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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汇编15篇 劳务合同内容(汇集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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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劳务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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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26元/㎡计(大写:每平方米 贰拾陆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3元/㎡.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2元/㎡.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20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广州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100元/工日,普通工80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100元/工日、普工80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年*月*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年*月*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3000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3000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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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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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恒信·首府23#、29#住宅楼 .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山东潍坊市寒亭区上港路与寒祥街交口处 .

第三条 工程范围

甲方把恒信·首府23#、29#楼全部主体工程量人工费承包给乙方,(包括基础、主体、阁楼、放线、砼养护、吊车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凡含钢筋、砼等全部工程量都是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第五条 承包方式

第六条 承包价格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结算145元/m²。(基础部分:模板28元/ m²、钢筋500元/ 吨、砼40元/ m3、阁楼按标准层一层面积计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人工费)

第七第 付款方式

基础、地下室、标一框架完成付基础工程量人工费的80%,地下室至一层框架部分按建筑面积付87元/ m²,地下室至一层二次结构砌体完成,付地下室至一层总人工费的80%,二至三层完成框架部分按建筑面积付87元/ m²,二至三层二次结构砌体完成付二至三层总人工费的80%,四层至阁楼付款方式和二至三层同等条件,主体验收完成20天内付主体总人工费的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主体人工费的95%,余款等工程竣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第八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20xx年3月1日开工至20xx年7月10日止主体验收完(基础至±0.000必须在4月8号前完成,一层及二层4月26号前完成,如完不成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不可抭力因素除外)

第九条 材料供应

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钉子、扎丝、铁条、胶带、圆盘锯、切断机、弯曲机、切割机、等一切施工所用机具,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及时到场,若有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若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方法

甲方派遣管理人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及管理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

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所有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现场所有机械有专人操作,如果造成机械损坏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规章制度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材料使用

乙方各班组每天所用材料做到工完料清,甲方如果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对其材料造成浪费,对其责任人处材料价格的两倍罚款,如发现乙方工人有偷盗工地材料的,对其材料价格的15倍罚款并清出工地,所有罚款从每次人工费拨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住房生活

甲方只提供给乙方住宿、水、照明用电,乙方生活燃料费用自负,乙方不得损坏门窗、墙体开洞,如果住房损坏对其责任人罚款同材料的2倍,不准乙方用电、木材烧水做饭,如发现对其处500-10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工地管理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如果违反对其责任人处500-1000元罚款,工地上不准随地大、小便,如发现对其责任人处200-500元罚款,施工人员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罚款从每次拔款中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撤场或没有完成合同上的工程量,甲方有权拒付工程人工费,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

乙方负责本主体工程的全部修缮直到交工

1. 乙方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用工,按月支付所属农民工劳动报酬,如发生非法用工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一) 乙方要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要向项目经理部提供农民工本人签字和盖章领取工资的工资支付清册,项目经理部以此做为拨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对不按规定上报支付工资清册的乙方,不予拨付工程款。

(二) 乙方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项目经理部按分包工程预算人工费总额预留资金,代乙方预付农民工工资。预付工资清单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在拨付工程款时不再拨付人工费,并按预付人工费的20%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工程项目完工结算时统一扣减。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双方结算完毕及款项结清后失效。

本合同二份,总承包方执一份,分包方执一份。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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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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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US>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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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施工委托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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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第号

委托保证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_____________日内。

3.3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甲方继续履行工程交付义务,但乙方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业主的损失。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业主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与业主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在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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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建设混凝土提供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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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广州市建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交货地点

第二条 供应总量约3,按双方实际签认的供应量。

第三条 供货期限由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四条 施工单位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供方提供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14902《预拌混凝土》、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并按委托书所确定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第六条 供砼方式:需方预约供砼。普通砼应于24小时前预约,并将供料计划书面通知供方,以安排生产,非采取书面通知方式的,供方有权视为未收到预约;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应按时、按要求将砼运送至交货地点。每次泵送之前,如需使用砂浆由需方自行解决。需方应保证工地内的道路顺畅、安全,为供方运送车辆的到达提供必要的帮助,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运送车辆无法按时到达交货地点,需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方的混凝土车司机要服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每天供应的混凝土尾数至多只能有一车,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83保底,不足保底方数加收__________元/3的标准向供方补偿运费。供砼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一切安全及经济损失责任。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期限: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应派遣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并在货物运抵后的20分钟内按规定完成坍落度和抽样检测;需方应配合供方在货物运抵后的90分钟内将整车混凝土卸清,若超过时间供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需方应指定被授权人签认混凝土送货单,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交付货物。供应数量应按供方实际供应量计算,需方对供货量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检解决。砼重量按2350/3±2%计。需方有效签收人员名单:__________。

