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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祁连山保护条例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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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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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大们好!

我的名字叫--。今天,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塑料袋与环境保护。下面有一条资料:在近30年里,环境一直在恶化,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工业废水随意排放,人人随意乱丢垃圾,排放工厂黑烟,砍伐树木。如果在这样下去,气温会越来越高,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越来越多。这样下去,人类都会死亡的。

塑料袋,一种既方便又快捷的装东西的简便袋子,这种袋子很受大家欢迎,因为大家认为这袋子很方便。但大家知道吗?这些塑料袋其实是把树木砍下来淹成纸浆做成的,这样的话,树木越来越少,会引起水土流失,从而引起洪水等灾祸。大家都知道土地里的一些物质可以把东西给腐蚀掉,包括人也只需要几年的时间就可以变成白骨一片。而塑料袋就不能被腐蚀掉,即使是一千年一万年,你埋进去时是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所以我推广大家保护环境,从拒绝使用塑料袋做起。为了让地球更加美好、更加美丽,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护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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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环境保护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发言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9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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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市环境保护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刚才,大家观看了20xx年全市环境质量声像报告和环保专项行动专题片,表彰了20xx年度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希望大家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努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励精图治,负重奋进,“”环保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在“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的大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环境质量有了新提高。开展通榆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试点工作,姜堰市出台了《改善新通扬运河水质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在新通扬运河等10条重点河流实施“河长制”,狠抓水环境整治的关键措施,加快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全市30条主要河流57个考核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有42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1.2%,比20xx年提高3.5个百分点。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力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新划定清洁能源区范围,加快推进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实现机动车尾气检测场所联网监控,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施区域限行,在用机动车尾气检测率不断提高。全面启动油气回收治理。推行建筑工地环保公示牌制度,控制扬尘污染。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稳步回升,四市三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的比例均超过85%,靖江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的比例达到92.1%。

——生态建设迈出新步伐。市第四次党代会把“基本建成生态名城”列入今后5年全市奋斗目标,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四项重点任务之一。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持续开展生态建设,使‘生态文明’成为泰州的重要品牌”专题调研,出台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市委张雷书记亲自召开生态名城建设督查推进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调研、督查生态创建工作,全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逐步形成。兴化市《生态市建设纲要》由人大审议通过,从法律层面明确20xx年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市区水生态环境封闭控制、泰兴市乡镇污水处理项目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相继建成投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顺利通过省级预评估,靖江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通过省级调研。高港区永安洲镇、兴化市张郭镇被正式命名为全国生态乡镇,海陵区九龙镇等11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泰兴经济开发区创建生态示范工业园区通过省级调研。姜堰市溱湖风景区跻身江苏省生态旅游示范区。

——污染减排取得新进展。市政府批准实施《泰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与各市(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减排责任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国家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排查工程建设项目524个,投入整治资金1.85亿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扎实推进。加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泰兴市采取“三个统一”的模式,强化对自动监控装置的管理,提高了数据的可靠性。建立减排工作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工程逐月督查督办。对年度减排目标完成进度迟缓的地区和单位及时“亮牌”预警,约谈市(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全市共实施195个重点减排项目,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8个、氨氮减排项目58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40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39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4297吨、氨氮794吨、二氧化硫5629吨、氮氧化物1349吨。

——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积极协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海油一体化项目技术改造、双登集团移址迁建、高永化工园区规划环评等重点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泰兴市出台《环保产业发展意见》,泰兴城东工业园被批准为省级环保科技产业园。全市环保系统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劝退或否决各类生产工艺落后、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82个,拒批和劝退投资总额达36.6亿元。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18家企业正式完成投保,总保额达6240万元。全市共有2253家企业参加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参评企业数增加了14%。推行企业环境管理20项规范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环境隐患集中排查行动、环境信访积案集中化解行动。全市共有17家涉铅生产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9家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涉铅生产企业被依法实施关闭。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和挂牌交办的65家企业,已有58家完成整治任务,其中关停37家。泰兴市分散在经济开发区以外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原来的163家减少至58家。

——能力建设得到新加强。市环保局党委和纪委正式成立。全市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绩效改革岗位设置和人员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环评机构体制改革试点稳妥启动。建成省内首个二噁英实验室,具备了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中二噁英的监测分析能力。实施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改造,在莲花四号区、留学生创业园空气自动站增加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监测指标,形成PM2.5试点监测能力。在省内率先实行“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专网、环保业务专网、内部局域网”三网并行。实施“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省环保厅环保热线无缝对接、与各市(区)联网派单及互动。靖江市环境监测站在全市率先通过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增加实验室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监测项目187个。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获全省第二名。在全省环境应急能力大比武中获得团体三等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系统研究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局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环保工作仍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一是污染减排的压力持续加大。一方面,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重压力日益增大,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刚性增加;另一方面,一些投入少、见效快的减排工程已经实施,污染减排空间越来越小,完成减排任务异常艰巨。二是生态创建的压力持续加大。周边的扬州、南通两市生态市创建已经通过省级调研,今年就有可能通过国家验收,而我市的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泰州作为追赶型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历史欠账很多,加之金融形势趋紧,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生态创建的形势很不乐观。三是环境监管的压力持续加大。一方面,社会环保民意涌动,群众环保诉求高涨;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环境风险和环境维稳的形势比较严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突破思维定势,研究寻找对策,认真加以解决。

二、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20xx年是党的召开之年,也是泰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打造富有魅力的生态名城”为载体,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深化环保改革创新,突出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着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快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推动生态市创建提速增效,努力为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环境质量。

