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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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贸易内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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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贸易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经与乙双方协商,本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 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 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 2、 送货地点: 甲方指定
3、 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此次采购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乙方必须将设备如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 采购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
三、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交易金额如下:
四、 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
五、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行货,其中笔记本电脑均带有原装包鼠。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国联保一年。保修期过后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有偿续保服务。
八、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计应支付人民币:人民币:陆萬陆仟陆佰元整(¥ 66,600元整),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供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总金额的货款(即RMB¥66,600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额起,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等额的正规发票。
九、双方责任
1. 甲方:
甲方须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给乙方。甲方如需临时变更本采购的相关内容或部分细节,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采购报价。乙方有责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货给甲方,并保证设备原装正品。乙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资料均不得外传。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 1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五 作为滞纳金,以此类推;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项 10 天以上,乙 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依据法律程序向甲方追讨欠款及上述标准的滞纳金;
2. 乙方须在双方约定之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此次采购,如遇不可避免的时间耽误,乙方须提前1天向甲方说明。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 合同签约地: 广州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向本合同原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昆山腾天龙电脑公司 (盖公章) (盖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2:补偿贸易供电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3:土地集体征用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____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委托补偿项目评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补偿项目评估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评估服务内容、工作量预计和评估目的
评估服务内容:深圳市龙岗区深惠路横岗段沿线市容环境整治项目范围内的商铺室内自行装饰装修及其搬迁费用等评估工作,无需参与补偿谈判工作。
评估工作量预计:涉及商铺约___间。
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了解房地产二次装修及其搬迁费补偿价值提供参考。
第二条、评估服务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评估服务费用及结算标准:
按预定涉及评估的___间商铺,收取评估费用¥___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若每增加1间商铺,则评估费用相应增加¥___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支付方式:
待本项目全部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甲方后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结算本项目全部评估费用,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评估工作全部结束之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评估委托范围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询、抄录房地产估价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现场查勘,并提供相应的方便。
3、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甲方有权及时调整评估工作范围和时间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并可提前1天通知和安排乙方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4、甲方拥有本项目评估工作成果及相关评估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等原则,信守职业道德,对评估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房地产评估工作程序办事,接受甲方对评估工作计划和任务的安排,在甲方的协助下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及时向相关人员解释有关政策和评估报告内容,对有异议的评估报告做出书面解释或更正。
3、无特殊原因,乙方工作人员应在甲方预约的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评估相关工作。在现场查勘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相关人员提出评估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在取得评估所需资料后2天内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初稿,初稿经征求甲方意见后2天内出具评估报告修正稿,修正稿报甲方审核后3天内出具正式报告。
4、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乙方估价工作进度或致使工作停滞,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及时解决、排除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不利因素,乙方完成工作的最后时限按照因此拖延的时间进行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5、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将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乙方应对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工作成果及其相关资料出卖、出借、允许给他人使用或自己挪作他用,并尽保密之责,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费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出具估价报告书前提出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评估费用。
2、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交评估报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本项目评估服务费用中扣除,暂定按每份评估报告涉及的评估费用额百分之一每日累计。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或不信守职业道德,或存在不恰当和腐败行为的,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已完成评估工作的评估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未完成评估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
5、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经甲方复核,多次被鉴定为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且乙方不配合进行修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贸易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页4]_可行性报告_网
三、 国际市场分析
据美国矿业预测,今后几年世界石膏的需求量将以2.5%的速度递增。预计XX年世界石膏需求量为17600万吨,2030年将达到30000万吨。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石膏生产国和消费国。目前美国已开始重视化学石膏的生产和利用,今后在环保的压力下,化学石膏的产量和消费量将会不断增加。欧洲对化学石膏的生产和利用一直较为重视,如德国、法国和英国。日本建筑业较为发达,对石膏制品的需求量较大,但日本没有石膏矿,需要大量进口。
我国石膏资源丰富,而邻近的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没有或缺乏石膏。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年进口量,日本300万吨,新加坡10多万吨,韩国20多万吨,马来西亚50万吨,香港60万吨,并且将继续增长。
在亚洲,泰国石膏质优量大,开采成本低,是世界主要出口国之一。中国每年石膏出口仅为30万吨,原因之一就是来自泰国的竞争。
除石膏原矿外,石膏制品也是出口的方向,而且更受到政府的鼓励。XX年,山东泰和集团向美国出口了近100万m 2 的纸面石膏板。XX年,从上海口岸出口的石膏制品25000吨,价值500多万美元。
四、 销售战略制定
1、根据以上的市场分析,公司的市场定位和产品发展分为几个阶段:
(1)近期(公司成立起):硬石膏矿石
产品定位首先是硬石膏矿石的直接销售。市场定位分为两个方面:①国内市场,第一步定位于上海、华东和华南地区的矿渣粉厂、混凝土厂和水泥厂;②国外市场,首先定位于日本的进口商、销售代理商和大宗用户。然后逐步向全中国、亚洲和其他地区扩展。
(2)
中期(公司成立1-2年后):硬石膏粉等粉体材料
随着市场的拓展和矿石销售的进行,以及恒泰公司粉体生产线的投产,公司开始进行粉体材料的销售。本阶段的产品定位是:硬石膏矿石、硬石膏粉、其他粉体材料。粉体材料的目标市场为:
(1)国内市场,上海、华东、华南和国内其他地区的粉刷石膏厂、混凝土膨胀剂厂、塑料厂、橡胶厂和其他粉体材料用户;
(2)国外市场,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欧洲等的粉体材料进口商、代理商和用户。
(3)远期(公司成立3-5年后):硬石膏制品及其他新材料和产品
在以上工作的同时,公司与国内外有关的研究机构和大学合作进行硬石膏深加工和其他新材料的研发,开发和应用硬石膏激活工艺、超细粉加工技术、石膏晶须生长技术等新工艺新技术,生产硬石膏建筑制品,以及高性能高附加值的树脂、橡胶、涂料(包括油漆)、造纸、牙膏、化妆品中的增强剂或功能性填料。目标市场为国内外上述领域的产品生产厂家、进口商、代理商和其他用户。
