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建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经典20篇】

浏览

5849

范文

1000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6883 字

+ 加入清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 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 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 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 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 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类 别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残值率 5% 5% 3% 5% 3%

使用年限 20xx年 5—20xx年 3—5年 5—8年 3年

第二十二条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 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 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 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 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 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 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

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 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 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20xx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年

(3)银行对账单 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 20xx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0xx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20xx年

(3)固定资产卡片 20xx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 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 3年

(2)会计移交清册 20xx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03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 《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xx万元的罚款:

(一)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三)未依法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者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五)拒不执行有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者设施的行政执法指令的;

(六)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一年内已经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者1起重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八)地下矿山矿领导没有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第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十九条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条例》和本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56 字

+ 加入清单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带的管理、检查、试验和使用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带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GB 6095-85 国家标准安全带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国电发(20xx)777号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安生(1994)227号

3 管理

3.1 安监部应监督计划部购买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有质量合格证的安全带。

3.2 计划部购买的安全带应符合如下要求:

--金属配件上应打上制造厂的代号;

--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上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验证;

--安全绳上应加色线代表生产厂,以便识别;

--合格证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

--每条安全带装在一个塑料袋内,袋上印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静负荷4412.7N(450kgf)、冲击重量100kg、制造厂名称及使用保管注意事项。

3.3 各风场应有安全带清册: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领用日期、定期试验时间、保管单位(人)、报废周期(安全带使用日期使用单位从领用日期计算,不超过5年,到5年后报废)。

3.4 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如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

--组件完整,无短缺破损;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挂钩的钩舌咬合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3.5 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锐利坚硬的物体,也不准长期暴晒。

3.6 不合格或到期的安全带必须上交安监部,由安监部统一报废,不准使用。

4 检查、静负荷试验

4.1 使用单位每月对安全带外观检查一次:

--安全带绳索无脆裂、断股现象;

--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

--安全带各部接扣及铆接处完整牢固。

4.2 安全带每年进行一次静负荷试验,新领用的安全带不做试验,必须由各风场统一编号,安全带的编号不能重复,要保证每条安全带的编号都是唯一的。

4.3 由生产部组织对安全带进行试验,安监部负责监督。

4.4 试验前的检查准备

4.4.1 试验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拉力试验机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注意事项。

4.4.2 试验前应检查拉力机油箱的液位计液面在油标的1/3~2/3之间,以免油泵空转。

4.4.3 检查拉力机电机接地线良好。

4.4.4 试验前应对试件外观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报废处理。

4.4.5 应做好试验记录,其内容有:序号、编号(不能重复使用)、送检单位、试验时间、试验拉力、操作人姓名、送检负责人、试验结果和拉力试验机打印的报告单。

4.5 试验标准

4.5.1 围杆带、围杆绳、安全绳试验静拉力2205N(225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4.5.2 护腰带试验静拉力1470N(150kgf),载荷时间5min,试验周期1年。

4.6 试验程序

4.6.1 选用合适的夹具安装好试件并盖好安全罩。

4.6.2 合上电源开关、拉力机开关。

4.6.3 根据试件测试要求输入试验数据,试验拉伸速度为100mm/min,载荷时间为5min,如不变形或破断,则认为合格。

4.6.4 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按急停键停止测试,查明原因。

4.6.5 试验过程中,人员不许靠近试验机,以免发生意外。

4.6.6 试验完成后,卸下试件,应按加荷键使油缸缩进后再停油缸。

4.6.7 试验完毕后要断电,拉下电源开关及拉力机开关。

4.6.8 试件做完试验后,应漆写编号,绿色调合漆写的为合格,红色的为不合格。

4.6.9 试验全部完成后,操作人、送检人要在试验记录上签字,认可试验结果。

5 使用

5.1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5.2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3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5.4 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5.5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5.6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5.7 安全带使用后,要注意保管和维护,每次使用前做外观检查,必须详细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是否完好,捻线是否断裂磨损,保证安全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异常时应提前报废。三挂点全身安全带使用前除检查与其他安全带一样的项目外,要重点检查移动式抓绳防坠器完好情况:

――抓绳坠落制动器是否完好并可完全关闭;

――确认凸轮机构是否工作正常;

――检查挂绳(钢缆)总体外观情况,尤其是磨损情况;

――自动装置的完整性;

――安全钩是否可正常工作

――确认无任何锈损和变形迹象.

