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合作事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工作所需要劳务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商定的派遣服务费和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乙方负责处理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用人单位所产生的劳动关系、薪酬福利等争议、纠纷事宜,但不承担由甲方引起的经济赔(补)偿等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当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其他法规。
第二条 本合同仅适用于乙方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向甲方提供用工相关的人力资源技术、咨询服务。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员工、派遣人员为同一类人员,即指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
第三条 本合同也适用于甲方的下属分公司:甲方下辖的 分公司。但乙方不能因本合同而限制甲方及其下属用工单位与第三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个合同期,并依此类推。具体派遣人员的名册、劳务人员的试用期等依照合同附件、补充约定以及员工劳动合同内容确定。
第五条 甲方依据乙方所派遣劳务员工人数,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
第六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于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定义的含义:
1、 “劳务派遣”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劳务派遣资质的派遣机构(乙方)依据用工单位(甲方)的要求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用工方式。
2、 “劳务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由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劳务人员的实际发生情况以“移交员工确认及资料收取情况表”为确认。
3、 “劳务派遣公司”是指通过将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劳务而获取经济收入的企业法人组织,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设立。
4、 “企业劳务人员需求登记表”是指由甲方向乙方开具的载明以下内容的合同附件:岗位、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要求、需求数量、使用期限、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等内容。
5、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恐怖行动、内乱、暴乱、封锁或禁运、火灾、爆炸、地震、流行病疫、洪水、风暴。
6、 “规章制度”是指用工单位就其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纪律管理、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等方面依法制定的规范组织和劳动者行为的准则。
7、“劳务使用期”是指劳务人员依照本合同约定在甲方从事工作的时限。
8、 “关于劳务派遣费用付款确认的函”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出具的应付劳务派遣费用的函。该函可作为本合同附件载明应计劳务派遣费用的劳务量、计费单价、总价等内容。
9、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社会保险种类和费率计算的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该费用每年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依照合同约定具体由乙方出面操作。
10、工资:是指由甲方依据国家劳动法律的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该劳动报酬可由乙方直接向劳务人员发放,亦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
11、劳务服务费:是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人员的人数和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合同目的
第七条 合同各方承认,本合同的目的是:
1、 规范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揭示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不具备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依约免除甲方及甲方的相关责任诸如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等等。
2、 乙方通过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及对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意义上劳动用工管理,获取相应的经济收入。
第三章 声明与保证
第八条 每一方向其他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日:
1、该方系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具有有效的法律地位,根据其营业执照、章程、职业中介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以及根据该方向他方提供的、确认其正式成立、权力和授权的官方文件中所述的其他类似的公司组织文件,具有全权经营与本合同相应的业务;
2、该方具有全部权力和受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若因任一方的上述声明与保证不准确或不属实而可能导致的任何和全部损失,该方须赔偿他方。
第四章 劳务人员的派遣方式
第九条 劳务人员的派遣方式
甲方根据其用工需求向乙方提出劳务人员的入职要求及待遇条件,甲方按业务需要决定劳务人员人选,并通知乙方办理相应的派遣手续;
第十条 合同双方承认,甲方所需劳务人员的岗位、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要求、需求数量、使用期限、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等内容的确定,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企业劳务人员需求登记表》。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企业劳务人员需求登记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需求派遣劳务人员或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甲方用工需求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 劳务派遣费用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费用由“劳务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为劳务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等福利费用”、“劳务服务费”、“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四个部分构成。劳务派遣费用按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于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由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劳务派遣费用的
第十三条 乙方予劳务人员办理招用工手续时,有关政府部门需收取的相关行政费用,如劳动合同鉴证费、调配费、合同工本费、医保诊疗手册等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向劳务派遣员工按实收取,乙方提供有关政府文件或有关票据予派遣员工。
第十四条 除劳务派遣费用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中国联通应付帐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章 劳务人员的退回和更换
第十五条 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立即撤回该劳务人员的派遣: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提供的个人资料或相关证件不真实、不准确或存有误导性,足以构成欺诈导致用工合同关系无效的;
第十六条 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回该劳务人员的派遣,但须提前3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甲方与劳务派遣员工办理解除上岗协议等相关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与员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和有关费用结算。
1、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人员不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与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终止的。
劳务人员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退回派遣书面通知后,应立即通知该劳务人员并办理退回手续。
第十七条 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况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撤回该劳务人员的派遣: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劳务人员的派遣期满但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派遣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务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的,在不与前述条款抵触下,甲方向乙方书面说明情况,与乙方协商一致,可退回或者更换劳务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裁减人员的;
4、因出具劳务需求函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需要调整的。
甲方应当按以下公式向乙方支付赔偿性或补偿性费用:
甲方使用的乙方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80%×退回或更换劳务人员人数; 除上述赔偿性或补偿性费用外,甲方退回或者更换劳务人员时,无须再向劳务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十九条 甲方退回劳务人员,须支付补偿性费用的情况:
1、按第十六条第三项退回的劳务人员,甲方须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退回后第一个月无工作期间的工资(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第十六条第二项退回劳务人员的,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被退回给乙方后第一个月无工作期间的工资(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七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乙方与劳务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及有关规定,合法合理用工,履行用工单位的各项义务,提供劳务人员必需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工作条件和环境等。
2.甲方须确定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员数量、素质要求,制定筛选录用劳务员工的各项标准,参与或委托乙方进行培训考核,选取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务员工后,向乙方提供具体的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名单,并确定劳务派遣用工
3.甲方有权在劳务员工试用期内将劳务员工退回乙方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劳务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录用条件)的证明依据。