(4)其他业务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市场的实际需要,可以进行硬石膏以外的其他产品的国内和国际贸易,以增加公司收入,扩大公司规模,形成公司新的增长点。
2、 营销计划
(1)定价
初期,先以矿渣厂为主要目标市场,以略低于市场价的硬石膏矿石供应客户,以利于切入市场,建立样板客户。进入市场后随着市场占有率的提高,逐步将价格提升到市场一般价格水平。
硬石膏粉的定价策略类似于矿石。先以少数粉刷石膏厂为突破目标,在市场占有率提高的同时,逐步将价格提升到市场一般价格水平。其他粉体材料的定价根据实际市场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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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钢筋贸易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供货的过程中,为更好的保证部件质量,对采购成本的稳定性进行有效控制,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所供货的零部件在用到以下原材料(又称双经销材料)时,乙方应从甲方购买并使用其生产供货零部件,不得自行到市场上购买。该部分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塑料原料及泡沫:ps、abs、pp、pc、pmma、eps、塑封柜口用pvc、各种色母原料等。
2.各种规格钢材:冷轧板、热镀锌板、电镀锌板、sd钢板、镀铝锌板、不锈钢、镀铝板、铝板等。
3.进口零部件:芯片、继电器、传感器、程控器(含国产)、温控器等。
4.其他分包订单部件所涉及到的乙方生产用原材料或零部件。
二、凡乙方为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用到以上原材料,乙方应从甲方或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购买数量应以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的原材料使用量为准,不能多购也不能少购,乙方从甲方购买的原材料只能用于生产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不得再行出售或用于生产其他产品,乙方购买储备的原材料数量不能超过生产一个月向甲方供货零部件的原材料用量(因甲方订单计划变动而造成的超储备钢材除外)。
三、原材料价格由甲方(或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确定。凡使用双经销材料进行生产的零部件在双方核定结算价格时,材料成本按乙方根据本协议购买的原材料价格核算(不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
四、 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数量从甲方购买原材料,包括多购或少购,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供货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是乙方少购或多购的原材料数量乘以乙方从甲方购料单价得出的金额。
五、如乙方主张有某些双经销材料因甲方没有储备,乙方无法买到的情况,以及因加急订单等原因一时不能从甲方购买相应原材料的情况,必须由甲方商务部和jit订单执行事业部处长以上人员的共同书面签字认可,乙方方可自行采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对暂时从甲方购买不到的原材料,乙方最多只能自行采购10天的用量。
六、乙方领料必须经甲方jit采购员及大宗料计划员确认、厂家盖章签字并到甲方财务开发票后才能进行,乙方领料时应持领料单以及发票、领料授权书。
七、乙方领料人员每次领料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授权书。乙方应保持领料人员的相对稳定,更换后应在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书面提供最新的企业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字原迹及公司印章原迹给甲方采购人员及领料仓库以在领料时进行校对,否则出现因假公章冒领材料现象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八、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的事务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间届满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变更或解除要求,即以同一条件继续生效一年,以次类推,若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没有签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效力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
十、 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基本供货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篇7: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同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中的玻镁材料制品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2.8万元(贰万捌仟元整)。
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乙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转让费。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付转让费三个工作日内。
1、将技术培训章程中提到的第一项、第二项生产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若有不理解内容,甲方提供承诺指导,直到指导清楚为止。但乙方只能授权一名人员与甲方指定技术人员代表单线联系,不能模糊的授权多名人员与甲方技术代表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重复讲解。
2、技术培训章程中第三项,由甲方指定技术员与乙方指定技术员建立长期通话、互访机制。第四项,由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或快点形式,长期不间断为乙方传送资料。
三、本合同生效后,《技术培训章程》的生产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生产线。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有关技术转让协议范本
受让人:(甲方)
让于人:(乙方)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就___项目的技术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转让合同。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要求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在__(地点),以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1、转让费用(大写)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___元。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___元,时间:
③按利润额的__%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的__%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其它: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___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④原告住所地⑤标的物所地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篇8: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1.技术名称、权属: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2)产品设计图纸:(3)生产技术资料:(4)资料的修改:(5)资料的提供方式: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6)资料的交付进度: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第二条合作期限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____年____u.s.d(大写__________美元整)___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___%.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_______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1)根据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2)经乙方确认的_______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3.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总金额的____%现金,即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整)。(1)按附件________要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4.双方同意________年用现金支付,____年付____%现金,其余___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5.____年的费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6.自___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内提供主机_______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第六条保证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第七条税费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商标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______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第九条包装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第十条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第十一条仲裁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代表在___
____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篇9:解除劳动经济补偿合同书
企业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了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篇10:建材贸易公司简介
广州市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国最早做铝型材阳极氧化的先锋之一,已通过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着“诚信、品质、服务”的理念,广州市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得以迅速立足、发展和壮大,十年专注使得汉科公司成为中国铝染料及助剂的最大生产和供应商之一。
广州市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国最早做铝型材阳极氧化的先锋之一,已通过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着“诚信、品质、服务”的理念,广州市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得以迅速立足、发展和壮大,十年专注使得汉科公司成为中国铝染料及助剂的最大生产和供应商之一。
广州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白云科技园区,交通便利,物流发达,科技园区特定的地域文化环境下为员工提供了优雅的人文办公环境。
广州市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专注于铝及铝合金表面阳极氧化处理助剂和染料。
