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持以,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重要相关讲话为指导,以污水处理为核心,优化控制工艺,精心维护设备,认真化验分析,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现将石洋公司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攻坚克难,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系统是否稳定运行、尾水是否达标排放是我们工作的核心,重中之重的工作。
20xx年全年进水量成上升趋势,特别是20xx年4月开始,进水量急剧增加,达到设计负荷5万吨处理能力。从8月份开始,水量增至6万吨,系统超负荷运行,负荷率达到120%,公司克服了进水量大,持续时间长等不利因素,实时调整工艺方案,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全年共处理污水20xx.6万吨,负荷率达到109%,与20xx年相比增加177万吨。
出水主要指标:COD:17.1mg/l(标准值≤60mg/l),BOD:5.3mg/l(标准值≤20mg/l),SS:5.1mg/l(标准值≤20mg/l),总磷:0.63mg/
l(标准值≤1.0mg/l),氨氮:0.3mg/l(标准值≤8mg/
l),完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国家一级B标准,无一例超标事故,且大多数的指标优于国家一级A的标准。
二、尽职尽责,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
设备是污水处理系统的核心,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是污水处理工作的关键。今年是公司不间断运行的第五年,设备已进入故障频发期,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日益增多。20xx年共完成设备保养及故障处理60余次。同时完成氧化沟内推进器基础加固,堰门维修及所有推进器、搅拌器换油工作;改进斜式输送机支撑,对核心设备表曝机外加散热风扇。配合设备厂家完成细格栅维修,输送机绞龙更换工作。
今年,为加强水下动力设备保养维修工作,借鉴市排水公司经验,并报区政府同意,采取外包方式共完成11台次的专业保养和维修工作,使推进器、搅拌器和水泵常年保持最佳工作状态,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按照岗位职责设备部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要”。
即、一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二要坚持设备管理例会,集中分析故障原因,及时整改,杜绝相同故障再次发生。三要严控维修成本,对需维护的零部件,力求厂内维修。一年来,设备的利用率85%,完好率100%。在确保设备最佳运行的同时,设备部加强变配电用电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公司用电管理,定期检测验电工具,消防器材,发现隐患能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于夜间电压过高影响设备运行安全的问题,多次向区供电部门反应,协调变电站,调整区间电压。通过设备部的不懈努力,公司用电环境得到改善,确保了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无人值守、远程控制是一个全新课程,随着配套建设的七座污水提升泵站陆续投入使用。经生产办公会研究,委派专人负责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每周对七座泵站巡查、安检,掌握各泵站的运行状态,合理分配提升水量,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三、兢兢业业,完成水质分析任务
进、出水质化验分析是污水处理工艺参数调整的重要依据,要求时效性、准确性、客观性。化验人员克服工作量大,水样多等困难,全年准确及时化验分析水样一万余次。同时对七座污水提升泵站的跟踪取样,进行水质分析,为系统运行提供详实、准确的水质数据。
化验室不仅准确记录各项化验数据,及时正确上报化验结果,还存储化验数据万余个,归档原始记录百余本。全年无一例错误数据,无一次漏检水样。圆满完成了全年水质分析工作。在危险药品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专账管理。对于剧毒药品,集中、定点存放,安排专人取用,并严格执行使用申报流程,明确记录药品使用量,使用目的,杜绝有毒、有害药品流失造成危害,确保了化验药品的安全。
四、认真负责,完成污泥脱水工作
剩余污泥的浓缩脱水外排是整个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进水量急剧增加,不仅增加了处理系统的运行负担,而且增加了污泥脱水车间的工作压力。为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经生产办公会研究,将污泥脱水车间从中控室独立出来,并任命一名车间负责人。于今年元月起重新调整污泥脱水泥车间班次,由轮岗制改为专人专岗制。一年来,污泥脱水车间人员精细配药、准确投加,熟练操作污泥脱水设备,顺利完成污泥脱水工作。污泥含水率控制在78.5%以内,达到年初制定的含水率小于80%的考核目标,出厂污泥6390吨。
在做好日常污泥浓缩脱水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脱水药剂及除磷药剂的申购、消耗、库存等登记工作和生产台账的整理工作。积极配合中控室完成除磷药剂投加工作,全年投加药剂60吨,共2400余袋;配合设备部完成设备抢修工作,共计20余次。
五、细化管理,为污水处理工作保驾护航
公司一直遵循管理出业绩,管理出效益的理念,将管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今年是公司深化流程规范化管理的第一年,公司通过指纹考勤机规范了日常考勤流程;通过《设备故障消缺单》规范了设备维修流程;通过《物资申购单》规范了物资采购流程,通过《进、出库单》规范了物资领用流程。同时,参照总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重新细化了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明确了迟到,早退处罚措施。
在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公司也重视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今年公司内共完成5次培训,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消防安全,系统操作四个方面。选送一人参加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自行监测培训,选送一人参加高级化验工培训,并取得了《高级化验工》证书。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重新细化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通过全公司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了生产要求,一年来,公司无一例人员安全事故,无一例生产安全事故。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xx年,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处理系统长期超负荷运行,造成生化系统不稳定,出水水质波动较大。
2、七座污水提升泵站相继运行,现有人员对泵站的运行管理缺乏经验。
3、尚未找到适合我公司的污泥最终处置工艺,剩余污泥不能妥善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打算如下:
1、增加水质分析频次,实时调整工艺方案,进一步提高生化系统活性,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2、针对技术人员匮乏的问题,公司拟打算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强现有人员的技能培训,为泵站的运行维护和二期改扩建投产做准备。
3、污泥最终处置不仅是公司面临的问题,也是贺东市乃至全国都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公司打算从污泥堆肥,焚烧,干化,碳化四大方面寻求解决适合我公司污泥处置的一条路径,达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的目的。
20xx年,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努力拼搏,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尾水达标排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我公司必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加倍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争取向我区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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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最新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纠纷时常出现在我们身边,那你又是否知道最好的劳动纠纷处理方法是啥 小编这有五种劳动纠纷处理方法介绍给大家, 劳动合同简介: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的五种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三、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五、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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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3:婚礼出现意外的处理[页2]_礼仪文书_网