4.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劳务人员另行签订上岗协议等用工协议,但该等协议不应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并不得造成各方权益不必要的减损。
5.甲方负责对在岗的劳务员工进行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人身安全、操作/销售技能等必要培训。
6.甲方可根据其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生产组织管理、绩效考核和人员岗位调配,并进行日常劳动纪律管理监控;劳务员工履行甲方劳动纪律时,甲方负责雇员日常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的指导和督导,定期(由乙甲双方协商确定)就劳务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技能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作出考核,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劳务人员的表现评核,并作为劳务人员任用或调换的依据,并将考核结果知会乙方。
7.对违反甲方各相关管理规定的违纪劳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严重违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务人员,甲方可立即终止其工作,并交由乙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保留追究其本人责任的权利。
8.甲方对劳务人员采用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时的,应当确保上下班制度合法合理,加班工资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申报时可商请乙方协助办理。
9.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统一制作上岗证、制服及劳保用品,也可以委托乙方负责劳务员工工作服的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0.劳务派遣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致伤、残、死亡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送伤者就医急诊,并代垫急诊费用,积极配合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事故。乙方负责按工伤保险规定报销甲方代垫的急诊费用。
11.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乙甲双方以外的第三方同行商务竞争客户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2.甲方协助乙方对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了解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动态情况,并配合乙方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乙方配合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
13.劳务人员因被甲方退回、乙方依从甲方指示的行为,以及在派遣期间因劳务派遣的履行所产生的其他纠纷,而与乙方发生纠纷提起仲裁、诉讼、争议时,或其他的因劳务派遣的履行而产生的雇主责任等承担而引致乙方争议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相关纠纷,并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和解书等文书中确定的法律责任,证明为甲方过错导致的由甲方承担,证明为乙方过错导致的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经营权,并符合当地政府的各项法规,合作项目营运制定的方案须依照本地区的劳动政策法规。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派遣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具备派遣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质、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和合作性等方面的要求。乙方须核实所派遣劳务人员的身体、身份证和计划生育证等证照情况,并提供甲方备案。
3.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员真实准确的花名册和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便双方协调管理。
4. 乙方负责为派遣人员建立人事信息库,管理人事档案。
5.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考勤、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情况以及薪资建议发放派遣人员工资。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足额发放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并定期将派遣人员工资银行进帐凭证复印件提供甲方备案。
6. 乙方对甲方根据劳务人员的考勤、考核结果而提出的薪酬、岗位等调整意见有权发表自己的建议,甲方坚持其调整意见的,乙方予以遵从,如因该管理或调整所产生的用人单位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社保增员通知和费用后,应依照社保缴纳程序及时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入职的员工应按社保部门规定的当月申报和缴费期限前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其保险险种的生效依社保有关规定。原则上全体在用工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劳务员工都必须在该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8. 当劳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按本合同约定处理:乙方负责劳务人员的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的善后处理,并承担劳务人员工伤指标责任,甲方应予
9. 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公发生的伤亡事故,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10. 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由乙方负责落实派遣员工相关工伤待遇,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需要由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1. 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上岗前的计生证件查验审核工作、在岗劳务人员计生证件年审记录的查验工作,并将劳务人员的计生情况列入个人工作档案,乙方并承担劳务人员计划生育的管理、指标责任。
12.乙方招用属地员工时,依政策由当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福利资助或教育培训资助,乙方负责落实与申领后,资助款项的企业部分由乙甲双方协商共同分享,个人部分直接返还给员工本人。
13.乙方为提高劳务人员的管理质量,合同期内按行政区域配臵管理专员,在派遣人员工作地,定期提供上门服务,妥善做好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工作,协调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14.乙方应做好对派遣人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提供相应的咨询,尽力帮助解决派遣人员的实际困难。
15.乙方促使劳务人员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服从和执行甲方工作安排、调度和生产管理,保证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行,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社会声誉。
16.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和侵害劳务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当予以参考并协商解决。
17.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定期组织派遣人员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供甲方备案。
18.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派往甲方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务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19.乙方向甲方所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必须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监制发票。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以及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确实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按法定程序协商处理。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此达成变更一致时,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合同,须在程序上提前四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 如甲乙双方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处理方法如下:
(1)经甲、乙方和劳务员工协商一致,乙方的派遣员工转为第二家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继续派遣至甲方工作;
(2)三方协商不一致的劳务派遣员工,由甲方退回乙方,但须支付乙方劳务人员无工作期间一个月的待岗工资(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时,应提前40天通知对方。双方将派遣人员的劳动事务逐项签字移交完成后,合同才能正式终止或解除;未移交完成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 移交手续的时间从双方商议办理移交的时间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移交完成后,由接收方承担相应延续管理的职责。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若有一方因故不能履约时,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草稿、附件、报价、往来传真信函等,均为双方之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应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数额计算标准为参照两个月劳务派遣费用(含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金及服务费);
第三十条 甲方不得无故迟延支付本合同下的劳务派遣费用,其中,甲方有无故迟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情形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各项损失;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乙方有权按照逾期支付费用总额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支付的社保费用完全用于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得从中扣减任何费用。劳务人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部分,由乙方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减后代为缴纳,乙方不得将上述资金挪作他用。乙方有扣减、挪用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或无故延迟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依据拖欠或挪用的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与其全部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作为劳动关系主体按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乙方公司所有人员出现的劳动争议和纠纷与甲方(中国联通)无任何关系”、