DLM是广州市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自创品牌,DLM系列和澳野染料多数达到甚至超越国际水平,性价比比进口染料高,可谓是物美价廉。
广州市汉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通过ISO9001认证。
篇11:2024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_条例_网
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制定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20xx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0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xx年5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5月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第四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制度创新。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奖励规定也可以自定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 建立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联动合作机制,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自贸试验区政策、发展规划,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指导改革试点任务。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事务,履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
第八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决定片区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片区改革试点工作和承担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具体事务。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依法承担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
第十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健全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海警、边防、港务、金融监管等中央驻粤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研究提出推进投资开放、贸易便利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措施,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应当为中央驻粤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国家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提供便利和协助,并创造条件使自贸试验区成为中央驻粤单位推进改革试验的重要平台。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片区管理机构下放片区履行职能所需的省级、市级管理权限。对下放的权限,省、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对属于省、市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委托行使的以外,省、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行使。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提出行使省级、市级管理权限的目录,依照法定程序报有权机关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实施的重大创新措施,报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备案。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措施涉及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权限的,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措施涉及国家有关部门权限的,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片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先行先试。
第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依法定程序争取国家支持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活动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本省或者片区所在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省、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可以提请省、片区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本省或者片区所在市制定的规章的,省、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行政咨询机制,为自贸试验区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引进、重大创新措施和方案的制定等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的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可以借鉴国际惯例探索适合片区实际的治理模式。
自贸试验区片区可以探索设立法定机构或者委托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技术性或者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务实行属地管理。
第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听取驻区单位以及片区内企业、个人对片区工作的意见,并及时根据相关诉求提出创新意见。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并及时推广。
第十八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以外,不得设置对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和评比项目。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开展的考核、检查和评比应当简化程序、减少频次。
第十九条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市场主体、专业机构对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纳入对政府部门的年度考核。
第三章 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
第二十条 自贸试验区在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领域扩大开放,逐步减少或者取消对国内外投资的准入限制。
第二十一条 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外的领域,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实行备案管理,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本片区外商投资事项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境外投资一般项目由片区管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国务院规定保留核准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次办结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建立跨部门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企业可以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次性递交口岸监管部门需要的标准化电子信息,口岸监管部门应当通过平台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的管理为一线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的管理为二线管理。按照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原则,建立与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措施,探索自贸试验区与进出境口岸间以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转监管制度创新。
第二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探索创新海关通关监管制度。
境外货物进入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下统称围网区域),可以实行先入围网区域、再报关的通关模式,对围网区域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对围网区间流转的货物允许分送集报、自行运输。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
第二十六条 按照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
境外货物进入自贸试验区,应当接受入境检疫;除重点敏感货物外,进入围网区域的其他货物免于检验。
围网区域的货物出区进口前,依企业申请,实行预检验,一次集中检验,分批核销放行。对流转于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仓储物流货物,免于实施检验检疫。进出自贸试验区的保税展示商品免予检验。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有利于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规范发展的管理制度。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通行规则,建立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完善进出口货物查验办法,增强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查验比例,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免除查验结果正常的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实施促进投资和贸易、金融发展和人才集聚的有关税收激励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税收政策试点。
遵循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完善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区域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第四章 高端产业促进
第二十九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片区根据片区特点和实际,发展与片区相适应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等高端产业集聚发展,提高生产服务业国际化程度,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第三十条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
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载体。
第三十一条 鼓励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全球总部、亚太总部、地区总部及营运总部、研发总部等多形态总部,建立整合物流、贸易、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