具体目标任务是: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xx年削减2.1%、2.38%、1.93%、0.94%;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5分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2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超过9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环保部复核验收;新增27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乡镇标准、9个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标准;姜堰市、海陵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区)指标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容不得丝毫松懈。必须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一是要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对照省预评估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排出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对一些重点项目和核心指标,特别是省环保厅预评估专家组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必须紧盯不放,专题会办,加快把“失分点”补回来。凡是整改方案确定的内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凡是整改方案确定的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要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巩固、提升创模成果的过程。二是要加强创模软件工程建设。创模软件技术资料是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过程和效果的重要体现。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资料组要加强对有关市(区)和部门的指导,组织对相关档案资料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确保做到资料全面、真实可靠、逻辑合理、准确无误。按照省预评估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做精各类支撑材料,凸显我市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亮点,力争在复核检查中得高分。三是要做好考察现场的准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形成支持、参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的浓厚氛围。对重点污染源,尤其是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要实施严格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要督促、指导迎检单位认真做好现场环境卫生、相关台账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现场经得起看,数据经得住查。

(二)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生态市,是建设生态名城不可或缺的前提。必须要克服畏难情绪,创新工作举措,用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加快推进生态市创建。一是要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创建国家生态市,关键在领导,重点在项目,难点在乡镇。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在市(区)综合考核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权重,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创建的热情。要履行好“提出任务、明确措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的职责,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在生态市创建中的主体责任,加快形成市县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二是要推动重点工作和项目的落实。在现有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目标定位,把建设生态名城的要求纳入其中,使之与实施“”环保规划相衔接,与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相配套。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研究确定一批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行动计划。要完善定期调度、日常督查、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对已经确定的生态建设项目,要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到期兑现。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创建的指导。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加快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河道整治、垃圾收集处置等工程和设施的建设。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鼓励乡镇因地制宜采取接入城市管网、自建污水处理厂、相邻乡镇联合建厂、采用无动力或生物处理等多种途径,实施污水集中处理。认真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加快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小而散”向“点连线、线成面”转变。

(三)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是一项刚性任务,也是推进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提振减排信心,继续强化三大减排措施,想方设法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一是更加突出结构减排。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建设项目。充分运用减排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核定限额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二是继续加强工程减排。深入分析减排措施落实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研究建立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库,切实解决减排“项目靠汇总、比例靠估算”的问题。强力推进火电、水泥行业的脱硝工程建设,加快冶炼、化工、石油加工等非电企业减排项目建设,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建设。实施一批污水处理厂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和改造工程。把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是切实细化管理减排。按照国家新出台的减排核查细则要求,推进减排精细化管理。加强对燃煤电厂、烧结机脱硫设施分布式控制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的检查,督促重点企业按要求实施改造并规范数据保存。突出抓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把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作为提升监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着力巩固在线监控装置联网率,提高自动监控仪器设备完好率、监控中心稳定运行率和信息完整率。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加强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和应用,确保治污设施管得住、用得好。

(四)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永恒的主题,也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一要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加快推进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新增空气质量指标监测能力建设,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开展监测工作。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和集中供气供热,巩固和扩大城市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健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机构和管理信息平台,加快落实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排污管理。二要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落实《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南水北调东线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加快规划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通过国家考核。深化通榆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试点工作,建立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机制,突出抓好重点断面水质达标工程。扩大“河长制”实施范围,加快实施城市内河生态修复和消除黑臭计划,逐步恢复内河生态和景观功能。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建立严密的水质监控和应急响应体系,实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三要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实施《泰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推进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项目治理。加强涉重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对正在停产整治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要从严要求,凡治理不到位的,及时建议各市(区)政府依法实施关停。开展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争重点规划单元内企业年内全部达到同行业二级清洁生产技术指标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环境监测,并按要求向社会定期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严格执法是环保部门对人民群众最大的负责。要按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要继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清查,用好零点行动、环境稽查、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手段,切实加强对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对炉渣加工、不锈钢加工、脱水蔬菜加工、化工生产、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铁腕整顿环境秩序。对去年尚未整治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必须跟踪督办,确保问题解决到位。二是要加强重要信访案件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一些突出的疑难信访问题,特别是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作为环境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将环境信访解决在基层。落实源头预防和领导包案责任,完善信访排查、定期分析、预警防范、跟踪回访等制度,重点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境污染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杜绝重大环境信访事件的发生,降低越级环境信访总量。三是要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污泥转移备案制度,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开展化学品生产、使用及有关环境情况调查,建立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置和拆解工作。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推动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入炉前的放射性监测。

(六)增强环保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多,只有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夯实环保工作基础,才能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要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环境监察、监测、宣教、辐射、信息、应急等“六个标准化建设”,力争两级环境监测站年内全部通过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积极融入全省“1831”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加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力度,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以江苏省土壤监测重点实验室、二噁英监测分析实验室建设为平台,建立技术人才和大型仪器共享机制,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提升环保工作的“软实力”。二要拓展环保改革创新的空间。完善绿色信贷信息交流机制,扩大企业环境行为评级的范围和绿色信贷政策的覆盖面。制定《泰州市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探索环境风险管理的新途径,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在环境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治理设施运营等方面,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化机构,稳妥推进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和环境监测社会化进程。三要夯实环保共建共享的基础。深入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开展环保进机关、学校、企业、乡镇、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环境宣传教育展示厅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伦理、环保科普、环保警示教育,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热点论坛、政务微博等新兴载体,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强化环境舆情的收集和研判。形成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机制,策划开展公益环境宣传活动,提升“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宣传活动水平,为环保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开创环保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去年,全省各级纪委、纠风办对环保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虽然全市两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评议教育方案,深入动员教育,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全力抓好整改,扎扎实实做了大量工作,但评议的结果仍然不太理想。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各方面对环保部门的意见可以归纳为“三个不满意”:一是对环境质量不够满意;二是对环境执法监管不够满意;三是对环保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不够满意。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要认真分析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开展“创先争优”、“三解三促”等活动为载体,坚持不懈地抓好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服务为民、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

