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1、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货物起运地:
地址:
2、货物到达地点:
地址: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运输质量要求:
I、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V、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
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 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_________元/趟次计算,重按照甲方装货承运(以不超载为限)。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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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乙方的免责
1.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_____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先付款,后退单的方式办理。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五条 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第六条 通知
1.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3.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关于货物运输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货物的运输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运输地运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应把货物的规格.件数.吨位.牌号.以及收货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目的地清楚的告诉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货通知时应及时安排.
4. 乙方提货时应根据甲方提单的要求进行提货,对所提货物的质量进行把关,如发现货物外观有破损.变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 乙方运输完成后应及时将甲方所需单据返回甲方.
6.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的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7. 在运输过程中甲方如需改变运输目的地,应提前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 运费:应甲方每次运输目的地不同,运价由双方另协商定价.
9. 费用结算时间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运费,乙方负责提供运输清单和运输发票,
10.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背.
11.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甲方:
代表: 年 月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日
篇3:带车运输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达目的地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的义务;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义务;提供必要生活服务的义务。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带车运输劳务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
(3)甲方装货
(4)双方验货签收
(5)发往目的地交货
(6)收货单位验签
(7)验收后取回单
(8)将回单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车主及司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公司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将汽车壹辆及司机租给甲方使用,甲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司机负责。
第二条,车辆状况
车 型: 车牌号:
车况:
提交车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购车证明、□购买车险保单
乙方承诺自己是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控制人,自已有合法的驾驶资格.乙方必须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等.
第三条,租车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始租用,如因车况、交通事故或劳务关系发生变化,租车合同终止。
第四条,租车用途
乙方服从甲方的日常车辆调度安排和司机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五条,租金及结算形式
1、租用形式:乙方带车租赁,以月为单位租用,按月结算租赁及劳务费。
2、租金:车辆租金 元/月,乙方病事假、修车等未出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司机劳务费 元/月加效益劳务费等共计 元/月。
甲、乙双方只是带车租赁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3、油费:由甲方以油卡充值形式承担。
4、结算形式:租车费用和乙方劳务费,参照在每月甲方发放工资之日一起支付。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运营,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合法安全,型号和质量与本合同要求一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换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2、 租用车辆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失货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租赁车辆的保险、保养、车辆维修等日常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业务产生的路桥费用则由甲方据实报销。
4、 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交通规则,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处于禁止停车路段,且泊车等待时间较长,建议选择正常泊车位。
5、 甲方承担租赁车辆的日常油费、合理的停车费和路桥费,并有权对车辆油费的使用情况、日常停车过桥等费用进行审核,乙方应积极配合。在工作中合理规划行车路线,节能省油,严格遵守甲方合理制定的油耗标准。严重超出油耗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6、 乙方应保证车况良好、车内干净舒适,注意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语。
7、 乙方应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不耽误甲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等原因,车辆需停用达1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停租车辆,终止合同。