第三十三条 乙方如出现因乙方存在过错的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合同期满,甲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署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十四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操作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 劳务派遣服务质量标准: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委托的有关合同项目,并达到工作质量要求。具体办法标准由甲方和甲方下属用工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情况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不断完善劳务派遣服务流程,促进甲乙双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在派遣员工达到50人以上的行政区域配臵管理专员,并在派遣员工的工作地,提供定期的上门服务。定期的上门服务时间每月不得少于三天。
第三十八条 因甲方经营发展需要,须调整、撤消、合并、分立、合资建立有关机构时,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变更本合同甲方用工单位主体,甲方用工单位所使用中的劳务派遣人员由变更后的主体接收使用并承担相应延续管理的职责。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作为依据。
第四十条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法律性文书、通知及其它联系,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传真形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联系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均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否则以本合同列示地址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其它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约定不明确的,以附件及补充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乙甲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乙甲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与盖章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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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甲方(单位盖):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篇2:岗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_______”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交通运输部JT20__-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只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______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其他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乙方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乙方船员因走私倒卖、吸毒、贩毒、赌博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乙方船员在船只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_______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期满前_______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_______年,以此类推。
(二)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3:劳务人员劳务派遣合作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民法典》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
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
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篇4:劳务人员派遣协议[页2]_合同范本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手续。除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劳务人员和第三人的部分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劳务人员和第三人承担的各种相关费用由提供岗位的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 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乙方使用派遣人员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当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全月的标准计算;当月_______日后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半价支付。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因双方与劳务人员均可谅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给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应于次月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劳务人员和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劳务人员责任并承担岗位管理不善责任。
第七条 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劳务人员不同意乙方调换工作岗位、工种或加大工作强度而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内补充新的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劳务人员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并可就劳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向劳务人员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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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办公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
邮 编: 法 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业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需继续合作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续订。
1、乙方应按照甲方岗位的工作标准和甲方要求派遣人员,甲方以《上岗需求书》(见本合同附件一)形式提供给乙方。
2、甲方决定使用的派遣人员,由乙方及时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 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由如下款项组成:
(1)每月甲方需乙方派遣人员的报酬。
(2)支付乙方服务费,标准为:当月实际产生派遣人员报酬总金额的 % 。
(3)支付乙方服务管理费,标准为: ¥5,000.00 元/月。
2、甲方负责完成派遣人员的报酬核算工作,按照乙方规范的表格样式提供发放明细,并于每月 8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乙方(乙方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
3、乙方应于收到上述核算发放明细后24小时内向甲方快递与当月派遣费用等额的国家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发票种类为服务费发票、管理费发票,票面付款单位主体为甲方及其关联方(甲方负责提供关联证明材料),具体明细见>,当月开具明细根据甲方届时要求确定,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所列的主体进行增减。
4、甲方应在每月收到乙方开具的国家正规发票后五日内,支付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划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5、乙方在收到甲方核算明细及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后,应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发放到账,同时快递发放成功的银行相关清单;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达账,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决策钱款处理方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
1、乙方负责审核派遣人员的就业资格,与派遣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并负责派遣人员的入职、离职、适合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等的管理。
2、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给派遣人员的报酬。
3、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等纠纷,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甲方有权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5、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7、若派遣人员违反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不胜任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人员,乙方应重新提供派遣人员,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
8、在派遣人员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不得再为其安排其他的工作,并不得随意撤回或调换。
9、在本合同期间及终止后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自行聘用派遣人员或将其派遣至第三方工作。
第五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利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2)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通过乙方对其负责本派遣项目的对接人进行管理、调整。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派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可随时根据工作需要核对乙方和本派遣服务有关的账目等资料。
(4)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询问甲方与本派遣项目相关的事宜,有权利核实甲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开展劳务派遣服务。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一般政策咨询。
(4)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从事劳务派遣服务的资质、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5)乙方应对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劳资等相关商业机密)履行保密义务,除本合同目的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也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及与本项目相关账目核对等工作需要。