5.9 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6 三挂点全身安全带维护与保养

6.1 安全带应用温和的肥皂水清洁,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的地方晾干,将安全带保存在没有湿气和紫外线的地方,避免腐蚀气体以及过冷或过热。

6.2 应定期维护检查,对开线的接缝处及时缝补,新购置的三挂点安全带应对极易磨损的后腰外侧加防磨层。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

7.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06 字

+ 加入清单

总 则

第一条 内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参与经营、按股份享受红利分配的新型股权形式。推行内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实现本士咨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2) 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3) 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营

1.2 内部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第二条 合伙人制度实施遵循以下原则:

1) 遁序渐进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实施意在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四条 某某集团以为推进中国连锁企业发展已任,力图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连锁经营研究、培训、咨询顾问集团,为各参见《某某集团发展战略及五年规划》。

第五条 深圳某某咨询公司是某某集团总部核心业务单元,独立核算,自负营亏;围绕集团三年规划目标,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快速发展,内部合伙人计划是与某某咨询事业计划匹配的长期激励方式,为达成目标将过渡跨行业、跨专业矩阵式组织形式并形成长期合伙人制度,参见《某某咨询公司发展规划和未来组织结构过渡方案》。

2.2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咨询业是一个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业,优秀员工是实现某某规划的保障,公司对鼓励员工向与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发展,并辅以技术指导和知识管理支持,员工可从业务、咨询、研究员等途径向合伙人生涯发展,如下表,详规参见《某某员工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七条 针对咨询业难做大、人才培养成本大、流动率高状况,公司将不懈培养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团队,通过集合优秀人才共同去争取未来,让有志员工在某某“飞速发展、畅享成长,共创未来”。

2.3 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

第八条 为确保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竞争力能力组合,未来三年某某顾问内部合伙人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2.4 创始合伙人

第九条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维补足《创始合伙人协议书》,20__年9月前出资并成为注册的股东,称之为创始合伙人,创始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按协议出资;

2) 参与运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内不得离职和退股;

3) 按本制度第八条出让预留股份;

4) 公司亏损或业务需要时优先同比注资,补足运营所需资金;

2.5 内部合伙人

第十条 内部合伙人指认同某某文化,具备公司所需能力、获得股权的员工,内部合伙人对公司负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之责任,公司不接受纯投资者为合伙人。

第3章

3.1 内部合伙人的资格条件 内部合伙人吸纳与股权激励

第十一条 内部合伙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职级T3级以上,并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3) 业务能力强,考核优秀

4) 有成为合伙人的意愿,按协议商定的出资比例

第十二条 合伙人品质要求:合伙人需要某某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6 字

+ 加入清单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所收费用用于弥补管理费之不足。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2)摩托车、自行车

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展开阅读全文

篇5: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86 字

+ 加入清单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下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号结束);

(二)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贴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理解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务必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啑。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职责制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持续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光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持续必须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5368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质,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进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维修技术的研究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维修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须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计划,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可委托设备副厂长具体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与化工设备动力的发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给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与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与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八)组织检查验收无泄漏工厂和设备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企业主管部门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调查研究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组织、监督企业加强设备动力工作的基础工作,做好厂际设备检查评比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及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总结,收集汇总上报机动季(月)报表。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审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增值、调拨和报废工作;并参与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所属企业编制年度大修、系统(装置)大修计划,搞好综合平衡和审批工作,并检查计划完成情景。

(五)督促、检查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参加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动力技术力量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生产设备时,应由厂长(设备副厂长、总工程师)召集计划、财务、生产工艺、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等部门人员,对新设备技术性能提出要求,并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十三条:企业自制设备,要严格遵照国家的设计、制造标准。设计方案应在收集现有设备使用、检修经验的基础上采用先进技术,并邀请设备动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设备制成后,应附上完整的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

第十四条:企业选购的进口设备,应当有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必要的检测仪器和维修备件。企业应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参加下组织开箱检查,认真对设备资料、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进行清点、验收,并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如发现问题,应当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十五条设备制造部门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供给必要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售后服务工作。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到达以下基本要求:

(一)设备必须具备操作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和安全规程,各生产岗位必须具备设备管理专责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和交接班。

(二)对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操作人员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作为技术晋升的依据。新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条件下,力求节俭油料消耗。

(四)设备应经常坚持整洁,消除跑冒滴漏,到达设备完好和无泄漏标准,搞好礼貌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要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注油盘车(氮封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压情景)。

第十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对动力、在重、运输、仪器仪表、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测和现场试验,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坚持完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设备的检修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应以时间周期为依据的计划检修为主,逐步发展到以设备实际状态的监测为基础的检修制度。

