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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梨时间(推荐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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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勤奋读书国旗下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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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五(3)班的胡彦彤。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我们转眼间开学过去两个多月了。眼看着期中考试就要到了,检验我们自己平时用功的时候来了。可是,同学们,你们平时有勤奋学习,有珍惜着这过去的一分一秒吗?不要让“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古训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早读时,你是否心不在焉?

上课时,你是否有认真听讲呢?

在家做作业时,你是否被电脑、电视、手机等电子产品所诱惑?

周末,你是否会因为短暂的假期中的愉悦而把学习抛到九霄云外?

同学们,让我们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吧!用勤奋迎接挑战,用勤奋改变命运,用勤奋创造奇迹。让我们做时间的主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谱写人生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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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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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完美的结局来。

这是这次关于时间的培训中,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时间如水,轻轻拂过脸庞,不知不觉间,就改变了你我的模样。

时间,是对每个人都公平的资源,时间无法节流、不可取代、不可再生、更无法开源。从高中毕业开始,我便觉得时间的发条仿佛被突然拧紧,然后以加倍的转速匆匆流逝。大学四年一晃而过,些许收获,却总还是觉得,那些本该被认真珍惜的时光,被我轻易浪费了太多。

毕业不到两年,工作经验却还少的可怜。同龄人有的开始创业,有的选择出国深造,有的开始组建家庭……在被小朋友突然唤作“阿姨”的时候,忽而惶恐。莫名的觉得,年轻的时光,所剩无几。

有首歌叫《趁你还年轻》,我很喜欢听。歌里面说:“也许你不相信,也许你没留意,有多少人羡慕你,羡慕你年轻。这世界属于你,只因为你年轻,你可得要抓点紧,回头不容易。你可知道什么原因有人羡慕你,只因为他们曾经也年轻,你可明白什么道理有人嫉妒你,只因为他们不能抓的紧……”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珍惜少年时。那如何才能更好的管理时间呢?

时间管理,说白了就是自我管理。晓燕讲到,管理时间,掌握命运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远离懒!把内心的每一个想法付诸实践,我们的人生就会有不一样的改变。鲁迅先生说:“哪里有什么天才,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我们不需要向鲁迅先生一样争分夺秒,但我们可以抓住那些我们本可以抓住时间,每天早起一点,锻炼身体,学习新知识。在工作时间,如晓燕所讲,利用便签记事本等小工具,做好工作事项规划,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按部就班的完成任务。下班之后,少一些用在聚会、逛街、刷微博的时间,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升自我。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哈佛大学里有这样一条校训:你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之人奢望的明天,你所厌恶的现在是未来你回不去的曾经。或许,公司里如我这般的80、90后只占一小部分,但大部分同事在人生的路上,都还有一半以上的旅程。路还很长,所以,请不要担心,不要焦虑,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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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效管理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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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要给各位演讲的题目是有效管理时间

时光总是在我们指缝间如水般的快速流逝,周遭的一切也相得益彰的变化炫丽多彩。《东方文化园》总是为我们展现着它最美好的一切。赋予我们力量,给予我们展望未来的勇气,去创造,追逐那属于自己的明天。

