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青岛旅游住宿推荐汇总20篇

浏览

2339

范文

1000

篇1: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2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 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 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

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外出旅游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56 字

+ 加入清单

一、雪雕建设及冰雪欢乐园

在机场路和成吉思汗广场等城市主要街道结点处设计制作凸显地区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雪雕作品;在成吉思汗广场六二六小河制作雪雕城堡、雪滑梯,举行抽冰嘎、滑冰车等可供游客参与的冰雪体验活动,增添中心城市冬季旅游体验内容,使市民和游客感受到冰雪风情。

地点:城市内主要街道结点、成吉思汗广场六二六小河河上

时间:20xx年12月22日至20xx年3月1日

二、20xx中国•呼伦贝尔首届全国雪地摩托车挑战赛

第一个把雪地摩托车作为单项运动的国家级比赛,邀请全国雪地摩托车俱乐部参赛,利用赛事平台,开展雪地摩托旅游项目及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11月20日游客可在雪地上进行全地形车赛道体验;12月23日可与国家最高水平赛车手一同体验全地形车及雪地摩托……

地点:海拉尔东山景区

时间:20xx年12月20日—22日

三、中俄蒙国际冰雕邀请赛暨中俄蒙国际室内冰雪乐园

地点:中俄蒙文化创意产业园

活动内容:

1.中俄蒙国际室内冰雪乐园

室内冰雪乐园位于中俄蒙创意产业园地下,部分展品为首届中俄蒙国际冰雕邀请赛参赛选手的作品。同时园内设有滑冰场、冰滑梯、爬犁等体验功能区。

时间:20xx年12月22日对外开放

2.中俄蒙国际冰雕邀请赛

活动计划历时7天,参赛选手为中、俄、蒙、韩、日、朝六国优秀的冰雕、雪雕技师们,特邀有专业资质的专家进行评选。12月30日晚上7:30在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举办获奖选手颁奖明星演唱会。

时间:20xx年12月24日至30日

四、滑冰体验活动

由教练教游客基本的滑冰球技巧,让游客充分体验冰上活动的乐趣。

地点: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广场

时间: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3月1日

五、滑雪节及滑雪体验活动

单板滑雪、双板滑雪、雪圈、雪地摩托车

地点:东山滑雪场

时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六、海拉尔全国冬泳邀请赛

以冬泳协会开展的冬泳比赛为基础,将邀请全国冬泳代表队参赛。游客每天14:00-14:30现场观看在皑皑白雪的冬季,冬泳爱好者不畏严寒在冰水中健身游泳,感受冬泳的魅力。

地点:伊敏河冬泳基地

时间:20xx年12月22日至20xx年3月1日

七、中俄蒙国际羽毛球邀请赛

邀请俄罗斯、蒙古国及全国各省市羽毛球爱好者参赛

地点:呼伦贝尔市体育馆

时间:20xx年1月10日至11日

八、海拉尔区中小学生冬季冰雪运动会

举行速度滑冰、雪地足球赛、雪地曲棍球等冬季体育运动项目。

时间:20xx年12月27日至29日

地点:第七中学东校区

九、正月十五闹元宵秧歌表演

活动地点:三角地广场

活动时间:20xx年3月5上午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旅游局办公室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办公室,全文共 2028 字

+ 加入清单

20××年,我们办公室围绕全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突出协调配合,做好人力管理,强化对外宣传,服务全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根据党委部署,做好先进性教育工作。

先进性教育工作是今年党委工作的重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办公室三位同志都抽调到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参加了这项工作,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对党委在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工作中交办的材料、会议、汇报、信息等工作,积极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确保会议的落实,材料的上报,信息的报道。先后完成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汇报和第一批先进性教育工作的总结,配合做好基层支部先进性教育情况督查,及时了解、收集先进性教育工作中的好的典型,好的做法,上报各种典型、汇报等材料20多份,上报相关信息15条,其中被先进性教育办公室采用8篇,被资讯采用6篇,较好地完成了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机关协调服务。

办公室工作任务繁重,头绪较多,为此,我们把握全局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夏秋粮收购、先进性教育、稳定等工作重点和中心,全力做好上下沟通、协调服务工作,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助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化解各种矛盾,工作中没有出现脱节、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我们办公室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上级部门的会议要求、情况汇报都及时通知到人,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报、上报。对基层来人和购销企业办理贷款、养老、医疗等业务,做到随到随办,热情服务,没有出现影响基层企业的经营的情况;小车管理在车辆减少、服务多的情况下,尽量保证领导用车,保证工作用车,做到随叫随到;文印工作做到急事急办,有事就办,先后打印、复印各种材料、报表1500多份近300万字,保证了上报材料的质量。

三、加强对外宣传,及时全面反映粮食动态。

20××年我们高度重视信息、外宣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宣传粮食工作、反映粮食动态的重点工作来做,从而使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一是做好政务信息的宣传报道。先后在《江苏粮网》、《江苏农业网》、《江苏兴农网》、《淮粮通讯》、《淮安粮网》、《淮安政府网》《咨讯》《政府网》等发表政务信息88篇,继续走在全市同行前列;二是做好外宣工作。先后在《粮油市场报》发表稿件9篇,在《淮安日报》、《金湖资讯》等发表稿件12篇;三是继续与县电台联办“粮油之声”栏目。坚持每周一档,宣传粮食政策,展示粮企风采,为粮农提供信息服务;四是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一周年宣传月活动,采取新闻媒体、横幅、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为促进夏秋粮收购工作,做好购销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严格人员管理,确保人事管理规范有序。

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整理,做好购销企业劳动合同的续订、监管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资、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做到工作及时,认真负责,没有出现差错。特别是在劳动人事管理权限下放基层后,我们加强检查、监督,完善合同的续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征缴,协调处理有关人事纠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五、抓实计生工作,落实各项计生管理目标。

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做到常抓不懈。年初与直属单位签订了计生工作目标责任状,每季对计生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特别是对江苏、油脂两个计生重点单位,做到跟踪检查,及时掌握、了解计生工作出现的情况,全半年没有发生计生工作违规的现象。同时重视妇女工作,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联宜文体活动、帼国建功活动,完成了县妇联下达的目标。

六、做好其他工作,保证机关管理落到实处。

机关管理工作比较繁杂,我们统筹安排,分清主次,抓住重点,针对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如安全、门卫等,逐项抓好管理,完成了机关后宿舍区危险围墙的加固,对门卫进行了安全意识的教育,对机关的一些的公用设施进行了修理,对机关职工住房的公用部分进行了修缮,保证了机关正常工作。同时,做好机关公有住房、租赁房租金、水电费的征缴,没有出现拖欠现象。做好机关、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审核、批报等工作,保证离休老同志老有所医。组织机关离退休人员、在职人员进行了体检和保健,完成城市创建目标和卫生、绿化责任区管理服务。

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时工作标准不够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的硬,创新、进取意识不强;服务工作偶有服务不到位、不尽人意的地方,这都是我们今后努力和改进的地方。20××年,我们办公室将围绕全局的工作重点,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充分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立足岗位做奉献,围绕中心做服务,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为机关服务,力争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青岛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私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号房(门面)租给乙方使用,日期满。

2.付款方式:每月租金为元(其中不包括取暖费);取暖费为每月 元,每年十月份一次性付清本年度取暖费;水费、卫生费为每人每月 元,电费按实际用电量收取,均须当月付清。如超过十天未交房租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清除乙方房屋内的所有财物。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提前退房。如违约乙方必须付清合同期内的房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设备及其他物品。