9.、今天碰到了新郎抱着新娘刚出娘家大门踩住了新娘的裙子,两个人同时都给摔倒了,,,这种场面,,主持人应该说什么能让大家不在尴尬
、那时可以开玩笑似的说句:“原本以为只有新郎被新娘的美貌所倾倒;没想到小两口还真默契,赶快起来,希望以后的日子你们要相扶到老,互相珍惜”
、新郎新娘,如果在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们会怎么办?朋友们,这就是相濡以沫,这就是同甘共苦,以后再也没有任何艰难困苦能够将你们分开,好请你们相互搀扶继续走坚定的向你们美好的新生活。
生活中难免有磕磕绊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衷心的祝愿我们的二位新人在以后的生活中不会被生活中的困难所吓倒 ,勇敢坚强的面对。
10、我遇到过新郎在酒店的婚礼仪式上突然晕倒,被架扶下去后,再重新来过,
当时给来宾们后补的串词 是新人经历了爱情四季,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他梦了好久今天终于把梦实现,所以激动万分,好的,新郎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他大声的高呼,yes 准备好了
11、如果婚礼进行中,新人不小心把香槟塔碰倒了,主持人应该如何圆场
俗手:岁岁平安
熟手:新郎新娘你们看到哦,生活中哪怕一点细小的事情都充满着困难,
需要两个人……(接话无数)
高手:……(倒了嘛,我咋没看见呢)接下一个环节。
(最好的圆场台词)、我们的新人 在这一个属于他们甜蜜美满的时
要把潺潺流动着甜蜜和悠长的美酒
砸碎落地 用飘洒满屋的浓郁酒香1
让现场所有的宾朋共同来分享他们此刻如同美酒般香溢甘甜的幸福
来现场的朋友们,让我们再次响起最热情的掌声
同时请工作人员赶紧端上幸福的美酒
现场所有的来宾朋友,也请全提起立共同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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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六)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
(七)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篇5:窜货处理协议书
窜货处理协议书
甲方:深*市北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北奥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三赢的原则,与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为确保各代理商(经销商)的合理利润,让我们携手共同打造北奥品牌。
一、乙方的责任:
1.1、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准)开展业务。
1.2、乙方不能把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甲方视其为窜货行为。
1.3、乙方务必积极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场规范措施,并与其各级商家(二、三级代理及零售商)签订《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4、若乙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机型,否则甲方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5、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机身条码及机身编号,否则甲方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甲方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6、若乙方被窜货,乙方应安排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被窜货的机型和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7、若甲方收到投诉乙方窜货,乙方收到《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处理,否则以甲方和被窜货方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甲方的责任:
2.1、甲方发往乙方每批货的机身编号除甲方存档外,另一份给乙方存档(随货发)以确保机身号的准确。若乙方收货时发现机型的实际机身编号与实际甲方存档的机身编号不符,可及时通知甲方作更正,问题严重的可申请由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查核认证。
2.2、乙方代理区域被窜货,乙方务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场人员与乙方的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取证(被窜机型、机身编码及数量)。甲方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2.3、甲方有权授权被窜货方,收购窜货的机型及数量,收购窜货时务必索取发票或有效的购买凭证,差价(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的差额)由甲方统一安排结算。
三、仲裁方式:
3.1、乙方窜货或被窜货,经甲方市场部人员调查核实后,乙方方可与对方协商解决,解决办法由双方协定。
3.2、乙方窜货,若被窜货方不愿与乙方协商解决的,或乙方被窜货,乙方不愿与窜货方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3.3、若乙方恶意窜货,其自愿放弃任何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处罚。
3.4、甲方拥有执行处罚的最终解释权。
四、处罚方法:
4.1、窜货数量:
4.1.1、5-10台,处罚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货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2、11-20台,处罚金人民币两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3、21-50台,处罚金人民币三仟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4、51台以上(含51台)处每台罚金壹佰元整。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2、恶意窜货者处予重罚:
4.2.1、每台处罚金贰佰元正。
4.2.2、处予(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差额)两倍的处罚金。
4.2.3、甲方有权暂停所有供货和业务往来,直至圆满解决。
4.2.4、造成严重后果(扰乱被窜货地区的正常市场运作和该地区的正常价格体系)者。甲方有权终止与其一切合同和业务往来。
4.3、罚金归甲方支配。甲方安排支付被窜货方收购机器的差价,和处理窜货事件业务人员的差费用外,余款用于被窜货方的广告促销宣传费用。(此余款被窜货方提出申请和广告宣传计划,方可动用此款项)。
4.4、若乙方窜货,累计罚金达五仟元以上(含五仟元),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协议。
篇6:固废废物处理业务处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 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乙方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2、乙方为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具备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能力。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如实填写《废物信息调查表》,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合同废物样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对废物的性状、包装及运输条件进行评估,并确认是否有能力处置。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转移给乙方的合同废物的性状与《废物信息调查表》的内容保持一致。若甲方产生新的废物,或合同废物性状发生任何变化,或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导致任何批次合同废物发生任何变化从而与甲方填写的《废物信息调查表》有任何不一致,甲方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并重新向乙方提供样品,以便重新确认废物的名称、性状、包装容器、处置费用等事项,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方可就该等重新确认的合同废物进行转移。