在创五星的这段日子里,酒店规模日益强大是我们共同见证的。虽然我只是景区的一个小小的导游,但我却真真切切的看到从董事长到各个经理乃至每个员工,辛苦的付出。而现在展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一栋比一栋更加宏伟的建筑,一个比一个更加出色的员工,一次比一次更加辉煌的业绩。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这样蒸蒸日上的伟业,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在撑起这伟大的光环下,发光的是那一个个运筹帷幄的领导和踏实肯干的同事们。他们如同家人般陪伴着我们,指导着我们成长。关爱着,呵护着我们这群即将张开翅膀的小鸟,终将一提上天,我们就成了独自翱翔的雄鹰。在他们为我们的成功而喜悦时,我分明听见那心中微微的呐喊:五星,来吧。看看他们。那是一批默默奉献的人,甚至可能是一批刚成家立业不久的年轻人。他们既是我们的老师,更是酒店不可多得的员工。他们是那样可爱的人啊!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这样可爱的人们,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在景区的这段时光里,在最开始的时候,僵硬的手指一点一滴的收集资料,疲惫的双脚一步一步的来回在景区的路上,或者是在初次面对游客时心里涌出那浓浓的恐慌和忐忑的时侯,我也曾胆怯过,也曾质疑过自己的能力。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温度很高的中午,炎热的天气总是人的心情变的烦躁不安。当我无奈的从外导手里接过旗子,熟练的说着开场白时,我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跟她的妈妈哭闹着。我听见她的妈妈说:别闹了,天气很热,我们玩好了就去车上吹空调,你看,那个导游阿姨,人家那么热,还要带我们去玩,还要告诉我们很多事呢。可阿姨都没抱怨呢。说完,她朝我笑了笑。接着那个小女孩居然在听完她妈妈的话后,笑着跑到我面前说:阿姨,妈妈说你很辛苦但是你都不抱怨,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像你这样。那个小女孩的话就像空调吹出的凉风带走了我先前所有的烦躁,我忽然觉得所有的努力或是辛苦在那一刻,都算不了什么。也是在那一刻,我不怕炎热的夏天,不怕寒冷的冬天,我为自己站在那样的岗位上感到自豪。但是没有先前所有的喜怒哀乐,我们怎知道在不遥远的现在,可以自信的带领游客走遍全园每个角落,可以拥有游客信赖的眼光,可以听到他们称赞的话语。而当我现在站在这里,所有的努力成为现实。这一切又在宣告着什么?有付出就一定有回报。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年少努力的我们,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蒸蒸日上的伟业,默默奉献平凡可爱的一群人,还有那年少努力不怕失败的我们,五星,这里有着如此坚不可摧的力量。那么这里便值得你瞩目,值得你停留。五星,来吧,在这里留下你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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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2024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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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文件安排,现将我县x6年作息时间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事项

从x6年x月1日至x7年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工作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于x月30日前将本单位国庆节应急值班安排表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同时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防范等相关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x6年x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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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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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认真复习迎接期中考试》。

半个学期很快已从身边悄然流逝,我们即将迎来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期中考试。考试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的方式,更是展现我们长岭学子优良学风的重要窗口。考试也是一种考验,一种让我们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的不足,严于自我约束的考验。满怀信心地迎接期中考试,争取优异的成绩,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面对一天天临近的考试,我们该如何迎接挑战呢?

首先,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是是检查和发现同学们在学习态度、能力、方法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的最佳途径之一。考试能提醒大家反省自己的学习状况,以便在下一阶段,有针对性地改进调整自己的学习习惯,完善自己的学习方法,促进自身进步提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其次,同学们应该统筹自己的时间,做出合理的安排。要制定好复习计划,并不断提醒自己、鞭策自己。一个成功的人应该是一个有准备的人、自信的人。对待学习乐观积极,投入学习深入踏实,不盲目地自我感觉良好,不急躁地感到无所适从。相信成功应从乐观始,成就应从自信来。复习过程中珍惜时间,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提一提强科、补一补弱科,学贵在专,勤出智慧,时间从来都不会辜负认真踏实的人。同时要注重方法,只有有效的复习,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各科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题型要认真梳理,建立系统的知识网络结构,将知识融会贯通。

然后,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考试前和考试的过程中,我们的心理是最容易出问题的。许多同学会有“怕”的心理!怕题目难、怕自己考不好、怕考差了会让老师和父母失望等等。在学习和考试中,我们一定会碰到困难,遇到挫折。因为困难和挫折是学习生活中无法回避的必修课!所以我们必须正视困难,迎接挑战。对待考试要做到“不烦恼、不害怕、不着急、不骄傲”用一颗平常心对待考试。对基础好的学生来说,应该相信自己的实力,要树立能考好的信心;对基础不够扎实的同学来说,也应该相信自己努力了,就有理由考出理想的成绩。即便成绩不理想,也可以从考试中吸取经验教训,发现自身的问题,从而不断地改进提高。因此,希望同学们把考试当做促进自身提高的机会,能够以平常心态来看待考试,以从容自信的态度面对考试。

最后,要做到诚信考试。没有好的考风就不会有好的学风,没有好的学风,很难有高的质量。期中考试不仅是考察同学们的学习情况,更是对诚实守信品格的一次考验。做人是学习之根本,而诚信则是做人之根本,拥有诚信的人才会拥有一切!我们应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舞弊为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抵制作弊行为,净化考场环境,用真实的成绩证明自己的实力。