4.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甲方房屋完好无损。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意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房屋转租,合同期满后如不继续租用,必须保证甲方房屋设施完整,房间整洁。各项账目结算付清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不退还押金。

6.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房屋收回,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正常用水、电、暖(城市集中停水、电、暖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108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第八条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华东五市创优工作及旅游业发展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162 字

+ 加入清单

华东五市创优工作及旅游发展考察报告

华东五市创优工作及旅游业发展的考察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大年率由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市旅游局有关人员组成的旅游工作考察组,于2000年5月10日至19日先后对南京、无锡、苏州、上海、杭州五市“创优”工作及旅游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考察。考察组通过与五市人大、旅游主管部门座谈、实地考察、查阅“创优”及旅游业发展有关文件等形式,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华东五市旅游业发展基本情况  1998年10月,南京、无锡、苏州、上海、杭州作为54家全国第一批申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列的城市,经国家旅游局考核、检查、验收,均被授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且在考核得分上位居全国前列。  近几年来,华东五市先后确定了大旅游发展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思路,在旅游产业定位、旅游规划、资源开发、市场管理、市场促销等方面摸索出一些可借鉴的经验。  (一)在产业定位上确立了发展大旅游的思想  南京市的旅游产业定位于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无锡市则定位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产业中的重点支柱产业;苏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重点支柱产业;上海市定位是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杭州市定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各市在城市定位上,突出了旅游产业的重要地位:南京市是“六朝古都、十朝都会,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无锡市是“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区域性交通枢纽,著名的旅游胜地”;苏州市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杭州市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上海市是“西太平洋沿岸国际旅游中心城市”。  (二)在城市规划上体现了大旅游的发展思路  华东五市坚持城市规划与大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城市规划中充分体现大旅游发展规划因素,以保护旅游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南京市政府成立的“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规划委员会”。该委定期会同计委、规划等部门对旅游项目论证审批;上海市形成了“旅委”与计委、规划部门集中审定表决旅游改扩建项目的议事制度;苏州市在旅游立法中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审核同意后,再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县级市、区的旅游建设项目应当报苏州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苏州市政府在建设发展中,为保护苏州古城及古典园林风貌,作出保留旧城区、建设新区和工业园区的决定,使苏州古城、古典园林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充分保护,使苏州旅游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杭州市政府也明确提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依法开发、体现特色、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原则,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三)在市场管理上实施了依法综合治理的措施 华东五市认为建立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是保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他们均采用联合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综合执法等形式,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并取得明显成效。南京市旅游指导委员会下设“旅游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就是负责协调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联合对旅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无锡市政府针对日趋升温的“一日游”市场,专门颁布了《无锡“一日游”公告》,并责成各景区(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对景区点及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理,依法整治;杭州市建立“一日游”经营活动专项审批制度,有力地维护了当地旅游市场秩序。  (四)在旅游资源开发上形成了社会办旅游的局面  杭州市在景区点的建设上,市政府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倡导内资外资、国有民营一起上,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政策扶持。近三年来,共吸收40多亿元人民币投入景区(点)建设,建设了宋城、未来世界等一批文化品位高、具有高科技内涵的新景区(点),并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形成了旅游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苏州市全市60余家星级宾馆90%以上利用外资、吸收内资兴建,社会资金在旅游饭店业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五)在旅游产品上突出地方特色创名优品牌 华东五市在旅游六要素“行、游、住、食、购、娱”中充分体现本地文化特色,用特色文化包装旅游、包装城市。南京市政府依托“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利用国际互联网、中央电视台1—7频道等各大媒体,隆重推出“南京国际梅花节”,南京的花车巡游驶进了上海滩,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培育和发展当地饮食文化,使秦淮河美食文化形成南京旅游的一大特色,苏州向世界推销“三古一湖”(古城、古典园林、水乡古镇、太湖),在住、食、购上充分展示吴文化的特色,即住——古典园林饭店,食——吴越菜,购——苏州工艺品、苏绣等,同时,举办国际性“苏州丝绸节”推销苏州旅游;无锡充分挖掘本地旅游资源,推出中国第一桥——江阴长江大桥、神州第一佛——灵山大佛、华夏第一村——华西村、太湖第一渚——鼋头渚,并以一首《太湖充满温情和水》的歌曲占领了日本客源市场;上海着重推介都市旅游(都市风光、都市文化、都市购物);杭州以“三江两湖”树立杭州旅游形象。通过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形象包装,使华东五市旅游形象充满个性化,城市充满个性化。近几年来,华东五市海外旅游者人数、创汇收入连年攀升。  (六)在政府主导上给予政策扶持  上海市政府为发展都市旅游,建立旅游“两委体制”,采取制定征收旅游企业旅游附加的政策,保证上海旅游发展基金,同时,市财政每年拨款5000万元,用于上海旅游促销;南京市政府从第三产业发展基金中列支1000万元每年递增15%用于发展南京旅游业;杭州市政府制定了按全市饭店利润的10%征收旅游附加的制度,每年1300万元作为旅游发展基金;苏州市每年旅游市场促销费为500多万元。  (七)在城市环境建设与治理上为大旅游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华东五市旅游业发展得益于基础环境建设与治理。上海市政府为开辟“黄浦江夜游”旅游项目,动用巨额资金搬迁上海外滩所有货运、军用码头;南京市政府近年来改造了60多条道路,实现绿、亮、洁、美,投入4000多万元治理秦淮河、玄武湖;无锡市政府近年来投入巨资改造、扩建通往景区点道路50多条;为了维护杭州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形象,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7月专门作出了《关于拆除违法建筑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杭州新任市长上任不到一年,拆除违章建筑达137万平方米,拆违铺绿,改造了环沿西湖的环境,树立了国际旅游城市的形象,得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此外,在城市的建设上,着眼于树立国际大都市的形象,与国际接轨,在旧城改造和建设中,考虑了盲人和残疾人的设施建设,也考虑国内国外游客方便,设立了中英文对照指示方向的路牌等。华东五市从抓城市环境建设、治理城市环境入手,创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增强了城市旅游的可进入性,有力保证了大旅游的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旅游业的几点思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把旅游业定位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大力培植和扶持,通过持续快速发展,努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为21世纪武汉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我市旅游业克服起步晚、基础差等不利因素影响,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特别是近几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1999年旅游总收入达111亿元,又创新高。结合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文化内涵和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业的发展,使我市旅游业真正成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有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  (一)要把旅游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我市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在与华东五市人大、旅游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座谈中,他们均对武汉的旅游资源给予了高度评价。但是,要实现从旅游资源大市到旅游强市的过渡,必须要有超常规的发展思路。原因之一,武汉市要建成国际化旅游城市必须首先建成国际旅游城市。这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城市国际化道路的必经阶段。原因之二,发展武汉大旅游与市委、市政府建设滨江、滨湖城市的思路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原因之三,市委、市政府环境创新工程的大力实施,使发展武汉大旅游、大产业成为可能。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把旅游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朝着支柱产业的方向进一步加以扶持发展,最终培植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要挖掘个性、渲染特色,把我市建设成为富有鲜明特色的旅游城市  华东五市发展旅游业的经验证明,没有特色的城市就是没有个性的城市,更不可能成为国际化城市。旅游业是以城市形象、城市特色为品牌的产业,这就需要在发展城市旅游业中发掘个性、渲染特色。我市是一个有着3500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楚文化、三国文化、辛亥革命文化底蕴;具有高山流水琴台觅知音、编钟、近代工业的发源地汉阳兵工厂、张公堤、红楼等一大批可供挖掘的历史人文资源;同时,我市又是全国知名的滨江、滨湖特大中心城市,长江和汉水在市内交汇,泾渭分明,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自然景观。