第三十二条 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金融、信息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第三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拓展服务外包、软件开发、工业设计、信息管理等服务贸易新领域,搭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实施海空港联动,发展国际航运与物流业。加强与区外航运产业聚集区协同发展,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协同运作模式。
完善航运服务发展环境,发展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员服务、国际航运经纪、国际船舶租赁、国际邮轮、游艇、国际海事咨询、国际航运保险等国际航运现代服务业。
简化国际船舶进出自贸试验区港口手续,优化国际船舶营运许可、检验与登记业务流程,建立高效率的船舶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 鼓励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各类金融法人机构、区域总部、业务总部、专业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财富管理总部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港澳投资者发起设立合资金融机构;集聚境内外金融资源,对接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推动境内人民币市场和境外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联动;发展与自贸试验区产业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业态,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重大金融平台。
第三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支持新型要素交易平台、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境内外维修、跨境电子商务、汽车平行进口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完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税收征退、跨境支付、信息物流等支撑系统,适应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第三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发展加工贸易结算业务、建设结算中心,推进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平台和后续服务基地的建设。
第三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的经贸合作,强化对泛珠三角区域的市场集聚和辐射功能,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国际贸易,探索构建国际商品交易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第三十九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标准和规则,开展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出口产品低碳认证,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
第五章 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
第四十条 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工作。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在自贸试验区进行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第四十一条 支持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为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主体办理经常项下结算业务、国家允许的资本项下结算业务、经批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第四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跨境投融资活动。
提高自贸试验区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推动自贸试验区内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推动开展人民币双向融资,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并按规定使用,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境外项目的人民币信贷投放,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个体工商户根据业务需要向其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资金支持。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便利自贸试验区内跨国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第四十四条 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申请开展外币离岸业务,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可以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
探索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第四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个人跨境投资权益保护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对区内个人投资的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
第四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与金融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开展自贸试验区业务的自贸区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等义务,配合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跨境异常资金流动,落实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责任。
第六章 粤港澳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
第四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在国家确定的框架下,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取消或者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
第四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粤港澳创新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区,促进粤港澳服务要素便捷流动,推进粤港澳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则相衔接,逐步试行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服务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制度。
第四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扩大对港澳航运业开放,建设粤港澳航运服务示范区,推动粤港澳航运物流服务自由化。
第五十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与粤港澳商贸、科技、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五十一条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以人民币进行新设、增资或者参股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
探索自贸试验区内的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自贸试验区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
第五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付服务向港澳银行业开放,促进金融集成电路卡和移动金融在自贸试验区和港澳地区互通使用。
符合支付服务市场发展导向,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港澳资非金融机构,可以依法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
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外汇代兑点发展,便利港元、澳门元在自贸试验区兑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发展与港澳地区保险服务贸易,探索与港澳地区保险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
第五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与港澳在项目对接、投资拓展、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到境外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
第五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建立粤港澳创业创新基地,完善创业创新扶持体系,为创业创新提供项目对接、创客空间建设、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创新粤港澳口岸通关模式,推进粤港、粤澳查验单位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对广东居民往来澳门、澳门居民往来内地推行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查验方式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对广东、澳门居民实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的单向检查模式。
自贸试验区对原产于港澳地区的常规商品简化进口检验检疫手续,对部分产品可以试行快速检验检疫。
第五十七条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园区合作,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片区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园区之间税收互惠制度,以及双方口岸执法机构之间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基本内容的合作机制。
第五十八条 建立自贸试验区对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为境外投资风险咨询、投融资方案设计、项目风险保障、银行贷款配套等提供服务。
第五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支持开展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代理服务及多式联运代理服务、集装箱班列承包等业务,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转口贸易发展。
第六十条 自贸试验区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推动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推动人民币作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大额贸易计价和结算的主要货币。
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在沿线国家自贸园区的分支机构网络,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机构组建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服务联盟。
第六十一条 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园区、国家合作开发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广泛开展人文交流合作。
第七章 综合管理与服务