第八条 结算方式和期限:发货后每__________日结数。

第九条 违约责任:供方:所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供方应负责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供料中断而导致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应赔偿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方:由于非货物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需方负责。逾期付货款,除应按拖欠款数额每天向供方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外,供方有权停止供砼。如供需双方正在协商中止合同时,需方不得与其它供应方就本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如有违反,需方按履约未供的货款总值5%作违约金付给供方。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任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以上单价随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供方提前三天提出提价通知,双方协商再确定新单价。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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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铁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技术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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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执行 ,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该工程造价以竣工后实际工程量结算。

1、该工程造价以实际工程量的双方议定价格为依据,以总承包形式而定,总承包价格为(: 元)大写:

3、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后一次性结清。

4、养护期从年月日 到 年月日 为止。

五、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 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的验收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

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承揽的工程范围内,完全全部工程。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执行行业文明施工要求。

3、对施工场地周围的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实施保护。

4、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及环保和安全生产等内容的规定。

5、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6、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六、施工安全

工程参与各方按照国家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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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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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为创效益、出品牌,保质保量,顺利竣工;乙方承接本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工班长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委托他人顶替,而且在本班组有一人施工的情况下均必须在场监管直至本班组施工任务结束;在施工过程中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有事须请假的,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如无故离场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而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本次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

第二条:劳务价款支付

一、承包价格:

1. 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2. 石材幕墙(包括平面及圆柱)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3. 广告位框架焊接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4. 一楼吊顶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包括焊架及上下蒙版。

5. 广告位走道焊接价格为 元每米,含扶手。

6. 雨棚(含支架的制作)的施工安装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

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修改和变更,零星委托,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在结算时另行协商。(单项项目多的附:报价清单):

二、甲方负责将建筑材料运输到施工场地。材料下车、二次搬运、施工机具、工具易耗件(电焊条、切割片除外)、地拖线、工人差旅住宿等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格中)。

三、 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 %即付款工程款50%,工程完工待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决算完毕即付 95 %总工程款额,留 5 %作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在施工过程中按乙方实际的进度。

四、保质金为工程保修期间的押金,工程如需保修,甲方以电话通知,乙方在保修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如乙方不进行保修,甲方有权扣除保修金。

第三条:施工管理

(一)技术交底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做法或未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带来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质量达标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大面积施工。

3. 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从一道工序进入另一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交接验收,工序质量经验收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现场安全

1.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由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代乙方办理保险,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及其下属作业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及劳动技能,乙方必须加强内部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上岗证、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由安全事故带来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4. 协助甲方做好工人进场前的培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配有专人监督施工。

5. 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规章制度。

6. 乙方班前要检查安全,班后要检查质量,经常检查对施工设备及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三)现场管理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安排,诚恳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甲方、监理、总包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形象。

2. 施工中如发生纠纷,及时协调解决,不能有过激的行为。

3. 乙方配合对工人劳动技能的培训,节约用料,杜绝浪费材料现象发生。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规划整齐码放,材料随用随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拖鞋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

5. 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工程成品,因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工程成品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不良现象和其它违法行为的发生。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须移除安全防护设施才能进行施工的,须向甲方安全员申报批准后,方可拆改,并且作业完毕及时恢复,不留隐患。

8. 施工现场一切机具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持机器完好正常运转,要“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地接零,不准故障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四)施工材料

1. 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做法结合定额消耗核算材料用量,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材料消耗量发放材料,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妥善存放,施工时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量,乙方施工材料用量超过双方确定的材料消耗量部分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2. 需特殊加工的材料,乙方与甲方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进行排版放线,确定加工尺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3. 乙方有任务配合甲方验收材料,如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或确信材料质量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给甲方有关人员,由甲方组织落实清退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如果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施工劳务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五)施工进度

1. 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劳动力进场施工,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阶段施工任务。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业主下达的临时性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3. 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条件增加劳动力,或者加班,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别的队伍进场组织施工,劳务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业主组织的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三)工程质量验收以业主组织的或使用者的验收依据,工程保修期以通过业主组织的验收日起计,期限两年。

(四)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 甲方根据业主的要求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书,为乙方施工提供材料。

2. 甲方落实施工用临时设施安装到位,按计划将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移交给乙方。

3.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及时组织项目过程验收工作,确认乙方所完成的项目工程量。

4. 甲方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发放劳务工资。

5. 甲方在施工前应向乙方作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现场管理交底。

6. 甲方组织乙方按步骤安排施工,现场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 甲方为乙方工人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不在名单中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二)乙方工作

1. 乙方负责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2. 乙方必须执行遵守甲方与业主、总包所签订的有关施工现场的各项协议及管理措施。