因此,开发和利用好现有的自然、人文资源,形成鲜明的楚文化和滨江滨湖城市特色和个性,是我市发展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关键所在。在旅游纪念品、饮食、景点、娱乐等旅游要素上需要展开充分研究,深度挖掘楚文化、民间文化特色,使旅游饮食、娱乐、地产品、人文自然景观突出我市充满个性和特色的旅游城市形象。同时,要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使旅游业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要强化旅游精品意识、创新意识,大力宣传城市形象  经过多年的扶持发展,我市旅游业实际已形成一批旅游精品景区点,如黄鹤楼、东湖、晴川阁、琴台等等,但是包装组合不够,宣传促销力度不大,没有形成鲜明的特色形象,因此,必须加大力度进行海内外推介、促销。同时,有一批精品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不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些专业人士认为旅游业是一个“点子”产业,要画龙点睛。同时创新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必须树立创新的意识。结合武汉的自然、历史文化优势可探索在水文化、热文化上,在名人故居等题材上深入挖掘、开发、实施创新,以“新”取胜,真正形成知名度高、具有强烈吸引力的我市旅游精品和精华旅游线路。  (四)要注意城市规划与旅游规划相结合  旅游规划是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又构成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就武汉的实际来说,要发展旅游、形成大旅游格局,必须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旅游规划,两方面要做到相互结合,相互呼应。南京市为拓宽道路,曾准备砍掉市区几十年的树林,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由于社会的呼吁,南京市政府思量再三,下令停止砍伐,保护了树林,保护与开发并进。据有关部门测试,南京虽与武汉同为“火炉城市”,但因园林绿化覆盖率高,每年夏季气温降低了2—3℃。大量的事实表明,城市规划应与旅游规划相结合,两者相互融合,才能形成一个城市的整体特征、树立整体形象。为保证城市规划的整体性,充分体现旅游规划的特殊性,一方面要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滨江滨湖城市的整体性旅游规划、保护工作;另一方面,要令行禁止,使城市的建设性破坏、不伦不类的人造景观、“假古董”建设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华东五市“创优”工作的主要经验和作法  (一)政府主导抓“创优”  华东五市从1995年起开始着手“创优”工作。均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相关各委办局、区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指导委员会”。由于“创优”工作关联性强、涉及面广、协调量大,各市“创优”指导委员会把“创优”工作始终抓在手中。各市认为“创优”是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功能的大好契机,是拉动内需,加快大旅游发展的“助推器”。五市市政府均提出一次“创优”一次成功的目标。为此,各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创优”动员大会,并且每年召开两次旅游经济工作会议,抓“创优”、促“创优”、推“创优”,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办整改,市人大、市政协密切关注,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把手”工程。  (二)宣传发动广泛深入  “创优”过程中,上海市政府向广大市民倡导“在外国人面前是中国人,在中国人面前是上海人”的口号,充分展示上海市市民的精神风貌。无锡市政府提出“人人都是旅游环境,处处都是无锡形象”,深入人心。南京市政府向全市一万多辆出租车驾驶员和1万多辆公交车司乘人员下发了“创优”宣传资料,并要求熟记“创优”内容、要求、标准,形成了“创优”宣传的声势和社会氛围。并在新闻媒体上开办“创优”专版,专栏40余个,宣传“创优”,推动“创优”。无锡市对全市所有寻呼机用户,2个月不间断地发出“创优”信息及要求。五市在“创优”中,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创优”舆论氛围。  (三)环境创新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无锡市政府拨出专款资金5千万元,对通往景区的道路及景区厕所进行全面改造,建设“绿色走廊”,做到一路一景,充分体现城市亮、绿、洁、美。杭州市投入巨资对全市主干道及环西湖沿线道路拆违还绿。上海市政府提出了“创建为主,软件为主”、“完善城市整体功能”的“创优”思路。南京市1997年投入246亿元,搬迁了18家城市污染企业,同时,将城市主干道中山东路、汉中路、湖南路等一批道路按“创优”标准建设成“城市景观路”,并全面实施了亮化、美化、绿化和净化工程。三年来,南京市对全市24个主要景点和城区主干道及公共场所的200座公厕按“创优”标准进行了改造和翻新。  (四)注重“创优”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制作  在“创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各市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南京市、无锡市资料准备工作将近三年时间,仅各相关行业的附件资料就堆满了一房间;上海市迎检冲刺阶段,突击“创优”资料,6台电脑、6台复印机,整整工作了两个月,与此同时,各市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按“创优”要求18大项,加总目录共计19本,单独成册,设计和制作十分精美、规范、完备详实的“创优”资料,给予检查组良好的直观印象。  (五)以检查促“创优”  华东五市反复检查社会“创优”,成为他们推动全市“创优”工作的重要手段和经验。南京市四大家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兵分四路,针对薄弱环节、薄弱部门、薄弱领域重点检查,现场督办整改,每次确定重点对象60家;无锡、苏州、杭州,甚至上海都是市主要领导亲自检查,现场督办整改,这种不间断、反复进行、直至达标为止的检查,确保了“创优”目标责任的彻底落实。  (六)迎检工作准备到位  华东五市均成立了“迎检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市长任常务总指挥,市直委办局、区县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宣传组、现场组、资料组、服务接待组等。第一次与检查组见面,市四大家班子所有成员、各委办局、区县主要负责人全体出动,热情迎接,博得了良好的印象分。同时,公安、工商、交通、市容调动一切力量跟踪服务,排除意外。分管副市长亲自坐镇指挥、协调,亲自为检查组调用资料。出租车队对检查组随时应候服务,公安巡警便衣执勤,严密防范,各城市迎检准备十分充分。  四.关于我市“创优”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我市“创优”工作的优势  1.市委、市政府有“创优”必胜的信心和决心。1996年我市召开了首次“创优”动员会,1999年11月再次召开了全市“创优”动员大会,成立了“创优”领导小组,市委罗书记参加了会议,王守海市长亲自作动员讲话,明确要求一次“创优”成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同时,市政府目标办向全市43家委办局下达了“创优”目标分解责任。经过全市上下近半年的努力,“创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旅游立法工作超前完成。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创优”工作,《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数易其稿,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审议。1997年9月,《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在旅游立法上,我市比华东五市先行一步。同时,市政府已制定《武汉“一日游”管理办法》,并颁布施行。因此,在旅游立法上,我市已具备很好的基础。  (二)抓住“创优”机遇,提升城市功能  “创优”工作涉及一个城市的形象、地位和品牌。城市之争是综合实力之争,更是城市形象、城市功能之争。我市作为华中特大城市,要树立应有的形象和地位,“创优”工作为我市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创优”是一个系统工程,借助“创优”可以全面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城市”建设。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提高全市各行业服务水平。楚文化、三国文化、辛亥革命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和利用,可形成我市独特的城市文化品味,从而整体提升我市的城市功能。  (三)“创优”与建设山水园林城市齐头并进  市政府提出把我市建设成为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近年来,这一目标的大力推进,已经为“创优”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创优”与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相互呼应,成为树立我市形象的重要手段。同时,“创优”工作又有力地推进了“山水园林城市”的建设,两者相互依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创优”工作是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重要阶段,与市政府环境创新工程不谋而合。“创优”涉及自然山水园林历史文化的挖掘、开发、利用和国际性旅游城市的进程,因此,“创优”为我市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又注入了新的内涵,大力推进“创优”工作成为我市环境创新工程的必然。    (四)继续深化我市“创优”工作  1999年11月市政府目标办,向全市43家委办局区下达了“创优”目标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各单位按目标责任完成,公安、计委、交委、建委、公用、卫生、环卫、东湖局、质监局等单位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实施“创优”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仍有一些单位工作起色不大。目前,“创优”验收已进入到倒计时阶段,10月份,我市将接受国家“创优”工作的验收,按照“创优”1000分标准,要达到900分以上的要求,工作量巨大而繁重,不仅涉及方方面面,而且时间紧迫,仅靠旅游管理部门协调,是难以胜任的。因此,需要政府主导,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促“创优”。  1.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环境创新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我市在市政建设、园林绿化、亮、洁、绿、美工程上实施了大手笔,城市环境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形象不断改善。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仍是当前的一大课题,乱搭乱盖,马路经济,麻木占道经营,出租车宰客等影响城市形象的现象仍有发生,使我市旅游可进入性降低,需进一步进行根本治理,实施还路、还道、还绿措施。  2.加大“创优”宣传力度,营造“创优”浓厚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各区“创优”广告宣传牌未完全到位,媒体宣传没有形成板块和阵势,市民对“创优”知之不多,必须集中新闻媒体优势,深入宣传“创优”目的、意义和作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办法,加大宣传的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优”、支持“创优”的良好局面。  3.加大“创优”工作的检查力度。全市旅游行业正进行第二次“创优”规范达标检查整改。但是对行业外部,市直各委办局区的检查力度不够,一些单位没有建立“创优”责任制,没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人员,因此,需要针对薄弱环节和参与“创优”工作的部门,进行深入检查,必要时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亲自挂帅,现场督办。  4.加大“创优”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归档工作力度。一些单位存在“创优”资料、建档归档工作没有开展的问题。“创优”工作涉及文字方面的得分近800分,因此,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归档工作十分关键,要投入大量力量,有专人专班,明确责任,全面收集整理各相关“创优”单位的资料,以形成全市完备齐全的“创优”资料库。  “创优”是树立城市形象、创城市品牌的大好契机,是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手段,是建立我市大旅游产业格局,实现拉动内需,拉动经济的有效方式。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通力配合和支持下,只要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全市各方面共同努力,相信我市“创优”一定能一次验收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青岛版小学数学四年级上册教学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四年级,教研,全文共 1089 字

