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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合同效力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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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院劳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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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人):____________(甲方)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2、分包工作限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日

3、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建筑单位要求的施工标准必须达到中级装饰等级。

4、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单价

a)承包方式:清包人工费

b)承包范围:所有室内外墙抹灰、外墙保温、闷顶和天沟立面保温及抹灰、楼梯抹灰及大理石铺粘、室内地面、屋面瓦、防水上保护层、烟囱抹灰及女儿墙抹灰(不包括天棚抹灰)。

c)本工程单价为/m2(按工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5、标准范围

除工程合同外另有约定:

a) 如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b)如因甲方材料供给及工费不到位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乙方人工浪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C)如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承担

6、文明施工及安全责任

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总承包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工具使用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人自带小型工具,其它大型工具及铝合金靠尺和消耗品由工程总承包方提供,现场使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应作到工完场清,如乙方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8、工期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由开工到每栋楼内外墙抹灰完毕,甲方应付给以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苯板粘完及屋面瓦施工完毕,在付以完工程量的80%,其它项目完工及工人退场后应付剩余工程款的95%,余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9、其他

施工期间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

10、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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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债务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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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建筑有限公司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甲方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本金______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______元),丙方拖欠乙方共计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针对丙方的债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甲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乙方承诺并保证:(1)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权债务债务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务;

2、丙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转移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形成的的债务系基于真实交易的合法、有效的债务;(3)其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款项。但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不得向甲方要求提供发票,上述款项涉及发票问题由乙方向丙方提供。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或因任何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从丙方处取得合同约定的款项,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三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发生纠纷,任何乙方均有权起诉至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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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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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生产厂家等详见合同附表。

合同总价人民币(暂定):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另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 质保期限: 贰年 (自质监站验收合格、丙方产品全部检验及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 济南x小区#楼工程现场

交货时间: 按乙方要求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 汽运 运输费用: 由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或三方另定的标准,经三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

纸和技术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品、工艺、说明等内容作为进行质检及验收的依据。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6.1结算方式:以最终供货量为准,以甲、乙、丙三方最终确认的决算为准,由丙方开据的发票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6.2付款方式:

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场、经检测合格经乙方确认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同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电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按照乙、丙双方的结算,监理及甲方审定后十日内,付至总货款的xx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第七条 保修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1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料、施工质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丙方免费保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并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丙方未按时到达和按规定时间给于处理和修复或维修不彻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丙方负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保修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由于人为使用造成的破坏,丙方负责维修,收取成本费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坏,不在丙方保修之内。

7.2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满,施工质量问题仍未处理完毕,保修期从维修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顺延。

第八条:三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丙方执行合同。

8.2乙方责任:

8.2.1、合同执行前向丙方进行技术交底。

8.2.2、乙方指派 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变更、验收、结算等工作。

8.2.3、根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或变更项目内容,应提前5天向丙方提供计划单或变更计划单(编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否则责任自负。

8.3丙方责任:

8.3.1、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方以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送至交货地点,由乙方验收确认。

8.3.2、按乙方要求顺序,先送箱体后送其余部分的程序分期分批交货。

8.3.3、丙方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项目,如有变更必须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现场负责人及乙方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第九条 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三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三方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违约

10.1一经发现丙方向外分包、转包工程,甲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丙方索赔,按合同总价30%计算违约金,并由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工,逾期10天内按工程总造价的5‰/天(逾期20天内按1%/天,逾期20天以上按2%/天),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不按期支付给丙方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给丙方工程款利息。

10.3丙方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规范、标准要求,除责令返工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扣除丙方合同总价款的5%~30%作为违约金。

10.4工程所用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含与样品不符的),责令返工,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材料除立即更换至合同约定并与样品相符外,丙方须支付给乙方损失额十倍的违约金。

10.5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甲方已支付工程价款外,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10.6由于丙方施工做法不合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7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

10.8本合同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叁 万元,该款由丙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若工期拖延 5天以上或拒不履行合同 5 天以上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没收。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即行失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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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墙保温工程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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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工程合同