预祝全体同学在期中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为自己的拼搏与付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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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珍惜时间 国旗下讲话稿_国旗下讲话稿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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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 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有过这样的感叹:"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有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背诵、朗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有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底的玩物;有同学在作业,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同学却身在教室、心在其它地方玩耍……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青春是有限的,但是智慧是无穷的;要珍惜短暂的青春,去创造无穷的智慧。”同学们,时间老人是公平,慷慨的,每人每天都24小时。可时间老人却又是不公和吝啬的:朗朗书声的晨读课,时间老人会无意停下脚步,与你一起合奏美妙的交响曲;聚精会神的课堂,时间老人会作暂时逗留,和你共享知识的芳香;全身心投入的晚自修,时间老人会放慢步伐和你一起品味学习的乐趣……懒惰、散漫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下刺眼的分数,留一头白发,两手空空,留下遗憾,悔恨和痛苦……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不下苦功是学不好的。一个真正渴望得到知识的人必须珍惜时间,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

历史上流传着很多古人苦学的故事,如凿壁借光、悬梁刺股等等。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宋朝诗人陆游一生酷爱读书,在他房中,柜里装书,桌上堆书,床上铺书,他睡觉枕的还是书。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晚上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那种苦学精神是很可贵的。

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菁菁校园的时候,同学们,珍惜时间,辛勤的耕耘吧!努力学习一定会给你带来成功!预祝同学们在期末考试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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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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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这篇文章是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耐人寻味,我百读不厌。因为读了《匆匆》我感觉到时间过得是那样快,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本文主要写了在我们洗手,吃饭,睡觉时,时间都会从我们身边悄悄溜走。读了这篇散文,才使我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有再多的金子,也换不回来一分一秒的时间。人常说,时间是时间上最公平的,它既不慷慨地多给谁一秒,也不吝啬地少给谁一秒。只是,在同样的时间里勤奋的人能够收获许多东西,而懒惰的人则一无所获。

在生活中,如果珍惜时间,就会给我们带来许多好处。如:上课认真听讲,充分利用好每节课的时间,回家就能够快速写完作业,坐下来看书或是做一些有意的事情。周末,还能够复习一下功课,好好放松一下,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也仅有这样,我们才是时间的小主人。

前两天,放学回家,我先坐在电视机前看了会电视,然后才去写作业,此刻想起看来,真后悔浪费了那些宝贵的时间。

会珍惜时间的人,即使给他一分一秒,他也会学到新的知识;而不会珍惜时间的人就算给他一天一夜,他依然是一无所得。“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让我们从今日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我们从今日学会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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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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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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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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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8号)文件安排,现将我县x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事项

从x年10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工作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国庆节应急值班安排表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同时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防范等相关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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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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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梯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货梯安全检查工作和对公司财产、人员安全管理,结合物业有关货梯使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货梯的使用

3. 使用管理

3.4即日起,各部门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4小时由部门直接联系物业使用,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

3.4 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1-2天申请,系统上填写《货梯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门备案后,由前台联系物业方可开通货梯;

3.1货梯由物业专业人员操作管理,物业对于使用货梯提供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 无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有偿服务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每小时收费4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5大型货物(集装箱、仪器设备、家具、大批量货物)需从货梯运送,小型货物(快递、小推车可装货物)可从客梯运送;

3.6货梯只限于载运货物,运货时允许送货人员(最多2人)跟随货物上下货梯,货物出电梯门后请随手按关门按钮关上货梯,以便其他楼层使用;

3.7运送货物时尽量避开高峰期,运送过程中由物业派人进行监管;

3.8不得随意开启,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备,不得载运未经妥善封闭包装的液态物体、扬尘物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物业公司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3.9行政部门负责货梯使用费用的结算,每月前台将根据物业提供的货梯有偿服务使用记录与各部门提交的使用申请进行核对,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物业;

3.10各部门不得私自联系物业开通使用货梯;行政部没有备案申请单的,费用一概不予结算,各部门自行承担。

3.11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行政部处理,牢记行政部人员通讯方式。

4.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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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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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意识到了时间管理的重要性,知道必须对自己的时间做一个合理的安排,才能更好的利用有限的时间,提高工作与生活效率。但如何对时间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用,却一直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这次参加时间管理的讲座,终于有所感悟。

我参加了罗利英老师讲授的时间管理讲座,一起参加的还有学校各个系各个年级的学生。授课的是一位很有气质的女老师。她用游戏的方式,将时间管理的知识慢慢地传递给我们。

很多人都明白时间管理的重要性,甚至还有人也实施过类似于学习计划等,却没有很大收获,为什么呢?因为有效实施时间管理存在很多需要克服的东西。这些需要克服的东西都存在于人的心中。有人认为,计划赶不上变化,时间不好控制;也有人认为,时间好象掌握在别人手中,自己没法控制;还有人认为,时间管理太麻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很难管理等都会导致时间管理失败。因此,时间管理需要很大的毅力和恒心,同时也要有强的时间管理意识,如果对时间的管理持无所谓的态度,那么就谈不上如何对时间进行管理了。