3.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单,清单须标明数量、型号、规格颜色等技术要求及质量等级要求,须确保清单所列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数量准确。

4. 乙方积极主动接受甲方的各项交底,特别是安全交底,并负责岗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监督作业人员施工质量和安全,纠正违章作业,承担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带来的各种损失。

5. 乙方有权拒绝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作业面施工。

6.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作业人员办理劳动保险,配用的劳保用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7. 乙方必须保证从甲方领取的工资确保发给每一位工人,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乙方的施工人员包括: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自身其它原因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无法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乙方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达不到合同要求,经整顿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待工程竣工后,质量合格的予以结算,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结算,并保留从劳务费中扣除因之而损失的材料费。

2、乙方如果没有按照规范施工,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3、乙方如没有向工人发放已领取的劳务工资,公司将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务工资,这部分劳务工资从乙方劳务费中加倍扣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

(一)事故的处理

1、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合同的保密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八、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负责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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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附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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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书附录

投标书附录

条款号

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10.1 为合同价格的10%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_____23.2 不限发生次数,平均每次__

颁发开工通知的时间__________41.l ____________天

工期_________________43.1 ____________天

误期损害赔偿费__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_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损害赔偿费_________47.1 每天___________

完工奖金_____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分段/分部完成奖金__________47.3 每天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49.1 ____________天

保修期的延长_____________49.3 ____________天

暂定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___59.4(C) ____________%

表中所列材料发票价值的

百分比____________% 60.1(C) ____75_______%

中期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______6O.2(b) _____________

保留金百分比_____________60.4 ____10_______%

保留金限额______________6O.4 ____ 5_______%

动员预付款百分比___________60.6 ____________%

计价货币_______________6O.14 _____________

未付款额的利率____________60.16 ____________%

兑换率________________72.2 _____________

投标书签署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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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包工不包料各分项工程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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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在组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4楼图纸,甲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1、前面的装修正负0.2公分。甲方要求乙方质量基脚道10公分垫层,甲方要求乙方基脚圈梁50公分高,扎钢筋都由乙方负责,底膜的砖由乙方取50公分高,第一、二层由梁制成,由乙方负责模板。

2、一层的层高高距大于3.3米,二层的层高高距大于3.2米,三层的层高高距大于2.9米。

五、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的施工工具由甲方负责保管。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六、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

七、甲方不负责乙方的生活费。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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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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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__________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分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并与承包人共同就本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九、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其中,承包人____份,分包人____份。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分包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盖单位章) 分包人: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定义

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2 本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1.3 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协议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5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1.6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7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发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9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分包人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2 整体工程: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有关工程。

1.13 本分包工程:指分包人按本分包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整体工程内的有关工程。

1.14 永久工程:指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5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6 施工场地:指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7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第10.3.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8 工期:是指在协议书约定的分包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9 完工日期:指第1.18款约定工程届满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约定确定。

1.20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23.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1.21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第23.2款中约定由分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22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23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24 合同价格:指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分包工作后,承包人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25 质量保证金:指按第22.1款约定用于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2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适用法律

本分包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分包合同。

4.标准和规范

4.1 本分包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规范、标准和规程。

4.2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出现矛盾时,分包人应书面要求承包人予以澄清,除非承包人有特别指令,分包人应按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4.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分包工程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最新版本执行。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6.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关系

6.1 承包人应组织分包人就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条款进行交底。

6.2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本分包合同有关,承包人应及时督促发包人完成。

6.3 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应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7.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和数量,向分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所提供的图纸数量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可自费购买或复制。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7.2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的文件,分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8.1.1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分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8.1.2 承包人应确保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得到及时办理。

8.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8.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分包人提供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本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

(2)承包人在向分包人移交现场前应完成现场准备工作。

(3)承包人应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应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

8.1.5 承包人应按第10.3.1项的约定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8.1.6 承包人负责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分包人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分包人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各分包人的绿色施工进行统筹管理。

8.1.7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8.1.8 承包人应在分包人按合同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达到实际完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分包工程相关完工验收手续后,接收分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

8.1.9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8.2 项目经理

8.2.1 承包人应任命承包人项目经理派驻现场,以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

8.2.2 项目经理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

8.2.3 承包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关于项目经理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并在到达分包人时生效。

9.分包人

9.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9.1.1 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分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9.1.2 分包人应严格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9.1.3 分包人应为完成本分包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获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9.1.4 本分包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9.1.5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9.1.6 分包人负责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人自行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确保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的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

9.1.7 合同约定需承包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9.1.8 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9.1.9 在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前,分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承包人为止。

9.1.10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9.2 分包人项目经理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应任命分包人项目经理常驻现场,以代表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项目经理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分包人做出。