发 包 方: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 某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某住宅小区15#楼外墙外保温分项工程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等级(合格): 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暂定468000元整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人(全称):某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某住宅小区

1.2 工程地址: 民族东路北段

1.3 工程内容: 某住宅小区 15#楼外墙外保温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工程做法:瓷砖面层采用jy附有锚栓系统(详图集第四页),20米以上部位采用锚粘满粘法。其它部位按照nmt-01图集进行施工,

2.2 承包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外墙的全部保温部位和抹灰部位(包括屋顶造型部分)。外墙大墙面部分:①首层及局部二、三层面砖饰面部分:专用粘结砂浆粘结 18公斤以上阻燃自熄eps聚苯板按照jy附有锚栓系统(详图集第四页)施工。

②二层以上涂料饰面部分:采用锚栓法。 即在jy 无锚栓系统的基础上增加锚栓,同时锚粘。每平米锚栓不得少于四个。

③ 凸窗上及空调板下面、与室内相连的凸出外挑及装饰线、门窗侧口部分:局部抹抗裂砂浆找平,同时铺贴网格布。(与室内直接接触部分采用聚苯板保温)。

④ 阳台栏板、南立面出挑装饰立面及未与室内相连的外墙部位原全为水泥砂浆抹灰均改为抗裂砂浆找平,同时铺贴网格布。(与室内直接接触部分采用聚苯板保温)

⑤ 二层和复式层圆弧窗套线条、北立面窗套、楼梯间装饰线采用聚苯板线条。

⑥ 原图纸中的窗间墙部位锯齿聚苯板线条取消。

⑦ 以上根据图纸设计确定的施工内容,若有另外增加线条部分,决算时按照展开面积每平米72 元计算。

⑧ 原图纸中分格缝取消。

2.3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2.4进场材料:乙方应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乙方进场材料必须与投标样品及资料说明一致,双方约定乙方进场材料为 大连鼎坤保温建筑材料如乙方中途更换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二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扣除剩余尾款。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甲方于 单栋楼人员及材料进场之前3日,提供外墙施工作业面。

3.2 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为10月2日,工期为25天。

3.2 竣工日期: 10月26日之前。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 合同单价:所有施工部位均按综合每平米72元计取,承包内容见2.2。

5.2 合同总价款:保温工程量暂估为 6500平米,工程总造价暂定为468000元。外墙大墙面 部位保温层厚度为 60 mm,超厚或超薄部位均不增减费用

5.3 价款调整: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计取工程量,单价每平米 72.00元包死,不再调整工程价款。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6.1付款方式及期限:开工后三天内乙方将施工所用材料的50%以上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拨付进场材料款的50%。每栋楼聚苯板粘贴完成后付至该栋楼承包造价的40%的进度款;面层完成后付至栋楼承包造价的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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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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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____》有关条款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安装项目:_____空调设备

1、安装地点:

2、房屋结构:

3、安装内容及价格(祥见施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报价明细表)

二、安装时间及保修期:

1、安装时间:室内装潢同步协调进行,不得因时间不当而影响甲方装潢工程的改动或进度。

三、_____空调品牌及总价格

1、安装品牌:?《?格力B系列?》?附属设施材质要求见《_____空调设备安装报价单》

2、安装价格:

3、此价格为保证空调正常运行最终价格。

四、付款方式:

五、安装要求:

1、具体安装地点:通风口位置,布线等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甲方如临时需变更的,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乙方安装的空调品牌,使用的材料必须与报价单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符合国家各种安全规定和行业规范。

六、安装验收:

1、以双方确认的安装施工图纸为依据,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

2、使用品牌、材质、型号等与报价单明细相符,使用效果达到说明书各项指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时间必须与甲方装潢工程进展相协调,影响甲方装潢工程进度等,承担甲方相应的延误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二支付给乙方。

3、如乙方在安装中使用假冒或伪劣品牌、材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更换直到符合为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4、试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装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执份,厂家执有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如果双方因质量或制冷、制热效果有异议、纠纷,通过权威部门鉴定标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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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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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