+ 加入清单

一、学情分析

四年级的英语课,进入四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已接触英语,学生已经学过了26个英文字母和部分单词,也掌握了该如何学习英语的一些基本方法。但部分学生自觉性比较差,相应的学习习惯也差,开始学习英语的那种新鲜感已经丧失,学生的学习目的也不明确。针对这种情况,教学上采取任务型教学,运用灵活多变的方法,实现学生语言运用能力的迁移和拓展。尊重理解学生,与学生一起分享学习中的苦与乐,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学习中取得很大成绩,有所进步。

二、指导思想

新课程理念指导工作,总结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深入研究课堂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理论学习,落实英语学科教学常规,进一步提升我校的英语教学理念,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教材分析

本册教材共有十个单元,其中第五和第十单元是复习单元。其余各个单元均是新授单元。每个单元的标题是该单元的话题,同一单元的语言材料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话题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等密切相关,能使学生觉得熟悉、实用,既便于课堂教学的展开,又便于学会僧在实际生活和学习中套用与这些话题相关的句子,进行简单的交流。

四、教学目标

1、强调语言运用, 激发他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培养能力,使学生敢于大胆说英语。

2、注重语音教学打下良好的语音、语调基础。

3、注重能力培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进一步学习英语奠定初步的基础。

4、本学期所要求学的句型、对话、单词要达到听、读、说三会。

5、突出兴趣激发, 紧密联系小学的生活和学习实际,指导学生根据课本上的对话进行表演,表演时要运用适当的道具。

6、重视双向交流, 结合课本内容,适当讲些英美文化背景知识,同时要将德育教育渗透到学习中。

五、教学重难点

重点

1、能按四会与三会要求掌握所学单词。

2、能按四会要求掌握所学句型。

3、能运用日常交际用语,或用四会句型,惊醒简单的交流,并做到大胆开口,发音正确,所用话语符合场合。

4、能在图片、手势、情景等非语言的提示下,听懂清晰的话语与录音。

5、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能做到书写整洁、规范。

难点:养成良好的听英语、读英语,说英语的习惯,能自觉的模仿语音、语调,逐步培养语感

六、教学措施

1、培养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策略,提高学习效率。

2、发挥学生主体和教师主导作用。

3、加强日常生活中英语口语的运用。

4、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合用探究,共同提高。

5、用良好的师生关系,协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

本学期我会努力做好教学工作,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工作中我会多阅读关于教学方面的书籍杂志,以弥补在教学中的不足,争取在英语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5青岛住房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0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年结算。每年月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31 字

+ 加入清单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出境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出境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出境社、境外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约定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出境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8)购物安排(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出境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出境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出境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出境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出境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出境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出境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出境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出境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出境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出境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出境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出境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另行付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出境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出境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出境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出境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出境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出境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出境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出境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境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出境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出境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出境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出境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的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餐饮,职员,全文共 2983 字

+ 加入清单

适用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的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 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 __元,甲方每月____ 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 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 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 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 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五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员工旅游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2049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旅游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突出“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洪泽湖湿地公园争创国家5A级景区”这两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业加速突破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一系列部署,精心编制旅游规划,加快景区景点建设,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全县旅游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接待游客突破14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5.8亿元。旅游产业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健全完善规划体系

坚持规划先行,所有重点旅游项目先规划,后建设。完成了《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及三个片区详规;先后邀请北京大学大地风景规划院、南京林业大学设计院、伟信公司景观设计部、南京恒宇设计院、杭州越都设计院等,对古汴河风光带微地形景观、洪泽湖湿地公园水生植物园、湿地培训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等进行了高标准、高规格设计,避免重复建设,无序建设。在此基础上又邀请南京尔目公司编制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省级度假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力推进重点项目

截至10月份,我县共投入旅游发展资金9.8亿元,实施旅游项目40余个。其中:

总长33公里,按时速100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总投资6亿元湿地大道已完成基础铺设,明年5月份前竣工通车。

洪泽湖湿地公园启动实施了39项重点工程,已完成水上森林、水上运动中心、沙滩浴场、荷花大观园、景区标识牌更新等31项,培训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古徐街项目)、杆线入地、道路黑色化等8项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

洪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完成了双沟至湿地码头11.6公里旅游航道疏浚工程;生态岛屿、植被恢复和观鸟台工程将于近期完工。

此外,临淮镇的湿地森林温泉、临淮古郡,城头乡的洪泽湖湿地采摘园、周台旅游度假村,陈圩乡的野猪林度假村,半城镇的穆墩岛景区、渔家美食村,双沟镇的旅游码头、马术训练基地等项目都在快速推进中,部分已建成投入运营。

三、积极做好申创工作

组织编写了《县旅游应知应会手册》,涉旅人员人手一册;委托南京尔目策划设计有限公司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度假区总体规划;主动与省、市旅游部门对接,争取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积极策应扶持,与省局积极联络沟通,向省财政争取旅游建设专项经费220万元。

四、精心策划旅游宣传

积极推进“六个一”工程。印制了旅游手册、画册、地图,制作完成旅游形象片,开发了一批旅游游纪念品,对高速沿线广告牌进行了更新。

在广电总台《楚风夜话》设立《欢乐游》栏目,在调频广播开设旅游频道。开展网络宣传推介,水韵与旅游网并网使用,完善旅游网络功能,提高点击率,提升知名度。组织举办了青阳梨花节、湿地牡丹节等节庆活动,并多次组织赴南京、苏州、常熟、浙江等地参加旅游展销会以及旅游招商会、市旅游商品设计展销活动等旅游推介活动。