(一)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主题教育开展创先争优不是一般性的思想教育活动,而是推动各项工作大见效、快见效的重要抓手。要围绕迎接党的召开、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精心设计载体,把创先争优作为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优秀素质来提高、作为内生动力来挖掘,不断提高服务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深化“群众满意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环保双十佳”评选,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实际,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佳绩。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继续组织好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技能大比武活动,以“比”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优”,实现业务水平与思想作风双提高、环保工作与创先争优双推进。

(二)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三解三促”活动既是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好途径,也是锤炼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品质的好载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特别是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开展环保“千人千厂”结对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真心实意地指导企业查找问题,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提升治污技术、改善环境管理。二是要与开展环保局长大接访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与建立基层联系点、带案下访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思考问题,多设身处地的为基层着想,全心全意地帮助基层解决难题,真正做到工作向上攀登、作风向下扎根。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去年,全市环保系统有极少数人因违法违纪,相继受到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的处理。这在警示我们的每一位同志,反腐倡廉的弦一刻也不能松。要结合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案例分析,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恪尽职守、廉洁从政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抓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排污收费、环评收费、环境监测、资金(项目)分配、物资(设备)采购、干部人事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内部防控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让权力在监督下实施、在阳光下运行。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希望,新的征程要谱写新的辉煌。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埋头苦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名城的新征程中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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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注意安全保护自己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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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

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拨,行为加以制约。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中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和易爆品危险品乘车乘船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同学们,我们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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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保护环境的主题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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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踏过的痕迹,还记得吗?

在那个看着樱花落下的季节,你是否看到无语?那是我们之间最美的友谊。阳光微熏,透过层层绿叶的阳光,流连在我们依旧有些酡红的脸上,微风温暖而舒适地拂遍大地,树叶摇曳着发出沙沙声……

在那个有些夏天独特甜腻气息的每一个夜里,我们躺在草地上,看天空上的繁星点点,伸出指头一下一下地点着星星,小草也连连点头依附。蝉栖在枝头,唱着自己的诗。

在那个入了秋的时节,路边银杏又镀上了一层金黄,有叶子飘落在你肩头,又落下。那时候总偏爱着金黄色的树叶从枝上飞舞下来,因为我记得老师叫这个做翩翩起舞。

在那个严风大作的冬的时日里,我们独爱排排坐在窗边,托着腮,透过玻璃看向窗外,看着窗外那颗四季挺拔的松树,它总是那样的绿,那样坚挺。

我们约定着,一起长大。时光隐着身,将我们带到远处,顺着风声,四季在不断变化。

春时,在院子里看见的不仅有樱花,还有陪同樱花一同飘荡而下的叫可吸入颗粒的尘埃。微风过境,耳边响起的,除了沙沙的清脆,也陪随着机器轰轰转动的沙响。

夏至,你看着漆黑的夜,你那温柔的脸庞似乎带着微微的苦语。我问你怎么了,你只是笑着无语。我的心其实比你还痛,只是不想说罢了。风杂夹着些燥热的气息,从我俩间微微带过。我俩只是静静坐在草地上,小草也变得无语。

秋里,只是静静看着树叶被狂风不留情面地刮下,秋的味道也被吹得荡然无存。狂风过境,在混凝土钢筋的地面上静静躺着的是绿叶和一片秋黄。

冬日,裸露在半空的手,也变得僵硬。窗外那片本以为会长久的绿色也早已消亡殆尽。你只是摇摇头,抬头看着灰沉的天空,看着光阴消亡。

四季间,我们彼此做伴从童年打马而过,留下一地的童真和欢乐。只是岁月终会被世俗磨平;有些年华终会被现实淡忘;有些光阴终会被现实消去。

我想要问的是,什么时候,能够有一如记忆里的春回大地?从环保开始,从小做起。何时会一夏如初?低碳,从我做起。秋风将怎样如初?环保,随手可做。冬日又将如何如常?低碳,你我他。

趁现在,星辰未落,日月还在。一起低碳,一起环保。从小做起,令记忆里的四季填满世界。环保,令世界一切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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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建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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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地球是我们的家,同时也是我们的母亲。地球慷慨的提供我们各种资源,而我们却还不顾后果的去破坏她。正如《只有一个地球》那篇文章所说的,我们不能再指望破坏了地球移居到别的星球上去。地球如果灭亡了,那么降临到地球上的命运终究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所以我们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保护我们的地球,爱护环境,我建议大家做到如下几点:

1.珍惜现在的每一口空气,我们要多植树造林,树林不仅能呼出新鲜空气,还能净化空气。要制止乱砍滥伐的行为,要少破坏大自然。

2.不要滥用各种资源,如,煤、矿、木、水……如果这些资源被无止境的开采,必定会形成各种资源的枯竭,当人们没有资源时,我们就无法生存了。

3.水是生命的源泉,但是它又实在太少了。虽然表面看起来地球上大面积都被水覆盖,可是能用的却不到十分之一,许多城市严重缺水,所以,我们要节约用水。

虽然我们一两个人改变不了地球的命运,但是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一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保护和珍惜我们的地球,那样地球就能炫出青春的笑容。

建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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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对于保护鸟类的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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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四月,春光明媚、生机盎然。一年一度的首都“爱鸟周”又来到了。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为首都的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大自然孕育了人类,也哺育了万物生灵。丰富多彩的野生动物给大自然带来了勃勃生机,也为人类的生存发展作出了 “无私奉献”。

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需要我们与野生动物和睦相处:国际上已把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视为民族进步,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首都北京以其悠久的文化和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享誉全球。身为她的每一个公民,更应把保护野生动物、维护首都的生态环境作为己任。为此,我们倡议:

一、模范遵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北京市的“实施办法”。积极宣传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意义。

二、不非法出售、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同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犯罪活动作坚决的斗争。

三、爱护花草树木,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打鸟、不掏鸟窝、不拣鸟卵、不笼养野生保护鸟,严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

同志们:让我们多一些朋友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让大自然更加美丽,让伟大的祖国更加美好!