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

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中国教育总网文档频道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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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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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共35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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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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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企业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账 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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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太阳能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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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太阳能联合电加热换热系统工程;

2、工程承包范围:真空管太阳能制作安装。

二、工程材料的技术要求

1、真空管:采用58-1800㎜紫金管;支管;

2、循环槽:内胆采用304-2B食品级不锈钢,外壳采用镀铝锌板,中间聚胺脂保温;

3、太阳能支架:采用角钢静电喷塑支架;

4、保温水箱:内胆采用304-2B食品级不锈钢,外壳采用镀铝锌板,中间采用聚胺脂整体发泡。支架采用角钢制作,并作刷漆防锈处理;

5、管道:上循环采用DN40镀锌管,下循环采用50PPR管,安装牢固、整齐、不堵不漏、上循环管、热水管均用橡塑作保温处理;

6、强制循环泵采用威乐253E水泵,噪音小、性能高。

三、保修及质量要求

1、联集器、真空管、保温箱、保温水箱保修三年;

2、管道及其它部件保修一年

3、保质期内属制造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4、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直到正常使用。

5、保修期满后,仍由乙方提供产品的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四、工期

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10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雨天顺延,试通水三天后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明细报价: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总款的30%,即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天内支付总款的67%,即 元;保修款为工程总款的3%,即

3、此报价为不含税票报价,如果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另加工程总款的4%作为税费。

六、工程验收标准

工程安装必须依照《太阳能热水器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20__、《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GB/T17049-1997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相尖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

七、工程分工

1、甲方工作

(1)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储存场地,乙方自行负责看管;

(2)做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提供施工用电、水;

(4)积极组织协调工程竣工验收;

2、乙方工作

(1)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污染及由此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进行清理,废料集中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严格按照国家一标五规范和甲方的安全、文明达标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施工工地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后的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则按未付款金额的3%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且未付款部分货物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未付款部分货物。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3%)。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双方各自的职责、义务和经济往来后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未付清工程款之前,未付款部分货物所有权属昆明*技开发有限公司,甲方负责保管,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处理未付清部分货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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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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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                                    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   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   乙方

1)   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 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 。

3.余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件:《设计图纸及要求》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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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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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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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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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一、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洛阳市优质装饰工程的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备案验收要求及装饰工程的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装饰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附有合格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项目作为洛阳市重点工程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洛阳市关于重点工程管理的一切相关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经济处罚、工期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2、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穿戴好劳保用品,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开工前应携带合同书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开工资质及安全资格证审核表、主要施工机具一览表、安全资格证等,到相关部门履行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

4、为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双方约定将工程合同价的1%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支付。甲方安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行为,甲方将有权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经济处罚条款规定在工程款项中扣减其安全风险保证金;若整个施工过程中无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款项正常支付。

第六条:材料供应

1、材料除墙地砖、电线、开关、插座由甲方供货外,其它材料由乙方认质认价后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试、试验,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用于本工程中。但甲方和监理的审查、认定并不免除乙方按本合同应负的任何义务。

2、乙方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签定价为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中有约定的以外,合同总承包价不因材料、人工、机械等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该固定总价包括乙方的各种风险费用。

(1)工程结算时的工程量差不予调整。

(2)招标范围内的和图纸中已标明的工作量投标报价中若有遗漏,视为总价已包

2、设计变更、签证部分发生的工程量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定的签证单依实结算,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规定及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其变更增加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工程变更优惠率调整,合同内减少部分按中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优惠率调整;发生设计变更、签证的确认需在发生时5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量,否则不予确认。工程单项签证单中费用变更在伍仟元内增加的,结算时不作调整计算。变更签证发生费用的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确认后支付。

3、装饰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其工程实际完成量的80%。

4、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并完成工程项目所有资料完整移交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提报竣工结算文件(含相应资料),甲方审核确认完毕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供材按实际发生额同期扣除。

