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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公证书【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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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协议公证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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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继承公证书

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查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名)死亡,死亡后在__________(地名)留有遗产房屋_____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_______________的遗产应由_______________继承。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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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短期居住用房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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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甲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方 (乙方):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计 ____________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结算。乙方付押金____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家电设备人为损坏由租客承担。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不得群租。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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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继承协议公证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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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协议公证书

甲方(遗赠人):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________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_______________元,医疗补助费_______________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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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市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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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x市区(县)的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至二零零年

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E—mail:E—mail:

房产证号:

代表人:代表人:

见证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电话:

年月日签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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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异地居住证明格式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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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入住我居住区至今,地址为: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____门_____________号(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其现在居住地址。特此证明。

派出所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或居民委员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或物业管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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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居住租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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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______交。每月月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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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城中村居住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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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一、居间事项及具体要求

1、乙方为甲方服务;

2、具体要求: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推荐对写字楼有需求的订制开发、写字楼办公的意向客户。乙方协助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客户进行合同洽谈,并促成购房合同的签订。乙方需将其推荐的意向客户的资料向甲方项目客服部备案。

二、协议期限:从________年月____日至年____月日止,期限________年。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是否续约。三、报酬、支付期限:

1、报酬报酬按乙方推荐的意向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到达甲方账户款项总额的计算。

2、支付期限及方式甲方应在乙方推荐的意向客户与甲方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并交纳了首付款或合同全款后的____日内支付报酬,每到账一笔资金支付一次报酬。

3、合同款未到达甲方账户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甲方每次支付报酬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4、客户退房或解除协议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相应报酬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返还,每日按应返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款项甲方有权从未结报酬中扣除。

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四、乙方同意,不论何种情况,乙方履行本协议所需或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催告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作出不利于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报酬,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事项委托他人。

2、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维护甲方的形象。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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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居住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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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共间,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同时甲方将租赁房屋的相应附属设施及设备一并出租给乙方(附清单)。

第二条房屋权利瑕疵担保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之日水表计数____,电表计数____,燃气计数____。

第六条租金乙方承租本租赁房屋的租金为每月____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本租金不得进行调整。

租金支付方式:。

第七条费用承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其它因租赁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维修与保养甲方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及维修费用,保证租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租赁房屋致使他人或乙方遭受损害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及时修理,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等满足乙方居住要求的条件,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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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屋租赁合同供居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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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基本符合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双方同意。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置位于郸城县西环中路,老交警队斜对面。 2,出租房屋面积共整院。

3,装修,设施及安全:

(1)室外修缮由甲方负责,同意出壹万元修缮(厕所、顶楼、楼梯扶手、操场等),资金从租房第一年中扣除,在合同之前。

(2)室内修缮由乙方负责(教室门窗、教室吊顶、墙面,地平等)

(3)周边环境安全由甲方负责及协调,办学期间一切学生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共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因甲方所出租房屋出路不能安全出入,延误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会涨房租。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甲方应在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如果要求续租,须在租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租金总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每次支付一年的租金,同时需先付钱后使用。3月16号之前交付五万元租金。

第五条:违约条款:

1、双方应根据合同事项进行使用,若甲乙任何乙方违约,则需要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___%额度的违约金。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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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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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友谊北__疾控中__2—1—2房屋,带家具家电出租给乙方作住房使用。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采暖费由甲方负责缴纳。附清单:双人床两张、三门衣柜、写字台带书柜一个、2个床头柜、两个卧室窗帘、一套木质沙发茶几、电视柜、29寸电视、冰箱、5个小圆凳子、电热水器一个。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及押金

1、甲乙双方议定合同期内月租金______元,一次性付一季度租金______元。。

2、家具家电押金:_______元;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要求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完好整洁明亮,所有门、窗、锁等完好无损,家具家电完好无损乙方签字代表认同,租住期间使用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发生火灾、被盗、人生伤亡事故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应爱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保持房屋卫生。

4、租期满后若甲乙双方租或不租都应提前____月告知对方。

5、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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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单位居住证明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证明书,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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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

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产权房_________

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

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

经办人签字:

派出所或居委会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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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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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门头房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做商务经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租期_________年。

三、租金与押金

1、双方商定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该租金不包含开具租赁发票的税费,如乙方需租赁发票,则在该租金基础上按照地方规定增加开具发票相应税点费用。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房屋保证完好押金_________元,租期结束,双方共同验收完毕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每年租期临近甲方可提前7天提醒乙方),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力。

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办理营业手续提供方便,并积极协调周边关系。

4、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结构,须保留原有上、下水管道及供电线路的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可移动物品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租期结束时,装修不得破坏)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进行转租并保证合法经营,如发生转租现象,扣罚乙方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在10日内应无偿交出房屋的使用权。

7、年债务均有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年月日之后发生的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协议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3、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否则所产生的违法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发现违法行为后,甲方有权立即收回租赁房屋。

4、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友好合作,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辖区仲裁委或法院解决。

5、本协议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6、本合同签订地点,

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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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个人居住房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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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本工程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

小区(街道)