倡议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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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保护动物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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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现代生活中,人类是世界的佼佼者,而动物对某些人来说只是一些不起眼的附加品,他们想怎么伤害它们就怎么伤害它们,想怎么虐待就怎么虐待,比如说前几天发生的伤害动物的行为,56只珍稀动物在外有的被杀,有的被捉。就是因为它们既不会叫疼,又不会喊冤。现在尽管这种思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但虐待小动物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而你知道么,人类的祖先就是从这些毫不起眼的小动物演变来的。因此我们原本和这些小动物们是一家,一家人就应该其乐融融,互相帮助,帮助那些在外流浪的小猫小狗。既然这样那我们又何必自相残杀呢!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为什么要伤害它呢?就拿下面这件事来说吧!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我和洋洋还有几位好朋友一起去老林子里探险,一到那里就在一座山洞里发现了一只被被褥包裹起来的一个像娃娃一样的东西,叫大人过来一看,哇!是一只已经面目全非的小狗,白色的绒毛下有几道深深的疤痕,好像是被人殴打过一样,拿鞭子抽过,脖子上还有一道肋痕。狗毛零零散散的铺在草坪上,看着特别让人心痛。

回家后,我想了很多:有些人只会当打着保护动物的招牌的冷面杀手,他们不会站在小动物的立场上来想,只会顾自己的快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几年有人大肆捕捞鲨鱼,只为一碗昂贵的鱼翅汤和一件鲨鱼皮泳衣。只要自己快乐,别的一切事情好像都与自己无关。小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别看那些海洋和陆地杀手,它和人一样都需要得到关爱。如果地球上没有动物,那将会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就好比我们只能看到一望无际的蓝天,而看不到空中形态各异的白云一样乏味。所以让我们都来保护动物吧,这样我们的家园才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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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护白天鹅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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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全球易危物种,三门峡的形象大使。每年11月至翌年3月,成千上万只美丽圣洁的白天鹅从遥远的西伯利亚迁徙到三门峡,在黄河岸边翩翩起舞、嬉戏高歌、恣意翱翔,演绎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荣辱与共、协调发展的美好画卷,使三门峡摘取了“中国大天鹅之乡”的桂冠,赢得了“黄河明珠·天鹅之城”的美誉。

大河奔流写盛世,仙客起舞扬清音。值此三门峡首届“保护白天鹅宣传日”到来之际,三门峡黄河湿地管理处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积极贯彻、自觉遵守《三门峡市白天鹅保护区管理办法》,积极举报、严厉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和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等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并全力保护三门峡黄河湿地生态环境,积极改善、共同营造白天鹅温馨、宁静的栖息环境,为建设“黄河三门峡·美丽天鹅城”增光添彩、再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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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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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粮食生产、农民增收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植保服务体系,推进植保规范化管理、数字化预警、无害化防控、专业化防治,提高病虫害综合防治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植保工作计划

二、主要目标

1、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预报准确率95%以上,重大病虫害预报准确率达100%。

2、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3%以下,重大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稻飞虱为害连片穿顶不超过20亩,油菜菌核病、小麦条锈病成灾连片面积不超过10亩。

3、化学农药使用总量下降2--3%,农民农药防治成本下降5%以上;植保新技术覆盖率90%以上,杜绝使用违禁农药。

4、大力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

5、柑桔大实蝇为害面积不扩大,为害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柑桔大实蝇为害果100%不外出。

三、主要措施

1、继续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系统预测预报。主要做好水稻、棉花、小麦、油菜、蔬菜、柑桔、梨树、桃树等病虫草鼠的系统调查、大田普查、集体会商,准确预报。

2、对新上升的病虫害发生规律、防治方法进行研究(主要为棉花盲蝽象、油菜根肿病、水稻南方黑条矮缩病、细菌性基腐病)

3、积极参谋,争取领导重视,配合市政府狠抓重大病虫的防控工作。

4、深入开展植保新技术的研究工作,力争推广1—2项新技术。一是重点开展灯诱、板诱、网控,即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害虫及其控制效果的观察,黄板诱杀害虫及其控制效果观察,防虫网控制害虫的效果观察,性诱剂控效果观察,为大面积推广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切实加强生物防治技术的研究。

5、结合我市高产创建,整合植保组装技术,充分利用物理、农业、化学等综防措施,确保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产品优质高效。

6、以项目建设为导向,着力抓好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和有害生物种类调查及发生规律的研究项目,继续完成柑桔、水稻绿色防控技术项目及水稻病虫防治对比展示试验项目。

7、进一步加强咨询服务工作,切实为广大农民排忧解难。开办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农民培训,做好植保信息入户、植保科技到户、植保服务到田,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8、加强与科研机构、农药生产企业的横向沟通,及时掌握了解植保新技术、新药剂、新信息,为大面积病虫害防治工作开拓新路子(特别是对柑桔大实蝇的防控有关新药剂) 。

20xx年植保站全体党员干部决心在农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植保站统一安排下,继续发扬“团结、拼搏、敬业、奉献”的植保团队精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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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甘肃省城市供用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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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水人): 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用水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

(二)用水性质

(三)用水磁卡号

(四)用水计量口径

二、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除计划停水检修或突发爆管等停水抢修外,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符合国家现行《城镇供水服务标准》及地方相关规定。

三、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计量器具(水表)是作为供、用水双方水费贸易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标准强制检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两类性质不同的用水,为混合用水,不得使用同一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计量。未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大足区发改委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抄表当月缴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现金/支票/转帐/其他方式。