5、余款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退还日期为: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取得之日起满两年后,并相应扣除已发生的维修费用。即使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工作:

1、负责指定施工所需水、电接口,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3、提供施工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发包方对工程及承包方的意见均需通过发包方代表与承包方接洽。

二、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提交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每月20日前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乙方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工作。

4、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达到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交工前所有施工机械、材料及垃圾清运完毕,费用乙方承担。

6、服从监理及甲方代表施工调度,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工作;

7、完成整体消防系统调试开负责相关部门消防工程验收。

8、严格执行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政策,并承担其费用。

9、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监理、业主同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九条:竣工验收

(1)设计图纸(含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等;

(3)施工记录;

(4)特种材料、工件(及附件)的生产许可证;

(5)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第十条:质保期限

质保期为二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取得竣工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凡因装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措施

一、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做好问题处理记录。

2、在保修期内,若紧急情况发生后,乙方应能及时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误期赔偿费;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费用。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甲方委托具备该类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当接受。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因甲方责任及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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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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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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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承包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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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以下简称甲方):X有限公司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施工质量,明确双方职责权利,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工程施工如期完成。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施工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国家的相关土建工程规范标准为准,主要内容见附表1。附表1中未体现但图纸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中包含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照要求完成,甲方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调整。

二、承包形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不含钢筋原材)的形式,乙方自带工具、用具进行施工,乙方负责承担盈亏风险责任。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所承包项目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甲方主管及项目施工员要求施工。

四、施工进度:自乙方施工人员开始,30天完成除厂房地面砼浇筑的全部施工,钢结构厂房安装完成,具备室内浇筑条件后(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10天完成厂房地面砼浇筑。 五、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总价款为:伍拾壹万壹仟元整。

2、价款支付:乙方人员设备进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付拾万元整,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拾伍万元整,厂房地面灰土基础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拾万元整,室内地面混凝土浇筑完成且验收合格 付拾肆万元整。余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及承包项目中,有安培工作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责任。

2、乙方有组织所属人员配合甲方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教育的义务,并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质量意识,有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的职责。

4、乙方必须做好本承包工作范围的材料整理、对方,做到每天工完场清的责任。

5、乙方负责所属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所属承包工作范围的经济核算,及时做好所属人员工资的分配、发放工作。过发现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所属人员有上诉或到劳动局投诉等劳动争议的现象。经调查属实后,甲方给予乙方每人次1000元处罚。

6、文明施工、安全标识等设施不得拆除破坏。

7、乙方用完材料必须放在项目部制定地点,如果乙方不统一堆放由甲方自行雇佣小工搬运,工资按实际雇佣小工由乙方支付。 8、乙方必须做好对甲方场地既有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如有破坏,乙方应负责修理,并赔偿因损坏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师傅工、普工的招收权利,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分组管理规范施工。但所有人员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分配和奖惩。

3、乙方有生产指挥权,根据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级工期等要求,对所属人员直接指挥安排调动。

4、乙方有材料监督权,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构件,必须符合标准,如若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施工员或主管提出更换。 八、质量和要求:

1、乙方施工工程,如达不到标准,甲方施工员或主管有权提出返工。返工的所有损失(含材料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如无特殊原因,乙方须按项目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如未完成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的工程如有停工、拖拉等现象,造成工期无故拖延1天以上,按每天500元处罚。如乙方最终能配合加班加点,抢回延误时间,甲方同意返还罚款。 九、甲方职责

1、甲方有对乙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指导提供服务,协调和协助解决施工中碰到的重大困难。

2、甲方必须协同施工员对施工工作内容进行分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更改。

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利益受损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十、奖励和处罚

1、乙方施工项目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不奖不罚。如一次验收不合格乙方须付给甲方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无偿返修到合格为止。 2、乙方所属人员在本工程中如未按安全生产要求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其医药费及所导致的一切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外部罚款),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浪费材料,甲方可责成乙方给予甲方双倍赔偿。乙方如有盗窃材料现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对自己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如有第三者向甲方主张债权,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债务总额、诉讼费、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中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影响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可经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严重的管理不善、材料浪费严重等现象,由此造成质量低劣、安全隐患突出、工期拖延等严重问题,无法完成承包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算后自行失效