改变修理方式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计划检修的设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一)设备的检修规程。

(二)设备检修的工时定额标准。

(三)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检修周期、实际运转状况以及综合平衡结果,编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作为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检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检修要按照科学礼貌检修的要求,编制好检修方案。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得草率停工检修。

第二十条:企业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设备报废残值和有偿调拨资金,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计划,统一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时,大修理基金可同折旧基金合并使用,以满足技术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备品配件是检修的重要物质基础,一般应集中在设备动力部门统一管理。为了保证设备正常维护和计划检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同时作好进行备件的国产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进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利用。节俭检修资金。

第六章:设备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三条: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改造和更新工作,参与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重要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安全可靠性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十五条:企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不论费用来自何种渠道,都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其它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八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设备动力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程竣工时,基建部门必须会同设备动力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贴合质量标准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重要项目厂(矿)领导必须参加。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等,应由基建部门在验收时一并移交给生产单位。

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在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前,必须建立健全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主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准确的技术档案,包括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的技术资料,安装、试车记录,地面标志,历年检修、试验、鉴定及结构改善记录,主要易损件图纸,累计运行时间、设备事故记录等。

第三十条:企业必须制定设备检修的工时、资金、消耗、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抓好设备完好率、静密封点泄漏率的同时,并对装置开工率、负荷率、设备运转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维修费用、设备事故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经济技术评价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统计表上报。

第三十二条:化工企业设备动力管理要坚持安全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设备制造、使用、维护、检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检修制度、规程。作业过程应遵守“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办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上报化工部;对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的企业要追究职责。

第八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动力供应平衡工作,加强对动力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供应和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做到生产有计划、使用有标准、消耗有定额、物料有计量、节能有措施,不断降低动力消耗定额和成本。

第三十五条:为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企业应编制电气预防性试验、事故防范措施计划,以及提高设备效能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做好工业用水的管理工作,进取采用循环水(化学污水的处理排放除外),加强水质处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供热、风、冷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需求。

第九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大力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各级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员对正确使用设备的认识与了解。培训设备动力管理及维修的后备力量。

(一)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和重点化工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处(科)长以及部分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的培训。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负责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程师及中小企业负责设备动力管理的厂长、设备动力科长(股)长的培训。

(三)企业要组织好基层设备动力管理人员(包括机械员,工段长等)和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般应当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到达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须实践经验并到达化上系统管理岗位科、处长职务规范标准,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几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设备动力管理的评优活动,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根据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评比竞赛活动能够在单位间、个人间及机台间进行。对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职工和团体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而影响生产的企业,应当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者有关职责人员的行政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职责和行政职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原则上亦适用于团体所有制化工企业。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与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化工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6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3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根据和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生物制品是药品的一大类别。生物制品系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它包括疫(菌)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

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试剂等。

第三条生物制品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依法实施监督。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制、生产、经营民用生物制品的各单位均适用本规定。在现行体制下,抗生素、激素、酶仍按一般药品进行管理。

第四条新生物制品的研制和审批按部颁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除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验证外,其它制品未经批准,不得临床使用。

第五条新建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需事先向卫生部提出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卫生部审批。经批准项目均须按卫生部颁发的GMP规定设计和施工;建成后由卫生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验收。

经验收合格单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第六条已有产品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增添新品种,需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GMP规定新建或改建车间。由卫生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准予增加新品种。

第七条经验收合格的生产单位,按所生产品种的制造检定规程连续生产三批产品,在自检合格后,将生产检定记录和样品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审查和检定。卫生部根据检定所的报告核发。

第八条由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制订,卫生部审批、颁发的是国家对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的基本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的技术规定。凡不符合要求的制品,一律不准生产、销售。

第九条生物制品标准由卫生部制订、颁发,各级地方和部队不得自行制订标准。

第十条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制剂室均不得配制生物制剂。

第十一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卫生部直属生物制品企业直接抽验;必要时对地方和军内生物制品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负责防疫制品和其它制品疑难项目的进口检验;制备和分发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其它单位不得制售国家标准品。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检验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和军内生物制品企业产品的日常抽验工作。凡不能做的项目可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

各级生物制品检验部门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反映制品质量问题,也可越级反映。

第十三条使用生物制品造成的异常反应或事故的具体处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经营生物制品应具备相应的冷藏条件和熟悉经营品种的人员。经营生物制品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和发证。