四、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以用水人使用的计量器具为界,计量器具及计量器具前供水管网和附属设施属供水人的产权,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计量器具后的设施属用水人的产权,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五、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向用水人安全供水。若因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向用水人安全供水造成用水人相应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供水设施检修、工程施工等原因,需实施计划停水时,供水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抢修,同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并尽快恢复供水。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供水人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对自应缴费之日起60天内仍未结清水费的用水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1‰收取违约金(应缴费日为抄表日的次日),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欠费之日止,但金额不超过水费本金。自应缴费之日起60天后,经供水人有效方式催告,用水人仍未结清水费的,供水人有权依法中断供水。用水人结清所有欠费并办理复表手续后,供水人在24小时内为用水人恢复供水。

(四)因用水人原因造成表井占压、损坏等情形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非用水人原因而不能抄验水表的,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供水人抄验水表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结算。

(五)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表周期和收费时间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平均用水量或同期月用水量,或者是用水人换表后的实际日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由于供水人原因抄错表而多收的水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用水人,未按时退还的,处以未退还金额的每日1‰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多收取水费的本金。(经双方协商作为预付费处理情形的除外)

如出现表户关系对应错误情形,用水人与供水人应共同查实确认,厘清实际用水量,如用水人水费多缴,供水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用水人水费少缴,用水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人补缴。供水人未按时退还或用水人未按时补缴,应按应付金额的每日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水费本金。

(六)供水人有权对计量水表进行检测和按国家规定对计量水表进行更换。如用水人认为水表存在计量问题,由双方共同向重庆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送检。若校验后是水表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用水方被多计量的水费,供水方将根据计量误差比和按前三次抄表周期计算出的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多退少补,并由供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若水表计量在正常值范围内,则由用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

(七)用水人连续六个月未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且没有办理停止用水手续的,为保障公共供水水质安全,供水人可暂停供水;因供水人搬迁且未办理停止用水手续,供水人有权拆除供水设施停止供水。

(八)供水人设立24小时客服电话(大足),(龙水),(邮亭),为用水人提供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

(九)供水人因保障供水安全需要,有权入户对用水人用水情况进行安全督查。供水人工作人员上门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十)用水人在用水过程中出现盗用水、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等违章行为,供水人将停止供水,因停止供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因上述行为对供水人造成损失的,应足额向供水人赔偿;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送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六、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水质、水压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和更换。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由双方共同向重庆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送检。若校验后是水表自身不符合规范要求,水表检定费由供水人承担,并根据计量误差比和按前三次抄表周期计算出的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多退少补。若水表计量在正常值范围内,则由用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用水人自应缴费之日起30内天仍未结清水费的,(应缴费日为抄表日的次日)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欠费之日止,金额不超过水费本金。从应缴费日起60天后,经供水人有效方式催告,用水人仍未结清水费的,供水人有权中断供水。用水人完清所有欠费并办理复表手续后,供水人在24小时内为用水人恢复供水。

如出现表户关系对应错误情形,用水人与供水人应共同查实确认,厘清实际用水量,如用水人水费多缴,供水人应当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用水人水费少缴,用水人应当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水人补缴。

(五)有义务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及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未经供水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水表及附属设施位置,擅自更改的,供水人有权停止供水直至供水人将水表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状,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对供水人造成的损失,由用水人承担,因此产生水质安全事故的,用水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水表用水。擅自使用的,应承担使用水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水质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法律责任)。

(七)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及向合同约定用水范围外供水。

(八)用水人应自行承担计量水表表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责任。

用水人计量器具后到户内用水点的维修,原则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用水人若需要供水人提供帮助维修的,可按照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维修指导价格提供社会有偿服务。

(九)有义务向供水人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用水人如有变更,应及时通过供水人的对外公开渠道变更联系方式。因用水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通知供水人,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十)若用水人发生变更或终止用水等情况,用水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七、合同有效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三十天,若合同双方均未对本合同的有效期延续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合同期限自动顺延壹年,之后的合同有效期限以此类推延续。

(二)若因用水人原因导致水表和供水设施被拆除,本合同自动解除。届时供水人应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并及时向用水人发出缴费通知,用水人应当及时结清相关费用。

八、合同的变更

(一)如需变更用水人或终止合同时,用水人须及时到供水人处办理合同变更(终止)手续;用水人未向供水人办理相关手续的,不论用水人是否为实际用水人,用水人仍为合同相对方,仍应承担合同义务。

(二)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手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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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旗下保护地球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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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四五班的金x。今天我们讲话的主题是《愉快的万圣节》。

大家知道吗?每一年的10月31日是西方国家的传统节日——万圣节,也叫鬼节。万圣节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挂起南瓜灯并给来捣蛋的孩子派发糖果,因此万圣节是外国小孩子们最喜欢的节日之一。人们还将自己打扮成各种妖魔鬼怪的样子来将鬼魂吓走,这,就是万圣节的来历。

上周我们清雅苑的小朋友在家长的组织下进行了万圣节活动。我们有的穿上怪兽的服装、有的穿上公主裙、有的戴上面具、还有的提着南瓜灯、我们挨家挨户敲开邻居的门,对他们说“trickortreat”,然后获得邻居所发的糖果,大家开心极了!