项目方(甲方):X有限公司

代表人:

施工方(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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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沥青采购合同高速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工程,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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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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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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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1.6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 合同价款:。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身份证号: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负责配合乙方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的关系。

3.2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3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没有责任;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只对其复验及不合格工作内容的返工承担费用,其它因验收延误而导致的关联项目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

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内,结清第次应付款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8.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4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8.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0.1 本工程质保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 整个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和施工优化,甲方按照报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现有办公室装饰部分的所有图纸和报批资料,甲方负责对乙方所出图纸和竣工资料的设计签章和竣工签章。乙方为配合甲方进行本次改造装修,经甲乙双方协商由 设计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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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网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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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的 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造价 (大写)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签署友好合作协议,细则如下:

1、施工方面: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本合同预算的设计方案)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有必要修改施工方案时,如有超出本预算范围的,作增加部份,另补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在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出现问题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材料保证方面:

乙方使用的安装材料必须符合甲方图纸提供的技术标准及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换与本技术标准不符的产品,如设计图纸上指定使用某生产商的产品时;而该生产商不生产或停止生产该产品,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代用品问题。

3、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乙方要做足安全设施,预防事故发生,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显示有关指引时,乙方必须跟进、改善工作环境,若出现问题乙方负责。

4、技术要求:

按照附件《设计说明和报价》所注说明。

5、保养责任:

乙方对该项安装工程,实行 的保养;但有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安装材料,如属于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属于人为问题乙方不负责材料费用,但甲方提供的材料,则不在该保养范围内(备注:如有发生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则自动终止保养责任)。

6、施工期:

甲方提供方便的施工场地及临时水源、电源,不影响乙方施工的前提下,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起 天(即 年 月 日)内完成所有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汇签日为准。

7、付款方式: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

8、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双方决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起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遵守执行。如遇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综上所述,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在法律的保障下进行的工程建设,对合同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的约束力,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该合同就成了双方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一旦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造成工程延期或质量不合格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维权,以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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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大理石供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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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

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

甲、乙对石材质量。

三、关于石材色差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

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

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

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

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_________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_________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

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

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

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

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

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

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

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

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

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

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

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九、关于合同的担保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

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关于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关于其他约定

十四、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

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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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劳动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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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紧急联系人: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含于合同期内。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班组从事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1、按时计酬,日薪_____元或月薪_____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_____元;

3、其它: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__________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二)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事项

合同一式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___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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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防工程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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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人防工程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工程,净面积平方米,租用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期、用途及续租

2.1甲、乙双方同意该人防工程的租用期限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乙方承诺租用该人防工程用途:.要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3若乙方拟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后续租该人防工程,则应在本合同有效期满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乙方在使用该人防工程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未在前述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或就续租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2.4若甲方拟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收回该人防工程,则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应在合同期满之日无条件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办法

3.1乙方每月应缴租金人民币元正;全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正向甲方缴纳,。不含水、电、物管费用等。

3.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水、电费,则水、电费相应调整。如乙方在已提供用水、电之外确因经营需要单独供水供电,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另行装表计费,水、电表及安装费由乙方自理。

3.3本人防工程的租用实行预缴制按季收费,乙方须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至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缴清下季度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3.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字当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乙方在未入场经营前或经营过程中违约,定金不退。甲方不如期将人防工程交付乙方使用,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定金不计利息。乙方入场后,定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不得抵作租金或其它费用。

3.5合同终止时,乙方按时交还使用人防工程,且无其它违约责任,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履约保证金于____日后全额退还乙方。如乙方对甲方设施有损坏或欠缴相关费用时,甲方在扣除应付设施赔偿金和相关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乙方的权利

4.1.1.1乙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人防工程内依法自主经营;

4.1.1.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监督合同的顺利执行;