如甲方未及时告知乙方任何不一致或未能达成本款所述的补充协议:
(1)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如因此导致该等废物在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全过程中产生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或导致收集处置费用增加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责任和额外费用。
2、甲方应按照《危险废物包装标识规范》对合同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在所有的包装容器上明确标示出正确的合同废物名称,并与合同附件1上的合同废物名称保持一致;合同废物应使用完好无损的容器包装,甲方应确保废物的包装安全。乙方对未按《危险废物包装标识规范》及其他相关包装标识规范包装和标识的合同废物有权拒绝接收。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废物的转移、装载、废物种类核实、废物包装、废物计量等方面的现场协调及处置服务费用结算等事宜;甲方应在合同废物转移前与乙方人员进行沟通再如实进行网上报告工作。
4、甲方应对拟转移的合同废物进行准确的计量。
5、如甲方需乙方安排运输,甲方须负责在其内部厂区内清运合同废物时的装车工作,协助办理乙方派遣车辆的门禁通行手续。甲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运输服务。甲方除支付合同废物处置费及本合同项下其他费用外,还须另行向乙方支付运输费。运输费的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责任将其内部有关交通、安全及环境管理的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如甲方自行安排运输或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必须选择符合资格的运输方,并承担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车辆的驾乘人员进入乙方厂区须遵守乙方的交通、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并接受乙方的监督,若甲方派遣的人员违反规定导致发生事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须于起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接收准备。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持有有效的、涵盖合同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合同,安全、无害化处置甲方委托处置的合同废物,配合甲方所提出的法律规定的安环审核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
3.乙方将根据处置的实际运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许可处置能力、运转率或维护安排等)接收和处置甲方委托处置的合同废物。
4.如乙方发现从甲方接收的任何废物不属于合同废物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运输的,乙方应在接获甲方发出的合同废物转移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运输安排以及承运车辆信息。
6.甲方转移其合同废物前,应与乙方的业务专员或客服专员进行沟通。
四、合同废物的计量
1.合同废物的计量准则:
每批次合同废物转运发起前,联单填写按照甲方现场的磅秤计量,并向乙方出具磅单,经乙方现场核实后,填写转移数据并进行网上报告;合同废物到达乙方厂区经磅秤计量后,根据乙方磅单数据填写联单接收重量,并向甲方出具磅单,最终结算称重量以乙方现场的磅秤计量为准。
2.如双方计量相差较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乙方过磅的数量为准。
五、委托处置的废物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
1.甲方委托处置的废物为:详见附件1《委托处置废物信息表》。
2.合同废物的处置价格:详见附件1《委托处置废物信息表》中的价格。
3.结算方式:
每月乙方根据实际转运量核算处置费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处置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日内通过银行电汇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处置费。
六、合同废物和包装材料的风险转移
1. 若发生任何与合同废物有关的意外或者事故,合同废物的风险和责任在合同废物交付给乙方前,由甲方承担;在合同废物交付给乙方后,由乙方承担。但是,若该等意外或事故归因于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付的废物不符合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仍应由甲方承担。就本条之目的,“交付”的时点为:
(1)甲方自行运输或自行安排第三方运输的,合同废物运至处理厂并卸货完毕之时;
(2)甲方委托乙方安排运输的,乙方派遣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区内将合同废物装车完毕之时。
2.若发生任何与包装材料有关的意外或者事故,包装材料的风险和责任在包装材料交付给甲方前,由乙方承担;在包装材料交付给甲方后,由甲方承担。但是,若该等意外或事故归因于甲方的,仍应由甲方承担。就本条之目的,“交付”的时点为:
1)甲方自行运输或自行安排第三方运输的,甲方派遣的运输车辆在处理厂将包装材料装车完毕之时;
2) 甲方委托乙方安排运输的,包装材料在甲方厂区内卸车完毕之时。
七、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其他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反并纠正违约行为;如经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在3个工作日内仍不予以改正,守约方有权选择中止履行(直至该违约情形得以纠正)或单方解除本合,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废物装车或收运进入处置厂仓库,乙方有权将该批废物退还甲方(紧急情形下可自行处置不予退还),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不可抗力、法律变更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3日内向其他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并书面通知对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以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无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任何其发生和后果均无法预防和避免、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禁运、骚乱或战争,但不包括主张不可抗力一方的财务困难。
3.本合同签署后,如因任何法律法规、许可、批准等的变更,或主管机关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收集或处置某类合同废物,乙方可停止该类合同废物的收集和处置业务,此情形不构成乙方违约。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各方经协商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有效期可以续展。
2.本合同除签名外,空白部分内容手写无效。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一 份、乙方 叁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址:
电话:
乙方(盖章):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篇7:环保处理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乙方遵依《________________》规定办理相关废弃物清理作业。
二、乙方依进厂申请表(含废弃物基本数据表及其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交付甲方清除处理废弃物,并依申请表内容所纪录之废弃物种类、性质与数量交付。
三、乙方至迟应于清运前提供废弃物性质左证数据与甲方。前述左证资料应为中文或英文。
四、甲方为乙方清除处理之实际废弃物数量,以网络申报数量为准,未网络申报者,依下列方式之一认定之。
(一)以固定容量之容器盛装者以下列方式之一认定:(以甲方之磅秤个别量称)
1.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垃圾子车者,经甲方随车之磅秤量秤后当场打印磅单双方签认。如甲方之随车磅秤因故无法作业时,则以乙方前三次所交付同类废弃物之量秤纪录平均值代替之。