同学们,你们肯定有疑问,为什么万圣节孩子们要挨家挨户要糖?古西欧时候的爱尔兰异教徒们,相信在万圣节前夜鬼魂会群集于居家附近,并接受设宴款待。后来这习俗一直延续下来,就成了孩子们取笑不慷慨之家的玩笑。

万圣节里,南瓜灯是万圣节最常见的标志,大家听我来讲讲南瓜雕空当灯笼的故事吧!在古老的爱尔兰传说里,是把小蜡烛放在一根挖空的萝卜里当做灯笼。据说爱尔兰人到了美国不久,发现南瓜不论从来源和雕刻来说都比萝卜更胜一筹,于是古老的萝卜灯就演变成了今天的南瓜灯,南瓜就成了万圣节的宠物。

同学们,妖魔鬼怪都只是传说,万圣节也只是个普通的节日。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应当热爱科学,因为人类没有什么力量比科学更强大,更所向无敌了!”反对迷信,崇尚科学。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多读课外书,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其次,我们自身不能参与迷信活动,同时还要劝告亲友,不搞迷信活动,不信邪教。我们要用所学的科学知识向人们揭示事情的真相,使人们不再相信迷信,而相信真理,相信科学!我们的讲话结束了,并和指导老师郑月瑛老师。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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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保护动物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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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有益的动物有很多,例如有蜻蜓、青蛙和小燕子等等。

我们先说蜻蜓吧,它是益虫,它对人的益处可多了。它生活在小池子旁边,捕捉害虫。有些人,捉蜻蜓,捕蜻蜓,捉住后到处卖。我们应给立一个保护蜻蜓法,如果他们再敢捉蜻蜓,捕蜻蜓,就是知法犯法,交给警察叔叔处理。

青蛙也不例外,它也是捕捉害虫的能手,不过,它生活在庄稼附近的池子旁边,有时候,它也到庄稼地,旁边捕捉害虫,人们都称它保护庄稼的好帮手。有的小朋友,到池子旁边,捕捉青蛙,回家后,吃青蛙。我们应该在池子旁边树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保护青蛙,人人有责”,这样就不会有人捕捉青蛙了。

小燕子也是捕捉害虫的一类,它生活在大树的鸟巢里,它在天空捕捉害虫。有些人,用枪把小燕子射下来,回家吃了,或者卖了。我们应给设一个森林保护区,让小燕子和其它受保护的动物住进去,这样,既保护了小燕子,也保护了其它的动物。

如果没有这些有益动物,害虫就会增多。这样,连农药和灭害灵都不行了。我们应给共同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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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伤保险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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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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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人环境保护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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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同学们一起去郊游了独特而神奇的八卦洲。我们是带着任务去的,那就是用我们的行动来宣传环保,这是让我们激动而又幸福的事,终于可以为环保奉献一点力量啦!

到达八卦洲之后,我们高举着“太阳城假日小分队”的旗子,开始了我们的环保之旅。第一站来到了波涛滚滚的江边,踏着一粒粒松散的沙子,看到了一艘艘在航行的船只,有趣极了!有细心的同学看到沙子里有垃圾就主动捡了起来,其他同学也一样,我们的活动就这样开始了,同学们都非常兴奋,同时也忙得不亦乐乎,爸爸妈妈们忙着拍照,说要记录我们的成长。突然,我肚子有一阵刺痛,“啊”我蹲了下来,爸爸妈妈们都跑来关心的询问,可我一句话也不想说,妈妈说我晕车,让我休息一会,邵爸带我到车旁吃了东西喝了点水。紧接着,一大波同学涌上来安慰我,深深感受到同学之间的友情,让我感激不已!

第二站我们来到了农家乐,看到非常庞大的西瓜,金红色的鱼儿,还有盆景绿色蔬菜等等。同学们都去逗鱼儿玩,有的同学还往里扔零食,还好有爸爸妈妈们提醒说,这样会污染水源,还会害死鱼儿。“对”同学们齐声说。我们怎么没想到呢,今天我们还是环保小卫士呢。 第三站我们来到了蔬果园。看到了一串串小西红柿,哎呦,真是我的最爱,同学们都忍不住去摘,我要先尝一口,哇,酸酸甜甜好滋味哦,马上又有同学提醒,不要乱踩,不要乱扔,我们是环保小卫士。

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要返程的时间了,我们每个人都提着环保袋,时刻记着我们的太阳城假日小分对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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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护倡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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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们处于青春期花季的年华。青春期是人生的花季,花季中的我们天真烂漫,充满美好的憧憬;花季中的我们热情奔放,对友谊有着热切的期望。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父母对我们充满了希望。但是,在我们美好的生活中,处处有着一些不良诱惑。未成年人沾染了一些”黄、赌、毒”和邪教等严重危害我们的身心健康,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它们拆散了无数幸福美好的家庭,伤害了我们的心灵。面对这一幕幕惨痛的悲剧,我们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一、反对邪教,相信科学,做明理向上的人。

我们要相信科学,增长自己的知识,提高能力,发展特长,陶治清操。加强自己品德的修养,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赌博恶习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我们要远离赌场,遵纪守法。赌博会使人无视法律的尊严,损害他人和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现实的社会中,一些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上的人,往往是从吸一支烟,养成赌博的恶习等开始的。我们要认真地深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要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在自己的心中筑起一道抵。

三、预防违法犯罪。

一般违法和犯罪二者在违反法律、对社会的危害、应受到的惩罚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界限。违法犯罪一般是从日常的点滴小事发展成的。为此,我们要遵纪守法,防微杜渐。