(7)乙方应保证有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资质,并有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行劳务派遣服务,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双方沟通联络及任何送达信息地址发生变化,均应提前通报对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延迟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8小时内,该方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简要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非因双方所能预见、避免并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重大流行性疾病和自然天气变化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足额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支付费用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间内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或足额提供发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作为违约金,迟延达到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甲方支付相应赔偿。
3、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乙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导致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给予甲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5、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和甲方出现经营管理问题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导致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损失的赔偿。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00)作为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7、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仍应按约定向派遣人员支付报酬,保证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酒店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合同
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__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个月。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劳务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7: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 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
协议有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
3.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 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 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九、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 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费用计算
1.若派遣人员在100名以下,则甲方按每人每月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若派遣人员在100-200名之间,则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200名以上,则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
2. 甲方应在每月15 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 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东莞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东莞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 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派遣人员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部门)担任临时________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__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9:人员派遣劳务合同涉外_合同范本
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项目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
5.如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项目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_________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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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岗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与提供派遣服务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被派遣人员的数量、岗位、派遣期限
1.乙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员工,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员工工作。被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 名员工(如有增减按实际人数为准)到甲方从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协议签定之前,被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和支付。乙方只承担与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二、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和支付办法
1.在被派遣员工上岗前,乙方应告知被派遣员工其薪资结构或薪酬制度。
2.甲方可根据被派遣员工岗位变动变更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3.甲方可根据经营效益和被派遣员工的技能增长情况增加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
4.甲方可直接或通过乙方转付的方式按月向被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5.甲方支付于乙方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时将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款转账给乙方,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乙方在收到甲方为乙方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款项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余款打入被派遣员工的个人银行工资卡帐户中。
三、被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工伤事故处理
1.社会保险
(1)乙方应按当地社会保险部门规定的标准按月为被派遣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企业承担五险比例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按上述社保缴交基数从被派遣员工每月劳动报酬中按社会保险规定标准代扣个人应缴纳部分。
(3)各项保险的基数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如需补交的按规定标准补交。
(4)为了使被派遣员工能够及时享受社保待遇,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应提供所接收被派遣员工的花名册清单(含身份证号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各项社保缴交基数足额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在收到社保费用后按照社保和地税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社保参保的申报、缴费手续。在社保参保手续办妥之前以及因甲方不及时或不完全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导致被派遣员工不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和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已缴纳生效险种的理赔责任。
2.福利待遇
(1)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工作岗位内容相关的福利待遇。
(2)被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亡待遇,由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被派遣人员患职业病、因工伤亡及计划生育待遇由甲方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3.工伤事故处理
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单位负责及时将受伤的被派遣员工送往医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协助甲方处理善后工作,并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书面报告,由乙方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之后,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超过工伤保险机构理赔范围的,依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本协议对该条款的约定仍具有法律溯及力。甲方应对因工伤残人员、因工死亡家属履行至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待遇结束止。
4.乙方为被派遣员工中属于退休返聘、超出劳动年龄的人员办理商业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因疾病住院险种的参保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被派遣员工发生医疗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理赔。
四、被派遣员工的培训和用工管理
1.培训
(1)被派遣员工上岗前由甲方组织培训学习或委托乙方培训,合格后被派遣员工正式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2)甲方为提高被派遣员工技能而出资选送培训的,由甲方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培训与服务协议,同时将协议复印一份给乙方备案。
2.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被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3.违反规章制度的责任