第十五条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按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防疫机构统一向生物制品生产单位订购,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第十六条进口生物制品,均需由卫生部审批、核发。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口血液制品和防疫制品,需逐次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并由卫生部核准。

第十七条出口防疫用的生物制品均需报卫生部批准。其它品种的生物制品出口,按进口国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员(或特聘专家)按照、GMP、和本规定等法律、规章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物制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5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 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建筑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2023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月×日,本人蒙公司领导的厚爱和赏识,有幸加入公司任防腐厂安全员一职,感到非常荣幸。在我加入×××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弥补不足的一次珍贵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悉心关怀、指导、信任和同事的理解、支持帮助下,使我在短时间内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渐渐融入到×××的大家庭中,逐步将本职工作走向正轨,为以后更好的开展和完成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至今两个多月来,作为一名安全员,我熟悉了本职岗位的具体事项和工作的全面性,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完成领导交待的相关事务。现将试用期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方面

在公司领导、×××厂长、厂办主任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高度重视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作业现场监督、监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通过对公司短期的认识和了解,加上多年的安全工作经验积累,做了大量的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和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以约束防腐厂员工安全作业,

2、在×××车间内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标语;规范了进入车间人员规定,并通过现场安全监督、督促员工遵守现有的规章制度、作业规范和遵守劳动纪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会同×××对×××正在建设的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环境等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完成率99%以上;

4、培训新员工人数达到100%;

5、深入作业现场督促、督查作业人员、设备及环境检查,在作业现场发现违规操作进行批评教育、罚款;

6、配合公司对我×××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检查;对×××的安全工作批评指导,作好一切记录;

7、会同公司综×××组织公司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8、应×××,对×××进行一次驾驶员交通基础知识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素质;

9、应×××每个月一到两次对×××车间进行全面性的安全检查,从中学习一些好的经验,取长补短,提高×××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10、制定×××月、季、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电气、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特种设备一、二、三级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还有很多的不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我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创造×××安全生产,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 工作计划

1、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防腐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防腐厂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车间和工段(班组)都要与×××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亡事故为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3、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狠抓“三违”行为;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

5、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生产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术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

6、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在厂区范围内按要求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勤巡逻、勤发现、勤解决,以消除各项消防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公司财产损失提供保障;

7、认真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我会尽职、尽责、尽快的完成好本职工作,和企业一

起成长,不辜负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期望和栽培。

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公司蒸蒸日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634 字

+ 加入清单

总承包方: 建设总公司

分承包方: 劳务建筑公司

出 租 方: 建设总公司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设备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群塔作业必须制定方案)及书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装、拆卸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顶升、锚固及拆除等准备工作。

4、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塔机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5、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7、 提供司机的食住环境,保证机组人员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型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和锚固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吊装内容等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对吊装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记录,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对吊索具磨损检查与卡具正确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吊”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即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 安装方责任

1、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件与机械出租方签定安装合同方可承担安装任务并将拆装合同及相关资料和拆装人员证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 根据现场编制拆装方案。配备足够起重能力的起重设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

3、 拆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带好防护用品。

4、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统一检查表》

5、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必须经总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专业安检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 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分包方责任

1、 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 根据起重机械的作业班次和使用台数,合理配备信号工和司索工,每台塔机吊装作业时信号工配备不得少于2名。信号工必须经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3、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保持稳定,并配备相应指挥用具、佩带明显标志,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信号工必须采用相应信号指挥工具,确保信号——塔司——信号之间视听联系畅通无阻。

4、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械的基本技术性能、吊装安全知识,作业中精力集中,正确有效指挥摘挂钩作业;不得从事与指挥工作无关的任何兼职性临时工作。

5、 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吊索具的超标磨损及故障使用情况。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必须报废更换,对设置故障必须排除,严禁侥幸、冒险从事任何吊装作业。

6、 严格执行指挥与信号有关标准规定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和非指挥旗哨信号嬉闹。

7、 必须配备有相应吊装知识、反映灵敏的挂钩工,作业中必须做到正确绑扎和挂点,保证被吊物件重心平衡。非标构件重量其吊运就位按操作规程规定方法作业。挂点及绑扎不牢,信号工不得指挥起吊。

8、 掌握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重物、散料吊运下方站人,对突然出现的意外,要果断指挥塔司立即妥善处理,确保施工现场料具吊装安全。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作业的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超时作业,不得大声喧哗,模板吊装、清理时不得有强噪声作业。特殊环境和时段作业,信号工指挥作业应使用对讲机指挥。

五、 四方其它增项: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 ] 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5888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及国家财务管理有关法规,结合管理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财务工作要求