8、 甲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合理用车要求,乙方不听从甲方调配或消极怠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 除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人事变化等原因,乙方或甲方都不得无故停止合作关系;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10、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2、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甲方): 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盖章(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 条
收到 公司车辆租赁费及劳务费(即包车费)等共计 元,大写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金山店项目部 乙方:江西省瑞州汽运集团扬帆汽运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区域 至 。
运输价格 元。
运输路线 。
运费结算方法:每15天(半个月)全部运费结算一次,由甲方直接将款打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辆燃油费用由甲方负责,但在运费结算中扣除)。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权利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货物情况,依甲方要求对运输车进行设计,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适合于运输足够数量的车辆,乙方在运输途中如遇交通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保责任。保证每辆车两名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资格(各种品牌的前四后八重型载货车辆)。
3、乙方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听从甲方调派,运输货物。
4、乙方车辆:人员必须于月所在地。
5、乙方向甲方提供拾万元人民币运输保证金。
二、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每部车辆每天的运费收入不少于元。
2、甲方所有的货物全部由乙方运输,不得将货物交由第三方运输,若乙方提供的运力不足,由乙方另雇车辆参与运输,除乙方提出的要求甲方另雇车辆外,甲方不得另雇车辆运输。
3、运输车辆用油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运费结算时从运费中扣除。
4、甲方保证乙方车辆能顺利装运货物,若运输区域有人员阻碍运输,造成不能正常运输,甲方应按减少的运费收入赔偿乙方。
5、车辆运输过程中,交警、路政、城管、卫生等国家机关,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行处罚,罚款由甲方承担,若发生扣车,扣车损失由甲方按正常运费补偿给乙方。
6、甲方保证运输路线道路畅道,道路不通,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道路陷及道路承担不起的中断运输,由甲方负责,载货后道路维修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车辆首次到达甲方货物地点,三天之内没有货物运输,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三天没有货物运输,每超过一天,由甲方按每天每辆车赔偿乙方1000元。
8、甲方就此货物再转让第三方,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即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如乙方在运输中,故意停工,拖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超载停运由甲方向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乙方造成的停运损夫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桥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11、此运输货物含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按国家标准补偿给乙方人员。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拾万元人民币运输保证金在乙方车辆到达后正常开工的情况下甲方就退回给乙方。
13、在甲方退回乙方拾万元人民币运输保证金后,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 万元的损失。
14、乙方必须在第一批次提供壹拾伍至贰拾辆运输车,到达甲方指定的货场,正常运输后,乙方保证甲方的货物总运量。
15、乙方在第一次结算全部运费后,由甲方扣除每辆运输车人民币贰万元作为运输车辆的押金。分二批次扣除,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16、结算运费过程中,乙方不承担任何国家税务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4:空运出口运输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物流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煤矿沙土石回填矿业务运输合同书
甲方(委托单位):浙江____有限公司
乙方(评估机构):杭州_______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经过浙江___________有限公司考核评审,选定乙方为其不动产类评估顾问,负责对________公司及下属部门所属不动产所涉及的项目评估提供顾问服务,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委托事项协议如下:
业务内容
第一条咨询内容:
1、不动产类评估所涉及的专项法律、法规咨询;
2、甲方所涉及的资产价值咨询。
第二条评估内容:
1、甲方所涉及的各项不动产评估;
2、甲方所涉及的评估事项代理。
第三条有效期限:从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为乙方提供所需的房地产产权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为乙方提供产权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并告知评估事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现场查勘;
第六条按评估业务委托书规定,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委托书项下相关责任和义务,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按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法规、房地产评估操作规范,对所委托评估范围的标的物出具独立、公允的评估报告;
第八条及时、高效对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九条委派并组织评估专业人员实地察看、勘验,应客观、公正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负责。
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关于委托方商业秘密保密;
评估咨询收费
第十条收费标准:
1、顾问费用按年一次性结算(含咨询活动中的交通及通讯费用),费用共计人民币2万元。
大写金额贰万圆整。
2、评估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项目协议收费,按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本委托书签署后三天内支付全部价款咨询费用,评估费在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评估报告书后三天内一次付清。
