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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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工贸易合同核销_合同范本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料件已加工复出口;
3、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关如实申报;
4、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了内销征税、退运、放弃或余料结转等手续;
5、在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6、加工贸易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合同核销申请表;
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齐全、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顺序编列);
进出口报关单票数和相关内容应当与登记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一致;
4、核销核算表;
5、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过内销征税、放弃、销毁等手续的,应提供税单复印件等资料和证明文件;
6、备案后因故中止执行、未发生进出口而申请撤销的合同,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
7、遗失进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提交报关单留存联、补发联,或加盖原报关地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8、遗失《登记手册》的合同,应向海关提供遗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手册遗失证明;
9、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等。
(三)办理程序:
1、报核受理
企业向海关递交核销所需要的各项文件。海关审核后受理。
2、海关核销
海关对企业报核的合同审核,并出具台帐核销联系单;企业凭海关开出的台账核销联系单到中国银行核销台账。
3、核销结案
海关凭银行开出的台账核销通知书核发加工贸易合同结案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报核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篇2:机械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3:服装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如: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2024钢构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合同编号: 20xx0629-1
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6月29日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加工制作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加工制作内容
1、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加工。
2、主钢构:
材质为 Q235B ,制作单价为 5800 元/吨( 不含税 )。
3、次钢构:
材质为 Q235B ,制作单价为 5800 元/吨( 不含税 )。钢结构合同4、计重方式: (□过磅记重 □理论记重)。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2、甲方应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定金,甲方提货时须按提货数量付清货款,定金于最后一次提货时结算。
3、以上价款为 加工制作 费,不包括各类检测、探伤、报建、实验等费用,如果发生以上费用,甲方需注明且乙方要另计费用。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钢结构制作规范认真加工制作,确保钢构件达到图纸设计和钢结构规范的要求。
2、钢构件加工验收按合同、图纸及说明文件的要求,依据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在乙方加工基地进行验收。如需第三方检测报告,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测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期限及运输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工厂内提货。
2、交、提货期限:乙方应于收到定金之日起 日内完成加工制作,乙方制作完成后有权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于接到通知后 十 日内提货。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顺延工期的情形,则乙方加工工期相应顺延。
3、运输:甲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的承担,乙方负责装车,装车费在合同价内,构件到
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卸货。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于支付定金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确认。如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图纸,则乙方可顺延交货日期。甲方如需更改图纸,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图纸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相应顺延工期。如导致工程量增加的,甲方应追加合同价款,同时,甲方应支付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材料损失费、误工费等。
3、乙方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必须按甲方指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甲方如在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六、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发生诉讼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事项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机械加工合同范本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按定作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产品自交货之日起质保期______年。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运输费由承揽方承担。
运输方式:承揽方自主选择。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
包装标准为纸箱或者木箱、包装物由卖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定作方指定地点后,定作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承揽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定作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承揽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承揽方承诺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定作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定作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______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承揽方(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
定作方(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
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
篇6:加工定作合同中后履行抗辩权的正确行使_合同范本
原告浙江湖州中意达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中意达公司)与被告宁波乐伟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乐伟公司)于XX年12月31日签订一份加工定作合同,由原告为被告定作泉水生产线设备一套,合同总金额为10.9万元。双方约定由原告按被告的要求提供设备材料,交货时间为XX年1月16日,并约定了有关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报酬结算方式及履行期限等。同时约定:“供方必须负责全部泉水生产线设备的管路、设备等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出水标准,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乐伟公司共向原告中意达公司付款人民币63040元。后因双方发生纠纷,原告未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被告另请他人安装调试后将该设备出售。原告中意达公司于XX年8月10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尚欠加工费人民币45960元。被告乐伟公司辩称,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安装调试、使设备达到约定出水标准的义务,故原告对尚余货款不具有请求权。
[分析]
本案的争点是被告乐伟公司是否享有后履行抗辩权。笔者认为,被告不享有后履行抗辩权,应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尚余加工费,理由如下:
1.合同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基础和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有一定的关联性,两项债务间应当有对价关系。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加工定作合同,从合同约定内容看,原告交付定作物,被告支付加工报酬,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因此,从合同分类理论上看,该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的牵连关系以及当事人依据合同所产生的协作关系表明,抗辩权的行使人必须是忠于合同,期待合同得到正确履行的,所以根据诚信原则,对方须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由此来保障合同实现,维护交易秩序。
2.就本案而言,原告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付了定作物,被告就应当支付对价——10.9万元的加工费。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未履行安装调试、使设备达到约定出水标准的义务,这确实是“履行债务不合约定”的情况,但被告只能在原告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范围内“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即有权拒付尚余加工费。
但从整个合同来看,安装、调试显然不是原告的主要合同义务,原告未安装、调试并未构成根本性违约,被告仅就原告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享有后履行抗辩权,而不能以安装调试的附随义务来对尚余的45960元加工费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尤其是被告另请他人安装后已将该设备出售,实际已实现合同目的。
所以,本案中,被告乐伟公司拒付45960元加工费与原告中意达公司未履行安装调试义务之间并不存在对价关系,被告乐伟不享有后履行抗辩权。这样处理符合后履行抗辩权的法理和立法意图,有利于保护经济交易关系。本案中,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过程中,被告才主张后履行抗辩权,显然已脱离了合同法设立该项制度系为保证合同义务得以正确履行的初衷。