10.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承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10.1.2 实际进度与第10.1.1项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分包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也可直接向分包人做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分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0.2 工期

10.2.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期中已包括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或节假日施工因素等对工期的影响。

10.2.2 如本分包工程划分不同区段,各区段的工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10.3 开工

10.3.1 承包人应在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分包人应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工期自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10.3.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10.4 暂停施工

10.4.1 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分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0.4.2 除第10.4.1项约定的因分包人原因及第28.1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分包人无法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减少损失,同时此暂时停工已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无法避免的损失,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10.4.3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分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分包人无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0.5 工期延误

10.5.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的日期开工;

(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见专用合同条款。

10.5.2 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分包人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1) 如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完工违约金将从按合同应支付或将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分包人偿还。

(2)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不免除分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1 分包人应在工期内,或在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约定执行。

10.6.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在工期内提前完工。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

11.工程质量

11.1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2 如整体工程质量需要达到创优目标,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应确保本分包工程能够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了分包人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质量创优目标相关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实现该质量创优目标所需发生的相关费用。

11.3 承包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11.4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11.4.1 经分包人自检确认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分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应按时到场检查。承包人未到场检查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承包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承包人均可要求分包人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分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4.2 分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承包人有权指示分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5 清除不合格工程

11.5.1 分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5.2 由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分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2.试验和检验

12.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承包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分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条件、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2.2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签字确认。

12.3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分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而要求分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3.安全绿色施工

13.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和绿色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因扬尘污染而给予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所造成的误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

13.2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4.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 总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在本分包合同中视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对于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4.2 除第14.1款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分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分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1)分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24小时前以书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提交制造商产品介绍说明、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一切所需的证明文件给承包人审核。

(2)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材料和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由分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不得指定制造商或供应商。

15.变更

15.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做出变更指示,分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承包人的变更指示,分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2 变更估价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6.合同价格及调整

16.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签约合同价。

16.2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6.2.1 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16.2.2 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格不再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16.2.3 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第16.2.1、16.2.2项以外的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具体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

17.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承包人提交计量周期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内容和计量周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17.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10天内完成对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以确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承包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承包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7.3 承包人未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后10天内完成审核的,分包人报送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7.4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8.合同价款支付

1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预付额度、工程预付款的抵扣起始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18.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18.3 经承包人确认的合同价格调整(含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9.完工验收

19.1 本分包工程具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完工验收条件时,分包人可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19.2 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分包人在完工验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分包人应在完成承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则视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通知分包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9.3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分包人按第19.2款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该款重新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工程未经完工验收,承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

20.移交

20.1 当本分包工程办理了完工验收手续,即表明工程具备移交条件。移交工程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20.2 分包人未能如期向承包人移交工程的,应承担给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失。

20.3 承包人无故未在第20.1款约定的期限内接受分包人移交本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

20.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办理移交手续后,分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拆除临时工程,直至承包人检验合格为止。完工清场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1.结算

21.1 本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

21.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

21.3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

22.质量保证金

22.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22.2 缺陷责任期满时,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分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承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分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分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分包人。

23.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23.1 分包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起始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3.2 分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始时间和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24.违约

24.1 承包人违约

24.1.1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24.1.2 承包人违约时,分包人可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收到该通知后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24.1.3 分包人按第24.1.2项暂停施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分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分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4.1.4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4.2 分包人违约

24.2.1 分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分包人违约。

24.2.2 分包人违约时,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分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责任。

24.2.3 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后28天内,分包人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分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5.索赔

25.1 承包人索赔

25.1.1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分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向分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25.1.2 分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款项,或由分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条约定执行。

25.2 分包人索赔

25.2.1 根据合同约定,分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分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分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分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

25.2.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分包人。分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与当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分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条约定执行。

25.3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26.保险

26.1 分包人应充分了解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所办理的保险是否能满足分包人对于投保内容、保险金额等的要求,如果分包人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自费补充投保。

26.2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

27.担保

27.1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分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分包人办理履约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是否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及其额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7.2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同时向分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7.3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8.2 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8.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分包人设备的损坏由分包人承担;

(3)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分包人的停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承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分包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承包人要求赶工的,分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9.争议

如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本分包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或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第一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由分包人提供文件的范围、数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分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分包人提供文件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8.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9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项目经理:

8.2.1 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分包人

9.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9.1.7 承包人批复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1.10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分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10.1.2 分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期

10.2.2 各区段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 工期延误

10.5.1(4)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2(1)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应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2 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的金额为:_________

11.工程质量

11.2 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11.4.1 承包人检查工程隐蔽部位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全绿色施工

13.2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变更

15.2 变更估价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合同价格及调整

16.2 本分包合同价格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6.2.1 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2 采用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3 采用其他价格形式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1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4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合同价款支付