约定事项的变更
第十二条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评估、咨询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递交评估报告书的,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服务期间应当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协议内未尽事项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篇7:展品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1.本协议用于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独立经营,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将接受甲方委托开展门到门送货服务。
3.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甲乙双方有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乙方作为甲方的服务代理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支付运费。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服务规范与要求安全、准时地完成接送货运输服务。
5.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支付甲方四倍相应运费作为违约金。
6.乙方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完好地运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货物签收时起至交付收货人签收(或货物到达部门交接)以前,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第二条 操作规章
1.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电话或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送货。
2.乙方交货完成后电话或短信通知甲方,并将客户签收的《送货单》回单,两天内交给甲方。
3.送货地点:___________
4.备注: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8:石料运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地段:
根据对工程直接性操作,需乙方组织施工车辆,双方应在平等互惠互利基础上,确保工程按期安全完工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在合作权利、经济义务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为此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运输价格及付款方式
1、石料运输价格每吨___元,运距为___公里。
2、甲方提供的采石装卸地点,必须保证在双方约定的164公里之内(下货点除外)如超出约定里程,甲方按原定价格比例(每公里0.2元/吨)无条件承担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凭甲方地磅单,按吨位每____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跟乙方车辆驾驶员或车主单独结算,一经发现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运输总量不低于20辆车运输12个月,并保证乙方每日每辆运输车正常运输2趟。
2、甲方应确保乙方车辆在装下场地及沿线道路等方面畅通并帮助乙方办理与装、下场地及沿线路段的一切通行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对沿线路段的交通、交警、路政、市容等管理部门不能有任何干扰扣证、扣车等行为出现,一旦发生所有费用、损失均甲方承担,包括过路费。)
3、如甲方每天不按时结算运输款,造成停工因素,甲方应付乙方车辆每天、每辆停工损失费____元。
4、如甲方在施工中造成乙方停工(不得超过24小时)超越24小时甲方应付乙方每天、每一辆车____元(恶劣天气除外)。
5、甲方因政府事宜需停工,应提前通知乙方,甲方需要车辆,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三、乙方职责
1、乙方确保甲方所需要车辆在甲方工地施工。
2、乙方车辆进入场应听从甲方指挥和调动,如不听从指挥造成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指挥不当造成损失甲方负责。
3、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偷卖甲方货源,一经发现罚款所装货源的伍倍,(如特殊情况造成甲方货源无法到达卸货点,甲方得追究乙方责任。)特殊情况,如:交通事故。
4、如乙方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5、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应___天内保证车辆进场。
7、乙方担任起一切运输责任,杜绝施工途中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触犯合同条款影响施工队正常生产造成恶劣影响一次性罚款10000-5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肇事者应受法律制裁与罚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期间,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持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元。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篇9: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合同
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维护承运人、托运人利益,按照《青藏铁路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要求,西宁东站(以下简称甲方)与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制定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协议:
一、产品名称、特性、危害及施救方法
1)产品名称:电石(碳化钙)
2)产品特性:电石属一级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资,危规编号43025
3)产品的危害:
3.1碳化钙与水接触能迅速生成乙炔,并放出热量。乙炔是易燃易爆的气体。
3.2乙炔易与银盐、铜盐、汞盐反应形成不稳定的、有爆炸性的乙炔化合物。
3.3乙炔与空气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险。
3.4乙炔具有麻醉作用。乙炔中的磷化氢(PH3)、硫化氢(H2S)可以引起中毒。3.5碳化钙的粉尘对皮肤、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碳化钙粉尘在空气中的允许极限浓度为10mg/m3。
4)产品的施救方法:
4.1在工作中要戴风镜、口罩和手套;
4.2搬运时和入库前都要轻搬轻放,以防引起火花,造成爆炸;
4.3包装破损时,要重新封口或更换包装袋;
4.4消防禁止用水和泡沫,可用干砂、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也可用干燥碳酸钙(纯碱粉)灭火;
4.5发现头晕、头痛或呕吐时,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重者应送医院治疗。
二、乙方生产的危险货物电石(碳化钙)要严格按照国标GB10665-20__生产。
根据青藏铁路公司电石改变包装试运运输要求,电石码放高度≤1.6m,间隙≥0.10m。储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库房、站台储备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库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不受水淹、淋。