爱默生曾说过:“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为他让路!”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了很深的思考,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想要活得有意义,就必须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怕困难,敢于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接着,谈到如何管理时间。通常管理时间的办法有:艾维.利时间管理法、日程表时间管理法、abc象限法、2/8时间管理法、柏金森定律、生理节奏法等。其中abc象限管理法是我比较赞同的,它根据事情的价值及紧迫性,将时间分为四种:一是重要而紧迫的,二是重要而不紧迫的,三是紧迫不重要的,四是不紧迫不重要的。如何将时间在这四种事情之间合理安排便是时间管理。显然,重要又紧迫的事情是需要立刻做的,不紧迫也不重要的事情可以稍微放下,但对重要而不紧迫的事情如何安排,确实是要慎重考虑的。我们应该明确什么事情是重要的,什么事情是紧迫的。评价一件事情是否重要和目标的联系程度有关,如果联系紧密则重要,如果没有很大联系则不重要。人的发展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行的,如果每天都能把握重点,将重要的事情做好,那么,其事业必能成功,但只做紧迫事情而忽略了重要事情,将可能出现南辕北辙、事倍功半的情况。

在充分理解时间管理的办法后,就是实施了,实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好的计划没有实施也是空谈。在日常时间管理计划中可以将一件事情分段管理,设定完成期限,在每完成一段时间时给自己一个奖励,不断给自己动力,使自己坚持下来。另外,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排除他人的干扰,不让别人浪费自己的时间,并善用省时工具,提高利用时间的效率。

最后,老师进行了总结。实行有效的时间管理,要确定目标,安排进度,反复练习,持之以恒;概括为16个字:珍惜、记录、诊断、分配、计划、节约、抓住、核算。最终达到管理时间把握人生。结束了一个多小时的讲座,我们也深信,今后在时间管理方面,能更好地安排和管理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与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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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2024年寒假放假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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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x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放假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周一)、31日(周二)、201x年1月1日,其中201x年1月1日(周三)为国家法定节日,20xx年12月28日、29日休息日两天正常上班,休息时间调至12月30日、31日。

二、寒假安排全院学生于20xx年1月10日起放寒假,3月1日报到注册,3月3日正式上课。

全体教职工于201x年1月13日起放寒假,2月28日正式上班。

三、有关要求1、元旦、寒假放假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对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教育;妥善做好假期值班人员的选定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责任区域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排查工作。

2、寒假放假前,必须保证食堂所有窗口正常营业,水、电、暖正常供应。

3、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工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若有紧急情况需到校处置时,必须服从命令,按时返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将严肃处理,并对造成的后果负责。

4、后勤总务、保卫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卫上班、值班和巡逻制度,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

5、各部门要妥善保管好部门财物。电脑、投影仪等贵重办公设备要在指定地点统一存放;离校前需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窗,并向保卫科申请验收,贴好封条。凡未经保卫科验收合格,不得离校,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

6、寒假值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7、所有教职工不得在寒假放假前提前离校;外地教职工请提前预定返校车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返校日期。

8、请各部门及人事处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凡未请假私自提前离校或推后返校者,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凡未在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工)。

9、请各部门在201x年1月5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计划报院办。

10、放假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原则上推迟寒假放假时间,并由各部门自行确定放假时间。

11、201x年1月14日至2月27日期间,学院通勤班车、办公车辆停发,期间到校工作的教职工自行解决乘车问题。

12、寒假期间,学院所有车辆一律在学院停放,并封存,车辆钥匙、油卡及证件交院办保管。

13、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必须离校,且不允许提前返校,请各院系和学生处将此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值班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决不允许给提前返校的学生或非本校在职的人员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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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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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保障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生产运行部负责装卸用叉车的调度和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以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生产保障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4.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

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生产保障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

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联系生产保障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生产保障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制作维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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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_论文格式_网

范文类型:开场白,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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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

最近很多人咨询论文答辩的问题,可能是临近毕业的缘故吧,都想可以顺利的毕业,所以对于论文答辩很是重视,所以都求助于百度,但是现在百度上对于论文答辩的回答很是不统一和规范,那么今天就是要和大家说一下有关论文答辩的一些问题,因为近期咨询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需要多长的时间才算合适的这个问题,所以今天就着重说一下这个问题。