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乙方有义务督促被派遣员工履行上述义务。被派遣员工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被派遣员工的法律责任。甲方可将此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被派遣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4.岗位变更和退工
(1)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被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变更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劳动合同内容约定的其他事项。
(2)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需辞退被派遣员工的,应提前三十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的前提下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退工理由和日期。退工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被派遣员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通知单后,应予以接收并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3)被派遣员工个人提出辞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被派遣员工的辞职申请)告知乙方,由乙方办理有关解聘等手续。如甲方需被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由甲方与被派遣员工直接订立保密协议供被派遣员工遵守履行。
(4)因甲方没有及时书面告知乙方退工事宜的,或甲方退工事由不成立的(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由此造成乙方需向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依法需对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时(每月 号前)向乙方提供当月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分解表及增减员表(电子邮件或传真),并将各项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各项费用和劳动报酬分解表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费用未到乙方账户,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如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无法缴交,发票无法开具,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月/人。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被派遣员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被派遣员工享有与甲方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被派遣员工实行与其同类岗位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依法制定对被派遣员工的管理规定与办法,书面告知被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乙方一份备案。
(3)定期组织对被派遣员工进行思想、生产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以适应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4)在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和本协议依法约定条款的情形下,对被派遣员工有退工权,并按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补偿金或赔偿金。
(5)若因甲方存在《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导致被派遣员工向乙方主张连带赔偿责任的,则由甲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6)配合乙方做好被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
(7)被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服务期间,被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或遭受第三人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乙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8)为保障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托甲方组建工会组织并同意被派遣员工参加甲方的工会组织。
(9)被派遣员工人数及工资相对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甲方在协议期内每年3月31号前将前一征缴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汇入乙方帐户,由乙方汇总缴交。若甲方要求被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一并计算汇总由甲方缴交的,甲方向乙方提供缴交凭证和花名册。
2.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解除与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2)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被派遣员工的合法聘用手续。
(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被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教育被派遣员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甲方商业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被派遣员工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6)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规定,协助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7)在每月收到甲方支付的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被派遣员工当月劳动报酬。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形需变更或解除的,一方需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方应根据另一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相关争议纠纷的,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协议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签订。
十二、此协议甲方已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
其他附约: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文都具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等各项费用转入乙方如下账户:
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35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办人: 承办人:
电 话: 电 话: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篇11:岗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合同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
(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
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单位)
年月日
篇12:人员派遣劳务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招工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各方可以协商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______岗位______人,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3、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____________(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休息______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丙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丙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______(由甲方、丙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______(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务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丙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丙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丙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三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3)甲、丙双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或者是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其中甲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丙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
3、乙方每月______日前要求甲、丙双方共同去乙方公司领取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丙双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丙双方在乙方发放工资的代表面前,分别领取各自约定所得劳务派遣服务费,同时当场将劳务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劳务工手上,帮助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甲、丙双方中有一方没有到场共同领取劳务费用,乙方不能发放劳务费用;只有在甲、丙共同到场的前提下才能发放劳务费用;假如只有甲、丙一方到场领取了劳务费用,导致另甲、丙另一方不能得到劳务派遣服务费(中介费)或劳务工没有领到工资、劳务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劳务人员派遣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 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条 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_______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当月的工资清单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额,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劳务人员,并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根据岗位考核,个人工资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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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劳务派遣人员合同范本的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劳务派遣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一、合约产生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派遣方式为在甲方工作的人员提供各项劳动人事管理事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派遣协议。