2.使用乙方自备容器者,由甲方载回甲方所属之《_________》(以下简称本中心)后以电子秤过磅并打印或开立磅单左证。
(二)以槽车、卡车或环保车整车过磅计量者:以本中心设置之地磅实际量秤之重量为准,并打印量测报表佐证。如本中心磅秤因故无法执行量称作业时,则以甲方另行指定之磅秤替代之。
(三)使用甲方所售之专用垃圾袋盛装一般可燃性事业废弃物(生活垃圾)者,以专用垃圾袋规格及数量计算之。
五、废弃物清除处理费依甲方公告之《________________》办理,并追溯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用计价依据以本契约第四条之认定数量为准。
六、甲、乙方为共同维护本中心设备之妥善率,于交付废弃物时,乙方愿配合依甲方订定之《_________》交付废弃物。
七、甲方为追踪辅导乙方之废弃物清除处理作业符合_________园区环境影响说明书内容,得派员携带证明文件进入乙方进行各项废弃物清除处理流向辅导检核工作,乙方应配合办理并提供相关数据供参;拒绝或借故拖延者依(废弃物收受作业要求》记点。
八、甲方办理废弃物清除、处理之工具、方法、设备及场所如附件三所示,作为双方清除处理废弃物之依循。废弃物清除作业之频率、清除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议之。
九、甲方于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底寄发前三个月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缴款单,乙方应于寄发月份之次月十五日前携缴款单至_____银行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纳者,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逾三日加征应缴费用百分之一违约金。但加征之违约金以至应缴费用之百分之二十为上限。前述废弃物清除处理费及违约金,经甲方以书面通知限期缴纳,届期不缴纳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十、如乙方部分废弃物之清除处理费由其它事业单位缴纳时,另检附承诺书纳入本契约书内,恪遵办理。
十一、其它甲方应配合遵守事项:
(一)甲方应维持本中心各项相关法令规定要求之许可与证照之有效期。
(二)如本中心发生操作困难无法继续从事清除、处理业务时,甲方应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安排紧急应变之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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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男,____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该公司董事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请求判令被上诉人
一、支付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_______________工资___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
四、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上诉人曾于依法向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一审法院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此案,现已作出判决。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201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中认定的部分事实不符合客观情况,且理解及适用法律值得商榷。据此,上诉人不服依法向贵院上诉,对主要上诉请求事项的上诉事实与理由具体阐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上诉人应支付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元
二、被上诉人应支付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工资_______________元;
三、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为上诉人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针对主要上诉请求事项的上诉事实与理由的具体阐述,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上诉至贵院,恳请贵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__份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建设工程地基处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乙方承担
探矿工程, 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单孔孔深<200(如果超过200应由甲乙双方协议再定)
二、钻孔直径:
钻孔Φ75,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得<Φ60
三、单价:
(不含税)。
四、总工程量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钻孔设计,孔位定点、钻孔编录、取样及钻孔验收。
2、甲方责任负责三通一平(电、水、路)场地平整及外部协调。
3、甲方负责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搬家人力不够由甲方给予协调。
4、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担乙方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按实际标准计算),如当地百姓阻挠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并提供合格的钻孔。
2、乙方负责钻孔质量,严格按照六大指标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单孔完工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以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
2、付款方式:用现金支付,甲方预付给乙方材料、运输费等相关的
费用元 , 乙方来回往返车费由甲方承担(
元
)。 全部工程结束后, 甲方扣除乙方进场费用, 一周内结算清。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费用(单孔结算),不得超过一周。
八、钻孔在实际进尺中如孔内出现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_____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费用。在钻孔打不进去的情况下按实际进尺计算工程费用。九、其它:
本协议未及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垃圾处理社会调查报告_社会调查报告_网
最近我走访了深圳市环卫处,调查了本市垃圾堆放、清运和处理的情况。这里我把调查的材料分两项说明。
一、从垃圾的危害来看处理垃圾的重要性
垃圾在人们生活中是必然存在的。仅就生活垃圾来说,我市每人每天要生产一公斤多的生活垃圾,每人每年就有近四百公斤的生活垃圾要处理。从整个深圳市来看,每天将有八十万公斤垃圾急需处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大量垃圾随意堆放,长期囤积,就会占用土地,产生臭味,造成对大气、水域和土壤的严重污染,而且导致苍蝇、昆虫及鼠类的滋生,威胁居民的健康。因此垃圾是城市的一大负担。垃圾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可以归纳以下几点:第一,从垃圾的平均组成来看本市居民的生活燃料大多以煤为主,煤灰占垃圾总量的四分之三,市场及厨房有机废物约15%—20%,再就是街道庭院的落叶尘土等,总量是无机垃圾施肥,并且还混有一定数量的玻璃、塑料、坏金属等杂质,难于燃烧销毁。第二,用这种含有杂质的垃圾施肥,就会使土地碴化。据调查,施用这种肥料碴化的土地,已由原来的百分之十五点七,上升到百分之三十五点五,问题很严重。再说我市郊区在落实分田到户后,肥源 立足自给,含杂质成分的垃圾,愈来愈不受欢迎。第三,过去处理垃圾都是埋在地下,现已发现垃圾埋在地下会破坏地下水,填埋后的场地也派不了大用场。何况在远郊和市区一切可供垃圾填埋的洼地大都用完,寻找垃圾出路,迫在眉睫。还有本市虽以做出保护环境卫生的一些规定,但由于不能严格执行,成效不大。随地乱抛垃圾的情况到处存在,垃圾量还在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好垃圾,确实是当务之急。
二、如何处理好垃圾
第一,城市建设需要综和处理,服务设施需要配套成龙,垃圾处理应当在综合处理之中。本市设有环卫处,市领导亲自过问,对垃圾处理,也在无害化治理、能源改造、资源利用等方面综合考虑。市里已建有五十吨无害化处理工厂,不久还将建立二百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厂;还有本市研制的垃圾渗浸粪便的颗粒有机肥料,肥料好,成本低。本市已把垃圾资源化纳入城市经济的组成部分。