18.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和抵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完工验收

19.1 完工验收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完工验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移交

20.1 移交工程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完工清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结算

21.1 分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完成审核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质量保证金

22.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23.1 分包人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 缺陷责任期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缺陷责任期期限:______月。

24.违约

24.1 承包人违约

24.1.4 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索赔

25.3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保险

26.2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担保

27.1 承包人____________(要求/不要求)分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时,履约保证担保的额度为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担保的有效期的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2 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3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争议

因本分包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或者调

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第一种: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0.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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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5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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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发包人:

设计人:

工 程 名 称 :

工 程 地 点 :

设计证书等级:

签 订 日 期 :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

5.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商务: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设计成果确认: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图纸交接:

姓名职务

发包人

设计人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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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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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欢迎阅读!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_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甲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GB50303-20__、GB50242-20__________、GB50327-20__________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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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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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允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未得到此项允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1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监理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1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开工及误期

42.l 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人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

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按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临时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冈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推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d)业主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或(e)其他不属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而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延长全部、或任问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的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l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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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木工班组分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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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权义、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1号楼地上34层,地下2层。2号楼为三层独立柱基。3号楼地下2层,地上30层,纯地下室为负3层。

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二、合同承包模式

1、本工程土建合同土采用分班组劳务承包。

2、除本合同条件的规定外,合同内协商的单价不得另行调整和变更。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1、甲方提供的1、2、3号楼及地下室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模板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表面打磨;支撑架的搭设和拆除,含材料卸车、材料现场转运和堆码等,并确保标化工程的相关规定。及所有砌体施工的构造柱、过梁、凸窗板、装饰线条和临设的搭建工作及现场内所有变形缝、后浇带等搭架支模。

2、制作安装模板中的钉子、铁丝、双面胶和本班组内所需的机具、用具、线缆等工具。(不含垂直运输机具)

3、脚手架材料、丝拉杆、对称、模板、木方等由甲方负责运输到现场指定位置,乙方负责卸车、堆码转运等。

4、乙方应负责加工房和施工区域的材料清理,收捡堆码和卫生打扫,确保文明施工。

5、特殊区域内的模板、支撑架必须按项目部的专项方案进行操作施工,违者造成返工和质量等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本合同内还应包含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等变更内容中的模板工程和施工过程中,协助定位放线,标高测量等工作。

7、本工程必须创优质结构。

四、合同价款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单价:

①正负零以下及2号楼所有模板工程(包括基础)含支撑架,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28.00元/m2,若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增加1元;若没有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减少1元。

②正负零以上,含支撑架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25.00元/m2,若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增加1元;若没有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减少1元。

③零星用工:技工:200元/个 普工:120元/个

2.付款方式:

①地下室(含基础工程)施工完成至正负零后,再施工至主体以上第三层,1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完成正负零以下工程量的70%为一期进度款,1-3层待主体封顶后支付。

②正负零以上,按完成五层支付进度款,付完成产值的70%。

③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付至所完成产值的80%。

④二模工程按月进度支付70%。

⑤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⑥ 付款方式:转账。

五、工程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乙方签订合同进场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

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主体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但应扣除前期施工中的违规、违章等各项罚款。

六、工程质量

1、乙方进场前应认真熟悉图纸,配备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工长专人负责技术工作,并对自身以下班组的技术指导和交底工作。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项目部沟通协调,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对项目部下达的任务、指令应及时作好安排,努力完成。

2、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一次交验合格,严格支模板质量,力争优质结构,为华建公司树品牌,造形象工程。模板拼缝严密,接头处必须采用双面胶,拆模后美观、整洁,不允许有胀模和爆模现象,支撑、拉杆加固牢固。确保几何尺寸,如爆模、漏浆拆模后,由本班组自行负责处理达到质量要求。

3、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严格进行自检制度,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如因检查验收不合格,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项目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并将罚款上交项目部。

4、工程轴线标高: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轴线标高,结合图纸进行定位放线,认真按图纸尺寸反复校核,如因轴线标高放线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七、工程进度

本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按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指令,保质保量的完成,如因乙方未能按规定计划进行,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开出后,乙方无条件上交项目部,反之如乙方提前完成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同样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八、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结施、建施施工图纸一套,办公室一间,甲方向乙方职工提供民工住房,该住房根据乙方进场人员确定,每个房间居住十人,住房宿舍内并设有床位、电源等配套设施。

2、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对现场工作和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作全面的指导、安排。甲方对工程上的任何指令、任务,向乙方宣布后即刻生效,乙方接到指令和任务,应无条件执行。若乙方违反该指令和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罚金,责令乙方退场。

3、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不听指挥的职工调离本项目部,乙方在收到该指令三日内严格执行。

