁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他带儿子郑亚旗去买了一个在当时很罕见的直角平面电视,买完直接运到了爷爷奶奶家。5岁的郑亚旗很不解,说:“爸爸,这电视不是我们看吗?”郑渊洁就教育儿子,“爷爷奶奶年龄大了,理论上咱们要比他们活得长,到那时,咱们看原子弹电视的机会都有,所以啊电视要让爷爷奶奶先看。”结果儿子郑亚旗就很受启发,当爸爸买了大对虾,自己舍不得吃,想留给儿子吃,儿子郑亚旗就很豪迈地说:“郑渊洁,你把这对虾吃掉,我将来吃原子弹虾的机会都有。”也许当时我只漱哈一笑,可是在大笑之余我又很感动,这是多么好的“孝心教育”啊!

有一件事给我的印象满深刻的,有一次我接女儿,因为感觉女儿还小,我就把她背上的书包拿下来自己拎着。到了楼下的铁门,她一按门铃,门一打开就“嗖”一下闪身上去了。我没赶上,结果就左手一个包,右手一个包,面对着一扇紧闭的铁门。我当时很气,就赶上她把她的书包递还给她,气呼呼地说:“你只顾自己,我拿了这么重的包,也不帮我把门挡住。你的书包你自己拎吧!”这件事对女儿的震动很大,以后她就会想到让我先进,我笑着跟她说:“谢谢!”她也会笑着说:“不用谢!”每当这时,我的心里会觉得甜甜的,暖暖的。我觉得孩子还小,有时候就是要及时地告诉他们你的感受,让他们知道关心他人,关心长辈也是应该的。

即使孩子还小,在家里也不能事事都搞“特权”,跟孩子“抢吃”、“抢喝”也很必要。孩子的心里面其实也是很关心大人的,只是有时候他们不懂怎么关心,或者会忘记表达,所以适时的教育很重要。当然如果孩子学会关心你了,你也一定要好好的接受呀,只要笑着说一句:“谢谢!”就行了。

“孝心教育”很重要,孝心教育也要及时做,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对他进行孝心教育,他才能成为一个懂得感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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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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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无情的,它并不会等待你,所以要好好把握,只要你能珍惜“它”,你就能当“时间的主人”;相反的,不珍惜“它”,就会使得自己一事无成。时间、时间,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时间?时间就像是金钱,如果你看过电影“钟点战”,你就会了解时间的重要,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并不是金钱,而是时间。时间,它是珍贵的;时间,它是无情的;时间,它流逝得很快,因此我们要好好的把握它。

爱迪生他一生只有上过三个月的小学,他的知识都是他的母亲传授给他的,爱迪生从小好奇心就很重,所以很爱去观察发明,直到完全了解为止,他后来成为了发明家,盖了一间实验室,他常与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短的时间做更多事。”他拿了一个瓶子要助手算出容量,助手却不知道装满水就好来量,浪费了许多时间也算不出答案,爱迪生忍不住就说了:“真的是浪费时间!”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够珍惜时间,那年老了以后,就不会因为岁月磋跎而后悔不已。

当初不懂珍惜时间的我,每天都在浪费时间,发呆、上网、看电视等,这些浪费时间的原因,下课时间我也都在“浪费时间”,使得我现在做事总是匆匆忙忙的。我认为把握时间不仅让做事更有效率,还能让自己从从容容、稳稳当当,我不会再像是以前一样,不懂珍惜时间的重要。

身为一位小学生,我可以这样珍惜时间:洗澡时,想好接下来的时间要怎么规画。利用下课时间,多背一点英文单字。假日时,早一点起来做运动,以上这些方法,不仅可以珍惜时间,也能让时间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流逝得很快,若不好好把握,老了将一事无成。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时间的规画,珍惜时间,要是做得好,人生会非常快乐,就像是爱迪生说的:“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短的时间去做更多的事。”的确,把握时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人,这就是要勤奋,若你不想“双手空空”的死去,那就要好好把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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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页2]_国旗下讲话稿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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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

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二:

两千年前,一位哲人立于河边,面对奔流不息的河水,想起逝去的时间与事物,发出了一个千古流传的感叹:逝者如斯夫。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它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然而,时间是宝贵的。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可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我觉的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思想得过且过,消磨时间,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才发现时间的可贵,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的确,时间的流速真另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的生命要是结束了,用完了自己有限的时间,就再也没有复活,挽救的机会了。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返回。而这又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不要虚耗它。犹如朱自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摭挽时,它又从摭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这句话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忧郁地接近;“现在”,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珍惜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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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上班时间调整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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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一阵秋风一阵凉,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凉,为了让宝宝在最佳学习状态下上课,思明早教将从10月13日(下周一)开始采用冬令时上课时间,具体如下:

一、周一至周五原9:15开课的班级现上课时间更改为9:30开课。

二、周一至周五原10:15开课的班级现上课时间更改为10:30开课。

注:周六、周日的课程时间不变。

请家长们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带宝宝过来上课。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前台咨询电话,我们的指导老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温馨提示:

天冷了,请自备防滑小薄袜,别让宝贝的小脚丫遭受寒气的入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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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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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在学习、生活中,不大注意时间的流逝,以为时间总是有的,用也用不完。

“时间”嗒嗒┄┄一秒一秒的向前走着,像流水一样,永不停留,永不后退。时间不偏不倚,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它不会因我们没做完一件事情而等待,也不会因我们对某件事后悔而后退。在我们的生活中,时间是宝贵的,只有尊重时间、珍惜时间,才能赢得时间。医院里为了抢救危重病人的生命,医生要跑在时间的前面,争取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来救治病人,抢在了时间的前面,这个病人就有可能获得新生;当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们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他们就是在与大火抢时间,与时间赛跑,早到一分钟,就能及时的抢救被大火围困的人们和国家的财产,就能及时控制和扑灭大火,防止火势的蔓延,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时间对于人们的生命和财产是多么的宝贵。

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做到和时间赛跑。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们可要读十几年的书呢,这十几年是我们的一个学习、掌握知识的时间,也是我们人生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个时间看似很漫长,但一愰就会过去,如果我们不充分的利用这个阶段,珍惜时间抓紧学习,我们就会失去这一掌握知识的机会,那时后悔。

也来不及,有的同学没有把学习当回事儿,上课的时候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不认真听老师讲课,还怎么掌握知识呢?这样一来他就不知不觉的被时间甩到了后面,浪费了的时间是永远也补不回来的。因此,我们只能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抓紧时间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作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因此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我们要同日月同行,和时间赛跑,让时间在我们手里,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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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珍惜时间勤奋读书国旗下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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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同学们,你们看到这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时,你们会不会有这样一种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

是的,很快。当我们还沉浸在昨天的欢乐时,时间已悄无声息地迈进了今天这一课,宝贵的昨天再也回不来了。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岁月的脚步总是如此的匆匆,毫不顾惜我们的嗟叹呢!

时间就是这样的匆匆,这样的珍贵,这样的公平。珍惜时间的人会留下串串果实,使生命富有意义;浪费时间的人却两手空空,一事无成。对我们学生来说,也是这样的。学习会让有的同学取得优异的成绩,各方面都有长进;也会让有的同学收效甚微,甚至一天更比一天差。这就是珍惜时间与不珍惜时间的差别。

古今中外有识之士都懂得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把浪费别人的时间叫做图财害命。鲁迅这个笔名是取愚鲁和迅速之意。就是提醒自己,只要更加勤勉,就能笨鸟先飞。伟大导师列宁也说过“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同学们,请从现在做起,珍惜每一分每一秒,随着勤奋学习的节拍乘风破浪,让生命之舟与梦想一起扬帆远航吧!

古语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所以,勤奋学习是我们自身成才的先决条件。民族英雄岳飞在《满江红》里疾呼: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汉乐府诗里也有句名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做时间的主人,不断总结昨天,设计明天,抓住今天。勤奋学习就要充分利用时间,上课、自习、做作业都要高度集中注意力,认真学习。

同学们,生命的时间是短暂的!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你拥有再多的钱,也换不来一秒的时间,在时间面前,金钱只能低头。所以,请珍惜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努力学习,为我们今后辉煌的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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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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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时间?一种科学的解释,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时间的脚步匆匆,永远不会受外界影响,因外界的变化而停止。时间永恒存在,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用于工作的时间更加有限,大概也就四五十年,因人而异。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却可以把握生命的宽度,或者说质量。如何在有限的生命里,使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为实现理想,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呢?学习一下时间管理,你一定会从中得到启发和答案。