在近期圆满完成了20____中国西楚文化节美食周活动的组织工作,通过全方位展示我县特色精品美食与本土传统风味菜,进一步推动美食和文化旅游,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做好第____届中国洪泽湖螃蟹节相关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放大节庆效应,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结合创建特色旅游镇(村)任务,引导全县旅游重点乡镇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对去年乡村旅游明星户进行资格复查。积极开展今年乡村旅游特色村、特色镇的创建工作,各申创单位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户踊跃参与。

目前,市旅游局已对我县乡村旅游特色镇(村)创建点进行了验收检查,检查组对我县乡村旅游发展予以充分肯定。发展乡村旅游已逐步成为涉旅乡镇农户的又一经济来源。协助上塘垫湖村确立打造红色经典游,拓展农业观光和乡村休闲游的发展思路,并帮助其制作了垫湖景点标识牌,现已安装到位。

六、全面强化行业管理

组织开展对县内旅行社的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旅游服务不到位、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积极开展星级旅行社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旅游系统政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了涉旅行业的标准化服务;加强对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障旅游安全;高度重视网络问政,针对群众关注的部分景点乱收费问题,会同县物价部门,对四个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核定并强化监管。

维护了正常的价格秩序;组织参加南京“美好欢乐游”导游大赛,部分导游员在比赛中出色发挥,被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选手”荣誉称号;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年初我们邀请了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宏伟及南京旅游学院专家,开展了“旅游产业发展与景区建设”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了省级旅游度假区和5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旅游软环境建设等内容,以增强广大干群对旅游产业理解,支持和关心旅游产业的发展,提高涉旅人员职业技能、接待业务水平、旅游管理质量,加快旅游业发展软实力提升。并邀请相关专家来洪,举办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导游技能比赛,加强对导游、讲解员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与人社局联合举办了全县宾馆饭店景区服务人员培训,大力度提升旅游接待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关于旅游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978 字

+ 加入清单

*县旅游事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旅游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本局的客观实际,认真开展了旅游资源调研、安全生产、旅游营销等一系列工作,现将上半年开展的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我局从4月16日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按照县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学习动员、找查问题、整改提高、建章立制等各个阶段环节的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在意见征求中,共征求到对局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2条,梳理成4条。县局针对梳理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日程表,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并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建设。

(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工作。一是在年初与各景点、旅游公司签订了旅游安全生产(包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景点、旅游公司在开展旅游工作中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在“五一”黄金周来临之际,对全县旅游生产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排查,并在黄金周期间,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除了坚持正常上班外,还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在“五一”期间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三是6月11日,在城南新天广场参加了“6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对旅游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作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四是加强了对清溪河漂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在5月中旬协助市、县相关部门完成了对清溪河漂流的安全评估。上半年,我县无一例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培训工作。4月24日至5月10日,为规范我县服务行业的职业行为、提高全县服务质量,我局协助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局举办了为期17天的县城在职务工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涉及客房、餐饮、家政、商品营业员、美容美发及保健按摩、汽车修理等六个行业八个专业,参训人员共450人。这是历史以来对服务行业培训中规模较大、质量、效果最明显的、短期培训中历时较长的一次,培训结束后,还对参考合格人员办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奠定了基础,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发展起了推进作用。

3、调研工作。为更好地开发、利用好我县的旅游资源,我局抽调了专门人员配合县政协,从3月20—4月20日对全县的旅游资源进行了调研,深入凤仪、桴焉、庙塘、碧丰、杨兴、新州等12个乡镇的景区景点进行实地踏看,调查了解、摄影录像,并对全县景点景观中具一定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制作成了光盘,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旅游资源的第一手资料,为旅游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二是多次邀请、陪同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樊村、白水、凉风洞、穿洞等极具开发价值的景区景点进行了考察、调研,通过实地察看,了解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

4、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一是对九道水森林公园、清溪河漂流公司和各宾馆旅店加强了管理,对其现在工作人员进行了全方面的培训,特别是在“五.一”黄金周和“5.23”“一节一会”期间,每天对各景区景点、宾馆旅店的游客量、游客来源、客房出租率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并通过“国内旅游抽样调查问卷”的调查情况了解游客的需求和满意度,并对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加以完善。二是加强了对樊村度假、凉风洞、穿洞等景区景点的考察,完成了樊村生态旅游开发景区、芙蓉江休闲度假旅游开发项目的建设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申报了重点旅游项目材料。三是正在积极筹划编制全县旅游总体规划,可望在10月底以前完成。上半年共接待游客近2万人/次,创旅游收入780余万元。

5、旅游营销、信息报送工作。在旅游促销和信息报送方面,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一是聘请中央电视台农业综合频道到我县白水景点、九道水森林公园、清溪河漂流、樊村进行报道、摄影采风,分别制作了光碟,在电视台播出,进行宣传。二是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了“旅游频道”,通过“风光美图”、“景点推荐”和“特色美食”三大板块,采用文字、图片和视频向外宣传和推介我县丰富的旅游业资源和美丽景色,引起了全人民的的广泛关注并赢得了高度的赞誉。三是及时上报信息。半年来,我们不仅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及时报送各段时间所要求填报的统计网络信息,还对开展的其它工作以简报的形式进行了报道,半年共编制《简报》五期,简讯一则,在《**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网上》发表了四期,信息一则,通过这一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了我县的旅游和旅游工作,关注我县旅游事业发展。四是与相邻绥阳合作,开发遵义—绥阳水晶温泉、双河溶洞—清溪河漂流—九道水森林公园旅游线路,取得初步成效。

(三)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

为了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作了旅游资源光盘,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了“旅游频道”,为我县旅游资源广泛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关注程度;二是加强旅*风建设,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旅游市场;三是加强了对清溪河漂流和遵义旅行社驻**办事处的管理,对非法在我县境内从事旅游活动的行为进行了制止,规范了旅游市场,确保了旅游者的权益;四是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对清溪河漂流、九道水森林公园分别签订了旅游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落实到单位具体责任人;五是整治了景区的脏乱差,为游客提供了清洁优美的旅游环境。

二、20xx年旅游业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xx年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67号文件)要求,我县20xx年旅游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三件:一是申报评定二宾馆一家和申报评定国家2a级旅游景区一个,要求在6月底以前完成,目前已完成考察和定点,正在完善相关的要求和编制材料,可望按时完。二是与遵义、道真、重庆联合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要求在10底以前完成,我县县委四家班子及相关成员单位已于5月份与重庆南川区的四家班子及成员单位在我县召开了了一次会议,在共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打造旅游线路方面已达成共识;三是完成**县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要求在10底以前完成,现已与多家单位联系,现正在筹备之中,可望按时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努力的方向

我县旅游资料极为丰富,但却深藏闺中,开发利用得非常少,没有形成旅游的大气候。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缺乏对外宣传,没有造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二是生态保护意识不强,现在资源破坏严重。三是已开发的景点基础设施落后,配套设施不健全,相关服务跟不上。四是旅游人才匮乏,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旅游管理人才缺乏,相关行业服务跟不上。四是全县没有形成旅游开发的合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开发机制没有落到实处,全县缺乏宏观指导旅游开发的大政策,没有把旅游业作为我县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亮点来抓。五是没有工作经费,各项工作难以开展。