第二,处理垃圾前景广阔,但目前还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减少垃圾来源。例如蔬菜在农村就应该先进行加工,将不能用的菜杆、采根、黄叶等除掉,不要带进城市,蔬菜公司则应该做好蔬菜保管工作,避免蔬菜黄烂,减少垃圾量。收购旧货处要适当提高废纸、塑料片、玻璃等物品的收购价格,这样可以减少人们丢弃这些东西的数量。
第三,垃圾处理工作是全民的工作,必须深入进行宣传,使人人重视。垃圾处理是环境卫生的重要环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卫生状况,可以反映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和人民的公共道德水平。我们应该彻底改变“少数人治脏,多数人制脏”的状况。治脏除了专业队伍以外,还可以适当组织业余、课余、公余的劳动服务队,工农商学兵,大家齐动手,人人关心城市卫生工作。特别对中学生更应该鼓励他们参加体力劳动,鼓励他们为净化、美化城市出谋献策,也可以把这作为培养又红又专的劳动后备军来抓,这样,收效是会大的。
第四,………
第五,………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的发展,垃圾处理也必将日趋现代化,前景必将无限光明。
篇11: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_合同范本
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说明
本协议示范文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和《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154号)编制。
本协议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如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其它形式如股权转让等可参照本示范文本。
本协议示范文本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等实施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中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示范性文件。鉴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各地在参照使用本协议示范文本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示范文本的相应条款加以细化和补充。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应由项目执行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1条 术语定义
1.1 术语定义
1.2 其它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2.1 特许经营权
2.2 特许经营期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3.1 甲方的声明
3.2 乙方的声明
3.3 履约保函(bot形式适用)
3.4 融资完成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项目建设(bot形式适用)
第4条 土地使用
4.l 土地使用权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第5条 设计
5.1 设计要求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5.3 施工图设计
5.4 甲方的责任
第6条 建设
6.1 乙方的主要义务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4 项目进度计划
6.5 进度报告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7 不可免除
6.8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6.9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第7条 竣工
7.1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7.2 环保验收
7.3 开始商业运营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 运营与维护
8.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8.2 污水处理范围
8.3 甲方的主要责任
8.4 乙方的主要责任
8.5 维护保函
8.6 运行与维护手册
8.7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8.8 水量的计量
8.9 暂停服务
8.10 环境保护
8.11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8.12 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
第9条 污水处理服务费
9.1 污水处理服务费
9.2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
9.3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9.4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9.5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9.6 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9.7 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第六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bot、tot形式适用)
第10条 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 移交委员会
10.2 移交范围
10.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4 备品备件
10.5 保证期
10.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10.7 移交效力
10.8 维护保函的解除
10.9 风险转移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 不可抗力
11.2 保密
11.3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第12条 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 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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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车辆意外事故应急处理的预案范文_应急预案_网
(一)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程序如下:
1、首先驾驶员应立即熄火;
2、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
3、拔打122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定责定损,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如有人员受伤,首先尽力抢救伤员,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拔打122报警,同时向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汇报;
5、协助救援人员组织抢救伤员;
6、对于车上装有危险品及易爆品的事故车辆,在报案时一并报告情况,了解基本处置方法,避免再次造成伤害。
(二)出车时遇自燃灾害应急程序如下:
1、车辆驾驶员应立即熄火;
2、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同时采取可能的自救措施;
3、将车上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待灾害过后方可离开事故地点,及时向保险公司、交管部门报案,向单位安全员报告情况。
4、离开事故地点前,应电话联系相关交管部门,避免其他车辆再次通过险桥、险路。
篇13:公交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事件概括: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甲方车辆,甲方车辆右侧与路南侧树相撞,后树枝掉下来砸在乙方右手上,造成乙方右手受伤,事故发生后甲方给乙方积极有效的治疗。
现甲、乙双方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承担乙方目前的所有昌平中医院产生的治疗费用,并给予乙方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的补偿。
二、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所有近亲属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四、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14: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甲方是指_________。