第六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提高监管公众参与水平,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自贸试验区应当创新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建设廉洁示范区。
第六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动态市场监管方式,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检查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对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评比考核活动。
自贸试验区片区探索建立发布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经营行为法律责任清单发布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第六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应当依法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
自贸试验区片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承担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其具体职权由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另行规定。
第六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与省、市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相对接的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公示平台,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完善企业信用激励、警示、惩戒制度。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征信体系建设,发展市场化大数据征信产业。
自贸试验区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各方面信用信息开发信用产品,开展信用论证和等级评价,为行政监管、市场交易等提供信用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第六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设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监管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片区管理机构、驻片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主动提供信息,参与信息交换和共享。
第六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在企业设立、经营许可、人才引进、产权登记等方面实行一站式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服务制度。
自贸试验区应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自贸试验区网上办事系统,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申报、在线办理。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涉及自贸试验区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办事程序等信息,在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门户网站上公布,方便公众查询。
第六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企业准入并联审批,优化商事登记。
第六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便捷的税务服务体系,实施税务专业化集中审批,推行网上办税,提供在线纳税咨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查询等服务,逐步实现跨区域税务通办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建立信息化税收风险监测机制,提高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七十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制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办法及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等相关配套办法,为人才签证、停居留、技术移民、项目与奖励申报、执业、创新创业、购买或者租赁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提供便利。
第七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自贸试验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以下收入一律免收。
第七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涉及外商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当事人应当配合国家安全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接受有关询问。
第七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反垄断工作机制。涉及区内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和执法。
第八章 法治环境
第七十四条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行政体制、管理机制、投资、贸易、金融等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为自贸试验区各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第七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积极借鉴在市场运行规则、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编制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鼓励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与服务平台。
第七十八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仲裁、调解、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鼓励境内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法律专业服务。
推进粤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合作,促进仲裁、调解、公证、鉴定、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提供方式多元化,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国际化法律服务。
第七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开展国际仲裁、商事调解工作,公正高效地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并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适应改革开放和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创新国际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法人治理机制,完善仲裁规则,提升争议解决的公信力。
自贸试验区应当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探索建立与境外商事调解机构的合作机制,协同解决跨境纠纷。
第八十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的商事纠纷当事人协议选择通过仲裁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第八十一条 鼓励商事纠纷当事人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化解商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议选择仲裁规则、适用法律、审理方式和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第八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内的市场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可以通过投诉、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司法机构应当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构建公正、透明、高效、多元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支持政府职能转变,积极营造自贸试验区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司法氛围。
自贸试验区司法机构应当运用好现行法律制度和司法政策资源,在法治框架内理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与现行法律的关系,确保自贸区政策与法律的和谐统一。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片区实际制定片区建设和管理的配套法规、规章。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篇12:转让技术秘密和补偿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1条 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1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1般技术文件应提供3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1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篇13:中外补偿贸易类合同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是指中国的经济实体与外国的经济实体之间就补偿贸易关系而签订的关于双方在经济往来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中外补偿合同的格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其参考格式如下: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
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__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型机械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工厂生产的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偿付期限
甲方用__年零__个月,分月和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分之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币的汇率折算为___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在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_____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_____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__分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国__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_____
凡是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交__国_______委员会按_______程序在__进行_____。_____适用法律为__国法律。该_____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中国____公司代表_国____公司代表