4、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材料需用计划,按时提供原材料,并有一定的库存,保证乙方进度、质量的需要。

5、甲方应根据合同中的第四条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乙方收到该进度款,应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它用;如因工资不及时支付给工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或终止合同。

九、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图集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学习、掌握,同时对本班组传达甲方的施工任务、工程质量标准、现场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并对甲方的施工任务、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全面负责。

2、乙方应对本班组人员严格负责,加强质量安全教育,遵章守法,爱惜公共财物,教育职工应服从项目部的同意管理和指挥调度。

3、乙方应根据对工程进度,向项目部提供可行的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现场内材料进场、出场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进行上下车,现场材料乙方应有义务堆码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原材料,不得大材小用,长材短用,浪废原材料,如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事乙方应对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严格进行保护,特别是现场成品钢筋和成品砼,未经项目部许可,严禁在成品上进行施工操作。

5、乙方应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由负责技术的人员严格进行自检和复检,严格按照项目部的各项专项方案施工,特别是承重架、大模板工程。检查完毕后,报项目部复查。如因不按项目部指令和方案施工,造成一切质量、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项目部并处一定数目的罚款。

6、现场内本班组所需的机具用具。(重点运输机械除外)由乙方自理;同时本班组所用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具有合格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在现场内并按要求佩戴。

7、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图纸中存在问题,不及时上报甲方,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8、积极配合甲方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教育、技术交底,作好本班组人员入场前的民工三级教育,积极要求工人参加民工夜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9、严格贯彻执行、遵守现场的管理制度,机械操作必须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积极组织劳动力,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任务。

10、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积极组织施工力量,确保工期任务,同时除春节外,平时节假日应有充足的人员上班不得停工。

11、进场的工人必须身体健康,年满55周岁以上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如有高血压、冠心病、癫痫病等,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内在工作区域和10m以内乙方应负责卫生清理,保持场内的整洁,特别是加工房内废弃物、木屑等及时清理,防止扬尘,无噪音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本班组人员进场前必须作好三级教育和交底工作,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班作业。

3、对本班组人员应加强教育,现场内作到文明施工,搞好团结工作,如组内同志之间的相互团结,特别是施工中协调好关系,班组与班组间重点加强协调,防止打斗事件,如经发现,项目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严禁在施工中乱抛、乱放物品,特别是在操作层内严禁向建筑外抛投物品,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危机安全。

5、配合项目部负责标识牌的安放工作,并加强保护,特别是洞口和临边等的防护工作。

6、现场内的材料堆放整齐,并用塑料布覆盖,保持文明施工。

7、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班组与班组加强沟通,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安全巡视,进行保养维护。

8、支撑架和防护架、防护栏,必须经项目部批准,方可进行拆除,违者必须进行严格处罚。 十一、人员和财产损害的责任承担

1、乙方在施工现场中应负责和保障,避免甲方在施工全过程所引发对任何人员的伤害或死亡事故责任和按照任何法令、法规惯例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仲裁、诉讼或执行,除非是甲方过错或甲方责任。乙方必须全数赔偿因不履行本款的约定而导致甲方所受的损失。

2、造成安全事故单次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负责承担。偶发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费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由乙方负责承担,超出2万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十二、工程保险

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购买所需保险、费用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签订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提交总包单位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仲裁。

十四、本分包合同工程完毕30日内,劳务班组承包人应到发包人财务部核对账目,否则视为款已结清。

十五、如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 乙方:

工程负责人: 承包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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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安装劳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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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名称: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协作人:__________

劳务协作协议: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

协作人(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第二条 劳务协作内容及质量标准

2.1、工程内容: *项目路灯及相应的基础现场安装、管线安装调试等(以施工图纸为准),具体规格根据设计图纸要求。

2.2、质量标准: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设计要求、国家相应的各类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政策进行施工,并通过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工程是以固定单价形式进行结算,暂估价为:

人民币 (¥: 元),最终结算以经甲方收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准,具体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2、本工程价格含税,乙方需提供正规足额的劳务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代码证号:

基本户开户行名称:

账号:

3.3、本合同固定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为:

灯杆基础预埋件(钢筋笼)、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管沟开挖回填、管道埋设、接线井及井盖施工、过路井的砌筑、电缆敷设、灯杆安装及调试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每15天提供不低于两个不同隐蔽部位及20张以上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应包含部位标示、桩号、拍摄日期、尺寸等信息),保证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供所需的所有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3.4、工程款项支付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申请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现场收方并签字确认,甲方现场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将有效收方单报公司审核批准,公司于次月25日-3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70%的申请进度款支付,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并经业主方和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至实际产值95%的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无息)。

3.5、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如该工程在质保期内安装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质保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3.6、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发票。