1.2乙方是指_________。
1.3总体资产是指_________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4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1.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6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_________厂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_________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共_________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_________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_________年所评估的_________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满_________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6.2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6.2.4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6.2.5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2.6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_________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账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收费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6.2.8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6.2.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6.2.10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6.2.11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厂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
6.2.12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2.13甲方承诺保持_________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6.2.14甲方免费提
供指定污泥填埋场,填埋地点在前_________年内应位于水质净化厂_________公里范围以内,以后应位于其20公里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运输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若填埋地点超出上述距离,则超出范围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2.15若_________无法提供免费的填埋场地而令项目公司增加污泥处置成本,则该项增加的成本应由甲方承担,每月予以补偿,并通过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与污水处理费一起支付给项目公司。
6.2.16鉴于_________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6.2.17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7.1.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_________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7.1.2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7.1.3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7.1.4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7.1.5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7.1.6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7.1.7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7.2乙方的义务。
7.2.1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独立的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7.2.3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2.4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7.2.5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_________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2.6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7.2.7乙方承诺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区厂的新建工程。
7.2.8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_________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运行标准:根据_________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_________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_________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_________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后_________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
13.1收费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_________。
13.2收费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在收到相关的款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13.3收费原则:甲方应按污水处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应量保证条款。每月至少按设计能力100%的标准向乙方免费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于此标准,甲方应按此标准计算的污水量及污水处理收费价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设计能力100%的,超过部分支付污水处理变动成本,其余部分按污水处理收费价支付污水处理费。
13.4支付:双方应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污水处理费托管账户协议,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上述账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的,投资方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以确保乙方能及时获取其污水处理费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按本协议附件1和本协议附件3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13.5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13.6收费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进出水超标的处理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_________%。