4.1.2乙方的义务

4.1.2.1自觉遵守工商、税务、质检、物价、消防、卫生防疫、治安等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缴费,合法经营;

4.1.2.2乙方不得损坏租赁人防工程结构和表层,未经同意不得在建筑物外悬挂张贴广告、标志、物品和招牌等。

4.1.2.3乙方如需对租用人防工程作二次装修;增添设施、照明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1.2.4为确保人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停业检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提出非议,不得设置障碍。如检修时间超过3天,甲方按照超出天数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的租金。

4.1.2.5乙方在租赁人防工程期间个人、企业财产和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降租或减租。

4.1.2.6合同期内,租赁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由此造成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1.2.7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用人防工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赔偿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人防工程,并追究责任。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和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甲方的权利

4.2.1.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4.2.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终止、解除合同;

4.2.2甲方的义务

4.2.2.1甲方应保证出租人防资产的质量安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5.1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租手续。

5.2若乙方私自转租该人防工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人防资产,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一季度应付租金总额。

5.3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人防工程,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且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三日内完善相关手续,缴清所欠费用后无条件离场。

5.3.1严重违反人防、消防、治安、税务、工商、物价、质检、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的;

5.3.2拖欠租金或水、电等其他费用达到15天的;

5.3.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使用权的或改变用途的。

5.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5.4.1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将人防工程提供给乙方使用;

5.4.2提供的人防工程与合同约定条件不符,不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反合同5.4约定,除应全额赔偿乙方所受损失外,并按所受损失的10%支付乙方违约金。

6.2合同期内,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向甲方足额缴纳租金等费用。逾期不缴,每天按应缴费总额的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缴费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后同,乙方除承担前述逾期付款的滞纳金外,还应承担一季度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6.3依照本合同规定,乙方在使用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应按期退还使用人防工程,并完善相关手续。乙方若延期交还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15天后仍不交还使用人防工程,甲方有权采用法律措施要求乙方腾空并退还该人防工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免责条件

7.1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临时停业或双方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2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拆迁,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3合同期内,如遇城市环境建设,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如遇相关部门要求关门停业,可给予关门停业期间减、免租金的政策性补偿。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

8.2双方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企业性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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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广告工程承包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工程,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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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工程承包合同

4.1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项目增减或更改设计方案,必须与乙方工程监理、设计人员商定后,并履行签字认可手续,不得与乙方派驻的施工队伍私自商定,否则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4.2 工程变更需调整合同价款的参照合同预算中已定的类似价格调整,没有类似价格的由双方协商而定。

第五条 施工工期及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超过______天,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每天应弥补乙方停工损失______元。甲方未履行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甲方责任,甲方每天应弥补乙方待工损失______元。

5.2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未按时竣工,乙方每天应弥补甲方延误损失______元。

5.3 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①由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的;②停电、停水、下雨天潮湿不能上油漆影响施工的;③不可抗力;④行政部门行政行为。

5.4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施工时间是根据工程量,施工工艺要求以及施工环境的影响而确定的(有时也要考虑甲方对时间的要求)。当施工工期确定后,甲方要求提前竣工时,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可根据情况具体确定,并经双方签字认可)。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或给乙方另行提出条件(包括材料、供应审图)而影响施工时间,则工期顺延(延长时间的确定,由乙方工程队长、工程监理与甲方具体确定,双方并签字认可)。

5.6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8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数量及竣工验收的约定

6.1 工程质量按甲方审核后并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图《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工程数量核实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应视为甲方认同。如甲方对此验收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与甲方进行复验(且在甲方验收后,三天之内乙方完成复验),如复验合格,工程数量属实,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及由此造成停工损失和其它损失。如复验不合格、或工程数量不属实,复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3 乙方须在竣工交房前_________天,向甲方送交《工程质量整改征求意见》以便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前整改合格。

6.4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期______天内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本工程当天交付甲方。

6.5 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本工程,拒接乙方工程验收单;甲方自接到乙方工程验收单后______天内不进行验收。以上行为视为甲方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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