三、乙方采用青海铁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甘肃省运输包装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的电石软包装袋。
1、该包装袋外袋、中袋为复膜塑料袋,内袋为维纶水溶沙复合包装袋。储存期不超过三个月,包装袋外观平整、清洁。
2、包装袋上产品名称、危险标志、一级遇水易燃易爆标志、生产厂名、厂址清晰,包装粒度为5-80mm,包装温度≤80℃,包装袋两道封口,每袋包装净含量为50±0.3kg。
3、试运软包装袋为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实行《准运证》制度,一车一证。
4、乙方要确保内装电石50公斤,发生超载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承运人)、乙方(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拨配的车辆完好,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2、乙方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向甲方说明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不能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企业运输员必须经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乙方在专用线装运电石时,遇雨、雪天禁止上站装车。
五、安全责任的划分
乙方对所使用的棚车必须认真进行车辆透光检查,严格按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规定进行装载加固,装卸作业时采取人力作业,不得拖拉、猛砸硬摔,以防出现破损,包装破损件不得装车,遇雨、雪天禁止装卸、上站、装车,乙方负责车门、车窗关闭、加固,空、重阀调节和防溜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的安全;甲方负责监督作业过程。
1、乙方对货物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将包装破损件及湿损件装车,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铁路现行有关规章(定)办理。
甲方(西宁东站) 乙方(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
日期:
篇10:海上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海上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
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1:硫酸运输车司机雇佣合同书
甲方(车主): _______________
乙方(司机): 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招聘乙方为硫酸运输车司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义务:
(1)甲方提供证件齐全、年检合格的硫酸运输专用槽车一台(车号:_______________),供本公司为用户送酸使用。
(2)甲方负责办理车辆的一切手续及,负责配备押运员,负责加柴油,乙方对此给予协助。
(3)乙方按照甲方指令送货,在装酸时必须服从厂方指挥,卸酸时必须听从用户调度,用户如需对硫酸进行检验、过磅后再卸酸,应予配合。卸酸完毕,必须要求对方在回执上盖章(或签字)认可。
(4)乙方必须将当日运输情况向甲方报告,至迟不超过第二日。所有开支票据(路桥费、停车、过磅、小额购物等)都必须保存备查。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关法规,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交通违规和事故。
(6)乙方必须爱惜车辆,文明驾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在车辆大修、年检其间,必须参与监督检查。
(7)甲方负责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乙方必须随车携带,并妥善保管。
(二)费用收支
(1)甲方负责收取本车所有运输收入,如由乙方代收运费,应于收取后三日内缴付甲方。
(2)甲方负责本车的一切规费、保险、维修、保养、停放等的费用支出。
(3)乙方在车辆进行修理、更换部件、加油等项目时,必须预先告知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实施。
(三)报酬待遇
(1)乙方工资为_______________元/月,日历日即工作日。如该月未发生安全事故,发给安全奖_______________元,如当月运输收入超过_______________元,则按超过部分金额的_______________%发给超产奖。
(2)如因卸酸和路途等原因需在外地住宿的,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报销。
(3)乙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请假,并协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机。替班司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元/天)由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如请假当天无运输业务,不影响乙方工资。
(四)事故
(1)乙方在送酸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协同押运员报警。
(2)乙方如在行使中因违章罚款,所罚费用分三种情况:超载、车辆证照不齐等罚款,由甲方支付;超速、错道等罚款,甲乙双方各付一半;闯红灯,逆行,违章调头等罚款,由乙方自行支付。
(3)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至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2:公路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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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篇13:食堂工程施工砖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所需石材(即碎石、五眼砂、七眼砂)承包给乙方供应,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碎石、五眼砂、七眼砂
二、供货期限:甲方在该工程建设期间所需石料的时间范围内。
三、承包单价:本合同采用固定价,碎石运输到施工场60.00元/立方米(大写:陆拾圆整/每立方米);五眼砂运输到施工场70.00元/立方米(大写:柒拾圆整/每立方米);七眼砂运输到施工场90.00元/立方米(大写:玖拾圆整/每立方米)。本单价含原材料成本、运输费及其他相关本单价含原料成本、运输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金额以甲方实购数量为准。
四、质量及规格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格符合甲方要求:碎石规格¢1㎝-3㎝,砂为五眼砂、七眼砂。如质量不符,甲方有权拒绝签收,造成水泥往返损失乙方负责。并全部承担甲方损失。
五、数量及要求:
(1)乙方材料运输致甲方指定场地后,经甲方管理人员现场如实收方计量,如果在甲方在收方过程中,发现乙方方量不足时,当天同一辆车均以此计算方量,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2)供货时间和数量按甲方每天通知为准。乙方在供货的过程中,服从甲方工作调度并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卸货,保证及时按量供应甲方所需石料。乙方不得因材料的供给而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要求:乙方在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