15.3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15.2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还给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15.5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_________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_________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5.7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6.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6.1.2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核辐射、毒气以及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16.1.4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16.4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16.5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16.6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17.2本合同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8.3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8.6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18.7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保密条款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19.2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通知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20.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0.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释。
2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1.3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附则
22.1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22.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篇15: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心得
自省人大20xx年11月颁布《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校20xx年4月下发有关学习贯彻的文件以来,文学院对此高度重视,认为该《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预防和依法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学院先后组织班子成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全体教职工,在班子成员会议、学生工作例会、全院教职工例会等三个层面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
在组织教师学习的基础上,文学院更加注重面向广大学生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年级、各班级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条例》的学习教育活动。5月5日下午,20xx级汉语国际教育班率先召开学习《条例》主题班会。该班会将“两学一做”与《条例》相结合,由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带头发言,结合思想、学习、生活及身边安全实例,畅谈学党章、学系列讲话、学《条例》的体会。
有的同学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谈到自己应该如何认真学习、加强历练,提高修养,先努力成为“又红又专”的当代好青年,再进而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党员。有的同学就《条例》第十三条谈到网络安全问题并列举近期四川一起借“人肉搜索”发生的杀人惨剧,提醒同学要警惕网络诈骗,保护好个人信息;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不能跟风言语、人云亦云,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更不要沉迷网络,要多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有的同学就《条例》第四十五条“因学生自杀、自伤等自身故意造成的人身伤害,需学生自己承担后果”,表示自杀自伤都是不可取的,处事要冷静,申述要正当,有不快要倾诉出来,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体贴,努力过一种安全的生活。有的同学很关注《条例》第十、十四条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方面提出了学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的建议,一方面提醒同学管住自己的嘴,远离垃圾食品,从根本上断绝不良食品的入侵。还有的同学通过好友陷进传销及最后奋力脱离的生动事例呼吁同学们保持对传销的高度警惕,从寝室用电安全的角度呼吁大家对违章电器的摒弃,等等。
接下来,文学院还准备在其他班级中展开《条例》知识竞答、观看防骗防盗安全视频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和防范处理的能力。
篇16:安徽省礼品处理小组关于礼品收交、处理暂行办法_办法_网
平时的工作和与人交往中,你有没有收到过礼金?礼品?有时候,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当场难以推脱,一些人会选择先收下,然后在事后主动向组织上缴。安徽省人民政府就此出台了相关办法,小编收集了起来,仅供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礼品处理小组关于礼品收交、处理暂行办法
一、为妥善处理对外活动中收受的礼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7]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办[1987]76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因公出国和在国内外事活动中接受外国人赠送的礼品,凡价值在人民币十五元以上的,应一律上交。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所收礼品,按系统分别上交省委办公厅、省人大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地、市各单位所收礼品,分别上交行署、市政府办公室或其指定部门。上述各负责礼品收交、处理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和办理具体事务,每半年将礼品处理情况向省礼品处理小组报送一次。
三、礼品收交、处理应按章办事,秉公办事。一般每半年集中处理一次,易霉易损物品可随时处理。
四、收交的礼品分类处理。贵重物品及高档消费品经省礼品处理小组研究、同意,上交或分配给有关单位使用;专业用品经批准后由受礼单位留用;其他物品按国内市价五折优先处理给受礼单位和个人。处理礼品所得价款一律上交财政。
五、省礼品处理小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礼品处理的规定,掌握全省礼品收交、处理情况,并对各地、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的礼品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或擅自私分礼品的,省礼品处理小组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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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的礼品就不是礼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交礼金礼品管理规定》,规定药监人员收礼须在1月内上交。上交的礼品将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理。(《新京报》)
药监局的这个规定初看有点道理:药监人员收的礼须在1月内上交,所以就落不了个人的腰包了。可问题是,“上交”的礼品就不是礼品了吗?
不管什么情况下,国家公务人员都不能收受好处,收礼就是腐败,收贵重礼品就是犯罪。这一点不容置疑。不要拿什么“特殊情况”或是“因各种原因未能拒绝”来做挡箭牌,你坚决不收不就行了?!收礼就不对,上交只是“自首”情节,改变不了违规违纪的本质。甚至,所谓的“一个月”的期限,还会给某些人预留腐败的空间:反正我有一个月的时间来“审时度势”,管他呢,先把礼品收下再说。如果风平浪静,我就自己留下享用;如果风声不对就赶紧上交,说不定还能混个“廉政标兵”当当呢。
对上交的礼品将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理的做法更是荒唐。请问药监局,你有什么权力来拍卖和处理礼品?这些礼品的所有权根本就不属于你们,你们凭什么随意处置?拍卖得到的钱凭什么就由你们支配?说难听点,你们这不是把以前的“个人收礼”变成了“集体收礼”吗?手下人收礼,然后再统一上交“总部”,难道这就是“众人拾柴火焰高”?