第二条 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抵制一切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类资金不受损失。

(二)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全面、正确、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三)经常开展资金使用效果分析,全面、正确、及时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财务计划的顺利执行。

(四)合理支配和使用资金,努力降低成本,促进单位在各环节厉行节约,减少损失浪费。

(五)监督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财会人员及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努力发挥单位资金效益,为单位经济发展理好财、用好财。

第三条 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预算),并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会计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六)积极宣传,并严格遵守、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制止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七)为了保障会计人员能够更好的履行其职责,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科室、人员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有权参与编制本单位计划、预算,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与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要求有关科室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制度、计划和预算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规违纪的经济活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和配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确保会计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 会计核算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核算,形成符合标准的会计信息,体现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二)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合法性。

(三)会计对单位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

第五条 凭证管理的要求: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此外,原始凭证一般还要载明凭证的附件和凭证的编号。

(二)原始凭证填制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顺序使用。原始凭证填制的附加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三)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要素: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3.经济业务的摘要;

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

5.记账符号;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四)记账凭证填制要求:

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五)会计凭证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合。

(六)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的传递应以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为主要依据,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会计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字或盖章。

(七)记账凭证采用通用式记账凭证进行核算。

第六条 账簿管理的要求: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为依据,从单位的业务需要出发进行会计账簿设置。具体设置要求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会计账簿登记应做到:准确完整,注明记账符号,书写留空,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顺序连续登记,结出余额,过次承前。

(三)总账登记可以直接根据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科目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日记账的登记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按顺序逐笔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并做到日清月结。

(五)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发生的错误,一经发现应立即更正。常用更正错误的主要方法有划线更正法和红字更正法两种。

(六)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七)结账就是在把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程序及方法是: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期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七条 其他:

(一)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会计科目。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五)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六)会计报表根据单位性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统一的报表格式。

第八条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爱岗敬业。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会计知识和业务技术。

(二)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依法把关守口,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敢于抵制歪风邪气。

(四)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

(五)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管理情况,努力为单位生产和经营服好务。

(六)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会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负责人同意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得信口吐露,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计划管理

(一)管理处各项财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由计划财务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处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

(二)各项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审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费包干计划,严禁超计划支出。

(三)各项业务支出计划由科室提出,经管理处处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各项支出坚持集体决策。计划财务科按支出计划严格控制各项开支。无计划、超计划及其他特殊开支须经处长审批。站(队、所)、公司开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账。

(五)基层单位应制定年度经费支出计划,经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计划财务科按各单位开支计划按月核拨经费,不得超支超报。

(六)各单位购买超过500元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必须报送购置计划,经处务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 现金管理

(一)各单位的现金收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二)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除保留银行核定的限额数外,收入全部存入银行,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不准坐支。现金支付,除了各类表彰奖励、现金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外,其他一切采购、劳务供应等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

(三)出纳员收入现金,必须出具收款收据。支出现金,必须凭审核无误的合法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并在当日入账,不准以借据抵现金不入账。

(四)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五)收付现金的各种原始凭证,交会计人员整理,填制记账凭证。

(六)各单位库存现金如有长款或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提取或交存大额现金时,需由两人以上陪同办理,必要时派专车接送,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八)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不准将单位银行账户外借他人、外单位或进行违规、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 往来款项管理

(一)往来账款的核算及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二)往来账应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往来单位明确、记账清楚、余额准确、账表相符。

(三)建立往来款项责任制,实行催收制,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进行核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催收或及时报账清算,防止产生坏账。

(四)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经批准后的坏账,计划财务科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户设置档案,将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证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归档保管。

(六)暂付款项须一事一付,一事一清,要按时清理结算,不能长期挂账。

(七)职工个人因公出差、购买办公用品或材料等进行公务活动时,不予借款,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任何人不准挪用和私自借用公款。

(八)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编入本年决算;年终不能及时清理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十二条 票据管理

(一)管理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水费发票、收据。

(二)票据使用范围

1.银行票据主要为支票和电汇凭证,主要用于银行结算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主要用于单位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

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用于向灌区用水户收取水费。

4.普通收款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转账、非经营性收费使用。

5.从事经营活动收取款项必须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三)票据使用管理

1.计划财务科设专人负责票据的领购、核发、使用、登记、保管、核销等事项,设置专门的票据管理台账,按票据种类和使用单位如实记载领购、发出、使用、结存及核销等具体工作。