七、付款方式:如织金县教育局不能按时拨付进度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不得堵塞施工道路和聚众闹事,如乙方堵塞施工道路和聚众闹事给甲方造成损失全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一方违约,赔偿对方违约金10000.0元(一万圆整)。
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见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进出口清关运输代理办理合同书
委托方:编号:
贸易代理方:
运输报关代理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代收代付货款并办理进出口清关运输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所在地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万美金
三、委托方与贸易代理方合作事项:
3.1 贸易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3.2贸易代理方服务事项:负责办理对外收付、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
3.3委托方需支付贸易代理方的费用:
3.3.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3.3.2进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进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2%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20__元(包含退税服务),如果不办理退税服务,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务费。
3.3.3.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四、委托方与运输报关代理方合作事项:
4.1 运输报关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4.2运输报关代理方服务事项
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4.3委托方需支付运输报关代理方的费用:
4.3.1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如果投保)(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如果货物已经运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证明委托方已经接受以上运输报关代理方报价,并且委托运输报关代理方办理的此次运输
4.3.2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此款项委托方直接支付给海关/中央金库,或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再转交给海关/中央金库。
4.3.3 进出口杂费:
1)进出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右。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五、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3.3.1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六、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买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买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买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但代理方对于货物质量等超出本委托代理项目外的服务和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三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1.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贸易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运输报关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15:农用运输车租赁合同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篇16:车辆挂靠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 车(车辆型号),(车牌号:x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吨位: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 方: 电话:
签约地点:xx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7:土方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运费: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8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5%。
七、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许可证,余泥排放证等费用;
2、组织图纸会审,组织监督落实班组工人进场安全教育;
3、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负责工程控制轴线的放线、测量标高工作;
4、向乙方提供基坑支护施工图纸一份。
八、乙方责任:
1、指派管理人员驻现场,负责管理土方队伍,办理准运证及相关费用;
2、运输车辆必须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禁止雇请非法营运“野鸡车”;
3、余泥堆放场必须是手续证件齐全(提供合格证件给甲方备案)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4、必须服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业主、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进场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平安卡考试;
5、负责工人的安全教育,对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管理工人的生活问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8:运输合同书的最新的内容
签合同前要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第一,审查交易模式。
合法性是所有交易的前提,如果一项交易本身为非法,不论其交易模式如何,不论合同条款如何严谨,在当事人之间都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不能实现交易目的。
合同无效,是合同整体无效。
第二,审查合同条款,判断个别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三,审查合同结构。
从公平原则出发,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合同风险、确定双方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公平,避免出现一方权利多、义务少、责任小,而另一方权利少、义务多、责任大的情形。
还要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备,是否存在漏项。
第四,整体审查思维。
要提升合同审查水平,需要熟悉一些领域的专业术语以及惯例性做法,为企业提供更为专业和贴切的法律审查意见和建议。