四、我们要防止他人侵害,珍惜爱护我们的生命。

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意外和危险的发生。

最后,我们呼吁全体同学远离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珍爱生命安全,让我们的生活每一天都画出亮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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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2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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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检查、总结前一阶段城创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非常时期召开这个重要的会议,充分表明了区委、区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视。刚才曹区长作了重要讲话,重点乡镇进行了经验交流,使我们深受启发和鼓舞,同时,也使我们进一步认清了自身的不足,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近年来,我街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城创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地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在多年的城创工作中,我们通过结合本街道实际,统一思想,层层发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城创办、区城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周边镇、村的密切配合下,使我们00地区的环境面貌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我街道曾被评为市红旗街道,并多次获得市、区爱国卫生先进街道称号。但我们深知,城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的提高,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和城区兄弟街道相比我们的工作和成效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缩小差距,迎头赶上。我街道地处00城区最北端,担负着塑造00北大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之责。00地区与城区街道相比,客观上存在基础设施、硬件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如排污设施不完备,道路狭窄破损,绿化品位低,人口流动量大等,加之近年来,我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不少低洼地区居民不断迁往00地区,特别是今年,锡澄路拓宽改造,沿路两侧的租住户大量进入00地区,再加上过往车辆为逃避锡澄立交收费站的规费而绕行,造成地区多条道路破损,给00地区环境建设和管理带来了较大的不便和困难。虽然通过近几年的老新村改造、道路整治、综合治理等使新村硬件建设和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离居民群众的希望和市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足。这些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路,着点在以下六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组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社居委干部和有关单位进行市容环境整治再动员,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发动,推进环境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地区形象,把广大干部党员的思想统一到“爱我00,美化家园”上来,统一到抓城创就是抓经济,抓城创就是抓发展,抓城创就是抓竞争力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管理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充实街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切实摆上街道工作的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抓好5—7月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实施目标管理,把任务量化细化,向职能部门下达目标任务书。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加环境卫生的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多年来,通过老新村改造等市政建设和街道自身的不断投入,使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但由于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硬件建设相对滞后,且普遍存在老化问题,急需改造、修建、增补的设施逐年增加。我街道将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方面加强与市政部门、开发公司、物业管理的协调联系,一方面在有限的财力中筹措必要的经费,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在这里我们也殷切地期望市、区有关部门能加大对00北大门的改造力度。

三、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创建的合力

新的时期赋予城创工作新的要求、新的内容,城创是一项系统工程,靠单打独斗难有成效。我们将在多年来与多方合作已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企业、与社居委、与物业管理、与镇、村等合作,努力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走出一条联创共进的新路。

四、注重提升品位,实施亮点工程

我街道大部分新村都属老新村,原建设缺乏有效配套,缺乏亮点工程,居民群众缺乏象样的活动场所。我们在创建中要注重亮点工程建设。

一是注重休闲点建设。我们将对原困难户摆小吃摊的三角地,进行彻底整改,坚决取缔小吃摊、夜排挡,增设石(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凳、棋台和阅报栏,将之改造成居民的休闲娱乐场所。

二是注重小景点建设。针对我街道新村绿化景点缺乏亮点工程的实际,将在00二村27号对面,建成绿化景点和居民休闲活动场所,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新村面貌。

三是注重健身点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去年已有5个社居委已建成健身点的基础上,再在民丰里第二社居委新建成一个居民健身点。

五、加强环境整治,落实长效管理

一是继续巩固老新村改造成果,防止破墙开门现象回潮,防止违章搭建。

二是对56只垃圾收集房进行整修,加强对收集房的管理,确保每天消毒、清洁和垃圾日产日清。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保洁员、绿化专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努力做到定人、定时、定岗。

四是根据环境整治重点,加强对暴露垃圾、白色污染、“三乱”现象的综合整治。确保无堆积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绿地无杂草,无白色污染。

五是加强对任钱路的整治,确保道路畅通,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配合城管监察中队整治无证摊点、夜排挡和占道经营,并防止反复回潮,同时加强疏导点的管理。

六、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制度措施

1、进一步完善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人员的考核体系。对街道机关职能人员考核,坚决与年度风险考核挂钩;对社居委干部的考核,坚决与社居委的百分考核挂钩;对保洁人员的考核坚决与薪金挂钩,以此促进他们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加强对他们的约束和激励。

2、健全监督机制。在各社区设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示栏,广泛征求并公布社区居民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街道和社居委的联系电话,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另外,各社区要聘请卫生监督员,并注重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3、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每周例会制、每日督查制,每周排查分析难点、重点问题,职能部门每日要督促检查整治进度、效果,落实长效管理,确保实现长治久洁。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年是实施《“爱我00,美化家园”城市管理三年目标实施意见》的第一年,又值非常时期,我们00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这里郑重承诺:坚决与区委、区政府保持一致,困难再大,任务再重,要求再高,时间再紧,我们也要认真落实“保门面,清死角,抓亮点,出成效”的工作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死角和管理盲点,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确保通过不懈地努力,使我街道地区市容环境面貌有一个新的较大的改观,为塑造00北大门的新形象,为推进特大城市建设,为00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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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保护环境广播稿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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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合:生活是一个调色盘,调出多姿多彩的童年!“七彩童年”校园广播站,与您相约快乐时分。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中午好!我是播音员李晓洋,我是播音员孙瑞婉。

甲:春天到了,春姑娘穿着绿色的纱裙,轻盈地在大地上旋转着,舞动着。小草闻到了春姑娘的气息,睁开了眼睛。种子听到了春姑娘的脚步,感觉暖洋洋的,伸伸懒腰,让新绿钻出了地面。树上绿色的嫩芽也探出了头。地上的花儿也竞相开放,粉红的杜鹃花,华贵的牡丹花,五彩的桃花、梨花、杏花、樱花……春天是绿色的,春天是缤纷的。

乙:绿树在居民的小区里,在同学们的校园里,在爸爸妈妈工厂的围栏里,在机关的大院里……绿树在城市里,城市在树林里。路上车水马龙,路边绿树成荫。汽车吐着浓浓的尾气,绿树过滤着有毒的气体,净化者我们赖以生存的大气。毫不吝啬的给我们送来氧气。