二、协议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两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可自行延长两年。
三、派遣服务项目
1.人员招聘: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选定劳务人员,也可委托乙方协助招聘并由甲方面试确定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劳务人员,甲方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项。
2.劳动关系:乙方根据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员工”)的身份与就业状态不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劳务纠纷。
3.用工登记:乙方为当地户籍的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为外省市的员工办理外来人员就业手续;
4.员工档案:乙方负责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调档与托管;办理政审、出具各类人事(公证)证明。
5.工资支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员工工资支付清单,乙方负责承办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乙方于每月15日发放员工工资。
6.社会保险:乙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按月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结算、缴纳及新增、变更、转移、封存、终止等手续。
7.工伤申报:乙方负责向政府申报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8.政策咨询:乙方常年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甲方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
四、派遣费用
1.派遣人员工资福利费用
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及按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福利费用。员工社保的缴纳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随政府的调整做相应调整。
2.派遣服务费:
根据本协议服务项目,甲方按实际使用人数,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含档案保管和劳动人事政策咨询费用)。
五、派遣人员的核对
甲方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务人员数,于每月 20 日提供书面确认名单(包括当月离职人员清单)给乙方,由乙方根据名单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当月及次月社会保险申报、注销等用工手续。
六、费用结算:
1、开具发票:乙方于每月________日开具当月劳务费用发票交于甲方。
2、费用结算:甲方在每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上月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服务费款项。
3、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划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4、乙方帐户资料: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管理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作为人才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各项相应义务;及时办理用工登记、档案转递、工资发放和社保缴费手续;申报和协助处理工伤事故及劳动争议事件,承担由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作为实际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各项基本义务:执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务;提供劳保条件;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负责派遣员工职业病、工伤的救治。并在工伤、职业病发生24小时内书面通报乙方,承担因工负伤、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发生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自派遣员工在甲方报到之日起并在合同期限内,工作时间员工由甲方负责监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对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奖惩规定、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岗位要求等制度文件,由甲方根据需要和政府规定确定,并由甲方于员工入职前书面告知员工。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按有关规定和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和责任大小补偿或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协议变更。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修订本协议。
(2)协议期限内,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直至被派遣劳务人员使用完毕止,届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5: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协议。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劳务人员”系指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由乙方聘用并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劳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保留在乙方,由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本合同所称的“劳务费”系指:
1.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薪金。
2.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务管理费
3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社保费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五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确保向乙方所提供的用工信息真实。
2. 为录用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场所、条件和劳动保护。
3. 甲方应明确录用劳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内部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及休假等待遇。
4. 甲方有责任按协议约定每月准时支付劳务费(薪金、管理费及社保费)。因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保险及其它规定项目需补缴滞纳金及利息时,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替乙方将劳务人员薪金足额发放给每个劳务人员。
6. 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后,甲方应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费用暂由甲方垫付。
7.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派遣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治安及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的相关手续,其他时间发生的治安及交通事故由劳务人员个人负责。
8. 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备案,若需要甲方提供证明材料或协助的,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伤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交纳劳动人员的相应的保险
第六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劳务人员进行选择。
2.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录用劳务人员规定相应期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劳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试用,但应向乙方支付试用期劳务费。
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但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录用的劳务人员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以随时终止使用劳务人员,并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但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做出说明。
5. 甲方有权依据自身需求随时退回录用的劳务人员,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 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劳务人员,为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相应人事服务。劳务人员人数以《员工花名册》为准。
2. 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教育劳务人员知晓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 教育劳务人员严格保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
5. 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及甲方的用工特点,按时足额缴纳劳务人员的保险。
6. 对甲方及甲方确定录用的劳务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保密。
7. 视甲方对录用劳务人员的要求, 提供相应的服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以及甲方与确定录用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
8. 如乙方与甲方录用的劳务人员合同期满,而甲方确认尚需要用该劳务人员的,乙方应与该劳务人员续签劳务合同。
9. 乙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和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应将原因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等甲方同意或双方协商解决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0. 乙方负责申报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相关手续,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支付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等有关政策执行,社会保险部门将工伤医疗待遇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将立即将款项划入甲方账户,超出工伤医疗费规定范围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涉及的其他相应责任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办理。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乙方在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协会为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1. 乙方在甲方支付劳务费前提供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发票金额以甲方实际应付乙方的金额为准。