篇19: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_合同范本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 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 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______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
┃被保险人 ┃
┠───────────┬──────┬──┬────────┬──────┨
┃标记或发票号码 │保险货物名称│件数│提单或通知单号次│保险金额 ┃
┠───────────┼──────┼──┼────────┼──────┨
┃ │ │ │ │ ┃
┠─────────┬─┴──────┼──┴────────┼────┬─┨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 │约于 年 月 日 启运│赔款偿付│ ┃
┃具) │ │ │地点 │ ┃
┠─────────┼────────┼─────┬─────┴────┴─┨
┃运输路线 │自 经 到 │转载地点 │ ┃
┠─────────┴────────┴─────┴────────────┨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 附加险费率 ‰ ┃
┠──────────────────────────┬──────────┨
┃ │投保单位签章 ┃
┃ │ 年 月 日┃
┗━━━━━━━━━━━━━━━━━━━━━━━━━━┷━━━━━━━━━━┛
运简( )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 投保人:
┏━━━━━┯━━━━━━┯━━━┯━━━━┯━━━┯━━━━━┯━━━━━┓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 │目的地 ┃
┠─────┼──────┼───┼────┼───┼─────┼─────┨
┃ │ │ │ │ │ │ ┃
┠─────┴──────┴───┴────┼───┴─────┴─────┨
┃ │运输方式 ┃
┃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
┠─────────────────────┤ ┃
┃ ├───────────────┨
┃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 │ ┃
┗━━━━━━━━━━━━━━━━━━━━━┷━━━━━━━━━━━━━━━┛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保险公司
年 月 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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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 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_____________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被保险人
标记或发票号码
保险货物名称
件数
提单或通知单号次
保险金额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具)
约于 年 月 日 启运
赔款偿付地点
运输路线
自 经 到
转载地点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 附加险费率 ‰
投保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运简( )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目的地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运 输 方 式
火车 船舶
备 注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档次表
(元/保险金额每千元)
直达运输
联运
水运
陆 运
江河
沿海
火车
201吨以上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3001吨以上船舶
201吨—3000吨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基本险
一类货物
省内
0.30
0.50
0.50
1.00
1.50
0.20
省外
0.60
0.80
0.80
1.50
2.50
0.40
综合险
二类货物
1
2
1
2
5
4
按第一种主要运输具确定费率并另加5‰
三类货物
3
4
3
4
7
2
四类货物
5
6
5
6
10
4
五类货物
7
8
7
8
12
6
六类货物
10
12
10
12
15
8
七类货物
12
14
12
14
18
16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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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 海啸、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_________
保险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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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篇20:运输补充协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铝粉允许损耗0.125/%煤炭0.3/%(允许损耗率以厂家规定为准)。
1. 2.车辆到达靖西如放空回钦州港装煤炭,甲方按12轮或22轮标准满载煤炭的吨位付运费另加15元每吨给乙方。
2. 3.乙方进场开工后,如中途退场必须提前叁拾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叁天内答复乙方,并在甲方有新的车辆接替时方可退场,否则甲方不结运费给该车辆。
3.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全程交警.公路局.运管局由甲方负责。(注:乙方所有车辆在给甲方运输过程中因超重.超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如数承担)乙方只需承担收费站正常所收费用。
4. 5.甲方应在银行存入三万元(10辆车)调遣费用,乙方车辆到场后解付每车3000元。省内调车装车出发时,甲方支付调车费给乙方,调车按每辆车叁仟元整支付(¥3000元整),待乙方运行叁拾天后,如数退还给甲方.
5. 6.甲方必须按时结清当天运费的100%给乙方车辆(节假日如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乙方的车辆费用,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即按每天往返运费另加1000元补偿。)
6. 7.甲方必须保证有充足的运输货源供乙方车辆运输,如发生超过24小时断货,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每天每辆车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误工费用(即:20xx元/天/辆),天灾人祸除外。
7. 8.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必须暂停运输时,甲方要以书面方式提前叁天通知乙方暂停运输(停运期间付正常生活费用可商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暂停运输,并妥善维护现状稳定,直到甲方通知乙方复工为止。如停工超过48小时,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每天每辆车人民币贰仟元整(即:20xx元/天/辆)误工费用。
9、如燃油费上涨甲方应适当给予补贴。
10、如能一次性调派50量车可行使绿色通道,先行调派车辆甲方应给予协调。
11. 乙方调集车辆运载往返一趟,核算成本无误,收款及时兑现后,以邮件的形式告知甲方合同是否开始履行。
12 法定假日乙方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后,有权按照法定假日休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