论文答辩都是要有一段开场白的,这个是针对不同的答辩和不同的院校都有所不同的,具体的是要根据自己院校和毕业的级别进行深入了解,但是大致的情况还是一样的,所以下面就说一下大众的开场白的形式,首先就是开头的敬语,一般是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大家好,也可以不说大家好这三个字,就直说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之后就是冒号,因为咱们今天要说的是博士的论文答辩的开场白所以敬语中要有专家、评审还有同学这三个主体,之后就是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谢,感谢大家可以来参考自己的毕业答辩,再介绍一下自己是几级的博士毕业生,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是什么,之后就是说一下自己接下来要从几个方面进行陈述自己的毕业论文的,可以从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所整理的资料、论文的重要内容、和论文最后结论对现实的影响及创新性在什么地方。

之后就是对这几个方面进行逐个的介绍,比如自己的选题,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个选题来作为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的论文主题,通过自己的对选题的研究,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对现实有什么样的影响,还有就是论文选题的依据是什么,等等都要表达一下,因为咱们无论是写什么样的论文,包括毕业论文,学术性论文,选题都是一样的选择方法,一个是要选择自己所了解的,有兴趣去进行研究的,在这个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自己的见解的选题进行研究。之后就是说一下写作论文所整理的论文资料都是来自什么地方,简单的说一下自己论文的主要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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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解聘合同的时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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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解聘合同怎么写的问题的回答:_________________

解聘合同范本________________

甲方(药品经营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药学技术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职称/资格: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年_____月于甲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职务,现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签订本解聘协议书,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备注:_________________

1、本解聘协议书签订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无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解聘原则有哪些1.以事实为依据。

解聘人员要有理由,那种随便处置员工的企业永远得不到全心全意为企业着想的员工。只有以事实为依据,才能使被辞退员工心服口服,其他的员工也不会受到影响。

2.体面。

现代化的今天,是一个双赢的时代,在辞退员工时,也应充分考虑被辞退员工的体面,减少因被辞退而给其带来的不快,同时也减少了对企业潜在的威胁。

3.坚决。

勇敢地表达企业的立场,不要拐弯抹角。

4.迅速辞退决定一旦做出,就应坚决实施。最忌讳信息已传出,但人力资源部门却无相应行动,尤其是对待有不轨行为的员工,速度是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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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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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认为世界上什么最珍贵呢是黄金、金钱、国宝还是……可在我眼里这些都不是,唯独时间最珍贵。因为仅有它是无价的,有道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以前,我总认为时间是用不完的,什么事情总喜欢推到明天;可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就是生命,虚度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记得名人鲁迅先生以往说过:“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和擦非的功夫都用在了工作上。”是啊,古今中外,有许多名人都是经过勤奋工作、珍惜每分每秒,才取得了今日辉煌的成就。相反,又有许多人因不懂的珍惜时间,结果虚度年华,最终蹉跎一生,在遗憾中离世。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从此刻开始,我要更加认真学习,努力进取,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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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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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班里有一、两位学生常常踩着上课铃声进教室,甚至铃响后,教师还要等一等。还有的学生到校后,玩耍、打闹,上课铃声响了好久,个别学生慢悠悠地走进教室,仍然坐不定,影响了上课。如何引导这样的学生珍惜时间,增强时效观念?

班队会上,就针对这一现象,我和孩子们一齐谈一谈“哪些事上,你在珍惜时间,你认为自我做得好,节俭时间啦。”我注视着每一个孩子,因为在班里有好多做得好的孩子。他们认真在想,小手举起来了。A自信地说:“放学时,我认真记作业,回到家,就能立刻写。”B说:“早晨,妈妈一叫,我就起床,洗脸、刷牙。”C说:“我每一天午后坚持读课外书,很快我的书就读完了。”“课前,我就准备好学习用品,静等教师来上课。”“上课认真听,学会了,写作业快了。”“晚上,写完作业自我整理好书包,第二天早晨就不慌乱了。”“做值日,我和同桌抢着干,他摆桌椅,我扫地,速度可快了。”……交流时我看看那几位学生,他们和我目光交流了,认真地点点头。

同学们的发言,启迪了大家对珍惜时间的理解,那就是每一天做好每件小小的事情,珍惜时间不能成为空洞的口号,而要切切实实体此刻生活中和学习中。让我们每个人都把时间看成是世界上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加以珍惜!于是,我们班团体承诺:珍惜时间,我能行!