3.在一方当事人部分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就合同已履行部分而言,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对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双方没有具有对应关系的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可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就合同未履行部分而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要求、对方为对待给付的权利,与对方当事人享有的要求、一方当事人为给付的权利之间互为对价,具有对应关系,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但特别要注意的是,对方当事人在合同未履行部分享有的要求、一方当事人为对待给付的权利,与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已履行部分享有的要求、对方当事人为对待给付的权利之间不互为对价,没有对应关系,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在本案中,被告拒付设备余款,已超出正当的后履行抗辩权范围,因原告的行为属合同部分履行不适当,被告只能对其履行不适当的部分相应行使抗辩权,而不能拒绝支付全部设备余款。
篇7:钢结构加工承包合同[页4]_合同范本
6、因现场代表或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自未签证起,到影响消除止,作顺延;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定金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从应付款之日起,到以款项实际收付的时间止,工期作相应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法规并强制性技术规程,要求必须停止作业或停工的,自应停工或停止作业起,到应复工之日止,工期顺延。
9、基础由发包方负责承担的,由于发包方的延期或因基础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影响承包方的正常施工,或因发包方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因交叉施工而影响承包方正常施工的;自影响开始之日起,到影响消除日止,作工期顺延。
四、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的14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予签收并在14天内予以答复,不予签收的,承包方将以邮电形式予告之,告之后逾期不予答复,承包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均被确认。
第八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发包方要求精心设计,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文件进行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如果施工与图纸不符的,发包方应自发生当天发出书面停工指令,并即时与设计单位书面联系.
三、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标准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 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标准件,也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
3、 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
4、 钢构主体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围护系统的安装。
5、 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项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送发包方。
6、 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7、 承包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后,承包方开始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为一年.
第九条 钢结构材料的供应、 验收
一、 发包方供应或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的一方承担。
二、 材料须代用的,发包方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可以代用,承包方要求材料代用的,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两天内给予允许或不允许的答复,两天内不答复的,视为允许代用,承包方将代用的材料试验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代用后的费用函告发包方。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并结合钢结构建筑的特殊情况进行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签订后的三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完毕合同总价的__30_____%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本工程钢梁、钢柱进场三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30_____%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承包方开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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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外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1)乙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2)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注一)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 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 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注一:如包装费用、辅料、运费、保险费等在加工费以外收取,须另订条款明确规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证方式,而用汇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应更改。
注三:此条系双方均按到岸价格(cif)的价格条件。如价格条件为离岸价格(fob)或其他价格条件,则此条的运费、保险费的负担应随之变动。
篇9:打火机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加盟者经济收入,甲乙双方两者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加工安装打火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阳光打火机经销处
乙方: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打火机散件,回收产品,现金支付加工费。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气设备,组装工具。
3、有权要求乙方按市场需求加工打火机数量、式样、时间等。
4、向乙方及时供应全套散件。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支付充气设备、组装工具等费用款688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机。
3、及时支付散件价款。
4、可以自行销售成品打火机,但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选择生产场所,保证安全生产。在生产中如出现一切事故
由乙方自负。
三、生产标准:(依培训标准)
1、气体饱满无气泡,外貌干净。
2、火焰均匀,火苗调火高度2—3cm无断头。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释,乙方理解无误,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七、可享受免费用设备的优惠条件,具体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八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压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
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款。
3、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二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设备、工具归乙方所有,
甲方:阳光打火机经销处?????????? 乙方:
地址:昌润路南段路东???????????? 地址:
电话:0635—8425398??????????????电话: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10: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_合同范本
订约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2)数量--共计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________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型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____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________________的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购买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____________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经理:______________
乙方经理 :_____________
注:来料加工是指一个工厂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产图纸和生产程序进行加工,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费用。
来件装配是指外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厂按要求的规格进行装配,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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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机械加工合同范本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篇12:加工定作合同_合同范本
加工定作合同
定作方: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
|定作物品| | | |价款或酬金 |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
|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
|名或项目| | | |单价|总金额|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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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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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定作方带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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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
| 定作方 | 承揽方 |鉴(公)证意见: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