________________
(签字)(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
(签字)
篇14: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甲方:中国 公司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国 公司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见证人: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号: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 套(件),计总值(大写) 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发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 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 %。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 进出口总公司对 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机器 台,准备设备 台,以及测试仪器 台,附配件 套等,计总值 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 机器, 年 月交货。
2. 机器, 年 月交货。
3.其他设备, 年 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 年 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应向乙方支付( 币) 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备的,应向甲方支付( 币) 违约金。
第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国 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 本合同以中、 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篇15:贸易协议
卖方:
买房: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X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X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X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X可指定________ 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X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X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X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X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X自理。
第八条 买X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X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X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X告知理由。
第九条 买X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X承担。
第十一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X之要求,应向买X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负责。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X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 (每公吨价为________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X,以便买X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X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X安排交货。
3.买X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X承担一切费用,买X将通过________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X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X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X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X。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篇16: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 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 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7:申请搬迁补偿报告
搬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被搬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工业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本市拆迁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实行货币补偿,并达成如下协议:_
一、被搬迁房屋补偿
(一)被搬迁房屋所在地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为元/平方米。
(二)乙方在搬迁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平方米,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经北京金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元,房屋重置成新价元,附属物评估价元,共计元。
二、搬迁补助费
1、搬家补助费:_______________元;
2、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_______元;
3、移机费:_______________元;
4、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补助费:_______________。以上共计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持本协议第一项、第二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与村委会签订楼房安置协议并结算差价。
乙方如放弃本次楼房安置,甲方将上述补偿款总金额在日内以银行活期存折方式交给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银行存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元。
四、乙方搬迁期限
乙方应在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搬迁,并将原房屋交甲方拆除。
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搬迁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元。
五、房地权属注销登记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之时,乙方应将原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批示交给甲方。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部门留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8:补偿贸易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中国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美国 (以下称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钢丝绳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的产钢丝绳,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
鉴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钢丝绳,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物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一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1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
生产能力:__________
1.2 数量:__________
1.3 价格:__________
____________港FOB价: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
1.4 支付:__________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钢丝绳偿还,全部价款在边疆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____________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__________
装运期:__________ 装运港: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 装运唛头:__________
1.6 保险:__________
由甲方保险。
1.7 检验:__________
1.8 保证:__________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这,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____________规格钢丝绳,产量每小时 米。
2.销售协议
甲方以钢丝黾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__________
商品: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
2.2 数量:__________
铡丝绳每年____________米。
2.3 价格:__________
钢丝绳的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__________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 。
装运港: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
法语运唛头:__________
2.5包装:__________
木卷轴装。
2.6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机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保验: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义的问题。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____________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篇19:国际贸易采购原材料合同
合同编号:
____(售方)为一方
____(购方)为另一方
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
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
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
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发货人:收货人: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
购方签字:__
篇20:贸易公司股东通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ee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