音乐……

甲:夏天,烈日炎炎。绿树像遮阳伞一样给我们带来阴凉,它是天然的调温器。当狂风大作,暴雨倾盆的时候,大树又能给我们挡风避雨。

乙:绿树是天然的除尘器,是氧气制造厂,是细菌消毒站,是噪声消音器……

甲:毁坏了绿树,砍伐了森林,水土流失,风沙肆虐,沙尘暴铺天盖地,沙漠侵蚀了良田……人类曾经的愚昧反过来又惩罚了人类自己。

乙:没有了绿树,哪有树林。没有树林,哪里会有动物,植物。没有这些生物,哪里还有多姿多彩的世界。

甲:绿树有效地、适时地改善着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绿树给我们送来的温馨。爱护绿树就是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乙:让我们青少年行动起来,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植树造林,爱护绿树,用我们的汗水浇灌出一个生机勃勃、郁郁葱葱的绿色世界,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创建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

音乐……

甲:接下来是“佳作欣赏”。首先请欣赏……

乙:下面请欣赏……

甲: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七彩童年”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乙: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七彩的童年。

甲:本次播音主播:李晓洋、孙瑞婉。编辑:史春燕老师。感谢大家的收听。

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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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中学生保护地球的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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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要经历成长,那是人生的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每一个人在成长中都会有自我的烦恼考试成绩差、被父母骂、被教师批评……这些事都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虽然这些事会让我们变得不开心,但我们也不需把这些事铭记在心。我们要把它视为人生的一部分,每一个人都会犯错,一次两次地成绩下降,我们为什么就要把它刻在心头,把它变成一道心灵的伤疤呢?

我听说了有一个初中生,在一次考试中因为成绩太差而跳楼自杀了。这是何必?我们的人生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我们去完成,一件事不成功了,我们只要吸取教训,再做一件事时努力地奋斗就能够了,何必在一次失利后结束一切呢?

成长就是这样有坎坷,有悲伤,有欢乐。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痛苦,但,失败乃成功之母,有痛苦就会有成功。在成长中慢慢总结失败的原因,就会在以后的奋斗中取得成功。

我们每个人都有成长的烦恼,其实,成长本身就是一段充满痛苦的人生经历,有了它,我们才能得到真正的成长。我们应当乐观地应对成长的烦恼,化烦恼为动力,让我们的船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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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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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一)提纲式。以记住书的主要内容为目的。通过编写内容提纲,明确主要和次要的内容。

(二)摘录式。主要是为了积累词汇、句子。可以摘录优美的词语,精彩的句子、段落、供日后熟读、背诵和运用。

(三)仿写式。为了能做到学以致用,可模仿所摘录的精彩句子,段落进行仿写,达到学会运用。

(四)评论式。主要是对读物中的人物、事件加以评论,以肯定其思想艺术价值如何。可分为书名、主要内容、评论意见。

(五)心得式。为了记下自己感受最深的内容,记下读了什么书,书中哪些内容自己教育最深,联系实际写出自己的感受。即随感。

(六)存疑式。主要是记录读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边读边记,以后再分别进行询问请教,达到弄懂的目的。

(七)简缩式。为了记住故事梗概、读了一篇较长文章后,可抓住主要内容,把它缩写成短文。

以上各种形式,可由浅入深逐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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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保护校园环境建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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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们的校园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当校园净化、绿化、美化直接作用于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之中,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保护校园环境也就成为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学习和工作方式,它与严肃活泼的学术氛围、活跃向上的“绿色课堂”相媲美。学院校园洁净、环境优美、校风优良,这让我们每一位学子都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学院不仅是我们温馨舒适的家园,更是展现我们风采和素质的重要场所。

为使保护校园环境活动持久有效,为此我们向全院师生提出如下建议:

1、树立绿色文明观念,自觉关心环境状况,把个人环保行为视为个人文明修养的组成部分;

2、提倡“弯腰精神”,随时拾起地面点滴垃圾,扔进垃圾筒里,确保地面洁净;

3、爱护仪器、设备和公物,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尽力减少损坏维修;

4、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减少水污染;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光线充足时不要开灯,避免“白昼灯”、“长明灯的情况发生,微机室电脑用后及时关机;

5、 严禁在校园公众场所吸烟,自觉远离烟草,倡导健康生活,营造无烟校园环境。

6、 爱惜餐厅食品,有序排队,文明用餐,倡导勤俭节约;

7、 爱护校园绿景,做到不践踏绿地草坪,不攀摘树枝花朵,不翻越绿化带,爱护花草树木。

8、 从我做起,号召全院同学树立环境意识,为创建绿色和谐校园出自己的一份力。

9、净化语言环境,不说脏话、粗话,使用礼貌用语。自觉与不文明行为说再见,与不文明行为作斗争,成为保护环境的卫士。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点滴做起,自我约束,相互检查。捡起一片垃圾,留下一方洁净,争做保护校园环境卫生的“绿色卫士”,为共建环境友好型的和谐校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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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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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

人们经常把保护环境挂在嘴边,可真正做起来却不往往有些困难。就拿塑料袋来说,人们都知道使用塑料袋会造成白色污染,也知道国家的限塑令的要求,可是人们还是在用,我们身边环境污染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人们大都知道废旧电池回收不当会污染环境,但许多的时候我们却把它们随手一扔。另外,我们周围浪费资源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使用一次性筷子,常常忘了关水龙头等,为此根据实际情况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市民收听、收看关于保护环境的节目,阅读环保知识读物,讨论环境保护问题,与破坏环境的现象作斗争。

二、倡导市民节约纸张,节约粮食,节约有水,节约用电,节约燃料,共同节约我们有限资源。

三、把损坏的物品修理好再用,延长使用期,多使用循环用的物品,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纸制品。

四、设置专门回收部让垃圾及时回收并合理利用。

五、引导市民购买有环境标志和绿色标志的物品,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使用会破坏臭氧层的物品。

六、保护野生动物,不采摘花朵,不砍伐树木。

我们共同,一定会创造一个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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