时间管理,就是一系列的选择,用什么时间来完成什么事情的选择题。时间管理,管理的不是时间本身,而是对个人生活方式和习惯的管理,它最根本的要素是,要事第一。所谓要事,就是每个人认为重要的事情,譬如关心照顾家人,为自己的爱车做一次保养,或者是同事讨论一个流程优化的方案等等。如果把人生比作一个容器,要事是大石头,琐事比作小石子的话,该如何操作,才能把这些大石头和小石子都装进容器呢?也许有些人会把小石子首先倒入容器,然后再放入大石头,但是发现大石头很难全部都放进去了。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没有做,生命就结束了,这怎么行,一定要把这些大石头也都放进去才行。但是到底该如何放置,才能全部都放进去呢?答案是,先把大石头都放入容器,然后再把小石子倒入,小石子会顺着大石头的缝隙,填满整个容器,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这就是要是第一,无论生命中的每个阶段,还是每一天,我们都应该先去做最重要和最该做的事情,只有如此,我们的生命质量才能达到最高。

什么是要事,这个因人而异,因为每有人的理想不同,目标也不同。要事,是个人认为有价值,符合使命和价值观,对理想和目标的达成有意义的事情。要事的完成,能够极大地支持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这就是要事。要做好时间管理,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才能确定哪些是重要和紧急的事情,然后把事情分配到,时间管理的四个象限中去。

时间管理四象限,是时间管理的有效工具之一。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将工作任务划分为四个象限,即重要紧急、重要不紧急、不重要紧急和不重要不紧急。重要紧急的事情,无疑是首先要完成的事情,但是重要不紧急,即第二象限的快速及时完成,能有效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而第三象限,即不重要却紧急的事情,会干扰第一象限和第二象限工作的进行,所以应该懂得sayno,提高个人抗干扰的能力,通过流程来规范共性的问题,来减少第三象限的事情。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当然要尽量少花时间去做,譬如打游戏、和同事闲聊、看韩剧等,可以合理的分配时间到第四象限,来调剂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其更加有滋有味。第二象限事情的有效完成,可以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那么,第二象限中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

学习充电、健身锻炼、建立人脉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能有效促使计划达成的工作任务,就是第二象限要做的事情。凡是高效能的人士,都活在第二象限。高效能的人会花65—80%的时间在第二象限,而重要紧急的事情,只占用他们10—15%的时间,15—20%的时间在处理不重要但紧急的事情,而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占不到5%。如果你长时间停留在第一象限,或者说处理重要紧急时间的事情过多,那么你将会感觉非常疲惫,甚至崩溃。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多安排时间做第二象限的事情,来避免重要事情变得越来越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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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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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和悔恨,不让自己的父母而为此伤心,那么就请为自己的父母送上一句简单的温馨祝福吧!

其实孝无处不在,孝就在我们身边。

孟武伯像孔子请教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父母要特别为他们的疾病担忧。”那么,这种孝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呢?

说道“孝”,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伟大而又熟悉的身影“我的妈妈”。前不久,姥姥因气管炎住院了,姥爷在家又感冒了。妈妈每天安顿好家里以后,就去医院和舅舅姨妈们轮流照顾姥姥,在家还要照顾姥爷。回到家,还有买菜给我们做饭。那天晚上,我看见妈妈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叹气。此刻的我,能为妈妈做些什么呢?这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孝心,但这是一个女儿对生病的父母的孝。姥姥出院以后,妈妈还是不放心姥姥的病情,每天都去看望姥姥。妈妈的孝心深深的感动了我,同时我也明白一个道理:孝顺父母是一种永不磨灭的幸福和感动!

何为孝?