2.票据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票据,应加强保管,防止丢失。

3.各类票据在启用前仔细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领购部门报告。在使用中如有填错的票据,必须全份完整保存备查。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备案。

4.必须按票据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容和要求认真、仔细、完整填开票据。各类票据不得互相串用。票据填开人员与印章保管人员应分设。

5.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核销,如不按规定核销,由使用单位票据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6.对私自买卖、转让、转借、代开、偷盗、伪造、自行销毁票据,不按规定开具票据,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除给予处罚外,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8.各类票据使用、销毁,都必须遵守银行、财政、税务部门颁布的票据管理办法和规定,接受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9.银行票据管理应严格遵守银行关于票据管理的相关制度。银行预留印鉴要分管;严禁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归档;稽核人员要定期检查支票购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10.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应严格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发〔20xx〕418号),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水费发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开票收费时应加盖管理处发票专用章。

12.普通收款收据不得对外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三条 水费收缴管理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水利厅批准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二)收取水费必须坚持“收款开票、凭票供水”的原则,同时开具盖有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严禁未收款开票或收款后不开票的做法。水费发票只能用于收取水费,不得用于收取其他款项。

(三)管理处开设水费收缴集中账户,用水户缴纳水费须缴入水费集中户,单位不准以现金形式收取水费。

(四)用水户凭银行缴款凭据到供水单位开具供水发票。

(五)水费票据报账时须由主管业务负责人签字。

(六)用水户到泵站、渠道拉水或其他各类用途的供水,都要健全水费手续和管理制度,所收水费全部缴入水费集中户,严禁留作其他收入。

(七)收取的水费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

(八)收取水费的单位应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红寺堡扬水管理处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71 字

+ 加入清单

1.0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车间内外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

3.0内容

3.1术语和定义

3.1.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3.1.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设备检修、设备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3.2交叉作业的分类

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队伍同时作业或检修。

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部门(车间)同时作业或检修。

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部门(车间)同时生产或检修。

3.3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3.3.1同一区域内各生产或检修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

3.3.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生产或检修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3.3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附件),通知单一式两份生产或检修双方及部门各执一份双方确认签字;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焊接(动火)作业、生产检修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3.3.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四不伤害”

3.3.5交叉作业双方检修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双方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班长检修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生产或检修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生产或检修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检修安全和质量。

3.4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3.4.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生产检修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生产检修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4.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双方负责人,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气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作业证上签字负责人做好确认,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3.4.3同一区域内的生产检修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生产检修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生产检修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生产检修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3.5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

3.5.1 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检修部门(车间)为责任方,其生产检修人员应为下部生产检修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下部生产检修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生产检修。

3.5.2 B类交叉作业,由检修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生产检修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

3.5.3 C、D类交叉作业双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3.5.4交叉作业的各生产检修队伍在作业前必须对员工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指导员工工作,及时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

3.5.5 公司各级部门、人员均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产部,由生产部向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接到通知书后仍然不按期落实的生产检修单位,立即将其停工,按严重违章处罚。

4.0罚责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违反以上标准的,给予50--500元的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4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20xx年四月一日发布,自20xx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4 字

+ 加入清单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负责聘请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生入学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四、每学年进行两次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

五、开辟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须知》的内容。

六、加强对学生自行车行驶管理和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标的`作用和含义。

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平线网吧实际,制定本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网吧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84 字

+ 加入清单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188 字

+ 加入清单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2 字

+ 加入清单

1: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12:00为工作时间

5.1号----10.1号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 10.1号----5.1号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所有人员每周一三五早7:50到医院,8:00上报所在位置(位置实

3、有事须向主管和经理请假,并报内勤备案,回市场后发回照片。

备注:婚丧嫁娶孕请假可不扣工资。

4:例会要求

1)5.1—10.1号早8:30开会,10.1—5.1号9:00开会,迟到或早退

2)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玩手机、电脑,违规着爱心捐款50元,接打电话向纪律委员报告且不得超过3分钟,否则爱心捐款50元,纪律委员监督不到位或有包庇行为,爱心捐款50元。

3)正式场合会议和通知规定着正装的会议需正装参会,不打领带着爱心捐款50元,不穿正装着爱心捐款100元。

4) 所有因为考勤制度问题的罚款,全部交到内勤处(文贞),由内勤保管,纪律委员和内勤记录罚款明细。三个月后开季度会时把所收罚款以现金或礼品形式奖励给做的规范者。

济宁脑办 20xx-1-1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11 字

+ 加入清单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三、火灾预防措施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______幼儿园

20__年9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