接下来,一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时时早,事事做好。课前时间段,读书、计算、练字、画画等,同学们都在努力做时间的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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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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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五(2)班的卢奖布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好书伴我成长》

同学们,这一幕你一定非常熟悉吧,那就是同学们聚集在学校的风雨操场,读一本好书,享受读书的乐趣.

是呀,读书是快乐的,快乐来自读书的情趣。当你轻轻掀开书页,在抖动的书页里,感受到或是激情和洒脱;或是睿智和超然;历史的云烟,生活的美妙等等。

快乐也来自读书的境界。读精美的童话,读清新的散文,或读令人回味无穷的语段、语句,读精雕细琢的小品、美文,读古典诗词、现代小说……当你渐渐进入阅读的境界,你会惊叹安徒生童话的奇妙想象;你会沉醉于唐诗宋词的丰美意境,流连于中外小说的壮阔画卷等等……此刻的你,是何等的快乐啊!

同学们,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快乐,是一种幸福。

在此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在以往图书的基础上这学期我们学校又购买了很多连环画,像《三国演义》、《西游记》,《地道战》、《地雷战》、《小兵张嘎》等等,在你课余的时候,快去打开这些连环画吧,在那里可以饱赏一个个动人的民间传说,脍炙人口的文学名著,令人景仰的民族英雄,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五彩斑斓的戏曲故事,艰苦惊险的战斗场面,斗志斗勇的侦探传奇……。真是情趣盎然,其乐融融啊!

这一册册图文并茂、风格迥异、印制精美的连环画,一定会令你爱不释手。就让我们一起来享受它的快乐吧!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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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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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但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有的同学整天忙得焦头烂额,学习效果却不理想;有的同学学得轻松、玩得从容,既把学习任务完成得很好,也有时间安排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二者之间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区别呢?原因是他们管理时间的方式和能力不同。

管理时间首先要做到的是做事情之前有计划。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时间安排等几方面内容。做每一件事之前,要知道预计取得的效果是什么,有哪些具体任务,并且要常询问自己:我正在做的事是否真的有助于我完成任务?

如果每天面临的事情很多,那还要标记出轻重缓急,区分哪些是最重要的,哪些是今天必须完成的,以免眉毛胡须一把抓,忙到最后,最重要的事情没有做。许多事情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那就要再制定一个阶段性的计划,试着把大计划拆成较小、较容易完成的部分,每天完成大计划中的一小部分,逐步完成整个计划。

可是,光有计划是不够的,关键要由落实计划的能力。那么,如何培养落实计划的能力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克服懒惰,“当日事当日毕”。如果没有完成的事情不断积累,越积越多,原来的计划就会被打乱,工作效果就会受到影响。

一个成功的人,肯定是一个高效的人;一个高效的人,肯定是有计划、会合理利用时间的人。现在已经临近期末,希望同学们能够制定简单可行的复习计划,合理利用时间,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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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上班时间睡觉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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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上班时间睡觉,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作出检讨:

由于前一天晚上严重失眠,导致白天上班的时候瞌睡不断,虽然我已经喝了3杯浓咖啡和一杯浓茶,并且不断的告诫自己上班的时候是工作时间,是为公司做事的时间,是实现自我价值和努力奋斗的时候,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抵抗住瞌睡虫的侵犯,没有坚持住,一不小心睡着了。

上班时间睡觉是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这不单单是对公司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同事们的不尊重。无论之前有多么充分的理由,上班时间睡觉都是不可原谅的错误!这不单单导致自己白天的工作无法完成,也让同事们无法集中精力去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形象的严重破坏。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只觉得羞愧的无地自容,我没办法原谅我自己,没办法去面对一直对我关爱有加的领导,没办法去面对哪些一直照顾关心我的同事!

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归根结底是自己思想里不够重视自己的工作,没有把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事情,没有认真的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果真的做事严谨认真,是不会犯这样严重而不可饶恕的错误的!我非常感谢领导可以给我一个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的机会,让我可以从新认识自我,让我可以去努力的工作,让我可以去为自己的理想再去奋斗,让我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经过这次的事情,我进行的深刻的自我批评,并且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以后一定认真勤恳的工作,为公司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量,请大家给我一次机会,再相信我一次,也请大家监督和帮助我。我相信我以后一定可以做好,请领导很同事们观察。

检讨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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