号楼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

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二、合同价款 大写

元(

元)。

三、工期

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付总款50%,剩余款项工程结束一次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甲方超出合同内的装修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事项,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20% 的违约金。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项目工程施工表附后。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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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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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兴泰南里楼单元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押一付三。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宽带费以及其它由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均摊。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一个月租金 元,作为押金。

五、房屋租赁期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租房押金不予退还。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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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法居住权住房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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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号______(小区)___栋___单元___楼___号的房屋___间(套),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支付,计人们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住址: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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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兼并合同范本公证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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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合同范本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兼并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被兼并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及(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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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居住租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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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赁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062238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007573,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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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居住房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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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_____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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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赡养协议公证书例文_公证书_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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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协议公证书例文

( ) 字第 号

兹证明赡养人______(男或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男或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就赡养______的问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自愿签定了前面的《赡养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上签名(盖章)。

当事人签定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市_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注:本格式用于《赡养协议公证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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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中村居住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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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产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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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8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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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居住物业的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和保持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域内的居住物业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居住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管理监督。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电力、邮电、环卫、园林、住宅、公安、物价、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协调。

第二章 业主自治管理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住宅与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划定。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第八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应当有过半数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业主过半数或者全体业主代表过半数通过。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经百分之十五以上或者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就所提议题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应当邀请居民委员会和使用人代表列席。

第九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

(三)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

(四)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由五人至十五人组成。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四)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听职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七)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住宅出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必需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收益用于业主委员会的话动经费和补充物业维修基金。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业主小组由本幢住宅业主推选若干代表组成,其职责是:

(一)听职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反映;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三)提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建议。

第十五条 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曰起生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房地局或者注册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市房地局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物业管理企业申请之曰起二十曰内,核发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管理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八条 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一个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和管理项目;

(三)物业管理服务的事项;

(四)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

(五)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

(六)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

(九)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为两年。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报住宅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

(三)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的运行服务;

(四)保洁服务;

(五)保安服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住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

(二)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保持住宅和公共设施完好、环境整洁优美、公共秩序良好,保障物业使用方便、安全,并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业主委员会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实施管理服务;

(二)在业主、使用人作用房屋前,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使用、维护的方法、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

(三)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祝、检查,定期对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

(四)发现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施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五)接到物业损坏报修时,限时进行维修和处理;

(六)做好物业维修、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帐册;

(七)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送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接受审核;

(八)定期听职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九)发观违反本条例或者业主公约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十)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要求,做好业主委员会、业主、使用人委托的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杜区管理、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管理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下列项目:

(一)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祝、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二)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三)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四)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五)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费用按月分项计算,第(五)项费用按实际维修项目计算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二)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

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经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本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

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事项,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一)对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实结算,多收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移交全部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帐务帐册;

(三)移交业主共有的房屋、场地和其他财物。

第四章 物业的作用

第二十七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通行、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八条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二)占用、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

(三)在天井、庭园、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五)乱设摊、乱设集贸市场;

(六)乱倒垃圾、杂物;

(七)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八)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修住宅,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装修住宅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使用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除执行任务的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外,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及其收费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车辆停放的收益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第三十二条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并支付设置费用。

按照前款规定收取的经营性设施费用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

利用物业设置公益性设施,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清运、处理,按照本市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住宅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

住宅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曰起十日内,当事人应当将住宅转让或者出租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章物业的维修

第三十五条 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新建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可以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设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帐户,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职利息。

物业维修基金应当按幢立帐、按户核算。

第三十七条 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三十八条 物业维修、更新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

(二)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按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

(三)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

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物业出现严重损坏,影响业主和使用人安全时,区、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督促限期维修。

物业维修基金不足时,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巳售公有住宅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费用,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主、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陪偿,

因物业维修、装修造成相邻业主、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四十条 业主转让住宅时,其物业维修基金帐户中剩余部分的费用不予退还,继续用作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其中由业主交纳的剩余部分,由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

第六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第四十二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受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住宅使用公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四十三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不得将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单独转让。

第四十四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住宅的保修责任。

第四十五条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第四十六条 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四十七条 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八条 住宅使用公约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时终止。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四十九条 公有住宅出售后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公有住宅出售前的管理单位实施。

第五十条 前期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二章以外的各章规定。

第七章投诉

第五十一条 市房地局和队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使用人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投诉。

第五十二条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答复投诉人。

投诉人对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答复有异议,可以向市房地局提出复核要求。市房地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复核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五十三条 投诉内容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交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或者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业主、使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本条例的,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五款,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各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物价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管理部门可以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理,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其物业管理的经营项目。

第五十七条 新建商品住宅的出售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业主、使用人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十八条第(四)、(五)、(六)、(七)、(八)项,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 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房地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市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彻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街道监察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市政设施、绿化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建筑、设摊、堆物、占路等行为,应当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罚和处理。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中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一)自用部位,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卫生间、阳台、天井、庭园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二)自用设备,是指一套住宅内部,由住宅的业主、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这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

(三)共用部位,是抬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别、墙面、屋面等部位;

(四)共用设备,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五)公共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害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六)房屋承重结构,是指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中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示范丈:

房地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六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居住物业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房地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7年7月 l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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