12. 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健康体验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如不能提交该证明,甲方将有权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13. 乙方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提交给甲方进行资质审验,并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需求的具体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材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各项费用。若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务管理费和社保费,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 如遇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均应按新的政策法规执行,但因此与本合同有重大改变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提出协商修订解决或终止本合同。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九条 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按照公司规定(劳动纪律)在工资中做相应扣款。
第十条 乙方委托甲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再过程中涉及劳务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需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负责每月 日前将工资直接付给劳务人员,并将工资单(电子版)发给乙方。甲方每月 日前将上月的劳务管理费和社会保险险费,以 电汇 方式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必须提前将税务局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十二条 费用计算:
1. 劳务人员工资:
乙方劳务人员每月的工资由甲方根据考勤、考核结果,按照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个月为( 天),转正工资按计件或甲方的相关规定。具体工资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2.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方式:劳务人员干满10以上不超过15天的按15天计算管理费15天以上不超过30天的按30天计算管理费
3.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劳务管理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
第十三条 上述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本合同尚未约定的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合同附件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规的变化,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因由此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必须共同签署,否则对此合同的任何改变、修改、补充及删除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合同期满前三十日之内,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延续合同期限。延续期限为本合同规定之期限,如有条款变更则以书面协议为依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涉外人员派遣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涉外人员派遣劳务合同范本
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项目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_________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项目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
5.如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项目所在国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_________个月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构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6.乙方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本国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_________名,护士_________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币种)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十四)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_________。
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十五)工伤、人员替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
4.在合同期间内,乙方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_________(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十六)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力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十七)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八)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有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7:提供劳务人员和派遣服务协议
甲 方 法 定 代 表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通讯地址 邮 编
乙 方 性 别 电 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日生效,于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每月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8:人员派遣劳务合同
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用工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派遣员工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往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派遣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用工关系。
第三条 《劳动合同》系指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附件。
第四条 派遣期即用工期,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遣人员到乙方工作的年限。
第五条 派遣费系指甲方将人员派往乙方工作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根据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派遣费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
(一)派遣员工的工资;
(二)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三)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派遣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
(五)派遣员工的商业保险;
(六)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七)管理服务费: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等费用。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以及其派遣员工本协议中与其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甲方应与乙方所需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八条 甲方负责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派遣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九条 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
(一)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按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为派遣员工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证件办理等服务;
(四)为派遣员工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
第十条 乙方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的,服务涉及的相关费用另行协商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应听取乙方和派遣员工对甲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派遣工作。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十三条 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用工关系范围内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可依据本合同要求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派遣员工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派遣员工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于在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派遣员工,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安排每年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前必须明确告知其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三)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劳动合同》及乙方的相关规定,承担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为连续工作的派遣员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不得将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七)对派遣员工实行同工同酬。若乙方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八)派遣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乙方应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和条件,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用工的派遣员工,乙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派遣期内。
对同一派遣员工,乙方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派遣员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派遣员工加班。遇特殊情况需要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须依法予以倒休或支付加班费。