篇17:窜货处理协议书_合同范本
窜货处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_________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三赢的原则,与各代理商建立良好的伙伴合作关系。为确保各代理商(经销商)的合理利润,让我们携手共同打造_________品牌。
一、乙方的责任:
1.1 乙方务必在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准)开展业务。
1.2 乙方不能把产品销往自己区域外的市场,否则甲方视其为窜货行为。
1.3 乙方务必积极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市场规范措施,并与其各级商家(二、三级代理及零售商)签订《窜货协议书》防止窜货。
1.4 若乙方发生窜货行为,务必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回销往自己区域外的所有机型,否则甲方将视其为恶意窜货行为,并给予重罚。
1.5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和涂改机身条码及机身编号,否则甲方视其有恶意窜货嫌疑,若将变更和涂改后的产品销往自己区域以外的市场,经甲方查实并按恶意窜货给予重罚。
1.6 若乙方被窜货,乙方应安排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被窜货的机型和货源来路,并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1.7 若甲方收到投诉乙方窜货,乙方收到《窜货处理通知》应积极安排市场人员与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处理,否则以甲方和被窜货方的调查结果作为仲裁处理的依据。
二、甲方的责任:
2.1 甲方发往乙方每批货的机身编号除甲方存档外,另一份给乙方存档(随货发)以确保机身号的准确。若乙方收货时发现机型的实际机身编号与实际甲方存档的机身编号不符,可及时通知甲方作更正,问题严重的可申请由甲方市场部(市场人员)查核认证。
2.2 乙方代理区域被窜货,乙方务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即派市场人员与乙方的市场人员共同调查取证(被窜机型、机身编码及数量)。甲方追究窜货方的责任。
2.3 甲方有权授权被窜货方,收购窜货的机型及数量,收购窜货时务必索取发票或有效的购买凭证,差价(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的差额)由甲方统一安排结算。
三、仲裁方式:
3.1 乙方窜货或被窜货,经甲方市场部人员调查核实后,乙方方可与对方协商解决,解决办法由双方协定。
3.2 乙方窜货,若被窜货方不愿与乙方协商解决的,或乙方被窜货,乙方不愿与窜货方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按本协议之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3.3 若乙方恶意窜货,其自愿放弃任何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处罚。
3.4 甲方拥有执行处罚的最终解释权。
四、处罚方法:
4.1 窜货数量:
4.1.1 5-10台,处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货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2 11-20台,处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3 21-50台,处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1.4 51台以上(含51台)处每台罚金_________元整。收回所有被窜的货物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若不收回所有的窜货,甲方有权按恶意窜货处理。
4.2 恶意窜货者处予重罚:
4.2.1 每台处罚金_________元整。
4.2.2 处予(收购价与一级代理价差额)两倍的处罚金。
4.2.3 甲方有权暂停所有供货和业务往来,直至圆满解决。
4.2.4 造成严重后果(扰乱被窜货地区的正常市场运作和该地区的正常价格体系)者。甲方有权终止与其一切合同和业务往来。
4.3 罚金归甲方支配。甲方安排支付被窜货方收购机器的差价,和处理窜货事件业务人员的差费用外,余款用于被窜货方的广告促销宣传费用。(此余款被窜货方提出申请和广告宣传计划,方可动用此款项)。
4.4 若乙方窜货,累计罚金达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甲方是指_________。
1.2 乙方是指_________。
1.3 总体资产是指_________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4 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1.5 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6 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 转让标的物
第四条 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_________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_________年所评估的_________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
6.1.1 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满_________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1.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1.3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6.2 甲方的义务
6.2.1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6.2.2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 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6.2.4 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6.2.5 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2.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_____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6.2.8 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6.2.9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6.2.10 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6.2.11 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厂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
6.2.12 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2.13 甲方承诺保持_________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_____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_____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6.2.16 鉴于_________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6.2.17 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的权利。
7.1.1 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_________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7.1.2 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7.1.3 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7.1.4 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7.1.5 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7.1.6 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7.1.7 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7.2 乙方的义务。
7.2.1 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_____的主体资格,能_____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2.2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7.2.3 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2.4 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7.2.5 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_________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2.6 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7.2.7 乙方承诺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区厂的新建工程。
7.2.8 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_________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 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运行标准:根据_________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 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_________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_________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 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_________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 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后_________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 _____方式
13.1 _____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_________。
13.2 _____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在收到相关的款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13.5 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13.6 _____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 进出水超标的处理_________。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5.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_________%。
15.3 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15.2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还给乙方。
15.4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15.5 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_________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6 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_________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5.7 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6.1.1 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6.1.2 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 核辐射、毒气以及_____、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16.1.4 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 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16.4 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16.5 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16.6 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17.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7.3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8.1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8.3 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8.4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_____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5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8.6 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18.7 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保密条款
19.1 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19.2 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 通知
20.1 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20.2 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0.3 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21.1 本合同按《_____》解释。
21.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1.3 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 附则
22.1 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22.2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
被处理人:杨新立身份证号:4101228案由:撤销房产登记发证行为
经查明:杨新立位于中牟县城关镇解放路12号的房屋20xx年12月4日我局为其颁发了牟房权证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13957证书。20xx年4
月23日中牟县人民法院证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是无效的。鉴于以上情况,根据《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我局为杨新立位于中牟县城关镇解放路12号所做的房屋登记,并予以收回该房屋的牟房权证字第1395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处理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牟县人民政府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xx年8月6日
篇20: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及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_______元支付乙方生活费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对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培训。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节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________
鉴证人:(签章) ________
鉴证时间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