针对以上情况,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完成全县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图片、资料、标语等方式将美丽风光展示出来,让更多的了解,关注旅游。三是着力对现有旅游资源加强保护,出台相关文件,制止人为性破坏。四是协助制定旅游开发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总之,旅游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经全局干部职工的精心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的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我县旅游业又快又好发展而奋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999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 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___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_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_____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_ 旅行社(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62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够,旅游景区(点)建设滞后,旅游产品弱、散、小,吸引力低,成为制约揭阳旅游业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好这个主要矛盾,近几年来,我市旅游业紧紧围绕发展旅游经济这个中心,着力开展招商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工作。几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很大突破。到2004年底,全市旅游招商引资签订合同的项目有9个,计划总投资14.91亿元,有力地解决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

(二)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到2004年底,全市旅游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共有6个,计划总投资11.81亿元,到2004年底,累计投入资金5.5535亿元。其中,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计划投资6600万元,去年投入资金1470万元,累计投入总资金5550万元(2002年以来省旅游扶贫资金250万元),完成了通往旅游区18公里水泥路、7公里路基、2座山门、2公里景区步道、2500平方米停车场、观景台、调节蓄水坝清基和征(租)用山地等工作,现景区上游调节池大坝、停车场、旅游接待中心正在抓紧建设中,预计八月底竣工,九月份开业;揭西石内河漂流旅游区项目,计划投资4500万元,去年投入75万元,累计投入资金335万元,首期工程已峻工,投入使用,正在计划开发建设石内河冰川石臼科研旅游和石内河上游旅游自然生态观光度假项目;揭西京明旅游度假区,计划总投资3.9亿元,2004年投入4275万元,累计投入资金2.595亿元,其主体建筑项目度假村现已开业,娱乐中心、总统别墅、小动物园、人工湖、商贸中心大楼、茶文化研究中心及其它配套建设项目正在加紧施工,从五经富引温泉水到旅游度假区开发休闲温泉功能区已动工兴建;揭东龙尾明月湖旅游度假区,计划总投资1.2亿元,现累计投入资金2300万元,完成了旅游详细规划、7公里路基、蓄水坝和15万株绿化林;市区神港公园,计划总投资1.3亿元,2004年投入250万元,累计投入资金2700万元,首期工程已峻工,投入使用;市区榕江大酒店商业中心,计划总投资4.3亿元,已投入1.87亿元,目前主体建筑已完成,进入全面装修阶段,计划2005年8月份以后试业。这些项目的建设投入使用,将使我市旅游业有一个大的改观,也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如揭西京明旅游度假区自2003年1月1日开业以来,人流络绎不绝,2004年共接待过夜游客15835人次,旅游营业收入906万元,今年五一黄金周接待游客51837人次。该项目共解决就业近500人,有效地推动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提高当地居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建成后,将与周边景区形成旅游圈,据调查论证,年接待游客可达30万人以上,解决当地农民就业200人以上,并带动周边四个乡镇15万人脱贫奔康。

二、主要做法

(一)抓规划促发展。一是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招商引资项目;二是加强规划工作,确保资源有序开发建设。各重点项目都十分注重景区的具体规划。如揭东明月湖旅游度假区在未开发建设之前,先请省规划专家进行详细规划,然后再根据规划进行建设,确保有序开发。

(二)加大力度抓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策划,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招商引资。如针对揭西五经富温泉度假区因土地问题无法开发建设,但其温泉资源又相当丰富的实际,市旅游局和京明度假村经过科学论证分析,决定从五经富引温泉水到揭西京明度假村开辟温泉功能区,既利用了资源又丰富了京明度假村的旅游项目,一举两得,现该项目已在设计中。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印制旅游招商资料大力宣传,组织力量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广泛进行招商引资,特别是针对我市是新建市,地方财政困难,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没法投入资金的实际。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吸引外资、民资投入。目前6个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累计投入的5.5535亿元资金,除省拨给旅游扶贫资金250万元之外,其余资金都是外资、民资。

(三)抓旅游扶贫有效带动资源开发建设。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在加快产品开发建设、拉动社会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资金“四两拔千金”的引导效应非常明显。自2002年以来,省政府决定每年拨出3000万元的旅游扶贫资金,扶持贫困地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我市的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惠来客鸟尾石笋奇观旅游区被批准为旅游扶贫项目,二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证明,省政府旅游扶贫的决定,对推动贫困山区旅游经济的发展,促进山区群众就业,带动招商引资,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县域经济,改善环境,推进贫困地区脱贫奔康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利用省250万元扶贫资金修建景区道路及配套设施,从而引进深圳投资商5500万元的投入,有效促进景区的开发建设。

(四)加强对已开工建设的景区(点)工程的跟踪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市旅游局经常组织专门力量对现正在建设的揭东明月湖度假区、揭西黄满磜瀑布旅游区和市区榕江商贸中心等项目进行指导、服务、检查、督促,保证这些项目都能按规划中的项目进行建设。

三、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构建良好的旅游发展大环境。各地应培育适应旅游业发展的内外环境,明确旅游产业定位,确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战略,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设立高层次的旅游协调机构,形成上下呼应,左右联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区域经济统筹发展格局,为统筹旅游业发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增加财政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政府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主要是用于资源开发规划、目的地形象宣传促销、项目建设引导性资金等,是与招商引资开发旅游项目相辅相成的。换句话说,没有政府性投入营造旅游产业发展基本环境,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也就无从谈起。近年来,财政资金对旅游投入有了一定的增长,但总量仍太小,与旅游业快速发展态势有较大差距。带动和促进资源开发建设,除了全市旅游业开拓创新、狠抓实干外,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应该考虑加大对旅游业的财政投入,尤其是项目开发建设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金”的作用。要继续加大旅游扶贫的投入,对于刚刚起步的旅游项目,还须继续给予旅游扶贫资金的补助,对于已有一定基础,需进一步配套完善的项目,可考虑由旅游扶贫资金补助改为对旅游项目贷款进行贴息。从我市情况看,今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对外贷款的需求量是很大的。

进一步强化旅游业招商引资。全市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和资源综合开发招商引资步伐,按所有权、管理权和特许经营权三权分离的原则,将全市的资源开发建设面向市场,吸引更多规模大、会经营、品牌好的企业集团参本与资源开发建设,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要切实搞好项目招商,策划包装出一批旅游业发展的优势项目,以优惠条件、优质服务、良好回报吸引各方投资,形成社会办旅游的良好局面。要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按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观光旅游的乐园—关于生态农业科技的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农业,全文共 1386 字

+ 加入清单

观光旅游乐园—关于生态农业科技实习报告

观光旅游的乐园—关于生态农业科技的实习报告

实习内容:盘龙区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于XX年开工建设,投资规模1100万元,经过三年的建设,已成为我省一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生态环境美、观光休闲配套齐全,集农业科技、生产示范、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科普示范、商业贸易“六位一体”的现代农业高科技生态展示园。

历时三年的盘龙区农业科技展示园建设于2012年10月27日全面完工并正式投入运营,盘龙都市农业园区建设又多了一个亮点。这并不是一个企业的开始,更是一个地区经济的将来,有了这一企业就会带动更多的发展。