第二十三条 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安排。
第二十四条 派遣员工的婚丧假及婚丧假期间的待遇、派遣员工本人的丧葬待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予以提供。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派遣员工,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派遣员工医疗期、并支付医疗期待遇。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得歧视派遣员工,不得扣押派遣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派遣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派遣员工收取财物。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派遣员工和甲方后,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是公开的)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派遣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对其用工,导致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3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本人和甲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1个月工资后,退回派遣员工,但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支付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由甲方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
(一)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但乙方对因此而退回的派遣员工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
(二)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乙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 派遣期满,乙方终止用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应提前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中涉及该派遣员工的内容终止执行,乙方可不支付该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本条第二项涉及工伤死亡或乙方责任的,乙方应依法律法规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遣期内,除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乙方工作变动导致需要减少派遣员工数目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情形,乙方不得退回。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但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送甲方备案。
第三十五条 乙方可依法与派遣员工就专项培训、保密等事宜订立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通过订立协议等方式与派遣员工就工作交接进行约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搬迁办公地址时须提前4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业务联系。甲方亦同。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若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回派遣员工,而无需向甲方或派遣员工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派遣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地、月工资金额、工资支付方式、派遣时间、派遣期限,以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付费方式等在本协议附件一中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向乙方出具本月费用支付确认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于每月 日前依据确认单上的金额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 日内甲方支付上个月派遣费。如果由于甲方未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乙方延期付款的,乙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中涉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应随着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第四十二条 派遣员工工资由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派遣费后,应于当月 日前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上月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代扣代缴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
第四十三条 派遣员工加班、加点费用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计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造成甲方无法按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保的,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遣员工可以提出辞职:
(一)未按照本协议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由甲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派遣费,致使甲方无法及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三)未按照约定支付派遣费,致使甲方无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乙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派遣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工作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派遣员工可以立即辞职,不需事先告知乙方。
第四十七条 乙方拖欠派遣费、拖欠派遣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派遣员工,乙方由此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有义务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办理社保、提供相应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 甲方或乙方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责任方以派遣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派遣员工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条 本协议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涉及的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提供资料和证据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一条 派遣员工向乙方提出辞职,乙方接到通知后不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按照收到乙方书面形式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派遣员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争议与仲裁
第五十二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其 它
第五十四条 派遣员工辞职应向甲、乙双方书面提出。若只向甲方或乙方书面提出,则甲方或乙方应自接到该书面辞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等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法律法规等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协议附件另行约定。
第五十六条 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的变更,应采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的印章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中最迟到期的派遣期满终止,但每个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以附件一中约定的派遣期限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十九条 双方约定,增加以下的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篇19:提供劳务人员和派遣服务协议
甲方:
负责人: 。
乙方: 。
身份证号: 。
通讯地址及联络电话: 。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聘用乙方,鉴于乙方已退休,双方不属于劳动法律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现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基本情况:
原工作单位: 。退休年月: 。
2、本协议期限为(年)。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终止。
3、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4、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全职 □兼职
5、乙方报酬:。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上述报酬。
6、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其他: 。
8、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9、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有关事项及因履行本协议从甲方处取得的物品、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报酬直至交接完成;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10、特别约定:
(1)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报酬)。
(2)甲方不需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同意甲方不需支付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补贴。
(3)双方解除、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6)其他: 。
1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12、本合同首部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乙方负责。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0:提供劳务人员和派遣服务协议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
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_________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______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
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_________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