|电 话: |电 话: | 鉴(公)证机关(章) |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帐 号: |帐 号: |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篇13: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签订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_(产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第二条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第三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___币_______元。(注一)第四条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 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第五条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第六条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第七条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备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____元的权利。第十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_______国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第十一条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十三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第十四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第十五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 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_______份。第十六条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注一:如包装费用,辅料,运费,保险费等在加工费以外收取,须另订条款明确规定。
注二:乙方提供料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证方式,而用汇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应更改。
注三:此条系双方均按《到岸价格》(cif)的价格条件。如价格条件为《离岸价格》(fob)或其他价格条件,则此条的运费,保险费的负担应随之变动。
篇14:打火机加工安装协议_合同范本
打火机加工安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打火机散件,回收产品,现金支付加工费。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气设备,组装工具。
3、有权要求乙方按市场需求加工打火机数量、式样、时间等。
4、向乙方及时供应全套散件。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支付充气设备、组装工具等费用款____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机。
3、及时支付散件价款。
4、可以自行销售成品打火机,但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选择生产场所,保证安全生产。在生产中如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
三、生产标准:(依培训标准)
1、气体饱满无气泡,外貌干净。
2、火焰均匀,火苗调火高度2-3cm无断头。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释,乙方理解无误,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可享受免费用设备的优惠条件,具体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八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压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款。
3、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二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设备、工具归乙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15:机械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X X X X限公司
乙方:X X X 身份证号码: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愿意追随甲方以谋求发展,依据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特制定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提供给乙方一个不计费用的办公地点(本公司的一张办公桌和通讯设备)供其使用,同时还提供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开展业务工作,不受考勤时间的约束,自行安排办公时间。
第二条:乙方自行解决交通费和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甲方应乙方要求,可随时安排并配合乙方开拓业务;乙方在洽案需要的情况下,甲方可提供会议室供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所有客户在终止合作协议后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为己有。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提成范围依据所述的第五条,其业务提成为方式为:甲方按乙方协定确认的产品加工费的单价计算收取;产品加工费的差价多余部分,由甲方每次按乙方签定的合同价款扣税后核算支付结清;结算付款方式为:以客户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按实际到帐金额结清。
第七条:甲方应按乙方委托签定的产品加工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其产品质量的检测与验收,乙方按委托加工产品合同的约定来检测并验收产品。如甲方加工的产品与乙方委托加工合同技术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八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不得有损坏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九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业务代理合同,乙方接受甲方领取合同时的备案登记。乙方携带合同的有效时间为10个工作日,此合同须按时返回,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业务提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支付完为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5年,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作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再达成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协商不成之后,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本协议共壹页,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6: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营养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克,每件规格为1*10*10,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2.5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 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4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98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 日
篇17:最新委托生产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大家在委托别的企业帮忙生产加工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记得签合同哦,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欢迎大家来收藏哦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有关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90%以上。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5%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作相应调整)。
2、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该批剩余 %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 ,按 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
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最简单的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18:对外加工装配合同_合同范本
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_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 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_________。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合同,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 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
_________。
第五条 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 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
_________。
第七条 交付产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 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 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_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_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或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 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 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运输工具和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__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 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 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 仲裁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提前终止的还应按合同规定做好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呈报审批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认可,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外协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外协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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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篇20: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冷冻饮品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进行产品的组织加工。
2、按甲方确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
第四条 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冷藏,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结算、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