盘龙区委、区政府前瞻性的提出了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双龙旅游小镇发展的思路。明确区农业局通过招商引资,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土地流转的模式。 盘龙区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是盘龙区农业局和锦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现代生态农业科技展示园。  由云南新犁温室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盘龙区农业生态观光园。该项目由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及昆明市锦庄农业科技公司联合投资,建筑总面积为6172平方米,它是农业产业升级的又一亮点之一。该园区集种植,观赏,餐饮,娱乐于一体,体现了现代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为市民的出游、亲和自然提供了新的场所。 展示园占地35亩,分为采摘园区、示范观赏园区和休闲娱乐园区以及绿色超市四大功能。建园以来,大棚面积达17000平方米,已种植绿化苗木2万余株,50余个品种;观赏食用瓜果品种41个,特色蔬菜和野生蔬菜品种20个。今年引进了五彩番茄、迷你黄瓜、紫色苣菊、红珊瑚、火焰菜、苦苣等15个新品种。目前,已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职工再就业130人,有力地推动了双龙旅游小镇建设工作。三年来,在建园遇到困难的时候,市总工会送来了再就业扶持资金,市妇联送来了城市妇女创业贷款,同时,也得到了省、市农业部门、盘龙区各职能部门、双龙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麦冲村村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

盘龙区农业科技展示园的建成,为盘龙区贯彻落实昆明市发展都市战略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为双龙片区旅游小镇的发展开创了新模式。下一步,展示园将进一步完善功能分区,积极引进全省特色农产品入驻绿色超市,让展示园成为农业发展的窗口,也为市民休闲旅游,体验农耕文化提供一个好去处。

此示范园区功能定位:

1、经济生产功能,农业示范以农为本,是产业化发展的具体体现。

农业是我国必须要发展的产业,当今社会,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拥有了知识,更需要物质上的满足,也就是温饱问题,我们要把农业搞好还是一件任重道远的话题。发展观我们要严格把握好,发展是硬道理。农业观光属于产业观光的一部分,是一种将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消遣性生态旅游活动,利用规划地有利的自然条件通过规划设计建成各种活动场所,如风景游览、水面垂钓、鲜果采摘、狩猎捕捞、农村风俗体验等活动来吸引游客,带动城郊或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近年来,伴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性功能,还具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度假的生活性功能。随着收入、闲暇时间的增多,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渴望多样化的旅游,尤其希望能在典型的农村环境中放松自己。于是,农业与旅游业边缘交叉的新型产业—观光农业应运而生,拓展了农业发展的新空间,开辟了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旅游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3674 字

+ 加入清单

通用条款

第一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旅游者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学生等),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5.有权拒绝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二)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安排。

3.旅游活动中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应当协助调查,配合旅游经营者防止损失扩大。

4.旅游者如属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应主动出示相关有效证件。

(三)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提供的旅游车、游船应具备旅游客运资质。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4.及时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旅游者或退回组团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旅行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旅行社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应将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条 旅行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旅行社应按协议条款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为旅游者购买了游船票,旅游者应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等船票损失。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三)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相关约定处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旅游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和其他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并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发前3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额退回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4.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__________人。一等舱__________人。二等舱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三等舱,其中上铺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其它舱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区门票_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94 字

+ 加入清单

2019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在省旅游委的高度重视下,在林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林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区各旅游接待单位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节前准备,节中执行,分工合作,狠抓落实,顺利通过2019年第一个黄金周“大考”,赢得全年开门红,实现了“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全区共接待游客26.53万人次,同比增长20.58%,旅游经济总收入13343.72万元,同比增长20.73%。

一、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和秩序情况

(一)旅游市场整体平稳有序

春节黄金周期间,神农架林区旅游秩序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节日气氛浓郁,主要干道和各旅游景区的干道总体保持通畅,未发生重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及重特大交通、火灾等安全事件,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整体运行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滑雪旅游市场异常火爆

神农架两个滑雪场春节期间持续井喷,滑雪场内人山人海,特别是大年初三、初四、初五三天两个滑雪场饱和率达到100%,两个滑雪场都是满负荷运行,滑雪场采取限量和分批次进入,滑雪旅游成为春节黄金周经济拉动点。

(三)游客理性出游错峰滑雪

初三、初四、初五三天仍然是滑雪高峰期,与去年不同是并没有集中在这三天,除夕当天也有不少游客。春节黄金周期间,滑雪场的人数总体与去年相比稍有下降,但是其他景区人数增加,游客到神农架来不仅仅体验滑雪的乐趣,还有游客专门到神农架观雪赏雪,也减轻了滑雪场的接待压力。

(四)自驾游仍是旅游主力市场

黄金周期间,通过自驾游、自助游为主的散客出行方式进入我区的散客已成为主流,基本上占到70%以上。来我区的自驾游车辆以本省为主,自驾游主要是武汉、宜昌的最多,同时外省市车辆也逐步增多,来自重庆、成都、广州等地客流增多,说明到我区的冬季滑雪客源市场半径扩大,面向全国的影响力和辐射逐步增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科学引导消费

积极开展冬季旅游宣传推广,全力引导冬季旅游消费,促进我区春节假日经济活跃。神旅集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周边地区的游客到神农架滑雪实施大幅度的优惠;国际滑雪场与宜昌交运集团、十堰亨运集团等联谊,开通了宜昌-神农架,十堰-神农架,武汉-神农架等城市滑雪直通车,更加方便游客滑雪出行;神农架旅委前期开展“神农架冬季旅游亮亮点”系列活动,评选神农架冬季旅游十大亮点,吸引公众眼球。

(二)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为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安全服务保障和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林区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神农架林区2019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运行方案》,并对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新增茨芥坪换乘点,取消温水换乘,避免车辆在温水出现堵塞,明确了各涉关单位、部门、人员的职责,将各个环节细化到人,确保了岗有人在,职有人守,责有人履。

(三)创新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成立由林区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指挥部,坐镇110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对全局进行掌控;建立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运行工作群,随时发布和更新游客、车辆、道路、天气等信息,确保了指挥部能够随时了解各景区、各卡口状况;在换乘港开通wifi,舒缓游客在等待中的焦躁情绪;建立滑雪预约制度,团队游客要提前一天与滑雪场预约,在木鱼镇木鱼饭店(国际滑雪场临时办公室)预约购票,确定入场时间。自驾游游客在木鱼饭店、茨芥坪和酒壶坪换乘中心进行换乘。

(四)狠抓安全,切实消除隐患

节前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涉旅接待单位安全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筹备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了春节期间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2月8日,大年初一,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李发平,党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郭文,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牟波,带领相关部门亲临旅游接待单位,并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值守,市场平稳运行

全区各相关涉游单位和部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向社会公布了旅游咨询、投诉电话,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旅游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交警部门在主干道及主要旅游景区通道沿线加强交通秩序疏导,有效缓解了自驾车增多带来的交通压力;旅游、工商、物价、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了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投诉,保障了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5旅游计划方案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80 字

+ 加入清单

一、活动主题:

20__相约汕头,清凉一夏。

二、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广大员工的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感谢各位员工辛勤的付出和努力的工作。通过本次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相互之间的团结及友谊。

三、活动宗旨:

1、加强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激发职员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加强和巩固职员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企业理念、产品知识等的熟悉;

4、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四、活动项目:

汕尾龟龄岛露营、抓海胆、烧烤+风车岛浪漫之旅二日游龟龄岛,位于广东汕尾捷胜镇南面海岸对开海面。其周边有牛皮洲、赤腊、鹰屿、青屿和捞投屿等五个小岛,它们与一些明礁相呼应成为岛群。岛群北面距陆地海岸1.8公里;而主岛面距陆地海岸3.17公里。距离国际海道亦只13海里,是厦门、汕头、至香港、广州航线的必经之地。

五、活动时间:

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7月2日

六、参与范围:

全体职员工

七、主办部门:

行政管理部

八、协办单位:

__________

九、活动特色:

感受海边露营、烧烤、海鲜粥、抓海胆、孔明灯、烟花、抓螃蟹、日出、日落浪漫之旅

十、活动流程:

第一天:

08:00集合上车,途中我们会向驴友讲解线路、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然后介绍大家互相认识。

12:00左右到达汕尾市,直接到海边的饭店吃海鲜午饭。

13:00饭后坐快艇上龟龄岛,大家帮忙抬取我们的公共物质、约15分钟,上岛后在指定营地扎营,收拾个人物资,集中公共物资。下午自由活动游泳、泡海水、堆沙人、沙滩排球、足球(可自带)牵手心爱的人在海边散步一起看夕阳。有钓鱼用具者可在海边和码头钓鱼,没有者可在海边拣海螺及青口等贝壳,可供晚上食用。

17:00集体分工准备晚餐海鲜粥。大家一起帮忙、男的帮忙抬取物资,女的帮忙杀下螃蟹以及烧烤物质。领队会负责监督垃圾回收,不让人随意丢垃圾,用完餐后,负责场地清理。发现违规现象可就地处罚,罚唱歌罚跳舞。

20:00晚会开始,团队游戏、兔子舞等、晚会点燃孔明灯许愿。放飞许愿孔明灯:(一起放飞梦想、放飞希望、放飞爱情誓言,两人送一个孔明灯)传说,天灯具有神奇的灵气,只要你将心愿写在天灯上,随着天灯冉冉升向苍穹,凝视星空便能实现心中美好的愿望。人们充满希冀的称它为向上天祈福的“愿望之翼”。

当漆黑的夜空天灯灿烂之时,会给都市的夜空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让天灯普照大地,照亮未来,光辉灿烂,降福人间。你,是否有几多心愿,那么让天灯带着你五彩的梦,遨游天际。燃起天灯,冉起希望,让我们心想事成,美梦成真!21:00美味海鲜烧烤开始,一边欣赏夜景一边吃烧烤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啊,不喜欢烧烤的自由活动,杀人、吹水、看星星。

23:30在海边扎营,聆听着浪花之声入眠。

第二天:07:30统一早餐或者睡个懒觉(如果想看日出就要早点起)

08:00拍照(合影留念)、沙滩冲浪,游走龟岭岛点、领略龟岭岛的另一处美丽的风景线。

10:30收拾营地、清理垃圾(大家都要动手哦),然后坐快艇返回码头。11:40海边餐厅吃海鲜大餐。运气好还可以买到刚捕来的海鲜

13:00午餐后休息片刻集合上车,前往风车岛游玩摄影,尽情挥洒您的艺术热情吧:文艺范,萝莉范....游风车岛,蓝天白云之下,一排排例队的风车,犹如一队队巨人,从天而降,景象尉为壮观。

14:30左右结束二天愉快的行程。

17:30分左右回到温馨的家--梅城。

十一、活动其它项:

【活动费用】成人388元(全包,此费用与绿野谈过,80人的报价,原价438元)

【费用包含】

1、全程空调大巴、全程高速路费、司机吃住、快艇费

2、3正餐一早(餐标40元)、烧烤费、烟花、孔明灯

3、岛上卫生费、岛上冲凉费、两名“龟龄岛”多年领队

4、露营帐篷套装、公共装备、出行药品、上车每人一瓶矿泉水

5、32万元个人旅游意外险(注:18岁以下保额20万/人)

【费用未含】如需发票另加8%

十二、注意事项:

1、活动中听从指挥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

2、岛上四面环海,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和身边同行队友的安全;两人同行原则,勿单独行动,以免发生危险无人知道。

3、活动产生的垃圾一律带离,不采摘岛上植物,做到“留下的只是你美丽的回忆,带走的只是你的留影和垃圾;任何垃圾请不要随意丢弃(包括纸巾),自备垃圾袋,带出岛或烧掉,不准随意丢。

4、所有人必须统一购买户外保险。

5、爱钓鱼的请自备鱼杆,爱摄影的一定要带上单反。

6、秋季雷雨天气比较少遇到雨天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安排做相应调整,以大多数人的意愿为准;

7、自备零食及少量饮用水。

8、岛上蚊子较多,自备防蚊水,蚊香、花露水。

9、不要去捉岛上供妈祖放生的黑山羊和鸡。

10、山上烧香时请注意防火安全,自备零钱买香火,如果小店没开门,可以拿庙里的烧,但是要给香油钱。此岛是当地的圣岛,不要亵渎神灵。

11、岛上风景非常好,四周风景如画,可以随便走动,东面有南海观音,非常适合看日出和拍拖。

12、海里有海胆,请下海时留意,不要受伤,想捉海胆的,请自备手套和军胶鞋。

十三、旅行中请大家注意自身形象,做一名精神尚佳的__人,谢谢!

祝大家旅途愉快!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旅游鞋靴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采购,全文共 126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订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账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的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_元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____%。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______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区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3]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园区,全文共 1200 字

+ 加入清单

农业生态旅游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实施内容

园区内:①、鲜果采摘区扩建标准果园1500亩;②、鲜花温室基地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70栋;③、开发日俄战争遗址——日本碑和俄国坟;④、鲜花观赏基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40栋;⑤、建设水上娱乐垂钓区和森林浴场各一处;⑥、农事实践基地、葡萄园各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50栋;⑦、别墅度假区建设别墅30栋;⑧、建设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室2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3000㎡;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50种、40项;⑩、基础配套设施:修柏油路6.8万平方米,水泥路11.1万平方米,硬化田间作业道6万平方米,田间排水沟护坡4万延长米,绿化美化2.92万延长米,治河三条浆砌石护坡1万延长米,修建农用桥8座,铁索吊桥一座,打机电井500眼,提水站50个,蓄水池50个,室外给排水管网各1.2万延长米。

4、实施计划

园区建设从XX年9月—XX年9月。完成扩建果园1500亩;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210栋、别墅30栋;完成引水上山工程及治河工程;完成柏油路、水泥路、田间作业道、田间排水沟的整治任务;完成森林浴场、水上娱乐垂钓区和综合服务楼的建设任务;完善宣传网络;引进和应用新品种50种、新技术40项。

5、支持环节

①、50个新品种、40项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资金;

②、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仪器配套资金;

③、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6、组织落实

园区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负责,财政、农业、城建等部门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并负责制订园区实施方案,×镇×村委会具体实施。聘请中国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农科院、×市风景旅游局等十名专家为技术顾问,成立专家科技指导组;园区组织建设,管理协调服务由管委会负责,对外宣传由农业生态旅游协会负责,生产、经营由花卉协会和无公害农产品协会负责,国家投资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开招标,设备、仪器购买实行政府采购。

六、效益分析

成本效益分析

产品成本

项目投入运行后年总生产成本 850 万元。

投资估算

示范基地项目总投资 7473 万元。

产品利润销售税金

项目投产后,年增加收入 2820 万元,年上缴税金 100 万元,税后利润 1870 万元。

财务效益分析

投资回收期限

静态投资回收期 4 年,动态投资回收期 6 年(含建设期)。

投资的利润率

25.02%

财务净现值

财务净现值 npv = 4 , 759 万元(计算期 11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生产期 10 年,折现率按 8% 计算)。

财务内部报酬率

irr = 21.82%

国民经济效益分析

基本评价指标

项目扩建投产后,可带动农民发展花卉生产 7000 亩,果树 8000 亩,无公害蔬菜 10000 亩,水产品养殖水面 1000 亩,农民增收 9300 万元。

就业效果

直接、间接解决 5000 个农民就业,同时可带动 23000 人发展同类产业。

农民增收

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