3.7、工作内容:敷设管线、预埋管线、电缆敷设、过路管敷设、灯具安装、系统调试等所有工作,包验收合格(完成设计图中所有的施工内容)。

3.8、本协议固定单价中包括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税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保险费、人员进退场费、窝工费、误工费等风险费。

第四条 责任及义务

4.1、甲方责任及义务

4.1.1、提供施工图、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协调。

4.1.2、现场施工管理及组织协调。

4.1.3、提供到场设备与材料的存放位置。

4.1.4 提供施工图纸,办理和总承包单位的有关技术文件的交接。

4.1.5、协调业主及相关单位及时对材料、设备、工序、隐蔽工程及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4.1.6 对所供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4.1.7 负责工程材料第三方机构检验事务。

4.1.8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的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4.2、乙方责任及义务

4.2.1、响应甲方对施工中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2.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处理好与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建立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

4.2.3、自行做好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接引工作,承担施工期间所用的水、电费。

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及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4、按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本工程的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场5日内必须办理乙方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乙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2.5、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整齐、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完工做到完工即清理好场地,负责将施工垃圾清理出工地。

4.2.6、及时组织非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非标加工件的到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并做好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4.2.7、施工期间进场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2.8、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并全部通电亮灯调试合格之日起60天内的免费看护责任,免费看护期过后,如果甲方根据情况需要乙方继续看护的,甲方按照 元/月(含税)的看护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继续承担看护保管责任不得推卸。如未能履行看护责任的,甲方将不予办理未结工程款的支付。

4.2.9、乙方看护期内,承担全部看护保管责任,如有因看护不利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修复赔偿责任。

4.2.10、协助甲方收集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配合甲方资料员进行现场取样检测等工作。

4.2.11、乙方负责甲供材料到达现场后的看护保管。

4.2.12、乙方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需在进场一个星期内将用工人员的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报至发包人,需得到发包方确认后方可用工,否则属于非法用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2.13、乙方在施工及质保期间有义务对现场及周边成品或办成品,如绿化、道路等设施进行保护,如有损坏的,乙方责任。

4.2.14、乙方队组组长有义务对施工队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每月上岗前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提醒。

4.2.15、乙方必须对提供的材料(除甲供外)送检,并保证送检合格。

4.2.16、配合甲方工程验收移交,技术协助出具竣工图。

4.2.17、劳务人员在总包工地集体宿舍住宿的,必须遵守总包方管理规定,安全文明和谐住宿,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2.18、其他:合同签订5天内乙方需为其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及发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如乙方未能及时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为其办理,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劳务款中扣除。

第五条 技术要求

5.1、路灯部分

5.1.1、路灯电缆的规格由发包人采购,协作人承担看护和安装,路灯电缆的埋设采用穿护套管的方式,埋设深度按图纸要求,并做好电缆防盗措施,品牌经甲方确认。所有电缆接头一定要作防水处理。

5.1.2、路灯基础的设计施工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台风和暴雨)和厂区自身的地质条件,避免由此产生基础的侧倾和下沉。路灯基础的设计施工应考虑预埋穿线管,以方便安装期间电源线的接入和以后的维修。

5.1.3、路灯控制柜按照图纸要求的位置安装,回路的数量和功率设计以图纸为准。

5.2、基础部分

5.3、管线预埋

5.4、接地部分

5.5、其他部分

第六条 施工要求及责任

6.1、本工程为施工劳务总承包工程,协作人应承担以下材料及人工费:基础开挖、内外笼预埋件、混凝土、螺母、垫片、穿线井砌筑、路灯接线井井盖、砖、沙、水泥、灯具组装、配电箱的安装、立杆安装及调试的所有费用。货物到场装卸费,施工人员保险费及各相关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全部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合同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6.2、乙方在货物到场后应按甲方指定场地存放,乙方派人专门保管货物,如出现丢失、被盗、破损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损失。

6.3、乙方采购的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证明,向甲方代表提供材料验收的申请书。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安装环节,如果乙方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安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4、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甲方代表有权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安装质量提出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5、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如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损失,甲方保留罚款与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工期

7.1、本工程预计工期 天,节假日、雨天顺延(具体工期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7.2、本工程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计划工期施工,具备施工条件下,不可抗拒除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严格执行,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如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未整改而造成了工期延误,则进行处罚3000.00元至5000.00元,若出现二次以上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甲方提前3-5天通知乙方进场,乙方要在指定时间内进场开工,且乙方需提前配备足够的人力及机械机具,确保甲方下达的任务计划按时按量完成。