孝,是在父母口渴时,递上一杯清香的绿茶;孝,是在父母疲惫时,帮他们放松放松;孝,是在父母饥饿时,做上一桌可口的饭菜……年少轻狂的我们,只要听父母的话,不把他们的教诲看作唠叨,不让他们受伤,就是给父母最好的孝。

孟子说过,“只要人人各自亲爱自己的双亲,尊敬自己的长辈,天下就太平了。”

孝,无处不在,孝就在我们身边。朋友们,世界需要更多的孝心,更多的关怀,行动起来吧!孝敬长辈,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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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上班时间睡觉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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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是您的员工,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给您下下这份检讨书,我已经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向您保证绝无下次。

记得在公司时,您就经常教导我们上班时间要好好工作,不能工作时间做其他的事情,我明知故犯,实在令领导失望,对自己不负责对公司不负责。反思这次工作时间睡觉的过程是这样的:由于昨晚远在异地的朋友回来了,很久没有见面了,于是就在一起聊了很久,一直聊到凌晨12点,接着回到家中由于酒劲冲的很来劲就鬼迷心窍的忘记了第二天还要上班,就玩起了电脑,结果一玩玩到了凌晨3点多,才意识到自己该睡觉了,匆匆忙忙的睡了。由于只睡了几个小时,很困很困所以在仓库了忍不住睡着了。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懊悔。

不该做事不考虑后果,今天在家一直觉得自己很内疚,如果让我重新做一次选择的话,我一定不会为了任何事耽误工作。

作为员工,以后保证每天都按时上班,工作积极。以后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这篇检讨,希望得到领导的原谅,保证绝对不会再犯类似错误,希望领导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检讨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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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固定时间租赁班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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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发机构: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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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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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全园师生在园安全。幼儿园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幼儿园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橡胶辊、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幼儿园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园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幼儿园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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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入团时间的相关规定_入团时间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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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入团时间相关规定

关于入团时间的规定,团员证上可以看到,还有在入团申请书上也可以查到。在学校的团委档案中也有你的入团信息。假如你没入团,一般是每年的5月和12月可入团.一般是五月,因为5月4日是“青年节”。当然其他时间也可以入团,但比较集中的时间是5月。

首先,团员证上清楚的写着你的入团时间,只要找到团员证,马上就能查自己的入团时间了。当你加入共青团的时候,都会填写一份入团申请书,这份申请书上是可以查看自己的入团时间的。

其次,查看档案。 你填写过入团申请书,并且正式成为一名团员,这些都会记录在团委的档案中的,只要照耀那些档案,查询一下就知道了。

其他方式。 如果你初中是团员,升入高中时,你的个人档案上都会有记载。当然不管你是初中,高中没那个,或者大学成为团员,你的个人档案上都会有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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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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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坐落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寓意着国泰民安,而泰山则被命名为“天下第一山”。因为它不仅是五岳之首,而且是历代皇帝举行“封禅”大典的地方,文化底蕴十分深厚。

暑假我和爸爸来到了泰安,准备徒步登泰山。我们先来到红门,这是泰山的山脚。我仰头望着泰山,只见泰山仿佛是一位仙女,她穿着绿色的“裤袜”,这绿色有深有浅,看起来很精致;“仙女”还穿着雪白的“裙子”,戴着洁白的“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庞”,这又给泰山涂上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这时,一个叔叔拍拍我的肩膀,问:“小朋友,你几岁了?”我回答道:“九岁。”“那你肯定爬不上这高高的泰山。”叔叔一边说一边走上台阶。我听了很不服气,暗下决心一定要徒步登上泰山!

从红门到南天门,一路上全是登山盘路,途中风景秀美,路边的树参差不齐,颜色是深浅不一的绿,偶尔有一些叶子又被阳光晒得金黄;小鸟自由地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叽叽喳喳”地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多么快乐呀;还有那盛开的野百合,黄澄澄的,像一个个小酒杯,美丽的蝴蝶就在那“酒杯”上翩翩起舞。瞧,那不是有名的“望人松”吗?它像一位千手观音,每只手托着一片由叶子组成的“云”。终于爬到半山腰了,飘飘然的云雾把我们包围了起来,也许那就是仙女的白裙子。真是: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经过七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来到了泰山之巅——玉皇顶。一块石头上写着“五岳独尊”四个红色的大字,很有笔锋,可知,泰山的地位很高呀!向山下眺望,城里的高楼显得那样小,就像那被我踩在脚下的困难一样渺小!我很兴奋地吟起了唐代诗人杜甫写的《望岳》: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我们在玉皇顶上稍做休息便准备下山。大家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或许因为我正自豪于徒步爬上了山顶,所以我觉得下山一点不难,我们只用了三个小时就下了山。

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我虽不能“小天下”,但我通过登泰山战胜了自己,欣赏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同时我还下定决心,不仅要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还要到国外去见识异国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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