第八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

8.1、甲方负责提供以下主材: 灯杆、灯具、电线电缆、穿线管、角钢、配电箱、过路钢管(玻璃钢管)、过路井井盖

8.2、本工程范围内辅材均由乙方提供。

8.3、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投标文件及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8.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购买,且在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的产品抽样检验方案和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4、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应经甲方认可后(包括生产厂家及品牌)才能使用。

第九条 转让、分包及退场约定

9.1、乙方应保证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

9.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场的,乙方所产生的产值将不予结算,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施工管理

乙方应该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从设计、工艺设备方案的确定、材料的采购、安装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规范和附件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规范或附件要求的工件、半成品、成品做出重做处理的决定。

第十一条 交付与验收

11.1、交付时间:根据业主单位要求。

11.2、竣工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等相关规范。

第十二条 保修

12.1、质保期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乙方应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要求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在施工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否则应停止施工直至安全防护措施满足要求方可继续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13.2、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为本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7级以上的地震,50年一遇的洪水对本工程造成实质影响的。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5.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

17.1、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贰份,发包人、协作人双方各执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第十八条

18.1、本合同附件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含中间计量单价表)》、附件2《工程项目看护协议》、附件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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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工程分包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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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分包单位应履行如下条款: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应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保证实现无重大治安责任事故。

2.接受总包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3.分包、外协单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4.分包、外协单位应对所属人员进行必要的上岗前有关治安法规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避免违章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5.分包、外协单位应定期将所属外来务工人员状况向地区派出所申报,及时办理暂住证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总包单位保留备查。

6.分包、外协单位所属施工队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队伍治安保卫协议书》并监督执行。

总包单位应履行下列条款:

1.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本协议具体实施,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对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治安方面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保证安全。

3.对违反治安条例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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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项目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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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_____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该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城。

二、承包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单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

三、工程承包单价与内容

经双方协商,该_______工程按 _______元/(m2、m3、t)的承包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现场规整与清理;________米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与其他队伍配合等内容。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因此单项承包必须确保优良,如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劳务结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五、文明施工与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在分清责任后给予罚款。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____________市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办好“暂住证”,严禁有“非典”疑似病人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违者予以罚款,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报甲方。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所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六、付款方式与工期

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先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借给乙方一定数量的生活费,主体封顶付至劳务费的50%。工程竣工付至劳务费的70%。办完工程结算付至劳务费的90%。留10%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由于该工程工期紧,而且业主奖罚严励,为确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进场须交纳工期保证金_______万元。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扣工期保证金外,将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给予处罚。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和业主付款情况支付劳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不得入场施工。

(二)乙方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资质并有权对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动承担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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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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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72.3 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 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 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 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 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 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 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

74.1 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

75.1 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

76.1 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

77.1 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 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共35页,当前第3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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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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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顺利、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及内容:

现甲方拟将杭州*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内的所有土方、泥浆、场内短驳及回填承包给乙方。

四、 承包的范围及所涉及事项:

施工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开挖顺序开挖,严禁不听指挥乱开乱挖,施工中乙方若因为乱开乱挖而影响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施工中所需临时道路修建、路基板铺设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车进出场地乙方均须认真冲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罚款等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晚间施工时,甲方负责大灯照明。甲方保持开挖土方干燥,必要时配合井点排水。

五、工程量及单价确认

土方开挖前,甲、乙双方一起测量原地坪标高,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开挖,挖方按实际开挖后基坑的几何尺寸进行结算。所挖土方必须经验收一次通过。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单价:泥浆按砼方量1:3比例计算 土方 元/m3 泥浆元/m3 场内短驳/m3 回填/m3

六、周边关系的协调

乙方进场后,必须配合甲方及建设单位做好与周边居民关系的协调。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总工程款的50%,余款四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切由乙方自负,另外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汇报甲方安全员,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备案壹份。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业完成费用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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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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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就工程的劳务分包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类型及规模:

二、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三、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

1. 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含设计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法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保留调整劳务分包作业范围的权利,劳务分包人不得由此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成本、费用、利润或竣工时间延长)或其他权利主张。

劳务分包人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承包人提供的工施工设计图纸的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含设计变更)。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格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清包工

五、工期、质量、安全要求

1.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最终以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合同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竣)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总日历天数为准。

节点工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质量创优:确保,争创。

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要求。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作出的各项承诺;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文件的构成部分(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3.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内容,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4.劳务分包人承诺,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均已完全理解并承诺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愿按合同条款及管理规定和制度的约定接受处罚。

5.劳务分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玉林市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二份,劳务分包人执 二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特别声明:本合同为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加盖承包人印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降低等方面)必须加盖承包人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

甲方(公章):广西万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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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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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筑施工企业):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民工):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结束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班组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日上班的,支付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________________

1、按时计酬,日薪__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__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3、其它:________________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____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___________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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